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士日常生活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戴代
然后他就听那老汉叹息:“可惜最近我们村子的路都修完,一时半会儿怕是坏不了,连水井,水渠也都够用的,农闲的时候没有活儿干,家里那几个傻蛋又该抱怨了,让他们去外面做事,都懒得不愿意挪窝,不行,今年农闲,一定得把这些混蛋轰出去干活,以后他们娶媳妇的钱,就让他们自己攒。”
司徒风愣了愣:“村子里修路……打水井能拿钱?”
老汉失笑:“自然是能,自从孙菩萨做了咱们青州的知府,就是每年的徭役人们都抢着去,活并不重,一日三餐管饱,做完了自己应做的,剩下的还能拿钱,工钱多得很,做两个月后面半年的嚼用就都有了,不就是费把子力气,咱们这些人,又不是你们读书人,谁还没把子力气了。”
司徒风哑然无语,一路上都迷迷糊糊的,觉得那老汉说出来的话都像是梦话。
把他送到博千县常家庄,他在村子口转悠了半天,死活不敢进去,琢磨着是不是走错了地方,五年前,他们庄子最好的宅院就是拥有十亩地的常家的青石瓦房,现在举目望去,一排排整齐划一的青石房子矗立,道路平整,虽然不是全修成石头路,可也宽了许多,道旁还种了许多果树。
最让他觉得奇怪的,以前歪歪扭扭,分成一块块的麦田,现在连成一片,一眼看去,碧波荡漾,牛羊在山间漫步,小溪里几只大白鹅悠闲浮水,一群小鸡仔从他脚边大大方方地溜达过去,一点儿都不怕人。
想了想,司徒风还是背着背篓,绝对回头去仔细看看这到底是不是常家庄,他刚想走,就听见不远处有一声迟疑的叫声。
“是阿元吗?”
司徒风身体一僵,猛地回头,不可思议地瞪大眼:“哥!?”
来人正是他家大哥。
大哥和五年前比,脸色红润,身上也长了肉,穿了一件粗布短衣,背上背着个药篓子,头发上还沾着泥土,但确确实实是他大哥。
司徒风连忙跑过去,扶住大哥的手臂:“哥,你怎么自己出来了?爹呢?你的身体一向不好,怎么还敢自己乱跑,万一犯病那还了得?”
“行了,行了。”他大哥大笑,眼睛里却忍不住晶莹闪烁,“阿元,你大哥我早就没事儿了,现在身体壮实的能打死一头牛,比你这小身板可结实得多。”
“前年知府大人建了个医疗所,有一个赖医生,还有一个刘医生,医术十分高铭,你知道,我这肺病都得了好几年不见好,他给我治疗了三个月,就什么事儿都没了。”
说着,他便揽住司徒风的肩膀,推着他走,“咱们快些回家去,家里新盖了房子,你不是一直说想要个书架?现在都有了,还有青州府藏书室的书可以借回来抄写,你想抄多少都有。”
司徒风跟着红光满面的大哥,一路走回家,看见大变样的村子,整洁漂亮的二层小楼,院子里鸡鸭乱跑,简直连落脚的时候都不免犹豫,没走多久,耳边传来一阵朗朗读书声。
“最近不是到了秋收时节,今天府学,县学都放假,娃娃们自己在家读书。”司徒风的大哥叹道,“哎,当初知府大人下令,青州府适龄孩子都要上学读书,三叔还不愿意,说阿苗不是读书的料,还不如去赵木匠家干活,早点赚钱贴补家用,现在阿苗那孩子读书用功,不比阿元你差,以后说不得咱们村子真能再出一个秀才。”
他大哥搂着他的肩膀,“现在我身体好了,地里的活也能帮爹做,农闲了赚钱的门路多着呢,你好好在家安心读书,家里事都不用你操心。”
司徒风眼睛一热,大哥显然猜到了自己的情况,应对却比以前更温和贴心了。
到了家门口,正见头发略有些花白的老父亲出门,他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老父亲一怔,拎起扫帚就劈头盖脸的打下来。
落到他背上的时候却轻得像羽毛,司徒风泪水奔流——父亲的身体真是康健!
