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兵自述:豪门千金爱上我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北斗
第29节第27章江湖水深
特种兵的自救能力也很强,他的家里也早准备了些基本医疗的东西,他知道在黑道上混,受伤在所难免。
很快就收拾好一切,小腿上少了大拇指那么大块皮,痛是很痛,但不大影响行走,稍微有点瘸而已。
他赶到了“龙腾虎跃”夜总会吴德龙的办公室,吴德龙见他有点瘸的走进去,问他怎么了。
他把情况说了。
吴德龙陷入了沉思,良久他才吩咐他的两保镖说:“去,你们先去把他的车开走,带几个人去。”
两人离去以后,吴德龙让他先坐下,接下来又打了个电话。不一会就来了个三十左右的中年人,个子比较魁梧,看得出来,体格也很不错,肌肉结实。一进门对着吴德龙恭敬的喊了声龙哥。
吴德龙点了点头然后向李志豪介绍说他叫张九流,外号“水牛”,与刚才出去的张大牛并称为黑道上的“两条牛”,张大牛的外号“黄牛”,他们都是“龙帮”里的干将。
吴德龙亦向张九流介绍了他,龙伍在牢里的弟兄,李志豪,有个新外号“黑太狼”,“龙帮”的新兄弟。
两人互相礼貌的点了头。
张九流问有什么事。
吴德龙说:“你安排几个得力的弟兄去找个秦当的小场子给他砸了,就说你们是“黑太狼”的兄弟,让秦当小心点,早晚把他的“男主角”给一锅端了。”
张九流领命而去。
吴德龙又对他说:“本来呢,这件事要你亲自带人去比较好,但是你有伤不方便,我就找人代你去办了。”
他有些不解问:“就为了那么点本来很小的事情,越闹越大,有必要吗?”
吴德龙笑:“当然有必要,而且是非常有必要。你知道人活着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他想了想,道义?原则?感情?理想?金钱?似乎都很重要却又都并不重要。所以他摇了摇头。
吴德龙笑了笑:“有人说粮食最重要,因为人要靠粮食活着,这只能是对那些还在挣扎在温饱线上的人来说如此。奔上了小康的人,尤其走上了一个档次或是一个层次的人,什么最重要?面子!面子最重要,什么时候什么事情,面子这两个字都装在心里。黑道,更是个面子重于一切的行业,那些小混混不是有什么顺口溜的:头可断,发型不能乱;血可流,面子不能没有。一句话,做人要有种,命可以不要,面子不能不要。我让你做王猛那个小混混,闹到今天,就是为面子的事情,因为王猛敢说那些话,是他背后的人这么教唆,而这个人,就是想造反,不想给我面子的人。”
他不明白问:“造反?不给您面子?是谁呢?”
吴德龙说:“还有谁,当然是“匕首帮”的大哥秦当了。”
他又问:“难道您与他有什么过节吗?”
吴德龙摇头:“没有,毫无瓜葛,甚至根本就不认识。”
他糊涂了问:“那为什么他不给您面子,要跟您过意不去呢?”
吴德龙说:“两个字:利益。”
“利益?”
吴德龙点头:“我们黑道,是个很特殊的行业。后来有人想将黑道规范化,象什么政协,妇联,商会,工会等一样。于是有了咱们山城的黑道大会“黑道论贱”,由近百黑道大哥投票产生黑道盟主。
黑道盟主并不象其他的行业主席一样,主持行业公道,黑道是个没有公道的行业,只论强弱不论是非。那么,黑道盟主究竟有什么好呢?不过一虚名。但是现在这个社会,虚名也好啊,什么歌坛影坛文坛那些人不顾一切拼了命的炒作,想出名,为什么?因为一个人有名了,会得到许多人的关注,虚荣得到满足以外,脚下的路也宽了许多,很多人知道了你,会主动找上你与你合作,就能创造更多的收入。作为黑道盟主,是实力强大的象征,有许多正当生意人会选择与之合作,安全啊,背靠大树嘛。还可以接到其他譬如看场保护,砍人甚至杀人等业务。经济永远是任何一个行业者能够维持或者说是发展的灵魂因素。
我是这一届的黑道盟主,我在这个位置上日进斗金,黑道上的朋友都看到了,都想坐到我这个位置,很多人有其心没其胆,但秦当是个“疯子”,他爬得很快,他得意忘形了,就想把我压下去,所以他的手下才说我不算哪根葱。如果没有大哥的唆使或是默许暗示,小弟哪有那个胆量。
所以,这件事情的本身,不象你看到的那么简单,只是某人对我说了句不敬的话,我就大动干戈了。黑道上,什么都不可能容忍,谁退了一步,就等于示弱,就会被人踩,被舆论贬。黑道,拒绝低调,调能怎么高就怎么高。”
他叹口气:“没想到黑道会有这么复杂。”
吴德龙说:“黑道的复杂程度远远超过我对你讲的这些,可以说是一门比书本更复杂难懂的学问,慢慢适应就好了。我会利用这个机会把你捧红起来,不出三天,山城全黑道就会知道“黑太狼”其人了。”
