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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极品宝镜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宝镜

    等到查票时茯苓拿不出车票,还有一个中年人替他垫付了车票。

    “出门在外,谁没有个难处,大兄弟别不好意思。”

    茯苓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

    能入魔,茯苓的思维也是被邪魔同化了不少,至少他不会因此而难为情。但“苏醒”后几十年,这个中年旅客,的确是第一个向他表达善意的人类。

    茯苓不凭白收人好处,欠人情,会结因果。若是老巢没有覆灭,茯苓为了回报中年人的“一票之恩”,说不定会将他魂魄抽离做成灯笼,长长久久存于世间。

    现在没做“灯笼”的心思了,茯苓眼皮一抬:

    “你叫什么?”

    中年人不好意思,以为对方要还他票钱,再三推辞。

    不过旅途漫漫,有了这个契机,中年男人再和茯苓搭话,总不好全不理会。一搭理吧,中年男人却是个话唠,不多时将自己的情况向倒豆子一样全告诉了茯苓。

    这人姓夏,是一个铁路工人,也是一个单亲爸爸。

    生平最骄傲,就是拉扯大了优秀的女儿:

    “大兄弟,那可是京城大学啊!能考进京大,暖暖她不用吃铁路这碗辛苦饭了!”




重生之极品宝镜分节阅读928
    茯苓不知道什么是京城大学。

    想来是当世出名的“书院”,现在的时代,女子也能到书院上学了?

    女子不仅能念书,还能工作,能做官,妇女能抵半边天……这个世界,果然和茯苓认识的大不一样。茯苓漫不经心听着,倒从老夏嘴里知道了不少时事。

    老夏确实仗义,不仅替茯苓买车票,还请他吃饭。

    茯苓已经有很多年吃过饭了,他也不需要吃饭,对他而言最美味的食物是人类的魂魄,是高僧的舍利之类的东西。

    老夏请茯苓吃自己带的咸鸭蛋,火车上买的馒头就着咸鸭蛋喝粥,老夏说是享受。

    油汪汪的咸鸭蛋口齿留香,也就老夏嘚瑟,真的是特别平民的食物,在87年,不仅工人能吃上,乡下贫农家里也能拿出的东西,真算不上高端。

    不过茯苓还是领了情。

    等火车哐当哐当到了京城站点,老夏这人在茯苓眼前都晃熟了。

    火车站很挤,临下车前老夏给茯苓说了句良心话:

    “大兄弟,人靠衣裳马靠鞍,在西北穿啥样都没事儿,到了京城咱得入乡随俗,要不到哪儿办事,别人都不搭理你……嫌咱是乡下来的呢!”

    老夏是在给茯苓的穿戴提意见。

    茯苓这人,连凡人都不看在眼中,何况是凡人的服饰风俗?

    他穿着斗篷的确怪异,茯苓并不在意他人的目光,但不知是老夏一路上的热情感染了他,还是茯苓骨子里人性仍然上风。他竟有些在意自己的穿戴……这些人,穿得是列宁装?还有什么西服,怪模怪样的,远不如他生活的那时候大气端庄。

    老夏知道茯苓“落难”,塞了些毛票在他手中,冲他挥挥手,自己顺着人潮挤出了车站。

    茯苓在火车站四顾。

    他盯着拥挤的人群,事实上视线是一片虚无,并不会将任何人看在眼中。

    慢慢的,车站拥挤的人潮散了。

    茯苓走到男厕所,整理衣冠的大镜子前,他第一次看见自己的样子。

    收敛了魔气,他依旧形容恐怖,就像痨病末期的病人……真是难为老夏能和他聊了一路。茯苓走进了厕所隔间,等再出来时,他身上的黑斗篷变成

    ,他身上的黑斗篷变成了一套黑色的列宁装。除了特别瘦,他看起来就和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年男人没什么差别。

    一个仙风道骨的老道士在火车站出口等了许久。

    老道在等一位重要的人物,重要到他不惜暴露身份也要亲自来迎接。

    不过等来等去,老道也没等到自己要接的人,直到一个清瘦,文质彬彬的中年男人站到他面前,老道还没有反应过来。

    茯苓收敛了全部魔气,看上去真的是一个普通人类。

    除非冯堂亲自来,茯苓猜谁也不识得他如今的样子。事实上,在他还做着人类时,人到中年,也不是如今的状态。那时候冯堂已经闭关潜心专研医术,冯氏医馆全靠茯苓主持大局,彼时茯苓得到达官贵人的追捧,意气风发,不可能消瘦至此。

    老道一时也没认出来。

    直到茯苓站在他身前,久呆不去。

    老道悚然惊诧,这人站在他面前多久了?他竟未发现,是何时到他面前的!

