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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我变成了剑灵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圣城

    曾经的人类骄傲,“机械神”斯摩奇如今降临在人类自己的城堡上空。重重地攻击着城堡的结界。我与凯蒂也在这时打散了禁军的包围。

    利维坦,卢尔,阿藻,族人,曾经的神赐,被屠杀、买卖的精灵族,在战场中死去的盟军……我的脑中无意识地涌现出许许多多已经永远离开我的名字,包括那些我甚至都不认为我还记得却依旧深深印在我脑海里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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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昙的名字一闪而过,我不愿多想,她不属于那长串名字中的一个,绝不会。

    寒芒吞吐间,我的双臂仿佛也变成了机械,夹杂着惨烈无比的杀气,一个接着一个骑士砰然倒下。

    杀!杀!杀!

    结界被打破了!

    帝**的远程弓兵展开了第一轮攻击,如蝗虫来袭般密集的箭雨,在天空中组成一道铺天盖地的大网,向城堡外飞去,对外无差别抹杀。

    这样混乱的厮杀持续了很久很久,又仿佛发生在前一刻——直到城堡的露台上走出来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人。

    “陛下!”

    人们从老人头上戴的“神圣之心”皇冠认出了被挟持的皇帝。

    皇帝身后紧跟着一个着猩红盔甲的少年,他手持印有皇家骑士标徽的长剑,将皇帝缓缓逼到了扶手边。

    那个少年是铜锁。不知现在再称呼他这个贱者的名字是否合适,他毕竟早已不是那个眼睛里有光的奴隶少年了。现在的他的眼里写满了阴鸷,隐隐透露出霸者无情的皇家气息。猛然想起那时候在斯摩奇上,他说要夺回自己的名姓,我似乎知道他要做什么了。

    老皇帝颤抖着像橘子皮一样皱巴巴的手,摘下了厚重的皇冠,高高举起。

    “布兰特·霍布斯,乃吾流落民间之皇子!”

    在那一瞬间,战场突然寂静了几秒。

    摘下皇冠,便意味着立储,谁也不可能想到,一个无名小辈是皇帝的私生子,私生子在同一时刻变成了皇子,又被立为储君。在铜锁,不,布兰特·霍布斯嘴边那一抹残酷的笑容里,我似乎能感到,他无所谓大军压境,他甚至在感谢我,感谢战争的混乱给了他威胁皇帝得到权势的机会。

    帝**的军心,在他们效忠的皇帝陛下轻易取下皇冠的那一刻,彻底散了。

    沉默与丽德奥斯化为翱翔天空的巨龙,分别飞到了我和凯蒂身边,时隔百余年,三龙神再次齐聚。

    我是不变的见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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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人神大战以我军大获全胜告终。

    作为战胜方的第一统领,大陆之主本应由我担当。

    以和平为信仰的沉默,居功于首,成为神王。人族需要一个皇权的象征,尽管皇权不再代表着军事力量;老皇帝经过这场举国的战斗,身体愈发虚弱,膝下皇子凋零,又不想落得出尔反尔的骂名,正式将皇位交由布兰特·霍布斯。巨人、精灵、兽人等等分别选出他们自己的王。这样一支空前多样化的队伍,在城堡中闭关三个月,共同制定新时代的蓝图。

    至于万族之王,我想,不应该属于一个人,即便是我,也不配坐上这个位置。

    所以——

    “就让民主共和的制度来当这个‘王’。”

    而且,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一些人把另一些人打倒,统治一段时间,然后再被另一些人推翻。或许在更高等的世界里,也有一群神,像我们看花开花落那般,看着我们的历史,这些历史在尘埃中吟唱着生命的真理——平衡。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完结,之后有几个番外

    ☆、大结局(下)

    人类女贵族拖着长长的裙摆,伫立在半人高的麦田里,眺望着心尖尖上的英俊骑士,从远处的田野上疾驰而来。

    看着这样的画面,我仿佛也置身于最美好的童话结局里,不过于大多数童话的不一样,那位骑士是一名精灵,也是我曾经的副将。大战结束后,我为他们主了婚。爱神庙前,鲜花点缀着白色的宫殿,数百只白鸽一齐飞向天空,各族宾客共同出席婚礼现场,见证着这段足以载入史册的跨种族婚姻。

    “喂,你是不是很嫉妒他们啊?要论跨种族谈恋爱,你绝对是第一人啊。”

    “那不是废话吗!”老子在火海里、刀尖上谋划数年,特么最后风光的是别人的盛世婚礼。

    “嫉妒是魔鬼。”

    “屁,我还是魔王呢。”

    我回头看到丽德奥斯一席火红色的曳地长裙,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现在是我,二丫,”丽德奥斯忽然压低声音,“不过,见到你,三妹容易精虫上脑,说不准一会儿就换做是她抢过身体的主导权。”

    “……什么事?”虽然她的话有槽点,但不可否认她对三丫的形容倒是很贴切。

    她自如地坐到我身边,与我一起看风吹过田野,卷起金色的麦浪。

    “万神使徒,你真的决定了吗?”

