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小农民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徐大
这种停滞不前,简直是一种极大的折磨,是对意志的考验,虽说不进步也没什么不好的,还身轻体健,反应超人,但我受父母的死的影响,并不满足于能强身健体,延年益寿了,而追求一种超人的力量,能扭转乾坤的力量,使自己的命运不受上天的摆布,这才是我这些年勤练不辍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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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神功小成
果然,我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体内的阴凉之气缓缓在脐轮处旋转,天上的月光像有了温度一般,凉凉的,从天门如一根针一般向脐轮处行进,加入了旋转的涡流中,旋转的气流逐渐凝实、厚重,转得越来越快,也越来越大,以内脐为圆心,向外扩大,最后形成一个气盘,将我罩住,凉气遍布全身,像要渗透到骨头里去,又好像在清洁我的身体,将一些东西卷了出去,身体好像透明起来。
我甚至能看到自己的内脏了,看到一股气流在身体里流转,感觉很神奇,我练这种功夫很容易出现幻觉,有时能看到一些莫名其妙的图像,我抱定见怪不怪的态度,才走到了今天这一步。这就是心魔,唯有破了心魔,自己的修为才能精进。
我内心努力把持住自己,不想不顾,只是将自己溶入这片阴凉中,享受着那股清爽,不知不觉,入定了。
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我感觉出自己与平时不大一样,到底是哪里不一定,却说不出来,是五官更灵敏了?是体质更优异了?还是内气更充足了?好像都是,又好像都不是,我大奇,看来,昨晚的入定有不少玄机呀,难道真的是吸收日月之精华?
我忙又坐了回炕上,用内视法看了看,嗯,内息的浓度增加,由淡淡的气变成了一股银白色的气,运行速度比原来增加两倍不止,内脏全都被这些白气包围着,仅此而已。
小狼从它的房间里跑了出来,它一直住在我父母原来的屋子,那里给它安了一个小房子。见到我,它猛的扑到我怀里,大舌头舔我的脸,我只能左右躲着,用手撑住它的头,不让它的舌头跟我的脸接触,但它非要舔到我的脸,于是我们两个闹开了,这个时候,是我最开心的时候,没有孤独,没有寂寞,心中充满了温情,这个时候,我才感受到了一丝温暖。
我恨我的九舅,尽管知道他这是为了我好,却仍恨他,从小没有人关怀,没有人陪伴。夜晚,只能一个人。孤独的时候,只能与小狼抱在一起,彼此偎依入睡,这种凄苦冰冷的日子他知道吗?他自以为一片好心,却不知道,小小的我是那么需要关怀与爱。
好在,我现在已经习惯了,反而觉得逍遥自在,无拘无束。想下地干活时就去干活,想偷懒时就偷懒,想练功时就练功,没有人干涉,没有人约束。今天,我想下地干活了,我的玉米已经熟了,该收了。
我有两亩地,是村里分的,父母死后,原来的地被收了回去,在是否给我地的问题上,还颇有一些讨论,一者说我太小,自己根本不能种,分了就荒了,浪费。
另一者说,只要是村里的人,就应该有地,自己不能种,可以让别人帮着种嘛,亲戚朋友帮着点,少分点也不难种。最后,是九舅一锤定音,分给我两亩地。我将自己家前后的地一开荒,足有四五亩。我分出两块,一块是玉米与小麦轮着种,另一块种花生,自己足够吃了。
地是与九舅家相邻的,也好有个照应。小时候,玉凤总是帮我干活,现在长大了,自己的力气增加了,就反过来,是我帮着舅母干活,九舅是不干这些活的,他忙着自己的公司呢。
我到院里的柴房,里面是一些农具,拿几条袋子,还有一把镰刀,顺便将玉米秆砍完,把牛车推出来,是大黄拉的车。车很大,在村里是最大的,反正大黄的力气大,拉个车是小菜一碟,就是耕一上午的地,仍是不喘一口粗气。它干什么都是游刃有余的样子,没见过累得不行的情形,可能是我给它气功按摩的功效吧。我对自己练的功夫越来越有信心了。
给它套上车,将干活用的家什扔到车上,带着那五只羊与小狼向田里进发。
我的田在门前的南山上。南山在门前河的对岸,山不高,也不陡,但那里的地不肥,没有北面那个聚宝盆的地好,好在地形好,方便,可以直接将马车、牛车进到地里,拉下山,聚宝盆那里太陡,没法用牲口拉,这难道就是事无完美?
