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玄幻灵异

英雄信条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相思洗红豆

    “不用担心入学资格,以及学费问题,我会帮你办妥。”汉娜开出了价码,要还唐顿人情。

    “谢谢,不过我不需要。”唐顿心说还有一个地下城等着我去探索、占领,哪有时间跑去神学院做神棍。

    “你的晋升路线是不对的,身为圣骑士,应该在神术上下功夫,修炼武技,会得不偿失的!”维埃里,也就是那个红甲战士,听到唐顿拒绝,赶紧劝他,“你别觉得不好意思,你救了我们,汉娜付出这些代价,是应该的。”

    “真的不用。”唐顿皱眉,“我不是为了回报,才救你们的。”

    汉娜很少被顶撞,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来乌鸦岭做什么?”芬妮看到维埃里给自己丢了一个眼色,立刻心领神会的出言询问。

    “采魔药。”唐顿站起了身,“你们没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嘿,唐顿兄弟,别着急呀,为了表示心意,我请你吃饭呀?”维埃里跳了起来,嘴上喊着,可是眼睛却是看向了汉娜,做了个口型,“留下他吗?”

    “这些人实力都不低,就当做是送个人情吧!”唐顿哪有时间和他们扯淡,头也不回的快步离开了,至于他们消耗的两块魔石,他不是吝啬的人,再加上很欣赏哈姆雷特的性格,就当做是馈赠了。

    “嘁,不过是一个连起手三神术都不会的垃圾圣骑士,嚣张什么?”芬妮看着唐顿的背影,撇了撇嘴角。

    “他的实力大概在灵魂一阶,居然独自进入乌鸦岭,不是疯了,就是有必须去做的目的?”维埃里摸着下巴,摇了摇头,“我是不相信那个什么采魔药的答案。”

    “别这么说,他的武技很好,武器也不错。”哈姆雷特不想听到同伴非议救命恩人。

    “这么一说,我更加奇怪了,看那个小子的皮肤、言行举止,就是个风吹日晒的平民,他怎么可能用得起完美级别的战斧?”维埃里舔了下干裂的唇角,一脸的艳羡,“说实话,我都有抢他一把的冲动。”

    “你在开什么玩笑?”芬妮愕然,“一件完美级别的武器,足以掏空一位子爵的家底了。”

    “他没看错,那柄战斧散发着一股子部落味儿,叫撕裂龙牙,是先祖祭坛特有的献祭装备。”汉娜是圣乔治学院的优等生,这些知识,在大图书馆中看到过,“他那个二十秒的狂野爆发,应该是激活了巨人之力效果,可惜了,他如果拥有巨魔血统,发出的威力会更大。”

    “我就说不对劲么,原来是靠着一柄完美级战斧提升战力,鄙视他!”芬妮自动忽略了她手中的那柄卓越级双手剑,“要不是碰上了一只实力大概在裁决五阶的高阶食尸鬼,咱们哪用得着他出手帮忙?”

    芬妮很不忿。

    “得了吧,要不是咱们运气够好,装备够好,一准变成食尸鬼的午餐。”维埃里想到这次的经历,依旧心有余悸。

    “不对,他虽然不会神术,但是武技很娴熟,你们没看到他斩杀食尸鬼吗?非常有经验,就像特别了解它们似的。”哈姆雷特回忆着唐顿的战斗过程,给出了评价。

    “他很厉害,攻击中,几乎没有多余的动作,而且下手极准。”维埃里点了点头,作为一名近战,他对于唐顿的战斗方式,体会更深。

    “诶?我怎么看不出来他有这么强?”芬妮一嘴的嘲弄语气,她被唐顿拒绝过,所以看他就不顺眼,故意贬低。

    “他的武技最起码是裁决阶,不,屠龙阶!”汉娜看着土路的尽头,那里已经没了唐顿的身影,“威力很大。”

