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药王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飞舞激昂
但是这些老人家哪里会管隋戈有没有什么医生资格证,他们只知道隋戈治好了文大爷的驼背,又治好了他儿子的残废双腿。这样的医生,那就是华佗在世,打着灯笼都难寻的人物,哪还管资格不资格的。
见隋戈性格随和,旁边的人家干脆把电线牵了出来,弄了一个大灯,把这院子照得跟白昼似的,以方便给村里面这些人看病。
最开始,只是一些老人来让找隋戈看病,可能是因为村里的年青人都不怎么相信“中医”的缘故。但是,看到隋戈的狗皮膏药,推拿,针灸方法神妙非凡,几乎都是立竿见影,那些有病痛的年青人也按捺不住了,纷纷央求隋戈出手诊治。
不过,但凡年青人来诊治的,隋戈却不免费了,而是随心所欲地收取了一些诊断费用,几十块、一百块的。但即便如此,那些被诊治过的人,也都是连连道谢。
而蓝兰,则在一旁主动做起了隋戈的助手,忙得不亦乐呼。
时间飞逝,两个小时很快过去了,村里面的病人也诊治得差不多了。
这时候,夜已经深了。
两人离开村子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
好在天公作美,月光明亮,夜风轻柔,隋戈和蓝兰两人行走在田间的土路上,四周蛙声、秋虫的鸣叫声响一片。有美女陪着散步,隋戈心头还真是有几分得意呢。
“蓝姐,真是没想到,居然能够跟你这样的大美女一起在田间散步晒月亮呢。”隋戈边走边说道。
“是啊。但是我也没想到,你这一次献爱心,真的治愈了文国强的双腿,这简直就是奇迹啊。”蓝兰轻柔的声音在夜风中响起,落在人耳朵中异常的舒服。
“我就是一个创造奇迹的人。”隋戈厚颜地笑道,这是他一贯的风格。
“但是,有一点我很奇怪呢。”蓝兰忽道。
“请说。”
“你为什么总是喜欢用狗皮膏药给人治病?”蓝兰总觉得狗皮膏药有些上不了台面。
“其实很简单。”隋戈说道,“有句俗话叫做‘一招鲜吃遍天’。一个好的医生,绝对是用最少的药甚至不用药就能治愈病人;相反,只有那种医术低劣的家伙,才会动辄开十几种药甚至几十种药去治病。凡药三分毒,就算病人的病好了,残留在身体的毒素也会影响病人健康。所以,中医名家中,有的人只用一根银针,就能够治愈百病;有的人靠着精湛的推拿手法,同样能够治愈多种疾病。对我来说呢,我希望将我们家的狗皮膏药发扬光大,这也算是独立特行。”
“独立特行?用狗皮膏药?”蓝兰说道,“说实话,虽然特别,但是一点不酷。”
“没办法。现在什么针王、火罐王、养生王、推拿王比比皆是,我也不想跟那些人去争风头。”
“所以,你就做膏药王?”蓝兰笑道,恍若月色下绽放的月光花。
隋戈的色狼之眼捕捉到了这个美妙的画面,心头暗叹原来蓝大主播的笑容竟然可以如此之美。
“喂——说话!”蓝兰见隋戈愣住了,忍不住提醒他一句。
“哦,膏药王……我不是膏药王,我是膏药隋。”隋戈哂然笑道,“其实,管它银针也好、膏药也好,只要能够治病就行!”
“说得也是。对了,你给文大爷父子和那些老人家治病都没有收取诊金,为何给那些年青人治病,却要收钱呢?”蓝兰之所以有这样的疑惑,是因为她觉得隋戈似乎根本不缺钱。
一个用翡翠盒子装狗屁膏药的人,能缺钱吗?
“收钱,你觉得很不应该吗?”
“也不是。治病收钱这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不收钱的话,不是更好吗?你不是要献爱心么。”
“呵我明白了,你是觉得我不缺钱,对吧?”隋戈微笑道。
“难道不是吗?”
“唉,实话告诉你吧,我给国强大哥治腿的药,成本真的很高。爱心献得太多,我就成穷光蛋了。”隋戈苦笑了一声。上一趟去云南,隋戈一次就花出去上百万。但是,那些玉石随着灵气的消失,逐渐就会变成一文不值的石头。而且,每开启一次灵田中的八荒**大阵,玉石当中灵气的就会少一分,迟早全都会变成烂石头。毫不夸张的说,隋戈的那些灵草,可都是用玉石和钱催生出来的。
当然,隋戈收取村中这些年青人的诊费,倒也没多少钱。隋戈的本意,是告诉这些人,他并非是完全不求回报的活菩萨,以免这些人随便有个感冒、咳嗽什么的,都来找他医治。那样的话,隋戈还不得活活累死啊。
经过这么一解释,蓝兰也明白了隋戈的想法,说道:“没想到,你的心思竟然这么多。不过,以你的神奇医术,要赚钱应该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吧。尤其是你给文国强治病的那种药,简直太神奇了,只要你能
够批量生产的话,成为亿万富翁也不难吧。”
“那种药,批量生产的话,几乎不太可能。”隋戈说道,“而且,生产的成本,绝对不是你想象的那么低。难道,你真的以为那种药膏,真的只是几张狗皮做的?”