这条路虽说坑坑洼洼的,却不难走,只要不走得太快,就无大碍。我坐在车上,车前是小狼,走在大黄的前面,五只小羊走在车后,不时啃两口路边的草,然后又手忙脚乱的跟上,这五只小羊有两只今年就能出奶了,那时,我就可以尽情的喝羊奶了,然后再给玉凤一些,羊奶是很有营养的,很多的书上都极力宣传这一点。
可能天色不早了,路上的人很少,路旁田里的人却很多,个个正忙着收玉米,偶尔抬头跟我打招呼。我热情的应着,主动跟别人招呼,这点是很重要的,庄稼人没什么心计,直爽,但很重面子,你如果给了他们面子,他们就会有用百倍的东西来回报你,如果你落了他的面子,那仇可就结定了,这会伺机报复,给你更大的难堪甚至破坏。
我虽在村里谁也不怕,却知道轻重,对老实人,我是敬重有加,但对那些小痞子,则是横眉冷目,再加上对他们具有威慑力,很容易就博得了“好小伙子”的名声。
在农村,名声有异乎寻常的重要,根正苗红,这种思想是根深蒂固。家里的孩子成亲,首先对方会打听这个人在村里的名声怎么样,就是所谓的“根”怎么样。如果有个好根,那就很容易了,但没有好根,对方就会慎重考虑了,“有其父必有其子”,这句话在农村是一个真理。
其实这朴素的思想里有着绝对的真理性,你想,每家的孩子很少能去上完小学,都是上两年,识点字了,能写出自己的名字与父母的名字,以免将来认错坟墓,也就行了。孩子的教育几乎全是父母的,言传身教的作用是最大的,孩子必然跟着父母学了。所以,这个“根”是极重要的,这个“根”的表现就是名声了。
一路招呼下,我来到了我的田里。
我的田是长方形的,看上去还不大熟,绿油油的,还没染黄,纵横排列的玉米秆被玉米棒子压得有些弯曲,微风轻拂,长缨微落,看看旁边的九舅家的地,玉米大半都黄了,正是当熟时,一个窈窕的身影正在发黄的玉米丛中瓣玉米,正是玉凤。
我不知自己该怎么办,是过去还是装作没看见?
犹豫了一下,下定决心,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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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欲擒故纵
九舅家只有她一个人能下地干活,九舅是忙着做生意,表姐在镇里上学,姥姥与姥爷当然不能干活了。这一些地还真够她受的,还好,这两三年,我能帮着她干些,才使她的负担轻些。但我已经听到九舅的一些风言风语,说他在外面有女人,村里学了一个新词:“小蜜”,说他有小蜜。
所谓空穴来风,不能无依,肯定他干过什么事,才能传出如此绯闻,想想美丽的玉凤,不由气愤不平。
我向玉凤走过去,她正忙着掰玉米,没有觉察,我招呼一声,她才吓一跳般转过身来。见到是我,面色冷了下来,我叫了声“玉凤”,她也不答应,低下头,手脚麻利的掰玉米。下手挺狠,弄得玉米棒落得满地,有不好掰的,索性将玉米强行挣了下来,玉米秆被无情的折断。玉凤很娴淑,即使生气,也不会像别的女人那样泼辣的骂人,怎么说呢,嗯,就是很有修养,很有气质。
我知道她是在生气,她脾气很好,不轻易发怒,但一发起怒来,无人可挡,所以九舅隐隐有些怕玉凤。平时,见着我,她都是将我搂住,亲我几下,带着肉香的身子紧挨着我。
玉凤只有表姐一个孩子,在农村,这是很罕见的,没有男孩,就意味着断了香火,是大不孝,对不起列祖列宗,常有一家几个女儿,一个儿子的情况,计划生育的政策也无法断绝这种思想,拼着被罚得倾家荡产,也要生个儿子。好在九舅是读过几天书的,思想还有些开明,因玉凤身子弱,不能再生了,就这样了。
为此,玉凤总觉得自己对不起九舅,不能为老李家留条根,是为一大遗憾,就把我当成了自己的儿子一般,比对表姐还要宠我,总要偷偷摸摸的背着九舅帮我做饭,给我好东西吃。九舅不在家,就跑到我家,陪着我,搂着我睡觉,她就是我在那段凄苦的日子里唯一的热源,只有她,才能温暖我的心。