    “屠龙阶?不可能吧?”芬妮惊的下巴都几乎掉在了地上。

    “等等,咱们见多识广的优等生居然认不出他的武技,那该有多么的稀有?”维埃里反应了过来,一脸震惊,随即就是满脸的可惜。

    身为一名近战,维埃里对于强大的武技,不可能不感兴趣。

    唐顿宰杀了一千多只食尸鬼,要是对它们还不熟悉那才叫见亡灵呢,至于战斗,他可是接受着一位比教科书还要完美的魔典的教导。

    “不对,那小子有问题。”沉思的汉娜突然尖叫了出来,把三个同伴吓了一跳。

    ( 英雄信条  p:///1/1669/  )




第二十九章 买马
    “怎么回事?”维埃里的心顿时一沉,汉娜心思缜密,绝对不会无的放矢。

    “一个可能是平民的少年,拥有屠龙阶的武技,完美级的百人斩武器,还敢在灵魂一阶就进入危险重重的乌鸦岭墓地,呵呵,要是没有古怪,你们相信吗?”汉娜取出一块手帕,擦拭着百灵法杖上的泥土,“对了,他的魔石品质很高,加起来,总价值超过十万金德兰。”

    “嘶,难道传说是真的?”维埃里倒抽了一口凉气,随即脸上浮现出难以遏制的欣喜。

    “你是说乌鸦岭墓地下面埋着皇室墓葬群的那个传说?”芬妮惊的捂住了嘴巴,“不会吧?”

    “对,一定没错,别忘了他和那只食尸鬼身上穿的皮甲,很陈旧,而且样式风格很古老。”汉娜回忆着唐顿身上的每一个细节,越发的肯定了。

    “想要知道答案,跟踪他不就好了。”维埃里跃跃欲试,恨不得立刻追上去,“这一下因祸得福,咱们发财了。”

    就算是傻子,也知道一个墓葬群代表着海量的财富。

    “我觉得不太可能,要是他发现了墓葬,肯定赶紧挖掘探索,浪费时间救咱们这些陌生人干什么?”芬妮反驳,“要是换成我,我一定不和别人说话交流,万一暴露了秘密怎么办?”

    “这世界上,还是有一些好人的。”维埃里朝着哈姆雷特努了努嘴角,意思不言而喻。

    芬妮翻了个白眼,对呀,眼前不就有个满脑子道德洁癖的骑士么!

    汉娜犹豫了,对方救了冒险团,按理来说,她不应该算计他,可是那个可能存在的墓葬群,又让她无法放弃,如果真的找到,会给家族带来难以言喻的好处。

    “我还是保留意见,让他走掉不正好吗?万一被他知道了汉娜姐姐的身份,肯定像牛皮糖一样缠上来死缠烂打。”芬妮嘟起了嘴巴,这种没节操的男人她见得太多了。

    “他如果要求回报,就不会不问咱们的名字了,而且你们消耗了人家的魔石,他都没有要补偿!”一直沉默的哈姆雷特皱着眉头,辩驳了一句,“我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大家应该找机会报答他的救命之恩,而不是想着打听墓葬的消息。”

    “白痴!”芬妮懒得搭理哈雷,撇了下嘴角,嘀咕了一句。

    “是我不对!”汉娜苦笑,她刚才没有报上何塞·汉娜的全名,就是担心对方从姓氏知道她的家族,进而索取高额的报酬,可是现在看来,人家根本就没有那个意思,“放心吧,以我何塞家长女之名,我会加倍报答他的!”

    “呸,我不管你们怎么做?反正我是要跟踪他,一个未开发的墓葬,错过了多可惜?”维埃里吐了口口水,瞪向了哈姆雷特,握紧了双手剑,“刚才的账我还没和你算呢,要不是你执意带着那几个受伤的家伙,咱们也不会差点死掉了。”

