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召唤亿万契约奴仆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落尘千殇
轮盘抽奖,奖品是契约奴仆,这个中奖的概率极低。
无等级契约奴仆1,普通03,勇者0005,稀有00002,最恐怖的是史诗,抽中的概率低至五百万分之一,而传说和神迹,则无法靠抽奖获取。
“御魂栏这什么鬼具体的用途是……”
看着新增的状态栏,江枫顿时满眼的好奇。
“温馨提示御魂(已自动装备),和契约奴仆机制类似,宿主能够召唤死去的亡灵军,等级越高,能够召唤的军团也就越多,当前等级20,能够召唤20只亡灵。”
“秒懂,就是能操纵死去的亡灵,这二十个名额可不能浪费,得省着点用。”
按照系统的提示,江枫可以用御魂术控制失去的亡灵,这个亡灵可以是小卒,也可以是将军,甚至是大国的君主。
只要这个活人死去,而江枫刚好在他的身旁,就能够御他的魂魄,将其收复,归为己用。
处理完邮箱后,江枫特地洗了洗手指,然后神圣而又庄严地点开杀戮值余额。
“杀戮值剩余1380000点。”
“一百三十八万点。”江枫仔细数了几遍,确定没有出错,正是一百多万点杀戮值,比他预想中的还要多上一倍。
“九黎族的精锐部众就是值钱啊,五万精锐,竟然价值一百三十八万”
得到这些杀戮值后,江枫也没小器。
目前江枫帐下,漠州城、索跶部、龙羌族、土跋族和合叶部,再加上收编的九黎残兵,目前坐拥近三万部众。
麾下拥有步卒和铁骑,炮阵和弩阵,虽然兵种花样多端,但还没有达到海陆空三军的标准。
尤其是空军。
受张舵的启发,江枫购买了一批滑翔机,能够利用太阳能电池板充电,并且可以在空中肆意地调整方向,即便是无风的天气,也能够自由翱翔。
这批装备,江枫全都给了龙羌族的女部众。
一方面是因为她们身材娇小动作敏捷,能够携带更多的武器装备,另一方面,龙羌族善射,滑翔机飞到敌方领空,除了窥探情报外,还能够随时随地进行骚扰。
而这支两百人的滑翔军,被称之为天翼军团。
“剩余的部族,都得改变,兵不在于多,而在于强,如果在莽荒时代,动用现代三军联合作战的方式,保证战无不胜。”
精锐士卒,胜过一团散沙,银雪铁骑就是最好的例子,面对数倍之敌,仍旧能不落下风。
望着面板上的百万点杀戮值,江枫动了改变全部落的念头。
眼下资金相当地充裕,足够江枫把三万人部众的武器全都升级一遍。
部落内从九黎族缴获的土炮和诸葛连弩,威力小射程近而且还重,不便于携带,江枫索性将其全部丢弃,换成能够拆卸的榴弹炮。
论威力,现代的榴弹炮,比莽荒世界的火炮要强上五倍有余。
索跶轻骑平时作战,都是弩箭加长矛,弩箭还好,但青铜长矛明显会影响他们的战斗力,在马背上作战,需要更加轻便的武器。
江枫参考历史上的商鞅新军,将矛统一换成长剑,剑锋比一般的青铜剑要长几尺,攻击范围更远,适合收割残敌,而且轻盈便于携带,很适合骑兵平原作战。
在军中设置无畏冲锋战车军团,每三人共用一辆车,由索跶部众驾车,左边是龙羌部众,右边的是冰霜巨人。
模仿银雪铁骑的三菱银甲箭,江枫把龙羌族的装备换成透甲弓和三菱风箭,需要用双脚拉弓,射程提升五倍,威力提升十倍,目前这个时代的甲胄无法防御三菱风箭的穿刺。
对于刚刚收编的九黎族,江枫也没轻视,毕竟有四五千众。
重型青铜剑和盾牌,成为了他们的标配装备,用于前沿列阵防御,身后就是冰霜巨人的阵型,如果他们叛逃,会死的很惨。
再怎么说也是九黎族的残兵,如果让他们向蚩尤发动攻势,临阵倒戈的可能性很高,原地防守他们就不敢轻举妄动。
忙完一切后,江枫就命令各部落首领操练新军,务必在最短的时间内熟练掌握这些先进的武器装备。
这些装备,不单单是拿来收复兖州草原,荒无人烟的弹丸之地,江枫对于它的兴趣并不浓厚,他的目标是征服整个莽荒世界。
眼下最重要的事应该是穿过祁连雪山,进军丰都。
“给手机充点电,等下次打仗的时候,录个视频,拍个照,证明我曾经在这个世界生活过,并且参与过部落间的征服战争。”
