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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地主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木子蓝色
结果程五薛五,还有刘四和柳四这四公子却是要拉他去打猎。
打猎,是这个时代那些贵族子弟最喜欢的一种活动。若是把他们的活动兴趣做个排行榜,那游猎肯定是排第一的,排第二的估计是打马球,然后估计是喝花洒、赌钱之类的。
打猎倒不完全是个不务正业的行为,长安勋贵都喜欢游猎,上到帝王,还有皇子公主们,下到那些勋戚,但凡家里有点身家有点权势的,哪个不爱游猎呢。
甚至帝王每年还要举行好几次重要的狩猎游戏呢。
连天下六百余折冲府的府兵,他们的一项重要训练内容,就是狩猎,以狩猎来训练军阵,检验士卒。
程薛两人都在羽林军,而刘柳二人都在蓝田卫府里,都是年青一代的骁勇少壮,个个弓马娴熟。
这个季节里倒比不上秋天里的猎物肥美,但按刘四的话说,吃饱喝足了,正好去山里遛遛消消食。
长安贵族们喜欢打猎,甚至把打猎当成一种社交,结交呼朋唤友,主持游猎,骑着马,带着弓,牵狗掣鹰,带着一群狗腿子,在山里呼啸,折腾一天,带着猎物回来,再办一场热闹的酒会,没有再比这个惬意的了。
基本上来说,只要你游猎的时候注意一点,不要踩踏到百姓的庄稼,那么就不会谁有什么意见。
今天薛程几个也是有备而来,蓝溪就在秦岭北麓山腹里,这里离长安不算远,但确实是个打猎的理想地方。
他们来的时候,都特意带来了自己狩猎的队伍。
“这打猎啊,最重要的不是箭术好马术佳,而是得有好的猎狗,养一群好的猎狗,绝对会让你在狩猎的时候满载而归,甚至让你在跟别人比斗的时候占得先机。”
说起这些,柳四公子也是头头是道,这位柳县令的公子如今在内府亲卫当差,是个七品亲卫,其实这种亲卫只不过是这些勋戚品官子弟的一个出身台阶而已,长安的那些贵族子弟,绝大多数都是走的这条路子。
小的时候在国子监读书,然后到了十七八岁就进内三卫当侍卫,混个几年,就能够到十二卫府里领个实差了。柳四公子名叫柳温,柳家做为河东的名门大族,诗礼传家,但那些百年大士族却并不是如普通寒门出的士子一样弱不禁风,他们往往是文武兼修,骑射这是必学的,打猎更是一种必修课。
柳温就养了一只极好的猎狗队,据说在蓝田这块现在是无人可比的。
刘四刘俊不太服气的道,“你也就仗着狗多点,其实我家的狗本领更胜一筹。”
那边程伯献接话,“我们还是来谈谈马球比赛吧,今天我家新请了几位厉害的马球供奉,今天长安各家的马球比赛,我看风头是无人可争的过我程家了。”
贵族喜欢打猎,但也喜欢打球。
不过能够养的起马队的,那就不多了,而卢国公程咬金府上,正有一支极强的马球队,一支优秀的马球队,不但得有优秀的良马,还得有优秀的马球选手,而那些明星选手,就会被各方争抢,号称供俸。
长安城里的马球队很多,每年各家的马球队,都会举行比赛,这是最热闹的时候,往往打到最后几支队伍的时候,甚至能够引起无数人争相前去围观。
李逍一直听说马球比赛之名,但还没有见过这种风靡大唐的竞争运动。不过大唐尚武,喜欢打马球很正常,蓝溪虽说没有马球队,但也有蹴鞠,蹴鞠相当于足球,规则有点不一样,但大致差不多。
普通百姓买不起好马,玩不了马球,于是就玩蹴鞠,而稍有些钱的人还骑骡子骑驴打马球,甚至据说长安城里还有贵族女子专门骑那种小马打女子打球。
无论打马球还是打猎,其实都是有钱人的游戏,这就好比后世的高尔夫球一样,一般人还真不会去玩。
说要去打猎,李逍只有匹马黄马,跑的不快也不优秀,如今只是偶尔代步而已,至于猎弓、猎刀、猎装这些,更是一样没用,他们喜欢比拼的猎狗更是一条没有,别说拥有一只猎狗队了。
