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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自从我捡到了杀生丸这白富美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老肝妈

    且,送完钱袋子他就遁入山林,哪怕真有不长眼的家伙盯上他的财物,别说抢或偷,先找到他这个人再说吧。

    叶久泽拖家带狗地准备走,错身离开时又瞧见了犬夜叉苦大仇深的脸。

    他盯着他怀里的白柴,蠕动了下嘴唇,最终什么也没说。

    叶久泽思量片刻,再瞅了瞅犬夜叉头顶上雪白的双耳,忽然福至心灵。他想,没准这俩是一个品种的狗子。

    他抱着白柴靠近犬夜叉,没发现他整个僵硬了起来。

    “犬夜叉,你为什么总是看着我家富强?”叶久泽托起白犬的身子,笑道,“你很喜欢它吗?”

    犬夜叉露出了便秘的表情,分分钟反驳道:“我不喜欢他!”

    “想要摸摸吗?”

    “我拒绝!”

    白柴面上毫无波动,就连金眸也冷淡非常。在他充满压迫感的视线中,犬夜叉憋着一口气,最终狼狈掩面,找了个没脑子的借口。

    “我……对狗毛过敏!”

    杀生丸:……

    叶久泽:……

    啥?你身上流了犬族一半的血,居然告诉我对狗毛过敏?你别是基因突变吧?

    叶久泽总觉得哪里怪怪的,可还不等他想到什么。就发现那只瑟缩的河童鼓起勇气朝他走来,一双凸出的大眼充满了震惊和痛惜。

    他死死盯着他怀里的白柴,一时间声泪俱下:“呜……邪见无用。”

    紧接着,邪见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破釜沉舟般地伏地,说道:“巫女大人,请让小妖暂时追随你一段时间吧!”

    他悄悄抬眼,瞥了下白柴:“您现在这么小,完全不能照顾自己,身边应该有个肱股之臣为您尽心尽力。无论是打水做饭,还是梳理毛发,或者是清洁身体,邪见一定万死不辞!”

    叶久泽:……

    他没听错吧?

    打水做饭,河童这么小的身板能行?梳理毛发,河童只有四个爪,爪上还带着蹼,会梳头吗?清理身体,他现在是只萝莉……这家伙别是变态吧!

    前段日子互掐的仇敌居然想对他尽忠,必然是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

    叶久泽当即铲飞了邪见,喝道:“禽兽。”

    杀生丸:……

    众人:……

    叶久泽没多话,只与他们作别,他抱着白柴、拖着金毛、拽着藏獒,走的背影略显凄凉。

    你们是我带过最差的一届狗!

    他在心底忿忿骂道。

    ……

    叶久泽在距离“穗之村”三里地的山林里安了个窝。为了这个窝,他削秃了一座岩山,力求打造出不怕狗子造反的铜墙铁壁。

    可“铜墙铁壁”有了,也禁不住它们窝




分卷阅读36
    里反。叶久泽肠子都悔青了,他真没想到三只狗里最闹腾的,竟然是大病初愈的金毛!

    说好的温暖天使、人间太阳呢?

    说好的性格温顺、心灵伴侣呢?

    说好的友善纯良、礼貌谦恭呢?

    都特么见鬼了!

    瞧瞧这只金毛——拽得二五八万、浑身都是刺头,双眼充满戾气,咋看都很装逼!仿佛是“全世界欠我壹佰亿,老子迟早要你们连本带利还回来”的债主!

    奶狗好歹能抱着暖手,藏獒好歹知道看家,可金毛在干嘛?

    金毛二大爷似的趴在窝里,枕着他这个主人才用的皮子,百无聊赖地玩着自己的爪子。一见到他的身影就厉声狂吠,狗语十级的叶久泽觉得它铁定在骂他!

    真是不给它点颜色看看,当他这个主人是摆设啊!

    叶久泽气笑了,在这一刻,他无比希望自己带着的面板是个丐帮的95级大号,如此,他就能使出打狗棒法,将这死狗揍得满地找牙。

    金毛战意满满,准备咬死这人类。

    藏獒瞥了它一眼,找了个合适的角度趴下,准备欣赏“同僚”倒霉的精彩片段。

    白柴安静的窝在叶久泽的枕头上,身后的尾巴以极小的弧度轻甩,似乎心情不错的样子。

    刹那间,线头与狗毛齐飞,拳头共利爪一色。

    一番激斗后的事实证明,爸爸依然是你爸爸==

    就算没有丐帮的技能,叶久泽照样战无不胜。而为了防止世界被破坏,为了守护世界的和平,叶久泽机智地想到了“杀狗敬狗”的大招!

