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么都懂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俊秀才
“傻丫头!”
沈欢把她给抱到了怀里。
“你没有家人,就把我的家人当成你的家人吧!”布依依也抱紧了他,“我们渝州人都很有江湖豪气的,我爸妈他们也一定会很热情的迎接你的!”
“好!”
沈欢微微一笑。
前世他也交往了几个女朋友,可从来没有登门过。
所以也没有什么经验。
如果布依依家里的人热情一点,倒是会减少很多的尴尬呐。
我什么都懂 第1006章 布家人们
事实证明,沈欢想多了。
布依依打电话找到了二表哥屠月勤后,这个微微发胖的渝州汉子,上来就给了沈欢一个热情的拥抱。
“哎哟,我的欢爷啊,没想到你居然是我们家的人,这真是太好了!”
“我可是最喜欢看你打球了,可惜依依现在才告诉我们,不然我去年夏天就去米国支持你了!”
“来到渝州,就像是回到自己家一样,千万别客气,待会儿加一个我的微聊,有什么事情随时打电话,表哥我随叫随到。”
“对了,欢爷,你们明年的季后赛,是不是已经稳了?我看科比、艾弗森和霍华德三个老将真是凶猛啊!他们都嗑药了吗?”
“今天你好好休息一下,明天我带你去渝州到处转一转,其实渝州现在发展也挺好的哈!”
“我小姨人性格挺好的,比依依要靠谱多了,你放心,她不会为难你的!”
“……”
整个儿车上,就听到他一个人在说话了,而且从上车到下车,基本上就没有停过。
布依依生怕沈欢不喜欢,觉得聒噪。
结果沈欢不但没有不耐烦,反而是很和善的跟屠月勤聊着天,很是自然。
布依依是知道沈欢的性格的。
其实沈欢性格比较淡,并不会很主动的去追求什么,也不会去主动和谁保持多好的关系。
之所以自己能成为他的第一个女人,纯粹是因为小花旦自己主动,这才有了交集,才有了后面发生的故事。
现在沈欢第一次见到屠月勤,就能这么随和的聊天说话,那肯定是看在自己的面儿上。
想到了这里,刚刚下车的布依依,不觉对着沈欢的脸庞就香了一口。
瞧着刚刚取下口罩和墨镜的沈欢被布依依偷袭,屠月勤不觉是笑着摇了摇头。
看样子和外面的传说不一样呀。
这并不是沈欢主动去追了那么多女孩子,而是我家依依主动去追的他啊。
屠月勤本来想要帮着拎行李的,可沈欢已经双手各拎了一个大箱子,轻若无物的提着往地下停车场的电梯入口处走了。
这箱子一看就不轻,沈欢一手拎一个,力量可真是强!
但转而一想,沈欢连nba的篮筐都能扣碎,200斤的汉子都能单手拎起来,这几十斤的东西算什么?
布依依虽然是大明星了,去年总共挣了超过1亿,可她的爸爸妈妈住的,还是十来年前买的小区多层洋房。
用她妈妈屠如梅的话来说,周围都是以前的街坊邻居,大家在一起很熟络,用不着搬到走半天都看不到一个人的别墅区去,那样一点人气都没有,怪吓人的。
渝州的房价倒是不贵,主城区20000左右就能买到不错的房子了,这比起北上广深可是太友好了,比起它旁边的蓉城也要好上不少。
所以布依依家里的房子接近160平米,四室三卫两厅,当时买下来才60多万。
依照现在的标准,在大城市基本上连个首付都不够。
出了电梯门,沈欢便看到门大打开了,站在门口的是一个和屠月勤长得有些挂像的女人,她的身边还站着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
这个小姑娘乍一看就和布依依长得有点像,很是漂亮可爱。
见到了沈欢走出来,年龄大一点的女人眼睛一亮,回头就喊:“小姨,姑姑,你们快来看啊,真的是陆小凤老师来了呢!”
跟着走出来的布依依笑着上前先打招呼,“表姐,你不该在上班吗?怎么过来了?”
“看你说的,今天是我们家里的大日子,我怎么能缺席呀?”表姐笑了笑,对沈欢伸出了手,“你好,陆老师,我叫屠晨炎,是依依的表姐!”