    “他们是同伴。”哈姆雷特不甘示弱的回瞪。

    “你脑子有坑呀,就因为你的道德癖,咱们多死了五个人你知不知道?他们明明可以逃走的。”维埃里一把揪住哈雷的领口,把他扯到了身前,喷了一脸吐沫星子。

    哈雷沉默,空洞的双眼看着白云朵朵的天空,满脸都是自责和迷茫的表情,他不想放弃同伴,可是又因为这个决定,死了更多的人。

    “我是再也不会和你组队了,害我们一次,还不够吗?”芬妮也加入了申讨的行列。

    “够了,都闭嘴。”汉娜看了哈姆雷特一眼,犹豫了一下后,还是开口了,“冒险团濒临团灭,也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咱们就此解散吧,再见。”

    汉娜不等哈雷应声,转身踏上了归程。

    维埃里两人赶紧跟上,走出三十多步后,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突然传进了耳朵。

    “喂喂,快看,那个家伙居然哭了。”芬妮就像发现了新大陆,扯着汉娜的衣襟让她回头。

    哈雷跪在地上,右手不断的捶着地面,发泄心中的无力感。

    “汉娜,你不能心软,你要时刻牢记这次的教训!”汉娜没有回头,她的右手紧紧地握着,指甲几乎刺破了皮肤。

    比起没有依靠独自流浪的哈姆雷特,汉娜想起了父亲的教导,她知道这种时候,该怎么做。

    “要是让那个唐顿知道他的一次好心,暴露了秘密,不知道会郁闷成什么样?”维埃里叹了口气,“虽然对不起他,但是墓葬,必须拿到手。”

    “汉娜姐姐就是厉害,如果换成别人,绝对看不到这些细节!”芬妮抱着汉娜的胳膊,用脸颊蹭了蹭,至于唐顿那种平民,根本没放在心上。

    不知道被汉娜一行盯上的唐顿此时正在火速朝着晨雾镇前进,一门心思地想着赶紧补给,然后赶回地下城修炼。

    罗宾逊三人组可不会给唐顿太多的时间,一旦发现他还活着,绝对是不死不休的追杀。

    距离晨雾镇最近的一座马场在二十里外,靠近着北谷伐木场,场主莱曼是一位退役的军官,除了脾气暴躁一些外,人不错。

    莱曼经常和战友们联系,送信和包裹的次数也多,偶然一次,发现只要是唐顿带来的邮件,保管的肯定崭新如初后,就算多加几个银币,也一直指名让他专门负责。

    唐顿和仆人打过招呼,走了没几步,就看到莱曼骑着一匹神骏的大黑马,在圈出的赛马场跑道上像一阵风似的狂奔而过。

    足足跑了三圈,莱曼才意犹未尽的减缓了速度,让坐骑迈着轻快的小步,跑了过来。

    “哈,我们的西境第一邮差怎么有时间来我的小地方闲逛?”莱曼调侃着唐顿,摸了摸马的脖子,“怎么样?有没有兴趣骑一圈?”

    因为唐顿对待邮件的认真态度,莱曼对他的感官一直不错,很想让他在马场工作,只是他没答应。

    “莱曼大叔,我是来买马的。”唐顿嘴角溢出了一抹笑容,“你舍得让我骑黑杰克?”

    “当然不愿意。”莱曼哈哈大笑,亲昵地抚摸着黑杰克的鬃毛,就像对待他的家人一样。

    这个四十多岁的粗壮汉子,就是这么直爽,有什么话,从来不会藏在心里。

    “不过你是个例外,怎么样?改变主意了没有,来我这里工作吧?上一次说的薪水,再加一倍。”莱曼看向了唐顿,尽管远离了战场,但是他的两道眼神依旧像滴血的钢刀一般锐利。

    “抱歉,大叔!”唐顿很不好意思,不过依旧拒绝,他听过一些有关莱曼的传闻,不是很好,他不想和大叔纠缠在一起。

    “算了,人各有志。”莱曼唏嘘,这么好的人才,放弃了实在可惜,“走,带你去看马!”

    马厩占地极广,单是长度,就足有二百米,这也让饲养的马匹高达一百匹!

