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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戏文娱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幼儿园一把手
可怜的叶胖子看了一眼依旧呼呼大睡的路小苏,只觉得人比人气死人,差生果然没人权。
放学后,叶胖子感觉自己都快崩溃了,路小苏却是神采奕奕,把昨晚没睡的觉全部都补了回来。
回到出租屋后,叶胖子躺在沙发上就开始呼呼大睡,路小苏随手取了一件外套就给他盖上,至于这件外套有没有洗过,他就懒得管了。
进了自己房间后,路小苏又开始了码农的工作。
到了深夜,《龙族1·火之晨曦》已经被他写完了一半。
和江南那个手残党不同,江南最快也要一年才能出一本,路小苏这个打印机才花了两天的时间,就写完了半本。当然,人家是原创,所以慢一些也能理解。
看着眼前的文档,路小苏微微一笑,伸了伸懒腰。
“或许,可以试着投稿看看了。”路小苏想着,然后就开始筛选魔都的出版社。
最终,他把目光锁定在长河出版社上,这是魔都最大的出版社之一。
正当他准备出门买点吃的东西的时候,手机却是响了。
打电话来的是苏晴老师。
“喂,苏晴老师你好。”路小苏接通了电话。
“路小苏同学,恭喜你,你的五首三行诗统统获奖了,其中,特等奖是《孤独》,一等奖是《颠倒》,另外几首都是二等奖。”
对于这个结果路小苏并不意外,《颠倒》毕竟是情诗,虽然这个世界的华夏风气要更开放些,属于那种校园恋爱你们可以暗地发展,我们老师家长绝不插手,但摆到明面上来还是不合适的,毕竟学生最重要的还是学习。
“赛方会将三行诗的所有获奖作品整理出版,由于你的表现太过于惊艳,所以,榕树出版社的主编准备对你进行一个专访,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苏晴好听的声音透过听筒传了出来。
“好的,没问题。”路小苏立马答应了下来。
路小苏开始改变主意了,或许.....榕树出版社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调戏文娱 第五十章 女主编(第三更)
宁樱是榕树出版社的主编,也是这个出版社最早的元老,这个出版社她也有着少量的股份。
榕树出版社建立的年份并不长,但在魔都甚至于全国都算最知名的出版社之一,因为.....全国最出名的大部分言情小说,都出自于这个出版社。
榕树出版社的方针很明确,咱就做言情小说这一块,并且要把这一块给做好。
很显然,这个出版社的高层眼光独到,他们很清楚,至始至终,购买力最强的是始终是年轻人。
甚至于抛开这些青春文学,卖的最好的往往是小孩子看的书,如童话故事之类的。
如地球上的“童话大王”郑渊洁,专赚小孩的钱,一年照样几千万的版税收入。
正是因为买书的人群低龄化,所以只出言情小说的榕树出版社可谓是一年比一年壮大。
在魔都,榕树出版社仅次于长河出版社,如果光从书籍销量上来看,可能还更胜一筹。
短短几年,榕树出版社能高歌猛进,和宁樱是分不开关系的。
宁樱,三十四岁,女,未婚。曾是言情小说写手,也算是小有名气,后与人一同创办了榕树出版社,担任出版社的主编。这几年来,凡是华夏卖的最好的言情小说,大半是她一手挖掘出来的。
看着全身镜前的自己,宁樱缓缓褪去了修长双腿上的肉色丝袜,这几年丝袜已经不怎么流行了。而且她的双腿又细又白,如同白玉一般毫无瑕疵,根本不需要丝袜来修饰。
换上一身职业ol套装后,宁樱很满意镜子前的自己。
虽然已经34岁了,但她却很注重保养。她说不上多漂亮,只能说是中人之姿,但浑身上下都充斥着成熟女人的独特韵味,再加上一双修长的双腿,追求者也不在少数。
只是她的心气太高了,大部分男人她都看不上,才硬生生的熬成了大龄剩女。
今天,她要去魔都艺术高中采访一个高中生。
这几年,榕树出版社也在试图多元化发展。言情小说已经做到了极致,但出版社的逼格稍微低了点,所以决定出版几本诗集试试看。
所以,出版社和三行诗大赛的主办方一起合作,决定拿获奖作品出一本诗集。
诗集大多数都是赔本的,赚钱的并不多。毕竟会买诗集的多是文艺青年,而这类人毕竟是少数,像路小苏这样的伪文青才是多数。
不过榕树出版社毕竟财大气粗,出诗集也只是为了装点一点门面而已,总不能让人觉得这个出版社只会出言情小说吧?亏点钱而已,完全吃得消。随便一本言情小说就能把这些亏损给弥补回来。
本来只是一个小活动罢了,宁樱虽然是评委之一,但也并没有太放在心上。但她没想到的是,她在参赛作品中,却发现了一个天才诗人!
