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七十二编
直到他发现,经过一个个关卡后,不但原本密密麻麻的难民潮和往来奔行的佣兵骑士们在不知不觉间变得稀稀落落。就连一路首尾相连的几个其他商队都已经渐渐拉开了距离时,才渐渐感到一丝蹊跷。
此后罗伊仔细观察,通往幕尼城的大路上除了他所在的这个商队二十辆载重马车嘎吱嘎吱的车轮声和马蹄声之外,就只有阳光下飞扬的灰尘和道路两侧丛林中被风吹得摇曳不定的树然而行,正是惬意的时候,大脑袋居然说离得太远了……
麦芽儿一撇嘴,阳光明媚,清风阵阵,哪里有什么危险。死大脑袋一肚子鬼心眼儿,属狐狸的,看什么都疑心重。
“不行,我得提醒提醒他们。”
罗伊眼珠子转了两圈,越想越不对劲,策马向前驰去。
快马驰过七八辆体型庞大的货运马车,罗伊刚行至伊凡身旁,一位和伊凡并肩而行的中年男子就笑着探过头来道:“怎么,在后面呆闷了?年轻人就是好动,要不要跟咱们的护卫到四周转转?”
说话的中年男子大概四十来岁,圆脸,微胖,一双眼睛小而有神,说话时语速飞快,笑容满面,自有一种让人如沐春风的亲和力。
他名叫福格斯,是这支隶属于“燧石财团”的商队的大主管,常年行走于卢利安行省的各大城市和更北面的几个内陆地区。刚刚在美丁城完成了一次惊险而又收获颇丰的贸易,准备带领商队前往幕尼城。
从出了美丁城,罗伊等人就在福格斯的盛情邀约下和他的商队同行。
在艾瓦隆大陆进行长途旅行,除了那些有自己的护卫和马车的贵族们之外,商队是普通人的第一选择。
这一传统,来源于人类本身的旅行需求以及救赎之地一望无垠的荒凉戈壁和呼啸如风的盗匪。对于普通人来说,单独行走野外旅行,无异于一只羊走进遍布狼群的草原。就算运气好不碰上盗匪,救赎之地恶劣的天气和野外无穷无尽的魔兽,也足以让大部分人送命。
而每天行走于大陆各条道路上的商队,就像动脉中的血液一样流动着。人们可以付钱搭乘商队的马车,享受商队护卫的保护和食物帐篷,也可以免费自行驾车或骑马同行。在需要的时候购买商队的食物补给。
同样,出于赚钱和安全的目的,商队也需要更多旅人的同行。尤其是像伊凡和三杰这样的骑士,更是任何一个商队倒给钱也愿意一起同行的好旅伴。
福格斯性格随和风趣,精明却又不失热情坦诚,因此,结识时间不长,年龄相仿的伊凡就和他聊得非常投机。一直策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此刻见罗伊上来,以为他无聊的福格斯当即热情地建议道。
罗伊何等聪明,脑子一转,就知道福格斯生怕自己因为无聊而拉着伊凡等人脱离商队独自前行,干脆抢先给自己出主意找乐子。
他一般暗赞这些走南闯北的商人心思灵动,一边左顾右盼,顺着话头道:“是挺闷的,怎么周围的人都不见了?”
