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言情

总是套路得人心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熊猫宝

    小女孩哭的伤心,等到慕喜坐到她身边开口,这才发现来人了,抬头看着慕喜, 眼睛里的金豆子似不要钱一样的往出掉。

    “我爹爹要把勾勾吃掉, 我不想让他吃掉它们。”小女孩抽抽搭搭, 说话间想起这件事又伤心了, 居然开始嚎啕大哭。

    “勾勾?”慕喜一脸问好, 勾勾是什么动物,而后恍然大悟,该不会说的狗狗?

    “是狗狗吗?”慕喜开口。

    听到慕喜的问话, 小女孩停止了哭声。真的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至今为止慕喜只接触过




分卷阅读122
    两个孩子, 一个是小永, 另一个便是面前的这个女孩,俩个都很懂事。

    “嗯, 是狗狗,只有这么大,特别可爱,可是爹爹说娘身体不好,要用来补身子。我知道娘身体不好,但是我又舍不得他们。”小女孩伸手比量着,大小看起来就是刚出生三四个月的小奶狗。

    因为旱灾,很多人家把家里能吃的都给杀了,以往杀动物还有些避讳,例如猫狗的幼崽不可食,如今是百无禁忌。

    所以小女孩说他爹为了给她娘补身体杀了狗,慕喜一点都不奇怪,村中太多这样的事情,虽说算不得大补,但也是肉腥,聊胜于无。

    “所以你就跑出来一个人哭是吗?你爹爹知道你出来了吗?”慕喜拿出怀中手帕给小女孩擦着眼泪。

    小女孩摇了摇头,小声辍嗫着说:“不知道。”

    “你叫什么名字,知道家在那里吗,我送你回去,姐姐让狗狗不被吃掉好不好?”慕喜蹲下身子,和小女孩直视。

    如今的日子,户户都把家里的女儿看得很严,旱灾世道乱,不少人牙子缺德故意偷拐别人家的女儿,卖给贵族当丫鬟,这是好的情况,更多的时候女孩子都被卖到窑子里,做皮肉生意。甭管年纪大小,落单的女孩失踪是最近几年最常出现的事情。

    “我叫瑶瑶,就住在前面那里。”小女孩指了指远处,从这里能看到一个茅草屋的屋顶。

    慕喜心中有了思量,住在半山脚下,那肯定是猎户,狗也大概率是猎犬,猎犬忠心智商高,可以花钱买下来看家护院。

    刚刚走进茅草屋,就见一个身材魁梧满脸络腮胡子看不清五官的大汉,脚步急匆匆的往出走,看到慕喜等人,立马快走几步到瑶瑶身边牵着手斥道:“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在乱跑小心大老虎吃掉你!”

    瑶瑶又小声哭了起来。

    “这位大哥,你就是孩子的父亲吧?你好,我们是住在山下全围村的村民。听瑶瑶说你家有两条小狗,我想花钱买来看家护院,不知道你愿不愿意买。”慕喜笑呵呵的说。

    她没有明说自己知道什么情况,只是询问是否愿意卖狗,有些人是不愿意自己家的事情被外人知道,慕喜怕她说,自己听瑶瑶知道他家夫人身体不太好之类的话,这个猎户会怪罪孩子。

    听了慕喜的话,猎户这才从女儿的身上转移开视线,看似严厉的父亲,其实是很担心女儿。

    “谢谢你们送瑶瑶回来,先进来坐。”猎户听了慕喜的来意,侧了侧身子,视线移到柳献之的脸上之后,整个人僵硬了,眼中闪过一抹惊慌,而后又想到什么,定了定心神。

    全程跟着慕喜走目光全在她身上的柳献之完全没注意到这点。

    一进院子,慕喜就看到院子里面两天小狗撒欢儿的跑,俨然不知道主人家今天想吃了他们,还摇着尾巴对刚进门的瑶瑶欢乐得很。

    没有小孩子比划的那么大,看起来这两只小狗多说能有两个月,但那厉害劲儿让慕喜很喜欢,她和柳献之进院子之后,这两只小狗还对他们奶声奶气得叫唤。

    慕喜和柳献之在院子的石桌子上等值,时不时的能听到屋子里穿来女人的咳嗽声,和猎户的低语,但却听不清楚屋内俩人的交谈。

    不一会儿,猎户出来了,对着慕喜到:“这两只狗可以卖给你,你出多少银钱。”

