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巫妖的实验日志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愤怒的松鼠
为啥?荒野中突然掉下来一个武力爆表的小女孩,明明地上满是泥尘,她却衣着华丽一尘不染?就是傻瓜也知道有问题呀。
咳,当年,这个龙妹子的确骑士小说看多了,打算就这样混进我们的冒险团,来一段史诗级的冒险,但可惜的是,却在一开始就被我们识破了。
只是,乐于多一个强力打手和吉祥物的我们,又怎么会说破,反而努力装傻,举起双臂热烈欢迎“新来的传奇幼女狂战士兼火法师”。
最后,由于一次意外露出真貌,却面对一脸淡然明显早就知道的我们,她的确追问过,她的伪装到底哪里出了问题,不过,那回答成了她的终身之耻和超级黑历史。
“力量需要时间积累,看起来十岁左右的传奇,在排除了几种可能后,其他强力种族变化,是可能性最高的答案,而最可能做出这种事情的,应该就是龙族了。”这是冷面解释的玛格丽特,当年的她,还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普通人类法师,居然还很顾忌小红的颜面。
“装备和武器吧,你这一身狩魔蛛后的蛛丝裙子,丢出去可以买一座小城市了吧。”考虑到圣骑士应该表现出的温和性格和绅士风度,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顾忌到她的面子,我绞尽脑汁,努力找来一个不那么明显的破绽,笑着说道。
“笨蛋小红,第一次见面时候,你一次性干掉我们一周的口粮,害的我们需要狩猎补充粮食,你觉得人类能吃那么多吗?哼,害我减肥了一个晚上。”好吧,盗贼莉莎格兰特对那天饿肚子的耿耿于怀。
“哈哈,你们这些笨蛋,居然这么晚才知道。我第一眼都知道了。当时小红不是正在看书吗,那本流行骑士小说来自星星的龙公主不就是讲龙变成小女孩游历人间,还和人类谈了恋爱的故事吗?这么明显的破绽居然没有看出来。哈哈,总是说人是笨蛋,我看你们才是笨蛋啊啊啊!!”
这是嗯,的确是那个笨蛋亚当,后来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回被恼羞成怒的小红一拳打飞几公里的傻蛋勇者,也幸亏他是个出色的肉盾,才能够在不小心动了真格的小红面前活下来。
嗯,至此,那个可爱的小萝莉龙公主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就是这个成熟版龙姐姐了,不过,其实,这也很适合她的性格了,因此,虽然龙族可以调整自己变身后的种族和年龄(变形术可以选择变身精灵、人类,但外貌不会改变),她就一直用这个模样。
至于红衣,那倒是真的,一般的龙变身后也往往喜欢穿自己肤色相近的衣服,小红的确很喜欢红色,但问题是
亚当那厮也是一身红呀,而且那厮不断到处惹事犯傻,若和他穿一样的衣服,不是会被当做同伴吗?谁也不会想被当做傻蛋的同类呀当年的小红是这么说的,绝对不是我的刻意诽谤。
“在咕隆些什么,快过来帮我烤肉,我记得当年你是我们团里最会烤肉的,让我看看你手艺退步没。”
“你还记得呀。”
是的,知道我就是那年的那个圣骑士队长罗罗的,明面上,就眼前的小红,上古红龙艾因美修斯。
黄金种族的巨龙看人的方法和角度本来就和凡人完全不同,在那双看透灵魂的龙瞳面前,从一开始就没有可能瞒过她。
只是,我们的关系,说是同伴,不如说是共犯吧有些事,心照不宣装傻,远比说破了大家都难堪好。
现在,我一边烤肉,刚撒上秘制的香料(主要是孜然和辣椒粉混合物,同时还是烟雾系法术的施法材料),还没有来得及刷油,她就一口夺去,两下下肚,吃得不亦乐乎。
“这次,让你受委屈了,我会帮你找回场子的。”
小红这次的确受了委屈,若不是某些原因,她这次别说打输了,连受伤都不会。
以为是嘴硬不服输?龙族最麻烦的地方在哪里?强悍的肉搏能力,出色的魔法?都不是,他们最难对付的,是有翅膀!会飞!
