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逃学日记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不可沽名学霸王
“而更邪门的是,那群胆小的家伙还没决定反不反抗,我却已经心急火燎地在这里备战,还要准备作战计划和半兽人们的逃亡计划——喂喂,凭什么啊,我有什么好处吗?”
“好处当然有啦!狗头人组成斥候部队,牛头人是最狂暴的重步兵,豹头人是敏捷骁勇的轻骑兵……这群半兽人要是放开来生的话,完全可以单独组建出一支兵种齐全的立体化战争军团。先无视掉魔法师的因素的话,这样的半兽人军团跟人类军团比起来哪个能打?好像可以秒杀吧!这群浓眉大眼的德鲁伊竟然背叛自然之灵,偷偷在干这种营生,我好歹是死灵学院的一员,这件事情可以理解为我在努力削弱学院潜在的竞争对手啊!”
“搅黄了德鲁伊的好事,至少将半兽人们提前暴露出来,德鲁伊无论如何不能独吞这块大肥肉。半兽人这样的抢手货肯定各方盯梢,互相对峙之下,再稍微运作运作,半兽人肯定不会被某一支势力当成廉价的奴工和炮灰来使用,或许可以通过家族和未来老婆的人脉势力,再勾结一下死灵学院,凭借着自己这回送出的大人情,说不定还能勾搭一部分半兽人来死亡国度定居,给死灵法师平添一股助力……”
“没错,我做这件事情,完全是为了阿特拉斯的利益考虑,想来老家伙们一定会理解我的,一定会支持我的,一定会保护我的,所以被德鲁伊们斜眼也完全没关系,等我练级练到传奇死灵法师,他们就完全拿我没办法了,所以说,干这种事情纯粹是我想要给深爱的阿特拉斯学院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跟我个人的感官完全没有关系,我一点私心都没有……”
振动刻刀啪的一声深深地切入了桃木枝中,未完成的魔杖成了失败品。
西格玛愣了一会儿,将刻刀扔在一旁:“妈的,自己都骗不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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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1:随着情节的发展,书评区也有讨论和异议的声音出现,在我看来这是好事,若是一本书死气沉沉,大家看完更新后浑然不知道看了什么,也不知道要说点什么,那才是最可怕的事情。书评的意义就是这样,读者与作者的思维相互碰撞,闪耀出的火花很漂亮,各位书评中蕴含的闪光点会被我尽情吸收,然后转移到书里的某个角色身上,这样的话,也许一个角色的形象就会更加鲜活,大家看起来也更加开心,多好。所以,大家继续书评吧。
ps2:至于主角现在的作为,我只能说,西格玛不是什么算无遗策的智者,也不能阅历深沉目光如炬可以一眼看穿事物本质,虽然连着上辈子一共活了四十多年,但这不能用加法啊,难道上辈子和这辈子一共活了四十年,就有一个四十岁成年人的人生经验和阅历了?如今的西格玛依然是一个正在成长的有着无限可能性的年轻人,他所看到的事物,他所做的事情,他所做出的决定所带来的后果……他现在和以后所经历的一切,将会作为宝贵的阅历,使他的心灵得以坚强和成长,更好地明辨是非,洞悉善恶,慢慢长大。我知道一个实力和心灵不断成长的主角很难写,但难写就放弃不写的话,我岂不是要原地踏步,所以,还是试试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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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理所当然?
夜色慢慢降临,大概是七点钟的样子,西格玛放下一管炼制成功的药剂,看了看魔导钟,伸了个懒腰,走出了实验室。
他从食品柜的冰盒中取出了一瓶冰镇好的果汁饮料,咕嘟咕嘟地灌下一瓶,清凉甘冽的液体顺着食管一线而下,落入胃中,清凉的感觉瞬间弥散全身,令他的精神也为之一振。
他看看天色,摸了摸隐隐约约咕咕作响的肚子,想要出去散散心,顺便尝尝自然学院食堂的餐饮到底有多么华丽丰盛,不过走在半路上,他又看到了某个不该看到的家伙。
悲风躲在一棵树后,扭来扭去,藏头露腚,不知在窥探什么。
西格玛不由有些火大:老子在实验室里忙了大半天,险些累毙,你这与半兽人有十年交情的货色就这么置身事外,还有工夫在这里瞎闹?
他三步并上两步抢上去,喝道:“你在干什么?”
