硝烟里的军人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非拆
在思抱住了周觉山,泪眼婆娑,几乎用哀求的语气求他跟她离开。
周觉山咬牙,用手臂撑开在思,掌心握紧着在思细瘦的肩头,“在思,我跟你不一样,我是缅甸人,我在这里出生和长大。我知道这里的症结在哪儿。这里的罂-粟、毒-品,不能再放任下去,想改革,势必会流血牺牲。”
周觉山小的时候,记得很清楚,大约是他五六岁的时候,他母亲跟他说过,他家里的帮工因为吸食毒-品过量,出现了幻觉,把一直跟他相依为命的女儿,按在厨房的菜板上,活活咬死了。
罂-粟,对于缅甸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或许在上个世纪,那还算是少部分人发家致富的一条财路,但到了这个世纪,亚洲一共48个国家和地区大部分都在靠着科技和文化发展,唯独缅甸,还活在上个世纪的老路上,日渐消沉,徒劳地啃噬着毒-品给他们带来的虚无快感。
周觉山当初选择当兵,纯粹是因为赵骏,他把他从一个完全懒散的痞子性格,掰正,变成了一个兵。
他刚当兵不久,他父母便因为地震过世,周觉山忽然无依无靠,只能靠着日复一日的训练和实战消磨时光,他懈怠了,活得漫无目的,同样,也是赵骏点醒了他。
他说或许当兵当警察的人都会有过这样的怀疑,会质疑自己,想问自己为什么要用自己的牺牲去保全别人,普通人,更并没有谁生来就带着英雄的色彩。如果你不情不愿,你大可以选择放弃。但是你一旦选择走了,你身上背负的就是军人的耻辱。这世上,只有两种人可以不在乎那份耻辱,一种是无能的懦夫,一种是失智的匹夫。
周觉山想了很久,才重新站了起来。他一边在军队里继续工作,一边偷偷地报考了警察,后期他能国际刑警组织有所联系,也是因为赵骏在中间出了些力。
他如果只想要一份安逸的生活,他不需要参军,他父母留下的资产不少,他完全可以选择继承家业,但正如赵骏所说,人活着,总该揣着那么点理想和抱负,他不在乎自己是否会成为人们口耳相传的英雄,他只想尽他应尽的命,无愧于他穿了十几年的军装和那枚一直深藏不露的警徽。
“上级给我的任务,是要抓住胡一德,但我早就跟你说过,我希望南掸和平,从我知道胡一德走私军-火和毒-品的那一刻起,我就想要停战并且清除南掸的毒-品种植与生产。必要时,我甚至可以无视任务,杀了胡一德,用他的一条命,去换取南掸的和平安定。”
在思怔住,懵懂地望着周觉山,她好紧张,心脏瞬间提到了嗓子眼。没错,她能明白周觉山的意思,毕竟她在缅甸生活的这三个月,早已切实地感受到了缅甸普通民众生活的水深火热,更何况周觉山想杀胡一德,早就不是一天两天,但是……
“你不能选择现在动手!这寨子这么多人,这么多支枪,胡一德的身边还有那么多的帮手,你即便真杀了他,你又能逃到哪儿去?”
周觉山默了。
屋子里静默了半晌,窗外的雨声掩盖住遒劲有力的心跳声,他移开了目光,并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
“胡一德让我下午替他运输这一批新货到中国,我刚刚检查过,那几辆油罐车的驾驶室后面都有一点堆货的空隙,今天正好下雨,视线不好,你晚些时候混在人群里就跟着那些司机一起上车藏在那一排堆货的空隙里,我事先已经偷放了一些那些油罐车的汽油,等过了边防检查站,汽油不够,那些司机肯定会停到附近的加油站加油,你就趁那个时机,逃到加油站里求救。”
回到中国之后,在思应该比周觉山更为熟悉,不管是联系亲人、朋友、同事或者是当地的警方,考虑到她失踪失联了这么久,只要她开口,那些人应该都会帮助她的。
说话间,周觉山又从上衣兜里摸出钱包,照片夹层里面,还藏着一张很
分卷阅读101
久前在思写给他的那张破旧的小纸条,“我身上没有人民币,只有美金。这里有两千,都给你,你身上没有证件,坐不了飞机或者火车,就算当地真的没有人能够帮你,这些钱,应该也够你一个人暂时度过一段时间的危险期了。”
他手指夹着一沓钞票,递到了在思的面前,在思抿唇,想了想,指尖微动,只从他手里抽出来三张。
三百美金,应该够她在云南境内租一间不需要证件的小旅馆再加上一日三餐等日常开销了。
她微微地垂下眼睫,用额头抵着他的肩膀,轻声地道,“我会在那附近租个房间,等你五天,如果你五天后没有来找我,我就给电视台的领导打电话,辞掉我电视台记者的工作,再卖掉我出国前刚买好的房子,在中缅边境的交界地附近找一个安安静静的小村寨,守着边境线,天天都等着你过来。”
周觉山深望着她,微沉了一口气,他几度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了。
“用不着五天那么久。看新闻吧,我好歹也算是个知名人士,如果我真的遭遇了什么不测,电视上应该会播的。”
他故作轻松,语气很平和。
在思凝望着他,几秒后,眼眶泛红,这一次的分别,就像是永别,在思瞬间猛地抱紧了他,“我知道你要干什么……”
她哽着嗓子,热烫的眼泪再一次涌了出来,其实从她再遇见他开始,她早就闻到了他身上浓浓的汽油味道。
毒-品、军火,全都带着易燃易爆的属性,他刚刚说他才偷走了油罐车里的汽油,再加上这寨子里遍地的军火,在思心知肚明,凭借他特种兵出身的能力,他完全可以利用这些材料,用十几分钟的时间,就能够做出来一个足以摧毁两座寨子的定时炸-弹。
只是他如果要确保胡一德不会侥幸逃脱,他就必须要当场控制住他,依周觉山的水平,他做的炸-弹,从炸-弹的启动到爆-炸可能还会有一定时间的延时,但是如果他在这段延时的区间里无法逃到安全区域,他就会一样被炸-弹炸死。
“启动装置在哪儿?”