“玉凤,对不起,那天晚上,我实在是太冲动了,控制不了自己,才做出那种不如的事,我真的挺后悔的,您就原谅我吧!”我面色沉痛,亦步亦趋的在她旁边,边帮着她干活,边口中求饶。
她仍是黑着脸,不发一语,只是手更使劲地拧玉米棒,行过处,一片倒倒歪歪,如大黄进来走过一般。
看来她确实非常生气,平时我淘气,惹她生气,只要我装着可怜的样子,认个错,她也就消气了,但我这次做得的确太过份,真的把她惹怒了。
“玉凤——”我声音拖的很长,上前拉她的手,祭出撒娇**,这一招百试百中,是必杀技,只可惜这次失效了。呵呵,想想也是,我都这么大了,这一招的威力大大削弱,如果别人看了,定会浑身起疙瘩。
“啪”,她将我的手打掉,仍是不理我。我终于明白,这次,她是真的很生气了。于是我不再跟她搭话,只是默默的跟在她身后,帮她干活。有时候,不能只用口来说,行动的效果远比用口说好上百倍。
就这样,我们彼此沉默,干着自己的活。我知道不能操之过急,只能让她慢慢消气。也就没那么急于说话,只是干活。这招叫欲速则不达,也叫欲擒故纵。
很沉闷的到了晌午,由于我下了力气,速度很快,已经将她家两亩地的玉米都收完了,玉米秆也被我用镰刀放倒,只等叫大黄拉回家了。
这时候,日头已经到了正中,很热。玉凤穿的褂子颜色是素洁的,而且很薄,在玉米地里是很闷人的,而且玉米秆的叶子总在你不想它在的地方存在,让人着恼。我呢,因为体质不同,虽说觉得有些闷热,却不至于出汗,但她就不行了,很快就出汗了,到现在,已经是汗流浃背,衣服都要湿透了,我既有些心疼,又有些心动。
汗水将她的褂子粘到了身上,现出她瘦弱而的身子,肩膀很窄,背脊成一道优美的弧线,看得我下面都硬了,这可能就是所谓的吧。
她的很大,的大小软硬我更是了如指掌,想到我曾摸过的,心中更是冲动。腰细细的,在这里很难见到这么细的腰,村里妇女的腰大都很粗,可能是在田里劳动的关系吧,没有像她这样细的。这样细的腰使她本来不大的屁股显得很大,一走动起来,扭着腰肢,屁股滚动,风情无限,这一切都让我心中的火腾腾的烧个不停。
可能是她看到我辣的眼神,脸有些发红,使她本来的脸上增加了一种妩媚妖艳。这还是我以前端庄娴淑的玉凤吗?怎么像个小姑娘似的,那种羞涩是妙龄女子特有的,动人而。我甚至能看到她脖子到的那抹羞红,真想扒开她的褂子,看看她的是不是也红了。
我将大黄带过来,小狼也跟着跑过来,见到玉凤,摇头摆尾的往她身上蹭。它对别人都是一副凶恶的样子,唯独对玉凤好的不得了,每次都是亲热的很,玉凤对它的灵性也很喜爱,每次九舅在家请客,剩下的饭菜都要拿过来,给它吃。小狼也很领情,别人的东西,它看都不看一眼,更别说吃了,对玉凤给的东西,它很放心,猛吃不已。
跟小狼亲热了一阵,玉凤的脸色有些轻了,由乌云密布转到了多云。在我的坚持下,她在旁歇着,我来装车。
两亩地的玉米,一车是根本不可能装得下的,只能装多少是多少,用玉米秆在车两旁挡着,往车上装玉米。
我本来不出汗,也不累,但是,这个时候,要装可怜的,千万不能装英雄。于是,我运功,逼着自己出汗,还装出一幅气喘吁吁的样子。
不愧是心疼我的女人,终于看不下去了,道:“子兴,歇会儿,又没人逼着你干!”虽说语气有些硬,但她总算是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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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畜生
我忙气喘吁吁的道:“玉凤,我……我不累,没事,再……再过一会儿就……好了。”说着,又急急的干起来,比刚才还卖力。
忽然看到玉凤的脸又红了起来,我有些莫名其妙,难道我说什么不该说的话了?
