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膳师重生八零年代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曹家大小姐
可是这个读了很多书的男人,却让他的妈妈变成了这样。
叶奶奶敏锐的发现了孙子情绪上的不对,“同泽,没事的,你妈她会好起来。你呢,就好好考试,然后考大学,也别恨你爸。别让他们影响你,有爷爷奶奶在呢。”
是啊,虽然一开始奶奶和爷爷一气之下改了自己的姓氏,但是后来却一直告诉自己,心中不要恨。很难得,两个没有接受过任何教育的老人,在女婿抛弃他们的女儿,女儿因此疯了的情况下,还能教导孙子心中不要有恨,不要恨他的父亲。这种难以想象的胸襟,是他从这两位老人身上学到的。也是这两位老人,年老衰弱的肩膀上扛起了他支离破碎的家。
他不恨吗?可能是不恨的吧,但有时候夜半梦醒,他会想,那个男人回去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他这么决绝的抛弃自己的妻子还有孩子,这么多年不闻不问。
他还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坐在父亲的肩头,伸手去够树上的李子;他还记得父亲会偷偷折来一束花,从身后拿出来,递给母亲,然后看着母亲羞红的脸,开怀大笑。他还记得自己要是考到了好成绩,父亲会拍拍他的脑袋,鼓励的将他抱起来。
但这一切又都没有了,他妈疯了,那个男人走了。
其实他还是恨的,不然不会这么努力的读书,不会那么坚定的想要考到那个男人所在的城市,他想亲口问清楚,为什么不要他妈,为什么不要他了。
叶同泽知道自己爷爷奶奶身体都不好,本来应该是安享晚年的年纪,却为了他和他妈不得不继续干活。他特意挑了一些最近在学校里发生的比较好的事情告诉奶奶,还说了他现在每天都会去玉兰婶家吃饭,肉都被养起来了。
这件是叶奶奶还真不知道,听完之后,又不好意思又非常感激,“你玉兰婶是好人,临走之前啊,奶奶给你杀一只鸡,你带过去,咱们家也没什么好给的,你再拿5块钱,给你玉兰婶,咱们不能白吃人家的。”
叶同泽知道这是应该的,不过他这几年一直有拿一些补助,手里攒了钱,干脆自己手里的钱拿给玉兰婶就行,就是担心,玉兰婶不收。
“奶奶,我手里有钱,我给玉兰婶就行。”
叶奶奶一瞪眼睛,“你手里的钱是你的,你自己收着,我和你爷爷还没那么老呢,还能干得动,听话,这钱奶奶给出了。”
“不行,”叶同泽断然拒绝。
叶奶奶鼓了鼓双颊,见他一脸坚决的样子,知道拗不过自己孙子,只能絮絮叨叨,“那你把鸡拿过去,再拿一筐鸡蛋。”
叶同泽满脸的笑,一一都给答应下来。
他在家没呆多久,等爷爷买了药回来,看着奶奶喝了下去,才走的。
临走之前,他特意蹲在他妈面前,认真的告诉他,他要去考大学了。
到了学校边上,他转了个弯走进王玉兰他们住的小区里。
“同泽?你不是回家了吗?怎么又回来了?’王玉兰打开门,就看到叶同泽一脸乖巧的笑容站在门口,手里还拎着一个篮子。
她赶紧让开位置让叶同泽进来,嘴里说道:“来得正好,待会就别走了,今天随珠炖了羊杂汤,我们准备放在店里卖的,你帮我们尝尝味道怎么样。
不用王玉兰多说,叶同泽也闻到了从厨房里传出来的味道。
“随珠的手艺没话说,一定特别好喝。”叶同泽笑了笑,随意的态度反而更让人相信他是真心实意的夸奖。
“玉兰婶,这是我奶让我带给您的。”叶同泽将篮子递上前,里面出来鸡的‘咕咕’声。
王玉兰原本还挺开心的脸色一板,“你奶奶这是干什么?”
