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者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九鱼
小魔鬼们叽喳着认为阿斯摩代欧斯是个懦弱卑微不值得被冠上魔鬼头衔的废物,但邪恶的施法者们却不这么认为,他们固然喜爱品味他人的痛苦,畅饮牺牲品的血和啃噬他们的骨头,但更多的他们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听话而又得力的助手,以便完成能够酿造出更多灾难的苦酒,而且阿斯摩代欧斯的攻击力虽然不是那么强但也并不像它的同类认为的那样弱。于是愈来愈多的视线落在了阿斯摩代欧斯的身上,很多人都以为巫妖会用他与小魔鬼的契约去和比起他来更为强大的法师换取一点利益。
没人知道这对主仆究竟发生了点什么,只有很少几个人知道巫妖单方面终止了他与阿斯摩代欧斯的契约,但只有巫妖知道他惩罚性地重创了这个小魔鬼,在他想要彻底地毁灭它时,它逃走了。
他初次召唤阿斯摩代欧斯的时候已经成为了一个不死者,是一具批裹着灰袍的骷髅,眼眶中闪烁着如同针尖般的红光,他不知道今天阿斯摩代欧斯找到他只是想要痛饮一番一个善神的牧师或是法师的鲜血还是已经认出了自己,唯一能够确定的是它是危险的,如今的他比起还是阿斯摩代欧斯的主人时要虚弱和无能得多,小魔鬼可能会找到机会杀了他或是察觉出他的不妥之处,所以他在抓住它后毫不犹豫地施放了他所能施放的最强的一个法术——自他来自白塔就一直谨慎地保留着这个法术,它可将生物强行遣返回它的原属位面,只是为了防备德蒙或是其他法师召唤来的魔鬼或恶魔。
如果被强行遣返,阿斯摩代欧斯将会在无底深渊中沉沦一百年,而一百年后,如果他还存在着,那么即便是无尽深渊中的魔鬼领主他也同样有着一战之力。
令他失望的是一股颤抖的波动紊乱了他的法术——波动来自于血脉的反噬,在作为不死者的时候反噬所能产生的影响被降到了最低,但现在……巫妖的身体里涌流着承继着诅咒的血,他还不至于被它击败,但他所施放的驱逐术毋庸置疑地失败了,小魔鬼从他的手掌中化为一团无法捕捉的阴影,眨眼间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曾经的不死者粗暴地拉掉了纠缠着他双腿的毯子,穿上白色的外袍,走到窗前去观察外面的情况。
从他房间的窗口向外看去,能够看见城堡的整个前庭,昨晚的婚宴为了容纳人数众多的宾客们,没有依循常规在主堡的大厅举行,而是安置在了室外,城堡的仆役们搭起了四面无墙方形帐篷,帐篷的用料是商人们免费租借的白色厚绸布,绸布的末端用金色的丝带捆绑在光滑的松木杆上,法师们用戏法在绸布上留下代表着领主的狮子爪印与代表着执政官的高塔印,阳光从绸布的上方照射下来,这两种印迹就在厚重的木桌、倾倒的长凳,横七竖八酩酊大睡的人们脸上和身上投下变形的阴影。
奢侈的宴会从魔法星河初升开始,一直持续到现在,魔法星河完全消失,灼热的阳光几乎晒干了杯子的剩酒才告结束。
仆人们动作缓慢,呵欠连天地将重要的客人送回他们的房间,几个女仆拖着步子,摇摇晃晃的收掇着桌面和地面——昨天的菜肴实在是太丰富了,就连狗儿也吃肚腹满满,甚至连骨头也不去啃了,女仆们抱怨着,将那些臭烘烘烂糟糟的残骸装进需要两人共提的大篓子——凯瑞本和克瑞玛尔在宴席还未真正开始时就告退离席,但巫妖还是能在其中找出一两道他还是生者时颇为熟悉的菜肴。
譬如那个有着妇人手臂长的龙骨突,那肯定是只很大的公孔雀留下的。
厨师拧断它的脖子,小心地掏出它的内脏,用伸进它肚子的烙铁把里面的肉烙到半生不熟。五十只斑鸠,两百只云雀在厨房里拔毛煮熟,切碎捣烂,混合上盐和香料做成好吃的肉圆,煮透之后再被厨师塞进到装着玻璃眼珠,羽毛一根不缺的孔雀的肚子里,送上餐桌的时候它甚至要比活着的时候还要来的光鲜靓丽。
但在被掏空了肚子之后它还有什么用处呢,扈从们吃光了它的肉,侍女拿走了它的羽毛,狗儿舔光了骨头上的油。
