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门女配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西时月
席钰欠扁起来也是欠收拾的,但眼下李小棠没有那份心情跟席钰计较。现在,她的脑子里一团浆糊,只知道有人把魔爪伸向了他们,顺便下了战书。
“好吧,我原谅你的幼稚。幼儿园没毕业的同学,熄灯就寝。”话一说完,李小棠便蒙头大睡。
两人一夜无话,隔日项泽宇带着项容登门拜访。原来,昨夜睡不踏实的不止是她,李小棠瞬间心里平衡了。
她给项容和项泽宇各泡了一杯茶,项容喝了一口,项泽宇没动茶盏,扫了一眼茶几上的门票,脸更加黑了。
“新仇旧恨一起算,他也是托大,我们地府和妖族联手,他也不怕吗?”项泽宇冷不防地说。
“人家缺心眼,你计较什么劲儿。”席钰不冷不热地说。
第一百一十八章 姚氏(七)
名门女配分节阅读77
姚安妮开始了她的工作日常。在片场的她,仔细的研读剧本。
风起卷,尘飞扬。
少女红衣似火,似艳阳天。
少年一身黑衣,黑衣衬得他身材更结实,气度狂野,没有人比他穿黑衣更好看的了。脸似被冰封了,冷峻无比,仿佛世上没有什么事值得他展俊颜。
少女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朝歌,少年也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勾月。
他们一前一后的走在入关的大路上,连赶了三天三夜,即使铁打的人也需要休息。
到某一个地方,总会有这么一个铺子。
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头开着一间几块木板搭成的馒头铺,用劣酒招呼来往的行人。
热气腾腾的馒头很容易钓足晓行夜宿的路人的胃,酒自然是不可少的,没有酒岂不很无趣。
白衣书生和青衣童子坐在老头儿的馒头铺里显得格格不入,打柴回来的樵夫放下木柴叫了一碗涩得不能再涩的劣酒,畅怀痛饮,好像他的人生就似这杯劣酒。
独眼瞎子浑然忘我的拉着二胡,曲子苍凉、萧索、寂寞。
押镖的人停了下来,写着“沈”字的三角旗在风里翻飞。镖局的人满满的占了两桌,一霎那间,馒头铺就变得狭小、拥挤不堪。
朝歌和勾月过来时他们已叫了一壶酒,可是,朝歌和勾月一过来,气氛就变了,无形的压力扑面而来。
拉二胡的瞎子依旧拉着二胡,不成调的曲子像破败的大门在冬夜里哀鸣。
青衣老头微笑着,道:“两位客官,要吃什么?”
朝歌道:“这里有什么?”
青衣老头道:“小店虽小,但五脏俱全。”
朝歌道:“五脏俱全?卖的不是馒头和劣酒吗?”
青衣老头道:“那要看什么人了?”
朝歌怔了怔,道:“怎么说?”
青衣老头笑里藏刀,道:“樵夫只须粗粮,做生意的客人自然是山珍海味,跑江湖的会须一饮三百杯。就拿两位来说,身上衣服的都是极贵的料子,脚上穿的靴子也出自名家之手,一看非富即贵。”
朝歌嫣然道:“中原人深藏不漏,果然名不虚传。老伯的眼力也是一等一的好。”
青衣老头憨笑,道:“拿来招呼二位的当然要上好的酒菜。”
朝歌道:“不知老伯拿什么招待我们?”
青衣老头道:“人肉馒头够不够。”
朝歌凝视貌似善良,实阴狠毒辣的老头道:“死人还是活人的?”
青衣老头一丝不苟,道:“看姑娘有没有那个命了。”
说时迟那时快,闪电般的光一闪,三枚追命夺魂针被勾月用筷子轻轻一扫,筷子箭一般的钻进门框。
青衣老头阴惨惨的笑了,道:“好快的身手,接住我的追命夺魂针,但逃不过天罗地网十二煞。”
勾月笑了笑,道:“原来天山老妖的爱吹牛也不是假的。”
青衣老头道:“小子,莫小瞧了我们天山老妖。”
一个强劲的掌风将朝歌和勾月面前的桌子劈成两半,勾月和朝歌随着移动的长条凳往后移,飞身立于大道上。如果刚才反应慢一拍的话,被劈成两半的便是他们。
温文尔雅的书生扇着扇子,尽管秋风萧瑟,他似乎觉得天还太热,悠悠的扇着。
除了拉二胡的独眼瞎子沉醉在自己的乐声中,其他的人都进入备战状态,将朝歌和勾月团团包围。
虽是四面八方站满了人,却无形的张开了一张巨网,准备围捕猎物。
朝歌道:“我们跟你们无冤无仇,为何要追杀我们?”
