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异界打英雄联盟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千塘里
突然,南烛想到一个问题。
“那为什么你那天要让村民杀死爱丽丝呢”
“我……我吓懵了,那些村民都是喝过血之恩赐的人,在村子里,我从来没见过有能打过他们的人,当时你给我的感觉太可怕!”
归根结底原来是因为怂,这下子,轮到南烛哭笑不得了,自己可只是个白银阶,虽然已经觉醒了,他觉得,阿福跟着自己,可能需要一个强壮的心脏。
………………
“呀呀呀!”
“嘭!”
展翅欲飞的乌鸦还没离开树枝,黑火药的硝烟弥漫,那只乌鸦就一头从树上掉进了枯叶堆里。
“有发现么福克斯”
吹了吹枪口飘出的青烟,一个脸上有可怖伤疤的壮硕女人问道。
“我们来迟了!”
破败古堡的阴影中,走出一个背负着光耀常见六边棺材的男子。
“不过也不远了!”
“那就追,这些邪恶杂碎的最好归途,就是变成一具尸体!”
小径上的人影逐渐远去,这条路,通往斯比堡。
第二十四章 白家白瑾
第二十四章白家白瑾
第二天一早,三人就在老板掐媚的祝福里走出了酒馆,随着要去祷告的人流,来到了教堂里,见到教堂里人潮汹涌的情况,南烛看了一眼阿福,阿福却没什么表情。
“别沮丧,羔羊不会一直都是羔羊!”
南烛觉得,总有一天会有人站出来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不,正好相反,真理之所以称为真理,是因为只有极少数的人掌握,有些人永远不会明白,这世间的一切都是要自己去争取的,不可能因为你多念一段经文,少吃一顿饭而获得与你身份不相匹配的东西,除非你一出生就拥有这些。”
好吧,当我没说,南烛默默的想到,阿福说的不就是他么,精准投胎。
教堂里浓郁的秩序之力,让南烛心理上有些不舒服,但也只是一点而已,虽然不舒服,不过也没有别的影响,身边阿福就没受到这种照顾,可能是因为阿福不是原生的混沌魔族吧。
看到一位教堂的牧师,爱丽丝迫不及待从南烛怀里蹦下来,小短腿蹭蹭蹭跑过去。
“愿神的光辉庇佑着你!”
刚好送走一位虔诚的信徒,这位年轻的牧师蹲下来与爱丽丝平等的对视。
“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么,可爱的小姑娘!”
牧师看起来很和善,没有因为是个小孩子而不耐烦。
“我想找我的奶奶,村子里的神父说她到这里来了!”
爱丽丝用湛蓝的水汪汪大眼睛瞪着牧师,小鹿般的睫毛一眨一眨。
“你奶奶是一位虔诚的修女么”
看到这么可爱的小姑娘,牧师的心都要化了。
“是的,他每天坚持去村庄的教堂做祷告!”
“哦,那可真不幸,执事大人已经带着他们去前线了,不过不用担心,一路都会有军队的保护,你可以回家去,安心的等着你奶奶回家,我想那用不了多久,因为我们很快就能把那些腐烂的骨头打回冥界去。”
给出的回答让小姑娘失望,牧师有些歉疚,腼腆的摸了摸爱丽丝的小脑袋,这让南烛怒目而视,放开你的脏手那个扑街!
“哦,好吧!”
听到了答案后,爱丽丝沮丧的回到了南烛的身边,小手捏着碎花裙子的裙边,有些扭捏,她还想继续去前线找奶奶,不过不知道大哥哥会不会帮助她,这让小小的人不好意思开口。
南烛把手放在爱丽丝的小脑袋上,挑衅的看了牧师一样,让牧师感到莫名其妙。
爱丽丝柔顺的金发摸起来不错,小萝莉的眼神已经透露了她的想法,南烛没有拿捏,干脆的说到。
“我们去前线吧!”
“真的么,那会不会很危险呀!”
“不会呀,如果碰到很危险的事情,我会解决的!”
南烛说这话的时候很自信,那种睥睨天下群雄的霸气,没办法,就是这么狂,他的大招,估计这世上应该没人能抗住。
“嘻嘻嘻,谢谢大哥哥,哈哈,不要挠我的胳肢窝!”
