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言情

调戏文娱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幼儿园一把手
吴波走后,路小苏把目光望向了17位练习生。
男9人,女8人。
其中,有半数都是俊男靓女,剩下的长相就比较路人了。
其中,还有一个男的看起来肯定已经年过25了,可能有二十七八岁了。
练习生都是比较年轻的,基本上都在20岁左右,甚至更年轻。像这种二十七八岁的人,绝对是练习生中的“老怪”了。
练习生的日子很苦,待遇也很差。华夏虽然不像泡菜国那么夸张,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公司愿意花钱培养你就不错了,又不是请你来享福的。
这些人的资料路小苏大致都看过一遍了,对这个练习生中的“老怪”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他其实对这个老怪蛮好奇的,不由的多看了他一眼。
感受到了路小苏看过来的目光后,这个“老怪”只觉得身子都有些发僵。
不只是他,确切的说,是现场的气压有点低,所有人都很紧张。
本来面对脾气火爆的吴波总监,大家都是束手束脚的。可眼前这个小苏总监看起来很阳光干净的样子,但大家却莫名的越发紧张了。
可以说,整整十七个人,都没几个敢和路小苏对视的。
他们只是最最平凡,最最底层的练习生而已,能不能出道,都由公司说了算。
他们是一群命运被掌控在他人手中的人。
而眼前的路小苏,则是如今华夏年轻一辈里的当之无愧的第一人,全能型巨星!影视歌三栖!
在他面前,这些练习生的确卑微到了尘埃里。
愿意吃这碗饭的人,都是偏外向的,喜欢表现自我的,都是偏自信的。
可在路小苏面前,他们的骄傲是那么不堪一击。
差不多的年纪,可他却已高高在上。
“好了,不必紧张。”路小苏拍了拍手道。
只不过他这句话明显没有任何作用……
本来路小苏还想和大家先聊聊的,看来也没啥好聊的了。
所以,他直接单刀直入道:“我会在魔都呆一段时间,负责你们的特训。我话先说在前头,会很苦,会比你们以前所经历的苦得多,希望你们能坚持下来。”
这十七个人里,他最多只会挑三人好好培养一下,毕竟他的精力再如何旺盛,那也是有限的,实在带不动那么多人上天啊!
三飞,他自己预估精力的极限。
双-飞的话,应该还是蛮轻松的。
“特训明天开始,不过我今天想交给你们一个任务。”
所有人抬起头来,好奇的看向路小苏。
“每人写一句座右铭,明天交给我。”路小苏笑着道。
接下来的地狱调教,怕他们撑不住,所以心中必须要有信念。
他也蛮好奇的,这些人对于梦想的信念到底强不强烈。
说得俗一点,哪怕你就是单纯的想出名赚钱,那也要让我看到你们的野心!
让路小苏感到意外的是,那个练习生中的“老怪”却抬起头来看向了路小苏,道:“小苏总监,您能告诉我,您的座右铭是什么吗?”
“你叫林泓译对不对?”
“是的,小苏总监。”
路小苏打了个响指,用开玩笑的语气道:“满足你!”
说着,他转过身去,在白板上用黑笔写下了一句激励过他无数次的话。
写完后,他盖上笔盖,对所有人道:“明天八点半,不可以迟到。”
说完,他就转身离开。
路小苏都走了,林泓译却还睁大双眼,紧盯着路小苏写下的那句话。
眼睛里仿佛有光!
