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灭元神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百世经纶
陆不弃嗯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带起地上的包裹,毅然转身,沿着果罗河,朝东边行去。
“不……”王礼寿还想说什么,伸手招呼了下却是欲言又止,脸上浮起诀别的悲痛。
不知什么时候,王礼寿已经将陆不弃当成了自己至亲之人,毕竟人的一生是很难得碰上一个亦师亦友,亦徒亦亲的人。而且王礼寿一直没有娶妻,他内心深处,却也不免有点将陆不弃当儿子的看法。
而现在,这么个对王礼寿来说至关重要的人,却因为残酷的现实必须远走,还不是高飞,而是去面临莫测的危险,也许再也回不来,即便一个刚勇的汉子也忍不住心酸泪流。
这一年,最后一场雪就在这种时候飘然,仿佛老天爷也为人生的坎坷而唏嘘哽咽。
迎着雪花飘零,陆不弃走得还算潇洒,虽然内心狼狈,可他愿意相信,他还有一天会回来,而且一定是昂首挺胸,八面来风地回来。
次日,王远峰和王海洋两人又到了铁匠铺子,他们那双看谁都像贼人的眼睛无疑非常不受待见。铁匠铺子里同样没有一个人给他们好脸色看,没有茶水,没有板凳。
似乎也觉得索然无趣的二人,在王应福也赶过来的时候,忿然表示陆不弃畏罪潜逃已是事实,他们将预发通缉令,勒令各地各营私兵加强搜查,务必将陆不弃捉拿。
因为睡眠质量不好,眼睛有些浮肿的王应福当时只是淡然笑了下:“二位请便,不过如果二位没意见的话,我将同二位一起去趟阳泽,也可证明二位虽没拿到人,却也功高劳苦。”
在王远峰和王海洋以“内堡缉凶”的名义向最近的西三营发布联合缉凶的命令后,王应福在王礼寿和王礼青二人的陪同下,踏雪东行。
目送着众人拍马离去,身着银狼皮袄的王双巧形容憔悴,目光痴痴迷惘地盯着远方,飘落的雪花在她眼中氤氲放大,仿佛能看到当中有个孤独前行的背影。
泪、洒落,王双巧想起了王礼寿说的话,不由抿嘴额首,目光坚定地自语:“除非有一天我不练禽兽拳了,否则我就在等你!”
“死丫头,天这么冻,回去吧!”包子寡妇脸上的伤已经好了,不过比之以往却少了几分风韵,似乎是因为脸部神经受到了一些创伤。
“娘……”王双巧悲哭出声:“不弃他走了……”
包子寡妇抱住女儿,眼角也噙住了泪:“我知道……”
“他被通缉了,都是因为我……”王双巧越发伤痛,在包子寡妇的怀里颤抖嘤咛:“原本他都要出人头地了……是我害了他!”
“死丫头!”包子寡妇长叹了口气:“他像你爹,是个男人,做了他该做的事。就算知道今天这个结果,他也一样会去做,要说害,是那些为非作歹之人害了他!”
轻捏陆不弃送她的银狼皮袄,王双巧抬起了头:“娘……要是不弃没有回来,你……不要逼我嫁人好么?”
包子寡妇微愣,随即婉然一笑:“好,那你也不要追我嫁人,好吧?”
