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者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九鱼
“时间掌握的恰到好处,我的孩子。”一个深沉的,颇为动人的声音说。
德蒙向那个人深深地弯下腰去,比对着他自己的父亲时还要恭谨上百倍有余,在他被罗萨达的牧师拒绝,眼看着只有到父亲的田庄里去看着农奴与庄稼平庸惨淡地度过一生时,是这个人拯救了他,给予他力量与希望,带领着他一窥魔法的奥妙。
现在,他还将财富与权势摆在了德蒙的面前。
“我原想做的更完美一些,”德蒙遗憾地说:“但我的兄长回来了,而父亲对他几乎是言听计从,”
“做父亲的总是倾向于长子,”他的导师说:“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你可以把这当做是命运在你耳边发出的提醒与催促——它说你该行动了,那你就去行动,有时候瞻前顾后反而会带来失败。”
“您说的很对。”德蒙说,并再次鞠躬表示诚服。
由于魔法的作用,雨水避让开了导师与他的学生,他们的鞋子、斗篷与所踩踏的地面都是干爽洁净的,而他们所统率的半兽人、食人魔或是巨人却已经全然湿透,他们不满地互相推搡,吐着唾沫,抓着肮脏的头发,争先恐后地爬上一块形状奇特的平台,说它形状奇特,是因为它就像一个方形的厚底托盘,薄薄的边缘微微翘起,而中间又厚又重,它悬浮在距离地面约有三英尺的地方,一对穿着华丽又滑稽的侏儒踮着脚跑来跑去,小心地调试着它的平衡与高度,这可真有点难,因为每个登上它的乘客都会粗鲁地摇晃摆弄一番。
这块巨大的魔法用具可以一次运载十个巨人或二十个食人魔与半兽人,它能浮起,但仍然需要外力拉拽,侏儒们拿它冒充漂浮碟,但拿到白塔售卖的时候只换来了嘲笑与好奇的围观,商人们更青睐马车和船只,也不怎么信任侏儒的作品。只有德蒙想到它或者还能派上别的用场,他借口需要研究侏儒们的符文盘而买下了三个,放在自己的仓库里。
非人类的士兵由他的导师提供,化形药水可以让他们以人类的姿态进入白塔,德蒙招募了他们,并以训练的名义将他们聚拢在一处——在执政官要求他们离开后,德蒙顺理成章地拿了一大笔钱,带着大约五分之三的人出了白塔——他们原本就是要前往另一个地方的。
所有的巨人、食人魔与半兽人都已经爬上了平台,一手紧抓着武器,一手紧抓着依照德蒙要求加在平台表面的牢固拉手,几根混入了秘银的绳索贯穿整个平台,伸入支流里,绳索的另一端达成环形结横过蛇人的肩膀与胸膛,他们从河水里露出满是鳞片的脸,等待着出发的命令。
一个蛇人向同伴发出了嘶嘶的声音:“他们还在等什么呢?”他问。
他们在等阿斯摩代欧斯,德蒙的魔宠。
它有着两双很大的,就像是蝙蝠翅膀般的膜翼,这让它能够如同闪电般地飞行与变向,凡人根本无法捕捉到它的影子,在他们看来,它就是一个闪烁着的小黑点,每次闪烁都能跳出一百尺或是两百尺。
收起膜翼后它几乎与人类常见的,普通无害的小仓鼠别无二致,眼睛亮晶晶的,毛茸茸,黑乎乎、圆滚滚的一团,它的毛发要比人们以为的茂密得多,针毛带着层薄薄的蜡质,雨水并不能完全打湿它——但它一落到德蒙的手臂上就开始猛烈抖动身体,甩了名义上的主人一脸的水。
德蒙很恼火,但他知道凭着他的经验与学识根本不可能有与一个小魔鬼签订契约的机会——关于这点他的导师也和他详细地谈过,这只魔宠之前有过主人,是的,导师认得它的主人,但后来不知为何它的主人失踪了,也许受到了重创,因为阿斯摩代欧斯感到疼痛,虚弱,并且他们之间的联系也变得淡薄,若有若无,而小魔鬼在这个位面上是需要主人的,没有主人提供魔力,他会死去并回到无尽深渊。在被迫消失前,阿斯摩代欧斯找到了德蒙,他那时只是个凡人的次子,但他身上确实有着小魔鬼需要的力量。
