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是大明星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向晚非雪
“小宋!过来!”陈宇凡走着走着,发现宋铮站着不动了,走过来拉了他一把,“带你认识几个人!”
音乐声震得宋铮脑袋晕乎乎的,被陈宇凡拉着到了角落里,那里一群人正围坐着拼酒,陈宇凡一把将宋铮推过去。
“哥几个!缓缓手,给你们介绍一小兄弟!”
喝的正热闹的一帮人抬头,看着宋铮,接着酒吧昏暗的灯光,宋铮也看清了这些人的长相,激动了。
抱着酒瓶哭的长发颓废男是禾勇,一身铁链子神情傲然的是高棋,眯缝着眼半醉半醒的是郑均,神游天外一脸文艺气息的是许巍,那个鼻子上架着黑框眼镜还十分文艺的正是日后拼头条的汪老夫子。
宋铮突然邪恶的想,要是往人堆儿里扔个手.榴.弹的话,中国摇滚仅剩下的那口气,也就该咽了吧。
重生之我是大明星 第二十一章 乌托邦
陈宇凡和胡海全在这帮人里头算是最正常的了,因为他们还没来得及学会沉默,就被拉进了流行音乐的圈子,更加不会因为对现状不满,脑袋里时不时的冒出一些稀奇古怪的念头。
“给大家介绍一下,宋铮,今天刚认识的小兄弟,带来给大家见见!”
被这么一大帮摇滚病人盯着,饶是宋铮都不禁尴尬,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两只手都不知道该往什么地方搁。
陈宇凡按着宋铮坐下,在宋铮身边的是郑均,这个时候的郑均还没有剪去他那一头长发,看上去挺有文艺范儿。
“嘭!”
宋铮正琢磨着要不要做个自我介绍什么的,一瓶酒突然墩在了他的面前。
宋铮一抬头,正迎上禾勇那半睁半眯的醉眼:“是朋友,就把这瓶酒给喝了!”
陈宇凡刚要说什么,被宋铮给拦住了,一把抄起面前的啤酒,一仰头,瓶口往嘴里一放,直接倒了进去。
重生之后,这还是第一次喝酒,不过宋铮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很显然,以前的那个宋铮同样也是酒场高手。
没用十秒钟,一瓶啤酒便下了肚,把空酒瓶放在桌子上,宋铮感觉他们这个小圈子的气氛都不一样了。
“哟!痛快人!”郑均也睡醒了,坐直了身子,一副自来熟的样子,揽着宋铮的肩膀,“陈涛!你带来的小兄弟和你丫可不一样,让你丫的喝酒,比给牛灌水都难。”
陈宇凡咧着嘴笑,他的原名就是陈涛:“谁跟你丫似的,酒桶里泡大的,就哥们儿这破肝脏还敢学着你们拼酒,我还没活够呢!”
郑均摆摆手,一脸的不耐烦:“听你丫说话就来气,赶紧把张储换回来!”
“得嘞!”
陈宇凡像个店小二一样,吆喝一声,便上了台,和郑均他们这帮摇滚老炮儿比,他也就是个小字辈,上台将张储替换下来,看到陈宇凡出现,酒吧里的客人们顿时发出一阵尖叫声。
郑均撇了撇嘴:“瞧见没有,跟现实认怂的,这会儿都tm红了!”
宋铮听了,随口问了一句:“那你呢?”
郑均没料到宋铮有此一问,楞了一下才说:“我tm是被饿进来的!”
宋铮笑了,虽然算不上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人,但是上辈子接触过很多这类人,对他们这些人的心态非常了解。
他们一边坚持着自己的摇滚理想,渴望得到社会的认同,但是却又不得不面对曲高和寡,顾影自怜的现实,有的人对着现实屈服了,唱起了那些他们以前十分鄙视的歌,有的人继续坚守,但终归会被残酷的现实打趴下。
看看四周,宋铮突然明白了,为什么陈宇凡和胡海全称这里是他们的老窝,台上的陈宇凡刚嬉皮笑脸的说了一句“一首最美,送给大家”,酒瓶子差点儿飞上了台,这孙子继续臭贫的和台下的客人逗闷子,然后规规矩矩唱了一首崔健的《一块红布》,博得了满堂彩。
原来在这里,无论是郑均他们这些摇滚老炮,还是来这里的客人,他们实际上都是中国的摇滚病人,从摇滚兴起的那天开始,就梦想着有朝一日,摇滚乐能为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发声,但梦在红磡那场演唱会结束之后,就已经破碎了,可是他们依然沉浸在梦里,根本醒不过来。
既然是梦,他们这些人自然需要一个可以让他们把这个梦继续下去的地方,于是这家红星酒吧便出现了。
整天泡在这里的,都是一些摇滚病人,而这里对那些病人来说,就是最后唯一还能坚守的乌托邦了。
这也是为什么陈宇凡戏称自己要唱《最美》的时候,下面那帮人会有那么激烈反应的原因,在他们听来,《最美》也算是歌吗?