我的下面一直硬着,支起了帐篷,这可无法瞒得住人,她离我这么近,定是看得清清楚楚了。
我看到她的眼不时向我那里偷偷看一下,装作不在意的样子,这使我的下面更硬了。
很快,我将车装好了,开始回家。我们分坐在车的两边,她也不大说话,只是抚摸着大黄,弄得大黄拉车时眼睛都睁不开了,看得我有些嫉妒它了,我忽然觉得,如果就一直这样,她静静的呆在我的身边,那将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或许,这正是我心底一直驻存的念头。如果有一天,她与我在一起,在我的家里,像母亲或者像媳妇一样对我,就我们两个人,不再分开,她给我做饭,帮我洗澡,帮我暖被窝,睡觉时,我能摸着她的nǎ子,搂着她,香甜入睡,那将是怎样的美妙!
我正想入非非,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忙收起心神,竟发现有一辆马车从坡上奔来。这条路不宽,只能通过一辆车,无法并排走两辆车,只能依次走,用通俗的话说,它就是条单行道。那辆马车速度很快,等我发觉时,已经离我们不远了。
我发现车上没有人,定是一条受了惊的马,这样的马很可怕,它已经疯了,见人踢人,根本无法控制,只能跟在它身后,等它跑累了,再抓住,如果想强行抓住,很难!
这时候,我顾不得想别的,一把将玉凤拖过来,她已经吓得不能动弹,任由我将她搂住。我也顾不上享受她娇小幽香的身子,只是狠狠盯着那辆马车,口中招呼大黄向路边的田里走,还好,大黄很听话,很快走进了路边的田里。但是,有些事你避是避不了的,那马竟鬼迷心窍,朝我冲来,有深仇大恨一般,我能看到它发红的眼睛,露出疯狂的光芒。
我的一股蛮气冲上来,上午被玉凤冷脸相待的怨气发作了,恨恨的想:“好你个畜生,竟敢来惹你大爷,看我治不治的了你!”
又把玉凤放到车上,大声道:“抓住车,不要下来!”
我则下了车,对玉凤的招呼置之不理,私下暗暗运气,等那马车过来。转眼间,它到了我的跟前,狠狠瞪着眼,在它撞向我的一瞬间,我朝侧边闪了开去,随即在它侧腹上用力的打了一拳,但没躲过马车,被马车蹭了一下,跌倒在地。
只听一声尖叫:“子兴——,不要——”
是玉凤的声音。我从马车经过带起的尘土中看到她跌跌撞撞的跑下车,冲了过来,比刚才的惊马毫不逊色。
她冲过来,一把搂住我,急急问道:“子兴,撞哪儿了?痛不痛?”
她的话有些语无伦次,满面焦急,有些想哭的样子,我心中有股暖流升起,眼睛有些发涩,不自然的笑道:“玉凤,我没事,只是让马车蹭了一下。”
她见我说话好好的,猛的搂住我,将我的头抱在怀里,紧紧的,捂得我喘不过气来。我的头被她柔软的nǎ子包住,柔软芬芳,我能听到她的心跳得很快,砰砰的。
我终于喘不过气来了,忙挣扎了一下,她这才把我放开,我看到她的脸上布满了泪水,她将我放开,用拳头朝我的背狠狠的捶,边捶边道:“你这坏小子,就会逞能,就会逞能,再叫你逞能,再叫你逞能,你不知道这样是做死吗?说!再敢不敢了?”眼睛睁得大大的,面色苍白,嘴唇还有些哆嗦。
我知道她被我吓得不轻,虽被她打,心下更温暖,恍如回到了过去。
从小我就很淘气,没了父母,更是变本加厉,玉凤对我很好,但也很严厉,有时,我淘气了,她会骂我,也会打我,我知道她是为我好,也不反抗,她会边打我边流眼泪,好像是被我给气的,我心里倒过意不去。她打我时,我就用打是亲骂是爱来说服自己,我的心里不仅没气,反而感觉很快活,感到还有人管我,我不是没人理会的孩子。
今天,她又打了我,看样子她确实怕得不轻,这两年,她已经很少打我了,一者是我长大了,她能跟我说道理了,再者,我也没小时候那么淘气了。
她的眼泪又流下来了,这时候的她,骨子里透出一种我想抱在怀里小心呵护的东西,我恨不能将她永远抱在怀里不放开。于是,我紧紧抱住了她,道:“玉凤,我再也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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