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开始当大佬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舍庄
“是挺好的,起码可以远离家族内斗。听说马家内斗非常厉害,偏偏老马这个原本应该处于风口浪尖的嫡系长子,却独身事外了。”
孟同峰有些赞叹道。
马家是一个大家族,从马建才爷爷那辈算起,四代人了。
他的爷爷也有好几个兄弟姐妹,这加一起得有百多号人了。加上沾亲带故的旁系,那人数就更多了。
这么多族人,其中肯定不乏有野心的。
马建才生为马家嫡系长子,如果他是个权利心比较重的人,那他肯定会成为所有竞争者的第一目标,处处被针对。
而现在,马建才明摆着要放弃继承家业,倒也没人来针对他了。
当然,马建才是真不在乎继承家业,还是故意为之,那就不知道了。
“郑哥,快尝尝。”
孟同峰拿起筷子道。
郑歌点点头,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进嘴里。
“真不错啊!老孟你这次算是挑对地方了。食材好,厨艺也是一流,不错不错。”郑歌眼睛一亮说道。
孟同峰笑了笑,“我也就这点爱好了。”
“咦!郑总。”
这时候,一个惊讶的声音传了过来。
郑歌转头看去,只见是一个年轻男子,旁边还站着一个看似清纯的美女。那年轻男子,正一脸惊喜的看着郑歌。
“常青?”
郑歌回忆了一下,很快便记起了这个男子。
这个青年名叫常青……嗯!不是在济世堂的那位中医常青,而是江南市这边的一个小富二代。
第883章 两个大男人在一起,不喝酒,还能干啥?
大概是前年吧,郑歌有次抽奖,抽到了一张兰博基尼折扣券。
当时他正缺钱,缺钱还债,也缺钱做投资。
那时候也是没办法,他去了兰博基尼专卖店,准备把折扣券给卖了。之后就遇到了常青,并把折扣券卖给了后者,赚了几百万。
算起来,那笔钱算是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桶金吧。
只是后来,常青去了魔都,因为一些事闹得有些不愉快,之后就断了联系。
那次事情,也是一件小事,郑歌早就忘在了脑后。
如果不是今天又碰上了常青,他恐怕连常青这个人,都要给忘记了。
“对对,郑总,没想到你也在江南市。”
常青脸色惊喜道。
当初因为大顺厂的事,他动了一些小心机,想让郑歌欠自己一份人情来着。结果弄巧成拙,让他们那份本就没多深的交情,变得更加浅薄起来。
那次事情之后,他原本也想找个机会,缓和一下和郑歌的关系。
可没想到,郑歌会崛起的如此之快。
这才多久?最多也就两年多点的时间,郑歌就已经成为华夏最顶尖的那波商人之一了。
感觉就像是做梦一般。
太梦幻了。
这也让他越发的后悔了。
如果当初能够维持好那点交情,甚至把那点交情变得更深厚一些,现在不论是对他,还是对他的家族,都是非常有益的。
就看现在,郑歌身边的亲朋好友,有一个算一个,都得到了好处。
远的不说,就说郑歌老家那边,哪怕是一无是处,毫无能力的人,也可以保证吃喝无忧。
“嗯!有时间的话,过来喝一杯吧。”郑歌看着常青笑道。
不论怎么说,常青当初也算是帮了他。
尽管那是一份互惠互利的交易,但不可否认,如果不是那份交易,自己很可能会错失飞宇游戏,甚至可能会错失投资席梦的机会。
“好好。”
常青脸色惊喜,拉着一脸茫然的女伴,在郑歌那一桌坐了下来。
“最近怎么样?”
郑歌夹了块鱼肉放在嘴里,享受的眯起眼睛。美食的魅力,真是让人迷恋啊!
“都还好,继承家业了,慢慢干着吧。”常青笑道。
郑歌嗯了一声,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孟同峰,和常青闲聊起来。
常青是江南市人,以前一些聚会上见过面。所以之前第一眼,他就认出了孟同峰。
期间,饭店老板马建才走了出来。看到常青时,他微微一愣。常青也是他这边的常客,自然是认识的。
只是没想到,常青还和郑歌认识。
……
吃过午餐,郑歌便和常青告辞,与孟同峰一起离开饭店。
看着郑歌离开,常青有些惆怅。
这次见面,尽管郑歌表现的很温和,可他能够清晰的感受到那份距离感。记得上次见面,郑歌还称呼他为常青兄弟的。
可这次,有时直呼其名,有时喊他常总。
这就是距离感。
这让他有些遗憾。
“机遇啊!”
常青摇摇头,能在郑歌崛起之前认识,并结交一定的友谊,那是机遇。
可后来他没能把握住那份机遇,也不能怪谁。
“常青老弟,你和郑总、孟总认识?”胖子马建才走出来笑道。
“是认识,当初还和郑总做了点小生意。”常青摇摇头。
马建才诧异,常青还和郑歌做过生意?