两人正聊着,张大牛打了电话来说那车已经被砸得稀巴烂了。
吴德龙说:“找拖车拖去修车场吧。” 然后,他又看着李志豪说:“车已经没法开了,你有伤,先回去休息着。不过,先把电话买好,号码发给我,有事情我方便联系你。
( 特种兵自述:豪门千金爱上我 p:///2/2825/ )
28.第28章 误会
[第1章特种兵爱上豪门千金]
第30节第28章误会
告辞吴德龙,他先去买好了电话,却看着自己的电话上,没有一个人的电话号码,杨洋的号码没有了,若诗的号码没有了,他突然觉得自己孑然一身似的,很失落。
谁的号码都可以没有,不能没有若诗的啊,可是,他已经记不起,谁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呢?情急之下他什么都没想,那时候,手里的电话等于他的救命稻草啊,他必须得砸出去给自己争取活命的机会。
若诗每天下午会去健身中心,可以在那里找到她,但是,自己能去找吗?且不说要了健身中心老板的一只手,就算没那回事又能如何呢?自己放了若诗的鸽子,她会怎么想?自己又能怎么解释呢?
命运,爱情,竟然如此山重水复。
最后,他想自己还是尽力一试,向她解释解释,至于她能不能谅解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第二天下午,他的脚伤已经减轻了许多痛楚,本来也只是皮外伤,而且他体质好,恢复很快。
他远远的看着健身中心的门口,站在暗处,他想等若诗出来了再跟上去。
等了将近一个时辰,终于,他欣喜的看到她出来了,与落落一起,他知道她们会打的离开,于是先拦好了一辆车等着。果然两人也拦了的士,于是他让司机跟着前面那辆。
司机倒有些害怕,以为他要干什么坏事,不答应。
他说:“没事,你跟着,我多给钱你。”
但司机还是拒绝说:“我是良民,犯法的事情从来不干,你给再多钱我也不敢啊,大哥,你下车,另请高明吧。”
眼看着前面的车子已经跑很远了,再不跟就白等这一下午了,他急了起来,一伸手抓住了司机,并用了力威胁他说:“要是你跟不上前面那辆车的话,我要你的命!”
司机被捏得剧痛,又看到他那凶狠的眼神,赶忙答应跟上去。
他松了手,竟然很意外自己会变得这样,习惯性的用暴力解决问题了。
若诗与落落在一家西餐厅前停下,往楼上走去。
他站到了她的面前,她很意外,但是,很快装作不认识一样的往一边走。
他拦住了她说:“若诗,你听我解释。”
她用那种鄙视的眼光看他:“解释什么?昨天你约我,我压根就没当回事,没去。”
他不相信,如果她没去的话,又怎么会突然对他这样的态度,一定是她去了,而没等到他去,所以才会如此的厌恨他。
他说:“我不管你去没去,你听我把话说完,好吗?”
她还是那样鄙视的看着他:“你以为你自己是谁?很了不起吗?”
那一刹,他觉得自己被伤到了,心莫名的刺痛了下。
她绕过他。
他没有再拦,但是,他把想说的话说出口了:“昨天我想去买花给你,结果匆匆忙忙的在路上撞了车,车坏了,手机也坏了……”
她已经走了好几步了,听到他这几句话,突然停了下来,回过头,看着他,半晌才说:“你连说个谎都不会,你说你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他的心一震,难道她知道了真相不成?但他还是装得逼真的说:“我说的都是真话。”
她鄙夷的一笑:“真话?你车撞坏了,手机撞坏了,人却安然无恙?你以为你是蜘蛛侠啊。”
他把自己的右脚裤脚卷了起来,那里还有很大的一个疤,还是鲜红的颜色,一眼就能看出是大概昨天所受的伤。他说:“我承认自己运气好,命大,若不然,也许就真的要命了。”
这下,她无话可说了,相信了,可是刚才说的话,似乎也太那个了点,如何来收场呢,女孩子,总是顾及面子。
于是,她甩下了一句话:“我们在楼上吃饭,你想吃就来吧。”
他也不傻,知道这是在给他一个机会。虽然话说得有点不大近人情,那只是在给她自己一个台阶下。
于是他跟了去。
她与落落坐一个方向,他坐在对面,她表面上对他还是有些爱理不理。气氛有点僵,落落为了缓和场面,便问及他昨天是怎么回事。
真相本来是让他难以启齿的,他却将它编成了一个感人的故事。
他叹了口气讲:“本来,我们打电话说好十分钟在桥上见的嘛,临时我突然想起去买束花送给她,因为时间紧,我怕她等得久了,车开得有点快,在一个转弯的地方,和另外一个冒失鬼就撞上了。我当时脚受了伤,要去上药,手机坏了又不记得她号码。”
若诗接嘴了:“哼,某人不是口口声声的说在乎我吗?连个号码都记不住,算什么在乎呢?”