叶同泽不太好意思的站在客厅中间,但面容却很坚定,“玉兰婶,这是应该的。”说罢,他又从兜里掏出10块钱来,双手递给王玉兰。
王玉兰依然板着脸,目光定定的看着叶同泽,“同泽,这钱你收回去,婶子现在不缺这个,这个鸡,婶子这收下了,晚上让随珠做给大家吃了。但这个钱,婶子真不能要。婶子邀请你来家里吃饭,也不是同情你啥的,咱们两家往年是邻居,你呢也是我看着长大的,婶子是真心喜欢你,把你当自己的孩子,才让你来家里吃饭的。这要是换个人,婶子绝对不会叫到家里来。你明白婶子的意思吗?”
叶同泽捏紧了手里的钱,片刻后,他点了点头,“好,婶子我知道了。”
王玉兰这才展颜一笑,垫着脚拍了拍他的脑袋:“你啊,长这么高的个,太瘦了,婶子就想让你多长点肉。等你上大学了,婶子想给你补都没地方补了。”
低着头的叶同泽眼眶一热,再抬头时笑得异常好看,“您放心吧,婶子,我一定把肉长起来。”
外面发生的“母子情深”画面,楚随珠没太关注,不过她现在耳朵太灵敏了,基本也给听全乎了。倒是对叶同泽稍微改观了一些,不管怎么说,这个人也不全是黑心馅的嘛。
当晚楚随珠把鸡给做了,叶奶奶实在,特意挑了家里最肥的老母鸡。楚随珠依然是快很准的给下刀宰了,边上的叶同泽看到她平淡的表情,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下,默默收回本来想接过这活的手。
因为已经有了一个汤,楚随珠就决定把这个老母鸡做成一道地锅鸡,只不过因为没有地锅,这道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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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改良版。
照例是用灵气给鸡肉去了一遍杂质,也不知道是不是确实是养了很久,这个鸡反馈给她的灵气格外的多,让她隐约感觉到自己快到一阶的零界点了。
先将鸡肉给剁成小块,足足装了一小盆,然后在锅内倒入油,烧热后就把鸡块倒进去翻炒,炒至变色后再把葱姜酱油倒进去,因为经常在家里做菜,家里还备了一些酒,用来做菜用的,以前在尚食大陆,楚随珠也喜欢用酒来做菜。只不过那时候她用的酒,都是她自己酿的,因为是用狂植做酿酒的材料,酒中灵气非常充足,也非常纯净,曾经有修道者出十阶狂植想要换她一壶酒,她都不乐意换。
自己要喝的好吗,谁要拿出去啊!想到这,她舔了舔嘴角,有点想喝酒了。
这次她用来做菜的酒是啤酒,她之前喝过一口,比较酸涩,完全不是她曾经喝过的那种酒味,不过用来做菜就没关系了,加热后酒的酸涩感就会少很多,独留酒香。
随后再往锅内加入切好的胡萝卜黑木耳还有土豆,接着翻炒,让它们都裹上锅内的汤汁,最后再加入青红椒,小火慢炖,将锅内的蔬菜食材吸入浓香的汤汁,再撒上盐就可以出锅了。
一盆满满的地锅鸡,加上青红椒的点缀,非常的好看,味道也很香稠浓郁。
做完这道菜之后,楚随珠又做了道咸蛋烧豆腐,咸蛋是楚随珠研究过咸蛋的腌制方法后自己腌的,里面红油满满,无论是配饭吃,还是烧菜,味道都非常的棒,现在在店铺里也有卖,价格还不低,一块钱一个咸鸭蛋,但买的人还是不少,尤其是有些外地过来的,甚至会打包几十个带走。
先把咸鸭蛋给煮熟,随后剥壳切小块,豆腐用的是嫩豆腐,先放进烧开水的锅内焯水,然后放一点点盐,再捞出来沥干多余的水分。
随后锅内放油烧热,放入咸蛋碎煸炒,因为本来咸蛋的红油就多,所以没炒多久就出油了,然后倒入一碗清水烧开,再把豆腐块放进去炖煮,再收汁后盛出,放入葱花点缀。
白嫩的豆腐与淡淡的黄色汤汁,看起来既清爽又可口。
做好这些菜之后,王玉兰就拿着自己特意买来的饭盒装进去一些,这是要给丰老师那边送过去的,顺便再把毛蛋从那边接回来吃饭。
如果是中午的话,毛蛋就会在丰老师那一块吃。
本来毛蛋在丰延年那里学画画,王玉兰是要给钱的,虽然她也知道丰延年是位高人,并不缺钱。丰延年确实不收钱,他只有一个要求,就是一日三餐由王玉兰他们来包了。
王玉兰哪有不答应的道理,能碰到丰延年这样的高人都是走大运了,高人既然只是要吃家里的饭,那还不简单,变着花样给送过去。
这边她装好就拎着袋子往丰延年住的地方走,两家隔得不远,也就隔个街道的事。丰延年住的小区绿化很好,都是一栋栋的两层楼,她站门口敲了敲门,开门的是照顾丰延年的保姆,见到王玉兰的时候笑了,“玉兰,你来啦!”