悲风被吓了一跳,回头见是西格玛,竖起食指放在嘴边嘘了一声,然后将不明就里的西格玛拖了过来,小声道:“艾丽莎今天下午回校了,我在这里等她……”
……等女孩子?在树后?你以为你在玩心跳回忆2吗?这明明是尾-行3吧。
西格玛对这个紧要关头还在琢磨泡妹子的德鲁伊很是恼火:“你们约好了?都什么时候了,你还约她?你不知道……”
“不,我没约艾丽莎,她现在肯定还是不肯见我吧。”悲风轻声道,“但我知道,她会从这条路过去,所以就事先等在这里,看看她是不是还在伤心……”
“……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了。艾丽莎的生活很规律的,她一向早晨七点起床,喜欢穿着睡衣在花园里做早操,边做早操边刷牙,嘿咻嘿咻的样子很可爱。洗漱完毕后大概七点半的时候,她会开始做早餐,早餐一直都是小麦面包和煎蛋,她到底有多喜欢这种食物啊。吃完饭,如果清早有课的时候,她会在七点五十出门,总是沿着紫藤花路这条小路去教学区,总是赶在八点十分时到达教室,这时候教室通常没人,她喜欢坐在第五排中间,她说这是她的幸运区域,她中午通常不回宿舍吃饭,而是通常会去九号餐厅的二楼吃一份土豆烧肉配米饭,怎么也吃不胖的体质真是令其他女孩子羡慕啊,如果下午有课的话,她会在紫玫瑰花公园从入口数起的第二座长椅上小睡一会儿……”
“停停停,不要再水字数……不,我是说不要在讲你的变-态成果了你这个尾-行狂魔,看不出来啊,你这家伙不仅是艹兽狂魔,而且早早就已经是垃圾的近亲了啊……”
“嘿,这句吐槽很赞啊,殿下从今天开始一直阴着脸,现在终于有了一点前几日将我说得想要上吊的毒舌风采了。”悲风回头,露出了一个很欠打的笑容,然后,他似乎发觉了什么,回过头去,轻声道,“看,艾丽莎来了。”
隔得远远的,西格玛见到了那艾丽莎的模样,蹦蹦跳跳的,一头金色的秀发扎成了活泼的马尾辫,面容稚嫩可爱,只是身材比较遗憾,怪不得没什么存在感。
悲风温柔地望着艾丽莎,轻声道:“等解决了半兽人们的问题,我就带她回老家结婚……”
……喂喂喂,这种发言没问题吗!?
目送着浑然不觉的艾丽莎从小路的尽头消失,悲风转过身,靠在树后,就这样望着西格玛,笑道:“今天我去找了大长老,我无法说服他。大长老不愿拿族民们的生命去冒险……我能明白殿下的想法,却也理解大长老的苦处。他是我们所有人的长辈,将我们当成他的孩子,这世界上有谁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去做几乎注定会死的事情呢?”
“所以你们打算放弃了?”西格玛的脸色变得漠然,“那此事就到此为止吧,当我多管闲事,这件事情以后就不要提了。”
悲风摇摇头:“恕我直言,请殿下为我解惑。殿下为什么如此热心?我没有怀疑的意思,我只觉得,殿下对自由,有着与众不同的执着和见解,能否为我说说?”
西格玛稍稍犹豫了一下,随即答道:“大概是从小受到的教育吧。从我懂事开始,父亲就教导我说,弱者连选择死法的资格都没有,只能祈求强者的怜悯。我问他什么是弱者,他回答说,是那些甘愿做弱者、不懂得反抗和努力的蠢材。”
“他跟我说,认识的人越多,他就越喜欢狗,而唯一比狗更讨他喜欢的,是兽人。”西格玛缓缓地说道,“华盛顿家族跟北疆有联系,家里的叔叔伯伯甚至堂兄们几乎都去过那里。北地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无疑是兽人的吼声,没有真正听过那种吼声的人根本无法体会那种苍茫震撼的感觉。他们几乎无时无刻不在狂吼,冲锋的时候,饮酒的时候,逃跑的时候,抢劫的时候……但我的叔伯兄弟们众口一词地认为,最令人震撼的兽吼,莫过于当一个兽人发现自己被俘虏捕捉、成为奴隶时。”
“我虽然没见过这种景象,但他们的描述仍然让我不寒而栗。”西格玛肃然道,“他们说,当一个兽人从脖子上的项圈和敌人轻蔑的视线中,发觉自己被剥夺了自由、成为了奴隶之后,他就会歇斯底里地狂暴起来。用牙齿,用手指,用全身,拼尽全力地挣扎着撕咬着碰撞着锁链和牢笼,发了疯似地想要撕碎他视线之内的一切生物。他们会千方百计地逃跑、反抗甚至与奴役他们的人同归于尽,就算用手臂粗的铁链将他们捆得严严实实,也休想制止他们的血怒,他们会一直这样挣扎咆哮着,哪怕是皮肤被磨烂,骨头被绞碎,声带被吼断,也绝不会停下,一直到自己精疲力竭而死……仿佛那时那刻,重新夺回自由是他们生命的全部意义。”