一个叫路小苏的高中生,他的五首三行诗,无一不是精品!
正好,路小苏的五首诗都是由宁樱初审的,一般五首诗都会淘汰掉几首,但这五首宁樱全部都给通过了,并且一路力挺进了终审!
要不是主办方要照顾各个高中的脸面,按照宁樱的想法,前五名都该给这个路小苏!
整个魔都的高中全部都参赛了,但在宁樱眼中,没有任何一个高中生能和这个路小苏相比。
她最喜欢的是那首《三行诗》。
【反正你也看不到,
少写一行又怎样,
某人写的三行诗.......】
太新颖了!她从没想过,格式严谨的三行诗居然还能这样写!
如果说《孤独》写出了他的功底,《颠倒》写出了他的细腻,那么,这首《三行诗》绝对写出了他的创新!
本来对这一本诗集她并不抱有期待值,但现在她却觉得:或许......不一定会亏?
于是乎,不管是于公还是于私,她都觉得要去采访一下这个才华横溢的高中生。
虽然是周六,但采访地点依旧定在了学校里。采访结束后,出版社准备给路小苏拍几张照片,以学校作为背景,会显得更青春些。
对着镜子涂抹完口红后,宁樱就拿起了桌子上的chanel新款包包,她一向不觉得自己老了,坚持走在时尚的最前端。
开着自己的白色c系奔驰,直奔魔都艺术高中。
她家离学校有一段距离,但是不要紧,今天她是怀着期待来的,她很想看一下,是怎样的少年天才,才能写出这么多风格不同的好诗。
.......
.......
路小苏骑着自行车到了约定的地点:操场旁的林荫大道。
让他没想到的是,宁樱主编比他来的还要早些。
“这是一个很有味道的女人。”路小苏在心中道。
他走了过去,主动和宁樱打了招呼。
宁樱有些意外,她没想到,眼前的高中生会是那么的阳光帅气。
在她的想象中,能写出这些诗句的男孩,应该是文气而又内向的,甚至会比同年人更内敛些。但眼前的大男孩不同,他是那样的干净而又阳光,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朝气。
“路小苏同学你好,没想到天才诗人本人却这么帅!”宁樱笑着和路小苏握了握手。
路小苏很礼貌的只握了她的指尖,哪怕如此,他还是感受到了五指的柔软和冰凉。
宁樱有着成熟女人特有的丰腴,三十多岁了,身材却管理的很好。
路小苏腼腆的笑了笑,也真诚的道:“我也没想到,榕树出版社的主编会那么漂亮。”
好吧,这就有点商业互吹的嫌疑了。
“那我们就开始吧。”宁樱笑了笑,就从包里取出了一只录音笔。
对于宁樱的每一个提问,路小苏都是对答如流。当然,其中大部分都是他的瞎哔哔。
创作背景:瞎掰。
创作原因:瞎掰。
情感经历:瞎掰。
反正都是瞎掰!
但他却摆着一张认真脸,宁樱都有了一种错觉:好像不知不觉中,她已经探索进了这个大男孩的内心世界......
“很愉快的采访,路小苏同学,我能给你拍张照片当做素材吗?”宁樱笑着对路小苏道。
不得不说,她的笑容很有亲和力。
路小苏自然不会拒绝,站在一棵大树下,露出了一个干净的笑容,而这张笑脸也在宁樱的手机里定格了。
正当宁樱准备去出版社整理素材的时候,她却看到这个大男孩从自己的书包里取出了一个厚厚的文件夹。
“宁樱主编,请问我能向榕树出版社投稿吗?”路小苏问道。
宁樱有点惊讶,她看了眼文件夹,问道:“这里面也是你写的诗吗?”
