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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戏文娱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幼儿园一把手
冬天对明星来说逛街比较便利,因为大家也都戴围巾和棉帽,他们可以放心的全副武装。
两人“全副武装”后,路小苏站起身来,对苏灵犀伸出一只手道:“最近手头有点困难。”
苏灵犀愣了愣,路小苏最近又是收购出版社,还想收购站,开销的确很大。
“你是想找我借钱吗?”
“不是,是借你的手牵。”
看着路小苏认真的表情,苏灵犀不由笑了笑道:“噗嗤!老菜鸟,你真的好/骚/哦!”
戏多而正经,那是最骚的。
路小苏:“@#%*……”
苏灵犀嘴上这么说,但心里还是很喜欢这种生活中的小情趣的。
“喏!”说着,她伸出了自己的小手。
口嫌体正直。
在路小苏这儿,陈独秀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坐下!
……
两人出门逛了逛,听到不少商场里都在放着《理想》这首歌。
民谣的春天真的来了。
苏灵犀不由想起网络上的很多评论。
很多歌迷在评论区写着:从几年前就开始听xxx的民谣,希望xxx红,但红了之后总感觉空落落的,因为他以前是那么小众,感觉只是唱给我一个人听的。”
这种思想有点怪,但其实也是人之常情。
苏灵犀倒是完全没有这种想法,她巴不得路小苏红一点,再红一点。
反正不管他多红,都是我一个人的。
……
(ps:标题党然后塞狗粮的感觉,真好啊~写日常的感觉,很好啊~
今天调整下状态,先一更,明天开始恢复两更。想写部主旋律电影,大家留言一下,我看看大家的意见,虽然我写啥都肯定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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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戏文娱 第四百七十六章 社会我苏哥,人秀逼事多
林泓译一炮而红后,一直想当面感谢小苏总监,可长达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他都没有见到小苏总监一面。
慈善义演已经快开始了,算上这一个月的时间,路小苏一共也才学了两个月左右的京剧。哪怕有张明宇这种名师指导,他撑死了他只能算是刚刚入门。
京剧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所幸他只需要唱出来就好,不需要学习京剧的舞台表演,否则更吃力。
他现在的水平就是半壶水晃荡。自己写的三首歌里的京剧,他能唱得超专业,其他嘛……也就那样。
今日,路小苏就该坐飞机前往非洲了。
这一次慈善义演可以说是全球瞩目,毕竟五位全球慈善大使,都是巨星级的人物。
路小苏在五人里资历最浅,年纪最轻,而且论及全球知名度,其实他也是最低的。
他被欧美各国所熟知,只是因为《faded》这首歌和他获得了全球慈善大使的身份。
可以说全华夏都在关注和期待着他的演出,亚洲的诸多国家也有不少他的粉丝,但抛开亚洲地区,其他各大洲的人其实没多少人对他感兴趣的。
所以他的表演被安排在了第一位……
对此路小苏倒是心态平和,其他几位都可以说是他的前辈,而且他也清楚,文化输出这一块,华夏的确差了些。他的歌曲大多为中文歌曲,欧美国家听中文歌的其实并不多。
第一个就第一个呗,以二十多岁的年纪,能登上这样的舞台,已经是世界首例了!
可稍加了解了一下路小苏的行程信息后,国外不少媒体都懵了。
这个华夏的小年轻,阵仗太大了!
由于是慈善义演,阳光慈善组织虽然会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支持,但大部分准备工作还是由明星们自己承担。
比如你要带多少工作人员,带多少舞美,要怎么布置舞台,全由你自己搞定。
另外几位巨星带着四五十人就已经算是多的了,路小苏整整带了一百多人……
这阵势,给人的感觉有点像是古代的时候,王公贵族的马车才四匹马或者六匹马,一个土大户非要九匹马拉车。
很多人不由觉得,这个来自遥远的东方的小子,是不是在故意摆排场啊。
每人三首歌的小型义演而已,哪里需要那么多的随行人员?
装什么逼呢!