“他就是个孙子,怎么总是不长记性啊!”高棋笑着,说完看向了宋铮,“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宋铮!”
高棋眉头微皱:“这名我好像听过,你认识展涛吗?”
宋铮点头:“认识!以前一起在夜总会唱歌!”
高棋笑了:“我和他以前组过乐队,前几天听他提起过你,说你吉他弹得不错。”
吉他,宋铮确实拼了命的练过,最开始是因为喜欢上了,后来等到兴趣淡了,他觉得这好歹是门儿手艺,也就没放松过练习,有的时候,一弹就是一天,两只手肿的跟猪蹄一样,就放在热水里泡着,缓过来之后接着练,如果单论吉他的话,宋铮自问不比他们这些专业的差。
听宋铮也是唱歌的,而且吉他弹得不错,大家也都来了兴趣,他们这些人,一辈子没别的本事,唯一感兴趣的就是音乐。
“你和陈涛他们是怎么认识的?”汪老夫子开口说话了。
“今天一起拍戏,就认识了,张园的戏!”
听到张园的名字,好些人都“哦”了一声,显然,他们都是认识张园的。
“你还是演员啊?你刚刚不是说你是在夜总会唱歌的吗?”
关于自己的职业,宋铮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貌似他现在也没个正经的事由,如果卖唱算工作的话,他倒是勉强可以自称个流浪歌手什么的。
“凑巧被瞧上了,我也闲着没事儿,就答应了!”
宋铮跟着这帮人闲聊着,时不时的灌下一瓶啤酒,酒这东西还真的是人交往的最佳媒介,很快,原本还非常陌生的一帮人,渐渐熟悉了起来。
用郑均的话来说:“这小兄弟挺好,一点儿都不装!”
这个时候,台上的陈宇凡唱了两首歌便下来了,许威起身走了过去,他是个不喜欢说话的人,宋铮来了之后,就没见他开口,上了台之后也是一样。
“唱歌!”
就好像是专门告诉别人他要干什么一样,说完这两个词,便低头拨动着琴弦。
许威的歌,宋铮一直都很喜欢,每次听他唱歌,总有种在路上走的感觉,海阔天空,心情会突然变得十分愉悦,现在也一样。
陈宇凡走了过来,挨着宋铮坐下,等许威一首歌唱完:“宋铮!你不上去晾晾!?”
陈宇凡一句话,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宋铮的身上,宋铮知道,推辞会被这帮人瞧不起,也没说什么,非常干脆的站了起来,朝着那个小舞台走了过去。
台上的许威见了,本来还打算再唱一首的,也停了下来,站起身,把吉他递给了宋铮,笑了一下,走人。
重生之我是大明星 第二十二章 有点儿意思
这红星酒吧这个摇滚窝子,并不是只有郑均,禾勇他们这帮摇滚老炮儿才能上台唱歌,只要愿意,谁都能上去喊两嗓子,所以当宋铮顶替许威出现在台上的时候,酒吧的客人们也没觉得奇怪,照样该喝酒喝酒,该聊天聊天,也有人看看台上,等着宋铮开嗓儿。
拨弄了几下琴弦,感觉比自己那把强多了,回头跟乐队的几个人说:“我唱我自己写的歌,麻烦哥们儿给打个点。”
鼓手应了一声,其他人也没下台,一个个抱着自己的乐器,看着宋铮,眼神没有嘲弄,反倒是十分期待。
宋铮稳了稳,起了前奏,郑均他们那帮人听了,一个个都来了精神。
“哟!民谣的,今儿个真应该把高胖子和王阳给喊来!”