    “当然,我早就说过,等我完成了我的使命、给百年前的人神大战留下一个令人满意的结尾后,我就会把我的心脏还给神。怎么皱着眉头?舍不得我?我没看错吧,当初是你们非要挖走我的心脏,还逼得我一怒成魔诶,现在我愿意成就大义了……”

    丽德奥斯打断我:“别扯,你根本不在乎所谓‘大义’。你明明就是想找个借口自杀!”

    “平静一点,伙计,老伙计。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前世活了二十七年,这一世三年多,正好三十,凑个整。”

    暴躁的龙又莫名发怒,“你不要再开玩笑了!”

    “我没有开玩笑。好吧,也可能是我的语气不对,让我换一种方式说吧,”我清了清嗓子极可能诚恳地说,“我尽兴了,也尽力了,最后还能看到我和平、宽容的时代,我觉得已经足够了……不,简直赚翻了!”

    “万神使徒,别忘了,你拥有造物术,完全可以利用神树的力量为自己重塑一颗心脏——真正的心脏!”

    真正的心脏……我不禁想起那个大雪天里,我把阿昙的话听错了,她说,她想要我的真心。想到这个,我不自觉笑起来,深陷于那时的回忆中。

    “万神使徒,你笑什么?”见我不答,丽德奥斯在我肩上重重一拍,我便倒在麦田上,徒然望着云。丽德奥斯见我这幅样子更加恼怒,两条长腿一跨,坐在了我身上,俯身说,“你不要这样子!”

    我撇过头,心想,三丫出来了。

    “阿昙也不会愿意看到你放弃希望的!”丽德奥斯抓住我的前襟,金瞳微微湿润,“我被砍了脑袋,就剩下一条脖子一个头,变成了一个丑陋的怪物,整整七年!我的姐妹们了对抗帝**,魔力耗尽,最后支撑不住了,在自己的巢穴变为化石……在我们最倒霉的时候,都看不到希望啊,我们以为,一辈子就该那样了。可是,我们都等到了你啊!我想,她会不会也在某个地方等着你呢?”

    我何尝没有尝试过,这几个月来我几乎找遍了大陆上的御灵师和秘术师,可阿昙始终没有醒来。

    我让冰系魔法师每天轮番守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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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边,用寒冰维系她的身体不朽,可我每天都会握她的手,她的身体早已失去了所有生命的迹象,与尸体没有任何分别——我骗不了自己。起初我也怀有希望,以为奇迹之神会再次眷顾我,可现实还是逼我一步步陷入无解的绝望。到了炎热的夏季,就连最顶尖的冰系魔法师都无法维系她的身体了……

    一个月前,我亲手葬了她。

    “走吧,丽德奥斯,去墓园转转。”

    我们飞到了那里,那是一座年轻的墓园。死者大多是在战争中丧命的生灵。白色的墓碑,绿色的草坪,碑上的文字来自各族,无论生前是名将还是无名小卒,死后都是一块碑,一堆土,再加上插在土堆上的死者生前的爱剑,构成一座简单的坟墓。

    在那里遇到了沉默和伊丽丝。遇到沉默不奇怪,他作为神王,多半是一个精神象征,平常公务不忙,所以他根据自己洁癖的特性开展了一个副业——打理墓园。他常常用鲜花来装点这里,尤其是角落里那块精灵语写成的墓碑前,每天清晨,必然会放着一捧蓝色的鸢尾花。

    伊丽丝就不是墓园的常客了。我见她跪坐在阿昙的墓前,安静地打理着几盆昙花,见到我便恭敬地弯腰低头行了个礼。

    两个生魂之间交换灵魂并不能一蹴而就,在最开始的三年里,都需要强大的御灵师不断稳固加持。厄瞳死后,没有御灵师再敢帮助神赐做这件事,她们之间的灵魂交换很快就宣告结束。伊丽丝因此恢复了青春、在过了一阵子完全不属于她的人生后,我认识的那个为了权力无所不用其极的女孩好像也死在了过去,她甚至不再重视曾经最在意的资本,美貌——正如她现在一身朴素,紫发褪了色也没有重新染,露出了斑斑驳驳的黑色。

    我还以为……她会重新去找铜锁,不,新王布兰特·霍布斯。

    伊丽丝似乎看透了我的想法,对我说道:“大人是奇怪伊丽丝为什么没有去找人皇陛下吧。”

    我点头,“为什么?”