“我不知道。”
周觉山微笑着看着在思,他不会说的,他很清楚在思的性格,如果他告诉了她,她很有可能会选择自己冒险去替他启动炸-弹,那并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毕竟这一场战争本就跟她无关。
在思泪目,双手紧紧地揪着他的外套,“你告诉我。”
“在一个你肯定想象不到的地方。”
“原来你把启动装置藏在你来时拿的雨伞里了。”
背后,一道低沉的声音响起,在思和周觉山心惊,脸色骤变,刹那间同时回头。
赵骏抿唇,面不改色,依旧用那把十字纹的手-枪抵着在思的额头,“给你们五分钟的时间,离开这座寨子,能逃多远逃多远。”
……
作者有话要说: 快完结了。
第七十一章
冰凉的枪口紧抵着在思的额头, 四周没人说话, 一片冗长的安静之后, 在思垂眸,眼波微动,轻轻地碰了碰周觉山的衣角。
“走吧……”
“等等。”
周觉山骤然上前一步, 将在思拉开,用自己坚韧的胸膛顶上了赵骏的枪口。“走可以,但我要先把我埋的炸-弹拆了。”
赵骏瞬间朝棚顶开了一枪,一脸平静地望着周觉山, “不, 我说了, 我只给你们五分钟的时间离开这里。”
“五分钟够我拆了。”
“我没有给你跟我讨价还价的资格!”
赵骏忽然目眦欲裂, 横眉怒目, 他将枪重新举到与肩膀齐平的水平线上, 死死地盯着屋里的周觉山和在思。
周觉山站定, 看清了情况,他低头, 缓缓地举起了自己的双手。
“别做傻事。”
赵骏厉声,“双手抱头!”
周觉山照做无误,“你犯的错还不至于死。”
“闭嘴!走!”
赵骏双手端着枪,枪口在周觉山和在思的两道身体之间徘徊,在思微怔,懵懵地看着屋里的赵骏,赵骏下意识又将枪抬高了一点儿。
“爸……”
“你也一样, 不许回头!”
……村寨里,村里的许多人都听见了枪声,十几个人渐渐地开始聚众,寻找枪声的源头。杀死白静的那一伙马仔也已经发现在思不见了,五大三粗的壮汉们正握着枪,提着刀,挨个房间搜查在思的踪迹。
耳听着脚步声愈来愈近,说话声也愈来愈近……
“你们几个,去那边看看!”
“去过的房子也都再查一遍,一个角落都不许漏!”
……在思从门板的缝隙里向外看去,她背贴着门板,紧张到额头冒汗,心跳急剧加速,她知道,如果再不走,就真的走不了了。
赵骏还举着枪。
周觉山看他一眼,忽地狠下心,咬牙,一把抓住在思的手腕,飞速地,头也不回地冲进了狂风暴雨之中。
两道修长的身影从背后一闪而过。
“人在那儿!”
“快追!”
“快!”
大雨天视线不好,也影响开枪的准度,几个持枪的马仔反应迅速地朝二人的方向开了两声,子弹均擦身而过。
周觉山不假思索,带着在思跳进了一辆吉普车里。
“坐好!”
一颗556mm的步-枪子弹恰好射中了驾驶位一侧的玻璃窗,子弹扎进了他的手臂,鲜红的血液涌了出来,他紧咬着牙根儿,拧动钥匙,一脚踩上油门,飞也似的冲向了村寨的大门。
身后的马仔们势头更猛,几十枪过后,密集的子弹将吉普车的车尾打成了筛子。
“开车!追!”
先前一直扬言要解决周觉山的那个马仔跑在最前面,他眼见着距离太远,连忙也跳上一辆车,拧动钥匙,车速却提不上来。
“怎么回事儿?”
后面有人跑上来,“哥!我们的车胎都被人放气了!”
“艹!”