它和德蒙的契约并不完整,而且偏向魔鬼,对此德蒙无可奈何,他知道阿斯摩代欧斯更倾向于他导师这样的强**师,问题是导师已经有了魔宠,比阿斯摩代欧斯更强壮、敏捷与狡猾,阿斯摩代欧斯第一次试探的时候差点被它吃掉。
但这个不死心的家伙还是会紧抓着任何一个能找到的机会向他的导师献媚。
阿斯摩代欧斯知道两个施法者已经等了一段时间了,他们最不需要的就是啰嗦,它聪明地只是再次张开收拢的翅膀,用两只后爪站立着,抱着两只前爪尊敬地向德蒙的导师行了一个鞠躬礼——虽然这个鞠躬礼让它看上去很像是个带着枝叶的黑布林,“那个自作聪明的蠢半精灵记忆了那个法术,”他宣布道:“诚如睿智的您所料,在我离开灰岭前,他已经杀死了两个半精灵,并且企图嫁祸给另一个。”
而被嫁祸的那个傻瓜,阿斯摩代欧斯心想,真是奇怪,它居然会觉得有种熟悉感,但别开玩笑了,它怎么会和一个半精灵法师熟悉呢,除非他的另一半血统是属于魔鬼的,但如果真有这么一回事,那些精灵是绝对不会收容他的,就算他的另一半血脉承继于他们的王也不可能。
“那么在黎明之前,整个法术就会完成。”导师说。
“还有一个呢?”德蒙问道:“两个半精灵的血是不够的。”
“我相信我们的芬威法师会找到第三个的。”德蒙的导师说,他向阿斯摩代欧斯伸出手,手掌里放着一块灵魂宝石,小魔鬼兴奋至极地拉长了身体,预备亲自接过这份赏赐,他简直有点受宠若惊了——但还没等他的爪子碰到导师的皮肤,后者的魔宠就从他斗篷的阴影里悄无声息地窜了出来,阿斯摩代欧斯差点自己跳进了他张开的大嘴里。
“滚回你主人那儿去!”导师的魔宠嘶喊道,它是条有着两个脑袋的毒蛇:“小贼!”
德蒙的导师安抚性地摸了摸魔宠的脑袋,将灵魂宝石交给德蒙,他的弟子正试着将一个幸灾乐祸的笑容藏到眼睛和嘴唇后面去,阿斯摩代欧斯逃的很快,但头顶的毛发还是被毒蛇牙尖喷出的毒液烧灼得一干二净,它正忙着把四周的毛发梳理过来遮住那块难看的空白。
毒蛇在隐入导师的影子前尖锐地大笑。
阿斯摩代欧斯恼火地将那块灵魂宝石塞进自己的颊囊,它的头顶很疼,“如果我的主人,”它无声地嘀咕道:“我的主人不是这么个没用的家伙……”
它叹了口气,发觉自己正在想念它真正的主人,虽然他性情古怪,脾气乖戾,嗜好暴力并喜怒无常,但他确实很强大。
而且慷慨。
德蒙的导师当然不会去关注一个魔宠的思想,他将出发的命令投射到蛇人的脑袋里。
精灵们将星光河视为己有,不过就算是他们放开了权限,普通的航船也难以在星光河上行驶,星光河之所以如斯暴怒不安正因为它的河床遍布突出的页岩,它们就像是一层层的阶梯,除了生有飞翼的精灵船,还有什么样的船能够跃过它们呢?
但蛇人可以,星光河的急流漩涡对于生长在大海里,能够与风暴潮汐相对抗的他们来说算不上什么困难,他们还能灵活自如的改变自己行进的方式,在河流怒吼着跳出阶梯的地方,他们的爪子能够插入坚硬的岩石,将自己牢牢地固定在岩石的表面并在鳞片的推动下稳定而迅速地向爬行,而那些河道深邃平坦,水流冲击的劲道不再那么强横的地方他们会改为更为轻松快速的游动——承载着士兵的平台如侏儒所保证的,哪怕是个十岁的人类男孩也能推动,蛇人有时甚至会忘记自己还拖带着一个小小的负担,在他们动作过大时,平台会上下晃动,有几个不够老实的兽人掉了下去,但他们很快就被负责替换拉拽的蛇人送出水面,拉着同伴投下的绳索爬回平台。
“你觉得他们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抵达灰岭?”