“拉钩!”王双巧梨花带泪,但是眼角却浮起了一丝笑,那是内心坚定,接近成熟淡然的笑。
而当果槛镇候选武丁不弃有杀人嫌疑而被通缉的消息传递了开去后,整个果槛镇的居民都忍不住唏嘘,除了少有的几个比如王二狗等人之外,大部分人都希望陆不弃能平安躲过此劫。
毕竟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整个镇子的人基本上都知道陆不弃这号人物,知道他虽然待人说不上热情,但是为人不计较,有担待,而且有本事,为果槛镇争过光、长过脸。
不过终归只有少一部分人,会真正长久地记着陆不弃这么一个在果槛镇发过光的人。除了王双巧外,比如四大天王,比如王刚强和王念盛,还比如……这两天时不时唏嘘长叹的管家老布。
他们都懂一个道理,那就是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可真到这种突兀离别,圣人也会蛋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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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逃路】(1)
第十一章逃路
果槛镇东北边三十里开外,果罗河旁的丛林里,一片薄薄的雪层龟裂,露出一个毛茸茸的身体,看上去像头熊瞎子。
不过转而那片毛茸茸的毛皮被顶了起来,一个接近一米九身高的汉子站了起来,嘴角微抿地抖落一地雪花,正是不少人牵挂的陆不弃。
他走了小半宿,实在是有些疲累,就随便找了个地方,铺上皮衣,盖上兽皮就这么酣睡了一宿,还睡得很香。
眯着眼睛瞅了下天空,估摸了下时辰,陆不弃开始为他逃亡生涯第一天的伙食奋斗。这不是果槛密林,没有那么好找野兽,不过好在旁边有果罗河,陆不弃也不畏寒,水性又上佳,一番折腾下,倒也能勉强找到东西果腹。
“就算是逃亡,也不能把日常基础的训练落下!”陆不弃吃着烤熟的鱼鸟,眼睛也在四下张望:“还得小心避开私兵,要是碰到高手,也麻烦!”
“好在这阳泽郡也算是地广人稀的地方,而且信息不发达,不像前世华夏国,网络铺天盖地的,那可真是天网恢恢,就算是反侦查专业的人也很难躲得了!”陆不弃嘴角微翘:“不过还是小心点,尽量不进村镇,也不要把自己弄得真跟逃犯一样。”
对于一个前世是天级屠者的人来说,这种级别的逃亡无疑是小儿科的。
转眼,又过去了一个多月,陆不弃已经到了阳泽郡城的郊外。远远地眺望,陆不弃也被阳泽郡城的广袤给吓了一大跳。
看不出一个镇才几万人的地方,这郡城却有华夏国二级城市那么大。鉴于这个世界的建筑物没有那么高,城市人口密度没有前世那么恐怖,恐怕却也能容纳三五十万人。
在这种时候,陆不弃才真正体会到这个世界的世家的强大,不由为自己当初敢得罪王勃的行径有些戚戚。
“还真是初生之犊不畏虎!”陆不弃自嘲道:“掌管一方的世家,绝对是土皇帝,一个嫡系长房的少爷,要捏死我这么个奴隶,跟捏死一个蚂蚁还真是没什么区别。”
的确,如果不是因为楚笛在,王勃没能用无影蛛神针射死陆不弃,他也完全可以下一道命令,随便指使几个高手,就能至陆不弃于死地。
“好奇心害死猫,老实点绕路吧!”陆不弃强压着入城的**,开始变更方向。
这么大的一个城市,要绕过去,没有几天的时间根本是不可能的。这一天,陆不弃照常生火烤肉,却没想碰上了一队巡逻兵,还是骑兵,而且每一个骑兵最少也是骨鸣四重左右的实力,小队长更是拥有骨鸣六重的实力。
更让人郁闷的是,他们竟然认出了陆不弃,穷追不舍,让陆不弃着实有些狼狈,不过在躲在林子里击杀了两个巡逻兵后,陆不弃抢了一匹马跑了。
但是正因为这一次暴露了行径,陆不弃接下来的几天都在风声鹤唳中度过,在这遍地都是驻兵的阳泽重地,他的日子无疑非常难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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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逃路】(2)
虽然难熬,可陆不弃终归熬过来了,将阳泽郡城彻底甩在了身后,不过他身上却是多处挂彩,左肋更是被长剑刺了一个透体血窟窿。
“娘的,真是晦气,饭都不让老子吃顿安生的!”在一处山坳中,陆不弃口中嚼着生肉干,忍痛给自己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势,肋下的血洞他自己缝上了,可后背的伤口他缝不了,只能尽量靠肌体自愈。
“老王,知道熊韬豹略的强大了吧?”陆不弃喘着粗气:“骨鸣八重?不一样得死!”