    “我看着这你家那只母狗长得很大,皮毛发亮,应该是纯血的猎犬,狗崽子也不能差到哪儿去,这样吧,我给你一百文你看如何。”

    这两只小狗崽爪子粗壮,一看就是品种好犬,搁在没发生旱灾之前,市价怎么着也得半两银子,但如今人自己都养不活更别提狗了,所以猎户根本卖不出去。

    家里又养不起,这也是猎户生了要吃了他们想法的原因,如今慕喜愿意给一百文来买,算是很讲情谊了,若是卖给能买得起狗的富贵人家,价格也是被压得相当低,之前猎户询问过一户员外家,两只狗只愿意给二十文。

    慕喜这个一百文是大大出乎猎户的预料,也出乎柳献之的预料,平日里慕喜是对银钱相当抠门的人,买个东西之前都要货比三家。

    现在买狗居然愿意掏出一百文铜板,这让柳献之觉得自己原本有些了解慕喜的想法,又陷入了迷雾。

    一百文来买的肉足够超过两只小狗的量,而且银钱对猎户来说是最需要的,他可以用来给妻子买药,买吃食。慕喜相信因果循环,多给的钱对她来说没有那么重要,但对猎户来说却是救命的,且在她心里,这两只小狗崽值得一百文。

    同时心中也在下定决心,赶紧把赚钱的路子找出来,不然按照她这大手大脚的性格,钱花没是迟早的事情。

    猎户闻言眼睛一亮:“好。”

    慕喜离开的时候,瑶瑶追了出来,泪眼婆娑的恳求慕喜他们不要吃了两只狗狗,慕喜耐心的解释了养狗是看家护院的,告诉瑶瑶她家住在哪里,如果以后有机会了,可以去串门。

    慕喜买了一些陈年玉米,有些发霉所以比较便宜。磨成细面,用热水烫熟了喂两只小狗,两只狗瘦骨嶙峋,见慕喜端来的狗食,吃的很猛,狗很小饭量也小,一小碗就让两只狗肚皮撑的滚圆。

    也奠定了慕喜在两只小狗心中的地位,第一次有人给它们吃饱饭,两只小狗对着慕喜又舔又蹭亲热的很。

    当晚小永回来,见到两只狗也喜欢的不得了,慕喜给头上有撮黑毛的那只起名为祥祥,另一只尾巴有白毛的叫瑞瑞。祥瑞带回来家,算是个好兆头。

    两只小猎犬虽然现在很小没什么威慑性,但狗长得很快,转眼间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两只狗已经到了慕喜膝盖。这一个月两只狗简直就像是吃了‘化肥’,蹭蹭的长。