所以一到机场,来自全球各地的记者们看着浩浩荡荡的人群,看着一百多的黄皮肤黑眼睛,只觉得有点懵。
主要是不知道为啥,感觉气势有点吓人。
特别是跟在路小苏身后,那些穿着统一服饰的人。
一个个腰杆笔直,看起来也不是很壮,但一个个精气神十足。
这种人几十个扎堆,视觉冲击力还是蛮强的。
这阵仗,不会是带了几十个保镖吧?感觉好社会啊……
社会我苏哥,人秀逼事多。
你是来这里义演的还是来占领殖民地的?
不少记者纷涌而上,唧唧呱呱说的话,路小苏也听不大懂。
他只听得懂中文和大部分的英文。
而且要知道,各个国家说英文的口音也不同。听着这些记者的话,路小苏感觉脑仁都有些疼。
没办法,他还必须要挑几个回答。毕竟他这次既然来了,就代表着华夏的脸面。我们华夏人在外头,都喜欢营造出一副谦逊有礼的形象,路小苏也不例外。
反正脸上笑嘻嘻,心里mmp嘛。
翻译官给路小苏翻译了几个问题,一部分是问他表演歌曲的内容的,一部分是问这么多人,都是些什么人。
如果说这几十个人都是保镖,那么无疑,路小苏明天开始就直接臭大街。
什么玩意,来义演还带几十个保镖?
而且这几十个可不是一二十个,是整整81个……
路小苏面带温和的笑容,大致回答了一下问题。
唱的歌没有多说,但点明了都是新歌。
五位全球慈善大使里,只有他是准备了新歌的,其他人都是唱自己的代表作。
由此看来,这个东方的年轻人好像蛮有诚意的……如果他身后不是有着81个“保镖”的话。
对于第二个提问,路小苏不由笑道:“都是工作人员,只是为了让舞台展露出更好的效果。”
所以说,这八十一人,不是保镖吗?
其实大明星多多少少会配几个保镖,但谁他妈出行会带81个啊!路小苏又不是陈浩南,身后还能跟着一连串小弟。
只是不知道路小苏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到底要是什么样的歌曲舞台,居然能用得上那么多人?
你就不怕由于人数太多,导致舞台过去混乱吗?
排场铺这么大,很冒险的。
离开后,到了阳光慈善组织安排的休息处,路小苏才对站在他身边的中年男子拱手道:“霍师傅,那这次就拜托您了。”
被路小苏称作霍师傅的男子连忙摆手道:“哪里话,能弘扬华夏武术,是我们欠你的。”
没错,这九九八十一人,尽是练武之人。
路小苏的第三首歌,是武术加戏曲,他想呈现出让所有人都感到震撼的舞台!
第一首歌古风加戏曲。
第二首歌摇滚加戏曲。
最后一首,则是阵仗最大的武术加戏曲。
既然有摇滚歌,拖拉机乐队自然全员出动了。
更何况我们的苏灵犀同学现在的琵琶技艺已经比较高超了。
路小苏需要她。
后天就是正式表演的时间,大家今天一路奔波,也就都早早休息了。
第二日,由于路小苏的阵仗太大,上了全球各大新闻门户的新闻。
有些新闻的报道是比较中肯的,也有一部分暗含讽刺。
尤其是欧美各国比较傲慢,对来自华夏的明星也没怎么当回事。
在他们眼中,我们的明星阵仗大一点是理所当然,你阵仗搞那么大,你自己担得起吗?
华夏人的台风,哪有我欧美歌手的霸气?
从气场来来说,我欧美歌手要强得多了!
你带这么多“舞美”,你个小年轻撑得起舞台吗?
不过也正因为众说纷纭的报道,让全球范围内,更多的人好奇起了路小苏的表演。
也不知道这个来自东方的年轻人,能带来一个怎样的舞台?
