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心仁爱/医冠禽兽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夏末秋
去浴室放了一缸热水,宋博彦将她抱到浴缸里,在后脑勺处垫了一块毛巾,然后用花洒淋湿她的头发。
唐糖闭着眼睛惬意地泡在温水里,身体也渐渐放松下来,舒坦地享受着按摩浴缸的震动功能,心里忍不住感慨,真是太舒服了,欢-爱后能泡个热水澡,让他按摩头……头!
蓦地睁开眼睛,她反手刚想去拉开宋博彦的手,就听见他诧异的声音:“咦,你头上怎么会有条疤?”——
作者有话要说:呵呵,换上来了。比伪更的字数多了快一千字,之前买的亲可以少付一点了
看到最后,我想很多人已经猜到女主情况了,故事也要进入另一个转折了。
好吧,冒着被揍的危险,我觉得有必要给大家打下预防针。那啥,昨晚跟基友们说了后面的故事,被斥责是后妈了,77和33连发了n个大哭的表情,所以……不过,我保证一定不会写成b的。
ps:
关于伪更的小清新,是秋一直在写的一个学生暗恋文,很喜欢的一篇文,写得很慢,现在大概有11章,3万多字的样子。因为文很淡,讲的是一个女孩子暗恋男神的故事,所以很慢热,想等多存一些后,能日更再开坑。
起先还担心大家不会喜欢这种调调,没想到大家好像都挺想看的,那我就继续加油。
第41章
“咦,你头上怎么会有条疤?”
唐糖僵在原地,像是被人点了穴似的,默了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小时候调皮摔破了头。”
“这么长的疤,一定摔得很厉害吧?”宋博彦扒开她的长发,想看个究竟,却被她躲开了。
“怎么了?让我看看。”他伸手想勾她的头,却被再次躲开。
“有什么好看的,丑死了。”她嘟起嘴,从浴缸里站起来,光着身子进了淋浴房,打开花洒,快速冲干净头发上的泡沫。
宋博彦愣在浴缸边,对她生硬的态度有些不满,不过很快就说服自己,女人都臭美,她肯定不想让自己看到疤痕,既然这样,他也不用逼她了。就着浴缸里的水洗了洗手,他走到淋浴房外交待一句“洗快点,别着凉”后走出浴室。
听见卧室传来的电视声,唐糖背贴着墙壁,缓缓蹲下来,在哗哗的流水中,无声地掉下眼泪。
就在刚才,有那么一刻,她想将实情和盘托出,可到底还是没有勇气,正如沈牧梵所说,她最怕的是他会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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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浴室出来,唐糖见宋博彦拿着吹风机坐在床头,本能地退了一步,她不能让他再看到那条伤口,因为凭他的经验,只要再看得仔细些,就会戳穿自己蹩脚的谎言。
见她傻愣地杵在卧室门口,宋博彦招了招手,“快过来把头发吹干,别着凉了。”
唐糖捏着毛巾,缓缓走过去,极力让身子不会发抖,可益发苍白的脸还是泄露出紧张的情绪。她站定在他面前,声音有些涩,“我自己吹。”
“怎么,怕我吹得不好?”宋博彦玩笑道,“放心,我在家经常帮狗吹毛,技术好着呢。”
他的话终于让唐糖找到勉强合理的借口,她挥开他的手,佯装愠怒,“我又不是小狗。”
捏了捏她的鼻子,宋博彦揶揄,“我家豆豆可比你乖多了。”
唐糖撅起嘴,一把抢过吹风机,“那晚上抱你家豆豆睡去。”
“咦,你怎么知道我抱豆豆睡?”宋博彦故意逗弄她,“你还别说,算起来,还是他跟我睡的时间长。”
如果换做以往,唐糖要么扑上去咬他,要么会说出更精辟的话噎死他。可今天,在极度的恐惧之下,她实在没有力气应付他的玩笑,这一小会儿的伪装已让她精疲力竭,只想早点打发他离开。
暗吸口气,她蹙起眉头,有些恼火地推着他的背,“你竟然跟狗睡,脏死了。快去洗澡,我可不想沾一身狗骚-味。”
“骚?”宋博彦反转过身,将她圈在怀里,头拱着她的脖子,“哪里骚?我闻闻看?”