    而明天,则是景洛城的一个大集。

    这个大集和每五天一次的集市不同,是南北两方商贸货物流通一个很大的售卖集市,这种集市每年景洛城只有一次。

    各地的商人会齐聚再次,互相买卖货物,也是景洛城最热闹的一天,就连过年都赶不上这天热闹。

    为了这一天慕喜也早就做好了准备,这个大集整整占了景洛城的三条城中心街道,慕喜在这之前也到衙门报名登记了一个摊位,就那一天摆摊位置便交了二十文的租费。

    慕喜准备支个小摊,带着自己炒的辣料,去集市上做麻辣肉面。

    辣料早就一块一块压实存好了,装了满满一个箩筐,煮面缺不得水,从全围村带水过去未免有些不现实,所以慕喜和摊位附近的住户也都谈好了,打三桶水给一文铜板。

    麻辣肉面用的面是粗粮粉,定价三文钱一碗,薄利多销,粗粮粉口感不如精麦面细滑,但特别劲道,和辣汤融合在一起是最好的搭配。



分卷阅读123
    坐着二牛家的牛车,三口人来到了景洛城,动作利落的支起了摊位,座椅板凳小棚子都是租的,一天给五文钱。这次慕喜前期可是投了不少老本。

    辣料的原材料,手工费,食材原材料等等,投入了不小的银钱。

    麻辣肉面的面先拉出一部分,剩下赶着卖赶着拉面,也不怕卖没,粗粮面是粮食店内卖的最普通一种口粮,随时没了可以再去买。

    这段时间慕喜不仅是在弄辣料,也在教柳献之抻面拉面,别看柳献之柔弱,但力气却比看起来更加壮实的慕喜大很多。

    面要用力揉才劲道,慕喜没有力气,因此揉出的面不如柳献之的面口感好,教会了柳献之,慕喜便把做面条这个工作交给了他,她负责煮面调料。

    小永负责收钱算账,说是如此其实就是让小永过来跟着玩,难得有这么一个大集,学堂放假,慕喜让小永一个人在家她不放心,便带着一起出来了。

    太阳渐渐升起,人流肉眼可见的多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两更,更新时间应该会相当晚,大家早些休息,明儿再看么么哒笔芯

    第82章 泼辣娘子vs文弱相公

    “麻辣肉面, 三文钱一碗,香喷喷的麻辣肉面,三文钱一碗”慕喜吆喝着。

    嘴里邀着客人, 手也不停的煮着面, 煮好了两碗面放在桌前,撒上葱香沫、芝麻、花生碎,麻椒香醋, 最后的点睛之笔就是在浓白的骨汤上撒上一勺辣子。

    橙黄色的粗粮面, 浓白的汤汁,香菜绿葱,通红的辣子,完美的视觉冲击, 摆在前面就是妥妥的招牌, 这样色香味俱全的面肯定会很受欢迎!

    这次慕喜只准备了两种面, 一种宽面条, 一种细面条, 汤底小料都是一样的,这种支得小摊位,慕喜心中有很多种面的做法, 场合不行施展不开, 这一种大集, 麻辣肉面就足够了。

    肉香味加上慕喜炒得辛辣底料香, 刺激着路人饥肠辘辘的胃,即使早上吃了饭, 看面的颜色和味道也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

    慕喜万万没想到卖出去的第一碗面居然是她隔壁摊小贩。

    “大兄弟,你家面很香,今天早儿走的急,闻得我更饿了,给大哥来一碗尝尝味儿。”说罢拍在桌上三文钱,哈哈大笑,看得出是个性子爽朗的汉子。

    柳献之把钱收进口袋,笑着应到:“好嘞,给大哥多煮点面,一会儿就好。”

    满满一大碗的宽面条,布摊大哥搓了搓手接过来,坐在自己的小凳子上,呼噜呼噜吃了起来,边吃边感叹道:“香,真香,第一次吃到这么香的面!多久没吃到肉味了,真他娘的好吃!!”

    慕喜心中暗笑,这个布摊小贩真有意思,说话嗓门这么大,活脱脱的现场广告,因为他的原因,不少路人把视线放在了慕喜的面摊上。

    真有那么好吃?

    慕喜也趁机吆喝着:“三文钱一碗的肉面,浓浓肉香,便宜喽,三文钱一碗!”重点是肉面。

    汤是慕喜用猪骨头外加整只鸡吊得高汤,汤味浓郁,就算是不能吃辣的,不放辣子只喝骨汤吃起来也别有一番风味。

    起来的太早,慕喜和柳献之早晨弄着小料一些小摊的东西,没来得及做早餐,想着到了城里饿了就顺带煮碗汤面来吃。

    慕喜和柳献之还不觉得饿,就给小永煮了一小碗足够他食量的面,里面还卧了一颗荷包蛋,放了一只卤猪蹄,慕喜特意从家里带的,小永埋头吃的很香。

    面摊也开始迎来了第二位,第三位的客人,来逛这种大集的人,大多家境不错,吃个面三文钱还是拿的起。

    一个人秉着好奇买了一碗,吃的很香,第二个人看见了便也来尝尝味道,以此类推,小小的面摊竟是坐满了人。

    慕喜现在深深得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家网红餐厅会雇托,来装作宾客爆满的样子,因为这样真的能够引来更多的客人。

