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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圣物语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叶无名

    雪妃对她点了点头,无声的“嗯”了一下。

    回头对我望着眼神中饱含千言万语,却没说出一句话。

    我老大不自在起来着怎么开口辩解,或者要不要开口说话打破这沉默。

    “怎么?我们占了别人的位子吗?”朵朵在一旁问。

    “没有吧不知道,……我来的时候两个座位上什么都没有。”我轻声回答,却似乎是辩解给雪妃听得。

    雪妃也不答话,如有所思,低头看桌子底下。

    我这才得以打量现在的她:一身家常白衣白裙,仍然穿出那样清新脱俗的味道,头发长了许多,已经秀发过耳,再过十天半月,就能及肩了。

    她也要留长发了吗?这正是我潜意识里所希望的她的变化,头发稍长的她,就已经愈发显得比大一时清秀了许多,也更有女人味了些。设若她也能留起长长的秀发,真不知倒时该有多妩媚风流,是不是到那时,我就会为她情迷沉醉了呢?那几乎是一定的。

    虽然同出一个校园,但毕竟是不同班不同系,没机会一处上课,只从大二挪本部以来,我就很少有机会见到她了。虽然一直很想见,又似乎很怕见,就是这种感觉。

    而现在的情形是,我知道她就是江湖上的雪妃,而她却未必知道西门飞雪就是我。

    也是因此,我才那么不忍在她的生活中出现,多次拒绝她见面的要求。

    生怕见面后于事无补,仍然被她的“冷战”折磨,与其那样,还不如暂不挑明,留下一点幻想空间,还好受些。

    然而不料,越是担忧,还偏偏越是这种结果。

    竟然会是这种场合这种情形下的再次相会,而且朵朵就在旁边。

    她的个性仍然不改,还是那样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在一个男生面前一下坐下来,仍如大一时那样。

    雪妃低头寻了许久,弯腰下去捡起什么,是一个薄薄的笔记本子。

    我顿时明白了:相比那本子是红秀的,本来是摆在我和朵朵面前的桌子上占位用的,大概被风吹到了地上,粗枝大叶的我并没有注意到地上的本子,所以才有了这“鸠占鹊巢”之举。

    不言不语,不笑不气,雪妃低着头兀自,虽则在我看来,她那微微撅起的嘴唇乎总带着一丝惹人生恋的委屈,又似挂着不可察觉的笑意。

    我本想对误占座位之事出言解释,一来因为仔细室内一片寂静无声,除了轻微的翻书声和喘息声,如空洞的山谷,不可擅破这份宁静,再者又觉得事情已经很明了了,再说什么也是多舌,再加上雪妃自个儿静若处子,我也没什么理由打扰因此作罢。

    我这才发现自己所谓的自习是如此的荒唐。

    因为我是两手空空

    ,现在便只能无所事事。

    坐在两个美女的中间,而且她们还都是这大半年来在网络上卿卿我我亲切无比的“老婆”。

    这许久以来,我不是几乎几乎每日做梦都渴望如此的吗?

    那么现在正该感觉无比的幸福才对。

    却为什么却是这种感觉。

    对名不副实的:习的“荒唐”的“指控”,加上由于担忧两个“老婆”莫名其妙相识了然后“打”起来的尴尬,一古脑儿冒出来让我坐立不安。

    然而二个女孩却都是安安静静的各自,互不相扰都默契的对我爱理不理。

    呆坐了一儿,思量着下一步的对策,我把目光投往窗外,近处树的枝叶依然迎风轻拂,只是在我看来少了那份闲适自由。不远处的新开湖尽收眼底,波光粼粼,水气氤氲。再外面大中路上人来车往,却并不显得噪杂。灰蒙蒙的津城的天穹下,模样各异的东艺楼和主楼齐头并肩挡住了视线,共同组成了学校和谐的风景线。

    注意到了我的无所事事,朵朵停下中的笔,从接来的一摞书中抽出了一本,摆在我的面前,耳语道:“你看这个吧。专门给你借的,刚刚忘了给你。”

    那是一本半新不旧的厚书面上是一对拥抱在一起的外国男女,男的年青帅气,女的姣美妩媚,穿着欧洲中世纪时那种古雅的连衫裙装,却难她那绰约风姿。旁边红黑两种字体写着交错的一列字:ranba。

    “哈不是《红与黑》吗?还真有英文版啊?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我大喜过望,因为这可以说是一本我最喜欢的小说了。

    “我是看你空着手来自习是无意间在书架上看到这就借了来。”

    “真是非常感谢。”掩饰不住自己的喜悦之情同时也确实感激朵朵的细心。记得当初向我推荐英语著作时,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本只是因为被她说“法国人写的,哪来的英文版”才作罢。却不料近日被朵朵找了来。简直天助我也。

    “呵呵,慢慢那么多话。”朵朵抛出了这句后,再也沉默不语。

    毕竟是自习的地方,虽然我们都是低声耳语,仍然可能打扰了周围的人,所以朵朵才如此小心翼翼的制止我多话。

    我也领会其意,不在多言。翻开那厚厚的书,打算好好的从头读起。

    这是一本纯英文版的长篇巨制。

    虽然我英语连四级都没过,但是我的水平,却并不怎么差。更何况《红与黑》的情节,我是极其熟悉的,甚至连里面的句子,都能回忆起个差不多,所以读起来,根本就不费什么劲儿。

    离上次读着已经两三年过去了,正好我也想重温一下于连的风流艳遇。

    因而读得特别认真和投入,碰到不认识的英文单词,一跳而过间,也能大致的猜测到意思。抱着“好读书不求甚解”的心态,凭着记忆搜索着于连帅哥如何一步步勾引雷纳尔夫人,沉浸在那种有些搞笑的扮演拿破式的“征服者”角色,以及所带来的男子汉自尊的满足和快感,仿佛自己就变成了那个处在温柔乡里却同时四周潜伏杀机的可怜小伙子,这么一气读下来,倒也饶有趣味、手不释卷。

    当读到“rr1nrs”(第十四章:英国剪刀时,正为于连的尴尬处境脸热不已,忽闻屋外铃响,朵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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