德蒙的导师问道。
关于这个,德蒙已经推算过了无数次:“比精灵的船只更快,”他说:“但即便如此,他们到达灰岭的时候仍然会被暴露在晨曦之下。”
“时间无所谓,关键的是芬威的法术是否能够成功——我已经给了蛇人命令,”德蒙的导师说:“让他们之中的两个提前潜入灰岭,如果他们看不到应有的东西,就连同其他人即刻返回,不要停留。”
“那太可惜了。”
“没关系,”他的导师说:“我们还有白塔,这才是最重要的。”
***
作者的话:没看到异界灵魂和巫妖不要急啊,下一章才轮到他们大发神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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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双城之危(下)
(两章合一)
芬威对已迫在眉睫的黑暗毫无所觉。
他翻阅着那本法术书,上面的文字与其说是颤抖着,不若说是正在舞蹈,它们大声唱歌,用粗陋嘶哑的深渊语言,配合着狂乱无章的节拍,夹杂以不定时的叫嚷鼓噪,它们尽情地宣泄着自己的喜悦与憎恨——为即将降临的灾祸。可惜的是,它们唯一的听众无法理解其中深藏的含义,他将之归咎于紧张和疲累带来的幻觉或是耳鸣——所有事情已经准备妥当啦,传信者剩余的部分也已经被隐形仆役裹带出去丢弃——伊尔妲与其他精灵正在追逐芬威交换得来的变形怪,直到罗萨达的荣光铺满整个密林时才会回来,而那时,他的法术业已成功,痕迹打扫干净,而这本万恶的法术书与剩余的材料,也都会被销毁殆尽。
首先被投入法阵的是半精灵们的内脏,除了心脏,这不是法术所需要的材料,而是抛给恶魔的祭品,在恶魔的皮肤满意地起伏,嘟哝并蠕动着吞没这些内脏的时候,芬威开始念诵那个牢牢记在脑子里的兀长咒语,他吐出的每一个音节都会带走他的一点精力,并在记忆里留下一个白色的空洞。
施法者需要全力以赴才能不被法术可能失败的恐惧控制,他的身后没有可供后退的余地,而且他也并不想后退,早在他做出决定之前,他就已经习惯了长时间的憎恨与鄙视自己。
内脏一会儿就被吃了个精光,恶魔的皮肤上没有留下一点血渍粘膜,看上去还是那样光亮柔滑,精金的线条也未被污染,施法者拿出了第一个半精灵的血,法术书上有写到纯种的血是最好的,但半种的血也可以将就——如果它不是那么说,芬威可能在一开始就把它销毁了。
精灵是不同的。
他将瓶子里的血倒进法阵,它还是热的,红的发亮,就像刚从心脏里迸出来,浓郁的腥味里带着蜜糖的甜香,恶魔的皮肤兴奋地嘶叫,持续不断地皱起和瘪凹,争取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吞下最多的血液,纵横其中的脉络变得薄而肥大,液体的流动趋向清洗可见,它近似于贪婪地享用着,但这不是祭品,是材料——芬威拿起依照法术书要求预备的,魔鬼的指甲和触须交合而成的鞭子,他大力地抽打那张骨白色的皮肤,直到它变得顺服——只吃掉那些渣滓,留下纯净的精灵的血。
芬威抓紧时间,将第二瓶与第三瓶血倾倒进法阵——这些血液大概可以装满两个八升的玻璃酒樽,但在法阵里,它们就像是将一小杯水倒进被阳光晒得发焦的沙子里,嗤地一声就没了。
法师念诵下一段咒语,将魔鬼的黑色血液均匀地洒在恶魔的皮肤上,两个老对头立即争斗起来,但处于级别与魔力原因,恶魔很快便败退了,在血液开始吞噬皮肤之前,芬威扔过去一颗心脏,它和血液一样,也还都是活跳跳的。
有着丑恶颜色的血液聚拢起来,吞掉了那颗心脏,法师的咒语转向第三段,也是最关键的一段,他将剩余的心脏捧在手里,直到恶魔的皮肤将吞进去的血液还回来——不是混杂的,脏污的血,是经过提纯与澄清的血,精灵的血,它们在顺滑的皮肤上凝结,沿着一个边角滴落,芬威用一个水晶杯子接着它们。
精灵的血也是红色的,但那种红色如同冻结的晨曦又如同融化的石榴石,没有一点杂质,分量并不多,也仅仅够填满一个杯子而已,芬威将它妥当地收进匣子里,施法保证它不会倾翻或是移动——然后他从容不迫地转向法阵,将两颗心脏投掷进咆哮的深色血液里,在魔鬼忙于咀嚼时,他大声念起了最后一段咒语,并飞快地逐个拔掉了秘银钉,获得自由的恶魔皮肤就像误入渔网的章鱼那样疯狂地收缩起来,一瞬间就将魔鬼的血液包裹了起来。
