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世界逍遥行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微笑啊微笑
雷克塞愤怒冲青獠咆哮,休想!就算要死,他也不会这么干。
老天,这机灵鬼青獠,真不知道他上辈子究竟是什么,他居然如人类那般,幽默地耸了耸肩,表示无所谓。
狼群准备发动突袭。
萨米一边警惕防备狼群,一边亲昵地蹭了蹭雷克塞的脖子,他感动了,多年以来并肩作战的情谊升华了,甚至为自己对雷克塞产生的刹那的不信任愧疚起来。
可就在这一刻,就在萨米完全放下防备,对雷克塞不再设防时,雷克塞动手了。
好家伙。
明明只剩下半条命,却是迅如电,猛如雷的反身一咬。萨米尚在错愕之际,雷克塞的獠牙就已经洞穿了他的喉咙,如饥似渴地起来,肆意品尝着鲜血的美味。
狼群原本已经准备发动攻势,却是唰的一下,吓了一大跳,又全退了回去,浑身颤抖,心惊胆颤地瞧着雷克塞,明明是他们包围了雷克塞,现在却害怕起来。
这来自心灵上的奇妙变化,狼们是不可能想明白的。
萨米特殊的、独树一帜的尖锐嗥叫响了起来,充满了凄凉与憎恨,声音渐消,这雷克塞最忠诚的追随者就不明不白地死在了雷克塞的獠牙下。
狼们很疑惑如此强大的萨米为何会对雷克塞忠心耿耿,纵然不如雷克塞,但以他的能力,自成族群却绰绰有余,这是萨米最大的秘密,除了雷克塞,再无狼知晓,魔鬼似青獠也想不明白,现在这个巨大的秘密伴随着萨米的死亡,永远不会被发现了。
青獠就像早料到会是这样的神情,嘲弄又不屑地瞧着雷克塞,一动不动。
雷克塞知道对手绝对不会给自己补充体力的机会,虽然他极度渴望饱餐一顿,完全恢复体力再与对手厮杀,但那是不可能的,他若再不放开,狼群就将发动攻势。
他甩开萨米,悲愤、憎恨地冲青獠咆哮一声,他完成了青獠的要求,现在他要求青獠履行承诺。
可怕的一幕发生了,青獠微眯着眼,嘴角勾勒出极其嘲弄和戏谑的诡异笑容。
他又耸了耸肩。
雷克塞出离了愤怒,不顾一切朝青獠扑杀。
这一代狼王目下所求,只是一个体面的结束,杀掉狼王的,只能是更强大的狼王,而不是什么阿猫阿狗,他求死,他要青獠杀死自己。
青獠已经转过了身,再没多瞧雷克塞一眼。狼群一拥而上,圆圈变成了点。
嗷!
雷克塞满腔怨毒,愤怒地咆哮着,甚至忘记了反抗,任由躯体被撕咬。
漫天大雪飘飞而起,一如去年,当圆圈变成了点,雷克塞就消失了;当狼群散去,现场便只剩下白骨皑皑。那几条母狼他们没动,狼群铁律,除非是生死搏杀,其他无论任何时刻,公狼都不得对母狼动手。有几条母狼立即被狼群所容纳,杰茜卡悄无声息地离开了,青獠甚至都没注意到。
虽然他故作不在意,实则注意力已经全被海瑟薇吸引,不仅是他,整个狼群所有年轻的公狼也被她身上那股独特的气质所吸引。
气质,用在狼的身上,或许有些可笑,但事实正是如此。
他们兴奋地低嗥,肆无忌惮地表达自己的情绪。
他们全想让她留下,他也这么希望着,但他是杀害她三个孩子的凶手,她不是一般的母亲,她决做不到立刻倒向凶手的怀抱。
海瑟薇恢复了典雅从容,她静静地看着青獠,青獠也静静地看着他,谁也没有说话,然后她转身就走,干脆利落,没有丝毫留恋。
狼群沮丧又热情地挽留,可海瑟薇转眼就消失了,青獠静静瞧着海瑟薇离开的方向,静默半响,忽地仰天嗥叫起来,狼群跟着附和。
青獠!
青獠!
青獠!