路小苏写的是:
【须知少时拿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
……
(ps:第二章。抱歉,更新迟了。今天高中同学会,我毕竟是班草,这群男女死活不肯放我走,唉,所以回来迟了。)





调戏文娱 第四百六十五章 梦想这个东西
【须知少时拿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
这句话出自《题三十小像》。
网络上流传的版本,多为“须知少年凌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更为简单易懂些,但并非原文
或许这句话,真的扎进了林泓译的内心吧。
林泓译已经27岁了,这年纪其实还算年轻人,但在练习生里,他真的是“老前辈”了。
按理说,这年纪还没出道,还在公司里当练习生,那是很诡异的一件事情。
如果说他是这几年才接触唱歌这个行业,那还勉强可以理解,可实际上他19岁的时候就已经在一家小公司当练习生了。
貌似本来可以出道的,但因为某些原因,他久久没有出道,硬是当练习生呆到了合约期满。
没办法,如果他违约,他赔不起。
当初路小苏看到林泓译的资料的时候,他都没有去思考这人为什么没出道。
按理说,他后来能被天方娱乐选中,肯定有其过人之处。
可娱乐圈这种地方,或者说当今的社会,不是你有能力就能早早出头的。
是金子总会光,这句话没有错,可总有些泥巴和尘埃会故意遮掩在你身上,让你迟些亮!
有些人恶心这些泥巴,有些人干脆和泥巴混在一起,成为一块带着泥巴被挖出的金子。
林泓译有可能是前者。
别看他是男的,娱乐圈的潜规则,不分男女。
这个圈子太乱了,乱到什么样的人都有。
比如湾湾某知名偶像剧制作人,就很爱玩小鲜肉。
还有很多公司男高层,特别“热心”,钟情于“古道热肠”……
再加上现实远比小说更离奇,小说男主在开篇的时候,老能碰到一些乱七八糟的事儿,这种事儿其实在普通人身上也时常生。
林泓译在退出那家小公司后,沉寂了两年,从他的资料里显示,他曾尝试过创作。
毕竟现在走网络歌手的路线也不是不行,如果有一定的创作才能,那就更好了。
路小苏还特地去听了一下他的歌。
然后他的表情就有些别扭了。
辣耳朵辣耳朵。
哇!这词写得也太臭了!
臭到让他想起了地球上的某个人。
地球上的娱乐圈里,也是有无数“王者”级别的人物的,很多明星被称为什么什么王。但有一个的外号尤其响亮。
炮王!
讲真,炮王吴亦凡的外在条件的确不赖,个子又高,对于很多女性来说,他有着极强的杀伤力。
按理说,你就老老实实圈一波颜粉不就好了?
不行!我是有野心的男人!
于是,他开始走起了“创作才子”的路线……
在《中国有嘻哈》里,他点评某选手的时候,说的是:“我之所以不给你通过,是因为我觉得你的歌词太简单了一点。说唱音乐,其实是像写诗一样的。”
然后,他自己所写的歌词是:
【看什么?
6!
你和我,走一波!】
写诗一样,不存在的。
林泓译写得词,和炮王有得一拼,大家可以自行脑补。
网络歌手这一行,其实也不好混,毕竟没公司推广,你的歌必须要让人喜欢才行。就算是那些很土嗨的歌,至少有土鳖喜欢啊。
林泓译……做不到。
但是,他唱功一直有在进步。
“也是蛮奇怪的,在家闲了两年,个人水平还提高了。”路小苏自言自语道。
如果不是因为实力进步了,天方娱乐根本看不上他。
可这是为什么呢?
……
……
17位练习生,林泓译是最后一个离开练习室的。
离开前,他还不忘关了灯,捡了地上不知道是谁留下的纸屑。
站在门口,他最后深深地看了一眼路小苏写下的句子。
字体飘逸潇洒,但话语却铿锵有力。
至少对于林泓译来说,振聋聩!
27岁了,身边不少人都事业有成了。
可他呢,白天要去公司训练,晚上偶尔还要去酒吧驻唱。
酒吧驻唱的收入其实还不错,一天少说有几百,那种小有名气的,则能更多些。
可林泓译没那么多时间,他一个月只能去几次。
按理说,今晚他该回家好好休息,明天全身心的投入到特训中去,可他不得不去一趟酒吧。
因为真的没钱了。
他现在还和父母住在一起,但都27岁了,实在没脸伸手拿钱了。
在酒吧唱到半夜后,他才背着吉他回家。
他也想站在舞台上,底下全是为他欢呼的歌迷。可他现在拥有的,只是一些醉醺醺的酒鬼,或者相互调-情的男女。
回到家里,打开房门,却现父母还没睡,正坐在椅子上等他。
林泓译愣了愣,道:“爸,妈,怎么还不睡呢?”