紧绷的情绪终于崩盘,唐糖不耐烦抓着他的肩膀,吼道:“宋博彦,你到底去不去洗?”
纵使宋博彦再迟钝也听出了她的暴躁,他抬起头,一声不响地注视着他,悠黑的眸子里有满满的疑问和探究,还有隐隐的失望。
唐糖被他看得慌了神,匆忙别开脸,手指抚了抚眉毛,“对不起,我……”
“我去洗澡,你先睡吧。”宋博彦打断她的道歉,拿起床上的换洗衣服,走进浴室。
直到里面传来水声,唐糖才颓然跌坐在床上,手指探入发丝,压在那条触目的疤痕上,低声自喃,“对不起,现在还不能告诉你,等明年从美国回来,我一定全讲给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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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博彦洗了很久才出来,看他头发还在滴水,唐糖讨好地送上吹风机,“我帮你吹吧。”
宋博彦睨了她一眼,没有说话,绕过她径直坐到床尾的矮塌上,用毛巾随意揉了会儿头发后,转过头来望着她。
唐糖怔了几秒,明白他是在暗示同意,忙小跑过去,插好吹风机,开始帮他吹干湿发。她吹得很认真,手指穿过乌黑的发丝,轻柔抚触着头皮,只是宋博彦始终沉默坐着,别说跟她讲话,连眼神交流都没有,安静的房间里只有电吹风发出的嗡嗡声。
他的头发不长,约莫几分钟就吹干了。唐糖移开吹风,清了清嗓子,“好了,应该干了。”
宋博彦轻轻嗯了声。
唐糖摸不准他是不是还在生气,更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来打破平静,只好先关掉吹风,哪知手一翻,吹风机后面的出风口竟然把她的头发吸了进去,扯得她抽了口气。
宋博彦闻声扭过头,见她死命拉拽被缠住的发丝,蓦地黑下脸,“别动。”
他按住她的手,把悬吊在发梢的吹风机接过来,小心翼翼地拉着被吸住的发丝。由于凑得太近,唐糖都能听到他清浅的呼吸,温热的气息,熏染在耳边脖颈,熨贴了她不安的心。她侧眸,凝视着专心致志的男人,眸子里闪烁着光亮。
缠绕在一块儿的头发终于全理了出来,宋博彦一抬头就撞上她氤氲达人目光,轻叹口气,他端起她的下巴,狠狠咬住了嘴唇,“小坏蛋……”
唇瓣上有咸咸的血腥味,他却像没感觉一样,拖住她的舌尖彻底纠缠深入。他把她放倒在矮塌上,一只手拉高她的手压在头顶,不给任何反抗的机会。
这是一个漫长而深入的吻,她的舌根和唇肉都已经麻了,胸口也因为缺氧一抽一抽地发疼,可她仍舍不得推开他,她知道他是在宣泄怒气,而她甘之如饴。
在剧烈的喘-息中,宋博彦终于松开了她的嘴唇,压制她的手改做拉住她的双腿,强迫她曲起分开,然后扶住早已硬-热的硕-大重重撞入她身体里。
唐糖猛地抓紧床单,轻哼出声。
他的动作又快又深,撞得她整个人都缩起来,喉咙里发出破碎的呜-咽,经历过欢-爱的身体很快就达到了高峰,她尖叫着拱起腰,指甲嵌入他的手臂里。
他略停了下,只给她几秒的歇息机会,等她绷直的脊背软下来,他又开始重复之前的节奏。唐糖软绵绵地躺着,眼神涣散地注视着悬宕在身上的男人,感受着他越来越激烈的动作,就在她以为一切要结束时,他却退了出来,捞起她的腰摆成趴俯的姿势,从后面再次撞入。
这是唐糖最怕的姿势,她的子-宫偏后位,这种进入轻而易举就能顶到最深处。往日里都是他连哄带逼,她才勉强让他弄几下,今天她却乖乖压低腰,由着他摆弄。