郑均说的高胖子自然就是高小松,王阳则是民谣巨匠老狼的本命,这俩人算是中国民谣音乐的领军人物,只可惜在他们之后,民谣就再也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歌手了。
“没听过!”只是听了前奏,汪锋便听出来,这是一首新歌,“陈涛!你这小兄弟自己写的?”
陈宇凡看着台上的宋铮,说:“倒是听张园说了,小宋自己写了一首歌,我也是第一次听。”
这个时候,胡海全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刚刚一进门,他就消失了,这会儿才出现。
“有点儿意思!”郑均搓着下巴,也没有了刚才那副慵懒的模样,坐直了身子,静静地聆听。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
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
我不想去触碰你伤口的疤
我只想掀起你的头发
斑马,斑马你回到了你的家
可我浪费着我寒冷的年华
你的城市没有一扇门为我打开啊
我终究还要回到路上
………………………..
“我艹!”汪锋被震了,难得爆了句粗口,“陈涛!这孩子不是你们滚石准备捧的新人吧?”
陈宇凡没说话,他也被吸引了,胡海全回答说:“这倒不是,我们也是今天刚认识,不过我现在准备向公司推荐他。”
在座的可都是中国乐坛扛鼎的人物,他们可不是只会在舞台上蹦蹦跳跳,或者假唱的偶像,他们的身份是音乐人,作为音乐人,是不是好的音乐,只要用耳朵去听,他们就能判断出来。
好的音乐,不是通过旋律就能决定的,关键是要看是不是走心,宋铮那边一开口,他们就立刻有了判断,这是一首能够直接扎进人心里去的歌。
斑马,斑马你还记得我吗
我是强说着忧愁的孩子啊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
我把你的青草带回故乡
…………………………….
在场的这些大咖,全都被宋铮的一首《斑马斑马》给震了,就连已经喝醉的禾勇都强撑着坐直了,一边听着宋铮的歌,一边流眼泪。
他们的音乐素养,对一首歌曲的感悟,显然不是宋铮能比的,上辈子,宋铮听了无数遍,才听明白了,这首《斑马斑马》词曲之中,所蕴含着的深意,他们却立刻就领悟了,歌曲当中的每一句唱词,都直指他们内心最不想被人触及的地方。
他们这些人,都是从年少轻狂走过来的,谁还能没遇到过一个让自己终身难忘的女孩儿,谁还能没有过一段无始无终的恋情。
只是,他们不愿意去回忆,也不愿意别人提及,他们只想自己默默地守着,然后用一辈子去忘记。
可是今天,他们珍藏了许多年的秘密,好像一下子被晾在了光天化日之下,所有不愿意被别人看到的部分,被硬生生的从心脏撕了下来,血淋淋的。
要说感触最深的就是许威了,当初他初到燕京的时候,曾有一个女朋友,那时候,两人为了在燕京生存下去,拼尽了自己的所有。
最后,女朋友累了,尽管两人还彼此深爱着对方,却也只能无奈的分离,人不能永远靠着梦想生活,想要活下去,现实的那一部分,是无法回避的。
许威流泪了!
这让坐在他身边的高棋非常惊讶,在他的记忆当中,许威自从和初恋分手之后,就再也没流过泪,只是变得越来越沉默,今天这是怎么了?
酒吧内的客人们也被宋铮的这首歌给吸引了,原本还在喝酒聊天的客人们,一个个都安静了下来,整个酒吧,除了宋铮的歌声,琴声,再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
我会背上吉他离开北方
斑马,斑马你还记得我吗
我是强说着忧愁的孩子啊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
我把你的青草带回故乡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
我只是个匆忙的旅人啊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
我要卖掉我的房子
浪迹天涯
唱完最后一个字,宋铮突然用力的拨动着琴弦,铮铮铮铮铮铮的琴声,好像一把把锋利的刀子,狠狠地扎在了人们刚刚打开的新房那最柔软的地方,让人们毫无防备之下,感受到了一种刻骨铭心般的疼。
歌唱完了,酒吧内依然安静,所有人都在低头思索着什么,没有人说话,生怕打破了刚刚享受到的感动。
时间仿佛过了很久,直到酒瓶摔到地上的破碎声响起,人们才彻底清醒了过来。
只见郑均直接跳上了桌子,双手指着宋铮,大喊了一嗓子:“牛.b!”