“这些都不是事,包在哥哥们身上了,你会骑马就行。”
程五牛气轰轰的拍着胸脯道,“哥送你匹好马,打猎的马得有好耐力。”
李逍客气,那边刘四已经对他道,“你跟程五客气个啥,谁不知道他们程家家大业大,嗯,他们家在河陇可是很有路子,每年从那边过来的马,他们家得占三分。”
河陇,就是大唐的河西陇右地区,这块地方在后世应当算是甘肃青海宁夏陕南一带了,向来就是出马的地方,所谓的河西马、陇右马、河套马,甚至是吐谷浑的青海龙驹,都是这片地区产的,大唐最为重要的产马地之一,而且通过河西走廊,还有西域那边过来的大食马、大宛马。
大食,也就是阿拉伯帝国,而大宛,自然就是出汗血宝马的地方。
李逍倒真没料到,老程家还掌握着这么大一块财路啊,虽然不知道三分之一这个数字是不是夸张,但既然老程家能够在这块里插一手,那他家还真不缺马。
“一匹猎马,撑死了也就二三十贯的样子。”柳四也在一边撇嘴。
“二三十贯的马那也是马啊,柳兄,你打算给三郎置办点啥啊?”程五回怼柳四。
柳温打量了李逍上下几眼,“我就送三郎四五条猎狗再送只鹰吧。”
薛楚玉立即拍着自己表兄的肩膀道,“表哥这下是受激了,下血本了啊。”
程五不依不饶,“这猎狗和鹰可不能送太差的啊,不能糊弄人。”
“放心吧,我把我亲自训好的那几条狗交给三郎,还有那鹰,也是我亲自熬出来的,绝对的好东西。”
程伯献送了好马,柳温送了猎狗和鹰。
当下,薛楚玉也表示要送李逍一套打猎的家伙什,猎弓、箭,还有刀等。这些都不算是什么禁止的重装,私人是可以持有的。一套这样的家伙什下来,倒也不便宜。
刘四刘俊则表示给李逍置办一套猎装,“犀牛皮制的猎装,护臂护腕护腿腰带皮靴全有。”
“各位哥哥厚爱,我怎么好意思呢。”
“自家兄弟,何必这么见外呢,你这么见外,那我们也不好意思把这酒带走了。”
跟赵老爷子他们交待了一下,李逍便提前离开了,不管怎么说,薛五他们是vip客户,得特别招待,别说是要陪着他打猎,就是要陪着去大宝剑,李逍也得答应啊。
其实李逍还是更愿意去大宝剑的,这么冷的天,跑山里去打猎喝冷风,真是闲的发慌。
程五直接就把自己的一匹备马送给了李逍,那马一身黑,就是脖子下有一道月牙白,四只蹄子那也有白毛。程伯献给这匹马还取了个名字,叫乌云踏雪。
不过李逍却不太喜欢这个名字,你一个武夫,取这么一个文艺的名字干啥。他瞅着这马,就挺像他家以前养的一只小黑狗。那狗也是脖子下有撮白毛,而且脚下也有点白的,那只狗他一直叫小熊。
“以后,你就叫小熊了,乖乖听话,以后天天让你吃香喝辣的。”
程伯献也是咬着牙才把自己的备马送给李逍的,这马,那可是能当战马用的,训练娴熟,起码值八十贯打底。要不是被柳温怼了,他还舍不得呢。
可现在听着自己的乌云踏雪变成了小熊,他不能忍了。
“我的三哥也,这马有名字了,叫乌云踏雪,而且这马他原本是训练好的战马吃的得精细,一天得五顿,每天还得有鸡蛋、豆饼吃,最好是弄点胡萝卜给他吃,还得记得加点盐。他不能吃辣!”
他逍伸手摸小熊的脖子,这马高高大大,但居然挺温驯,看不出是匹战马啊,不过这温驯的样子,他很喜欢。
“五哥,以后他就跟我了,我觉得还是叫他小黑比较好。”
“三郎,这是匹母马。”
“母马叫小熊有什么不好吗?”
程五败退,无奈的退到一边,刘四等人哈哈大笑。
“好了,三郎骑上你的小熊,咱们进山打猎去吧。”薛五生怕再聊下去,程伯献真会吐血,程五那是出名的爱马之人,现在自己心爱的备马送给李逍,结果让李逍改名叫小熊,还要让这马吃香喝辣,人家心里吃不消啊。
大唐的贵族子弟就没有不会骑马的,甚至许多女子都会骑马,连文官都骑马。
做轿子的人很少,尤其是勋贵子弟,若是马都不会骑,那以后就别在这圈子里混了。
好在李逍这副身体原本骑术就还不错的,骑上小熊,确实感觉极好。
小跑了两圈,感觉真有一种从宝时泰换到宝时捷的感觉了。
“驾!”
