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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极品宝镜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宝镜
    传说往往是模糊不清的,很少有这么清晰的细节。

    宝镜忍不住问道,“所有人都认为参客死在了山里,可他没有死对吗?”

    胡老爹咧嘴一微笑,带着几分得意:

    “不错,人人都以为参客死了,他却活着。不仅活过了屯子里的同龄人,还活得比自己的儿子长寿,参客的独子余生在没有见过父亲,但到了参客的孙子那一辈……想来你们也猜到了,采参人是代代相传的行当,参客的孙子还是干这行。孙子四十几岁时采参遇险,惹到一窝黄皮子,那东西最记仇,一路上害他,逼得参客孙子不得不跑到古林方向,却在古林外面遇到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男人,自称是他爷爷,替他赶走了狡猾的黄皮子。”

    熬到独子死了,孙子也有四十几岁,那参客应该也有**十岁高龄,身体康健,还活着也还算正常。

    故事讲到这里并没有多少玄幻色彩,直到胡老爹放了个大招:

    “呵呵,那参客也不是外人,惹上黄皮子的真是我爷爷,被山神赠参的,却是我高祖父。”

    胡老爹小时候也不肯信这个故事,可早年外地入侵华国,东北是最先沦陷的省市,不愿意出卖良心做汉奸,只能被鬼子随意迫害,胡老爹的父亲带着一家人避到深山中,一家子在古林里生活了好几年,全靠胡爷爷传下的信物,胡家人才能平安出入古林。

    这段往事胡老爹谁都没告诉过,除了有次在战场上大难不死心生感概和战友透露过。

    不过胡老爹回家当了参客,战友却节节高升,要不六公子哪里能特意找到胡老爹给两人带路?

    这下子连秦云峥都重视起来。

    60年代的科考队虽然成功走出古林,卷宗上记录的人员伤亡可不少,胡老爹能自由出入古林迷阵,自然再好不过。

    自从两个高丽人踏入了古林地界,太阴镜无法再追踪他们的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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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云峥身材高大,虎口有薄茧,一看就是常年握抢的人……结合身上的军人气质,被金希珠判定为华国精锐士兵,是威胁力最大的存在。

    金希珠也不算判断错误,秦云峥的厉害程度远超她估计,起码她没料到秦云峥懂高丽话。

    宝镜也啧啧称奇,她也是刚知道男友会说高丽话。

    “云峥,你还有什么才能是我不知道的?”

    密林间连月光都难以照射地面,夜色遮掩了秦云峥耳边的红色。

    除了高丽话,他还懂扶桑话,以及东南亚几个小国的日常对话,世界日新月异,兵王也得掌握最新知识,学外语再常见不过,毕竟他做过不少卧底任务——比起十项全能的女友,秦云峥从前也不好意思炫耀他的语言天赋。

    两人都没太将高丽人放在眼中。

    胡老爹的小木屋不算大,五个人一同进屋显得有些拥挤。

    高丽人不问自取,小铁锅里煮着胡老爹存放在木屋内的干鹿肉。鹿肉的香味让人垂涎欲滴,走了一整天路,雪水早顺着皮靴的接缝钻了进去,这个时候要是脱了靴子烤着火,喝一碗香浓的鹿肉汤肯定很舒适。

    胡老爹心中不舍,两个外国人倒不客气,他把干鹿肉藏得隐蔽,比起随意放在木屋里的杂粮,这才是补充体力的好东西啊!

    金希珠脸颊掠过红霞,涩然无比:

    “很抱歉,我们擅自动用了这些鹿肉,屋子是这位老先生的,感谢您的恩惠,我们会给出经济补偿的。”

    金希珠取出一叠华夏币,花花碌碌的大团结用皮筋儿扎着,十元面值一张,怕不是有上千元。

    她脸色诚恳不断抱歉,胡老爹看着钱也不好再说啥。

    胡老爹不是矫情的人,也不贪心,他只抽了两张纸币揣在兜里:“够了够了,老胡不占你便宜,鹿肉你们随便吃!”

    金希珠赞美胡老爹品行高洁,说他是真正的好心人,又诚恳邀请宝镜三人一起分食鹿肉。

    胡老爹深知贪小便宜会吃大亏,在山里怎么可能吃陌生人烹煮的食物?

    哪怕鹿肉原属于胡老爹本人,高丽人经手过,胡老爹就不肯吃。

    宝镜和秦云峥自然也婉拒。

    宝镜是用微笑摇头婉拒的,秦云峥浑身都散发着冷气,有他在,木屋里的温度简直凭空降低几度,金希珠哪敢上前献殷勤?

