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变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天羽龙翔
“不……大人……”狮鹫队长由于受伤,一路支撑着回到这里,此时说话也不利索起来,“我遇……上了……罗恩……”
“罗恩!”
沃顿和周围的神圣十字军强者们一听,心里一动,眉头渐渐舒展开来,就像黑暗的夜里突然露出一丝曙光。
找了几天几夜了,终于找到罗恩的消息,这如何不令他们欢喜若狂。
“你在哪里遇到的?他现在在哪儿?”迪亚洛又惊又喜,这时候他扫了一眼狮鹫小队长的伤口,迟疑地问道,“这……不是被他……的吧?”问这句话的时候迪亚洛自己也不相信。
狮鹫小队长破天荒地点点头,眼里闪过一丝不甘,但还是老实答道,“是的……大人……这家伙实力很强,他不知从哪里召唤出来足足有一队会释放魔法的骷髅,我们飞翔在天空中,也被它们轰了下来,我的两个下属战死,就连我也……”
他说着指了指自己的样子,意思说你们也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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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天灾传说
“什么?不可能!”迪亚洛满脸不可置信的神色,“你说的可是真的?”
“是真的!”
答话的不是那个狮鹫小队长,而是神圣十字军指挥军沃顿,只见他面无表情地点点头,“是真的,上古亡灵法师就是这么的强大,他诡异恐怖的亡灵魔法和层出不穷的攻击手段让你防不胜防!”
说着,沃顿缓缓抬起了头,“在十万年前,神圣教廷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势力,而修炼亡灵魔法的亡灵法师,却已经是大陆上第一大的势力,他们势力的名字就叫——天灾教会!”
迪亚洛倒吸了一口凉气问道,“这么说,那亡灵法师的传说是真的了?大人,这些消息是从哪里来的?”
沃顿停了一下,“海加尔山的秘密藏书库,在出征前,我专程进去搜索了一下有关亡灵魔法的书籍和资料……”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些书籍终于被我找到了,在上古卷轴的第五卷中记载,在十万年前,大陆是由亡灵一脉的天灾教会统治的,由于他们越来越不得人心,搞得整个大陆天怒人怨,于是,神圣教廷率先反抗,吹响了“圣战”的号角,大战一触即发……”
“战争历时七年,神圣教廷终于打败了天灾教会,而大陆结束了黑暗统治,终于回复光明……”
所有人都静静地听着,大气也不喘一下,像这样的秘辛,以他们的地位根本没有机会听说。
沃顿的目光缓缓在众人的脸上扫过,低沉的声音说道,“你们是不是认为,现在人类一族,跟兽人、精灵还有魔兽一族的差距实在太大了?”
没有人答话,他们的答案都写在脸上,相比于人类,精灵一族和兽人一族实在是强得太多了,像生活在高寒地区的兽人一族,身体素质比人类不知强了多少倍,一个年仅两岁的兽人小孩子,已经能把一个成年的普通人类打得满地找牙,兽人只要成年,不用怎么修炼,已经是一个合格的战士,何况兽人还有各种各样的战技,强悍的身体素质加上强大的战技,兽人的实力相比同级的人类超出太多,精灵那就更不用说了,超强的魔法天赋令人类难望其背。
沃顿微微一笑,“据上古卷轴五记载,十万年前,正是这个天灾教会,把兽人、精灵、魔兽一族压迫得喘不过气来,在那时候,没有人敢违抗天灾教会的命令!天灾教会的说话,就是旨意!”
众人听得齐齐吸了一口冷气,一个人类势力居然能把兽人一族,精灵一族,魔兽一族压制,让他们俯首听命,这需要多么强大的实力?