王玉兰也笑,换了鞋子走进去,“赵姨,他们还没结束啊?”她将袋子放到餐桌上。
这边赵保姆赶紧去厨房拿了几个碗盘出来,闻言道:“闻着你这个味啊,马上就能下来了。”原本是她来做饭的,结果有次她早上买菜的时候买了几个包子回来给丰老师尝尝,他就不太吃自己做的饭菜了。
不过她是个保姆,平时也就是照顾照顾丰老师生活,她要是不愿意吃,也没法逼着他吃,后来丰老师索性就在王玉兰店里吃一日三餐了,再然后就是收了毛蛋做徒弟,一日三餐都由王家这边来解决。
一开始吧,她还真不觉得这王记的东西真能有那么好吃,因为她也没吃过,八分钱一个包子她还真舍不得吃,虽然这钱可以从每日的家用了里出,但她还是想省下来,毕竟这丰老师每月给的家用都是固定的,要是剩了多的他也不会要回去了,所以她平时除了拿固定的工资之外,这每个月家用还能多出六七块,都是她的。
但她还是觉得她手艺也不差啊,之前丰老师吃她做的饭菜不也都挺乐意的吗?怎么一个包子之后,就全变了,尤其是啊,这不用做饭之后,家用自然是减少了不少,去除掉水电费,再加上平时的日常开支,这每个月剩下的钱顶多能扣出来几毛钱,所以她这就不乐意了,心里暗暗的不喜欢王玉兰。
不过后来她倒是对王玉兰这手艺挺服气的,她闻着味道才知道,为什么丰老师要吃他们家的饭菜,光这个味道都不知道甩她多远。
但王玉兰在她眼里,还是挡了她财路的人。虽然不用做饭了之后,只需要打扫卫生,轻松是轻松了许多,但想着每个月少了六七块,就是不得劲。
不过她也不想想,这不用做饭了,工资可是照之前给的,照理说,这工资也要减的,只是丰延年不爱计较这些,才让赵保姆一直拿着之前的工资
当然,赵保姆是想不到这点的,她眼睛里只有那少的六七块钱。
其实她也羡慕王玉兰有这么好的手艺,就因为这手艺啊,还能把儿子送来这里学画画,一分钱都不收。她下次呢,也问问丰老师,她小孙子已经七岁了,能不能过来也跟着学学。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哈,我来啦来啦来啦,大半夜的我吃包辣皮去。
本章评论里,我抽20个发红包哈,爱你们哦
第31章
王玉兰带着毛蛋回去的时候转了个道去店里, 把孟淑芬叫道家里来吃饭,不管怎么说,亲戚这份关系还是在的,分得实在太开反而伤人心。
孟淑芬现在心里真的特感激自己这个二嫂, 虽然上班比较早,但店里包吃, 一个月40来块钱的工钱, 这种工作真不知道从哪找,最主要的是, 像她这种上了年纪的,能找到洗碗的工作就不错了,工资还一个月15块顶天了。哪能像她现在这样, 没人的时候还能换着休息会,店里吃得又好。
楚随珠和叶同泽在家里等他们回来, 见到孟淑芬的时候都乖乖的叫了人。孟淑芬倒是知道叶同泽一直在二嫂家吃饭,不过这是二嫂的事,她管不着。
这次进了屋,先是看到餐桌上了摆了几个大盘大碗的, 各种香味穿插在一起,都不知道该先吃哪个好。她是知道王记能开得好,全是因为东西好吃, 而这手艺啊,居然是自己这个未成年的侄女手里出来的,之前她刚知道的时候, 看着自己这位侄女跟看金蛋似的,这也太能耐了。
不过她也知道这事啊,店里其他人都不知道,二嫂能把这事告诉她是出于对她的信任,她嘴把门紧得很,绝对不会出去说的。
吃完了饭,孟淑芬拉着王玉兰走到一边说话去了,有件事她看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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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时间,心里头有点眉目才敢来说的。