“表姐,叫我沈欢就好了。”沈欢和她握了握手道。
转而再看着布依依抱起来的小女孩儿,沈欢还没有说话,便瞧见了里面走出来一个更像布依依的美.女。
只不过她的年龄比布依依大,应该是有三十来岁了。
“哟,依依回来了呀!”美.女迎了上来,对着沈欢一点头,却对着小女孩儿说:“露露,怎么没有叫姐姐和哥哥呢?”
“姐……哥哥!”
小女孩儿喊着两人,一双大眼睛却只盯着沈欢看,还有些怯然,像是有点怕沈欢。
沈欢想要去摸摸她的小脑袋,却被她直接给躲开了,小脸蛋儿上露出了想要哭的表情。
布依依也惊讶住了,“这是怎么了?”
“切,还不是姑姑在吓唬露露?”屠晨炎吐槽道,“她不是知道陆老师是天才嘛!就说如果露露不认真做寒假作业,等到陆老师来了,天天抓她去补课,都不带休息的。”
沈欢闻言顿时晒然一笑。
想不到自己也成为了小朋友心目中的大魔王了。
那位姑姑却是有些尴尬,“哎呀,这不是随口说说的吗,谁知道她还当真了!”
“我说你们有完没完啊。”等着最后面的屠月勤有些不耐烦了,“赶紧进屋啊!新姑爷第一次上门,就堵在外面说话,多不好呀?人家手上还拎着行李呢!”
几人这才醒悟过来,赶紧的让沈欢走了进去。
屋里此时已经站了一对中年夫妇,约莫就是四十来岁的样子,两个都有一些布依依的相貌特征,算得上是一对帅气漂亮的夫妇。
因为沈欢和布依依都很忙,又没有多少时间相处,自然没有谈到她的家人。
加上这一次连飞机都不是一起坐回来的,所以沈欢对布家的人很是生疏。
不过他还是知道布家父母的。
放下行李后,沈欢便恭敬的打着招呼,“伯父,伯母,你们好,我是沈欢!这一次过来给你们添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妈妈屠如梅抿嘴笑道,“你来了就好嘛……来,过来坐!”
爸爸布长伟虽然没有太热情,不过打量沈欢的眼光中,却还是带着一丝满意。
嗯。
这就是废话。
全华国,你数遍任何一个角落,能凭借自己比沈欢强的,一个都没有。
哪怕是和沈欢接近的,也没有一个。
沈欢就是同年龄阶段最强最好的一个男孩子。
这样的男孩子成为了自己女儿的女朋友,饶是父亲舍不得女儿,也觉得这样其实也挺好的。
女儿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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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么都懂 第1007章 人人有礼
在中午吃饭的时候,并没有如同沈欢所想那样,出去吃火锅。
也不是在家里吃火锅,而是布爸爸亲自下厨,给他们做了一顿地道的渝州江湖菜。
你没看错。
渝州菜的另一个名号就叫江湖菜。
渝州人脾气向来火爆,而且非常的固执,颇有江湖气息。
当年神州面临大难的时候,蜀川出兵救国,渝州这边的兵打得尤其果敢死战。
他们和其他的川军将士们一起,硬生生的把川军从人们眼中的“小偷军”、“乞丐军”,变成了大家都欢迎和敬佩的“勇士军”、“国之脊梁”。
因此,渝州人是以自己的性格而非常自豪的,给自己的菜肴都命名为江湖菜。
这也是菜系之中的独一家。
既然是江湖菜,那就不拘小节,以麻辣、味重、色彩鲜艳为主。
而且做菜的手法并不是一板一眼,没有任何的标准,只靠着厨师的手艺和领悟。
在渝州,你基本上是找不到一个相同味道的厨师的。
只不过呢,沈欢才吃了几口,就开始喝起了饮料。
一顿饭没吃完,一瓶饮料倒是喝完了。
布依依没说话,她的小姑妈布思韵,也就是那个和她长得特别漂亮的女人,就埋怨起来了,“哥,不是叫你少放一点花椒海椒吗?你看人家小欢吃得……”
布长伟有点尴尬,“我也是没控制好……要不小沈啊,我给你端一碗热水过来,你涮一涮再吃?”