南烛和爱丽丝打闹,阿福就在一旁低着头,对于主人要带他去哪儿,他毫不在意,况且,本来他也是要去往前线,给自己的复仇画上完美的句号。
出了教堂的门,三人停下了脚步,不是不想走,是因为有一支军队正在从城里穿过,街面上除了大军行进的脚步声,再无其他。
林立的长戈短矛,衬着寒意森森的军容,所有人都被这支军队所影响,紧紧闭上了嘴巴,不敢与之对视。
这只军队就像是死神派出来的一样,没有人说话,只是默默的跟随着最前方的屯长,脚步坚定有力,手中的利刃随时都有可能出击,砍下敌人的头颅,成就自己的功勋,每一个敌人的头颅,那都是爵位和财富的象征。
南烛三人静静靠在墙角,等待着大军的离去,南烛心里更是感慨万千,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这支军队他很熟悉,但也不熟悉,南烛曾在无数的历史片段里看到过描写他们的字句,但从来没有亲眼见过。
“当啷!”
清脆的响声打断了南烛的感慨,大军已经远去,不过后面一架路过的马车上,掉下来一件金属制成的水壶,砸在石板上,滴溜溜的滚到了南烛面前。
弯腰捡起脚下的水壶,上面不同于这个世界的龙形图案,又让南烛有些晃神。
“多谢兄台出手帮助,还请劳烦将水壶还回来,那不是你能用的东西!”
说话的人言语很客气,但也带着高傲的姿态。
马车边的仆役听了车里人的话,似乎是松了一口气,赶忙走过来,从南烛手里几乎是抢一般的,夺走了他失手落地的水壶。
见马车轻微摇晃,仆役立刻将杌凳放好,车帘翻转,下来一位英武的男子。
“啊呜——”
男子当街旁若无人的伸了一个懒腰,目中无人的神态甚是嚣张,也是这回儿大军已经过去了,要不然少不了被砍脑袋,不论在哪里,阻碍行军都是重罪。
伸完懒腰,又扭扭身体活动活动筋骨,男子这才将注意力放到南烛身上。
“咦,兄台也是自仙秦而来的么,又是哪家的子弟”
看到南烛和自己一样的肤色,男子面上一喜,游历途中能碰到志同道合之人,乃一件幸事,整了整在车内压皱的衣袍,这才走到南烛面前,长揖一礼。
“在下白瑾!”
瑾者,玉也,人说君子如玉,南烛看这人也确实如此。
这位自称白瑾的男子,身穿一件远游冠服,腰间绑着一根近黑的龙纹绅带,乌黑的头发被玉冠所束,虽然睡眼惺忪,但身躯挺拔结实,一副贵公子的气派。
当然,南烛明白白瑾的底气在哪儿,如果就是他想的那个朝代,远游冠服是只有皇太子及诸王和其子嗣可以穿,而四爪的龙,周朝曾定五爪天子、四爪诸侯、三爪大夫,那么这位的身份就相当明确了,看白瑾的年纪,想必祖上定然出过一位彻侯。
学着白瑾长揖回礼,南烛看向面前英武的男子。
“在下南烛,敢问白兄祖上可是武安君白起”
白瑾还没有想起仙秦有什么南姓的大族,就听到了南烛的问题,有些惊奇。
“南兄竟还知我祖上的名讳”
不是他大惊小怪,而是老祖武安君已经是六千年前的人物了,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能记起,毕竟那个时代太多的人杰闪耀,而且老祖武安君的名声不怎么好听。
“是啊,谁不知道呢!”
南烛的眼神有点迷离,这个世界可太有意思了。
第二十五章 吟游诗人
第二十五章吟游诗人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赳赳老秦共赴国难!
风!风!风!
没人知道这个伟大的文明是怎么出现的,但仙秦内腐朽的木牍曾记载。
“初至此,以为黄泉,见人问之,始皇大笑,灵气养体,觉醒众多,月半有余,敌袭至,既而鼓响,大军征。
西联部族,东抗精灵,北伐蛮夷,历百三十年,屠百万,胜矣,定不朽基业,立国,号仙秦。”
那位无上的帝王,带着他的子民,在这片土地上打下了属于他们的疆域,建立起一个伟大的国度,繁衍生息。
和其他历史悠久的国家比起来,这个“年轻”的王朝更为强大,他们有着严谨的制度和无与伦比的执行力,整个国家更像是一台矮人生产的机器,精密运转。
他们接受着这个世界的一切,也向这个世界回馈着自己的东西,他们团结无比,不论你身份高贵与否,不论你能力强大或小,都紧紧的抱在一起,在这片土地上扎根汲取养分,成长为参天大树。
不同的民族,会衍生出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文化,就会孕育出不同的酒,虽然昨晚水果酿造的美酒味道喝起来还不错,但南烛更喜欢狂烈的粮食酒。
醇香的液体攸然滑过舌尖,润润的过喉,滑滑的入嗓,暖暖的下腹,然后,火山轰然爆发,这时你可以长舒一口气,放开你的胸襟,让龙飞翔。
“哈哈哈!”