还有那只大的连篓子都无法盛装的头骨,上面还残留着被拔除独角后留下的空隙,它应当是属于一只独角鲸的,人们吃它的脑子,厨师们将它们舀出来用冰冻过的柠檬水硬化,再用加了藏红花、丁香与桂皮的面粉收干它们,最后才用奶油和黄油去煎,煎熟后浇上蘑菇酱与蜂蜜,把它们装进曾经的容器里。
烤鸡,猪肉,肉酱馅饼、腌制的鲱鱼与鳕鱼,新鲜的海豚与比目鱼,鲸鱼,用蔬菜和水果熬制的汤倒是都被吃得干干净净,一点不剩,与之相媲美的是装着各种酒类的木桶,两个仆役正从其中的一只里拖出一个醉醺醺睡得正舒服的法师学徒,刺目的阳光激怒了他,他挥动手指,将其中一个打了出去,那个倒霉鬼撞到了两个女仆,摔倒在她们提着的装满了残渣的篓子里,学徒哈哈大笑。
梅蜜厌烦地转开目光:“施法者。”她厌恶地说。
“并不是每个施法者都是这样的。”伯德温的扈从说,雷霆堡也有着自己的法师,所以作为领主的随从他对他们很熟悉,关系也不错。
“我可不觉得。”梅蜜说,摸了摸鼻子,虽然它早已痊愈,但她总觉得那儿还是会时不时地抽痛。
扈从明智地闭嘴了,他伸出手去抱住梅蜜柔软的腰肢,“让我们再躺一会吧,”他恳求道:“别去关心那些让人不愉快的事情。”
“那么和我说说王都的事儿吧。”梅蜜说,她洁白的手指插进了他被汗水浸湿的卷发,缓慢而诱惑地抚摸着,她丰满的胸部抵着扈从的胸膛,从树枝间洒在她雪花石般的皮肤上的金色阳光让她闪闪发光,在那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的眼里,这个弗罗的牧师简直就是她的化身。
白塔是个富饶而又平静的地方,梅蜜原本是想在这儿暂时落脚,既是为了赚钱也是为了休息——如果不是那个施法者——在尖颚港他弄断了她的鼻梁,虽然她治疗了自己,但在之后的几个月里她始终不敢让别人去碰自己的鼻子,因为它一被触动地就会流出血和鼻涕,而且她总觉得它有点歪了。
好不容易它终于痊愈了,梅蜜不想在和那个让她遭了好一番罪的家伙再见面了,她打听了他的事儿,知道他会回去精灵和半精灵们聚居的灰岭,但有可能随时回来,这儿还有着他的一栋房子呢。
于是梅蜜改变了原先的主意,她要跑的远远的,可她也不想跑到那些人迹罕至,或是贫苦荒凉的地方去,弗罗的牧师需要向他们的神做奉献,平民和奴隶可拿不出女神钟爱的黄金与珠宝,她有想过去南方,但如今南方的国度已经有太多弗罗的牧师与娼妓了,她又不是那种能让所有人为之倾倒迷恋的新鲜货色——她清楚自己的身价,到了那儿,可能到最后她还是得和盗贼勾搭在一起,靠着打劫赚钱——她不想再给某个半食人魔或半身人免费享用——弗罗女神在上,他们又臭又脏,粗鲁,毫无体贴之心,而且那种买卖也过于危险,这次她只是断了鼻梁,下次可能就会折断脖子,或是被守卫挂上绞刑架。
她的同伴对她选择了这个小扈从颇感惊奇,他其貌不扬,也不像是能够拿出一份昂贵礼物的人,但梅蜜和他交谈后发现,虽然他只是一个只能和其他人共享一个房间的扈从,但他所服侍的爵爷却是雷霆堡的伯德温,梅蜜当然不会对一个随时可能遭到兽人侵袭的地方感兴趣,但他们在婚宴结束之后并不会立即返回雷霆堡,而是要前往高地诺曼的王都谒见他们的国王。
高地诺曼的王都处于大陆正北区域的中心点,离白塔可不是一般的遥远,另外,既然是王都,自然不会缺少权势与财富。
梅蜜觉得自己肯定能在那儿找寻到一席之地。
作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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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伯德温
对于自己的小扈从想要带一个弗罗的牧师同行伯德温并无太大意见,虽然出于谨慎,他还是见了那个弗罗牧师一面——那确实是个不错的美人儿,尤其是对他的这个扈从而言——他从十岁就开始为伯德温提抗盾牌,擦拭宽剑,喂养马匹,空暇时间不是用来和牧师(不是弗罗的牧师)学习写字就是和他的同伴们一起练习武技,加之雷霆堡作为一个军事要塞,男性的比例更是大大高于女性,而那些女性几乎和男性一样强壮而粗鲁,他大概只在一年两度的集市上见过与之年龄相仿的少女——但那些少女无不因为艰辛的边城生活而变得皮肤粗糙,矮小黄瘦——商人与骑士们的女儿或许要较为美貌一些,问题是她们总是被她们的父兄如同小鸟一般地关在房间里的,出行的时候也会蒙着直至脚跟的细纱,身后跟随着成打的仆妇侍女,一个扈从是不可能得到一睹真容的机会和容许的。
