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唐双龙传开始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武不凡
因为他已经死了。
在他犹豫的这几个呼吸的时间中,张晓的身体猛然僵住了,原本因为有些窒息而变得狰狞的脸也变得如同脸谱一样僵硬。
然后张晓直直的伸出了被重创,伸直上面还带着一把刀子的右手。
张晓的姿势非常僵硬,就像是一个机器人一样,可是尽管张晓的姿势非常僵硬,但是速度确实非同一般的快速。
张晓快速的伸直了右手,然后移到李三的脖子上面,然后安静利落的将李三的脑袋拧了下去。
只听,“砰”的一声,一颗硕大的,死不瞑目的人头就这样掉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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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心魔
张晓杀李三杀的很利索,就像是在切西瓜,就像是在割韭菜,就像是在吃饭喝水一样干净利落。
但是现在的张晓很不正常,看上去就好像是嗜血的恶魔。
张晓感觉自己越来越烦躁,似乎有一只恶魔在身体里面扎根一样。
事实上,现在的张晓的确是入魔了,张晓有了心魔,而现在心魔在“张季&;残念的诱导下爆发了出来。
《易筋经》以及《太极拳》一个讲究“空”,一个讲究“无”,都是需要极其深厚的佛学以及道学知识才能够领悟的上等武功。
《太极拳》也就罢了,毕竟张晓仅仅用其锻炼身体,培养血气而已,没有心法的太极拳就是一种拳术罢了。可是张晓却知道《易筋经》的内功心法,这就大事不妙了。
众所周之,少林七十二绝技虽然看似威力无比,但是没修炼一门都会增加戾气,需要相应的佛法来化解。而《易筋经》身为少林寺的镇寺之宝,就不是简单的佛法能够化解的了,那需要有一颗赤子之心在机缘巧合之下才能修炼成功。
有人说,佛魔一线间,实际上就是这么一回事,从阴暗的角度想,佛门正是用这种法子让自己的内功不外泄。
若是在前世,天地元气稀薄的近乎没有的时代,《易筋经》仅仅只能起到易筋锻体的效果,自然没有什么大碍。可是在现在这个天地元气充沛无比的地方,张晓这样做无异于找死了。
强练易筋经的后果就是心魔滋生,迈入走火入魔的边缘处。
值得庆幸的是,张晓在得到《长春功》之后,因为急于求成,直接修炼了《长春功》,而没有执着于用《易筋经》修炼出第一缕真气。
《长春功》的确是一门很低级的功法,既没有“太极拳”养生健体,锻炼血气的作用,更没有《易筋经》易筋锻骨,提升资质的作用,甚至连一点属性和攻击力都没有。
但是长春功却是是中医修炼用来培养不受外邪入侵的真气,毕竟医者首先要自医,中医治病救人的前提就是不让自己被外邪侵体而死。
在长春功的作用下,张晓的心魔被镇压到了萌芽之中。
但是这并不是长久之计,《长春功》并不是万能的,虽然短时间内能够讲张晓的“魔性”镇压的住,但是时间长了,总有会如同洪水一般爆发出来。
而且心魔实际上对于张晓已经有了很深的影响。
张晓之所以变得嗜血,想要杀人,其实就是因为心魔作祟的缘故,否则以张晓的心性,妥妥的会走上一条“种田流”之路。
毕竟说道底张晓很怕死,而且很有耐心。
原本心魔只能潜移默化的影响张晓的心性,但是当张晓面临生死关头,受到身体原主人“张季”的怨气,憎恨的作用下,张晓的心魔彻底爆发了。
入魔的张晓已经忘记了一切,仅仅只剩下摧毁一切的**。
毕竟心魔说到底仅仅是一个人内心负面情绪的凝聚,不可能是什么好的东西。
张晓血红的眼睛扫视着四方,想要接着杀点什么。
张晓心中仅剩下了一颗杀心。
于是张晓的步伐朝着自己的小伙伴那边走了两步。
看到张晓的样子,张晓的“小伙伴”感觉不对劲,一个个噤若寒蝉,连大气都不敢出。
杀气,杀机,杀心,只要稍有武学常识的人都能够从张晓身上分辨出这些东西来。只不过张晓的六个“小伙伴”连一点江湖常识都不知道,只是本能的如同被孤狼盯住的山羊一样瘫软的动弹不得。