“没关系,这样辣辣的味道,其实也挺好的,可以除去身上的湿气嘛。”沈欢拿过布依依送过来的纸巾,擦着脸上道,“我们临安那边也是水汽缭绕。现在吃点辣椒,通泰一下,倒是不错。”
二表哥屠月勤瘪了瘪嘴。
他心想沈欢你也太会说假话了,你是那么精壮的运动员,怎么可能身上还有湿气?
只有我这种胖子,才会除湿的哈。
“没事儿,爸爸,他还是能吃辣的。”布依依开口道:“如果家里的都受不了了,这几天到处去走亲戚,他要怎么办?看着我们吃吗?”
沈欢只觉得自己浑身一颤。
吗蛋。
好爷!
好爷!?
你老人家有没有消除辣味的技能啊?我捐点钱,能不能得到?
好爷自然没有回复沈欢。
妈妈屠如梅倒是笑着呵斥女儿,“你别吓唬沈欢,我们渝州不也有不吃辣的人?到时候点微辣就好了!”
听到这个,沈欢才松了一口气。
结果转头看到小姑娘陈露露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他又有点不好意思。
人家11岁的小姑娘都比自己能吃辣!
枉自自己平日里在华京吃川菜,还是挺适应的,结果现在才知道,这川菜和渝州菜,完全是两回事嘛!
去华京或者临安的川菜,多半是蓉城的。
……
吃饭过后,沈欢和布依依先把带回来的礼物给了大家。
其实两个家族里面,还有不少今天中午没过来,要等到晚上才会团聚一堂。
不过既然现在都在了,正好也拿礼物出来。
送礼不及时,那简直是浪费别人的心情嘛!
布依依提前就叮嘱了沈欢一番,可以准备一点什么什么,不过她当时具体没说给谁。
二表哥屠月勤得到的是一个沈欢的签名版篮球——嗯,篮球自然是瘪着一团放进箱子里的,不然这么大一坨,得占据多大的地方?
屠月勤本来就是一个篮球迷,平日里还打打篮球的,这样一个签名版的篮球,足够他去显威风了。
倒不是说拿去打。
这样的的签名版篮球,白痴才会拿去打,得回家供着!
为什么?
自从去年沈欢nba夺冠并且获得fmvp之后,他的签名版篮球在ebay和亚马逊上就有人用10000美金收了。
但沈欢的签名版篮球从来没有对外发售过。
哪怕是最近阿迪达斯和沈欢出了一个联名款,沈欢也没有像是卖夺冠限量版球鞋、给出5000双签名版本的球鞋那样,给出几千个签名版的篮球。
所以这些篮球通常都是在沈欢打比赛时,现场写了扔给球迷们的。
当时对方的球迷都抢得起劲儿。
或者是作为礼物,沈欢送给什么人的。
可两种加起来一起,恐怕都没有100个,所以10000一个绝对不贵。
尤其是现在联名款篮球抖出来了,居然还是没有签名版的,那么现在这种签名版篮球就涨价到了20000美金。
在国内也认这个价。
屠月勤家里不差钱,可是拿着14万人民币的篮球去打,估计他爸妈能叫他体会到什么叫做传说中的混合双打。
其实,屠月勤还很眼馋沈欢箱子里面的、他看到了的一双签名夺冠限量版篮球鞋。
只不过那是给布依依二叔的儿子少嘉的,他这个当叔叔的自然不好去抢小孩子的东西。
陈露露得到的是一件漂亮的衣服,这是布依依在米国拍戏的时候就给她买了的,小姑娘拿着笑眯眯的,很是亲了姐姐几口。
小姑妈布思韵拿到的也是一套香奈儿的套装,穿了上去的话,看上去都像二十多岁的。
沈欢刚才才知道,她今年都已经39岁了,结果看上去却是年轻很多。
由此也可以想象再过20年的布依依,肯定比此时的她还要年轻漂亮。
毕竟现在小姑妈可没有莹月膏和固本丹呢。
给屠如梅的是一块翡翠挂像,沈欢没敢把祖母绿拿出来,怕她不敢戴,拿出的是一块冰种的,看上去也很水润翠绿。
布长伟得到的是一幅字帖,上面写着的是杨慎的《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
字体写得是行草,看上去大气磅礴,布长伟一看就很喜欢。
连带着屠月勤这个不懂什么文化修养的,也看得啧啧称奇。
“欢爷,你这不会又是什么宝物吧?”他开口就问,“别告诉我,这又是什么苏轼、李白的书法作品,不然这可得吓坏我姨父!”
