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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戏文娱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幼儿园一把手
谁知道私底下这两人却像是变了个样,和平日里表现的样子截然相反!甚至可以说是身份互换!
宁樱三十多岁了,事业有成不说,外在条件也没得说,光是修长的双腿就能让无数男人为之倾倒。
这样一个女人,至今单身,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而蒋新颜的写作天赋一直一般,她的新书《他来了》之所以能爆红,宁樱是出了大力气的。
不管是前期的修改或者是后期的推广,宁樱都没少下功夫。
言情小说界都说蒋新颜是关系户,和宁樱交情匪浅。
只是恐怕她们想破脑袋也想不到,她们的关系会近到这种地步,零距离甚至是负距离的近。
百年好合。
……
……
路小苏自然不知道等待他的究竟是什么。
他只是照例和苏小鹿同学通报了一下自己的行程。
“小鹿,我等会去宁樱主编家里吃饭,估计有什么事情要跟我说。”他打字发微信道。
“谁告诉你我的小名的?”
路小苏无语,苏灵犀的关注点有点歪啊。
不过也对,一般人也不会怀疑十八岁的高中生和三十多岁的女人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吧。
“小夏和我说的啊,怎么了?还不准我叫?苏小鹿,路小苏,猿粪呐!”路小苏回道。
“切!谁稀罕和你有没有缘分。”苏灵犀一如既往的口是心非道。
要知道,刚刚发现这一点的时候,苏灵犀还觉得格外惊喜。
想来很多人读书的时候,每过一两周班级就会换座位。在一片轰轰烈烈的挪桌子、搬的声音中,不少人都在计算着与心上人之间的距离。
稍稍近一点,就可以开心一整周。
学生时代的感情,远比后来要更容易觉得满足和欢喜。
这也是路小苏最沉醉的地方,和娱乐圈内的乌七八糟不同,他更喜欢现在这样。
和女朋友大人通报完自己的行程后,路小苏就开车前往宁樱所住的玫瑰家园。
玫瑰家园别看名字很土,但在魔都也算是高档小区了,绿化做的很好,房价很高。
宁樱作为业内知名的言情小说第一推手,又是榕树出版社的元老加股东,年收入其实很可观。
停好车后,路小苏坐电梯到了三十三楼,宁樱住的居然是顶楼,这种公寓的房价,一般楼层越高,价格也会稍高一些。
按了按门铃后,没多久门就被推开了。
路小苏看到了穿着居家装的宁樱,哪怕穿着居家装,她也依旧气场强大,英气逼人。
“快进来吧小苏,不用换鞋了,菜一会就好。”
路小苏点了点头,就走进了屋子。
只是,宁樱都来为他开门了,厨房内锅铲摩擦的声音,是谁传出来的?
……





调戏文娱 第二次上架感言……
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我“二婚”了。
没错,这是第二次上架感言了,第二次……
我现在回头看看之前的单章,我都觉得脸红,先是兴冲冲的准备上架,然后没开通vip尴尬的让大家再等会,最后掀桌子管他妈的先更新了再说。
这周,我多写了几万字的免费章节,甚至还连续爆发了好几天,写着“良心写手”四个字的贞节牌坊,也算是立下了。
虽说是二进宫,但我反而比上周还要紧张。
这本书我一直认为始终是一本没有跳出套路的小白爽文,我最多只是在小范围内写出了我自己的私货,但总体来说我很满意,管别人怎么说呢,谁叫我是酷逼幼。
从苏灵犀出场开始,单女主就已经定下了,我很喜欢这个女孩的出场,也很喜欢那句街角雪花下,戴着圣诞帽喊出的那句:可是路小苏,我现在一点儿也不酷了呢!
这个伏笔我从第47章就开始埋,简直神来之笔!被自己厉害到!
所以,我个人喜欢小鹿是超过小苏的。
不过,按照网文里的大环境,这本书如果开后宫的话,成绩肯定还能更好。或者说我把感情线写的更曲折点,还能水更多的字数。但是,我没有那样做。
就像所有明星都在夸王家卫监制的烂片,只有“关谷神奇”王传君说了一句:我不喜欢。
这个情节我写了,就是摇滚风波那一段。
我不喜欢写无止境暧昧的情节,我也不喜欢写各种误会,我也不喜欢开后宫。
我只喜欢男女主角疯狂撒糖然后虐狗。
我这么任性的写手,还有你们喜欢,真的是催人泪下……算了,感人的话写不来,只能夸你们一句:眼光真好!