兴奋的李逍忍不住夹了下马腹,策马跑了起来。





逍遥小地主 第90章 相逢即是偶遇
骑上小熊,不用加鞭,都已经有种风驰电掣的感觉。
一开始李逍跑的挺哈皮,但跑着跑着他就有点吃不消了,不愧是程伯献的备用战马,跑起来那叫一个快啊,而且明显不断提档了。
这会功夫,已经估计得有时速六十里了,而且按这势头跑下去,估计能跑到时速一百里。
风呼呼的往嘴里灌,李逍已经后悔了。
“停下,停下!”
“吁!”
“快停下!”
不管人话还是马语,这小熊根本不理会李逍,这会完全进入撒欢模式,撩开四条蹄子,跑的飞快。
娘的,进山里的路可不是什么大马路啊,这破路都能跑这么快,真不愧是好马。可惜,李逍这有些受不住,这马鞍子虽然很豪华,真皮座垫,还镶了金,可还是很硬且颠啊。
他全力夹紧马腹,才没让自己被甩下马来。
据说赛马场上最快的赛马,能够跑出时速七十五公里的高速来,李逍现在希望小熊不要这么优秀。
他已经受不了了,他觉得自己都晕了,胃很难受。
晕马了。
这谁告诉下李逍,这马哪里有刹车,不是刹马啊。
跑到后来,李逍喉咙也快喊哑了,干脆也不喊了,整个人趴在马背上,任由小熊撒欢了。
他就不相信,这马就还没有累的时候。
秦岭是关中与关外的山地,一面是关中平原,一面则是江汉大地。蓝溪做为关中四个门户之一的东南门户的重要通道必经之地,虽是在山腹之中,但也一直很热闹,人流不断。
有些可惜的是,刚才李逍带马是往山里路,并不是往官道上跑,想找个人帮忙拦马都不能。
就这样一路也不知道跑了多久,他人都快颠散架了,这马身上也见了汗,可就是还不肯停。
“刚才老子还夸你温驯,简直就是见了鬼,你个炒辣椒的。”
也许是听了李逍心中的祈求,上天终于开了眼,山路上跑了半天,终于看到前面有一队人。
看那样子,似乎是一只狩猎的队伍。
“前面的兄台帮帮忙,马受惊了,帮我拦下马!多谢!”李逍见到救兵,连忙大喊。
他一边心里还在腹诽着,这刚结识的四位好兄弟,怎么就一直没跟上来呢。他却忘记了,自己刚才说要先走一步的,而且一开始这死小熊也并没有表现的异常,谁会想到后来发了疯呢。
前方,山路边的那支队伍里,一个身着红色猎装,非常俊俏的公子对旁边人道,“我看的怎么好像有些眼熟?”
他旁边一人马上回道,“公主,这马好像是乌云踏雪,是卢国公家孙子程五郎的坐骑,怎么的却被人骑着在这里乱跑。”
被称作公主的俊俏公子却是个女扮男装的,而她也正是大名鼎鼎的高阳公主。
高阳最喜游猎,今日恰巧在这游猎,正在休憩。
“不,我说的不是那匹马。”高阳眉头微皱,她那一双极好看的柳眉之下,一对凤目却紧紧的盯着马上的那个男子。
旁边同样做男子装扮的侍女看自家公主这个样子,想到了其它地方去。她细看那马上男子,虽然大喊大叫有些失礼,但似乎也确实长的还不错。
身上是银白色的猎装,一看就应当是上好的犀牛皮做的,还有他背的猎弓,箭袋,也都不是普通货色,更别说他还骑着一匹看着像是程五郎坐骑的好马。
人也俊俏英武,还很年轻。
李逍见前面那群人居然站在那看好戏,没有一个出来帮忙的,不由的有些气。
怎么能见死不救呢。
“兄台,帮帮忙啊。”
高阳公主看着越来越近的一人一骑,脸上突然露出了笑意。
“去帮忙把马拦下来,小心别让那畜生伤到了马上的人。”
“是,长公主殿下。”
“果然是那个小子,虽然五年过去了,变化挺大的,但你就是烧成灰我也还是能够一眼认出你来的。这五年,倒是让我找你找的好辛苦,想不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如今得来全不费功夫,你自己倒是又送上门来了。”高阳嘴角上扬,勾起一道好看的弧线。
好看的女人,真是什么样的表情都让人赏心悦目,心旷神怡,旁边的那些侍卫们都看的要呆了。
高阳公主手下的侍卫本事还挺强,几个人上前,很快把撒欢的小熊拦了下来。
李逍翻身从马上跳下来,脚都发抖。
“多谢几位兄台仗义相援,多谢。”
“举手之劳而已,不必客气,这位郎君,我家主人想邀请你过去一叙!”高阳公主的侍卫很客气的道。
“请带路。”他此时其实只想坐地上好好的吐会,不过别人出手帮忙了,这个时候过去说句感谢话也应当。
“这人是谁?”公主身边的一个女官问道。“公主难道与他相识?”