“你是说小吴在偷学做包子?还有其他的馅料?”王玉兰眉头皱紧,问道。
孟淑芬点点头,压低了声线,“一开始我也没太注意,后来看她有时候会偷偷的拿着纸在那里记,又拨开那些馅料看,我就觉得不太对,观察了好一段时间,才敢确认的。”
王玉兰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脸色有点难看,这个小吴就是最开始招来家里包包子的,当时看着人勤快,她还特意教她怎么包包子,后来开店了,也让主要管包子饺子这一块,她说她爸病了,王玉兰还给了20块钱的。却没想到她会偷偷学做这些馅料。
会不会被小吴偷学过去,她是不担心的,其实那些用料都是普通的食材,主要作用还是自己闺女的手艺好,这可不是其他人能随便偷学到的。就是这事吧,有些膈应。
“这事,你先别管,该怎么着还怎么着。”毕竟没有证据,只是孟淑芬偶尔看到的,她也不能就这么上前质问。更何况,她对闺女的手艺有信心,绝不是轻易就能偷学到的。
孟淑芬以为她是不想打草惊蛇,特别理解的点头。不过她也打算好了,这个小吴啊,她还是盯牢一些,万一真有什么事,她就赶紧跟二嫂说。
她这份工作,可不能因为某些不安好心的人给弄丢了。
王玉兰还不知道自己妯娌已经起了捍卫王记的心呢,她把小吴这事放心里过了几遍,就甩开了,然后把心给放在了叶同泽身上。
她是真喜欢这个孩子,除了是自己看着长大之外,还因为这孩子从小经历了这么些事,居然没有长歪,并且还非常的优秀,能不招人喜欢吗?
因为过两天他就要高考了,王玉兰还担心叶同泽在学校里睡得不舒服,特意让毛蛋跟她睡,让叶同泽睡毛蛋的房间。
又因为一中就是考场,楚随珠他们也不用上课,所以王玉兰这两天就买了不少菜,让几个孩子好好补补,虽然是自己闺女下厨没错啦,但她也忙前忙后的帮着打下手。
所以楚随珠和叶同泽就过上了‘同居’生活,楚随珠倒是没什么感觉,就是有时候早上起来碰到叶同泽,叶同泽就会红着脸躲回房间,把楚随珠给莫名其妙得不行。
叶同泽高考的时候,把王玉兰给紧张得不行,楚随珠都要以为叶同泽才是她亲儿子了。
叶同泽考试的时候也没有其他想法,虽然他很想考进他爸在的城市,但他知道也急不了,放宽心去考才是真的,所以对比其他参考的同学,考完后煞白的脸色,他整个人面色如常,脸上和煦的笑就没断过。
其他考生看到他的时候,都在心里赞叹不愧是最有希望考入一等学府的,这气度就是其他人比不了的。
叶同泽收拾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先跑去跟王玉兰告别,王玉兰还真有点舍不得这孩子,好歹也天天见了一个多月。但叶同泽还有家人,他得回家。
叶同泽踩在回去的黄土路上,心里异常的平静的,他以为他至少会在考完后兴奋一下,但完全没有。直到他远远的看到自己家门口,停了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时,心开始狂跳。
“爷爷奶奶?”他气喘吁吁的撑着门框,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看着院子里那个熟悉又陌生的人。
那个人转过身看向他,身上笔挺的西装现在脏兮兮的,上面布满了扫把的残枝,还有泥土的灰印。而他的双膝处,有两个明显的因为跪在地上,粘上的黄泥印子,而他的眼神里都是叶同泽感到陌生的激动。
叶爷爷眼睛不太好,看东西其实都看不大清,这会眯着一双通红的眼眶看向门口,伸手招了招,“同泽,快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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