明天中午十二点,铁定上架了!铁定!!
感谢一下主编胡说,还有知名度很高的责编梧桐,我已经在无数人的感言里看到他了。
反正我40米的砍刀已经准备好了,要是再上架失败……
呃,梧桐一直很照顾我,就让他先跑39米吧。
最后,还是不能免俗,希望大家看一下正版,一个月也就几块钱。赠币就给其他写手吧,我要货真价实的币的虐待!请尽情拿钱羞辱我!
虽说多写了一周免费章节,但明天还是会爆更的!能爆多少爆多少!肾都不要了,爆死我!
至于打赏加更,累计五万币加一更吧,我后台会有统计的。
在强调一遍,明天中午十二点上架!我们不见不散~
这次就不加任何前缀了,向爱我的读者们再屈服一次:
我!幼幼!敬上!




调戏文娱 第一百三十一章 有求于人(求订阅)
路小苏低头看了看,地上有两双鞋,证明屋子里除了宁樱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人。嗯,是双黑色小靴子,应该还有个女人。
厨房内锅铲的声音停止了,啪嗒一声,貌似是把火给关了,路小苏刚走了两步,就看到一个娇俏可人的女人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一米六左右的身高,双腿比例却是惊人,她手中端着一盘菜,好像是……秋葵?
路小苏看着秋葵,摸了摸自己背上的肾,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来,小苏,我给你介绍一下。”宁樱朝着路小苏招了招手,然后指着娇小女人道:“这位是我们出版社的人气美女作家,蒋新颜。是言情小说《他来了》的作者。”
路小苏总觉得这个名字有点熟悉,一听到《他来了》,他就想起来了。
当初他投稿《龙族》的时候,正是这本言情小说大火的时期,只是后来因为《龙族》的爆红,完全盖住了《他来了》的风头。
路小苏偶尔在网络上还能看到《他来了》里面的经典句子,怎么说呢,他总感觉这本书的作者可能是个腐女,但没想到居然是眼前这么一个看起来还挺可爱的妹子。
蒋新颜笑着和路小苏打了个招呼,脸上还有两个小酒窝。
不愧是人气美女作家,长得的确是清纯可人。可不知道为什么,路小苏看着她甜甜的笑容,他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看着她可爱的样子,他总感觉有点像苏灵犀装高冷的时候……
“咦!三十三楼居然有老鼠!”路小苏惊呼道。
宁樱一听,连忙往后退了几步,躲到了蒋新颜的身后,蒋新颜却立马把手中的盘子放到桌子上,手疾眼快地脱掉了拖鞋。她一只手拿着拖鞋,另一只手护着宁樱,双目凌厉,英气十足。
假若真有老鼠,一定会被她给拍死!
对天发誓,路小苏真的只是开个玩笑试探一下。
蒋新颜甜美可爱的人设,秒崩。
三人很快就感觉到了不对劲,六只眼睛互相看了看,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
……
人都是有多面性的,在不同的人面前,表现的样子都不一样。
比如宁樱在外面看起来是个女强人,但路小苏看得出来,这货很可能是个邋遢的宅女。
至于他是怎么看出来的呢?刚刚坐在沙发上喝茶的时候,他的车钥匙掉到了地上,他捡的时候发现沙发底下有一条黑色的小裤裤。
嗯,还是丁-字的。就是那种扒开臀-瓣才能找到裤子的那种。
连贴身的衣物都能出现在沙发底下,可想而知,在女性里宁樱绝对是算邋遢的了。
而经过刚刚的试探,路小苏能看出,眼前这个笑容甜美并且不断给他夹菜的蒋新颜,在人前估计是个柔弱女子,在人后很可能是个攻气十足的女汉子。
路小苏自以为已经看破了所有真相,可实际上他知道的还是少了点,至少他暂时没看出二人之间的关系。
“味道怎么样?”蒋新颜双手托腮,对着路小苏眨了眨大眼睛。
路小苏一想到这是一个抄起拖鞋就准备锤死老鼠的女人,他就直接无视了蒋新颜故作可爱的动作。
“嗯,很好吃。”路小苏说的是实话。
蒋新颜的厨艺真心很赞,比路小苏还要高一个档次,和酒店里的大厨有的一拼。他并不知道,蒋新颜的父亲就曾是酒店主厨,蒋新颜也跟着学了一手好厨艺。
只是从小就握菜刀,握着握着,好好的女孩子,把性格给握歪了。
“那就多吃点。”一边说真,蒋新颜一边又给路小苏夹了点秋葵。
路小苏蛋疼,血气方刚的小年轻本来这段时间就睡得不踏实,还让我吃秋葵!我看起来像是需要进补的人吗?