龙族天生就是天空的n儿,它们的飞行技巧极其出色,幼龙可以用魔法帮助浮空,成年龙就可以随意飞行,对于小红这样的上古龙来说,飞行和呼吸一般轻松自然,她甚至可以不用翅膀就在天空中违反物理规则般随意飞行。
龙族的习惯对敌手段,就是突然从云端落下,在反应不及喷下龙息和魔法打击,然后在反击来临前拉起,扬长而出。
这种战术虽然听起来无耻,但却极其难以对付,想屠龙,请先想法让龙落地,因此,即使是超级帝国,也不会随意得罪龙族,毕竟,谁也不想自己的首都隔两天发一次火灾,却怎么都找不到凶手。
龙族的高机动性,才是他们最难对付的,九成的屠龙都是因为龙被堵在自己的巢穴或落入陷阱之中,野外的龙族就是打不过,也绝对逃得过,回头就找你复仇,极其难对付。
这次,小红伤的这么重,只是因为她背后就是亚当和玛格丽特,根本没法移动,只能活生生的不动当肉靶子。
被人当固定靶子揍,这样的重伤,自然让心高气傲的小红满是委屈和不爽。
听到我说要为她找回场子,小红先是一顿,然后拿起一旁的木桶,大口灌酒。
“咳咳!!”
但喝得太急,这笨龙却不小心呛到了自己,我连忙帮她拍背舒气。
“不用,我的场子自己会找,莫丽尔我会亲自找她,你不要插手。”
我摇了摇头,知道她是不服输的,果然是这个答案,不过,小红的个体实力的确隐隐约约在龙后莫丽尔之上,否则,那个老家伙早就来找上门来清理门户了,毕竟,小红可是真正能够威胁她龙后王位的少数存在。
“我们一起去找回场子吧,这次我的损失也不小。”
正如预期,当我说起我的出行和闹事计划,唯恐天下不乱,又正好想找地方发泄的小红果然欣喜的一口答应。
只是说完,又满脸玩味的看着我。
“莉莎最近还好吗?”
“你在说什么?哦,伊丽莎吗?还是一如既往的毒舌阴人呀,学谁不好,偏偏学玛格丽特,越来越难对付了,前两天又害我被逮进了看守所。当年捡她回来,真是错误的选择。”
“别装傻了,你知道我的龙瞳是直接看灵魂的。伊丽莎就是莉莎吧,我们冒险团里最后一员,当年那个目标成为千万富豪的大盗贼,亚当那傻蛋暗恋了半辈子的莉莎格兰特。呵呵,伊丽莎(a),就是莉莎(a)前面加个代表强调的前缀呀,这么简单的字母游戏,估计就亚当那个傻蛋看不破吧。”
“什么时候看穿的?”
“从你带回那个半恶魔女孩起,也就是一开始。哼,你也比我强不了多少,伪装还不是破绽多多。不过,你还真是厉害呀,我记得莉莎明明死了,连灵魂都归入了根源等等,半恶魔,你不会去死者之河把她找回来的吧?”
“是的,作为人类的莉莎已经死了,现在的伊丽莎,是一个新的生命和灵魂。可以说,伊丽莎是莉莎,也不是莉莎。”
看着满是兴趣的小红,我一脸苦涩,看来,当年有些事情,是到了非要有一个交代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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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真相和半恶魔
灰黄的油灯在风中游弋,不远处的大厅中,还有吟游诗人的歌唱,风中还捎来了香甜的酒香味和醉鬼的鼾声、交谈声,这恍惚于历史长河的氛围让人沉醉,似乎,的确是个回忆往昔的好地方。
“铛。”投出一枚魔法金币,化作了不可视的隔绝结界,隔绝了所有可能窥视的目光。
有些事,的确要交代了,那么,该从哪里讲起了?