一听到这个问题,伊凡和三杰都警惕起来,扭头四顾,目光凛然。
杰姆和杰西两人,更是一拉缰绳,拨马分散到车队两侧,杰姆摘下长弓,杰西的手掌则搭在了骑枪上。
在福格斯的眼里,罗伊或许只是一个半大的男孩,可四位红悠地说了一句,“小心驶得万年船,怕就怕官匪一家啊。”
一听到这句话,福格斯瞳孔猛的一缩。
燧石财团是索兰帝国有名的财团,同时也是金骷髅商会的元老级商会,实力雄厚富可敌国。
福格斯的家族,是燧石财团中的股东家族之一。一直处于争夺燧石财团控制权的风口浪尖上。
福格斯本人只是家族的一个外支小辈,不过,因为能力出众,加上家族一位长辈的关照,他在三十五岁的时候,成了财团上百个商队大主管中年龄最小的一员。
每年春季和秋季,福格斯就会带领商队到沿海港口和临近魔兽山脉的城市收购海商从遥远的地方运来的货物和佣兵们的猎物,将其运到帝都出售,回程再绕行其他地区收购特产运到港口,一年只两次往返,却获利甚丰。
正因为年纪轻而骤居高位,再加上财团内部各大股东家族之间的明争暗斗,福格斯一直受人嫉妒和排挤。财团内部想要从他手中夺取卢利安这条公认的黄金贸易路线的人,可以从帝都一直排到无尽之海里去。
不过,随着战争的爆发,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卢利安沦为战区。沿海港口尽陷敌手不说,就连许多靠近魔兽山脉的城市也不能去了。金属、魔核、兽皮等货物数量骤降,商队贸易路线的危险指数却飞涨。
原本如同金娃娃一般捏在手里死攥着不放的贸易路线,成了福格斯手中烧红了的烙铁,而那些一直眼红这条贸易路线的人们,现在则纷纷收回了手,站在一边幸灾乐祸地等着看笑话。
要知道,财团每一年对大主管都有业绩考核,薪俸职位,全凭业绩高低说话。福格斯以前的业绩能够名列前茅,甚至成为财团的重点培养对象,就靠着手中的这条贸易路线。而现在,贸易量骤减百分之八十,别说拿一份耀眼的业绩出来,就是想要完成最基本的指标也无比艰难。
战争爆发一年多来,福格斯几乎急白了头发。
如果没有这场战争,要不了两年,他就能更进一步,成为财团二十四个大掌柜之一,为家族争取更大的发言权的同时,自身地位也举足轻重。可最近一年,他却只能在战争的泥沼中为了完成基本任务挣扎。
从表面上看,一位统领着二十辆大型马车,六十名护卫,四十名伙计和二十名车夫的大型商队主管,可谓风光无限。可内里的苦楚,只有福格斯自己才明白。
毕竟,论身份地位,他只是一个家族旁支。帮扶他的长辈是顶着很大的压力才支撑到他成为大主管的。若是在家族的全力支持下,还丢掉了商队大主管的职务,恐怕这辈子都再无出头之日了!
正因为如此,尽管知道美丁城地处前线,随时都可能遭遇战争。但福格斯还是冒险带领商队前往美丁城收购货物。
不得不说,福格斯天生有做生意的天赋,眼光极准,也敢于下注冒险。
就在其他大型商团的商队都因为美丁城的局势而退缩不前的时候,大量沿海的商人,贵族,难民和佣兵却涌入了美丁城。在这些人手中,有积压的货物,有在魔兽山脉收获的猎物,有各种各样亟需变现的财产。
有时候,风险也意味着机会。如果等到美丁城局势尘埃落定,人们或许就不会着急抛售手中的货物了。可就在斐烈人兵临城下,美丁城戒严的那一两天,人心动荡,却给了福格斯一个巨大的商机。
因为没有其他大型财团商队的竞争,一些小商团的商队又无法对实力相对雄厚的福格斯构成威胁,因此,这一趟,福格斯不但收购到了足够的货物,甚至还超额完成了全年的贸易计划。
不过,这只是成功的第一步。
福格斯知道,满满二十车货物,已经远远超过了以往任何一次贸易的价值,耗尽了他所能调动的所有资金。一旦有所闪失,就是万劫不复。只有将这些货物安全的运送到幕尼城,这次贸易才算真正获得了成功。
行百里者半九十。从美丁城到幕尼城的路途,或许比斐烈人兵临美丁城下那一刻更加危险。为此,福格斯除了商队本身的护卫之外,还重金雇佣了两个三级佣兵小队和两位勇敢级的自由骑士。
“小心驶得万年船。”
“怕就怕官匪一家。”
福格斯仔细咀嚼着这两句话,再看罗伊的目光,已经和之前看一个半大孩子时的眼神不一样了。
“命令车队就地停下,”福格斯当机立断,“等后面的商团上来再走。路探加派一倍,扩大警戒范围。十分钟一报改五分钟一报!另外……”
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福格斯目光和罗伊一碰,眼睛微微眯了起来:“派人看看前后关卡的温格子爵领那帮人,看他们在做什么!”