沈欢有一幅苏轼的李白《蜀道难》的国宝字帖,就在1月号捐赠给了国家博物馆,这事儿全国人都知道。
经过了侄儿的提醒,布长伟立刻望向了沈欢,“小沈,这太贵重的我不能收!”
“不贵重,都不是什么名人写的,是在一家店里买的近代的作品。”沈欢笑着道,“你们看,没有落款,也没有印章,也没有收藏的痕迹……只是字写得好而已!”
几人连忙打量了片刻,发现真的如沈欢所说,这才放下了心。
不然别说沈欢只是布依依的男朋友,就算沈欢已经成了布长伟的女婿,他也不敢收的。
你收了国宝,等待着强盗小偷排队上门吗?
沈欢其实不准备告诉他们,这可是最近自己最得意的一幅作品。
他是按照王羲之的笔法去写的,落笔之间大气生动,又充满了力量。
别说是他们几个普通人,就是著名的书法家,看了也得目瞪口呆。
也就是没有用上神韵符咒,不然不敢说是王羲之的真迹,也不敢说是王献之的真迹,但至少能到唐初四大家的水准。
这样的字帖作品,轻轻松松上亿没有问题!
只不过呢,给未来岳父的见面礼,都要弄假的话,那也未免太过虚荣了,对吧?
还是坦诚一点的好。
我什么都懂 第1008章 跑步视频
中午沈欢只是觉得菜肴很辣。
晚上的时候,还加上了酒很醉人。
一群表哥、堂哥、叔叔阿姨们,全都会喝酒,一个个的打了通关下来,沈欢已经是昏头昏脑了。
等到他再清醒过来,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
身边此时没有人。
想来也是。
除非是已经结婚了,布依依再是大胆,也不敢在家里公然和沈欢睡一起。
不然非得被打屁屁。
这也是对家人的一种尊重。
揉了揉脑袋,沈欢看看时间,才早上的6点钟。
他住的是一个小套间,里面有厕所洗手间的。
洗漱完毕,少年拿出了跑步用的装备,就准备出门跑步了再回来吃饭。
结果才一出房间,他就看到屠如梅在厨房里忙碌。
“啊,小沈你都醒了啊?”屠如梅道,“你等一下,我熬的粥马上就好了!”
“阿姨,我准备去跑步回来再吃。”沈欢笑道。
“哦,跑步啊,那可是一个好习惯。”屠如梅点点头,“正好,我们小区背面马路独眠就是滨江大道,有超过10公里的跑步长廊呢!你可以去那里跑步,冬天的人还少一些。”
“好的!”
沈欢笑着开门出去了。
看着沈欢的背影,屠如梅满意的笑了笑。
这个孩子虽然是孤儿,但是性格一点都不孤僻,还有点腼腆,根本看不出来是世界级的数学家和篮球巨星。
女儿的性格稍微泼辣了一些,配上沈欢那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双。
……
按照屠如梅的指点,沈欢从后门出去后,穿过了一条马路,就到了滨江大道。
这里的江就是嘉陵江,贯穿渝州好几个城区,最后奔腾的汇入了长江主干线。
冬天天气很冷,如果没有充足的准备运动,那么跑步反而会伤害身体。
沈欢站在了栏杆前面,做着各种拉伸准备活动,同时看了看周边,在这天色都有些朦胧黑的寒冷季节,的确是人很少。
少年跑步是不用口罩的。
平日里在油作胡同周围的公园、道路上跑步运动,经常就遇到人跟他打招呼。
相信在渝州,认识他的人虽然多,但肯定想不到他会过来这边,也不会引来一大堆的粉丝吧?