母亲走过来,接过他手中的吉他放好,然后道:“又去酒吧驻唱了?”
林泓译点了点头。
父亲把手中的香烟掐灭,瞥了他一眼道:“你这明星当的,还真可怜。”
母亲瞪了他一眼,然后给林泓译倒了杯白开水。
林泓译却是习惯了父亲的刀子嘴,笑道:“我都还没出道呢,严格意义上来说,还不是明星。”
母亲把白开水递给他道:“别理你爸,就会嘴酸。你不是说今天你们公司那个很厉害的音乐总监要回来给你们特训吗?怎么样了?”
林泓译看了父母一眼,心中一酸。
怪不得这么大晚上,他们还不睡。
父亲依旧是那副不冷不热的模样,但却微微侧身,明显有认真在听。
烟灰缸里有着不少烟头,他们已经等了自己许久。
“挺好的,明天才开始特训,今天只是见个面。”林泓译道。
母亲忍不住又唠叨了:“明天都要训练了,你今天还去酒吧干什么啊!没钱了你和妈说啊!”
父亲转过身来,准备回房睡觉。进房间前,他看了林泓译一眼道:“记住我们的约定,今年是最后一年,如果还没混出个人样,就不准唱歌了。”
林泓译点了点头,他也清楚这一点。
在关上房门前,父亲道:“酒吧就别去了,都养了你这么多年了,不差这一年!”
最后,他深深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道:“别忘了,你当初在我和你妈面前吹下的牛皮。”
林泓译已经27岁了,怎么可能还会听不懂话语里藏着的温情。
父亲是想告诉他,爸有钱,今年你就为你的梦想,最后一搏吧。
父母进房间后,林泓译看着烟灰缸里堆满的烟头,轻声道:“没忘呢。”
……
第二天,所有练习生的座右铭都交到了路小苏的手中。
路小苏一张接一张的看过去。
看到最后一张的时候,他忍不住笑了笑。
【须知少时拿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
——林泓译。
……
(ps:第一更~哇,明天情人节了。)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调戏文娱 第四百六十六章 老傲娇吴波的第二春
每一个练习生的座右铭五花八门,有些还写了路小苏所写的歌词。手机端
路小苏看了后也没当回事了,这哪里是座右铭啊。
算了,先训着吧。
天方娱乐17位练习生的地狱生活,这样开始了。
每天早八点半开始特训,会有专业的老师来进行教学。而路小苏主要负责每三日的考核,还有量身指导。
三天一次的小考,可以说是所有人的梦魇。
小苏总监真的好严格。
平日里嘻嘻哈哈的,但在工作的时候好像变了个人。
这种反差,反而让大家手足无措。
明明吃午饭的时候还有说有笑勾肩搭臂的啊,下午立马板着一张脸。
而且小苏总监的耳朵太过于灵敏了,一点点小差错他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林泓泽刚唱完,双手交叉在前,如同一个乖学生一样站着。
“唤气的地方不对。”路小苏微微皱眉道。
不过很快他笑了笑道:“整体来说,你是十七个人里完成的最好的。”
这个练习生里的“老怪”,给他带来了不少惊喜啊。
林泓泽的声线偏低沉,且带有磁性。这种声音很适合唱民谣或者曲调不是很高的情歌。
唱功不错,her的三个少女要高一线,和叶一青的水平差不多。
这已经是相当难得的事情了,毕竟他在家里呆了两年,没有经过系统的训练。他很可能和路小苏一样,每天都会抽出一部分时间吊吊嗓子,日积月累的沉淀。
如果让他唱民谣的话,他的水平已经绰绰有余了。
倒不是说民谣不需要唱功,也需要,只是相对没有那么严苛。
因为民谣更注重“意”,而不是技。
歌所蕴含的情感,技巧要重要得多。
这也是民谣耐听的原因之一。
当然,也正因此,导致很多民谣歌手的唱功其实很一般,像陈粒之类的例外,人家的嗓子那是老天爷赏饭吃。
哪怕是民谣里的代表性人物——朴树,现场演唱,在不修音的情况下……呃,不提也罢!