随着郑均打破了沉默,所有人都很有默契的鼓了掌,虽然宋铮是他们并不认识的一个歌手,但是凭着这一首歌,他们就算是把首张拍红了,都认了。
宋铮唱完,放下吉他,起身刚要下台。
郑均又大喊了一声:“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郑均一开始喊,汪锋等人也纷纷打破了沉默,跟着起哄一样的喊了起来,紧跟着,酒吧的客人们也加入了进来。
“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宋铮愣了一下,低头思索了一阵,凑到麦克风前:“再来一首,《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郑均听完,都不禁楞住了:“这tm什么歌啊!听着都觉得瘆得慌!”
重生之我是大明星 第二十三章 全灭
一个人一把吉他,不管别人的眼神是期待还是冷漠,宋铮坐在椅子上,低着头,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手指不断地拨动着琴弦。
直到人们的心被琴声撩.拨到快要闷死的时候,宋铮才终于开口唱道:“不是你亲手点燃的,那就不能叫做火焰~~~~~~”
宋铮才唱了第一句,郑均的目光一下子就亮了,和刚刚那首歌完全不一样,宋铮现在的声音完全没有通过任何技巧来修饰,这正是郑均最喜欢的。
郑均的歌曲当中经常会让人感觉到一种非常自然地狂野,听着他的歌,会让人有一种控制不住的想要跑到野地里大吼的冲动。
“不是你亲手摸过的,那就不能叫做宝石,你呀你,终于出现了,我们只是打了个照面~~~~~~~~~~”
唱到这里,宋铮手指拨动琴弦的速度突然加快,又是一阵铮铮铮铮的琴声响起,狠狠地敲击着人们的耳膜,打了人们一个措手不及。
“这颗心就稀巴烂~~~~~~~~~整个世界就整个崩溃~~~~~~~~~~~~~~~~~”
这两句,宋铮几乎就是哑着嗓子吼出来的,让郑均大呼过瘾,一把将身上的t恤给脱了下来,*着上身,看着台上的宋铮,他想要喊,可是喊不出来,感觉可以供宣泄的窗口还没有完全打开。
但是接下来~~~~~~~~~
“不是你亲手所杀的,活下去就毫无意义,你呀你,终于出现了,我们只是打了个照面~~~~~~~~”
郑均正等着宋铮的总爆发,好跟着一起喊,结果,宋铮人家不玩儿了,郑均感觉现在他的一口气就闷在胸口,上不来下不去的,那种感觉比死了都难受。
“我艹!不带这么玩儿的啊!”
台上的宋铮根本没注意到,他的不给力,给郑均造成了多大的心灵伤害,还是自顾自的唱着:“这颗心就稀巴烂~~~~~~~~~整个世界就整个崩溃~~~~~~~~~~~~~~~~~”
郑均蔫头耷拉脑袋的傻站着,他觉得不应该对宋铮抱有任何期待了,那孙子就是在成心和他过不去,刚要转身坐下。
“今生今世要死~~~~~~~”
郑均感觉宋铮酝酿已久的爆发,就要来了,只是还有点儿不确定。
宋铮又敲了两下琴弦,深吸了一口气,发出了一声声嘶力竭般的狂吼:“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宋铮不断的重复着这同样的一句歌词,再看台下,全都high了,郑均终于达到了他想要的宣泄,其他人也是一个德行,这帮玩音乐的都一样,一旦疯起来,根本没人压得住。
血腥,狂暴!
他们太喜欢这种东西了,这首歌听上去,好像就是关于爱情的,但是他们却听到了爱情之外更多的东西,是关于生命,关于信仰的。
震了!全震了!