“小苏啊,你都快上大学了,要不我们喝点红酒?”宁樱说着,起身打开了一个柜子,从里面取出了一瓶法国红酒。
路小苏瞄了蒋新颜一眼,他看到了蒋新颜盯着红酒,双眼放光……
要死了,居然还是个女酒鬼。
“我开车来的,我就不喝了吧,你俩喝一点吧。”路小苏成人之美道。
看着蒋新颜如同小猫咪一样抿着红酒,路小苏都脑补出她大口猛灌的画面了。
“今天我这个陌生人在场,她一定忍得很辛苦吧?”路小苏在心中想着。
可是就这么一小口一小口抿着,频率会不会也太快了点,一杯直接就喝完了。蒋新颜白皙的脸颊都还没发红,只有耳垂微微泛了点红色。
女侠,海量啊!
看着空杯子,蒋新颜有些愣,心想:我会不会暴露了?
她抬头看了路小苏一眼,果然看到路小苏正冲着她微笑,笑容玩味。
……
……
饭后,宁樱主动请缨去厨房洗碗,让蒋新颜和路小苏单独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剧。
“谢谢今晚的款待,你做的菜真的很好吃。”
如果是个普通高中生,在美女作家面前估计内向得说不出话了,但路小苏不同,他很擅长没话找话,并且习惯掌握话题主导权。
“嘻嘻,那我呆会能提一个小小的要求吗?”蒋新颜眼巴巴地道。
路小苏真想告诉她:女侠,咱能不能别装了?
“你说。”路小苏不好驳了宁樱的面子。
“我很喜欢你的《晴天》,一会能给我签个名吗?”
宁樱这会儿刚洗完碗,听着蒋新颜的话,看着她娴熟的演技,宁樱忍不住嘴角抽了抽:你最喜欢的什么时候是《晴天》了?
那天躺在床上,全身光溜溜地吼《私奔》的家伙是谁?
“当然可以。”路小苏爽快地答应道。
他看到宁樱也走过来坐下了,知道正题该来了。
又是做菜又是求签名,姿态都放这么低了,他不信这个女人别无所求。
果然,两个女人对视一眼后,宁樱就对着路小苏道:“小苏啊,最近你开创的青春幻想文学很火,你知道吗?”
路小苏点了点头,作为鼻祖,他自然知晓。
“那个……新颜她也试着写了一本,想让你帮忙看看,指点一下。”
闻言,蒋新颜连忙点了点自己的小脑袋。
这种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毕竟他和蒋新颜不熟,犯不着指点。
只是宁樱对他一向不错,一直都大力支持他的《龙族》,他还是个新人的时候,就开出了高价的分成。
现在,到他还人情的时候了。
只是看着蒋新颜从包里取出的稿子,翻看了几页后,路小苏就皱起了眉头。
当真是一塌糊涂啊!
……




调戏文娱 第一百三十二章 买不买?