这人的水平太飘忽不定了,纯粹看个人状态……
之前呢。路小苏挖掘了一个外卖小哥赵鸿野,丢出了三首民谣探路,探出了一个民谣的春天。
说实话,天方娱乐在情歌歌手这一块并不缺,尤其不缺男歌手。
不说路小苏本人那一张震惊乐坛的专辑《情歌王》,光是天王张明宇,一线歌手黄明浩和叶一青等人,把场子给撑起来了。
倒是民谣这一块,一个赵鸿野,感觉有点少了。
这个时空的民谣啊,现在才刚流行起来,怎么说呢,是还没烂大街。
如果你在开车,小妞一坐到副驾驶,听到你在听民谣,愣是觉得你还挺艺挺闷骚的嘛!
不像后来,都成街歌啦,大街小巷都在放,成了热门分类。歌单里有几首民谣,一点都不稀。
这一块市场其他公司还没有太心,路小苏却一直盯着呢,毕竟他脑子里的民谣好歌并不少,而且都是经典,或者说是爆款。
林泓译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路小苏盯了,他现在只知道低头沉思路小苏提出的“换气问题”,在思索如何提高自己的水平。
一个二十七岁的人,被一个小自己好几岁的人指导,居然还觉得超级兴奋!
以后如果跟外面说,咱是词曲鬼才路小苏的记名弟子,感觉也挺装逼的。
至于其他练习生是怎么想的,林泓译不知道了。
反正他是巴不得路小苏死劲“虐”他,越严厉越好。
越是苛刻,说明对我越是用心。
人家堂堂巨星,没必要来我们这种小喽喽身刷一波爽感吧,肯定是真心实意在教导的。
也许以后回想起来,这将是一段能把自己都感动到的时光。
在这方面,年纪较大的林泓译想得较通透,另外一些小年轻私底下还老是哭爹喊娘。
尤其是那些女练习生。
小苏总监好似一点都不怜香惜玉,相反,他及其擅长辣手摧花。
更别指望与他发生点什么了,他连凑你近一点都不愿意……好像我们身有病一样。
笑话,路小苏哪敢呐!
老爹那么宠苏灵犀,吴波师叔和董方师叔也把她当亲侄女。路小苏要是敢在公司胡来,他们绝不会帮路小苏隐瞒的。
尤其是老傲娇吴波,肯定屁颠屁颠的跑去打小报告。
路小苏的求生欲望很强烈,他想活下去。
别靠近我!
外面的女人,最讨厌了!
你们这些野花,在我这里连一滴水都别想得到!
至于家里的女人,那自然要用心呵护咯。每天请她吃“豆浆油条”都没关系。
小爷我是那么大气!
……
……
虽然人在魔都,且负责着练习生的特性,但路小苏其实三天去一次公司行。
一堆练习生而已,也不值得他每天盯着,他又不是保姆。
更何况有很多专业的老师帮他分担工作,其实他还是蛮闲的。
正在家里“虐狗”的路小苏,手机却是响了。
五花肉开开心心的扭了扭自己肉嘟嘟的屁股,赶紧溜。
真是要死了,每次见面都要我减肥!你这是为难我胖虎!
我吃的的确是你家的狗粮,但我也是凭本事吃这么多的好吗?
路小苏踹了一脚五花肉的屁股,然后坐在沙发看了看来电人。
一个熟悉的名字:宁樱主编。
“喂,宁姨,怎么想到给我打电话了?”路小苏打了个哈哈道。
他心知肚明,肯定是来催稿的。
可是催有什么用?《龙族》都已经出到第三本了,我还嫌写得太快了呢!