王礼寿自然不会在陆不弃身旁,他这是自言自语呢,在这之前,他碰到了他这辈子所碰到的最强的一个高手,那家伙显然不是普通的小队长,估计是个有点身份的家伙,穿银色皮甲,持三尺青锋。
陆不弃将许多追兵都甩开了,就唯独甩不开他,搞得陆不弃只能咬牙回头跟他干上。那家伙却是个骨鸣八重的高手,陆不弃这个时候的实力,从力量比对来看,和骨鸣七重相仿,五千多斤的样子。
但是骨鸣八重的武者,力量至少强上千斤,跟他一交上手,陆不弃就吃了个暗亏,不过陆不弃这内家拳宗师的武学经验可不是盖的,稳打稳扎,在缀后的追兵要追上来的时候,用熊韬豹略卖了个破绽,捱了那武者一剑,以掌中刺要了那武者的命。
由于是陆不弃有意而换伤,所以他肋下的伤看似很严重,其实并没有伤到肋骨,也没有伤到肺叶,要不然,陆不弃就算这时不死,不及时就医,也活不长久。
远远地又听到了噪杂的人语马嘶,陆不弃大口吞咽了两口生肉,又拽着腰间小酒囊灌了口酒的同时,脚下拨动了下树叶将血迹遮掩后没入了山林中。
陆不弃的小酒囊是早两天在一个郊外小村落用一把豁口的斩首刀换的,有两三斤烈酒,一是用来给伤口消毒,二则是给自己提神。
到现在,无疑马上要光了,不过陆不弃并不担心,因为远离郡城或镇城的一些平民村落,是不会知道他是逃犯的。
只可惜他身上除了一千刀的钱票外,没有散碎的刀币,而陆不弃也不会做□□人怨的强盗行径,要不然这日子过得会更好一些。
在陆不弃彻底远遁,销声匿迹后,阳泽城王家内堡,络腮短胡犹如钢针的王维武,在收到王家私兵都统王安国的战报后,勃然大怒:“缉拿一个年仅十五岁的泽奴,竟然死了二十一个精兵,和一个卫戎统领?还被他跑了?”
王安国,高近两米,虎背熊腰,天庭饱满,身着暗金色铠甲,好一员虎将。正是王维武最看重的属下,也是王家除了王维武外,最强的人,热血境三重。不过此时,他的脸色很难看:“那个小泽奴恐怕不是勇力九重这么简单……”
“我知道他不简单!臣儿不止一次在我面前提过,我也不会追究你的失职,不过要是被他跑了,传出去我阳泽王家颜面何存?”王维武愤然甩手:“安国,从他这些天的行动轨迹来看,他的目的很有可能是大洪山或者露潮山,派人在那一带沿山布防,务必将他拿下!”
王安国应道:“是,家主,我亲自出马,决不负所托!”
“你就算了!”王维武目光微眯:“让成周去,多安排些人,那一带连绵数百里,抓他一个人无疑大海捞针。要是你都出马了,如果失败,那才真是颜面无存。”
王安国凛然:“家主英明,虽然我不出马,但是我会亲自选人。东前三营,南后三营都将出马,在各处明哨打草,暗岗设伏,决不负所托。”
“就当是一次练兵了!”王维武满意地点了点头:“那你下去吧!”
王安国走了,从一旁的屏风后,走出了一个身着天蓝色长袍,腰扎白玉腰带,风度翩翩,气质不凡的青年:“爹……”
“臣儿,你不用多言……我知道你想说什么。”王维武淡然道:“你爱才,也会用人,这一点我很欣赏,可是目光不要太短浅。这个陆不弃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十五岁,虽然没有突破到骨鸣境,却连骨鸣八重的卫戎统领都能击杀,可是不能为我王家所用,就只能死!”