……
(ps:第一更。话说又是新的一个月了,厚着脸皮求下月票,今天开始恢复两更,并会尽量爆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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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戏文娱 第四百七十七章 《牵丝戏》
异国他乡,睡不安稳。
非洲人民是华夏人民的好朋友,但不代表你去好朋友的家里能睡的很舒服。
讲真,这边的条件的确差了些。
还是祖国好啊。
驻此的华夏大使馆里的领事还和路小苏见了一面,聊了几句,还找路小苏要了个签名。
因为他的宝贝女儿是路小苏的铁杆歌迷,而且还是脑残粉级别的那种。
父女相聚的时间并不多,一个签名,或许能给女儿带来莫大的惊喜。
对此,路小苏自然不会吝啬,还赠送了一件由拖拉机乐队全员签名的纪念t恤。
白色的t恤,正间写着拖拉机乐队五个大字,再加几人的签名,怎么看怎么土。
但是这么一件土气的t恤,其实能卖不少钱。
义演并非在晚,而是在下午。
由于这边设备也不行,大晚的挺麻烦的。
更何况这儿的人吧,一到晚和黑夜融为一体了,只能看到眼睛和大白牙在天飘。
想象一下你在台唱歌,台下无数双眼睛和无数大白牙飘啊飘,还蛮诡异的。
多嘴一句题外话,听说黑人虽然乌漆麻黑的,但皮肤却是人种里面最光滑的呢,听闻摸起来很瘾……
另外几位全球慈善大使,路小苏见了一位,也只认识这一位。
凡是较火的欧美明星,在华夏肯定是有外号的,这位女歌手在华夏被叫作丝丝。
金发白人,且和很多欧美明星一样,不大爱戴胸/罩。
这个不戴“大凶之兆”,但有着“轩然大波”的女人,在这个时空的地位和地球的“霉霉”,泰勒·斯威夫特差不多,只不过没有霉霉那么多的前男友而已。
每次和她见面,路小苏都会目不斜视,反正绝对不往不该看的地方看。怕因此挫伤身边苏小鹿敏感的自尊心。
丝丝是在第二位演唱,在路小苏之后。
其他四位明星全球影响力半斤八两,也一个出自华夏的路小苏较尴尬。
互相打了个招呼后,一起往后台走去。
“噢!亲爱的路!能给我写首歌吗?像《faded》这样的。”丝丝开口道。
她不是唱电音的,确切地说她的歌路和电音相差甚远,只不过有点感兴趣,想尝试一下。
路小苏直接答应了,反正给的钱不会少,他也有着不少用不到的歌。
由于路小苏是第一个台,所以丝丝也便不做打扰。
在临走前,她还不忘问道:“亲爱的路,你等会是唱英歌吗?”
“不,唱歌。”路小苏直接道。
她走后,苏灵犀还皱着自己的小鼻子,低头看着自己颇具规模的胸脯。
明明也不差嘛!
路小苏笑道:“不差了不差了,至少是小康以的产阶级了,够我吃喝无忧了。”
听着路小苏的话,苏灵犀忍不住想掐死他!
又开车!还说我只是产阶级!我这层次,少说也是个小富婆好么?
一番打趣后,两人对于台倒是一点紧张感都没有了。
第一首歌,古风加戏曲,由路小苏与苏灵犀两人完成。
古风歌曲多由古筝、琵琶等乐器伴奏,路小苏把这首歌的曲稍作修改,基本成了以琵琶为主调了。
……
……
路小苏与苏灵犀都是穿着汉服台的。
汉服其实是很美的服饰,大街偶尔也能看到一些汉服爱好者街。
俊男靓女,两人气质又都出众。在汉服的衬托下,居然带了丝仙气。
苏灵犀缓缓坐下后,纤纤玉手拨弄起了琵琶。
一阵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声响,尤为动听。
对于外国人来说,琵琶真的很新鲜。
路小苏准备的歌曲叫《牵丝戏》。(ps:老样子,建议边听歌边看书哈。)
一首在古风圈子里很红的歌,算是古风代表作之一。
牵丝戏,是大家所熟悉的木偶戏。几根细丝牵着木偶表演。
这是一首以木偶的口吻演唱的歌,歌词其实有不少地方强行押韵,但站在木偶的角度来看,还算ok。
但这首歌的案(故事背景),蛮厉害的。
在苏灵犀的伴奏下,大屏幕闪过画面,那是一个孩子看完牵丝戏后,哭着闹着要学牵丝戏的情景。
然后画面一闪,由孩子变成青年,由青年变成老年,他四处漂泊,四处表演,终究也不过是个贫困的街头艺人罢了。
苏灵犀慢慢唱出声来,前面部分都是偏流行歌曲的唱法,由她负责。
【你褴褛我彩绘,并肩行过山与水。
你憔悴,我替你明媚。】
台下的观众与记者们虽然听不懂这种以木偶口吻为形式的歌词,但却看得懂屏幕的画面。
老人衣衫褴褛,四处漂泊。
陪伴他的,仅有一个女孩形态的娇艳彩绘木偶。
是他自己做的,他自己涂的色彩。
【是你吻开笔墨,染我眼角珠泪
演离合、相遇、悲喜为谁?