不是我不够勤快,我也很绝望的啊!我还指望地球的好朋友把《龙族5》烧给我呢!
“小苏,听说你回魔都了?”宁樱那略带倦懒的声音在手机里响起。
“宁姨你怎么知道?”路小苏有点纳闷。
他的行程一向很保密的。
“你说呢?”宁樱主编苦笑一声道。
经她这么一提醒,路小苏恍然大悟!
吴波师叔,你这个老淫-棍!
老爹他们师兄弟三人啊,在婚姻这一领域挺迷的。
老爹,丧偶。
董方,二婚。
吴波,离异。
是的,老傲娇吴波现在是个老光棍。
一次机缘巧合,他与宁樱见了一面,然后惊为天人!
路小苏也不懂,你一个在娱乐圈里混了那么多年的老傲娇,什么女人没见过?居然玩起了一见钟情这一套?
很明显,为了和宁樱多聊几句,为了强行制造话题,他把路小苏给卖了个精光。
别人都是:“美女,游泳健身了解一下?”
他是:“美女,路小苏了解一下?”
妈蛋!私底下他还帮着宁樱催稿呢!
要死了,自家人帮忙催稿,直接内部击破,无敌了。
可是,一想到宁樱主编和人气美女作家蒋新颜的特殊关系,路小苏打从心底里同情吴波师叔。
人到年,以为自己要焕发第二春了,结果爱了一朵春天里的百合花。
可悲啊!
……
(ps:第二更。为了证明我真的有女朋友,我明天一定要出门活动一下!)




调戏文娱 第四百六十七章 疯狂的念头
吴波师叔并不知道,自己认准了的第二春,其实是一段孽缘。
如果他是网络小说男猪脚的话,碰到这种百合花,那绝对是美滋滋的。
代表你收了一个还有一个,完全的买一送一啊!
而且要知道,这种百合啊,相处的都是很好的,完全不用担心变成修罗场,想想都觉得美滋滋。
甚至连隔壁老王都不用担心,毕竟你不在家的话,她俩可以自行解决……
可老傲娇吴波是男猪脚的人设吗?
如果他是男主,那一定是一本虐主文。因为他是被老爹从小揍到大的啊。
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莫欺少年穷?
呵呵。不存在的。
三十年前河东挨揍,三十年后还在河东被抓着打,别想跑河西去……
莫欺少年不经打,长大他妈的还是打不过!
再加上董方一直是个阴险狗头军师的男二人设,所以吴波撑死了就是个傲娇男三号。
而且以路小苏对这两朵百合花的了解……广大男性还是对她们死了心吧。
现实总是那么残忍,在你以为就要美滋滋的时候,分分钟教你做人。
路小苏也曾委婉的劝过吴波师叔,他也只能委婉的劝,毕竟这是她俩的小秘密,她们喜欢偷偷的百合,觉得老刺激了,路小苏也不好公之于众。
可吴波师叔对于路小苏的劝说毫不在意。
在他看来,宁樱是“言情小说第一主编”,我是音乐界赫赫有名的音乐总监,实在是太登对了!
宁樱这种“黄金剩斗士”哪怕年纪不小了,但肯定还是级抢手,可自己也不差啊!
金钱,地位,外形,啥都不缺。
没错,一点不虚!
除了路瘸子,老子见谁都有底气!
而且宁樱经常主动找我聊天,没错,经常。
每次都打着“打听路小苏”的旗号和自己聊天,还真是一个害羞的女人,啧啧啧,我喜欢!
我早就看破了,路小苏就是块遮羞布,就是找我聊天的借口罢了,我看破不说破,她一定能感受到我的体贴。
这一波,稳了!
飞龙骑脸,怎么输!?
对于傲娇加自我感觉良好的吴波师叔,路小苏也表示无能为力。
这货最近还异想天开的开始研究起了言情小说,他觉得宁樱既然是这一方面的主编,而且相传她很敬业,那么一定很热爱言情小说。
1...152153154155156...166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