江枫耗费三万点杀戮值购买了手摇发电机和专用充电器,摇了几分钟,勉强将手机开机,之前拍摄的照片都在,清晰度还挺高。。
他日若是能够回到现实世界,这些便是最好的证据,证明他曾经到过莽荒两万年前,并且在这里征服过很多的原始部落。
说不定,还能申请个吉尼斯世界纪录,然后在网络上一炮爆红,名誉身份地位和财富加身,光是想想,内心都有些小激动呢。
第一百五十一章 不战而退
“江枫,让我离开吧,我不想和你们回漠州,不能容忍这个背信弃义的索跶狗贼在我面前蹦跶。”
霜奕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扭头就打算离开。
如果漠州和索跶真是兄弟,那她跟着就会成为陪葬品。
“项羽,去把她绑起来,扛回漠州,等会和裤叉兄弟一块送回到索跶部。”江枫拍了拍裤叉的肩膀,咧嘴笑道。
兖州草原部族纷争不断,到处都在打仗,很不安全,霜奕继续留在合叶村落,太过危险,还不如随他一同前往漠州。
更何况,合叶部的数百姐妹都在那里避难,她们需要新的首领。
“江枫,你个混蛋,我祝你活着被人踩,死了没人埋……”
“把她的嘴堵住,吵死老子了。”
江枫不耐烦地拿小拇指掏了掏耳朵,把脚底几个月没洗的袜子脱下来,强行塞到了霜奕的嘴里。
“呜呜呜!”
霜奕的眼泪哗哗地往下掉,不是因为伤心难过,而是因为这味道实在是太冲了。
“这份情谊,兄弟心领了,日后索跶和漠州便是手足兄弟,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我本人也很乐意和江枫主君成为朋友。”
裤叉壮着胆,踱到霜奕面前,得意地笑道“别挣扎,你这辈子都无法从我的掌心逃跑,等把你带回索跶部,看我怎么收拾你”
说罢,裤叉高高扬起手掌,就要往下扇霜奕的俏脸。
“裤叉兄弟,别浪费时间,我这就带你回漠州城,玩点刺激的。”江枫见状一把揪走裤叉,把他按在马背上,带回到漠州海滩边。
浩瀚无垠的冰洋里撒满了各类渔网,海岸边整齐地摆放着数百杆钓鲨鱼的排钩,附近时不时会路过几名体格魁梧的冰霜巨人,身后还拖着头十余丈的大鱼。
“这鱼,个头也未免太大了吧。”
眼下的场面,让裤叉惊诧不已,他从丰都游学多年归来,自认为见多识广,但是从未见过如此庞然大物。
“低调低调,这还是只是头未成年的鱼,真正的巨兽还潜伏在深海,并未现身。”
到达目的地后,江枫帮霜奕松绑,并且亲手将堵在她嘴里的臭袜子取出,“我的小霜奕,求你别再哭了,哭得哥哥心都碎了。”
“混蛋江枫,你居然把臭袜子塞我嘴里”
霜奕冲着江枫的胸膛就是一记小拳拳,但拳刚出手,她就疼得收了回来。
“你这人,是怪物吗胸膛比岩石都硬。”
“那可不咋地,鄙人身为漠州之主,没点实力,怎么能征服冰霜巨人呢”江枫嗤笑道,顺手将岸边的一条鱼钩抽回。
鱼饵已经被完全咬空,但是并未钓到鲨鱼。
像这种比掌心还大的排钩,一杆大概需要半只羊当鱼饵,少了就会被成群结队路过的小鱼叼走。
“鱼饵没了,怎么办我还想继续钓鲨鱼呢”江枫用指尖抚摸着鱼钩,目光挑起,在霜奕和裤叉的身上来回地扫过,“要不,拿活人当饵”
“江枫兄弟,我觉得您这个主意相当不错,保证能钓到大鲨鱼。”
裤叉躲在霜奕身后,一把将她推到江枫的面前,“我们索跶部未来的王妃,现在我不打算娶她了,就送给兄弟当鱼饵吧。”
“你混蛋。”霜奕欲哭无泪,刀板上的鱼肉,只能任人宰割。
面前就是冰凉的海水,刺骨的寒风迎面袭来,让她忍不住哆嗦了几下。
“既然你把霜奕拱手送给我,那她就是我漠州主君的王妃,试问,我怎么可能让自己的女人去当鱼饵呢你以为我和你是一丘之貉吗”
江枫把霜奕拉扯到身后,冷眸瞥向瑟瑟发抖的裤叉,“裤叉兄弟,你是打算自己来,还是选择让我动手”
“江枫,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乃索跶少主,敢碰我信不信索跶部荡平你的漠州城”裤叉气急败坏。
想不通,刚才还在说索跶漠州是兄弟,怎么转眼间就要拿他当鱼饵了
“裤叉兄弟,你这话是在威胁我吗我依稀记得上一个敢这么做的兄弟,现在坟头草都能喂马了。”