王臣那黑眸如宝石,微微点头:“那……希望成周叔能马到成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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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热血强者】(1)
第十二章热血强者
阳泽郡,春末晚上的温度还是很低的,尤其是荒无人烟的山野之地,这气温更显低下,在山风阵阵□□时,也有几分寒冬之感。
在大洪山西麓,一片片树林依附着起伏的山坡,如伴月的繁星,在大洪山边上,零星地点缀在大地上。
而在一片小树林中,一颗高大的树上,陆不弃身子微微晃动,从树叶中探首朝东望去,口中喃喃:“果然也有……不是说大洪山是天然的屏障,根本就无需安排人驻防么?可是这每五百米一个岗哨,每个岗哨最少十五人,连绵数十里,就算是国与国的边境也不过如此吧?”
“这么大的手笔啊……不会是为了我这么个小人物吧?”陆不弃轻捏了下鼻尖,如灵猿般跃下了三丈高的树干。
陆不弃并没有急着偷渡封锁线,他找个隐秘的旮旯角落,在周围不着边际地铺上了一些枯木枝,打算美美地打个盹。
“咔嚓”声响,有重物踩踏枯木枝,惊醒了陆不弃,确是一个身着私兵服的兵卒,让陆不弃心头一紧,以为自己的行迹暴露了。
“妈的,这执岗大半夜的,谁不饿?就欺负我入营晚,让我来掏鸟蛋……这黑漆漆的,哪有鸟窝啊?”那私兵口中碎碎念间,脑门顶天,四处张望。
陆不弃嘴角微翘,原来是翘班出来找吃的,同时陆不弃心头一亮,如果穿着私兵服,多少能掩人耳目一些吧?
也活该这个私兵倒霉,竟然来到了陆不弃这个亡命徒的身边,他过来也就过来,竟然还摸黑找鸟窝,根本没有注意就在他身旁不远处,藏着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家伙。
不过这个私兵也算走运,陆不弃的杀人手法相当利落,他不过是惊愣了以下,然后颈项在大力扭转下便瞬间失去了知觉。
杀了个人,提了下神,陆不弃迅速换上了私兵服,然后也没有管那私兵的尸体,找到了两个岗哨之间的位置,背着包裹,人如肥大的硕鼠一样窜了出去。
也就在陆不弃窜入杂草丛生的山林中时,一个冷厉的声音响起:“你是哪个营的,口号!”
“暗哨!”陆不弃心头大惊,看向树影间的人影,却也是瞬间冷静,大咧咧的走过去,抖了抖手中的包裹:“还口什么号,怕你们饿了,给你们送吃的来。”
“噢,送吃的啊……”那人一时也没有在意,可是他旁边显然还有其他人:“不对,我们带了吃了,要他们送干什么?”
陆不弃也没有丝毫的犹豫,手中那制式长枪一抖,骤然如灵蛇出动,直袭最先发话的那个哨兵的胸膛。
那哨兵一个没注意,胸口被洞穿,至死口中才蹦出两个字:“逃……犯……”
陆不弃这一枪无疑是捅了马蜂窝,凄厉的哨音响彻山野,当他本人被十余个人围在了林中时,他才愕然发现,这暗哨的强度比明岗要强很多。
包括被陆不弃一枪捅死的那个倒霉鬼在内,这些暗哨每一个哨兵的实力都在骨鸣三重以上,这无疑是王家私兵中的阳泽精兵才有的水准,这也是陆不弃会被围的最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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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热血强者】(2)
陆不弃知道,如果不尽快突出这十几个人的包围,等不远的其他岗哨都过来了,那更是死路一条。
将包裹快速打了个结,绑在了身前,陆不弃一咬牙,十五条络脉的勇力齐齐迸发,将手中长枪射了出去。
那一枪之威,无人敢挡,翻出鱼肠剑的他也如麋鹿一般跟着窜了出去。不过阳泽精兵,在沉着应战时,所展现出来的素质却是高得惊人。不说陆不弃两侧和身后等人的表现,就他正面面对的那两人,在躲开长枪之后,长刀出手,合力斩向陆不弃。
左手鱼肠剑一封,在三人相加超过万斤力道碰撞下,长刀崩裂,而陆不弃右脚闪电般踹开一个精兵的同时,右手一甩,一柄小巧的三棱刺嗖地钉在了另外一个精兵的眉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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