兽人、精灵、魔兽一族的天赋是与生俱来的,在十万年前,他们自然也是高等种族。
什么是高等种族?就是在同等时期各种族拥有的实力对比,越强的种族越是高等,在同等的条件下,一个十岁的人类少年是打不过一个十岁的兽人少年的,这就是种族的天生优势,是人类这种低等种族无可比拟的。
一般来说,魔兽一族的天赋最高,其次是精灵,再次是兽人,最低的就是人类,可以说,身体孱弱、元素亲和力一般的人类根本没有任何天生优势,相比之下,那些高等种族的优势更为突出。
在十万年前的天灾教会时期,身为低等种族的人类居然把身为高等种族的魔兽、精灵、兽人一族压制得动弹不得,这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世界啊?
压制这词儿不能乱用,在这讲究实力为尊的世界,没有相当的实力,谈何压制,不把你消灭就算好了,以现在普遍人类的眼光来看,一出生没有任何优势的人类一族根本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众人心里都闪过这样一个念头,“难道十万年前的人类一族也是高等种族不成?”
沃顿的一番说话说完,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为听到这个事情感到深深的震惊。
“呵呵!你们在担心什么呢?”沉默良久,迪亚洛居然笑了起来,只是他的笑容有点勉强,“即使亡灵魔法还有什么天灾教会再厉害,不也是被我们神圣教廷消灭掉了吗?”
迪亚洛一笑说道,“这不也从侧面证明,我们神圣教廷比什么天灾教会更厉害呢!”
迪亚洛一番说话,所有人听在耳里,只感觉神色一松,毕竟,亡灵法师是他们的敌人,无论是谁,听到自己的敌人强大都不会感觉很舒服。
迪亚洛望向了沃顿,像是征求他的意见一般,沃顿想了想,叹了一口气,“迪亚洛,你说的不无道理,可在这上古卷轴记载之中,很多东西语焉不详,到底这些东西是不是事实,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根本无从考证,我一直在想,我们神圣教廷的历史上,有这么强大的存在么?”
沃顿摇了摇头,“即使在我们神圣教廷全盛时期,跟其实各高等种族也不过是平起平坐,远远不及天灾教会的时期!”
“呃!这个!”迪亚洛语气变得吞吐起来,“也许是我们的先祖实力太过强大,而我们作为后辈的不争气罢了!据说我们人类的实力比起上古时代,削弱了很多!”
沃顿摇摇头,一摆手说道,“不说这个了,无论天灾教会还有亡灵魔法是多么的厉害,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他们是异端,是邪恶的化身,他们站在正义的对立面,就注定必然灭亡!”
沃顿的眼里跳跃着光辉,“无论他逃到哪里,都必将会被我们从精神上和**上消灭,这是我们的任务,也是我们的使命!”
一番话说得众人热血沸腾,所有人伸手按胸,单膝跪地,大声说道,“瑾遵大人号令……”
沃顿的手一挥,深吸了一口气,猛地落下,“出发!”
……
绿草幽幽,凉风习习,酷寒的冬天过去后,大地重新焕发了生机,一眼望去,尽是春间盎然的景象。
绿草丛间,突兀地出现一间简陋的建筑。
佣兵小站!
佣兵小站是一个供外出佣兵歇息、用餐的地方,他们一般处在各城市间往来的必经之路上,佣兵们看到这样的建筑,就像找到家的感觉。
的确,长年漂泊在外的佣兵根本就是居无定所,佣兵小站可以说是佣兵们温暖的家。
这里有他们想要的一切,精美的食物,舒服的大床,还有美丽的女人。
“就在这里休息一下吧!”走了好半天的罗恩又累又渴又饿,看到前面出现一个酒馆一样的地方,脸上浮起了笑容,心情也舒畅起来。
罗恩一走进门,一阵刺鼻的汗臭味飘了过来,他定睛一看,里面简单的十几张桌子却是几乎坐满了人,看来这家简险的酒馆生意不错啊,罗恩心里想道。
一楼的位置已经坐满了,罗恩找了二楼的位子,坐了下来,不多时,一个侍者迎了上来,满脸堆笑地说道,“你好先生,这里是佣兵小站,请问你来点什么?”
罗恩随便点了几个东西,侍者一一记下,好一会才说道,“先生,承惠五个金币!”