宁樱是业内知名的言情小说第一推手,只要她看中的言情小说,不敢说本本爆红,但绝对没有扑街过。
可青春幻想文学是一个新的领域,哪怕宁樱主编再如何的经验老道,在这方面也是个雏儿。
言情小说毕竟是在走下坡路,以前每年都有好几本破百万册的言情小说,现在一年能出一两本就不错了。
新兴的青春幻想文学看起来倒是潜力巨大,蒋新颜就试着写了几章,附带上初步定下的大纲,拿过来给路小苏看一看。
毕竟在这个领域,他算是目前的泰山北斗了。
《龙族》的销量有目共睹,必然会成为近几年最畅销的小说之一,由他把关过的幻想小说,一定不会扑得太厉害。
至少他的意见是绝对具备参考价值的,他是公认的天才嘛。
可看到路小苏皱起的眉头,哪怕蒋新颜再如何的大大咧咧,内心中也有了些微的紧张。
路小苏看得并不快,相反,他看得很慢,而且很仔细。
青春幻想类的小说他看了很多,看得多了之后,至少他分的清楚一本书的好坏。
这本书怎么说呢,文笔并不差,节奏也还凑合,剧情一般,但就是不好看。
没错,就是不好看。
将前几章全部看完后,路小苏揉了揉眼睛,鬼知道他是如何撑到现在的,假如这是一络小说,读者恐怕早就点叉叉了。
这本书里,言情小说的套路太重太重了,纠缠不清的感情戏码也过多了点,人设更是照搬言情人设,你怎么不把男主写成霸道总裁?一点没有幻想小说的样子。不伦不类,直接就是四不像。
“为什么会想写青春幻想小说?”路小苏冷不丁的来了一句。
说实话,这句话有点伤人,再配合上他看看忍不住皱了皱的眉头,潜台词大家都懂。
“呃……因为这个类别最近很红。”
蒋新颜的回答却是让路小苏哭笑不得。
你好歹也是个出版过好几本书的老手了,怎么连扬长避短的道理都不懂?
很明显,蒋新颜文字功底不差,但想象力匮乏,格局也小了点,写点小情小爱可以,但写幻想文学,她连一个大一点的世界框架都无法构建。
“你今年的《他来了》不是很红吗?不应该趁热打铁继续写言情小说吗?”
这是路小苏最不解的地方。
很多作者都只写自己擅长的领域,拿网络小说来举例子,如白金作家耳根,就只写仙侠,你见他转型会去写二次元和灵异不?
当然,什么类型都能写的人也不是没有,这种人才还是存在的,比如一个叫“幼儿园一把手”的写手。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吧。”宁樱却是把话给接了过去。
“言情小说现在已经在走下坡路了,现在大家的生活节奏都很快,大家也不大爱看这种虐来虐去的故事了。”
宁樱的表情有点苦涩,毕竟她早年也是言情小说写手。
听到这句话后,路小苏倒是愣了愣,疑惑道:“为什么就一定要写虐文?”
在他看来,爽文才是最有市场的啊!
宁樱闻言倒是忍不住笑了笑,道:“不写虐文的也有,这不是近几年流行霸道总裁文嘛!”
刚说完两秒,她就继续补充道:“言情小说最主要的就是一个情字,核心就是情感纠葛,所以归根结底,哪怕是霸道总裁文,也含有一定虐文的成分。”
作为言情小说第一推手,宁樱的话还是很权威的。
在她看来,一帆风顺的感情没有什么起伏,那就少了很多看点。
有句俗话说得好:文似看山不喜平。
虐,早已经是言情小说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路小苏仔细想想,也对,完完全全不开虐的言情小说的确少了点,大红大紫的就更少了。
在地球上,几年前某贴吧统计了一下数据,言情小说人气男主排名第一的叫何以琛,他是《何以笙箫默》的男主,这本书已经不算虐了,但是情感纠葛依旧一大片。
他的那一句金句知名度挺高的。
“有的人出现过,其他人就会成为将就。”
“而我,不愿将就。”
后来还拍了电影,嗯,黄教主演的烂片。但按照自古烂片出好曲的定律,李荣浩唱的《不将就》还挺好听的,还有那英的《默》。
不过宁樱既然这么说了,可想而知,至少这个时空的言情小说,主流还是开虐。
“这本书我很难给出意见。”路小苏摊开自己的双手道。
他其实也可以敷衍客套几句,但毕竟欠宁樱一个人情,所以他觉得自己应该说实话。
“总体来说,你可能还是更适合写言情小说。”这就是路小苏最后的看法。