( 裁决 p:///3/3932/ )
第七十七章 弓箭游猎者,弥琪
第七十七章 弓箭游猎者,弥琪
二十辆载重马车驶离道路,在旷野中寻了个视野宽广的小土丘,围成一个三角形。
这是商队在野外惯常用的车队防御方式。既能以车厢作为抵抗盗匪马队冲击和弓箭攒射的简易掩体,也能在紧急时刻快速启动突围。必要的时候,还能分成三队向三个不同的方向逃逸。
商队的六十名护卫中,除了已经派遣出去和刚刚策马出发的路探之外,剩下的人都集中在马车旁警戒。另外六七十名伙计车夫显然也受过武装训练。他们三个一组,拔刀持剑,警惕四顾。
除了商队本身的护卫之外,这次前往幕尼城最大的护卫力量,就是福格斯雇佣的两个佣兵小队和两名勇敢级自由骑士。
第一个佣兵小队队名“刺芒”,成员有九人。职业配置为一骑士两士官,两名弓箭游猎者,一名斧战士,两名大盾剑士和一名医师。队长名叫穆西,是一位四星武装骑士,擅长骑枪冲锋。
另一个佣兵小队队名“烈光”,成员七人,职业配置为两骑士两士官,两名弓箭游猎者和一名大盾剑士。队长名叫奥尔德,虽然斗气修炼已超过三阶,拥有勇敢骑士的实力,职业却是大盾剑士。
这两个佣兵小队,都来自于著名的“冰星”佣兵团,也都是经过了任务堂战斗力评测的三级佣兵小队,有着丰富的护卫经验。
因为同是三级佣兵小队,因此,人数更少,职业配置更不均衡的烈光小队的单兵作战实力明显更为强悍。尤其是队长奥尔德,手中一面全精钢打造的大盾和一把常人要两手才能使用的单手剑,凶猛无比。
虽然对福格斯的谨慎有些不以为然,不过,当命令下达的时候,两个小队的佣兵们还是飞快地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始以车队为中心布置防御。
“你,你,还有你,在这边。”
正午略显灼热的阳光下,旷野飞扬的尘土中,烈光小队的队长奥尔德一边绕着车队大步而行,一边指挥着佣兵们。
“崔克,来这辆马车上,架一张破甲弩。托马斯,过来,把这两辆车的轱辘用石头垫住,让车夫把刹车棍松开,唔,嘿,小子,让开路……”
刚刚下马的罗伊,被这壮硕汉子推开,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栽倒。
“哈哈。”
周围热火朝天干着活的汉子们,发出一阵爆笑声。
谁都知道,奥尔德虽然只是恰巧走到那里,不过最后几步却是对着罗伊过去的。如果不是这个屁都不懂却摆出一副见多识广模样的小混蛋一句“小心驶得万年船”,大家伙儿何必在这里忙活。
大家都是老佣兵了,常年行走卢利安各地,对每一条道路都了若指掌。
这一段路,刚过希莱河不远,是沿河滩向上的一片小高地。处于美丁史密斯男爵领的边缘,临近温格子爵领。
这里人烟相对稠密。周围有两个村庄,还有几个贵族庄园。贵族和农户联户自保的民兵足足有一个大队。虽然大部分都是拿铁叉的农夫,但其中还是有几个厉害家伙,也是常年在美丁城任务堂厮混的佣兵。
加上这片地带南北都被连绵的山地和丛林沼泽所包围,整个地形在希莱河的渡河滩收缩,形成了一个漏斗形,除了东面的温格子爵领属地较为开阔之外,其他三面都不适合逃逸,因此,是最不适宜盗匪劫掠的地方。
况且,现在前后都是温格子爵领卫队把守的关卡,就算附近有盗匪,也断然不可能傻到在这里发动袭击。因此,这一通忙活完全就是多余!
