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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总是想杀我(穿书女配)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凌沧州

    古话说的好,宁拆十座庙,不拆一门婚呢,她倒好,穿越而来,别的事情没有干,先把杜姑娘与秦钧的两情相悦给拆了。

    内疚之下,杜云彤再不敢多看玉珏一眼。

    杜云彤把半块玉珏摘下,郑重其重地用帕子包好,放在枕头下面。

    不是她非要拆杜姑娘的姻缘,而是秦钧那人,她实在招惹不起啊。

    一个年少成名的杀神,除却武功与运气外,心思也不可小觑,她可不相信秦钧是那种粗心大意的武夫,能粗心到心上人换了个也感觉不出来。

    那句他压低了声音说的姑娘变了,足以让她午夜梦回想起来都汗毛直立。

    惹不起惹不起,抱大腿什么的,还是缓缓再说。

    次日清晨,杜云彤刚刚梳洗完毕,便有人来向她汇报,说隔壁院子已经空了,想来是五皇子连夜走了。

    柳姨娘眼底的忧愁淡了几分,道:“可算走了,还是姑娘有办法。”

    小丫鬟们端上了饭菜,杜云婵揉着惺忪的睡眼,打了个哈欠,杜云彤揉了揉她的发,对柳姨娘道:“殿下是识礼之人,纵然我不说,他这几日也要走的。”

    这句话是真心话,有秦钧在一旁提点着,根本不需要她昨晚冒着不要名声的危险走一遭。

    这样一想,杜云彤对于李昱如何从一个谋逆的废太子之弟,做到了太子之位的疑惑明白了不少。

    ——年少成名的天才将军,对于朝堂之上政治夺嫡,并非一窍不通,李昱只要不去故意作死,以后天下之主的位置,稳了。

    想到这,杜云彤心中惋惜不已,从龙之功,又有不世之功的军功在身,三十年内,无人能撼动秦钧的位置,这么一个坚固的大腿,她居然抱不了,何其可惜!

    杜云彤自嘲一笑,不再去想秦钧的事情,与柳姨娘杜云婵吃完早饭,便又踏上了归乡路程。

    颍水是一个极美的地方,大夏朝的开国太祖颇为喜欢这个地方,曾想把国都设在颍水。

    当时朝臣极力劝阻,说颍水乃温柔之乡,山水秀色,美不胜收,国都建于此,国君容易会沉迷其中,消磨宏图霸业之心,最终难成大事。

    故而太祖皇帝才把国都往北方迁移,定了如今的天启城做国都。

    颍水虽未成为国都,但历代皇帝都颇为喜欢这个地方,又加上这个地方确实钟灵毓秀,有其独特的地方,故而颍水的繁荣程度并未得到消减,反而隐隐与国都齐肩。

    许家发源地便是颍水。

    这个时代讲究个落叶归根,若是相府未倒,百年之后,许家之人会尽数葬在颍水祖坟。

    如今相府倒了,能回颍水的只剩下许如清一人。

    柳姨娘放下轿帘,垂下了眼睑。

    赫赫威威的许氏一族,只剩下一个孤女扶灵回故里。

    柳姨娘闭上眼,泪水从她清秀的脸上滑落。

    晚间到了驿站,杜云彤发觉了柳姨娘的异样,道:“姨娘是双身子的人,当多加注意身体才是。”

    柳姨娘是许家的家生子,对于许家的归属感比她一个穿越者要强烈得多,满门都死了,只剩下柳姨娘一个,这种哀伤无法用言语来抚平,杜云彤只能用柳姨娘肚子里的孩子提醒着她。

    柳姨娘眼角微红,道:“谢姑娘挂心。”

    杜云彤点点头,道:“总归还有我与阿蝉。”

    大抵是出身不同,柳姨娘看上虽与许如清一般的柔弱,但性子里比许如清多了几分坚韧,若是不然,在得知相府满门抄斩时,只怕便与许如清一般倒下了。

    柳姨娘手指轻轻抚摸着渐渐隆起的肚子,低声柔柔道:“幸好还有大姑娘。”

    许相为相多年,与人为善,在民间的名声颇为不错,相府纵然倒了,一路上驿站的官员也不曾刁难杜云彤一行人,反而待杜云彤更为上心,故而一路的行程倒也顺风顺水。

    如此行了数日。

    这日杜云彤正斜倚在马车上闭目养神,忽觉马车突然停下,惯例之下,马车上摆着的熏香炉与小点心尽数倒了。

    一个的浑厚男子声音传入杜云彤耳内:“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此话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无论学识深浅,都能明白其中意思,深受目不识丁的“绿林好汉”的好评。