别的不说,要养成一株三元易经草,耗费的玉石差不多就接近上万块,更不要说配制培元膏耗费的药材以及隋戈花费的心血。所以,如果隋戈用灵药来为人免费治病的话,恐怕很快就会变成穷光蛋了。
“人家没想那么多嘛。”蓝兰微嗔道,“不过,以后你如果有能耐了,也不要做无良药商啊。别看现在华夏人的生活水平改善了,但是依然有许多人根本看不起病,真的很可怜呢。而有些药商,为了谋求暴利,居然连起码的良心都没有了,实在可恶呢!”
“蓝姐这是有感而发啊,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情?”隋戈体贴地问道。
“这几天我在调查东江市的一个制药厂,他们生产的几类药品,成本价都不到一块钱,但是医院开给患者服用,价格却高达几十块,这其中一定存在巨大的黑洞!”蓝兰有些嫉恶如仇地说道,“并且,这家药厂的底子也不干净,我怀疑他们的老板是一个有前科的人。”
对于医药暴利的事情,隋戈也是略有所闻,而且这还不是个别的现象。不仅东江市,整个国家都存在这样的问题。蓝兰敢于调查这些黑幕,也算是一个有正义感的新闻工作者了。
嗯,还是一个有正义感的美女,这一点对隋戈来说十分重要。
“你问了我这么多,我也向问你一个问题。”隋戈忽地又道。
“问吧?”
“现在,我在你眼中,还是陌生男士吗?”隋戈笑问道。
“你觉得呢?”
“我觉得,至少也算是熟人了吧?”
“我给你提升一个等级。”蓝兰说道,“你可以算作我的朋友了。”
“嘿,一不小心就越级提升了呢。”隋戈笑道,“可惜,要是再升一级就好了。蓝领导,什么时候再提拔我一级呢?”
男女之间,如果从朋友关系再升一级,那意味着什么,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蓝兰知道隋戈话中的意思,却出奇地没有立即冷眼相向,淡淡地说道:“观察观察吧。”
这时候,两人走过了一片苗圃地。
一旁的树苗林中,传来一阵异常的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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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最可爱的匪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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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戈如今已是练气初期的修为,耳聪目明,一下子就听出旁边的林子当中藏了人。不过,他却是不惊反喜,甚至都感激得想哭了。隋戈同学正愁没有一个英雄救美的表现机会,没想到这些龟孙子居然就眼巴巴地送上门来,那可真是天公作美啊。
不想当英雄的男人,那就不是男人;不想被英雄救的美女,那也不是真正的美女。
隋戈愉快地捏了捏拳头,随时准备出手扮演英雄。
哗哗
六个人从树林中冲了出来,前后各三个,将隋戈和蓝兰堵在了中间。这六个人的手中,各自捏着匕首和弹簧刀,显然是来者不善啊。
“蓝大主播,这么晚了,你还去采访谁啊?”其中一个混混冲着蓝兰调笑道,“要不然,给我们哥几个来一次独家专访?”
“再到床上来拍几张特写!”
“嘿嘿”
“……”
几个混混一脸的**之色。
“你们是什么人,赶紧滚开,不然我报警了!”蓝兰喝道,并没有被这几个混混给吓着。
“警车恐怕都开不上这条路吧?”一个混混把玩着手中的匕首说道,“有人让我们带给你一句话,他说蓝主播你如果闲着没事的话,就多播几条领导作秀的新闻。不该你管的事情,就不要插手!否则,指不定那天荒野之中会出现一具**女尸,很可能就是蓝主播你呢。”
“你们是华生药业公司的人!”蓝兰问道。
“既然你都知道了,那我们也不用多说了。”那为首的混混说道,“不过,今天晚上,哥几个还是要给你一点教训的。拔了你的衣服,拍几张裸照,以后你的嘴巴也就老实了,动手!”
终于动手了么?
隋戈心头不禁有些激动,这些暴徒无私地扮演了自己英雄救美的配角,而且还不计报酬,当真称得上是新时代最可爱的暴徒。
砰砰砰砰!