可惜她的顺从只会让宋博彦越发不爽快,他钳住那纤细的腰身,在向前挺时把她拉向自己,动作生猛得仿佛要把她贯穿一般,彻底撕开了她的呻-吟。
他狂肆地冲撞着,手从背后探出,握住垂下的浑-圆用力揉捏,咬牙骂道:“小坏蛋。”
“疼。”唐糖低低地喊着,身子就像海面的波浪上下摆动,“宋博彦……我不行了,求、你……”
她哀声乞求却引发男人潜藏在内心深处的兽性,他开始对她做更狂-暴的占有,先缓缓退出,再顶到最深处,每一下都让她以为,他会好心放过自己,可马上就是更彻底的贯穿。
“宋博彦……”她有气无力地唤他的名字,哀求他停止火热的折磨。
偏偏他不为所动,依旧是连绵不绝的进攻,一次次猛烈的顶撞制造出羞人的声响。他们做过这么多次,唐糖从没有一次,像这次一样难以负荷地哭了出来,也没有一次,他沉默得像是哑巴,除了那句重复骂咧的‘小坏蛋’外,再没有跟她讲过任何话。
在不知经历过多少次的高后,宋博彦突然紧紧握住她的腰,往前狠狠一个顶弄,抵在最深处释放出滚烫的液体。他趴在她的背上,在汗水淋漓与不断的喘-息声中,慢慢归于平静。
仿佛过了半个世纪,宋博彦才从她体内撤出来,打横抱起她放到床上,再拖来被子给盖住两人,而精疲力竭的唐糖一沾上枕头就沉沉闭上眼睛。
望着安静入睡的容颜,宋博彦牵起她的手贴在自己的心口,轻轻叹口气,“小坏蛋,什么时候才能把这里交给我。”
他的声音低沉落寞,让正要入睡的人眼皮微微动了动,像是被人捏住了心尖儿,她屏住呼吸,装作熟睡地翻了个身,将脸埋进被窝,不让他发现眼角溢出的泪水。
半夜里,唐糖睁开眼睛,看着身旁酣睡的男人,轻手轻脚地从棉被里钻出来,拿起手机走进了浴室,“教授,我是唐糖,我想提前回来做检查。”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早上突然接到家里那位电话,说在宿舍楼下,真是巨大惊喜。所以,本来说好昨天更的,也没有更,今天趁着他剪头发的空挡,我蹭了个网,把手里有的都上上来了,有点短,将就看。
嘿嘿。今天是冬至,祝大家冬至快乐哦
ps:这两天空挡时间可能都要陪某人,由于他出任务,走得比我还早,所以前前后后加起来我们好像一个多月没碰到了,哎,我要是没事还不陪陪,那他真的要怒了。
s……这两天更新没法保证,但会努力趁课间休息时间码字,争取能更,亲们关注下微博动态,有没有更新都会说明,不用频繁来19楼书包网刷了
,希望大家谅解,哈哈……
第42章
休斯顿下午4点,香港时间凌晨两点。
夜阑人静的公寓内响起刺耳的电话铃声,听到熟悉的旋律,沈牧梵霍地睁开眼,迅速抓起床头的手机,“牧笙?”
“哥,不好意思,这么晚还打扰你。”电话一接通,沈牧笙忙不迭道歉。
“没事。”沈牧梵翻身坐起来,声音已恢复如常,“你找我有事?”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跟他关系虽好,但平时联系并不多,这么晚来电一定是有急事。
电话那头默了片刻,才传来沈牧笙的话,“哥,你跟唐糖有联系吗?”
沈牧梵挑眉,“为什么问这个?”
“也没什么,就是……”沈牧笙迟疑道,“刚才她打电话给a pan,说想提前回来做检查,我担心她是不是……”
沈牧梵闭上眼,屈指压了压发胀的眉骨,“应该不是你担心的,我上周刚见过她,她人在香港。”
“她怎么会在香港?”沈牧笙小心试探,“是来找你吗?”