不是他的胆子不够大,而是张晓现在的样子实在太过骇人,就像是来自地狱的恶鬼。
张晓看到了活人,一瞬间,杀气大盛,张晓的杀意如同自己的眼睛一般,红的就好像是血一样。
此时的张晓已经没有意识了,唯一的念头那就是“杀”。
张晓又朝着自己伙伴的位置,迈了三步。
仅仅三步,张晓就停住了自己的脚步。
原本血红色的眼睛渐渐变淡了,变成了淡红色。
“张晓”或者说是“张季”不可能杀自己的伙伴。
那六个孩子最小的“王石头”跟了张季三年,最大的“周狗儿”跟了张晓整整五年。躺在地上略显昏迷的“张小七”以及那个有点奸猾的小子“张小六”是张季的族兄,那对双胞胎兄弟,刘福和刘禄是张季从小的玩伴。
他们六个是“张季”在这个世界上仅有的“亲人”和“朋友”,虽然“张季”仅仅只是一点意识碎片,仅仅只剩下一颗杀心,但是却仍下不去手。
更何况,另一侧仍有活人可以杀。
张晓转过身,然后朝着吓傻了的“滚地鼠”王六走去。
看到李三的惨样,原本有些呆滞的王六真的被吓傻了,瘫软在那里几乎是一动不动,看到张晓的样子,嘴里只会反复说出一句,“别杀我”。
如果正常情况下的张晓可能会看在他如此的没骨气的情况下,饶他不死,然后把他收做手下,让他做牛做马偿还自己的罪孽。
可惜的是张晓现在不正常。
现在的张晓“入魔”了。
然后张晓走过去,用脚踩住他的脑袋。
然后砰地一声,王六的脑袋如同西瓜一样爆裂开来,红的白的,洒了一地。
张晓毕竟入魔尚潜浅,,而且张晓的心魔实际上还是被“催熟”的,因此杀了李三和杜六之后,张晓的眼睛之中的红色就渐渐褪去,意识也渐渐苏醒过来。
心魔爆发的时候,张晓不是没有意识,仅仅是被心魔控制了意识罢了,因此张晓很快就想起了自己做了什么。
看到自己脚下如碎了的西瓜一样的脑袋,和自己沾满鲜血的鞋子,不由得一阵恶心,腹部顿时一阵翻江倒海。
“呕,呕”张晓把在董家酒楼吃过的东西全部都吐在了地上。
“大哥,你没事吧。”看到张晓恶心的样子,原本胆怯的“小伙伴”终于消除了恐惧,胆子最大的周狗儿大声对张晓询问道。
“没事。”张晓勉强回一句,结果又是一阵恶心,猛地对着地上又是一阵呕吐。
看到张晓这个样子,“小伙伴”们终于彻底的消除了恐惧,回过神来,张小六跑过来用力给张晓捶背,周狗儿小七拿着一个缺了牙的破碗给张晓从不远的河边,刘福和刘禄略显呆愣的簇拥在张晓身边不知道该干什么,还险些被张晓吐了一身,被张小六瞪了一眼之后,才退到了一旁。
原本挤满了人的山神庙里面仅剩下照看陷入昏迷的张小七的王石头。
张晓吐了一会之后,终于缓过这个劲来,脸上露出一丝苦笑。
李三的实力强吗?不强,他的实力压根就是不入流,张晓最开始的那一拳若是直接砸上去,那李三必然是当场倒毙的下场。
不是李三强,而是张晓太弱了。
原本张晓的实力至少是李三的三倍以上,有十层的把握能赢。
为什么差点输了,张晓也知道。
没有江湖经验,没有武技,这都不是真正的问题,毕竟张晓的实力要比李三强上数倍。
论力量,论速度,张晓都要强出李三好几条街的距离。
真正的关键是张晓胆怯了。
于是一场本该一面倒的战斗变成了一场速死搏杀,甚至若不是张晓陷入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狂暴状态,那今天张晓就会死在这个小混混手下。
但是对于张晓来说这是好事,有问题不怕,怕的是本来有问题,但是却自以为没有问题
更可况,无论自己犯了多少错误,自己总还是活着,而李三就永远的长眠于地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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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丐帮
张晓强忍着剧痛,让周狗儿将右手上面的匕首给拔了出来,撒上一点李老配的金疮药,再从衣服上面撕下一块破布将右手包扎好。
不得不说,将匕首从手上面拔出来要比插进去的时候疼的多,可是因为张晓不想在“小弟”面前露怯的缘故,连哼都没有哼一声。