“不是的,是我写的小说。”路小苏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哪类小说?”宁樱有点好奇,接过了路小苏手中的文件夹。
“我叫它青春幻想小说。”
宁樱有些愕然,这是她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流派。




调戏文娱 第五十一章 他是龙
“青春幻想小说?你自己取的名字吗?”宁樱看着眼前的大男孩,不由失笑了一声。
她很喜欢这个大男孩的诗歌,但写得好诗,不代表就一定写的好小说。
地球上这样的例子就很多,哪怕是唐宋八大家里的苏洵,写文章那是一流的,但写诗就有点差劲了,也不知道为什么,生的儿子苏轼却成了大诗人。
同理可反证,诗歌写得好的人,小说一样可能写得臭不可闻。
“是的,是我取的名字,我觉得和书的内容很合拍。”路小苏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道。
宁樱看着眼前的大男孩,虽然他笑的有些腼腆,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在他的笑容里看出了自信。
是的,这个大男孩似乎对自己的小说很有信心。
“我们榕树出版社主推的可都是言情小说哦。”宁樱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一下路小苏。
路小苏点了点头道:“我知道,我们班上不少女同学都在看榕树出版社新出的那本《他来了》。”
《他来了》是榕树出版社新推的一本言情小说,作者是人气美女作家蒋新颜,但光这个书名就让路小苏提不起半点兴趣,一看就知道不是他的菜。
但不管怎么说,这本书的销量还是很好的,听说在半个月前刚刚破了一百万本的大关。而人气美女作家蒋新颜,也靠这本书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战。
以往她本人比她的书红多了,很多黑粉都说她没有实力,吸的都是颜粉。但这本书市场反响很好,听说都有一些人想投资拍偶像剧了。而这本《他来了》,就是眼前这位宁樱主编负责的。
“言情小说第一推手”的称号,自然不是浪得虚名的。
当然,这个世界的实体书销量比地球上高一些,毕竟没有盗版的存在,基本上是地球上的一倍甚至还要多。
“你的诗歌我个人是很喜欢的,要不这样吧,这份稿子我会带回去看一看,过几天给你答复。”宁樱朝着路小苏笑道,依旧是一个满是亲和力的笑容。
路小苏嘴角抽了抽,他总感觉这个宁樱把自己当作他的阿姨了,这笑容会不会太宠溺了点?
“好的宁樱主编,那我等你的消息。”
路小苏和宁樱主编又聊了几句,就骑着自行车离开。
看着汽车后视镜上路小苏渐行渐远的身影,宁樱看了看副驾驶座位上放着的文件夹,微微一笑。
“希望不要让我太失望。”
说着,她启动了自己的白色奔驰。
......
......
回到出版社后,宁樱先是整理了一下路小苏的采访,并且亲自写下了一篇专题文章,这些内容都是会印入诗集里面的。否则厚厚一本书就几十首诗,有点太过于圈钱和不地道了。
作为大型出版社的主编,外加她有着一定的股份,所以她绝对是出版社的高层管理人员之一。在出版社里,她的工作量自然不小。
她很喜欢去挖掘一些新人写手的新书,将她们一手捧红是她最大的爱好和乐趣。所以百忙之中,她都会抽出点时间看看写手们的投稿。
看了三四个新人作者的投稿后,宁樱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
她看过太多的言情小说了,在她担任主编前,自己也写过两本小火的言情小说。久而久之,说实话,她有点审美疲劳了。
相似的剧情,相似的男主人设,相似的狗血和烂俗,宁樱已经很少看见让她眼前一亮的言情小说了。
甚至于蒋新颜的那本《他来了》,她都有些不满意,让蒋新颜修改了很多地方,修改的工作量甚至不低于重写一本书。
但就是这样,蒋新颜成功靠这本书翻身了!