他们迂回误会,我却只由你支配
问世间哪有更完美?】
画面,是他为木偶点“泪妆”的情景,是他拿着木偶演着牵丝戏,诉说着一段段悲喜离合的戏曲故事的情景。
可是,他终究是老了,老到大雪天里,他都不敢赶路,只能躲在一个破庙里,冷得用稻草取暖。
他想起了自己的一生,一辈子啊,整整一辈子!
除了牵丝戏,他还会什么?
贫困落魄了一生,到老连个躲雪取暖的地方都没有。
眼前的柴火也要熄灭了,老人家只觉得更冷了。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的木偶,突然把她扔进了火堆!
眼看着冬天是熬不过去了,还不如把你烧了!还能现在暖暖身子!
因为牵丝戏,耽误了一生啊!
娇俏艳丽的木偶在火堆燃烧了起来。
火光舔过木偶一身绮丽舞袖歌衫,燎着了椴木雕琢的细巧骨骼,烧出哔哔啵啵响动。
那一瞬间,她好似活了过来,在火堆跳起了舞。
像是平日里老人牵着她,表演牵丝戏的时候一样!
她是如此的端庄妩媚,老人为她点的泪妆是如此明显。
正当现场观众与记者,乃至于是全球收看直播的观众看着画面入迷的时候,路小苏猛然开腔。
专业的京剧唱腔,响遍全场!
【兰花指捻红尘似水,
三尺红台,万事入歌吹。
唱别久悲不成悲,十分红处竟成灰。
愿谁记得谁,最好的年岁。】
一瞬间,无数人看着火光,木偶翩然起舞的画面,再配路小苏的戏曲,猛然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一曲舞罢,在火光娇艳妩媚的木偶,扬起自己带泪的脸庞,朝着老人作揖,然后弯身一拜。
此刻,配画面,路小苏再开戏曲唱腔!
【假如你舍一滴泪,假如老去我能陪
烟波里成灰,也去得完美……】
他终究是个落魄老人,她终究只是个妖艳木偶。
咔嚓一声,木偶成灰。
独留老人坐在破庙里,愣神道:
“暖矣……”
“孤矣……”
猛然间,老人大哭了起来。
嚎啕得像当年被爹娘阻拦着,不准去看牵丝傀儡戏的那个孩子。
……
(ps:第二更。我以前从来不听古风,写书后被读者安利,还是不习惯,听多了却有点瘾。这首歌案很好,大家闲着可以搜搜看。歌曲我个人喜欢圈9的翻唱。)




调戏文娱 第四百七十八章 《BJ一夜》,炸起来!
一曲唱罢,全场陷入短暂的寂静……
震撼!真的很震撼!
对于他们来说,京剧的戏曲唱腔,实在是太神奇了!