“是啊,一个旧相识,五年未见了,本以为也许余生再也不见,想不到今日却能在此重逢。”
“相逢即是偶尔,再别还能重逢。”
高阳一番话,让旁边的众人都全都有些疑惑,一个五年未见的旧友?
他们目光望向正走来的李逍,此时的李逍有些狼狈,帽子也歪了,头发也有些散乱,甚至衣襟也不整,走路都还不稳。
他们对这个人都没有半点印象。
五年前,五年前的旧识?
而且公主一见此人就特别开心的样子,这关系看起来怎么都不一般啊。
莫不这人是公主以前的一个老相好---旧相识?
李逍被人带过来。
隔着几步,李逍站定。
他发现这家主人很年轻,也很俊俏,似乎俊俏的不像一个男人。他怀疑这是个女人,也更好奇为什么他要见自己。
“在下蓝溪李逍,刚才坐骑受惊狂奔,多谢兄台命人搭手相救,感激不尽。”
俊俏公子站在那里,俏生生的,直直的盯着他,还面带着微笑。
这眼神,这笑容,让李逍都有些不太好意思。
“三郎,一别五年,别来无恙否?”
这就有点尴尬了,李逍的印象里还真不认识眼前这人,可人家却直接喊自己三郎。
“抱歉,请问你是?”
高阳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哼,当初不辞而别,如今再别重逢却还要假装不认识吗?”




逍遥小地主 第91章 邂逅
“抱歉,这位大胸弟认错人了吧!”
李逍拱手,这位女扮男装的也太明显了,起码也专业一点,把那胸脯束一束啊,就这么堂而皇之的高高挺立,谁看不出来是个女子啊。
身材有料,脸蛋也漂亮,但李逍还真不记得自己认识这个人。
“是真不记得,还是假装不认识?”高阳盯着李逍的脸。
“抱歉,你真认错人了。”
“不,我不会认错人的,你就是李三郎。”
这一点,李逍也有点疑惑了,说对方认错了人吧,可人家能叫出自己名字来。但他确实没有半点印象啊,就算是以前的李逍的记忆,也应当会有一点啊。
“你在这里等我一下。”高阳丢下一句话,然后转身,还不忘记对旁边的手下道,“不许让李三郎跑了。”
李逍莫名其妙,若不是对方这一行衣着不凡,他还真以为遇到打劫的山匪了。
后面马蹄声响起,山路上出现一支队伍,却是姗姗来迟的程五等人。
“嗬,三郎你的骑术还真不赖啊,居然把我们甩的这么远。”程五笑着跳下马。
薛楚玉看到李逍身边站着的那几个魁梧汉子,似态度不善,“三郎,遇什么麻烦了吗?”
李逍把事情大致说了一遍,程五上前一步,“你们主人是谁?”
一魁梧侍卫抱拳高声道,“高阳公主。”
“嗬!”一听高阳公主的名头,刘四立即冲老程挤眉弄眼的,“你的老朋友呢。”
程伯献打断刘俊的打笑,“这位李三郎是我程五的朋友,若是刚才冲撞了公主的队伍,还请见谅,我这里代他陪个不是。我们还有事,可否先走一步?”
侍卫不再回话。
刘四又转过头来问李逍,“刚才你肯定没把话说完,若只是公主的人帮你拦马,没理由强留你在这啊,莫非,嘿嘿嘿!”