激荡的嗥叫组成了一首波澜壮阔的赞美之歌,响彻整个荒原,久久徘徊,不曾散去。
……
……
青獠的故事,到此就可以结束了。
这坚韧不屈的机灵鬼,即便被带到了人类社会,也从未放弃自己的信仰,狼就是狼,他是最特殊的另类。
杰克、雷克塞,他跨过了这一人一狼,两道关卡,就表示他已经成为了狼王之王。
他蛮荒世界的冒险当然远未结束。
他与威尔逊的斗争就将持续;“三狼二野猪,三狐二猞猁”——当他跨过了雷克塞,也终将与北国荒原其他野兽种群中的佼佼者争锋,这是毋庸置疑的;当然也还有他那无敌荒原的獒王父亲,那既是不死不休的争斗,同样也是他必须了结的仇怨,在无数次缠斗中,他也将明白,那早已超越了仇怨。
他的獒王父亲,狗神强石,这是他走向狼群神坛必须要跨过的坎。
故事当然不仅仅止于此,战斗之余,他也将面临情感上的。
他经历了无数磨难,并最终成为北国荒原最恐怖的杀手,但情感上却空白得令人发指。
他早忘了杰茜卡,遭遇背叛那一刻,他就忘了个干干净净,但杰茜卡却再没能忘,爱变成了嫉妒,嫉妒变成了仇恨,她将给他来到的麻烦虽然不致命,却相当烦人。
他没能忘记的是海瑟薇,海瑟薇同样也没能忘了他。她时刻记着他是自己的仇人,他则陷入她那独特的气质,不能自拔。
爱会变成嫉妒,仇恨同样也能变成爱,尤其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当海瑟薇再度发情的时候,她早忘了仇怨,心底却存了别扭,总不肯让他如愿,他近了她就咬,不是那种小打小闹,而是搏杀似的咬;他远了,她又往前走一步,不肯忘了他,也决不让他忘了自己。
整个夏季,她就保持着这种若即若离的态势。这搞得他烦恼不堪,对敌时的运筹帷幄全不见了。
我们可以尽情嘲笑:这狠辣阴毒的机灵鬼,感情上就是个白痴!
到夏天的时候,他也发了情,那感觉让他生不如死,受尽折磨,海瑟薇却怎也不从,他就随便找了一条母狼做了狼后,在夏季完成了交配,有了自己的族群和孩子,但终究没能忘她。
等到了冬日狼群集结,他就出了轨。完全将妻子抛到了爪哇国,在流动的月光下,在无垠的荒原上,跟她自由自在的齐肩奔跑,尽管她时不时会在他肩膀咬上一口。
爱创造了奇迹,没过几天,他和她的**居然全被激发了出来,齐齐冲破了狼群铁律,海瑟薇在寒冷的冬季怀孕,生下了三个小家伙,两母一公。
海瑟薇又做了母亲,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开心,尽最大的可能保护着这三个小家伙,为此差点儿丢了自己的性命——若不是关键时刻青獠单刀赴会英雄救美。哦,抱歉,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应该说是实力护妻了,那是一场足以轰动荒原的传奇战斗,他用力量和智慧,搞定了猪群王者,也是他的宿敌——猪斯拉。
三个小家伙出生以后,海瑟薇的爱就全给了她他们,直到夏季来临,她才恢复了对青獠那种别扭又深刻的爱。
那些小家伙总让她恼恨不轻,他们生得虎虎生威,才出生就吆三喝五,嚣张地不行,同他们的父亲一样,也生着青色的獠牙,传承已经开始。
瞧见他们青色的牙,往往就令她恼怒,更不消说,他们还调皮顽劣得紧,可只要他们哇的哭叫一声,她便将所有恨意抛到了爪哇国,爱怜地舔舐他们的毛发,细心照顾着,没有丝毫保留的,完全奉献出了她的爱。
还可以多说一句的是,海瑟薇还是别扭跟青獠相处着,调皮的像个孩子,而他最大程度地选择了包容,天晓得这么狠辣阴毒的狼群王者为何一面对她就变得也像个孩子,生怕惹她不高兴,生怕她转身离开。
毋庸置疑,他是特殊的。幸运的是,还有一个她。总之,在此以后,那又是一段艰难却温馨的旅程,很长、很长的故事了。
青獠。
很多年以后,这个名字也鲜有人再提及,人们叫他:青魔狼神。
[ps:我果然容易忘情,又放肆了一次。前边说最喜欢苏十一和顾三心,但我又想了想,嗯,果然,现在最喜欢的是青獠。伏笔已经全点出来了,猪斯拉、獒王强石、威尔逊、杰茜卡、海瑟薇,这些全都是坑,甚至还有设定中的黑榜十大强者,三狼王不必再说,猪王就是猪斯拉,狐王、猞猁王还没出来,都是绝顶王者,足以与獒王相媲美。再写五万字,完全没有任何问题,但到底为止吧,我感觉到了进步,写得很开心,这就很好,因为这就是我本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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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上古世纪,有精灵妖兽横行于世,广为流传,而后踪迹渐少,待至彻底消失,遂成传说。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开始朝相同地方聚集,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形成了一个个巨大无比的钢铁都市。都市里的人类,各司其职,形成了无数或明或暗的“规矩”,这便是法律和道德。在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下,成为钢铁都市里的渺小的零件,并享受着集体带来的便利。但人们并不知道的是,就在他们享受这种集体便利时,其他生物也在共享着。
妖兽从未消失,只是换了件衣裳。
自古而今,便有专为处理这种灵异事件而存在的特殊组织。
特殊组织也是由特殊人类组成,跟普通人相比,他们觉醒了某些沉睡着的基因,获得了超凡的神力,以及数百年的寿命,号为神族。
自明朝开始,巡狩司取代万妖阁,维护此世安宁,其名沿用至今。
※※※
麻麻细雨飘洒下来,在风中化作了丝丝银线。
许俊从校图书馆出来,手里拿着一卷色如琥珀,莹润如玉的竹简,出神道:“也不知道这玉简到底是什么年代的,就算不是蒲松龄亲手制作的,也肯定不凡。”
他将玉简揣进怀中,双手抱胸,冲进细雨,啪的一声脆响,玉简掉在地上,断了许多根。
“倒霉!”