讲真,相较于路小苏写给张明宇的那一首《新贵妃醉酒》,从专业性上来说,《牵丝戏》要稍逊一筹。
毕竟是网络歌曲,不管是作词还是作曲,都没有那么的专业。
但无疑,这是一首好歌。
但从国际舞台上来说,这首歌只能算是开场的暖场曲。
距离引爆全场,还差了一些。
哪怕路小苏在大屏幕上放了如此精美的画面。
路小苏第一次听这首歌,是别人介绍。
他除了听了原唱之外,还听了不少的翻唱。之所以听这么多,主要是想听听不同的人唱戏,是什么样的味道。
然后,他听到了一个叫“圈9”的女歌手的演唱。
话说她还是在那一年的《超级女声》的舞台上唱的。
对此,路小苏都愣了一下。
卧槽,16年居然还有《超级女声》???
从个人喜好的角度出发,路小苏最喜欢这个版本,所以他就去看了那一期的视频。
嗯,这个“圈9”和董冬东一样,是个沉迷于二次元的人。
之前她唱了很多二次元的歌,这次她唱了古风戏曲,评委说:“现在,你从你的世界里走出来了。”
她却回答道:“我要带你们进去看看。”
一个蛮纯粹的女孩。
在她的翻唱版本里,最后自己添加了一段戏曲唱腔,很好听,但和原词其实不是特别搭。
而她添加的那首歌,就是路小苏接下来准备引爆全场的歌曲。
摇滚加戏曲。
——《one night in 北京》(又名北京一夜)!
……
……
很快,路小苏与苏灵犀就换下了汉服,穿上了更贴近摇滚风格的衣服。
而叶胖子与小夏也纷纷上台。
看着台上的架子鼓、键盘、贝斯、吉他,不少人都有点懵。
这是……要唱摇滚?
这个来自东方的年轻人,胆子不小啊!
要知道,五位全球慈善大使里,最后一位演唱者就是黑皇后乐队的摇滚主唱。
用华夏的话说,那就是……班门弄斧!
听闻这个年轻人自创了一个叫中国风的流派,虽然我们西方人也听不懂,但至少不会产生比较。
可他唱的是摇滚的话,大家自然而然就会拿来和黑皇后乐队相比较。
虽然他还很年轻,但如果差距太大的话,那也是很丢人的事。
摇滚起源于西方,你一个东方的年轻人,凭什么让我们耳目一新?
他们不觉得路小苏有这资格!
怕是要演砸。
西方记者们就静静地看着。
那架势,仿佛是在说:让你皮!怕是要翻水水哦!
路小苏手拿着电吉他,微微挑动了几下琴弦。
在他试音的过程中,叶胖子手拿贝斯,看了看一众西方记者,想着后台里的那个黑皇后乐队的贝斯手,不由撇了撇嘴。
别忘了,我的师父可是有贝斯之神之称的陈同!
当年一把贝斯,击败无数西方贝斯手,在国际大赛夺魁的存在!
叶胖子已经跟他学习一年有余了,他现在的技术,早和以前不同。
舞台还在布置,为了避免观众太过无聊,叶胖子开启了一段疯狂的贝斯solo!
狂爆的贝斯声席卷全场,让无数人为之一愣,紧跟着热血沸腾起来!
后台,黑皇后乐队的贝斯手不由得挑了一下眉毛。
之前,他看到叶胖子的时候,是不屑一顾的。
一个二百多斤的死胖子,能弹得好贝斯?
但听着这一段的贝斯solo,他不由严肃了起来。
总感觉这个胖子的技巧很像一个人,但他暂时又想不起来。
原来,华夏也有如此年轻厉害的贝斯手吗?
正当无数人惊讶的时候,舞台终于布置好了。
然后,一众手拿中式古典乐器的乐者上台。
如果懂戏曲的人可以看出,大多数都是戏曲的配乐乐器!
这个东方的年轻人,到底要做什么?
这还是摇滚吗?
路小苏与叶胖子对视一眼后,歌曲正式开始。
【one night in 北京
我留下许多情
不管你爱与不爱
都是历史的尘埃。】
一开篇,就是戏曲唱腔和摇滚唱腔结合的唱法!
并非完全的唱戏,而是相互结合!
《悟空》便是戏曲与流行的结合唱法。
很多人直接就听懵了。
开口跪!
这还是摇滚吗?这他妈还是摇滚吗?摇滚还能这样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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