“更可怕的是,这种行为并不是基于个体的荣誉与尊严,而是整个种族的共性。泛大陆商业联盟花了五十年的时间耗费了无数人力财力,只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这个种族无法被奴役。无论是孔武有力的壮年兽人,还是伤残老弱的弱小兽人,无论是雄性还是雌性,甚至是未成年的兽人孩童,甚至是一出生就抱走抚养的兽人婴儿,一旦他们发觉自己身处被奴役的囚笼,他们会燃烧自己的生命和灵魂进行抗争,不惜一切代价,哪怕后果是死亡。”西格玛叹息了一声,“五十年的时间,商业联盟雇佣了大批佣兵捕捉兽人,请了无数经验丰富的驯奴专家和甚至施法者进行驯服实验,而兽人也用了五十年的时间,通过血淋淋的反抗和决不妥协的血性,历经无数的死亡和狂怒,终于让整个大陆的所有种族都明白一个道理,兽人可以被打败,可以被杀死,甚至尸体也可以被死灵法师们买去当施法材料,但没有人能够在兽人们活着的时候奴役他们,哪怕他们还剩下一口气……”
“你不知道,我们华盛顿家族,也是面对压迫和欺侮,破釜沉舟,用全部的家产和领土换到了西进开拓之地的名额,带着几十名家族武士一头扎进了烽烟四起的西部。被人打败过,被人欺负过,但我们从来没有低过头。因为先祖说,低过一次头,第二次低头就没这么多心理负担,当低头低习惯了,骨头就断了,即使再风光,骨头也是断的……所以,家族的人都喜欢兽族,喜欢他们这股永不低头的狠劲儿——所以华盛顿家族的成员通常都瞧不起奴隶,奴役生命的人该死,乖乖被奴役的家伙也活该,不懂得反抗的家伙就是低人一等,虽然听起来有些偏激,但从不低头的华盛顿有资格这么说。”
西格玛看着沉默的悲风,冷冷道:“因为我们都明白,只有历经牺牲之火,灵魂的博大方能重获自由。兽人是父神所创造的产物,尚且能够如此不惜代价地为整个种族赢得尊重和自由,而那群半兽人则来自凡人的生命实验,他们这群被人工制造出来的实验室产物究竟怀着什么样的心态,才会认为认为自由的来临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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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那些年一起逗逼的天才们
那一晚,悲风喝了很多酒,即使是德鲁伊的体质也会伶仃大醉的份量。
西格玛在一旁陪着他喝,一杯接一杯。华盛顿家族的成员都是出了名的大酒桶,西格玛虽然不是很喜欢喝酒,但从小到大,早被这一帮逗逼般的酒鬼亲戚给灌了出来。等到他转职死灵法师,又学了一些旁门左道的小技巧后,已经到了喝酒如喝水的地步了。
不过,受醉醺醺的悲风感染,西格玛也有点头昏脑胀。
两个喝醉了酒的傻帽开始胡说八道起来。
“殿下,你们天才的酒量都这么好吗?”悲风醺然道。
西格玛挑了挑眉毛,又给两人满上麦酒:“我们?都?还有谁啊?”
“阿雅殿下啊,天天喝酒吃肉,食量和酒量超级惊人。”悲风答道。
西格玛迷迷糊糊地想起阿雅是谁——离开阿特拉斯前认识的德鲁伊少女,灿烂的笑容和带着一丝野性的热情给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似乎阿雅对他的印象也相当不错。
不过……这热情美丽的少女竟然是个大酒桶?西格玛有点不相信。
悲风喝了一口酒,醉醺醺道:“殿下,别被阿雅殿下给骗了,她看起来人畜无害,热情美丽,事实上平时也是这样,不过……嘿,阿雅殿下有一个称号叫做地灵之女,但这仅仅是讲给不明真相的人听的官方称谓。所有熟悉阿雅殿下的人,私底下给她起了另一个外号……”
“什么?”西格玛好奇地猜测道,“大胃王?酒鬼?暴食女?幽幽子?”