想想也有可能。
郑歌起家的地方就是江南市,或许是那时候,结交的一些交情吧。
常青吐了口气,又道:“行了,老马你手艺见长啊!过阵子我要招待几位合作伙伴,提前预约一下。”
“好说。”马建才一笑说道。
常青点点头,带着一脸懵逼的女伴离开了饭店。
自始至终,她都不知道哪位郑总到底是谁。在她心里,常青已经是大人物了。
可看常青的模样,哪位郑总似乎是更大的人物。
……
离开饭店,郑歌去了距离不远的远大集团,占用席梦的休息室,睡了个午觉。
下午三点,郑歌准备启程回魔都了。
“你们啊!非要送一段,这不是瞎折腾吗?”坐在车上,郑歌脸上带着笑,对席梦、孟同峰他们没好气道。
席梦抿嘴笑道:“郑哥您好不容易来了一趟,我们这算什么麻烦。”
孟同峰也是点点头。
郑歌摇摇头,想到了什么,说道:“过一阵,我会再去京城一趟。到时商盟的事情估计就可以敲板了。你们到时候跟我一起去,争取几个干事的席位。干事的权利虽然不大,但平时投票什么的,还是很有用的。”
“明白。”席梦他们认真的点点头。
这时候,郑歌看看外面,快要上高速了,“行了,要上高速了,前面路口停吧。”
席梦他们看看外面,脸上有些不舍。
“那行吧,下次郑哥你来江南市去我那边住,我们得多喝几杯才行,这次都没喝过瘾。”孟同峰说道。
席梦在旁翻个白眼,“酒要少喝,多喝没好处。”
“你不懂。”孟同峰道。
席梦翻个白眼,懒得反驳。
她也搞不懂,男人在一起,为什么非要喝酒?
一起吃个饭,聊聊天不好吗?
不过话说回来,两个男人坐在一起,不喝个酒啥的,感觉也怪怪的。
很快,车队一个路口停了下来,郑歌和席梦、孟同他们走下车。
“回去吧,下次再聚。”
郑歌和席梦、孟同峰他们抱了一下。
“嗯,郑哥您一路顺风。”席梦轻声道。
郑歌点点头,上了车。
一行车队,快速离去。
看着郑歌的车队走远,孟同峰吐了口气,道:“走吧,回去。”
席梦嗯了一声,上了车,朝市区方向而去。
……
“哇!郑哥,好久不见。”
魔都,江滨小区。郑歌一路奔波,刚来到七号楼下,就看到一大一小两个美女从楼洞里走了出来。
那个小美女,更是朝郑歌这边冲了过来。
“小雨,大姑娘了,要矜持,要温柔,懂吗?”郑歌抱了一下陈小雨,一脸没好气道。
陈小雨翻个白眼,“郑哥,你确定是90后吗?而不是老古董?”
郑歌:“???”
第884章 唯一个人股东
江滨小区七号楼下,赵雨桐走过来,笑道:“在小雨看来,矜持和温柔,应该是古代大家闺秀的标签,和我们家小雨沾不上边呢。”
郑歌撇下嘴,只能说古代女子优秀的一面,没能完美的继承下来。
不得不说是个遗憾。
“话说,你们今天一个不上班,一个不上学,这是要干嘛啊?”郑歌把陈小雨从身上推开。
“郑哥,您过糊涂了吧?今天是周末啊!”陈小雨道。
郑歌:“……”
算算时间,今天的确是周末。
“你们这是去逛街?”郑歌又道。
“天都快黑了,还逛什么街啊!我和雨桐姐这是去买菜,准备做晚饭呢。郑哥,您是不是太累了?这么糊涂。”陈小雨又怼道。
郑歌纳闷,这丫头今天是和自己犯冲吧?
不过看看天,这都下午五六点了。
“老郑,晚上有活动吗?没有的话一起吃饭吧?我和小雨下厨。”赵雨桐笑道。
“行啊!”郑歌道,说起来好久没和邻居们一起聚餐了呢。
主要是这段时间来回跑,不是在京城,就是在鹏城,根本没机会和邻居们一聚。
“嘻嘻,今晚去我家吧,我爸妈今天结伴旅游去了,都没在家。”陈小雨小脸兴奋起来。
对她来说,最好的日子,就是爸妈不在家的时候。
每次爸妈外出,她都有一种天宽地阔的感觉。怎么疯都没人管,太自由了。
如果一不小心把家里搞乱了,也没关系,只需叫个钟点工阿姨过来收拾一下就ok了。
“要不,叫白鹤楼送一些饭菜过来?”郑歌记得赵雨桐有些厨艺,但似乎不是很好……
至于陈小雨,厨艺就更不咋地了,在厨房里最多打个下手吧?
“算了,白鹤楼的饭菜都吃腻了,晚上我们自己做吧。不过你家有肉没?你们郑氏养殖场的鲜肉不错。”赵雨桐道。
“那行吧,猪肉、羊肉、鸡鸭鱼兔,家里冰箱都有。要不晚上去我家吧,我家厨房也好久没用了,今天开开火。”郑歌道。
“行,那你先上去吧,我和小雨再去买点菜。”赵雨桐道。
郑歌点点头,朝楼洞走去。
……
回到家,郑歌随手把行李扔到一旁,舒服的洗了个澡,换了身比较舒适的休闲装。
今天的魔都有些冷,白天温度也才**度。到了晚上也就三五度的样子。不过他房间里,温度倒是一直处于舒适状态。
开了瓶红酒,郑歌坐在沙发上。品着酒,看着窗外即将进入夜生活的大都市。
“叮铃铃……”
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拿起一看,郑歌接通电话,“喂!大哥啊……哦,你们过两天来魔都?行啊!到时我去接你们……哦!那也行,那我们就直接疗养院见吧,到时我让秘书带你们过去……嗯,那行,拜拜!”
电话是大堂哥郑波打来的,说是要和秦素素一起来魔都。
算是见父母吧。
毕竟距离元旦,也没多少天了。
挂了电话,郑歌手机扔到一旁,端着高脚杯,慵懒的靠在沙发上,通过宽大的落地窗望着外面。
……
晚上六点,赵雨桐和陈小雨买菜回来了。
买的基本都是蔬菜,至于肉类,他家冰箱里多得是,而且还都是新鲜的。
尽管他不经常在家吃饭,但一切食材,家里都准备有。
每隔两三天,他家里的食材都会换上最新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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