江枫没跟裤叉废话,直接拿绳将他绑在排钩上,然后用力地抛向十几米外的深海。
“小霜奕,鱼竿给你,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啊,别跟哥客气哈。”
“就知道大哥哥是个好人,不会拿我当鱼饵的。”霜奕接过鱼竿,收线放线,来回地玩弄着泡在海里的裤叉。
等到霜奕玩腻歪了,江枫才将裤叉拖回到岸边。
“江枫哥哥,我能割下他的脑袋吗这种坏家伙,活着就是祸害。”霜奕掏出随身携带的骨刀,一副蠢蠢欲动的姿态。
“现在还不行,但你可以割下他的手指,十根手指随便挑。”
“手指就手指呗,总比什么都不割要强。”
霜奕的骨刀着实有点钝,切根手指都快浪费半天的功夫,直到裤叉苏醒过来,当着他的面,才将其指头割掉。
“臭娘们,你割我手指我要屠你全族。”裤叉抱着断掉的中指,躺在地上来回地哀嚎着。
等霜奕割掉手指后,江枫的书信刚好写完,将中指连同书信一起塞到了信封里。
项羽快马加鞭地离开漠州城,一路疾驰,终于在天黑之前将信封成功地送到索跶部。
“三千石大米,五百石白面,弩箭十万支,次日天黑前送达漠州城下,晚一天割掉裤叉一根手指,手指割完割脚趾,脚趾割完割脑袋。”
索跶主君裤业看着勒索信,气得浑身颤抖,“你家主君有如此能耐还敲诈什么直接率军过来抢啊!”
“此计可行,回去我跟江枫主君附议。”
项羽扛着天龙破城戟,抱拳行礼,“天色已晚,告辞,我要回漠州复命。”
“站住!既然进了我索跶部落,又岂能让你说走就走”
裤业端详着项羽,只见他身披紫金鳞甲,手握精雕细琢的楚戟,这足以表明他在漠州城的地位不低。。
如果抓住他当人质,铁定能换回裤叉。
虽然两军交锋,不斩信使,这是老祖宗传扬下来亘古不变的规矩,但目前也是无奈之举,只能破例。
第一百五十二章 巫师团
两军对垒,战事一触即发!
“这小混蛋竟然能调动漠州的冰霜巨人”
隔着老远的距离,萨达就发现了江枫的身影,刚好在阵营的最中央地段,而原先的漠州主君阿罗伊也是站在江枫的侧后方。
这站位,足以说明江枫已经取代了阿罗伊,成为漠州的新主。
“阿罗伊,你堂堂漠州战神,居然要屈服于一个小毛孩”
萨达策马走到两军阵前,直接无视江枫,用充满挑衅的话语刺激阿罗伊。
“不是屈服,是被征服,既然江枫主君赢了我,那他理所应当成为我们漠州的新首领。”面对挑衅,阿罗伊并未被激怒,而是心平气和地解释道。
“就这小屁孩,毛都没长齐,是怎么赢的你”萨达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猜想江枫肯定是用小伎俩投机取巧赢的。
“单挑,输了。”阿罗伊重重地叹了口气。
输给一个小屁孩,说出去,确实算是一种耻辱!
“你说什么我没听错吧,单挑,你都能输在兖州草原和漠州境内,可找不出第二个力量比你强横的活人。”萨达将视线移动到江枫身上,对于他又多了几分好奇。
毕竟这个小混蛋,灭了葫芦山寨和忠义堂,甚至快统一了祁连雪山,如今又让阿罗伊臣服,实力绝对不容小觑。
但不知因为何种缘故让他放弃了剑阁的富裕生活,跑到这荒无人烟的漠州城,去当兽人族的首领
“我说萨达主君,别说那么多废话,要打就打,要降趁早,投降输一半,投降不丢人,我向你承诺会善待俘虏的。”
两人无视江枫的谈话,让他隐隐有些不爽。
“投降不好意思,在我萨达的字典里,就找不出这个词。”
萨达龇咧着嘴角,向着身后吼道“谁愿意替我出战,把那小子的脑袋割下来当下酒菜”
“主君,莫虎愿往,备好烧酒,我去去就回。”
合叶部众里冲出一名彪形黑汉,肩上扛着粗犷的兽骨,径直杀到两军阵前,“嘚,那毛都没长齐的小子,敢出战否”
“放肆,大言不惭,杀鸡焉用宰牛刀,让我来收拾你。”
阿罗伊正打算策马向前,却被江枫一把拦住,顺手接过项羽的天龙破城戟,朝着身后挥手道“让我来,你们都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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