悲风翻了个白眼:“是绞肉机。”
西格玛嘴里的酒险些喷出来,他不可置信地望着悲风,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
“你没听错,阿雅殿下平时阳光灿烂,战斗起来则是非常暴力恐怖。她之前一直在开拓之地历练,有一次剿灭一个大型沙盗部落时,她孤身一人冲进敌人的营地,化身巨熊,一肩撞断了几十米高的巨石雕像,然后又将整座巨大沉重的雕塑用火焰之力熔化成流动的岩浆,举起来向整个部落四处喷射,听说那一场大火烧了几天几夜,地上都烧出了玻璃晶体,死的人不计其数——阿雅殿下绞肉机的名声,也就是从那时候彻底响亮开来。”悲风打了个酒嗝,“阿雅殿下似乎很是嗜杀,打起来就收不住,与自然之道平和静谧、热爱生命的道路大不相同,这似乎是大师们一直头痛的问题……”
我去,原来也是个问题儿童……
西格玛觉得有点悲愤,命运之无常,莫过于此,他和阿雅理应换换天赋。
西格玛自认是一个人畜无害的小青年,喜欢绿色,喜欢动物,也喜欢低调地装-逼,德鲁伊又能喝酒吃肉,没啥忌讳,而且平和中正,相当有趣,如果他是一名德鲁伊,肯定能在这里活得高高兴兴,如鱼得水,不像在阿特拉斯学院那样,天天被人装神弄鬼吓唬,被逼着学各种毫无下限恶心恐怖的死灵法术,整天想着怎么逃学。
而阿雅既然这么彪悍,堪称杀人如麻,鬼肯定是不怕的。至于嗜杀的性格,根本不是问题,死灵学院的大师们全都是天生的暴力狂,这样的性格正合他们的胃口。
不过这个世界可没有什么“如果”,明明很怕鬼很开朗很人畜无害,却有着邪门的死灵法术经验,这种事情只能叹息一声命运弄人,没有别的办法。不过西格玛依然有点小高兴,了解了阿雅的真面目之后,他心中有了“原来这么逗逼的天才不止我一个”的想法,感到非常欣慰,有一种“吾道不孤”的知己感,心中对阿雅的亲近也多了一分。
而且,世界上的天才不止他们两个人。
雄踞神圣帝国圣剑省的教廷,帝国大力扶持的皇家魔法学院,博采众长历史最为久远的法师联邦,北方王朝斗神辈出的大雪山蛮族,号称斗气之路起源之地的战士之都……仅仅是人类文明之中,天才也从不缺少,西格玛确定自己也许是最顶尖的天才,但仅仅是之一。
不过他更加关心的是……这些大势力最宝贝的顶尖天才,是不是跟他和阿雅一样逗逼?
他早就知道,诺伦很大,世界也很精彩,现在看来,也许也会很有意思。
悲风越喝越醉,也越来越吵吵:“殿下你怎么还没醉?我听说有练过斗气的强大战士喝酒时耍**,把酒全都顺着指头用斗气逼出来了,您是不是也在作弊?”
“老子当然不能醉,要是醉倒了,你这厮精-虫上脑胡搞毛搞,我岂不是要吃大亏?”西格玛晃晃脑袋,哼道,“防人之心不可无,你小子连动物都能下得了手,想来做做那种事情也不会令人太过惊讶——我告诉你,今晚我睡觉时会给自己附上冰霜铠甲和白骨之魂,然后在外围圈上警戒魔法,你敢胡来,小心打死你。”
“……都说了我真的没做那种事情,殿下到底要玩这个梗玩多久啊!”悲风闻言,慢慢号泣起来,“让别人听到这谣言,我该怎么做人啊!”
“那就别做人了,好好面对你的本心吧,少年,或许你可以成立一个教派,我觉得大陆上的人类这么多,和你一样的变-态应该不少,好好指引他们面对本心吧,兽-交教主!”西格玛将双手举起,指头微曲,比划出很可爱的手势,“来,跟我念,悲风悲风悲”
悲风嘴角一撇,终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那天喝酒喝到很晚,悲风醉醺醺地说了很多话,他讲他这几天的心理煎熬,讲他的犹豫,讲他的两难,讲他的不信,讲他与半兽人们十年的好交情,讲他对自然学院的深厚情谊,他与西格玛不同,他和半兽人们是真正的朋友,但也对自然学院有着很深的眷恋和依赖,这种事情发生,他痛苦而两难,但重要做出决断。
也许,就是在一次次痛苦但必须做出的抉择中,人才会长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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