    高丽男人郑成珉一直很沉默,金希珠态度热情像交际花,很快主动交待了自己的来历。

    据她所称,她和郑成珉来自高丽南半岛,郑成珉是南高丽一家汽车企业的三代继承人,来到华国是寻求商机的。

    不过真要投资合作,涉及了两国的关系,金额太大郑成珉肯定做不了主。

    合作陷入僵局,郑成珉带着未婚妻来到长白山探险,按金希珠的说法,他们是“资深的户外运动爱好者”。

    咦,这女人竟然不是全在鬼扯,据宝镜所知,南高丽最近的确和华国,更准确来说是和吉省有投资意向,是设计汽车行业的定向投资……借口可能是真的,郑成珉或许真的是汽车企业的继承人,但金希珠和郑成珉来长白山的目的,恐怕不仅仅是探险那么简单。

    金希珠和郑成珉这两个名字说不定都是假的。

    金希珠交待了自己的来历,目的是降低胡老爹的警惕心想套话,胡老爹对外国人本能警惕,和宝镜能聊天,和金希珠完全是瞎扯。

    胡老爹说宝镜和秦云峥也是来探险的,末了还感叹道:

    “现在的年轻人,是好日子刚过没多久,有钱揣在兜里就要作妖!”

    金希珠笑容微僵。

    死老头子,以为她看不出来吗,不说年轻的华夏女人,就是那俊美的华夏男人,身份肯定不简单。

    她知道华夏国情闭塞,根本不信华夏的年轻一代中有喜欢登山探险的人,这个爱好是很时髦,很国际化的……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金希珠没了谈性,屋子里陡然安静下来。

    胡老爹把皮靴脱下来烤火,脚臭熏得金、郑二人没了吃鹿肉的食欲。

    胡老爹怡然自得就着脚臭啃干馒头,看见高丽人吃瘪,老爷子暗暗得意。

    宝镜也在憋着笑,不过她要比胡老爹讲究点,这味儿熏着了高丽人,也叫她不好拿压缩饼干出来吃。

    中午吃的烤兔太油腻,一两顿不吃饭,她和秦云峥的体质也没啥受不了。

    胡老爹毁了高丽人的食欲,吃完饭更艰难的是安排住宿问题。

    小木屋不大,只有一张木板床。

    秦云峥一屁股坐下去,金希珠瞪眼了眼睛,愣是不敢叫他把床让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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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镜认为金希珠两人肯定是陷在了林子里,如果她和云峥靠着胡老爹先走出古林,那就能把高丽人甩在后面。不管高丽人想做什么,他们先到了地方就不怕金希珠两人作怪。这两人纵是世俗高手,只要没学过玄术,宝镜和云峥根本不会忌惮。

    蚂蚁多了咬死象,高丽人再嚣张,这里却是华国地界,金希珠和郑成珉不可能有太多帮手。

    长白山脉虽然和高丽半岛接壤,南高丽与华国之间还隔着一个北高丽呢,这个国家对华国不友好,对整个世界都不友好,哪怕是分裂出去的南高丽。想要从北高丽偷渡过来,比直接进入华国还麻烦。

    遇到高丽人的事,前两天趁着能找到信号秦云峥已经通知了后援部队,这两天越走越偏僻,卫星手提电话成了摆设。三人没有贸贸然进入古林,科考队前车之鉴,古林里物资丰富却不能随意取用,秦云峥将背包腾出来装满食物和饮水,都是已经烤好的野味和压缩饼干,反正在长白山烤肉也不会变质。

    养精蓄锐休整一番,宝镜两人才在胡老爹的带领下走进古林。

    胡老爹满脸恭敬,右手紧紧握着脖子上的皮带子,带子上绑着一颗狼牙,这是胡家曾祖替后代留下的护身符。就是靠着这枚狼牙,胡老爹才能自由出入古林。

    一踏进古木参天的林子,宝镜顿时精神一震。

    在外面,天地元气是很稀薄的,可古林里,那一丝丝游弋在古树间的白雾,就是天地元气凝聚成的实质啊!

    这里简直是不逊于医仙谷的洞天福地——怪不得能孕育保留许多上古物种,比人还高大的远古蕨类零星分布在林子里,宝镜不是个植物学家,却也知道这非比寻常。明明在几步之遥的地方,还是雪天,踏入古林里,气味宜人仿佛春天。湿润的林间温度让苔藓爬满树枝,地上还长着各种怪模怪样的鲜艳蘑菇。

    看那小雨伞般的彩菇长得可萌了,粉嘟嘟肥肥的,胡老爹说人和动物的皮肤一挨到它就完蛋了。

    胡老爹不是危言耸听,科考队提供的观察笔记里也说过,古林里有种剧毒彩菇,接触过它的地方都会腐烂化脓,药物无用,科考队员死的时候整个人变成了一堆烂肉。

    宝镜倒是对彩菇很感兴趣,有时剧毒之物也是良药,不过胡老爹满脸警告,她也不好意思当面去采摘收集。

    毕竟,快速通过古林,找到白鹰破除蛊虫才是此行的首要目的。

    第两百八十四章 前后追击,古林迷阵(三)

    林子里的一草一木都属于长白山神,没经过山神的允许,谁也没办法将它们带出去。

    天地元气充沛,常年人迹罕至,不至于像医仙谷药田那般夸张,百年以上的人参真不少见。宝镜有些心痛发现,这些所谓的百年老棒槌其实都是“幼参”,又不单只有人类识的人参的好处,山林里的动物靠着本能就能辨宝。