《龙族3》一样会开虐,但写法不是这样写的啊,套路不一样啊亲。
“唉,果然是这样吗。”蒋新颜虽然自己也能大概猜到是这个结果,可还是有点受挫。
宁樱也忍不住道:“新颜如若继续写言情小说,的确不会扑街,但销量肯定是一本比一本差的,还想有突破,实在是有点难了。”
她的言下之意很清楚,现在的主流言情小说,已经很难创新了,更何况蒋新颜的水平有限,没有宁樱的改稿和推广,她的这本《他来了》能卖五十万本就不错了。
“最主要的是,她现在的地位还不牢靠,必须要再有一本卖的不错的书,才能把她畅销书作家的位置给确定下来。”
宁樱很清楚,蒋新颜人气高,那是因为长得好看,只有一部分的人气是靠书的内容聚集起来的。
闻言,路小苏大概明白了,只要畅销书作家的身份确定了,接下来的分成就会高一些,哪怕下本书销量下滑,收入也不会低多少。
当然,持续性下滑就另当别论了。出版社又不傻,不可能一直给高分成。哪怕宁樱是主编,但也没有那么大的权力。
这始终是个靠实力说话的世界,她再关系户,首先作品质量至少要达标。
“我这里倒是有一部朋友的作品,她急需用钱,我就买下来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蒋新颜微微一愣,忍不住看了路小苏一眼。
这个大男孩刚刚说了什么?
他的意思是,他的手里有一部不错的作品,可以卖给我?自己只需要买下后,写上自己的名字,就可以拿去出版了?
而且听这语气,应该能卖的不错,能一举定下自己畅销书作家的身份?
“可是……这样真的好吗?”蒋新颜内心开始纠结了起来。
……




调戏文娱 第一百三十三章 甜(第三更)
路小苏在地球上看过的作品太多太多了,穿越后开了金手指,他全部都记在了脑子里。
和歌一样,不是所有的歌他都能用来自己唱,书也是如此,并不是所有的书,他都能以自己的身份照搬出版。
比如他准备卖的这一本,是以女作者的口吻描述的,确切地说这不是一本小说,而是一本回忆录,是一个女作者的回忆录。
这种书他根本没法以自己的名义出版,他又不是女装大佬。
按照他本来的打算,是准备拿到微博上连载的,赚一波热度,吸引一波粉丝。
如果蒋新颜愿意买,那么就最好。微博热度高了之后,还要慢慢才能转换为钱,现在直接卖给她,还顺便还了宁樱的人情。
要知道,这玩意路小苏自己用不了,他毕竟是个男的,怎么能以女性的口吻出书?
可假如不出版的话,放在他脑子里直接就是吃灰。
蒋新颜能靠这本书奠定下自己畅销书作家的宝座,路小苏又赚了钱,宁樱的人情也直接还上了,皆大欢喜。
至于“朋友的作品”,这完全就是路小苏在瞎掰,如若说是他以女性视角而写下来的,估计这俩女人看路小苏的眼神都会有点古怪了。
当然,如若不是宁樱的缘故,路小苏还不愿意卖呢。毕竟他和蒋新颜还是第一次见面,大家也没什么交情。
她好看归好看,但如今刚刚坠入爱河的路小苏眼中,再好看能好看得过苏小鹿?
……
……
路小苏这边倒是没什么好纠结的,蒋新颜却是纠结坏了。
真的要买一本小说,然后署名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再以自己的名义出版吗?
这种例子其实在小说界时常发生,不少作家红了之后直接就是找枪手,靠自己的名气卖钱,自己在家坐着收钱就行,一个字都不用自己写。
找枪手的作家很多,相传连金庸都找人代笔过,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只是,这始终是心里的一道坎,在路小苏提出这个建议之前,她压根就没有想过找枪手或者是买作品。
虽说那一本《他来了》是靠宁樱改写之后才红的,可大方向上来说,始终都是她自己的作品。
这和直接买作品,那绝对是两码事。
可她又太需要一本书来奠定自己的“江湖地位”了,如果继续写言情小说,成绩只会越来越差,她拿什么来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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