    随行的侍卫叩响马车,低声对杜云彤道:“姑娘,遇到劫匪了。”

    “一会儿无论听到什么声音,您都不要出来。”

    杜云彤应了一声,手指慢慢扶着马车内壁,千雁秀眉微皱,百灵柳眉倒立,道:“这帮劫匪胆子也太大了!连侯府的马车也敢劫。”

    侍卫抱拳朗声回道:“各位好汉,我们是承恩侯府的人,送夫人灵柩回颍水”

    话未说完,就被人不耐烦地打断了:“要不是承恩侯府的人,老子还不劫呢!”

    “兄弟们,亮家伙儿!”

    杜云彤眉梢微挑,心道有趣。

    看来这帮人,是冲她而来的。

    千雁攥着手帕,欲言又止:“姑娘”

    杜云彤闭目入定,嘴角微勾,道:“看来有人不想让咱们活在这世上。”

    官道上,李昱下了马,随手把马缰丢给身后的人,走到路旁的一家茶馆,寻了个位置坐下。

    侍从道:“上茶,上好茶。”

    “来了!”

    小二提着茶壶,笑眯眯来给李昱倒茶。

    正值中午,又纵马行了一路,李昱有些口渴,端起茶杯便要往嘴里送。

    茶杯送到唇边,便看到了秦钧下了马,冰冷的目光看着他。

    李昱放下了茶杯,撇撇嘴,把杯子递给身边的侍从,侍从双手接过饮下,半晌后,感觉无事,方把杯子交还李昱。

    李昱饮了一口茶,大大咧咧道:“至于这般吗?”

    秦钧面无表情,慢慢走来。

    不等他走到茶馆,他的侍从从袖中取出一方锦帕,擦桌擦凳子一气呵成,擦完之后,又换了一方锦帕,平铺在凳子上。

    做完这一切,秦钧走进茶馆落座,侍从端来他自用的茶具,问小二要了水之后,冲茶泡茶忙的不亦乐乎。

    李昱嘴角微抽,道:“你这性子,在沙场怎么过的?”

    认真论起来,他和秦钧是一起长大的,小时候的秦钧还没这么多毛病来着,自从去沙场转了一圈后,回来便一身怪癖好。

    比如说,以前的秦钧喜欢吃饺子,小时候他俩为争着吃饺子还打过架,但现在的秦钧一点饺子也不吃,看见饺子便直犯恶心。

    再比如,小时候的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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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钧虽然也爱干净,但没有到不愿接触外界的任何东西的地步。

    侍从冲好了秦钧的茶,茶香四溢,飘在简陋的茶馆中。

    李昱看看自己杯中的茶,在看看侍从手里的茶,有些喝不下去,长手一伸,把侍从准备递给秦钧的茶拿了过来,抿上一口,闭目赞叹,道:“好茶。”

    秦钧微微皱眉,道:“换了。”

    侍从忙不迭又取来一个雨过天晴色的杯子,给秦钧倒茶。

    官道上,尘土飞扬,往来行人络绎不绝。

    又一行人马到来,为首的汉子膀大腰圆,一边喝茶,一边大嗓门地与随行之人说话:“奶奶的,竟让他们抢了先手。”

    “大哥别气,咱们人多势众,指不定咱到了那,那小子就将东西双手奉上了。”

    说话间,唾沫横飞。

    侍从不等秦钧吩咐,便相当有眼色地从取来了锦缎,四人拿着锦缎,站在四角,将李昱与秦钧用锦缎围在了中间。

    李昱:“”

    秦钧漫不经心喝着茶,大汉的嗓门极高,承恩侯府四个字他想忽视都难。

    李昱一听承恩侯府,来了兴致,放下茶杯,束耳去听隔壁行人的对话。

    大汉道:“嘿嘿,那个小姐小是小了点,但听人讲,有倾国之貌。”

    一个精瘦的男子犹豫道:“大哥,到底是侯府的人,我们还是算了吧。”

    话刚说完,就挨了大汉一巴掌。

    大汉道:“什么侯府不侯府,老子看上的人,就是皇家公主也要弄到手!”

    “再说了,她家里的人,还巴不得她回不去呢!”

    这话说得极为放肆,李昱拍案而起,道:“你敢!”