芬威精妙地翻转手腕,一个施加过禁锢类法术的匣子准确地将恶魔的皮肤与魔鬼的血液罩了起来并收入其中,他马上盖上盖子,任凭里面碰乓作响。
接下来是最后一步,将那些提纯后的血液和巨龙的血混合,喝下去。
它既苦又冷。
***
“我得说,人类始终是种奇怪的东西,”德蒙的导师说:“有时候很聪明,有时却很愚笨;有时候很慷慨,有时却很吝啬;有时候勇敢,有时候却很怯懦——看似谨慎细微,事实上却鲁莽得像是从未有过理智这种东西。”
“就算只有一半,”他的魔宠附和道,它用尾巴卷起金杯,在里面倒上一点蜜酒,点上一点毒液,挥动利刃般的尾巴挖出一只新鲜的眼球——从一个颤抖着的人类孩子的眼眶里,那个孩子痛苦地长大了嘴巴,却只能发出呵呵的喘息声,他没有舌头,声带也被提前割断——眼球落进杯子里,立刻被毒液融化了,金黄色的液体也随之变成了会让任何一个人类为之心迷神醉的祖母绿色,前提是他们并不知道其中的主要成分:“那也是人类——一个低贱愚蠢的种族,比精灵好一点儿,但比不上兽人和巨人,遑论其他,”它继续说道:“他们总是犹疑不决,反复无常,一丁点儿可见的利益就能动摇他们的信仰,遮蔽他们的思想,让他们对即将到来的危险与可预测的陷阱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他们还很虚伪,他们甚至会欺骗自己,以为自己所做的都是正确的、光明的、无私的,但事实上呢,尊敬的主人,就我看来,他们只不过是一群可怜而卑微的,臭烘烘的,蜷曲在一起寻求残羹剩饭的脆弱虫子,为了满足自己的**而无所不为。”
“但这没有什么不好,”魔宠的主人说:“对我们而言。”
“确实。”毒蛇咝咝地说,它从未对它的法师主人产生过任何悖逆之意,至少在表面上,至少在他还很强大的时候,“德蒙就很好用。”
“他是我的弟子。”
毒蛇审慎地反刍着主人的回答:“弟子之一,”它说,“不过他还是蛮听话的。”
“暂时,”德蒙的导师说:“在我能给他他想要的东西时,他会是条冲着别人汪汪乱叫的可爱小狗,但如果我给不了食物,他会试着从那只喂食的手上咬下一块肉来。”
“和其他人类一样的野心勃勃,不择手段,”魔宠点评道,“也同样地蠢。”
施法者点头同意魔宠的评论,“我只需要一小段时间的忠诚,”他说:“不会很长时间。”
“那么。”他的魔宠说:“等到了那天,我可以把他的眼珠子挖出来浸在酒杯里吗,我觉得他的眼珠子会有巧克力味儿。”
“颜色是没有味道的,”德蒙的导师纵容地提醒道:“祖母绿色的眼球也不会有薄荷味儿。”
“可我总觉得它们应该是有味儿的,准是德蒙没找对人的关系,”双首毒蛇喋喋不休地抱怨道:“我觉得绿色的眼珠子就该有薄荷的味儿,蓝色的就该有酸甜味儿,琥珀色的就该有蜂蜜味儿……”
“黑色的呢?”
“苦味?”双首毒蛇拿不定主意:“但布林和椹莓也是黑色的,它们是甜的。”
德蒙的导师站起来,掀开窗帘的一角,倾听着黑暗中的声音,细密的雨丝击打在玻璃上,招牌上,石头格子路上,几只被雨水打的湿漉漉的小鸟争夺着干燥的屋檐,蹲在檐下的猫儿发出如同婴儿哭泣般的喵叫声,马和骡子在棚子里咀嚼着甘草,打着不安的响鼻,
而后是属于人类的,一声凄厉可怖的嚎叫声。
突如其来,又戛然而止。
***
芬威喝下了血液,涓滴不剩。
它又冷又苦,滑下喉咙后却变得灼热而甜蜜,芬威甚至能清晰地感觉到它是如何侵入身体的每一个部分的,它非常执着,又异常强大——赤褐色的液体从芬威的眼睛、鼻子、耳朵,身上每一个孔洞里流出来,他依然**着,污秽的黏液涂满了皮肤的每一寸,他无法看清东西,也无法听见什么,更无法呼吸和喊叫,他的身体无法动弹,所有的内脏和液体都像是变成了半溶解的岩浆,他努力回忆着那个法术,想要分析其中的问题,却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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