所以他被一个以的行为为荣的圣洁的娼妇迷惑简直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伯德温宽容地允许他带上这个妇人,但要求他负责她的饮食、衣服与马匹,且不得懈怠自己的职责,他很快交给了小扈从一个任务,那就是将伯德温在此次比武大会中赢得的马匹、甲胄与武器全部归还回去,如果有哪位骑士出于尊严与荣誉坚持不肯取回的话,就从他的箱子里拿出金币和宝石,买上一副价值约莫相等的装备赠送给那个骑士。
“可那是很大一笔钱。”扈从说。
“这次我带来白塔的皮毛几乎都已经出罄了,在王都我还有一笔积蓄——可能这次回去陛下还会有所赏赐——我没有什么地方需要用钱……哦,等等,让我想想,你或者可以帮我叫一个珠宝商人和丝绸商人来,我想我可以给我的妻子一个惊喜。”
“我这就去,”小扈从说:“爵爷。”
“你也可以给你的情人带点小礼物,”伯德温和善地提醒道,并没有明确地指出弗罗的牧师是无礼不欢的——就算只是个梦,那也是一个甜美的梦:“她会更加喜欢你的,如果没有钱,你可以先从我的箱子里拿。”
小扈从猛地红了脸,但他还是记得给伯德温鞠了个躬才后退着走出房间。
伯德温愉快地叹了口气,小扈从的眼神与表情让他不由自主地回忆起他年轻的时候——那时候他还只是个猎手,除了勇敢与强健的身体别无一物,而他的妻子,那时候也只是个没有父母,靠着给人纺线抽纱过活的孤女,他们的屋舍(或说泥棚)彼此之间的距离只有几尺——谁也不记得是谁先靠近谁的,伯德温只记得他们第一次相互依偎的时候,噢,可怜的潘妮,她是那么的瘦小,浑身都是骨头,头发稀疏,但她的身体是那么的热,热的就连严冬时分的篝火也无法与之媲美。
伯德温走到书桌边坐下,从抽屉中取出纸张、鹅毛笔、墨水,他随身携带着信鸟,它会把他的信件带回给他的妻子。
他将窗户全部打开,让阳光照到信纸上面,用云母石的镇纸压住略微有些卷曲的羊皮纸,他思考了一会该怎么写,才将鹅毛笔在墨水里蘸了蘸。
伯德温和他的妻子都是比奴隶稍好一点的平民,当然不会有牧师或法师来教导他们悉文识字,伯德温还是因为他的骁勇敏锐获得了雷霆堡的上一个主人青睐后,才有幸得到一个向他的书记官学习阅读与书写的机会——雷霆堡之前的领主是个心灵如同黄金一般的好人,虽然伯德温在见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是个须发皆白的老人了,但他依旧是那样的威严、强悍、并且公正无私,他在雷霆堡坚守了六十年,对于兽人与高地诺曼而言,这位泰尔的老骑士比雷霆堡更为固若金汤,坚不可摧。
他有一个儿子,可惜的是其品行与思想恰与他的老父亲背道而驰,他只愿在王都肆意享乐,手脚软得就像是下了水的面条,老爵士将他的钱财与房产全都给了他的儿子,却将他的军队与雷霆堡给了养子伯德温,让他从一个平民骑士一跃成为一个拥有领地与姓氏的贵族。
但伯德温的妻子一直没能学会看和写,伯德温曾经找来几个没落的贵族女性教她写字读书,但没多久她就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谁也不理睬,直到伯德温让那些女人离开为止——她到现在也只会写自己的名字。
所以伯德温只能用另一种方式给她写信,他现在羊皮纸上画了一个简化的房车,又画了一个带着头巾的小人,表示这是潘妮,然后又在小人的后面画了几个箱子,箱子里堆满发光的珠宝,又画了几件裙子,再画了一个骑着马的战士,代表他自己,接着他估算了一下信鸟飞行所需的时间,画上了几十个的太阳与几十个月亮,表示他将在多少个昼夜后回到王都,他画了浴桶,表示自己回家就要洗澡,又画了烤鸡和面包,表示还要吃饭,好让潘妮有所准备。
最后他小心翼翼地画了两只张开的手臂,一张围绕着胡须的嘴,“一个拥抱和一个吻。”他窃笑道,潘妮在第一次看到这个的时候完全不懂,还是他身体力行地诠释了这个图形的含义后她才明白过来——那次他们有了一个难以忘怀的热烈的夜晚。