他心疼不已,赶忙捡起来。跑过巡司河,忽然听到一个声音:“公子,这是何处?”一转头,远处白桦树下,站着个古装打扮的白衣女子,明亮如繁星的眸子,迷茫地瞧着他。衣衫微湿,瑟瑟发抖,雨水自她白皙的肌肤滑下,透着的楚楚可人,让人禁不住怜惜。
许俊感觉自己的心脏要停止跳动,呼吸也变得艰难。
“公子,妾身名叫小倩,呜!公子莫急,哎……”
“我知道。”
“公子,你能帮我回去么?”
“一定、一定,我已经在努力了,不过太难找。别说了,我已经等不及了,我的宝贝!”
“公子……”
“哈哈哈,现在搬出来了,没有人能打扰我们了,宝贝,来吧!”
白衣女子幽幽叹息一声,夜已深。
※※※
立夏市,青藤大学。
正是四月,温度适宜,明耀的阳光穿过巴掌大小的梧桐树叶间的缝隙,在地上投射出斑驳的白光。微风吹来,树叶发出沙沙声,树下碎光随之浮动,空气中飘荡起淡淡的青草气息。
叮,叮,叮!
铃声响起,上午课程结束,朝气蓬勃的大学生们从教室鱼贯而出,奔向最近的食堂。
一教外,粗大的梧桐树上,蹲着一只全身漆黑的猫,瞧见叶锋,飘逸灵动地跳下了树,如狼般坐在地上,微眯着眼,一点不怕人。
“叶锋,你家的猫又来接你了。”有交情不错的同学打趣了一句。
叶锋无奈地耸了耸肩,来到黑猫身边,说道:“玄月,早上怎么跟你交代的?我上学能有什么危险?你就不要跟来了。”
“喵喵……”黑猫叫了一声,走到叶锋脚边,亲昵地蹭了蹭叶锋的腿。
“叶锋,下午我们打算去中山公园烧烤,你去不去?”
“不了,还有兼职要做。”叶锋挥了挥手,跟同学道别。
一人一猫,朝校外走去。穿过绿荫幽幽的抚琴路,再过武侯巷、平安桥,便来到了文庙街77号,一座古朴院落出现在眼前,走进院落,芳草萋萋,环境清幽,中间是天井,两侧各有房屋两座,正中是栋三层楼阁,上书“浮生阁”金色大字,只是金漆脱落不少,看上去颇为老久,却也有些古意。
“道、道长,我们家闹鬼,请您救救我的儿子!”下午两点,一个面容憔悴的中年妇女隔着屏风,紧张而又忐忑地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这妇女已经离异,有个儿子,叫许俊,二十岁,跟叶锋一样,也是大学生。
三个月前,许俊突然从宿舍里搬了出去,此后便经常逃课。
她刚开始还不知道,可有次前来看望,吓了一大跳,体格本来极为强壮的儿子,竟变得瘦骨嶙峋,肌肤干巴巴的,就好像贴着骨头。顶着两个黑眼圈,浑身竟好似还散发着冷气,稍微靠近,便感到一股彻骨的凉意。并且,向来乖巧的儿子,变得极为暴躁,不愿跟人接触。
她大为惊慌,赶忙带着儿子去医院,可瞧了许久,还是不见好转。她再不敢让儿子单独待着,就辞了原来的工作,来了立夏市,一边工作,一边照顾儿子。
情况却越来越糟,儿子既不逛夜店,也不打游戏,那时她甚至怀疑儿子是不是在吸食毒品,但没有。一日三餐,十点,八点起床,儿子的饮食起居极其规律,可状态却还是一天不如一天。
有天,许俊没吃晚饭,她担心儿子饿到,十点多时做了宵夜,给儿子端了过去,来到门边,房里忽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公子,你母亲好像不喜欢我。”
“哼,管她喜欢不喜欢,你要跟我在一起,又不是跟她!”
“多谢公子体谅,小倩无以为报,唯有……”
她气急败坏,心想终于知道罪魁祸首是谁了,一把推开房门,大叫道:“哪个不要脸的狐狸精,竟敢勾引我儿子!滚出来!”
“出去!你给我出去!”床上却只有许俊一人,赤身,连被子也没盖,看她突然闯了进来,忙一把扯过被子,脸一红,气急败坏骂道,“你有没有礼貌?不知道进门前要先敲门!滚出去!”
她不甘心,顶着儿子的谩骂,在房内找了起来,然后便惊得呆住,屋子里只有许俊,根本没有女人,后来便再没听到那声音,但许俊还是以可见的速度萎靡下去。
她带着儿子求医无数,始终没找到法子,眼见儿子就要死去,无意之中从一个熟人那里听说了浮生阁,抱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心态,找到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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