    老道探究提防,茯苓眼中红光一闪,老道才明白过来。

    他腰杆弯得极低,态度恭敬:

    “见过尊上。”

    茯苓摆摆手,恰若一个矜持的文化人:“入乡随俗,你看看这周围众生百态,不要再叫什么尊上。”

    老道踟蹰,不知该怎么称呼。

    茯苓想了想,“叫我冯先生吧。”

    如此,便没了“灭”,没了邪魔,只有一个中年冯先生,大隐于市,再无迹可寻。

    老道不知从哪个信徒手里搞来了一辆红旗车,载着茯苓离开火车站往市区而去。一路上,老道想问又不敢问,憋得很辛苦。

    老道想问问,究竟发生了什么,才会让魔尊大人放弃昆仑山的住所,北上赴京。

    毕竟,魔尊大人向来不管俗事,哪怕这俗事牵扯再大,就算华国改朝换代,与魔尊大人又有什么关系?老道对魔尊的本领向来敬畏,像他不过是一个落魄的野道,要不是遇到了魔尊指点,早化为一杯黄土。

    老道还记得,百余年前,他初遇魔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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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尊当时似乎受了重伤,本体虚弱,然气势惊人,他出身道门,看见魔物,本想除之后快……魔尊却不甚害怕,还反问他,最想要什么?

    末法时代,老道“斩妖除魔”,却过得落魄。

    最想要什么?

    想要追求无上道法,想要恢复道门荣光,想要证道求得永生,活得逍遥肆意。

    “永生么……本尊教你。”

    魔尊衣袖一挥,方圆数里的生灵全被掠夺了生机。老道方知,再虚弱,魔尊的实力却不是他能抵抗的。不过魔尊放过了他,并以“永生”为诱饵,蛊惑他为之效力。

    红旗车在京城的街道不紧不慢前进,到了一处高级干部住宅才停下。

    老道也从沉思中醒来。

    其实也说不上蛊惑,为了“永生”,他是甘愿自堕魔道的——成王败寇,历史由胜利者书写,后人只能看见最高位置的王者,不会去管王者之路是正是邪!

    “尊……冯先生,我们到了。”

    茯苓看了看这栋宅子,一下子笑了,不过多年没做过类似表情,他笑起来让人不寒而栗:

    “这里,离许家特别近吧?从前不在意,你且好好向我讲讲,那个逆天改命的许家女。”

    能伤了他,就不再是蝼蚁。

    这些事茯苓一向是交给老道处理的,不过现在他对那个掌握着太阴镜的许家女不由关切起来。

    说起宝镜“逆天改命”的事,老道同样心中火热。

    能逆天改命,重活一世,从某种意义上,能一直循环下去,岂不就是“永生”?

    天机莫测,普通人类的执念,根本不可能撼动天机,徐宝镜身上肯定有一件威能莫测的神器,方能逆转时间,让她重生。

    掌握了时间,那就掌握住了自己的寿元,想要永生,还不容易么!

    “您口中的许家女,就是徐宝镜,此女逆天改命,引发了许多连锁反应,已经屡次破坏尊、冯先生您的好事。就说杨家子的事,皇蛊蛰伏了二十余年,本该成熟离体了,却被徐宝镜强行压住……属下不中用,竟要因此反受到杨六的辖制。”

    第三百二十七章 不值一提,石破天惊

    如果能将时间线用漫画格画出来。

    那么在邪魔经过两天的火车旅途到达京城时,在他之后出发的宝镜三人,乘坐更为快捷的交通工具,几乎在同一时间到达了京城。

    茯苓被老道士恭敬请到了住所,那厢,宝镜三人刚回到京城不久,许首长大概派人注意她的行踪挺久了,见她现身京城,不多时许首长就让张警卫来请。

    宝镜自认和许首长没有共同话题,懒得和这人虚以委蛇,没给首长的警卫面子——张警卫这样首长的心腹,搁外面也是许多人挤破脑袋想攀附的大人物。宝镜既不给许首长面子,一个借着首长权势警卫,也就无所谓面子里子。

    好在张警卫并不是那种“狐假虎威”的小人,更兼宝镜连许泰达的面子都落,张警卫都习惯了。

    “首长猜到你不愿意见他,不过他让我无论如何把这个交给你。”

    张警卫递给宝镜一个字条,上面写着一个地址。

    “这是什么意思?”