    现在慕喜的面摊,甚至出现了排队的情况,有的人没位子了找个靠边位置蹲着就开始吃,每个人表情都透着满意,这种情况引得更多的人来吃了,慕喜庆幸她特意多带了一些碗筷。

    整个集市像慕喜这种吃食的小摊贩很多,但没有哪家传出的肉香,有慕喜家里这么浓郁,更准确的说小摊子中,只有慕喜家能让人闻着就有要买的冲动,那辣香真的太刺激人的味蕾了。

    就凭这味道在大酒楼吃碗面最少也得十文,现在慕喜的面摊才三文,自然要尝试一番。

    一个早晨,慕喜忙的脚不沾地,到了巳时客人才渐渐少了下来。柳献之去买粗粮面了,慕喜和小永坐在柜台后面。

    慕喜抬手颠了颠腰间的钱袋,心中十分满意,前些天的辛苦没有白费,光是这些重量就让她很开心!

    这还只是早晨的饭口,还有中午的饭口没到来,中午是人最多的时候,铜板还能多不少。

    大夏的朝廷在慕喜看来是相当不错,整个制度非常完美,不存在什么恶霸欺市的情况,有些小混混地痞这种是无可避免的。

    他们只要平日里行为不要太过,捕快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然若是有百姓告到衙门,官府也不会置之不理,特别是这种时期,那些平日里蛮横市井流氓是一点不敢冒头。

    景洛城的大集算是南来北往商贩们一年一度的重要活动,还有别国家的人来参加,如今三国鼎立,夏朝只是其中之一,三个国家现在正常贸易往来,签订了和平条约。

    如是在这种情况还有地痞无赖来欺负百姓,那就显得朝廷太无能了。

    所以这个时候,朝廷抓得格外的紧,稍微有点闹事的人都被抓进监牢,因此别的小摊眼红于慕喜的面摊,也不敢做什么小动作。

    柳献之回来背着一大袋子面,放在柜子里后,从怀里掏出来了一只小烤鸡。让柳献之去买面的时候,慕喜给了充足的银两,又说看到什么好吃的就买回来,银钱也够。

    现在他们的生活不必那么扣扣搜搜,想吃什么就买还是过得起。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现在柳献之被慕喜带的已经开始‘大手大脚’了,搁在以前柳献之肯定是节省节省再节省。

    经过这么多时间他和慕喜相处,俩人达成了一定的共识,谁知道以后会有什么意外,在能够保障现在生活的情况下,过得好一些没有什么问题。

    烧鸡是慕喜和小永都喜欢吃的,柳献之回来刚好看到就买回来了。

    慕喜另外煮了两碗面,把剩下的猪蹄放在面里,一家三口这顿算是吃午饭了,她这个面摊别人吃午饭的时辰,正是他们忙的时候,所以他们得提早吃。

    小永特别的懂事,慕喜本来是怕爹娘都出门,留小永一个人在家孩子



分卷阅读124
    害怕,带着过来也没想让小永做些什么,但小永却是帮了不少忙。

    柳献之忙着揉面抻面,慕喜负责煮面,所以有的时候,客人走了桌子什么的都来不及收拾,这个时候小永的懂事就突显出来了。

    小孩子特别勤快的收拾着,不厌其烦的一桌又一桌,小永才五岁,个子还特别瘦小,好在慕喜租的桌子不是那种大桌子,小永也收拾得过来。

    慕喜和柳献之因此而轻松了不少,对小永,慕喜是越来越喜爱。

    中午来吃面的人比早晨多很多,一大半都是回头客,早上吃过的客人再回来吃一碗,或者是带着好友亲戚过来品尝。

    味道好价格便宜的面,当然不能错过,大集天黑之前就结束了,夏朝有宵禁,所有城镇都要遵守。
1...5657585960...107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