“哈!这么贵?”罗恩被侍者报出来的价格吓了一跳,据他所了解,那些东西只值几个银币。
罗恩有点肉痛,马上问道,“这个……价格可以便宜点不?”
侍者的脸上带着职业化的笑容,“对不起,先生,我们这佣兵小站的价格是全大陆统一的!”
“这样啊!”罗恩无奈地点点头,扔下五个金币。
“好的,先生,请把佣兵勋章拿出来登记一下!”侍者接过了钱,笑呵呵地说道。
“呃,吃个饭还要这个玩意儿?”罗恩瞪大了眼睛,脸上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情,他摇了摇头道,“对不起,我没有这个东西!”
“哦,原来先生不是佣兵!”侍者一听这个,脸色马上冷淡下来,他僵硬地说道,“那么对不起了先生,根据我们佣兵工会有关规定,非佣兵者到佣兵小站就餐,一律加收一倍的费用,也就是说,先生你需要支付十个金币!”
“啥?还要加价?”罗恩一听几乎跳了起来,五个金币已经是贵得要死了,现在不是佣兵的人还要加收一倍价钱,这样还让不让人活了,这简直是抢钱啊!
这十来二十个金币,对于一些佣兵来说根本就不是什么钱,罗恩也能消费得起,只不过他一向节俭惯了,狠不得把一个金币分成两半花。
侍者的脸色却是冷了下来,他**地说道,“先生,我们佣兵工会的规定就是这样,毕竟我们佣兵小站也只为佣兵服务的,出于人道的考虑,我们也接受非佣兵者在这里消费,但价格却是贵一倍,先生,如果你不打算在这里用餐,还请离开!”
这里的地动静吸引了周围佣兵的目光,他们看到佣兵小站的侍者跟一个非佣兵的人争执,一丝丝饱含威胁的目光扫了过来。
“好吧!我给!”罗恩无奈,从空间袋中掏出十个金币扔在桌子上,此时的他包饥肠碌碌,再贵也只得捏着鼻子认了。
即使是收了钱,那侍者的眼神依旧是冷冰冰的,跟刚才热情的样子判若两人,自从知道了他不是佣兵后,侍者就没有给过他好脸色。
“切,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一个佣兵吗?有时候我也做几个任何,成为一个佣兵!”看着侍者远去的背影,罗恩心里愤愤不平道。
这时候,一个苍老的声音传入了他的耳朵。
“小哥,你行行好,给点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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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圣域强者驾临
“嗯?”罗恩转头望去,只见一个秃头站在桌子前,他身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上面还有几个显眼的补订,一个光滑的大光头上只有稀稀疏疏的几根头发,他手里拿着一顶破旧的毡帽,笑嘻嘻地对着罗恩伸出,还轻轻地抖了两下,那毡帽不知多久没洗了,上面沾满了油渍。
一阵刺鼻的酒味飘进了罗恩的鼻孔,让他不由得皱了皱眉,这老头满脸被酒黛得通红,走路也直打晃,看样子的确是喝多了。
看见罗恩没反应,那老头又晃了晃手中的帽子,“小哥,给点钱吧,诸神会庇佑你的……”
看这手势罗恩就明白了,这老头是个乞丐,这个手势,罗恩在爷爷身上常常看到,顿时心里涌起一丝熟悉的亲切感觉。
他二话不说,当下从身上掏出了二十个金币,全数放到那老头的破旧毡帽上,嘴里说道,“给你!”
“呼!”
周围看到了这一幕的佣兵们齐齐抽了一口凉气,见过大方的,没见过这么大方的,那老头是个什么人?一个乞丐罢了,这家伙居然一下子给了他二十个金币,二十个金币是什么概念?那是足够一个普通人家生活一年的。
这时佣兵们纷纷侧目向罗恩望过来,上下打量着他,一些心术不正的佣兵已经在暗暗推测他的实力,准备对他下黑手了。
那老头也明显呆了一下,飞快地收回了毡帽,把那二十个金币放到兜里去,像是怕罗恩把钱抢回去似的,他笑嘻嘻地道了一声谢,转身走了。
“唉,可惜!可惜!”旁边一个佣兵摇着头说道,他特意把声音提高,好让罗恩听见。
果不尽然,罗恩把头转过来问道,“这位大哥,什么可惜!”