怀着这样的心态,结束了准备活动的沈欢,很轻松的跑了起来。
跑了大约两公里的样子,沈欢才遇到十来个的大爷大妈在慢慢的散步,另外跑步的年轻人也只有两三个。
如果换成了是在夏季,这个人数起码得增加十倍。
跑到10公里的时候,沈欢便选择了回头。
全程跑下来,差不多用的是一个小时。
从寻常人的锻炼来说,隔天跑5-10公里就是最好的保健锻炼了,根本用不着过多,这样反而会损害膝盖。
别看运动员们的运动量大,但人家有最专业的教练来制定计划。
做了各种其它的准备你都看不到,光看到人家跑步了,结果一学就完蛋,不但没有锻炼好身体,反而弄得膝盖骨骼出了问题。
沈欢自然不一样,他在nba就接受了最专业的规划建议,以及量身定做的锻炼方式。
那么2个多月的时间里,除了打球,他最宝贵的经验就是这个。
当然了,以沈欢从好爷那里得来的功能技法,还有他服用了固本丹、聚灵液之后的身体素质,也是支撑起他强壮体魄的重要原因。
现在沈欢一周至少跑3次,每次20公里,配速还能达到3分钟左右,就能很好的保持自己的身体状态。
如今的马拉松世界纪录是2.53秒,人家可不是跑10公里、20公里,而是42公里多!
连续42公里多,平均配速都能达到这个程度,在普通人来说,已经是牛皮到了爆。
可沈欢想要跑到比这个成绩还好的速度,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多亏了好爷,从体质上来说,他几乎是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要好。
但平日里的锻炼,并不是为了比赛,稍微留点余地的去锻炼,才是最好的。
就跟你吃饭一样,吃1个包子很香,吃5个包子很好吃,但是吃到极限的10个包子,那就很恼火了。
在吃到5个不就刚刚好么?
回到布依依的家里,洗漱之后,出来吃早饭的沈欢,一边吃一边和布妈妈聊天,聊得布妈妈笑容满面。
忽然间,穿着睡衣的布依依就冲了出来,“沈欢,你今天早上出去跑步啦?”
“对啊。”
沈欢颌首道,“你怎么知道?”
“网上看到的呗!”布依依把手机给递了过来,“你看!”
她才递过了手机,屠如梅便拍了一下她的挺翘,“蓬头蓬面的,像是什么话?赶紧给我滚进去,洗漱穿好了再出来!”
其实,布依依这样子的素颜并不丑,她是全国民众看着长大的童星,当然是没有整容过的。
再加上了她才21岁,正是素颜都无敌的时候。
可屠如梅担心这丫头太过不注意,反而会让未来女婿不喜欢。
布依依也明白她的意思,见状哈哈一笑,低头香了沈欢一口,才飞一样的跑回了房间。
沈欢笑着低头看起了布依依手机的页面。
只见一个不出名的普通用户的微薄,发了一个视频出来。
题目是“我见到了超人了吗?”
这个人录制的第一段是沈欢跑过他身边的20秒左右的画面,中间还有他的说话。
“卧槽,我原本以为他在练短跑,结果不经意看着他,却发现人家一直在跑。接着我又站在石桌上面看,他跑得老远的又跑回来了,速度一直没有变过。”
接着便是第二段的画面了。
前面一半和第一段一样,后面就是他跟在沈欢背后跑了一阵,明显的听得到气喘吁吁的声音,且很快就停下来了。
“不行了不行了,我还是业余的跑步爱好者呢,根本就跟不上啊!这人不会是市里体育队的吧?配速起码是4分钟以内啊!”
本身这个人的视频是一般的,因为天色不大亮,拍得都不怎么清楚。
估计他自己都只是抱着好玩的心理上传的。
但……
底下的评论,却是亮了。
我什么都懂 第1009章 沈欢去渝州了!
一开始几个人的评论,还是中规中矩的。
或许是这位微薄博主的朋友。
“呵呵,小猪你不是开玩笑吗?怎么可能人家市队的人来这里训练啊?”
“也就是一个业余水准嘛,没什么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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