伴随着宋铮的嘶吼,什么tmd矜持,滚蛋吧,他们现在不需要这玩意儿,只想着跟着一起大喊,一起发泄。
客人们虽然没有他们那么深的感悟,可他们的所有矜持,同样被这首歌在瞬间摧毁了,和郑均他们一样,大声的吼着,好像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心中的岩浆喷发出来。
“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郑均直接冲上了台,抱着宋铮的脖子,跟着一起狂吼着,一边吼,一边流着眼泪,这种感觉,他已经太长时间没有了。
每天做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见着自己不喜欢的人,说着自己不喜欢的话,现在连音乐都要强迫自己向最厌恶的方向转变,郑均感觉自己简直都要疯了。
压抑许久的郁闷,在这一刻完全发泄了出来,不管了,什么都不管了,去tmd的商演,去tmd的录音,老子现在就是要喊,要把那帮孙子给老子的憋屈全tmd的吼出来。
“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宋铮都被郑均感染了,原本还有点儿收着,现在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好像要和郑均比比谁得嗓门大一样,对着话筒狂吼着。
第一次听这首歌,就是在宋铮重生前的那个晚上,因为突然被选中了要参与《华夏好歌曲》,宋铮便将之前几期节目从网上找了出来,打算了解一下,结果冥冥之中,似乎有所定数,他一下子就选中了这首歌,听过之后,感觉自己一下子被扔到了屠宰场,所面对的一切都是疯狂和血腥,那种感觉太深刻了,听《斑马斑马》,他需要听无数遍,才能明白是什么意思,但是这首歌,他只听了一半,就彻底迷上了。
那个彝族歌手用他最质朴的嗓音,表达了他对爱情,对生命,对信仰的虔诚,在那个小个子狂野的歌声当中,所有辞藻华丽,用来歌颂的歌曲,都变得那么苍白。
从台上下来的时候,宋铮感觉自己的后辈都湿透了,刚刚和郑均一通狂飙,让他的嗓子都有些沙哑。
“过瘾!过瘾!”郑均也好不到哪去,他的嗓子同样哑了,这种完全不运用技巧来演唱的方式,对嗓子的复旦实在是太大了,但是,谁还在乎那些。
灌了一瓶啤酒下去才感觉好了点儿,郑均揽着宋铮的肩膀,大有一种相见恨晚之感,如果说刚才,他还是看待宇全的面子上,才对宋铮客气的话,那么现在,他是真的对宋铮有了种知音的感觉。
“小宋!这歌你是怎么写出来的!?怎么说呢!我艹!太深刻了!牛.b,真牛.b,好家伙,你这一开嗓儿,把我们这帮老泡儿都灭了个干干净净,牛.b,牛.b!”
郑均平时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大多数的时候,他都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世界当中,享受着自己的生活,只有在和这些朋友们混在一起的时候,他才会变得健谈,可像刚才那样,发了疯一样的宣泄,还没有谁见过。
现在发泄完了,可郑均一想到刚刚宋铮唱的那首歌,他的心里就猫爪子挠一样的痒痒,恨不能再冲到抬上去,吼两嗓子。
宋铮也看出来了,重生前那个晚上,宋铮听的其实就是在《华夏好歌曲》决赛的时候,郑均和彝族歌手合唱的版本,唱完之后,郑均也表示,听到这首歌,他就完全被迷住了,毫无理由,来做帮唱嘉宾,也是他主动要求的,只是为了唱一遍这首歌。
看起来,现在换成了宋铮的版本,也是一样。
“均哥!你要是喜欢,这首歌就给你了!”
郑均正琢磨着该怎么表达自己对这首歌的激动之情呢,突然听到宋铮说了这么一句,猛地就愣住了,盯着宋铮看了好半晌,迟疑的说:“小宋!我可没别的意思!”
宋铮笑了:“我也没别的意思!其实,这首歌不太适合我,我觉得要是你唱的话,更有味道!”
宋铮说的可是心里话,这首歌他喜欢,真心的喜欢,但正是因为喜欢,他才更想要找个适合它的歌手来演绎,他找不到那位彝族歌手,但遇见了郑均,显然,郑均也是最适合这首歌的人选。
郑均一听这话,立刻没办法淡定了:“小宋!你真舍得!”
作为音乐人,郑均非常了解一个创作者,对自己作品的感情,说那一首首作品是创作者的孩子都不为过,把自己的孩子送人,那感觉能好受得了才怪了。
宋铮笑着点点头:“没什么舍不得的!让最适合的人唱,才对得起这首歌!”
郑均笑了,对着宋铮竖起了大拇指:“你牛!你是真牛!得!我也不磨叽了,不过话提前说好了,我可不能白要,明天你来红星生产社签合同,旁的事,我来办,我知道钱没办法衡量这首歌的价值,但绝对不让你吃亏!”
郑均都这么说了,宋铮也就不矫情了,点点头应了,接下来的时间,大家喝酒唱歌,这些摇滚老炮儿对待宋铮的态度明显更好了,一个如此洒脱,又有才华的人,总是会更加容易赢得别人的青睐。
离开酒吧的时候,郑均还不忘和宋铮约好了,明天到红星生产社签合同,众人散去,只剩下了胡海全和陈宇凡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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