那位佣兵的脸上露出了一丝高深莫测的笑容,“呵呵,这位小兄弟,我是说你的钱可惜,你以为那家伙是个乞丐吗?呵呵,说是乞丐也不错,不过他乞讨来的钱全部都拿来买酒了,他是一个十足的酒鬼!你那二十个金币保准一下子花光,所以说啊,小兄弟的钱可惜了!”
说完大摇其头,一副你了亏钱的的表情。
罗恩一时语塞,“呃,原来是这样啊!”
那老头快步地跑向柜台,把那二十个金币往柜台上一甩,嚷嚷道,“全部买酒了,我要这里最好的红玫瑰花酒……”
二十个金币要是全买劣质黄酒的话,还是能买很多的,喝上十天半个月完全没有问题,可买红玫瑰花酒的话,就只有大约一两斤的量了,可见这老头是个贪图享受的人,当然这是指在酒方面。
“真是一个嗜酒如命的家伙!还不知走了什么狗屎运!”周围的佣兵开始议论起来。
那老头儿买了酒,让侍者把酒装在他自己带来的一个普通的瓶子中,也没有找张桌子坐下,而是直接到酒馆一角,往地下一躺,打开盖子,美滋滋地喝起酒来,他把所有的钱都换成了酒,连买下酒菜的钱也没有。
罗恩留意到,在那老头儿身边,还放着一个破破烂烂的包袱,包袱旁边,一把锈迹斑斑的铁剑放在那里,是即使扔在大街上也没人去捡的那种。
“话说这老头儿真有点奇怪,说是佣兵吧,谁也没见过他做什么任务,天天拿着个破旧毡帽四处乞讨!”
“那家伙还把佣兵勋章当了卖酒呢,要不是这里的侍者对他熟悉,知道他曾经是佣兵,肯定收他双倍价钱!”
佣兵们讨论的声音钻进了罗恩的耳朵。
“我居然把钱给了个嗜酒如命的酒鬼!”罗恩有些无奈,他没见过哪个乞丐花钱是这么花的,二十个金币转眼没了,全换成了酒,要是扎里爷爷的话,收到金主的大赏肯定是把钱贴身藏起来,到需要的时候才用。
“不对!”霍梅林看着那老头儿的身影,眉头一皱,露出了一个若有所思的表情,“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家伙给了我一种危险的感觉!”
“危险的感觉,这是为什么?”罗恩有点惊异,在他眼里,霍梅林就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强者,罗恩还是第一次听到霍梅林用这么郑重的语气跟他说话。
“具体我也说不上来,他好像是用什么方法隐藏了自己的实力!”霍梅林深吸了一口气,“希望我猜错了吧!”
侍者已经把热腾腾的食物送了上来,罗恩一边吃着东西,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跟霍梅林聊着天,不时那目光瞟向了那个酒鬼老头儿。
听霍梅林这么说,罗恩对他留上了心,不过他怎么也看不出那老头有什么奇怪的,很普通的酒鬼一个,跟他看过的酒鬼没什么两样。
只见他手里拿着破旧的酒瓶子,上面沾满了污渍和灰尘,酒瓶里面装着名贵的红玫瑰酒,跟那酒瓶子一比显得极不协调,像这种贵族喝的酒应该装在精美的玻璃瓶子里,放在宴会里一尘不染的大方桌上,桌子上应该放着几个高脚杯,美貌的女仆把鲜红像血一样的红玫瑰酒倒在明亮的高脚杯上,端给每一个参与宴会的客人,客人轻轻地摇动着高脚杯,鼻子轻闻着红玫瑰的芬芳,舌尖轻掂着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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