还是老调重弹吧,那该诅咒的混沌和没天良的秩序,那把所有种族和生命都扯进去的永恒之战。
正如之前说过的,此战,永无终结,那么,为什么永无终结?按理说,战争这玩意,双方损失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停止呀。
那么,就要从源头说起了。
生和死,轮回不止。
之前也提过,每条生命死亡之后,若其信仰秩序众神,灵魂被顺着天之柱一路向上,到达秩序众神的神域,成为为其提供信仰原力的祈并者,或是成为为其而战的神使、神侍,其中,最高级的,应该就是各级战天使了。
基本上,你信仰某个神,就会成为他神域中的一员,祈并者是神域中最低级的存在,只需要不断祈祷为神明提供信仰原力,而若是当祈并者再也无法提供信仰了,那么,就会被舍弃,再度进入轮回。
混沌方,实际上也差不多,只不过,比起用荣誉和神圣包裹的“引导圣洁的灵魂进入无忧无虑的天堂”,混沌之渊的方法简单粗暴的多。
无尽的冥河流经了无数的次元,用秩序的那套说法“被诅咒的恶人之魂将永远遭受冥河腐蚀的痛苦”,实际上,灵魂属性本身偏混沌的、不信仰秩序众神的灵魂,死后都会进入冥河,不过,由于偏混沌的灵魂往往自私而妄为,说是恶人也没错。
好吧,混沌方死者的灵魂顺着冥河一路流经无数的世界和次元,若是被那个世界的规则所吸引,就会爬上岸来,获得新生。
比如若是在永恒之战的主战场之一的万渊平原爬上岸,那么,那个新生的魂灵的进化方向,可能是好战若狂的狂战魔,而若是在满是黑色混沌火焰的怒焰焦原爬上来,最有可能成为炎属性的恶魔,他们进化的终点,就应该是强大的巴洛炎魔。
当然,各个世界和位面本身也是有偏好的,狡猾邪恶却遵守约定的魔鬼,不少前世就是骗徒、无底线的恶德商人、走空门的盗贼,而那些简直是混沌化身的恶魔,却偏向杀人犯、抢劫犯这种暴力罪徒的灵魂。
实际上,在爬上岸前,冥河已经完成了生和死的轮回,上岸的恶魔、魔鬼完全是一个新的生命,他必然需要吞噬其他生命为生,弱肉强食是唯一的规则,在无法抵御的猎食者来临之前并进化的更强,是他们活下来的唯一途径。
从冥河上来的恶魔、魔鬼,早就没有了自己身为凡人的记忆,空荡荡的大脑上记录的的,只有原始的吞噬、进化,每一个进化到一定程度的恶魔,都曾经吞噬过无数的同类。
和他们讲秩序、和平的美好,讲合作共存,等于和一个靠打砸抢上台的恶徒谈社会和谐、助人为乐一般可笑,那不就是从根本上否定了他们过往的存在价值吗。
即使恶魔们若能进阶到恶魔贵族,那么,掌握自己此世真名的它们,倒是可以回忆到身为凡人的记忆,但此时他们新的世界观已经养成,看过去的记忆,也就大概凡人看以自己为主角的小说、电影一般,对性格没有多大影响,新的经验和知识反而会让他们更加狡猾和难缠。
即使强大能独自屠龙的巴洛炎魔,依旧只是常规恶魔的一员,成为恶魔贵族,即使最弱的男爵,也是可以单手碾压巴洛炎魔的存在,据说,他们的爵位,是混沌女神和混沌之渊直接赐予的,比恶魔公爵稍高的恶魔王子听起来不怎样,实际上却相当于混沌女神的义子,是对等秩序主神的存在
幸好,有爵位的贵族恶魔由于太强,一般都无法前往艾希大陆,即使分身降临,也往往会遭到秩序众神派遣的神使和分身围剿。
当然,不是每个偏混沌的灵魂都会变成恶魔的,大部分灵魂会一直无法上岸,只到冥河最尽头的混沌之渊,重入轮回。
好吧,有生就有死,死者的灵魂会在重新转换,变成两方阵营的新兵,那么,永恒之战自然永无止境,这些,都是世界的规则,是和“天亮太阳要升起、海水是咸的”这类一样的世界常识。
但一百多年前,有个人,却企图打破这一规则。