白面书生道:“我们只认钱,不认人。有人出了三万两银子买你们的人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好好的西域不待,偏偏来中原搅浑水,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勾月道:“没想到铁扇郎君竟是个嗜钱如命的家伙。”
白面书生拱手道:“过奖,过奖。既然知道我是铁扇郎君,还不束手就擒。”
勾月道:“有谁会白白的割下项上人头送给别人当礼物,傻子也不会这么做。”
性急的虬髯大汉受不了他们的磨磨蹭蹭,眼神示意同伴出招,一招比一招险,环环相扣,招招击向死穴。勾月等到他们换招式的时候,用掌风将朝歌送出了天罗地网。
已经过了七十六招,勾月攻守自如,蛟若游龙,气定神闲,他的刀始终扛在肩上。
十二煞见勾月毫发无损的立在原地,一时急起来,乱了阵脚,使出最后的致命一击,攻向勾月。
刀光一闪,鲜血如花,倒下的五煞难以置信的撑大眼睛,眼里布满了惊疑、恐惧,还有临死前的不甘。
谁也没有看到他拔刀,只有刀入鞘的声音。
青衣老头走过去,一一合上他们死不瞑目的眼睛。
十二煞只剩七煞,他们面面相觑,望着没有温度的尸体,刺痛了心,发了狂。
铁扇郎君的武器是手里的铁扇,青衣老头的暗器是追命夺魂针,其余使铁蒺藜骨朵。
好似千军万马奔向敌营,天忽然暗了下来,风卷起狂沙,草青黄,断断续续的二胡声更像催命符咒。
只听“哧,哧,哧”声,铁扇郎君咽喉处多了三枚追命夺魂针,应声倒地。青衣老汉和其他五煞则死在铁扇郎君的铁扇下。
血腥味弥漫空中,朝歌呕吐不止。
二胡声止了,独眼瞎子消失了。
勾月把尸首拖进青衣老头的馒头铺,打碎劣酒,点起火,火势冲天而上,一下子就吞灭了十二具冰冷的尸体。
朝歌凝视着燃烧的木屋,道:“是魔教的人要杀我们吗?”
勾月道:“魔教杀人一向光明正大。”
朝歌道:“至少魔教不会雇人。”
勾月道:“那么多人不希望我们进关,道路凶险,朝歌你怕吗?”
朝歌道:“怕我就不会跟你出来了,不是有句话嘛,叫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有你在,不怕。”
牛车渐渐走近,牧童吹着短笛,此刻宁静而安详。
勾月拦下牛车,给赶牛车的一锭银子。
在地僻荒凉的城关外,对于连日来奔波劳碌的人来说,一辆能载重的牛车是在适合不过的了。
牛车拉着他们进城,城里的繁华和城外的荒凉笼罩在一片大雾中。
第一百一十九章 姚氏(八)
喧闹声由远及近,他们望向声源处。
目力所及之处,一个锦衣少年站在一座三层楼的屋顶上,屋顶另一端立着一位蓬头乱发、穿黑衣的大汉,这大汉一张方方的脸,浓眉大眼,双手及膝,握着一把龙纹剑。
墙头剑拔弩张的气势,墙下确是另一番光景。
七八个华丽的布蓬围着高楼成半圆形,每个布蓬下都坐着一位德高望重、声名显赫、出生世家的大人物。居中一位紫衣华服,头戴珍珠冠,脚踏云锦靴,腰系蟒带,左右两位妖艳美人侍候着,席子上摆着琼浆玉液,美酒佳肴,夜光杯里倒满了酒,身材臃肿的他,一双保养的极好的手,看不出已是一位三十七岁的中年人。
朝歌挤到人群前面,赞叹道:“好大的架势。”
旁边立马有人接道:“是啊,是啊,人家万宝楼可是在找女婿,气场自然大。”
朝歌道:“他们比武招亲啊。”
那人道:“比武招亲差得远哪,站在墙上的少年剑客萧清秋和大侠胡一刀都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剑客,他们今日争的是天下第一剑客的美名,还有洛水城第一美人万雄天的掌上明珠万丝丝。”
又有人说:“万丝丝有着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美,可惜她很少踏出万宝楼,除了上山进香之外,根本不出门。”
另一人道:“能一睹万丝丝的芳容,死而无憾。”
“听说这万丝丝施胭脂则太红,涂粉则太白,素颜则翩若惊鸿。”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
“可美人也喜欢英雄。”
“……”
只听一声炮响,火花在空中绽放。胜负在此一举。
原本喧闹的人群,瞬间屏住气,瞪大眼睛瞧着屋顶上的两人,大气不出一声,连屁也不敢放了。