马车上的两个酒徒相看一眼,不自觉畅快的笑出了声。
除了白瑾的老仆大概能明白这种情绪,车上其他一大一小的两人不能理解,一杯味道古怪的酒,为什么会让两人开怀大笑,阿福在尝试过一杯后,坚决摇头不要第二杯。
炎黄人是内敛的,难以言说的情绪只能用酒来表达,高兴也喝伤心也喝,誓师酒、壮行酒、离别酒、喜酒……甚至还有断头酒,这些酒里,藏着炎黄人的万般心思。
或许是他乡遇故知的兴奋,白瑾拉着南烛上了自己的马车,拿出了珍藏一路,给自己留作念想的美酒,想要不醉不归,只可惜,美酒甚少!
见爱丽丝眼馋矮桌上的糕点,南烛随手拿起塞进了小萝莉的嘴里,直到小萝莉俩腮帮子鼓鼓的像松鼠一样,看得出白瑾也是个豪爽的人,南烛也不再收敛,全当是自己马车一样。
“白兄这马车着实不错啊!”南烛有些眼馋。
确实,可能是为专门远行做的,马车内空间不是很大,但相当精巧,小柜子、矮桌,还有舒适的靠背,边边角角都铺上了软绵的地毯,要不是马车行驶时有些晃动,他都以为自己躺在床上。
“那是,南兄的眼光果然毒辣,这可是哥哥我专门去找公输家的巧匠专门打造的,废了不少钱财!”
两人已经互通过身份,白瑾出自白家分支,南烛则说自己是一个出门游历的落寞家族子弟,不知怎么,说出这话后,南烛觉得白瑾看他的眼神有些同病相怜的意味。
“白兄为何至此”
南烛有些好奇,祖上是武安君这等显赫人物,白瑾家虽然只是分支,但从用物的纹饰上看,显然圣眷依旧,不在家做个膏粱子弟,奔波万里之遥,跑来这来吃土么
“没什么,行万里路而已!”
白瑾摇了摇头,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言语里的态度很洒脱,只是眼神有着一丝迷惘,笑容里藏不住的苦涩。
人家不愿说,南烛也没有再追问,避开了这个话题,聊起了别的。
白瑾给南烛讲如今的天下大势,南烛给白瑾说一些战国的趣事,连楚王好细腰都出来了,不过似乎是因为仙秦来到这个世界典籍遗失,白瑾倒也听的认真。
俩人最后说起了各地的美女,从天下纷争一直聊到风花雪月。
一时间,车内的气氛相当融洽,只要是男人,风花雪月的话题绝对能聊到一起。
“白兄是要前往湮灭深渊么”
浅酌一口,南烛看着阿福扶着爱丽丝枕在他的腿上,小孩子就是小孩子,瞌睡就是多。
“对,南兄也是游历,不如与我一起去见见世面如何”
“行啊,求之不得,你这好马车,我都不想下去了!”
“哈哈!”
俩人聊天喝酒,一下午就这么过去了,白瑾一路上过来都是跟在仙秦的军队后面,见前面大军开始扎营埋锅造饭,他们也停了下来。
本来大军开拔方圆周围的闲杂人都是要被清理的,最不济也要赶走,但白瑾家毕竟也是仙秦的名门,人家也就给了他一个面子。
据白瑾说,最近几天冥界的攻势不知为何忽然减弱了,这也让没日没夜赶往前线的军队暂时得以喘息,要不然哪儿还有埋锅造饭的时间,都是啃着干粮一路狂奔。
可能是联军声势浩大,给足了众人信心,今晚远征军的驻地热闹非凡,鸡贼的跟在大军后面的人,不止白瑾一个,还有更多的商队,等着发战争财。
别的不说,光是明码标价的卖头颅,他们也有得赚,士兵也需要及时把用不上的战功换成钱财寄回家去,万一自己死了,用命换来的东西,也都成别人的了。
营地中篝火通明,各方势力暂时放下了相互之间的仇恨,一致对外,那边光耀的军队和矮人的士兵们在围坐在一起喝酒,只有仙秦这边有些沉闷,各国的军队中,仙秦的军纪是最严明的。
营地里的一座篝火旁,一个年轻的吟游诗人正在拨弄竖琴,琴声优美动听,一只温顺的橘猫倚在他旁边,慵懒地打着盹。
士兵们享受着难得的欢乐,美酒和音乐令他们暂时忘却了疲惫。
营地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南烛和白瑾一行五人就在此处,仙秦人、光耀人、老人和小孩,奇怪的组合让路过的人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我来为你们唱一首歌吧,讲述的是一位仙秦年迈但血勇依旧的将军,几天前击退的死灵的故事!”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