小扈从的回应可谓异常快速——那些来参加婚宴的商人们甚至还没能离开城堡,伯德温刚写完信,将贝壳的粉末洒在上面吸去多余的墨水,商人们就恭恭敬敬地等候在外面的房间里了。
为了妻子的珠宝与衣服,伯德温箱子里的金币少了近三分之一,但这没什么好惋惜的,白塔的金匠与裁缝秉承着精灵的喜好与传统,出自于他们之手的珠宝与服饰精致华贵之程度除了南方的埃雅旁人难以企及,与高地诺曼的粗犷风格完全不同。伯德温希望它们能够帮助到他的妻子——他有所耳闻,潘妮因为她卑微的的出身、乏味的谈吐、贫瘠的学识以及平凡无奇的相貌在王都的贵妇圈中长期处于一个透明人的位置——这还是在伯德温深获国王宠爱信任的前提下。
潘妮也曾经提过是否可以和伯德温一起常驻雷霆堡,伯德温考虑再三后还是拒绝了,他在雷霆堡是和自己的骑士与士兵们住在一起的,饮食粗糙,衣着简陋,他觉得作为一个女性,应该生活在她的父兄丈夫所能给予的最好的环境里,而不是跟着他们一起陷入到无谓的危险与辛劳中去。
在送走商人后,伯德温犹豫了一会,从信筒中抽出羊皮纸,在信的末尾写上:“敬吾爱。”他知道潘妮看不懂,但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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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愚蠢
此时此刻,伯德温的小扈从对梅蜜所抱持的爱情几乎和他的主人与女主人之间的一样多,他给梅蜜准备了一匹棕红白三色的摩尔马,三岁不到,母马,这不适合用在战斗里,却很适合负重与长途跋涉,还为她预备了一头健壮的驮骡,用来承载她的行李。
梅蜜的同伴对她的离去颇感不解,一些人甚至还会在暗地里嘲笑她——高地诺曼的王都当然不能不说是个好选择,但相比起四季分明,平静安详又富饶繁盛的白塔来,它便明显地逊色了——不管怎么说,她们从吟游诗人和伯德温的骑士扈从那儿知道,比起宝石与皮毛,高地诺曼的王都更为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它漫长无趣的寒冬与同寒冬一般严酷的律法。
而且高地诺曼王都的弗罗神殿还有着它的主任牧师和牧师们,流浪的弗罗牧师到了那儿可能会被接纳,但更有可能的是被她们冠以种种匪夷所思的罪名驱逐出去,或是被设法关进监狱里——一些所在地域的“资源”不那么富足,而女神的侍奉者却已经人满为患的神殿就会这么做,另外年老或是对当地的民众来说已没有什么新鲜感的牧师也要提防着新人偷窃或是抢去她们的位置。
白塔的神殿却是空着的,先前的弗罗牧师走的很匆忙,除了随身的衣物饰品与钱财之外什么都没带走,执政官的卫兵们又到来的很及时,所以神殿中的家具与丝毯等奢侈物品一件未缺,也不曾遭到损毁,八个弗罗的牧师可以说是高高兴兴地住了进来,她们用各自带来的干香豌豆花、珠宝和黄金敬献了弗罗,向她祈祷,看看她属意她们之中的哪一个做这座神殿的主任牧师。
通常情况下,谁最年轻,最美,奉献的物品最珍贵,谁就最有可能获得这个位置,但出乎弗罗牧师意料的是,主任牧师的荣光未曾落在她们之中的任何一人身上,她们与弗罗之间的联系也变得异常模糊与漂移不定。
一个陌生的女性从那座雕绘着交合男女的粉色大理石壁后走了出来,她要比这八个人都要美,光滑的褐色皮肤,卷曲的红铜色长发轻轻扫过裸露的腰窝,黑色的眼睛如同月光下的深深潭水那样闪动着盈盈水光。
两名盗贼与一个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臭气的食人魔紧随在她的身后,要与后者作对比,才发现她也要比普通女性更为高大和健壮,她穿着鲜红色的丝绸长袍,但腰带上没有系着金铃,反而悬挂着一柄没有剑鞘的短剑,一条如同毒蛇般的鞭子与一个银光闪闪的尖头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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