如果村子的改变,都是那位年轻的知府大人所为,他决定了,就算那个知府大人是个雁过拔毛的贪官,他也要尊敬崇拜他。
被人怀疑是贪官,又被崇拜的杨蕴秋,此时坐在书房里看来自京城珍宝阁的情报消息。
自从太子被册立之后,诸王就陆续返回自己的封地,皇帝本身也很纠结,既担心这些弟弟们留在京城给他捣乱,可真放他们回封地,却好像有一种放虎归山的感觉。
只是再纠结也无用,他总不能把一群弟弟都给宰了,毕竟,他已经不是二十年前勇猛无畏的殷朝皇帝了。
另外就是这三年里,陆续又有一个公主,两个皇子出生,似乎这位皇帝临老忽然有了子孙运,孩子一个个蹦出来。
剩下的这两个皇子,都有世家大族的背景,比势单力孤的太子身份高贵,穆南笙想必也忍不住发愁,就是太子能顺顺利利长大,恐怕也没那么容易平稳地接掌皇位。
朝中是非,暂时和杨蕴秋无关。
他现在是努力把青州打造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如今青州的军队初步成型,就是他想要的那种,忠诚勇猛纪律森严的军队,现在或许稚嫩,可真的需要保护他的劳动成果的时候,这支军队的战斗力绝不是眼下殷朝的军队能够相提并论的。
放下京城方面的情报,杨蕴秋打开另外的家信,陈菊娘说,孙知府想给他定一门婚事,是于家嫡长房的五小姐,据传此小姐花容月貌,文采斐然,在京城有众多公子哥追捧。
杨蕴秋无所谓地收起信,他到不介意自己成亲,只要娶一个不糟糕的就好,如今大家闺秀都是一个模子,想必不会令他太失望。
本来孙知府是想让李珊珊嫁给他,不过半年前李珊珊终于在殷朝呆够了,且她认真考虑过,想再出国读一个法律学位,于是,尹小姐香消玉殒。
孙知府还很庆幸,他没有给孙兆明定亲,否则未成亲就死了未婚妻,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时间如流水。
一晃眼,又是七年过去,杨蕴秋从青州知府一路升为东川大都督。
别看只是在殷朝官府任职只有十年,修为却一日千里,如今虽然不是一具身体,可他在地球上,也是神魂凝练,已经达到六品修士。
哪怕放在修士众多的延国,他也能算得上一位高人。
只是,修为越高,修行越困难,接下来的道路,就没有前面如此好走,恐怕三灾六难,大劫小劫都会陆续找上门,只看他的心够不够定。
王逸,刘胜,还有高铭他们已经‘毕业’,现在的身体被玩快了,不过,好像都上了瘾,很快就要换一个身份继续。
现在这些人的性子定了,杨蕴秋干脆放开附身对象的选择权,由着他们自己碰运气,哪怕只有一个乞丐合适,他们也得认命。
临近年节,杨蕴秋奉诏回京去赴宴。
他往年也不是没回过京城,但多数都是来去匆匆,呆几天便走,这还是头一年作为封疆大吏参加年节大宴,也说明他在殷朝的地位,终于是举足轻重,不是可有可无了。
…………
地球
“老师现在已经在去往京城的路上了吧,好像能见到他那位定亲之后一面也没见过的未婚妻,不知道漂亮不漂亮。”
刘胜在跑步机上汗如雨下,累得呼哧呼哧的,幸好还能说话。
高铭翻了个白眼,要是老师在这边儿结婚他还会关心点儿,在殷朝……算了吧。