    为了夜间御寒,厩舍中铺满了褥草,虽然马粪被打扫的很干净,可还是有一股浓重的粪便味。

    莱曼早习惯了这种环境,甚至还做了一个深呼吸,满脸的陶醉。

    两侧用栅栏分开的厩舍中,站着一匹匹高头大马,都被梳理的毛发柔顺整洁,看上去神骏无比。

    “挑花眼了吧?”莱曼对于他的马,永远充满了自豪,“你是准备送信骑的话,就选一匹耐力好的。”

    “不,我要那种竞速型的赛马,短途冲刺快的。”唐顿买马除了代步,主要是为了以防食尸鬼的追击,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甩掉它们,进入旅馆内的传送门。

    “那就这匹,比起黑杰克,跑一圈的速度,只慢五秒!”莱曼走了几步,指着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给唐顿看,介绍着它的优点。

    “大叔,除了黑杰克,这里最快的马是哪一匹?”唐顿不想耽误时间了,黑杰克是莱曼的心肝宝贝,肯定不卖,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

    “当然是黑皇。”莱曼领着唐顿走到了最大的一间马厩旁,单看这待遇,就知道它的不凡。

    “你起的名字,怎么都和那些大名鼎鼎的战马相同?”唐顿笑了,无论黑杰克还是黑皇,都是赫赫有名的坐骑,它们的主人无一不是功成名就的大人物。

    “嘿嘿,听上去帅气。”莱曼抓了一把牧草,放进了马槽中,“瞧瞧,体型高大,颈长形美,运步充满了弹性,骑着它,哪怕是最艰辛的旅途,也会变成享受。”

    这匹黑色的大马喷了一个响鼻,硕大的眼睛看向了唐顿。

    “我要了!”唐顿伸出了手,抚摸它的背脊,只是一眼,他就喜欢上了这匹黑皇。

    浑身布满了长条状隆起的肌肉,每一丝都充满了力量,但是看上去又不臃肿,反而线条流畅、匀称。

    黑皇简单的甩头,踏步,会让鬃毛晃动,流露出一股温顺的气质。

    “虽然是一匹杂交马,但是它的优秀勿容置疑……呃,什么?买了?”莱曼说的吐沫横飞,结果听到唐顿的话,一下子卡壳了,目瞪口呆的看向了他,“你说什么买了?”

    “我说这匹马,我买了。”

    黑皇似乎知道自己有了新主人,伸出舌头,舔了下唐顿的脸。

    “这匹马可是价值两万金德兰,你确定?”莱曼的本意只是想带唐顿来欣赏战马,找人分享下他养马的快乐,压根就不觉得这个少年买得起,叫他第一邮差,也不过是调侃罢了。

    唐顿也就是在那些少年邮差中出名,在其他地方,就是个一文不值的穷小子。

    “确定!”唐顿郑重地点了点头,嘴角溢出了一抹弧线,“莱曼大叔,别担心,现金支付!”

    ( 英雄信条  p:///1/1669/  )



第三十章 穷鬼滚开
    干爽洁净的马厩中,气氛突然有些沉默,只有马匹偶尔喷出的响鼻声。

    退休军官莱曼脸上挂着惊讶的表情,上下打量着唐顿,怎么看,都不觉得他是一个可以买得起优良战马的主。

    唐顿打开背包,从里面掏出了一块樱桃大小的红宝石,递向了莱曼。

    “我当年做军官的时候,可是在不少贵族老爷家里搜出过各种各样的宝石,大发了一笔,可惜,现在没机会了。”莱曼一把抓过了宝石,对着穿过顶棚窗户透下来的光线,仔细地分辨着。

    唐顿没有接话,他知道莱曼参加过二十年前东征十二公国的战争,也是那个时候,他攒下了不菲的身家。

    “这个不会是贼赃吧?”确定宝石没问题后,莱曼貌似不经意的问了一句,眼神却是犹若刀锋,盯向了唐顿的眼睛。

    那些豪门贵族嫌出门带着大量的金币麻烦,钱袋中装的全都是切割成一定形状的贵重宝石,消费起来,既有面子,又有地位,所以也是那些毛贼重点关照的对象。
1...1819202122...2220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