佣兵们常年行走在外,干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人钱财的活计。一路上风餐露宿刀口舔血不说,遇见厉害的盗匪还得拿命去拼。因此,性格大都固执急躁,最看不惯的就是外行人对他们指手画脚。
更加之这不懂装懂的搅屎棍原本只是同行者,既不是商队成员,也不是聘请来的护卫,因此,大家伙儿对这小子更觉得厌烦。眼见奥尔德轻轻一碰,瘦小的罗伊就差点飞出去,众人无不大笑。
其中几个起哄道:“小子,看着点路,小心驶得万年船。哈哈。”
听到这边的喧闹,不远处的伊凡和三杰眼睛一瞪,拨转马头就要过来,罗伊冲他们摇了摇头,也不理这帮家伙,跟麦芽儿一道牵着马走到一边。
熟练的把马鞍重新解开,又绑上一遍,系紧了马腹下的皮带,检查了马蹄铁和辔头,将长剑形态的裁决配在腰上,又将一杆骑枪和一把半月斧在马背上插好,罗伊解下了马背上的一个包裹,拿出一套护甲来。
自从上次美丁城南之战中,刚买的一套护甲在斐烈前锋统领达尔尼一枪之威下,化作飞灰之后,罗伊就知道,想要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自己至少需要一套能够在关键时刻保命的铠甲。
因此,在美丁城逗留的三天时间里,他除了为约瑟夫的马鞍刻绘魔纹之外,每天都泡在任务堂,拍卖场和市场中,淘选打造魔甲需要的材料。
不过可惜,淘了三天,罗伊也没发现什么好东西,在拍卖场里看见一块还没锻过的寒铁,居然就拍出了三万金路郎的天价。自己想要收购到锻造铠甲所需的材料,还得花上好长一段时间。
思前想后。他忽然灵机一动。心想:就算老爷我还没有凝结出战环,用魔核和魔力,多少也能用魔纹起些辅助作用啊。就像每天早晨在水里修炼,老子铠甲上铭刻一个“分水纹”,身形岂不灵巧得多……
一想到这里,罗伊再也按捺不住。喜滋地逛了几个祷时,在一家挂着矮人工匠招牌的装备店,购买了一套式样普通的二星级铠甲。
这套铠甲,通体都由千锻精铁打造。虽然同为二星,但防御力比起他之前的那一套高出了不少。只是式样陈旧大众,没有丝毫出奇之处,且腕甲和膝甲等部位锻造工艺稍差一点罢了。
不过,这副铠甲却正合罗伊的意。
回到任务堂,他找凌萱租了一间锻造室,在近百斤百锻精铁中混入从绝境中得来的一小块精铜芯,用鱼鳞千锻法反复锻打出一块韧度极高的千锻精铁。
然后,罗伊用这块精铁,比照铠甲原来的式样,打造了一对一模一样的小臂甲和一对膝甲。并在臂甲和膝甲的内部,刻上了两道魔纹。
膝甲上刻的魔纹,是一道四级魔兽“风烈鸟”的魔纹。这种魔纹并没有什么攻击性,却有着极强的御风力,对于身形步法有着极大的帮助。
臂甲上的魔纹,则是一道三级魔兽“光焰狸”的魔纹。能在激发之后释放出强光,干扰敌人的视线。
至于攻击性的魔纹,罗伊想了想,还是放弃了。毕竟,他本身已经是一位能释放七级魔法的魔法师。隐藏在体内没有魔力波动的瞬间施法和一双能看见魔法元素的眼睛,才是阴人的最大本钱!
而从另一个方面来说,骑士武技,也需要在实战中经历磨砺。就像跟随矮人在山岗上战斗一样,每一招每一式都于生死之际使出,不能参杂任何别的东西。若是老想着用魔纹魔法攻击,对武技修炼没有什么好处。
对于成为一名圣骑士,罗伊的信念执着得可怕。
穿上铠甲,罗伊活动了一下身体。
这些日子的修炼让他的体格和力量增强不少,加之这副精铁打造的铠甲虽然看起来沉重,但刻上了风烈鸟的御风魔纹之后,重量至少降低了百分之六十,现在感觉比之前的那套以皮甲为主的护甲还轻。
“真丑!”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