一边给刘胜准备热敷用的水袋,一边盯着在场地里练习的小学生们,“……老师说了,咱们两个这次再去殷朝,尽量在青州附近附身,要是去了别的地方,恐怕赶不上接下来的大变局。”
他最近找了个兼职,教小孩子们打拳,因为还没多大的名气,也没有参加过什么比赛,只能做助教,赚的倒不多,不过,一个小时五十对他的家庭状况来说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
他教了一阵子拳,有时候也琢磨着去参加几次比赛,要是能赢回个什么奖杯,金腰带这类的,名声大了,工资肯定更多。
现在这些家长,往孩子身上花钱从来只有觉得少,没有觉得多的时候。
不过,高铭想到如果自己参加比赛的话,要花费很多时间训练,怕到时候耽误了自家老师交代下来的工作,所以虽然杨蕴秋不反对,他也推辞掉。
如今在补习班当保安,一个月也有三千,平日里在被卢兰他们介绍着,做一些兼职,还有地下三楼的丰厚薪酬,高铭家里的钱早就够用,他找目前这个工作,还是杨蕴秋建议他也学一学现代搏击,比如说泰拳,空手道,博采众家之长,对他有好处。
高铭不大喜欢空手道,所以就选了拳击。
刘胜现在虽然没有以前那么胖,可还是圆滚滚的像只熊猫,体力也不行,高铭整日给他特训,逼着他训练,至少要能跑能跳,没办法,刘胜在殷朝用的那具身体虽然也不怎么样,但至少灵活,他习惯了那种体重,乍一回来接管自己的身体,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他本来懒的要命,可现在不用别人逼迫,自己也知道要减肥。
通讯器忽然响了。
灯是红色的,一级戒备。
刘胜顿时精神抖擞,和高铭对视一眼,打开通讯器,入目的便是扑面而来的火光,一个可怜巴巴的,还穿着高中制服的高中生避开火舌哀嚎:“救命啊,刘助教!”
这小子叫杜毅,也是补习班的学生,还是杨蕴秋重点培养,已经签订了契约的内部人员,他也是倒霉,今天他家隔壁的旧宿舍大楼发生火灾,听说有个小女孩儿困在上面,消防员一时半会儿赶不到,他就自告奋勇去救人,不曾想,人没救出,自己反倒被困住。
“我就是看学分一直积攒不够,一时脑袋发热……杜磊也来了,好像被困在十二楼。”
刘胜的头顿时大了两圈,和高铭两个用最快的速度向火灾现场飞奔。
说起来还是娃娃新制定的学习制度惹下的祸,娃娃用功德积分,换算成学分,学分不够,就不能学习新的知识,尤其是杨蕴秋亲自制作的,可以瞬发法术的法阵,更是要用学分充能,若是积分不够,法阵的效果就很有限,这下子所有学生恨不得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每分每秒都助人为乐,几乎快成了病。
尤其是像高中生这样的青少年,更是还没学会什么叫量力而为,惹下的乱子,比建树多得多。
高铭和刘胜使用消融术和短距离位移术,终于把杜毅,杜磊,还有昏迷的小女生救出,期间也屡次遇到危险,高铭的头发还被烧着了,幸亏没有劳动到还在奔往京城路上的老师,否则高铭得掐死这两个小子。
离开火场,杜毅就死命计算学分,计算半天,呜哇一声:“还差十三分才到五十个学分,我下个月要去香江参加篮球赛,必须在那之前拿到精准术才行,神啊,究竟有谁需要帮忙,有抢劫的木有?有偷窃的木有?有想自杀的木有?”