过了半个时辰,屋顶上的两人动也不动,围观的人群仰得脖子酸疼,眼里瞧不出一朵花儿。即使是这样,也没人离开,有谁会错过一场精彩绝伦的打斗,或许是一声之中唯一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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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雾已散开,阳光透了下来。风声诡异的可怕,仿佛带着死亡的气息。
萧清秋鹰一般的扑向胡一刀,凌厉的招式,变化万千,胡一刀只有躲的份,连连向后退,此时已过了十四招,胡一刀接了十四招,退到无路可退的时候,胡一刀身子往后一仰,脚轻轻勾向萧清秋的脚,人从萧清秋的肋下滑了过去。萧清秋从瓦楞上滚了下来,双手死死的抓着最后的瓦楞,费力一击,萧清秋重新回到了屋顶上。
一个似九月飞鹰追向大草原上的狐狸,一个似饿了半月的野狼扑向狡兔。剑气如霜,他们怎么拔出剑的似乎没有人看到。
一滴,两滴,三滴……
血滴了下来。
萧清秋的剑尖沾染了鲜血,胡一刀捂着受伤的胸口,大笑。
萧清秋用剑驻地,单膝跪下,痛苦扭曲了他清秀的脸,他虽没有流血,却已中了赤砂拳。
万雄天拊掌大笑,道:“好剑法,两位虽未曾分出胜败,实以分出胜败。”万雄天指着萧清秋,“你原有三次机会致他于死地,可是你都放弃了。而胡大侠在你眨眼的刹那,本可先发制人,给你一剑,但他没有这么做。两位的侠肝义胆,在下佩服,佩服。”
正是他们惺惺惜惺惺的那种江湖豪气,朝歌忍不住点头称赞。
萧清秋阴惨惨道:“败了就是败了,在下学艺不精,自愧不如,但也不是出尔反尔,不守信用的无名鼠辈,我的诺言我自会遵守。”
一条断臂像被秋风吹落的绿叶,落了下来。可它不是落叶,是活生生的右手,一只使剑的手。萧清秋却像没事人一样的,弯下腰,默默的捡起右手。
胡一刀呐呐道:“其实你不用这样的,我们没有分出胜败。”
萧清秋道:“你不用安慰我,我这样做,只是为了能在江湖人面前抬起头。”
脸色苍白的萧清秋带着他的残肢离开众人,人群默契的退出一条道,让这位少年英雄昂首挺胸的离开。
天已黑,灯光亮了。
朝歌和勾月漫无目的的街上瞎逛着,这是一条长长的街,从这条街向左转两个弯就是万宝楼。高高的大楼立在街上,想不被看到都很难。
万宝楼,是洛水城的珍宝楼。经过上一代的苦心经营,万宝楼已成了名副其实的万宝楼,稀世珍宝在这里随处可见。
雕梁画栋,巧夺天工。帐幔、布帘都是上好的料子,连婢女身上穿的衣服也是极好的料子,上好的香料,珍珠做成的珠帘,楠木制作的桌凳,铺在大厅中央的是一块硕大的波斯地毯,光这些就足以养活一个普通人的几辈子了。更何况是那些暗藏的珍宝。
万宝楼,喜气飞扬。所有的饰物在三个时辰内都换成了大红色的物品。万雄天迎新女婿入门,自然是人逢喜事精神爽,把忧愁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一切都已准备就绪,宾客云集,就等着新郎、新娘拜堂成亲。
突然间来了三个穿白袍的少年,居中的少年奉上一份贺礼,是一袋南海夜明珠,一颗颗葡萄大的珍珠,明晃晃的亮着,宾客们倒吸一口气,暗暗称奇。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一颗夜明珠,只要见过一颗就够了,更别说是一大袋的夜明珠。
这下连万雄天都懵了,他虽是富可敌国,可也没见过这么大的南海夜明珠。再说,他也不认识眼前的三位少年。他怔了怔,打量着三位白袍少年,拱手道:“不知阁下尊姓大名?”
居中的白袍少年道:“小生的名字何足挂齿,我是奉了家主的命令来送礼的。”
万雄天道:“敢问家主是何人?”
白袍少年指着珍珠袋子,道:“家主的令牌在此。”
说完,便扬长而去。
万雄天从袋中摸索出一块令牌,巴掌大的令牌,散发着死亡气息,反面是一个骷髅,正面是一只苍鹰,苍鹰追着猎兔,苍鹰背后有两把斧头交叉着。
如果朝歌和勾月进来看这面令牌,也许他们就不会走了,也不会发生今晚的惨剧。
第一百二十章 姚氏(九)
白云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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