他企图让太阳永不升起,他企图让生者死去,让死者建国,他企图让圣光就此消失……他就是永夜大君,是的,就是当时极其中二发疯的我。
咳,既然是黑历史,就少说两句吧,不管如何辩驳,莉莎依旧死在我的军团之下,死在我最得力的四天王之一的骨龙女王格蕾丝的手上,也相当间接死在我手上,而当时处于巅峰状态的我,却不打算接受误杀友人的事实,企图挑战世界的常识,来扭转生死。
在当时的我看来,若是仅仅复活成亡灵,依旧是死者,简直毫无意义,要复活,就要真正的复活。
死者的灵魂的确在冥河中会失去记忆和所有,但这是需要时间的,毕竟,虽然冥河河水的确是任何生命的剧毒,但要迅速起效,也必须喝入体内。
那么,我如果在冥河河水彻底起效之前,用预言法术找出莉莎的灵魂,然后把她拉出冥河,重塑肉身
这不是我的首创,而是早已经流传在法师之间的经典笑话,因为虽然理论可行,但冥河本身就可以吞噬任何触及到它的灵魂,既然碰都没法碰,又怎么拉起来。
即使可以通过秘法提取部分冥河水制造药品的大恶魔,也根本不敢直接触及冥河,他们可不想重新从最低级的恶魔开始进化坠入冥河,在恶魔间也是最恶毒的诅咒。
不过,其实这个概念要修正一下,冥河是此世的灵魂之河,也是万物之母,她的确能让此世的任何灵魂沉入其中,但若是那个灵魂不是来源与她,而是来自异世比如,一个来自异界的穿越者。
当年我也是捏了一手冷汗,万幸纯理论的猜测是正确的,但事实证明,这点滴幸运,却是不幸的开端
“你简直是疯了!!!你这是在挑战众神确定的秩序,你这简直是在同时挑衅混沌邪神和秩序众神的尊严!!你这是在自寻死路!”
巨龙的震惊和咆哮就在耳边,我除了苦涩的点了点头还能说些什么。
“是的,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的确近乎疯狂。彻底打破生与死的境界,真是疯了。呵呵,有一就有二,若死者不被顺利转换,那秩序和混沌还打什么?双方都不会看着我胡来的。”
小红大口压了一杯酒。
“你遇到了谁?真神下凡了?若只是分身的话,当年的你打不过也逃得过吧。”
“死神艾耶,最初的亡灵,最古老的神明。”
“啪嗒!”酒杯直接碎在地上,酒香四溢,,上古红龙艾因美修斯长大了嘴,任由酒液留下,那白痴至极的摸样,真是罕见呀。
“喂喂,形象,形象,这傻子般的摸样外传出去,你还怎么嫁人。”
好心的提醒她,却把一把拉起,鼻子顶鼻子,眼睛对眼睛。
“你,别,开,玩,笑,我们龙族几百万年历史中,哪一位都只出手了三次,而且对手全是真神!你以为你很了不起?一个近代的半神亡灵大帝而已,在远古多得是,你根本没有让哪一位出手的资格。”
质疑的词语一字一顿,那双龙瞳中满是不信和质疑。
“我,没,开,玩,笑,真的是艾耶,最古老的神明,跟随过混沌女神和秩序女神的超级老前辈,魔鬼这个种族前身高山氏族的最老之王,给予所有亡灵自由和智慧的最老死神。”
“那你为什么还活蹦乱跳的?我不认为一个半神能够在他手中逃掉。被他盯上的真神也全部陨落,你就一个半神亡灵大帝,凭什么活下来。”
回忆那个代表死亡本身的灰色身影,那个苍白手指上的血色玫瑰,我不由得的打了个寒颤,我也觉得,我现在还没有形神俱灭,绝对是一个奇迹。
“现在回想起来,死神艾耶,从来不回复亡灵的祷告,却依旧代表着死亡的本身。或者,他的神职和存在概念,就是维护死亡本身的秩序,也就是说不动冥河、不阻碍秩序灵魂回归神侧,他就绝对不会出手。当年的我,动了冥河,直接踩了红线,还真是作死到家,自寻死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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