刘胜气喘吁吁,哭笑不得,一巴掌拍过去:“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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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大变
杨蕴秋骑着马很低调地进了京城。
他的马车有点儿显眼,太大了,直接让周大力弄去郊外的庄子上。
他带着其他人干脆骑马而行。
孙家在京城的宅院早就修整好,下人们一早知道主子回来,一个个地精神抖擞,家里的家具全是崭新的,一切被褥新做好翻出来晒过,丫鬟们个个抹上最名贵的胭脂水粉,管家,小厮,家丁,侍卫,个个都穿着簇新的衣衫,一大早儿就列队迎接。
这座皇帝新赏赐下来的大宅院,半年前就在修,周围邻居们敢怒不敢言地被各种嘈杂声折磨了好几个月,如今新主人总算要露脸,大家都很好奇。
孙兆明在京城到算不上多么有名,毕竟是地方官,就算做到封疆大吏的位置,人们提起来,最多只会称赞一句位高权重,可他权力再大,到底没在中央,对京城这些人没多大的影响力,和那些宰相,六部堂官,京城的皇亲国戚相比,知名度要小得多,何况他这次又不是回京城任职,只是参加大宴罢了。
不过,于家的五小姐例外。
这日,一得到杨蕴秋,也就是孙兆明即将进京的消息,五小姐就拉着她表哥孙兆阳一起去凤阳楼找了二楼的雅座坐下。
孙兆阳在三年前进了东宫做长史。
他本来是在翰林院任职,任职三年,于家就托关系想让他去任州长史或者司马,或者选一大县,为一任,县令,混些资历,慢慢升上来便是,谁也没有想到,他居然不管不顾地进了东宫。
不过,虽然只是进入东宫,似乎手无实权,他在京城的名声却并不小,依旧是京城大部分少女少妇的偶像。在士林里也是毁誉参半,总的来说,称赞他的人还是要多一些。
两个人只要了一壶茶。
五小姐于舒曼一言不发,嘴唇略薄,长眉凤眼,按照后世的说法,她是狐狸相,搁在殷朝,便是过分妖媚。
她似乎也知道自己的长相容易招人误会,总是冷着脸冷漠寡言,而且还学了点儿骑射功夫,就是些花架子,可她一身骑装,带着一大群粗壮丫鬟在京城街道上横冲直撞的模样,满京城的人都时常看见,幸亏人们对美女总是宽容些,否则她恐怕早就仇家遍地。
“……那个人究竟是什么样子?”
“看来五小姐很好奇。”孙兆阳大笑道,“你放心,我这个弟弟就皮相而言,比我好得多。”
匆匆十年过去。
孙兆阳三十多岁,已经是中年人,嘴上蓄须,显得成熟稳重许多,再不是当年翩翩佳公子的模样,面相似乎也比过去多了几分温和,不似以前那般锋芒毕露。
“来了。”
他俯下身子,倚在栏杆上,目光幽暗。
五小姐皱眉,看着杨蕴秋骑着马慢悠悠走到楼下,一抬手就拎起手里的茶壶扔了下去。
周围几个客人愕然,全都一个动作探下头。
连孙兆阳都被这位小姐吓了一大跳。
只见下面的一行人连速度都未曾变一下,杨蕴秋身边,穿着普通衣物,瘦瘦弱弱的小厮从马上拿起伞撑开。
那茶壶就顺着伞罩滚下来,他伸手一接,很轻巧地拎住,扭头看向自家少爷。
杨蕴秋使了个眼色,李大就跳下马进了凤阳楼,把茶壶还给店小二,店小二连连道谢,捧着茶壶赶紧上去,又沏了一壶茶水给孙兆阳他们。
抬头看到孙兆阳,杨蕴秋愣了一下,心下叹息——十年前的孙兆阳外表再讨人厌,气息还是比较正的,没想到,十年不见,这人神魂上的气息浑浊至此。
李大回来,一行人就继续慢慢悠悠地走人,从头到尾,杨蕴秋没有多看五小姐一眼。
走了一段路,李大才问:“少爷,上面就是未来少夫人?”
“怎么?看不顺眼?”杨蕴秋看他的脸都扭曲,说话的时候几乎可以用咬牙切齿来形容,不由失笑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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