    事实说起来让人泪流满面,一些采参客一生采获的人参总数可能还没被一只野猪啃食掉的多。古林不仅有远古植物,还有各种数量稀少甚至在外面已经灭绝的动物,想到上千年的参王都被某只猪啃了、被某头熊给踩死了,作为一个医者,宝镜心痛得心尖儿乱颤。

    不仅仅是长白山的特产人参,宝镜还在林子里发现了一些早就灭绝的草药。

    有些药,即便是医仙谷药田也没有的。创立医仙谷的前辈又不能未卜先知,可能某种草药当年并不缺乏,并未移植栽种到药田里,哪曾想那些从前普通的草药后来倒金贵起来。

    作为一个在石碑世界里痴迷了几十年医术的纯粹医者,让宝镜看见能治病的好药不采,真是太折磨人了。

    胡老爹的高祖孝心感动山神,获赠百年老参,她也不是想要灵药牟利,或许能和山神打个商量,采一点出去?

    宝镜双脚一深一浅踩在林子里,专心看路的秦云峥猛然抓住了她:

    “小心!”

    林子里没有路,全靠胡老爹蒙头带路,原本走了半天都挺顺利,一只小象大小的野兽忽然在前方现身。

    “这是狼?!”

    宝镜知道有火红的狐狸,她孤陋寡闻,还真是第一次知道有火红色的森林狼。

    说它是狼,壮得像头小象。

    胡老爹满脸敬畏,结结巴巴道:“这是山神爷爷!”

    山神是一匹红狼,屯子里只有胡家才知道。

    胡老爹脖子上的系着的狼牙,便是红狼换掉的牙齿,就是靠着这枚狼牙,胡老爹才敢出入古林。然而他活了几十年,真正亲眼见到红狼,这不过是第二次。

    胡老爹把猎枪扔到了地上,“山神爷爷,我们不是贪心古林的宝贝,只是想从您这里借道,您老人家若不愿意,小老儿立马带人退出去!”

    您老人家若是愿意呢,就当没有看见我们。

    胡老爹默默祈求着。

    红狼体型和毛色都异常,定然是什么变异种。宝镜上次经过古林时整个人都是迷瞪状态,的确没有见过红狼。不过红狼能悄无声息接近他们身边,自有它的神异之处。就算宝镜不能动用太阴镜,她和秦云峥同是先天境的高手,六感比最优秀的猎人还灵敏。

    动物活了太多年岁总有些灵智,红狼不动声色望着三人,宝镜发誓从它眼中看到了岁月沧桑。

    它是能听懂人话的。

    胡老爹高举着狼牙证明自己的身份,掌心都是汗水,把老参客给紧张得厉害。

    红狼的视线从胡老爹身上移到宝镜脸上,宝镜的眼神很清澈,不是那种单纯无内容的清澈,而是饱含了内涵,却没有恶念的清澈。宝镜从没认为自己算是个好人,她手上还粘着人命,可她治病救人,毕竟有功德在身,人类看不见,红狼却认为她是大善人。

    大善人当然可以进入古林,必要时候,古林还会庇护这样的大善人。

    而且,红狼还和宝镜有过一面之缘。这个女孩子已经失去了那段在古林里的记忆,红狼却记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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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希珠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苦。

    郑成珉自然也没经历过,不过金希珠是女人不肯叫苦,郑成珉也不好意思嚷嚷。

    两人家世相当,的确如金希珠而言是未婚夫妻,不过他们属于联姻性质,缔结婚约的目的不是为了商业合作,却正是为了长白山之行。

    金家和郑家,同时知道了长白山的秘密,两家相互提防着,不敢轻信对方。

    思来想去,只能结为儿女亲家,派出家族最优秀的年轻男女,相互制约。这种盟约是很可笑很薄弱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又很坚固,只要他们要找的东西没有现世,两家能团结起来一致对外。

    等打跑了外敌,再各凭本事一较高下。

    金希珠外表柔弱,其实善使枪械,有专业射击运动员的水平。

    郑成珉看上去是奶油小生,却学过自由搏击,一个人打普通人几个没问题。

    金希珠是南高丽中少有的强势女性,郑成珉是百分百的大男人……这样的两个人凑到一起,能相互产生好感才有鬼了。他们彼此偏偏要做出情真意切的样子,虚伪得让人起鸡皮疙瘩。

    从小木屋不告而别是金希珠决定的。

    她看不出秦云峥的实力,夜里不敢轻举妄动,炉火一直燃烧着,她偷偷往炉火里弹了迷香。

    果然,另外三人睡得人事不知,她和郑成珉赶紧离开了木屋。

    两人行走时刻意注意隐蔽行踪,不管对方是不是想跟着他们,没有猎犬相助,在密林里根本别想追上他们。更叫金希珠欣喜的是,天气变坏,落雪掩盖了两人的踪迹,为金希珠的计划更添加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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