他一脚踹上车门,再抬头,周觉山的车已经快远了。
……大雨瓢泼,电闪雷鸣,冰凉的雨水顺着被击碎的玻璃倾洒进来,雨水浇透了驾驶室,浸泡着周觉山左臂的伤口,子弹嵌入了肉里,伤口血流不止,车开了一段路,在思不停地回望着车后,确认没有车再跟上来。
“我开吧!你快处理一下伤口!”
“等等,过了这条路。”
山路难走,雨天路滑,对于不熟悉当地地形的人来说,最前面的弯道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周觉山扫了一眼自己的手臂,疼得满头大汗,他一只手死死地握着反向盘,临近弯道,他踩了一脚刹车,立刻调转方向,越过一个将近一百八十度的弯道时,车轮霎时发出金属摩擦般的尖锐刺耳
分卷阅读102
声音。
车轮打滑,地都在震颤,方向难以控制,在车子几乎要撞向一旁的山体时,终于堪堪地停住。
在思和周觉山都松了一口气,他无力地靠在座椅上,解开安全带,在思连忙下车跟他交换了位置,转头看他,他嘴唇苍白,脸上也快没了血色。
在思强忍着眼泪,凑近,轻轻地亲了一下唇角,“撑一下,我带你去找一家医院。”
“不,别停,直接往中缅边境那儿开。”
周觉山现在的仇家,可不止是胡一德一个,一旦知道他是卧底,南掸和北掸都饶不了他。
在思忙不迭地点头,将车子重新启动,等到了中缅边境,只要能找到中国的警察,他们应该也就安全了。
大雨还是下个不停,周觉山侧躺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他咳嗽两声,眼睛微微地睁着,费力地从汽车的后视镜里观察着在思的神情。
她一直紧皱着眉头,看起来很焦虑,又像是在暗暗地思索着什么。
他薄唇微动,“有心事?”
在思通过后视镜看了过来,“赵骏他为什么要放过我们?”
胡一德明明已经指名要杀周觉山灭口,赵骏这么做,不就等同于背叛了胡一德?而他又早就背叛了国际刑警组织,现在是两方得罪,一旦东窗事发,行为败露,任何一方都可以要了他的命。
周觉山敛眉,降下车窗,寒凉的风雨吹了进来,他借此保持清醒。
“他有没有跟你说,他叛变的细节?”
“他说了他杀了高汉的父亲,他还劫走了老谭。”
“嗯,但这些都不足以成为他叛变的证据。我记得,我跟你说过,赵骏他一直不知道我的任务,他也不知道国际警方还在调查南掸军方走私毒-品的事情。”
在赵骏的立场上来说,他一直以为,他只要自己解决好柴坤集团那起军火走-私的案子就可以了。他跟胡一德认识,更是先于得知,胡一德是这起走私案件的元凶的。
“你还记得,你在你日记本里写过,在你时候的印象里,赵骏的死,是与胡一德有关的事情吗……”
其实赵骏那次缉毒任务失败,是因为吴四民派了胡一德去帮助一个在逃的毒贩,那次任务,跟胡一德本身的走私贩-毒无关。而后来,赵骏到了缅甸,当了卧底,上级让他不计代价地潜入柴坤集团,他就是在此过程中,无意间又遇到了胡一德。
胡一德很赏识他,而且并没有发现他的警察身份,他当时又正好想在柴坤集团里安插一个眼线,便主动提出想帮他这个忙,在缅甸,如果想生存下去,没有任何一个普通人可以拒绝军方的势力,赵骏当然也不除外,而且这对于当时毫无根基的他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所以他答应了胡一德的条件,一边帮警方侦查线索,一边又假意帮胡一德打探消息。
但谁知道,没过多久,胡一德为了套牢他这一条内线,便派人找到赵骏,给他灌下了第一批海洛-因……赵骏自此拼命地戒毒,他没日没夜地拿绳子绑着自己,割过腕,跳过河,但胡一德仍旧不肯善罢甘休,一次又一次地用毒-品诱惑着他……
十几年的折磨,任谁也撑不住的,终究,赵骏在一次嗑药的过程中,失手打死了高汉的父亲。而此时,胡一德已经得知了赵骏卧底的身份,但他并没有挑明,也没有选择杀他灭口,而是开始利用赵骏这层特殊关系,帮他走私毒-品到中缅边境。
“我前面也说过,他起初并不知道我们的全部任务,从原则上来说,其实他只要能破了那桩军火案就好。但赵骏并不傻,当我出现在南掸的军区,他就已经事情发现不对,我知道他暗中调查过我,就在不久之前,他也应该知道了我任务中的一部分是与缉毒有关,赵骏本就是个要强的性格,更何况他早就知道自己是错的,你要是说他叛变了吗,其实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对不起过自己的任务,但是被人利用的下场是一样的错!走私毒-品比军火更可恨……我的出现,只是相当于在他早就溃烂的内脏上动了一把刀子,我帮他把烂肉划开让他看见了,他没办法再遮掩,便开始无地自容。”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