    张警卫清了清嗓子,“我们的人一直在京城四处找那个老道人,最近总算有了他的活动踪迹,这道人时常在此处房子里和人见面。不过究竟是和谁见面,就要你自己去查了。”

    想要跟踪妖道不被发现,张警卫不知道花费了多少心血。

    但他们能做的也仅仅是这样,如果继续深入,妖道肯定有察觉。

    宝镜一时惊讶难掩,她是真的没想到,许首长居然送她这样一份大礼!

    宝镜两辈子都没享受过亲生爷爷赠予的“好处”,乍然要承人情,没有受宠若惊,只有浑身不舒服。所以等云峥问她张警卫的来意,宝镜愣了一会儿才回神:

    “我们要查查这个地方。”

    太阴镜在邪魔手里受过挫后,宝镜也不能百分百依靠太阴镜的能力。玄门斗法,既然要受压制,还不如从世俗方面入手。既然张警卫他们能找到妖道与人见面的地址,宝镜也能查到这地方究竟属于谁。

    秦云峥心领会神:“等我消息。”

    也不知秦云峥找的是什么门路,傍晚时分,就有了结果。

    宝镜还是京大学生,上次在实践考试中毫无争议一举夺魁,但她也不能一直不在学校露面。宝镜已经成了京大缺课最多的学生,如果不是成绩一骑绝尘笑傲群雄,加上疏通关系,京大说不定早就劝退了这个“不服管束”的新生。

    秦云峥在查消息时,宝镜必须坐在教室里乖乖考试。

    叶大小姐极为羡慕宝镜的“自由”,但经历实践考试后,叶隐雪有点别扭不愿意承认,这样的“自由”,与徐宝镜的实力的确相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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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座位一前一后,见前排的宝镜心无旁鹫飞快答题,叶隐雪咬了咬笔杆,轻轻叹气。

    当时争强好胜分要和徐宝镜选一个学校一个专业,也不知是否做对了……不管了,选都选了,叶家人没有半路认输的。实践考试时,挥发汗水赚钱,每一毛都格外珍贵,叶隐雪已经有点喜欢上了自己的专业。

    宝镜这次突发状况,又离校几天,说好了要和室友们聚一聚。

    大学生聚会,总不能老往京城饭店之类的地方跑,就选在京大门口的小饭馆——从前京大门口有个挺出名的小馆子,不过李兰芯差点在那里出事,虽然与饭馆老板没关系,谭曜哪里是讲理的?把章则赶出了京大不算,到底还是使手段让小饭馆关门大吉。

    没有了那家小饭馆,其他馆子像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大多数都开在胡同住宅里,能把街道办的关系跑一跑,邻里间不闹腾,那就能开个小馆子。

    这种简陋的饭馆,座椅都是拼凑的,难免掉漆油腻,叶隐雪倒是越来越接地气了,居然没有开嘲讽。

    不过,同寝室的,宝镜和叶隐雪、陈秀都来了,独独缺一个黄甜不见踪影。

    考试消耗脑力,叶大小姐闻着饭菜香肚子挺饿:

    “黄甜到底来不来?”

    陈秀也皱眉:“下午就两节课,我早告诉黄甜聚餐的事,她也同意要来。”

    冬季天色暗得早,晚上七点还没吃晚饭,天色昏暗,总觉得人的热量消耗更快……更有饥饿感。

    陈秀忽然一拍脑袋:

    “我差点忘记了,黄甜前两天买了呼机,我出去打传呼给她!”

    宝镜一把拉住陈秀,“算了,外面太冷,你一个姑娘去找公共电话也不安全,我们再等等。”

    叶隐雪噘嘴。

    还没等叶大小姐发表高论,有两个身影一前一后走进小饭馆。

    黄甜肩膀上落了积雪,她穿了一件杏色的妮大衣,一走进了,腰上的传呼一直滴滴作响。

    跟在黄甜身后的人也挺眼熟,居然是京大摄影社的那个侯俊!

    女生寝室的聚会,侯俊怎么会来?

    黄甜摆弄着手里的传呼,笑嘻嘻解释道:“我从图书馆出来的时候恰好遇到了侯师兄,他在准备摄影展的事忙起来忘了时间,现在都过饭点了,我们大家也认识,我顺便邀请侯师兄来搭伙吃饭,你们不会介意吧?”

    陈秀目瞪口呆,别以为她老实,这种鬼话连她这个乡下妹纸都骗不了好吧!

    相反,被人觊觎着的宝镜一脸淡然:

    “黄甜,其实我还挺介意。不如这样,我让老板安排一个小包间,你替我们好好款待下侯俊师兄吧?”

    叶隐

    吧?”

    叶隐雪噗嗤一下笑了。

    陈秀觉得好尴尬,道不同不相为谋,寝室四个人,她能和孤傲的叶隐雪说上话,却不知什么时候,再也没办法理解黄甜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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