    当着富强与民主的面,他把奄奄一息的金毛捆了起来。紧接着,他狞笑着掏出一把野鸡毛,带着一身黑化的气息慢慢地、慢慢地靠近金毛……

    吉尔加美什:……

    他剧烈地挣扎起来,扭得像是放进油锅的泥鳅。

    叶久泽摁住它的身子,将鸡毛轻轻地刷在狗子的肉垫上。一下、两下、三下!

    沉默的藏獒、更加沉默的白柴:……

    “嗷呜呜呜——”吉尔伽美什惨然一叫,连声音都变调了!

    他堂堂英雄王,居然有一天被人捆着挠脚底板!

    金毛的肉垫十分敏感,羽毛的轻刷完全刺激到了它的神经,整只狗子犹如得了狂犬病,疯了一样癫起来。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快感从爪子传遍全身,从来追求“欢愉”、不委屈自己的王者当然明白这是什么感觉!

    这特么是**起来的前奏!他究竟为何这么倒霉,敏感点竟然在肉垫上!

    但看看自己现在的模样——金毛犬==

    再瞅瞅身边的“美人”——熊孩子和两只看热闹的公野狗==

    他吉尔加美什坐拥万千宝具,拥有无尽疆土,王座下雄狮无数……难道还要他自己撸?!

    英雄王悲从中来,挣扎得更加拼命。

    可叶久泽是谁?他是养过哈士奇的强人,是统帅着三只不省心狗子的“万狗之王”啊!

    区区反抗,他怎么可能放在眼里——

    他无情地镇压它、非礼它、蹂躏它……看着它在他身下“痛哭流涕”的狗脸,满心只剩下畅快!

    让你搞事!让你臭屁!搞不死你丫的!

    叶久泽毫不留情地刷着鸡毛,完全没发现金毛的身体越来越僵硬,连四肢都开始颤抖起来。它的叫声扭曲又急促,似乎压抑着什么,断断续续地,最终变成了难耐的呜咽和喘息。

    羽毛落下,肉垫哆嗦。

    过了好一会儿,伴随着金毛犬的一阵抽搐,空气中开始弥漫起一股带着腥气的麋香味==

    藏獒和白柴:……

    气氛瞬间尴尬==

    “噫?啥味儿?”叶久泽停下了动作,看着如同死了一般的金毛,“咋那么熟?”

    吉尔加美什:……

    他什么也不想说,什么也不想作==

    恍惚间,英雄王想起了一句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第30章 第三十只狗

    无论是男人还是公狗,只要带了把,都有发泄**的需要。对此,叶久泽不仅懂,还很了解。

    毕竟他上辈子是个货真价实的男人,凭左姑娘和右姑娘慰藉多年,哪怕单身也算快活。且他爱美娇娘,爱到连玩游戏的号都是一水的妹子。

    曾经损友告诉他,玩儿妖号不道德,万一游戏里有小朋友以为你是“女神”而爱上你,那影响多不好,保不齐得让你上个扒一扒。

    他记得他那时咋回来着?

    哦,他记起来了——

    那时的自己理直气壮、气吞山河==

    “我们讲讲道理啊,你说我一大爷们儿上剑三要是玩个成男号,每天对着这个八块腹肌的汉子花痴自恋,想着给他买这买那,念着他穿哪一套衣服最帅,思考着他哪一张脸型最迷人……这特么像话吗?啊!”

    对,没错,他当年如此耿直。

    “我给你港啊!我就喜欢萝莉成女,你瞧瞧我这闺女,长得多特么水灵!我每天想着给她买这买那,每天念着她穿哪一套衣服最美,思考着她哪一张脸型最漂亮……这特么才是真正的人生啊!”

    于是,他成了自家的闺女,带着整个商城,有着如花似玉的脸和日了狗的人生==

    但他的内心,依然是个抠脚的大汉,他的胯下,依然有着十八厘米的幻肢。

    故而,金毛犬在他面前被撸翻的场景,他完全能理解,不就是那么回事儿嘛。只是在理解之余,还带着那么一丝蛋蛋的忧桑。

    妈的死狗!刷脚底板这种酷刑都能成为py,别是抖m吧?!