    李昱眼前一花,对面的大汉已经捂着眼睛倒在地上杀猪般地惨叫着,鲜血顺着他的指缝源源不断流出。

    秦钧一脸漠然喝着茶,桌上原本摆着的一双竹木筷子,不知何时不翼而飞。

    第17章

    马车外的喊杀声不绝于耳,百灵再怎么胆大,也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小女孩,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吓得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往杜云彤身边靠了靠。

    杜云彤拍了拍她的背,道:“别怕。”

    正常的劫匪,是不会拦截棺材的,一来晦气,二来大夏朝并不推崇厚葬,纵然截了,也不会有太多的钱财。

    这些劫匪,太不像普通求财的劫匪了。

    试想,送灵的队伍,会有多少钱财?

    更何况,在得知的她是承恩侯府的人后,劫匪非但不怕,反而有截得就是你的豪言壮语,以至于让杜云彤下意识地便想起了自己为数不多的仇人。

    她千里迢迢送许如清的灵柩回颍水,确实是个好机会,小吕氏若此时不向她下手,那便不是小吕氏了。

    死在外面,与侯府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更何况,纵然得救不死,被劫匪掳了过去的事情,也足以坏了她的名声。

    这个世道,对女子太过苛刻了,想要毁了一个女子的一生再容易不过。

    杜云彤慢慢睁开了眼,道:“取我的帷帽。”

    千雁皱眉道:“姑娘?”

    杜云彤淡淡道:“我们随行的护卫并不多。”

    她还是低估了人心的恶毒,没有想到小吕氏会在她回颍水的时候下手。

    许如清葬入颍水,她便半脱离了承恩侯府,对小吕氏再无威胁了,可小吕氏还是不肯放过她,要她名声扫地,要她死无葬身之地。

    哪怕承恩侯府背上嫡长女被劫匪掳了去的污名也在所不惜。

    小吕氏膝下也有女儿来着,她就不担心这种污名以后影响到她女儿的议亲吗?

    杜云彤轻摇着头,有些理解不了小吕氏的思维。

    杜云彤收拾完毕后,带上了帷帽,下了马车。

    百灵怕的要死,扶着她的胳膊一直在抖,然而一向偏胆小的千雁,此刻脸上却没有太多的害怕,搀着她,一步一步走得很稳。

    这倒是让杜云彤颇感以意外。

    她一直觉得,千雁要比百灵胆小些的,也更怕是,但没想到,在这种生死关头,千雁却无比的平静。

    这样也好,有一个镇定的人,总比两个人都怕的要死强。

    杜云彤清了清嗓子,道:“诸位好汉,请听小女子一言。”

    杜云彤是不想下来了,可不想下来也要下来,荒山野岭的,她没有一个能够求助的人。

    柳姨娘怀着孕,杜云彤才四五岁,她需要保护她们。

    刀光剑影中,娇嫩的女子的声音显得十分格格不入。

    众人不觉停下了动作,转身去看那一抹白色。

    她带了帷帽,让人看不清她的脸庞,只看到她身形纤瘦,娉娉婷婷而来,仿佛风中摇曳的一朵山茶花一般楚楚可怜,让人只想捧在手里小心呵护着。

    她的声音中没有惊慌,也没有害怕,镇定的,矜持的,像是羽毛一般,轻轻拂过人的心口。

    不觉让人酥了身体。

    为首的劫匪额上有道伤疤,他本就生的悍勇,那道伤疤更是将他衬得凶神恶煞。

    他看到杜云彤走来,喉结动了动,声音放低了些,道:“姑娘怎么下来了?快回马车上,下面不安全。”

    天地可鉴,他是第一次见到这般好看的人,像是九天之上的仙子一般。

    美人在骨不在皮,纵然看不到她的脸,只看她纤瘦的肩,盈盈一握的腰,他就知道,他面前的女孩,绝对丑不了。

    男人对美人儿总是充满耐心的,无论他是谦谦君子,还是穷凶极恶的劫匪。

    刀疤脸道:“没吓到姑娘吧?”

    他没甚特殊的癖好,他只是觉得,这般娇娇柔柔的小姐,像是精致又易碎的琉璃般,他若是说话声音大了些,便能将吓到了她。

    杜云彤眉头动了动。

    现在的劫匪,都这么温柔讲道理的吗?

    她莫不是在做梦?

    还是这劫匪另有所图?

    还有说她现在身有女主光环,不用作别的,只需往这一战,略微说几句话,便能让劫匪放了她?

    环视一圈周围的劫匪,杜云彤觉得自己想得有点多。

    她要是身有女主光环,这会儿来救美的英雄都应该排成排了,哪里还需要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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