言情小说很受市场欢迎,学生们都爱看,但随着写的人越来越多,新鲜感其实越来越低了。或许过不了多久,看言情小说的人会越来也少,读者也会越来越挑剔吧。
之前看的三本已经都是下面的人筛选过的精品小说了,可想而知,现在这些新人作者的平均水平到底有多烂。
郁闷的宁樱喝了一口助理端来的拿铁,然后看到了路小苏给她的文件夹。
刚刚她都忙糊涂了,忘记了这个大男孩也向她投稿了。
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六点了。
虽然是个工作狂,但她也该下班了,毕竟她不走的话,她负责的那一批员工绝对是没一个敢走的。
收拾了一下后,她拿起桌子上的chanel新款包包,犹豫片刻后,又拿起了路小苏给她的文件夹。
“要不......带回家看看吧。”她笑了笑。
在她看来,哪怕路小苏的小说很不成熟,但他文采绝对是有的,应该不至于太难看。
回到自己的公寓后,宁樱很没形象的将高跟鞋随手一踢,就赤脚走向了沙发。
她的家有些乱,这个大龄剩女不爱自己收拾,每周都会请钟点工来打扫。
地上扔满了她的换洗衣物,每周她都会装到行李箱里,拿到干洗店里洗。
捡起沙发上放着的可爱睡裙,她慢慢褪去了身上的ol套装,换上了可爱的睡裙。
还不准大龄剩女也有少女心了?嗯,她的睡裙是粉红色的,上面画满了小猫咪。
微微挠了挠修长的双腿,她就很没形象的躺在了沙发了,高耸的胸脯压在沙发垫上,姿势妩媚而又诱人。
虽然她是个工作狂,但其实她还挺宅的,相较于出去嗨皮,她更喜欢窝在家里看小说看电视剧,饿了就叫点外卖。
好吧,她就是一个生活自理能力极差的剩女。
打开了路小苏给她的文件夹,里面是装订好的文稿,路小苏用订书机装订了一下。
第一张纸张只有两个字,想必就是书名了。
——《龙族》。
挺有趣的,从书名来看,应该是男生们会喜欢的类型。
点了份外卖后,她就开始看起了正文,先是序章·白帝城。
【“哥哥.......”有人在黑暗里轻声地呼喊。】
宁樱先看了前面几段,就开始好奇起了这个小男孩的身份,这一章里,男主像是站在第三视角里,看到了一段神奇的画面。他不认识这个男孩,男孩却叫他哥哥。
【城市的正中央,立着一根高杆,孩子被挂在高杆顶上,闭着眼睛,整个城市的火焰,都在灼烧他。
像是一场盛大的献祭。】
宁樱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嘴巴,这段男主的梦境到底象征着什么?
【“康斯……坦丁。”他喊出了那个名字。
他猛地坐起,在下午的阳光中睁开眼睛,呼吸急促,全身都是冷汗,外面是高架轻轨经过的噪音。
他忽然觉得这声音那么悦耳,提醒他梦中的一切都是假的,他所在的,只是普普通通的人世。】
到这里,整个序章也就结束了。
宁樱皱着眉头,她发现这只是一个序章而已,她连男主的名字都还不知道,但怎么好像已经挖了无数个坑了?
男孩到底是谁?男主又是什么身份?
男孩为什么要被献祭?他为什么问他的哥哥会不会吃掉他?人怎么会吃掉自己的弟弟呢?
一瞬间,一个念头闪过宁樱的脑子:
莫非.......他们就是书中的龙?!
她已经在思考这本书的情节了,她很清楚这代表着什么。
这代表着仅仅只是一个序章而已,就让她这个阅文无数的主编——深陷其中了!