    叶久泽心情复杂地给金毛松绑,发现这货已经傻了。跳脱的二大爷咸鱼般躺在地上,颤巍巍地蜷缩着身子,埋起自己的狗头。

    “文明……”叶久泽伸出手,顺了顺它的毛,安慰道,“不就是时间短了点吗?你别害怕,爸爸听说初哥儿都这样。”

    金毛一听“时间短”和“初哥儿”,顿时啥也不好了!

    他吉尔加美什,从来金枪不倒,能日天日地!什么时间短,不存在的!绝对不存在的!

    “你别沮丧啊,实在不行爸爸给你找只漂亮的小母狗。”叶久泽自认为很懂自家“孩子”的心,“保管你重振雄风。”

    吉尔加美什:……

    杂修!你给本王等着!迟早杀了你!

    整治好金毛,眼见它再也不搞幺蛾子了。叶久泽这才开始处理“案发现场”,一桶水、一拖把,喷点儿空气清新剂,完美。

    只是,他发现身边的气氛,过于冷清。

    回首,金毛蜷缩在角落里种蘑菇;转眼,藏獒匍匐在门边很警惕;扭头,白柴端坐在枕头上装小透明。

    叶久泽:……

    他不愧是顶着“万狗之王”称号的男人,乱臣贼子不敢造反,这一波龙椅坐得贼稳。

    ……



分卷阅读37
    难得过了几天安生的日子,叶久泽回“穗之村”转了圈后,就拖家带狗地走向“人见城”。

    只要一想到家里有两条成年犬,他就放不下寻找漂亮小母狗的心。男人跟男人呆一块儿容易出事情,譬如某理工学院的“和尚庙”,一寝室呆久了,上下铺就搞上了。

    想来公狗和公狗呆一块儿,窝住得近了,也容易从boy变成复数形式gay。

    为了狗子们的身心健康着想,狗妹子是必须养的。他可不想某天一大早起来,看见金毛和藏獒搞上了,这不仅辣了他的眼睛,还伤害了白柴幼小的内心。

    可漂亮的狗妹子哪那么容易找?这年头连人都养不活,何况养狗?

    即便“穗之村”曾有狗,大抵也进了人们的肚子。叶久泽打算先去“人见城”碰碰运气,如果实在没踪迹,他就花点儿金子托戈薇兑了,给他运俩狗妹过来。

    想想就气,他还没怎么着,自家狗就要脱单了!

    人活得真不如狗!

    “人见城”的重建工作不怎么理想,至少过了这么段时间,仅修了外围的建筑,内围依旧狼藉满地,很多巷道人去楼空。

    这差不多快成死城了……

    一见这情况,叶久泽明白找狗妹子是甭想了。可来都来了,不去见见奈落也怪可惜的。

    毕竟他在红旗下长大成人,还没见过活得如此风骚放荡的坏人。简直是集世间恶棍为一体,把该做的、不该做的事儿都搞了遍。

    生命不息,搞事不止。普天之下,仇家无数。

    叶久泽与奈落谈不上交恶,他们没什么利益冲突,也没什么恩怨纠葛。换句话说,只要其中一方不作死,他们的关系应该还能“平静”下去。

    但偏偏在这个时候,叶久泽进了“人见城”。

    也偏偏在这个时候,是奈落最虚弱的一天。

    他和犬夜叉都是半妖,而身为半妖,他们每个月中总有一天是最虚弱的时候。

    犬夜叉在朔日会变成纯人类,而奈落会在固定的日子化作一坨恶心腐烂的肉块,蠕动着拼接自己,丑得人没眼看。

    今日,恰是他虚弱期。为了平安度过虚弱期,他采取了“空城计”。

    倾尽“人见城”所有的最猛胜,让新分身带着它们去拉稳敌军的仇恨值,尽可能地制造麻烦,使犬夜叉一干人无暇顾及他的行踪。

    “人见城”看上去空虚,仿佛已经被他抛弃。可实际上,每一个特殊的日子,他都会不远万里来此度过。

    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可不幸的是,奈落撞上了叶久泽这个事故高发体==

    领着三只狗,叶久泽往里走。敲敲打打、寻寻觅觅,眼见外头的天色都黑了下来,想着夜路走多了没准就遇上伽椰子,叶久泽决定暂时找个破屋子歇脚。

    他本是个粗神经,但架不住身边的狗有脑子。

    宇智波斑的爪子堪堪踩上一块砖,他就警觉地眯起眼。低下头,他轻轻碰了碰砖,敏锐地发现,这底下似乎有个空阔的房间……

    他记起贵族宅中的秘辛和藏宝处,觉得这是个藏财物和粮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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