“不是,她是过来交流的,另外……”沈牧梵顿了顿,“她有男朋友了。”
“什么?”电话那头的沈牧笙从椅子上弹起来,激动地喊道,“她怎么能有男朋友?”
沈牧梵淡淡一笑,“你这话问得倒是有意思,她怎么就不能有男朋友了?”
兄长淡然的态度让沈牧笙顿时有种皇上不急太监急的感觉,不过转念一想,又松了口气,“这样也好,免得你一直守着她。”
“谁告诉你我在守着她。”沈牧梵好笑地问。
“这还要人告诉?是个人都看得出来。”沈牧笙没好气地回嘴。
沈牧梵捏了捏鼻梁,低不可闻地叹口气,“可惜,最该明白的人一直糊涂。”
他低沉的嗓音潺潺在耳边响起,是从未有过的低落,让沈牧笙愣得说不出话来。记忆里,这个大他5岁的哥哥就像一尊百炼成圣的金刚佛,喜怒不形于色,更不会让人窥见软弱。
时隔多年,沈牧笙仍然记得他们兄弟初次见面的情形,那是一个冬天,父亲把一个又瘦又黑的男孩领进沈家,介绍道:“牧笙,这是哥哥。”
正在拼玩具车的沈牧笙抬起头,仔细打量着面前瘦巴巴的男孩,没来由地就产生了亲切感,也把母亲之前的交待抛之脑后,脱口就亲热地叫起“哥哥。”
话音刚落,耳旁便响起杯子摔在地板上的碎裂声,随即而至的还有母亲重重的巴掌,“你个蠢货,叫谁哥哥呢?我给你生过哥哥吗?”
沈牧笙捂着发烫的脸,委屈地望着怒火冲天的母亲,“是爸爸……”
“他让你叫你就叫?”母亲扬手又是一巴掌,“路边捡来的野种,也配让你叫哥哥?”
“叶庆慈,你有什么冲我来,拿孩子撒什么火?”父亲一把扯开母亲,撂下话,“不管你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牧梵都是我沈长青的儿子,以后沈家就是他们兄弟两的。”
“你想把家业也分给他?”叶庆慈压抑着怒气,额上青筋尽显,“做你的春秋大白梦吧,我这个沈太太不同意,他休想拿到一分钱。”
沈木青愠怒地瞪着妻子,忽而冷哼,“沈太太?呵呵,当初要不是你爸拿枪硬逼我娶你,今天坐在沈太太位置的就是牧梵他妈。”
“你……”提起当年的事,叶庆慈无言以对,只能狠狠地咬牙,“哪有怎样?自古成王败寇,我才是你明媒正娶的沈太太,而那个狐狸精死也别想入沈家族谱,她生的儿子一辈子都是野种。”
“可我最爱的女人永远是她。”
“沈长青……”叶庆慈扑上去,哭骂道,“你个王八蛋,终于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
经年之后,沈牧笙早已模糊了在这场争吵中,母亲和父亲到底谁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可沈牧梵的表情永远印刻在他的脑海里,抹之不去。
那是哪个年龄不该有的老成、冷漠,还有隐隐的狠戾,让人觉得他在仇恨鄙视这豪华别墅里的一切,当然也包括自己这个弟弟。
而事实也是如此,16岁成年礼后,沈牧梵便搬出沈家,再回来,竟是为了帮他们孤儿寡母从豺狼虎豹嘴里抢回家业。那一年,他29岁,是华尔街最年轻的银行家,可为了让天真的弟弟徜徉于医学海洋,他毅然接手沈家所有生意,周旋于堂兄叔弟之间,通过5年的时间,把沈家成功漂白,让母亲可以在瑞士安享晚年,让自己可以无忧无虑地完成职业梦想。
在沈牧笙眼里,沈牧梵是神一样的存在,被枪抵着太阳穴,仍能不紧不慢地抽出一根雪茄,然后在擦火柴的电光火石间,已反手擒住对方,动作狠戾决绝,让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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