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信条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相思洗红豆
晨雾镇作为进入落日大荒原的最后一个大型补给点,每年一到旺季,商人、佣兵、冒险者便会蜂拥而来,塞满镇子上每一个角落,几间酒馆更是人满为患。
唐顿刚踏入金象牙酒馆,一股夹杂着酒气和汗臭的嘈杂声浪就扑面而来,让他微微皱起了眉头,他实在不喜欢这种喧闹。
一个满身矿粉的矮人喝多了,醉倒在桌子旁,呼呼大睡,完全不知道刚刚被小偷摸走了钱袋。
舞娘们站在大厅的高台上,伴随着轻快的音乐,卖力的跳着踢踏舞,雪白的大腿每一次高高抬起,都会掀出一连串的口哨声。
几个没品的佣兵蹲在舞台下,仰着头,试图偷窥舞娘们的裙底。
“来八杯龙舌烈酒!”贾斯汀朝着侍应生喊了一声,熟门熟路的点单,显然没少来。
一帮少年中,他算是很会玩乐的一个,也不太节俭,所以每个月的下旬都要找人借钱度日。
“过去坐!”杜伦找到了几个空位,拉了唐顿一把,结果走了几步后,发现他并没有跟上来。
“怎么了?”贾斯汀顺着唐顿的视线看了过去,“嘁,一个落魄的旅行商人,有什么好看的?快走,喝酒去!”
“你们先去,我看看都卖什么货物!”唐顿躲过几个醉醺醺的客人,走到了商人摆摊的角落。
这是一个故作神秘的家伙,身上穿着黑色的长袍,披着斗篷,整张脸都隐藏在兜帽下,他的肺部应该是受过伤,每一次呼吸,都会发出类似破风箱的呼哧声。
地面上铺了一张沾满污渍的波西米亚毛毯,上面摆放着机械怀表、巨大的彩色羽毛、带着条纹的石头……
无一例外,都是看上去略带神秘气息的货物。
“一个破木头,居然要一百金德兰,你穷疯了吧?”一个肥胖商人嘴上喷着吐沫,大肆贬低,可是手中却没放下那个图腾式样的木头,细细的摸索着。
商人没有说话,甚至连头也没抬。
“喂,别装神秘了,这种手段骗不了我,一口价,十个银德兰,我要了。”商人玻璃球状的眼珠一转,狠狠压价。
旁边还有十来个客人随意的翻看着货物,不过购物兴趣不大,他们也算是走南闯北,见过了不少世面,像眼前商人这种故作神秘的打扮,也就骗骗那些没出过远门的乡巴佬。
“十三个银德兰,不能再多了。”胖商人提高了价码。
“葛朗台,你好歹也是咱们晨雾镇的第一商人,身价上百万,至于和一个落魄商人斤斤计较吗?”有人调侃葛朗台。
“你懂个屁,每一枚铜板,都应该花在刀刃上,如果产生的价值没有翻倍,那就是亏损!”葛朗台伸出大拇指,刮了一下鼻子下的两撇修剪整齐的胡须,再一次开价,“好吧,我输了,二十银德兰,真不能再多了。”
旅行商人没说话,摇了摇头。
唐顿的视线落到了放在毛毯左上角的一本典籍上,厚度大概有六厘米,a3纸张般大小,封面包裹着皮革,很陈旧,满是油渍和黑色污垢,甚至还有暗红色的血斑。
不同于喜欢玩耍的同龄人,唐顿除了工作赚钱、锻炼身体汲取魔能,剩下的时间都用来阅读,他喜欢收集书籍,觉得那样可以让人变得聪慧、博学!
“你还真当自己是大陆五大最神秘传说之一的旅行商人、卖的货物都是稀世传奇呀?三十个银德兰,再不松口我就不要了!”葛朗台下达了最后通牒,一双小眼睛盯着对方,试图寻找到价格的底线。
“似乎很有趣!”唐顿弯腰,去拿书籍,可是有一只手更快,抢先一步!
“这本书,我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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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魔能者
穿着一身崭新食人魔套装的小葛朗台挺直了脊背,信手翻阅着典籍,眼睛却是看也不看唐顿,摆出了不屑一顾的神态。
几个以他为首的少年跟在后面,挑衅地看着唐顿。
作为晨雾镇第一商人的儿子,十七岁的小葛朗台自觉高人一等,除了镇长的儿子,那些同龄少年都应该像家养的那条西伯利亚猎熊犬一样,摇着尾巴讨好自己,可总有那么几个家伙不识趣。
“西境之狐?为什么不是我?”小葛朗台也知道那是邮差们对唐顿的戏称,但就是嫉妒,他觉得只有自己才配得上这么厉害的绰号!