调戏文娱 第五十二章 开创流派的小说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宁樱接起了电话。这个铃声她是在彩铃库下载的,她没听过完整版,只觉得铃声还挺好听的。
“喂,您好,您的外卖到了,请开一下门。”
电话里传来外卖小哥的声音,宁樱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点过外卖的。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果然已经有点饿了。
她放下手中的《龙族》稿子,从沙发上爬了起来。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略显凌乱的睡裙后,就赤脚去开门拿外卖。
她只打开了一个门缝,然后伸出手去接过了外卖。外卖小哥有点懵,还没等他说“记得五星好评”,宁樱就关上了门。
她可不想自己穿着粉红睡裙的样子被任何男人看到。虽然她不服老,但不得不说,她的确已经三十多岁了,在世俗的眼光里,她这种年纪还穿这种睡裙,的确是有点奇葩。
迈着自己匀称的小腿,她光着脚来到了沙发前,盘膝坐下后,就开始吃她点的意大利肉酱面,一边吃着,一边继续看稿子。
她一刻都不想停,只想看看这本小说的正文到底在述说怎样的一个故事。
她开始感到好奇了,究竟什么是龙?好像和大家想象中的不大一样。
她翻开第一章,章节名叫《卡塞尔之门》。
二十分钟后,她长舒了一口气,她已经把第一章给看完了。
“这是一个高中生的作品吗?”她有些诧异。
从序章上看,她就感觉到这本书的布局很大,看完第一章她才知道,这本书完全就是在构建一个新的世界,一个……有龙存在的世界!
男主路明非是华夏的一个普通学生,却收到了屠龙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在他最丢人最落魄的时候,一个叫诺诺的红发少女,以着最酷的姿态,给他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而诺诺,正是卡塞尔学院的学生。
宁樱飞快的吃完了整碗意面,将桌面收拾干净后,她继续趴在沙发上看小说。嗯,趴着是她最喜欢的姿势,就如同一只外面的流浪小野猫。
她已经开始期待了,卡塞尔学院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而龙到底又是什么样的。好像学院里的学生都有自己特殊的异能,书里面称之为言灵,那么,男主的言灵又是什么?
“多久没看过这么吸引人的小说了?”宁樱撩了撩自己垂下来的发髻,动作很是风情万种。
她将看完的部分放到了茶几上,继续翻看下一章的内容。
很快,男主路明非就随着诺诺等人前往了卡塞尔学院。而男主明明怂的要死,学院却把他评定为最强的s级学生,等于是又挖了一个坑,男主一定有其特殊的能力。
果然,在第二章里,教授把沉睡的龙族幼崽给男主看,在男主接近的那一瞬间,这一条明明还要沉睡至少几十年的幼崽,居然睁开了自己的黄金瞳!
那是血统的召唤!证明男主的血液里,龙血的成分极高!
“人类居然也能拥有龙族血统?”宁樱看了看自己白嫩的手臂,她皮肤保养的很好,透过白嫩的皮肤,都能看到青色的血管。
她在试想,假如自己也是书中的人物,是不是也会拥有了不得的能力?
这证明她已经完全代入进去了,她已经被代入进了小说的世界。
她一口气直接读到了第三章,章节名是《自由一日》。
男主路明非走在校园里,却发现了枪战。当然,这是自由一日里的特殊活动,相当于真人cs一样,但实在是太真实了,他能看到飞溅的血花,也能看见倒下的“尸体”。他误以为自己真的已经置身于枪林弹雨之中。
而在下一刻,他看到了诺诺中枪了!那个他暗恋的诺诺!
书中这样写着路明非的反应:
【他的头忽然剧烈地疼痛起来,像是在极深的地方有什么东西要钻出来。他眼前发黑,黑幕上仿佛有青紫色的蛇在无声地游动,那些蛇的背后,灿烂的黄金瞳睁开,有钟鸣般的声音在他耳边说,“愿意交换么?”】
一瞬间,宁樱只觉得自己打了个寒颤!
愿意……交换么?
她又想起了序章里的小男孩,想起了那个好似活在男主精神世界里的男孩!
然后,男主的身体开始不受控制,他很本能的捡起了地上的手枪,一个人枪击了学校里的两大风云人物!
也是在这之后,他才知道这不过是学生之间的一场游戏而已,诺诺没有死,任何人都没有死,他们只是昏迷了。一切只是因为这个游戏太过于真实罢了。
很快,第三章她也看完了,然后她发现……没有了!?
是的,稿子她已经全部看完了。
接下来呢?接下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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