    伊丽丝的目光在我身上驻留许久,随即唇角扬起了一丝微笑,“说起来很奇怪呢,虽然是在决战那一天才第一次见到大人,但总觉得大人好像很了解伊丽丝。大人感到奇怪是很正常的,说实话,连我自己都想不到我会这么轻易地放弃曾经梦寐以求的荣华富贵。”

    “这样也很好。” 我摸了摸鼻子,“我并不了解你。只是阿昙跟我提起过你罢了。”

    伊丽丝眸色一暗,“阿昙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可惜我发现得晚了,又对她做了那些事,她一定无法原谅我吧。”

    我叹了一口气,“不,伊丽丝,阿昙一直都很尊重你的选择,她说,这个世界对待女人已经太不公平了,若女人还比男人更软弱、优柔,只会低进尘埃里。她从未恨过你,更谈不上原谅。所以,伊丽丝,找到自己真正想走的路,然后走下去吧。这应该也是她的希望。”

    伊丽丝站了起来,双手合拢,在阿昙墓前低声用我听不懂的语言说了些什么。“我要回故乡了,这一走,可能永远都不会回来。我想清楚了,其实取悦别人并不快乐,以后我只想取悦我自己。大人,谢谢你。”

    我挥挥手,然后又将注意力转移到了墓上。我抚摸着插在土堆上的那把剑——那把我曾经住过的剑。

    伊丽丝走出了一段,忽然回过头来对我说:“最强御灵师厄瞳已死,那阿昙便是第一御灵师了。大人请这么多不入流的御灵师是没有用的,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谁能救阿昙,那便是她自己。”

    伊丽丝走后好一会儿,“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谁能救阿昙,那便是她自己”这句话仍徘徊在我耳边。

    白天变成黑夜,白云布上星辰,看着前来祭奠的人们换了几波,送走了丽德奥斯,送走了将昨天的蓝色鸢尾换成鲜花的沉默……黑夜好像也不那么长,一下子又到了黎明。

    新送来的棺材还来不及入墓,其中一个棺材板忽然动了一下。

    一股莫名的冲动促使我第一时间冲到那副棺材前,然后缓缓挪开了大理石板。里面躺着一个年轻的女人,黑发,清瘦,戴着白色丝质长手套的双臂安详地交叉在胸前。

    虽然有几分相像,但终究不是她。我懊恼地垂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我究竟在搞什么?

    “对不起。”为我对死者的冒犯道歉。

    正当我打算合上棺材板的时候,棺材里的女人的手指忽然动了一下。

    我后退一步,屏息凝神地看着这诡异的画面。

    “我……”诈尸了!

    对于我这种胆肥又有些强迫症的人来说,就算看到诈尸,不把话听完,也不会甘心。

    “我接受你的道歉。”

    她缓缓睁开了眼睛,那是一双碧绿的眼睛,璀璨夺目,耀耀生辉,似乎还带着一丝戏谑。

    我立刻将棺材板整个搬起,扔到远处,将棺材里的她抱了出来。我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是、是你吗?”

    她扭了扭僵硬的脖子,贴着我的胸膛,左胸传来有力的心跳。“喂,正常人看到诈尸不应该是这个反应啊……”

    她的吐息也是热的!

    我迫不及待堵住了她的嘴巴,享受着那无与伦比的甘甜。

    “唔……唔……等会儿爻君……”

    “阿昙!你果然在厄瞳施展易魂术时保住了自己的灵魂!”我根本不想离开她的双唇。

    阿昙迫不得已捂住了我的嘴,“停!储存灵力是很费时间的一件事,为了保存我的灵魂,我不得已沉睡了一段时间。醒来的时候,要找一具各方面符合我的要求的新鲜尸体很不容易的……”

    “所以说,阿昙最厉害了!”我突然想起来什么飞快地来到了她的墓边,拔出了那把最初的剑。我将她放下后,双手捧起剑,半蹲下来。

    “我现在还站不稳……爻君,你这是要干什么?”

    “我在向你求婚。我给你我生活中所能有的男子气概和幽默,我给你我不营字造句,不和梦交易,不被时间、欢乐和逆境触动的核心。从今以后,我的心脏只为你跳动。”

    阿昙愣了愣,随即展颜,“爻君啊,有没有人跟你说过,求婚要找个合适的场景?”

    我迷茫地看着她,“很合适啊。花前,月下,天上还附赠一个太阳。”这里自然不缺花,而且黎明之前,正是日月同辉的时刻。

    “啊!”阿昙忽然轻呼,“昙花开了!”

    就在刚才,几十朵昙花陆续开放,清冷又美艳,顿时压过所有的鲜花。

    我抱住阿昙,她也回应了同样肯定的拥抱。

    “阿昙、阿昙……”

    “爻君,”她轻轻在我耳边说,“我觉得昙花是一种很幸运的花。我背后的那朵不应该叫厄运之花,而是应该叫幸运之花。遇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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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幸运。”

    我更用力地抱住她,我并不急于说心中的千言万语,因为我知道,我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

    遇到阿昙,我开始感谢我经历过的全部苦难,还有,命运。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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