汪、汪,那条足足一米高、体长接近两米的白色猎熊犬感受到了主人的愤怒,伏低了前身,狂吠着,摆出了攻击姿态。
几个佣兵退后,盯着猎犬熊,眼神中闪过了一丝贪婪。
这可是在北境以凶猛著称,骨子里蕴含狂暴、嗜血,只有一条,也敢和棕熊肉搏的大型猎犬,最起码值一万金德兰,如果是纯血,价值更高。
唐顿皱眉,这家伙像个牛皮糖似的,只要看到自己,就找麻烦,他本想一走了之,可是没看过那本典籍,又不舍得。
“怎么了?”杜伦一行看到小葛朗台出现,深怕唐顿吃亏,走了过来。
“呦,保镖来了!”小葛朗台奚落杜伦,“我听说你被邮局开除了,怎么样?要不要来我家的店铺打工?放心,只要有我家‘骨头’一口吃的,就不会少了你的!”
少年哄然大笑,‘骨头’就是那条猎熊犬,小葛朗台的讽刺不言而喻!
“走吧,别理他们!”贾斯汀拉了唐顿一把。
邮差们不甘心,可又能怎样,如果打起来,倒霉的只能是己方。
“走!”唐顿不会中计,他知道小葛朗台是为了激怒己方,爆发冲突,那他就有理由揍大家一顿了。
“呦,西境之狐是个没卵子的胆小鬼!”
跟班们嘲弄唐顿,甚至还快走了几步,拉拉扯扯,揪邮差们的衣服。
“喂,你不是书痴吗?不要这本书了?”小葛朗台把唐顿当做对手,自然调差过他的事情,更何况他还有一个让人垂涎的妹妹。
唐顿仿佛没有听到,头都没回,他当然想要,但是如果表露出来,以小葛朗台的恶劣性格,肯定会为了打击自己,买走它。
“哈哈,你不是西境之狐吗?有本事从我手中抢走这本书呀?那我给你双倍的金德兰!”小葛朗台取出一个钱袋,丢在了毛毯上,砸翻了一个兽牙项坠,他在故意挑衅的唐顿,如果可以在酒馆里揍他一顿,绝对让他难堪。
“哼,不出三秒,你就得把典籍给我放下!”唐顿嘀咕了一句,脚步不停,心底却是默数着时间。
邮差们瞥了唐顿一眼,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肯定。
“你个败家子,买什么破书,想气死老子呀!”葛朗台火急火燎的抢回钱袋,像皮球似的跳起来,一巴掌抽在了小葛朗台的脑袋上。
“老爹!”小葛朗台语气郁闷,觉得丢了面子,当着这么多佣兵的面,他其实不想和老爹说话。
比起小葛朗台那身华丽到爆的皮甲,葛朗台穿着一件不过五十个铜板的亚麻布长袍,屁股的部位都磨白了,简直寒酸到了极点。
单看衣着,谁能猜到他是晨雾镇第一富翁?这家伙的吝啬,可是西境第一。
“一丁点魔力都没有,这肯定不是魔法装备,一个铜板都不值。”葛朗台劈手打在儿子的手腕上,吐沫星子乱飞,“还不放下,给我滚回去冥想,要是半个月后升不到灵魂三阶,我打断你的腿。”
“老爹!”小葛朗台还想再说,结果被一脚踹在了大腿上,吓的不敢废话,赶紧离开了。
“喂,三十个银德兰,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了呀!”葛朗台丢下三十个银币,不等旅行商人回答,像中箭的兔子,抓着图腾木雕,跑掉了。
至于平民唐顿,在葛朗台眼中就是蝼蚁一样的东西,连眼尾都懒得扫一下。
唐顿转身,快步走到了地摊前,拿起了典籍。
泛黄的羊皮书页上写着黑色的文字,龙飞凤舞,云卷云舒,充满了写意的美感,就像优雅华丽的十四行抒情诗,让人禁不住情丝流淌,又如大师刻刀下的传世雕塑,每一个字体,仿佛都蕴含了千年的古典气息。
“应该是某个国家的法典。”贾斯汀瞄了一眼,看到了一些法律条文,“没什么大用,图书馆里,这种书多了去了。”
“万一被小葛朗台买走了怎么办?”邮差们对书籍不感兴趣,倒是好奇唐顿的判断。
“你们当葛朗台的吝啬鬼绰号是白叫的呀?他可是为了节省一个铜板,去帝都连马车都不坐的主,他能允许儿子在面前挥霍?”唐顿随口解释着,翻阅书页,越看越满意。
邮差们恍然大悟,随即羡慕的无以复加,他们也想要这份推理能力!
“多少钱?”唐顿没有表露出任何喜欢的心态,表情平淡,准备杀价了。
“一百金币!”斗篷下传出了粗哑的嗓音,就像在用砂纸摩擦铁器,几乎刮破耳膜。
“你干嘛不去抢?你又不是传说中的神秘旅行商人,一本破书,居然敢要这么多钱,都够我大半年的生活费了!”贾斯汀咋舌,劝说唐顿,“买这东西干吗,又不能吃!”
“十个金德兰可以吗?”看着旅行商人破旧的长袍,唐顿突然失去了砍价的心情,报出了自己最大的诚意!