一边说他一边还啧啧有声的夸李逍长的英俊,话里话外之意,莫不是高阳这人向来名声不怎么好,风流成性,最喜欢英俊男子,莫不是瞧上李逍的英俊了。
“别抽风了,事情不会这么简单的。”程五不相信事情会是这么的简单,虽然高阳名声不好,可也没听说过高阳还有强抢民男的爱好。
李逍只得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那位就是高阳公主啊,听她刚才话中之意,好像是说我们以前相识,还说我故意躲她,这从何说起啊。”
“嘿嘿嘿,我就说这里面有故事的,果不其然。老三,你老实交待,你真不认识高阳公主?”刘四一副兴风做浪的样子。
“真没半点印象,再说我一别关中五年,这回家来才不过个把月,进出长安也不过三五回,哪里有机会认识公主啊。”
“我觉得你没说实话。”
“公主殿下请众位前去。”一侍卫过来传话。
程五皱眉,刘四却兴高采烈的,“我就喜欢看热闹,这下肯定有热闹好看了,快走。”
李逍还在想着,原来刚才那个就是高阳公主,可是高阳公主就能够乱认人吗。刘四也不理会他们愿不愿意,一把将他拉住,硬是一手拖一个,把他们拖了过去。这小子不愧是将门子弟军中新秀,力气确实大,虎口如钳,李逍都挣不脱。
路边林里,已经搭了一座帐篷,高阳不知何时换了一身女装。
程五很有几分大哥风范,站在最前面,一副李逍我罩着你的样子。
“程五拜见公主。”
薛楚玉等几人也跟着齐声道,李逍也拱手。
“想不到今日偶发兴致,前来蓝田游猎,倒是遇到很多朋友啊。程五郎,你不是见我就跟老鼠见到猫一样的躲吗,怎么今天反而不躲了呢?”公主半躺在一张胡床之上,胡床上铺着一张熊皮,配着她身上紫色的裙装,十分的雍容华贵,且美丽迷人。
李逍看到换装之后的高阳,脑子有点懵。
换完装之后,完全就是两个人啊,刚才那个大胸弟他是真没半点印象,然而这个美丽妹子他却有印象了,脑海里一下子就冒出了许多她的记忆。
但在那记忆里,她并不是什么高阳公主,而是叫十七娘。
他称她十七娘,她唤他李三郎,两人第一次见面在长安的曲江畔芙蓉园,意外邂逅,然后有了许多故事。
他从来不知道她居然是公主,他更没有想到那里去。
“三郎,现在认得我了吗?”高阳横卧在胡床上,神色倦怠,声音迷人。
李逍不由自主的接话,“十七娘。”
“三郎。”
这两个名字就像是一句暗号,接上之后,两人都久久无语。
刘四一会看看李逍,一会看看高阳,满脸奸笑,脑子里已经展开了无比丰富的脑洞。
“这五年你去哪了?”良久,公主问。
不等李逍回话,刘四已经替李逍做了回答,说李逍五年前怎么惹上事,又怎么远走他乡,然后近日才回,“想不到公主原来和三郎早就相识啊,真是缘份啊。”
李逍此时心里很复杂,这就好比他第一次回蓝溪,然后听说自己居然还有了一个妻子在家一样的感觉。
他也没想到,那李逍记忆里在长安的一段情,那个十七娘居然就是太宗皇帝的第十七女高阳公主。
大唐多刁蛮公主,且多前卫开放,放荡不羁的,连那些五姓七家都对皇家公主赐婚避之而不及。
特别是这个高阳,他已经听说过太多关于他的坏名声了,虽然说正史的新旧唐书里并没有这方面的记载,只是在资治通鉴里有,可她的放荡之名却是如今人人皆知的。
仔细想想,以前李逍跟十七娘似乎好像只是发乎于情,止乎于水的关系,一次邂逅,然后数次幽会,虽然也有花前月下的浪漫,但并没有什么其它的更进一步关系,这关系好像更多是精神上的。
可就算如此,这也让他一下子烦恼起来了,怎么就跟高阳扯上关系了呢,自己现在可是已经跟婉娘正式圆房过,要一起踏实过日子的人。
何况,李逍对于高阳这种太过前卫开放的女子,也并不喜欢啊,就算是在后世,都接受不了,更别说在现在了。
高阳叹声道,“想不到原来如此,也许这就是缘,虽然一别经年,可今天却又不期而遇。”




逍遥小地主 第92章 拒绝
刘四听到如此劲爆的内容,激动的脸色都发紫,而程薛柳三人则一副惊呆的样子。怪不得总觉得李逍不简单,原来人家五年前就跟高阳公主有一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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