他实在是哑巴吃黄连啊,他才拿到她的号码几天时间,要知道会有这种意外,他花三分种也就记熟于心了。
落落也帮她说:“是啊,你要是花点心思记得号码就不会让别人在那里白等你了,打你电话又不通,还以为你是故意放“鸽子”呢,换谁也会很生气啊。”
他笑了笑:“我听那些文学家说越是经过了波折的爱情才会更深刻的嘛,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啊。”
她“哼”了声说:“我怎么觉得有些人总是那样脸皮厚呢?爱情?谁跟你有爱情啊。”
他轻叹口气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其实,以前我脸皮挺薄的。和不大熟悉的女生说话都会觉得脸发烧。可是遇见了你啊,脸皮一下子就厚起来了,厚得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了。”
她说:“还真是千古奇闻了,你脸皮厚还倒是我的错了。”
他说:“你没听过一句话,叫我不杀伯乐,伯乐因我而死。意思大概相同,你没把我脸皮变厚,但确实我的脸皮是因你而厚啊。” 落落在旁边笑起来说:“我看啊,你们天生就是冤家对头,不争不吵心里就不塌实。
( 特种兵自述:豪门千金爱上我 p:///2/2825/ )
29.第29章 突然的幸福
[第1章特种兵爱上豪门千金]
第31节第29章突然的幸福
吃完饭,他抢着买了单。
然后,落落找个借口说要先走了,还故意给了他一个坏笑说:“若诗就拜托你帮我安全送回去了。”
他笑了笑,回过头看着她,她还故意的把脸板着。
他很温柔的说:“去公园散散步吧。”
她说:“你想去就去吧,问我干什么?”
他说:“难道你还生我的气啊。”
她说:“生你的气?给你脸上贴金了,你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值得生气。”
他叹口气:“若真是我昨天死了还好了,虽然再也见不到你,至少不会让你认为我是个没有人格的人。”
她看着他,发觉他的心情似乎真的有点伤到了,发觉似乎自己真的有点过分了,于是说了声走吧,先抬脚走了,站到了路边拦的士。
两人都坐在了车的后排,本来后面坐两个人会有相当大的空间,但是他挨得她很近,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候,他的手碰到了她的手一下,他的心颤抖了一下,那时候,他突然那么强烈的想握着她的手。
他想过,也许她会反抗,会认为他这样显得太随便,是不尊重她。
但是,也有可能她会愿意这样让彼此的距离走得更近。对于他来说,这是一个机会,更重要的,是他想握着她的手,这愿望不知为什么,在那时候特别强烈。
他感觉自己象个贼,悄悄的挨近了她的手,然后,突然那么一下,把她的手握住了。她象被刺激了一下,触电般神经强烈的反应了下,试着想把手抽出去的,毕竟,她与他并不是很熟,那层窗户纸也并未捅破,她必须得装着矜持,哪怕她喜欢他。其实,她只是那么下意识的做了下,没有真的一定得抽出去的意思;而且他的力太大,握得太紧,她的些许的反抗也徒劳。
终于她的手就一直那么被他紧紧的抓着。
在大约三秒钟之后,她的手还没有动静,他的心就塌实了,知道她是答应了。于是他心里也就有底了些,行为更大胆,在将她的手握了一会后,竟然把手伸到她的腰间,揽着,把她的身体揽向自己的怀里。
他想抱着她,没有什么理由,只是想抱,一定要一个理由的话,就是因为他喜欢她。喜欢一个人,就特别想和她把距离拉到最近,近到没有距离最好。
她仍然没有反抗或者挣扎,或许她觉得他的手心很温暖,让她感到幸福,因而也坚信他的怀抱会温暖,让她感到幸福。
她安静的靠在他的怀里,觉得心里有一种涌动的幸福,等这一刻,等过了多少个日夜啊,二十年的相思啊。
从小到大,她的生活里没有真正的出现过一个男人,出现的成群结队的那些男人,她都没看上眼,她一直活在自己的梦里,在自己的梦里等着自己的白马王子。
其实,她见到他的第一眼,她知道自己心动过,他很有男人味道,但是她却觉得一个男人是不能只去看这些表面的,所以尽量的装出不在乎,甚至于后来还与他发生了争吵,让她更有理由瞧不起他,不对他心动。但是,在他路见不平那一刻以后,她被完全的征服,她开始觉得自己无条件的爱上他了。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