花完十个金币,唐顿就只能顿顿啃廉价的黑面包、喝清水了,至于攒下的金币,那是妹妹的学费,无论如何都不会动用。
“不值!”杜伦劝说好友,他知道唐顿的同情心又泛滥了。
西土大陆有五大神秘传说,除了身穿黑袍的旅行商人,最出名的是无头骑士、邮差马龙,关于他们的故事,有无数种版本,都是父母用来哄小孩子睡觉的。
眼前这位,显然是一个借着旅行商人装束,坑埋拐骗的家伙。
“十个金币,不会再多了!”唐顿再一次报价,如果对方拒绝,他会放弃,毕竟这本书的价值,也就在七个金德兰左右。
旅行商人微微抬头,对上了唐顿的视线。
轰,唐顿只觉得脑子一疼,就像被塞进了一台绞肉机,所有的记忆都被抽走了,可是下一刻,身体又没有一点不适,仿佛只是刹那的错觉。
“难道是我最近太累了?”唐顿疑惑。
“成交!”旅行商人重新低下了头。
唐顿跑回家,很快取来了十个金币,将法典买到书。
“好了,喝酒去。”贾斯汀扯着唐顿,找了个位置坐下,打了个响指,叫侍应生。
“杜伦,你考虑的怎么样了?”一个青年自来熟的坐到了桌子旁,朝着众人打了个招呼。
邮差们略显拘谨,眼前这位叫罗宾逊,是镇上的名人,从六岁开始做学徒,十二岁出道,以三个银德兰起家,在八年中,赚到了二十万身价的大商人。
“五十个金币,我就干!”杜伦灌了一口麦酒,显然这个决定让他为难。
“可以!”罗宾逊看着高台上跳动的舞娘,抿了一口红酒,没有任何犹豫,展现着他的慷慨。
“大哥,有什么发财的机会,照顾下小弟呗?”贾斯汀眼睛一亮,语气略带献媚的恳求,“我可是灵魂一阶的魔能者!”
“我雇佣他们去乌鸦岭的墓地采摘魔药,你确定要去?”罗宾逊反问。
“不去!”贾斯汀拒绝的很干脆,“我听说那里有食尸鬼出没,我可不想被吃掉!”
罗宾逊故作遗憾地耸了耸肩膀,其实他并不想雇佣太多人,这一次的探险,越少人知道越好。
“唐顿,你去吗?”杜伦还是不放心,觉得有唐顿陪着,安全系数会高一点。
“他?不行!”罗宾逊看到唐顿意动,果断否定。
“为什么?”
邮差们愕然,在他们看来,唐顿显然要比杜伦更加可靠。
“从你身上感觉不到魔能波动,还没凝结成灵魂种子、开启天赋吧?”罗宾逊本身实力不俗,找的借口也让人无法反驳。
“唐顿的妹妹伊莲是圣乔治魔法学院的学生,他如果把给妹妹攒下的学费和生活费全部用来购买魔石和药剂淬炼身体,一年前就会晋入灵魂阶,成为魔能者了。”杜伦替好友争取机会。
在魔幻的西土大陆,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魔法能量,诸如奥术能量、元素能量、自然能量、神圣能量等等,统称为魔能。
它们的存在,让任何生命的潜能,通过修炼,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而那些真正的强者,甚至可以在挥手间,移山填海,摘星揽月。
修炼之途,初始为锻炼**,磨砺意志,随着不断强壮,意志坚韧,通过冥想,渐渐地可以感受到游离在空气中的魔能波动,接着便是努力汲取魔能,积攒到一定的程度后,量变引起质变,魔能会在身体中凝结成一颗灵魂种子,同时开启天赋。
天赋,是神对于子民的恩赐,是一种神奇的能力。
晋升为灵魂阶,才有资格称作魔能者,因为只有凝结了灵魂种子,才可以根据天赋和资质,选择合适的魔能职业进行进修。
过了灵魂阶后,是战争阶,此时体内的灵魂种子发芽,逐渐成长为参天繁茂的灵魂树,然后进入裁决阶,繁花盛开。
这一阶,任何魔能者都可以征招一位魔仆,并且天赋第一次进化,所以裁决阶,也是让实力产生分水岭的一阶。
再往后,便是屠龙阶,不过在整个西境,这种强者屈指可数,当然,之后还有更高深的境界,可惜对普通平民来说,别说见到,听都没听过。
“好吧,三十个金币,你做好准备,凌晨在南镇口集合!”罗宾逊改变了主意,这小子似乎是一支潜力股,作为商人,自然要观察,看他是否值得抓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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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漩涡冥想法
搭乘马车的话,乌鸦岭距离晨雾镇大概一天半的路程,据说万年前,那里曾经是某个王国的皇室墓葬群。
这传言引来了大量的冒险者,不过谁都没有从里面找到宝藏,一夜暴富,反而成为了食尸鬼的午餐。
二千年前,兽人南方军团和从巨龙丘陵中走出的巨魔部落联手,入侵德兰克福,结果在西境,被雄才大略的国王德兰克福六世率军大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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