张晓正打算和周狗儿几个叙旧的时候,只听见张晓山神庙里面传来了王石头的呼喊声,“大哥,快过来,小六快不行了。”
听到这话之后,张晓也就顾不得他们几个,飞也似的跑了过去。
张晓清楚的记得,张小六是“自己”小了两岁的族弟,从小就粘着自己,和略显奸猾的张小七比起来,关系更要好一些。
张季之所以会“饿死”,就是因为将自己最后一块干粮送给了张小六的缘故。
“可别出什么事啊。”此时的张晓竟然有些紧张。
张晓讲手搭在王小六的脉搏上面,感知一下他的身体状况。
虽然张晓并不是良医,无法判断病人具体患了什么病症,但是至少能够分辨出有病还是没有病。
张晓长吁了一口气,看样子小六并没有什么病症,这分明是饿的。
张晓迅速的把自己体内那点微薄的真气输入小六的身体里面,补充张小六的生机。
看到张小六渐渐有了一丝神彩之后,张晓连忙从怀中取出一块干粮,然后碾碎了,一口一口的喂给张小六。
幸好,自从饿过一次之后,张晓有了随身带着一两块干粮的习惯,正好这个时候救了急。
在食物和真气的共同作用下,张小六终于醒了过来。
活着就好。
确定小六平安无恙之后,张晓和周狗儿几个才有心思闲谈起来。
“苏醒”了“张季”的记忆之后,张晓也就不必装什么失忆了,就直接说,自己不愿意在做小乞丐,直接去医馆做了学徒。
听到张晓的话之后,刚刚缓过劲来的张小六急忙答道,“四哥,我也想去医馆。”
小六不知道自己是饿晕的,而是因为自己患了重病,被张晓救了性命,因此萌发出做医生的念头。
“好好好,我家的小六以后一定能成为名医。”张晓笑呵呵的回答道。
张晓知道,自己以后是做不成医生了,但是李老又不能没人照顾,更可况若是能够培养出一个医生,那以后会省很多麻烦,因此张晓鼓励张小六的想法。
“大哥,我以后也不想当乞丐了。”周狗儿抬起头来对张晓说道。
周狗儿仅仅比张晓小上那么几个月,一直以来都很有主见,据说他本来出生于书香门第,后来糟了大变才沦落到这个地步。他的本名其实不叫周狗儿,张晓又一次听周狗儿说起过,他实际上本命是苟邹,是为了躲避仇家,才把自己性命倒过来,后来渐渐地就变成了周狗儿。
所以周狗儿是最不愿意当乞丐的人。
张晓知道周狗儿的想法,“于是说道,乞丐还是要当的。”
张晓看了看周狗儿略显暗淡的眼神,然后说道,“不过,我们要成立丐帮。”
听了张晓的话,周狗儿黯淡的眼神变得明亮了一些,喃喃自语道,“丐帮。”
丐帮,这仅仅是张晓早就有了的构思。
一半源于前世金庸的武侠小说,一般却来于自己自身的遭遇。
想在这个世界混得好一点,那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张晓不是不能发明出“美酒”,也不是不能煮出食盐,张晓凭借自己脑袋里面的东西露出一点就足够自己受用终生。
但是张晓也知道,现在做这些事情那不是发财,而是取死之道。
小儿报金砖行走于世,那就是最大的祸根。
在不远的将来,寇仲,徐子陵两兄弟为什么遭遇了那么多的追杀,就是因为他们两个掌握了《杨公宝藏》的秘密,而他们两个又没有什么背景,于是谁都想要咬上一口。
晒盐,酿酒,造纸,这些东西论起来甚至比“杨公宝库”还要珍贵得多。
而张晓不像两兄弟那样,生命力比小强还硬,那么必须交要低调点。
可是只要张晓不想庸庸碌碌的度过一辈子,那么就必须拥有自己的势力。
而且更重要的是,乱世快要到了,如果不尽快拥有自己的势力的话,那么绝对会被大势碾成粉碎。
丐帮,是张晓暂时最好的选择。
现在的乞丐不像是日后那种没节操的“特殊工作者”,现在做乞丐的要么是孤寡老人,要么是孤儿,还有少数的残疾人。
洛阳城里面,大多数乞丐都被掌握在像李三这样的“乞丐头”手中,不过这些“乞丐头”大多是没出息的小混混,毕竟但凡有点出息的绝不会干出这样的勾当,到时候对付起来并不算特别的困难。
因此利用“丐帮”作为自己崛起的第一步,那是在合适不过了。
首先,乞丐比较好养活,除了一口吃的,一般不会都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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