隋戈打出虎虎生风的四拳,“勉强”将四个扑向他的混混打倒在地,然后正义凛然地将蓝兰护在了身后,这时候另外两个混混的匕首正好戳了过来。
隋戈一脚踢开其中的一人,另外一个混混的匕首却刺了过来。
在蓝兰看来,隋戈这时候凶险无比,但他如果避开的话,她就会处于歹徒的威胁之下。
这时候,隋戈展现出了“英雄” 的一面,愣是挡在蓝兰前面,身躯岿然不动,伸手一把将当胸而来的匕首抓在了手中。
噗!
皮肉开裂的声音响了起来,却是隋戈的手掌已经被匕首划伤了。
月光下,鲜血撒落在地上,殷红点点。
更有几滴鲜血,恰到好处地溅落在蓝兰的脸上。
蓝兰看到隋戈因为救自己而受伤流血,心口猛地一抽,泪水奔涌而出,然后忽地高声叫道:“救命!杀人了——”
不得不说,蓝兰不愧是大主播,这一次扯开嗓门一喊,几乎都快追上维塔斯了,惊得隋戈耳朵里面都产生了回音呢。
隋戈夺过了那把匕首,然后远远地扔了出去,然后轻声安慰蓝兰道:“别担心,几个毛贼而已,我轻易就打发他们了。”
这时候,几个混混相互看了一眼,再次向隋戈扑了过来。
隋戈展开拳脚,敌住了六个混混。
乍一看,隋戈似乎没有占到什么上风,只是勉强抵住了六个人的联手进攻。而实际上,却是隋戈已经完全掌控了形势,让这六个混混不仅伤害不到他和蓝兰,而且也无法抽身退走。这个局面,也是隋戈同学一手营造出来的。
在蓝兰看来,隋戈就像是为了保护她不受任何伤害,这才寸步不让地“奋力”拼斗着。看到这样的情形,心头自然是感动得稀里哗啦了。
“在这里!快点!”
“狗日的流氓土匪,竟然敢对小神医和蓝主播动手,打死他们!”
“围住了,一个都别让他们跑了!”
这时候,文大爷村里面的人已经赶了过来。二百多号人,手里面都拿着锄头铲子,将六个混混团团围住,叫嚣着要把六个混混全给打死了,看到这样的阵势,那六个混混腿脚都开始打颤了。
好汉架不过人多,六个混混很快就被制服,没有丝毫的悬念。不过,村民们的怒气却没有因此而平息,不知道是谁提的议,最后这六个混混,全部被逼迫跳入了田地中的一个粪坑里面,从头到脚粘满了粪便和驱虫,那情形简直是惨不忍睹,恐怕只有警察来了,他们才可能得救吧。
“隋戈,你没事吧?快让我看看你的伤口。”看着隋戈手上的伤口,蓝兰心疼无比地说道。她哪里知道,这伤口都是隋戈故意让混混们搞出来的,否则的话,以他的修为,再来几十个混混,也是枉然。
很显然,隋戈这一次英雄救美是很成功的,区区的一点伤口,也是完全值得的。
辞别了热心的村民之后,蓝兰赶紧将有些“虚弱”的隋戈送到了医院。
在医院一番检查、折腾了之后,隋戈倒是绝的有些困倦了,迷迷糊糊地在病床上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清晨,蓝兰却不在病房中了。
隋戈明明记得,昨天晚上,蓝兰就躺在病房中的沙发上啊。
那种被美女照顾的感觉,让隋戈睡得特别地幸福、安稳。
隋戈的手掌上缠着纱布,这点伤口对隋戈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因为服食过三元易经草的缘故,他的伤口复原速度会比普通人快许多的。
伊人已去,似乎再赖在病房里面也没有意思。
隋戈正想着要不要给蓝兰打个电话,然后离开这里,这时候病房门却打开了,一个身材像蓝兰一样高挑的女生走了进来,短发,白色衬衣搭配了一条紫色围巾,深灰色牛仔裤,还穿着一双黄色长靴,干净利落,眉宇之中透着一种中性美。女生将手插在牛仔裤的裤兜里,玩味地打量着床上躺着的隋戈。
但凡只要是美女,隋戈都会用不加修饰地目光将人家打量一番。
眼前的这个女生,其实长相、身材都还不错的,跟蓝兰比起来,也是春兰秋菊、各擅其长。不过,胸前却少了蓝兰那种山岳挺立、沟壑深邃的感觉,不过倒是跟她的整体气质相吻合。另外,她的那一双腿,看起来竟然比蓝兰的还要修长几分,特别地养眼。
“你的这双眼睛很讨厌呢!”美女发现隋戈的目光在自己胸前扫来扫去,皱着眉头毫不客气地说道。
“欣赏美景,无需遮遮掩掩。”隋戈大言不惭地说道。
“油嘴滑舌,当心我把你眼睛挖出来。”美女冷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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