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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田园贤妻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暖玉微凉
她给赵霁华做的是一件长衫,在领口和袖口那里是专门绣了竹子的,看着非常的清爽。
“大妞,你现在大着肚子,就不要撑着自己做这些事情了。大哥谢谢你的衣裳,去考试的时候,就穿在身上。”赵霁华还是很感动的,他自己没有亲妹妹,在心里面就把赵大妞当成亲妹妹看待了。
“霁华啊,你是我们村子里面的希望,这一回要去州府参加考试,你好好考,这样你的爹娘在天上看见了,也会欣慰的。婶子这里也没有什么好东西,也是给你做了一身衣裳,不要嫌弃。”赵婶子是跟着女儿大妞一起过来的,她就是过来给赵霁华说说话的。
“婶子,看你说的是哪里的话。谢谢婶子,考试的时候,我就穿着你们给我做的新衣裳。”赵霁华真的很感激赵婶子和大妞两个人,自己家里面没有了双亲,都是赵婶子在旁边指点着的。特别是家里面盖房子的时候,自己都没有想起来要去准备上梁用的东西,都是赵婶子说的,不然就很丢脸的。
“霁华啊,你是我们村子里面最有出息的人,以后不管去了哪里啊,都不要忘记你的根儿还在青龙村,还在村子里面啊!”赵婶子对赵霁华是充满了信心,给人的感觉就是他只要一参加比赛,就一定能够取得好的名次。
其实不仅仅是李婶子一个人这么想,村子里面的人听说了他要去均州府考试的时候,就已经明确了一个共同的信念:赵霁华一定会金榜题名,现在就等着后面的均州府出成绩了。





穿越之田园贤妻 第四十一章
书院里面,一行人要去赶考的有八个人,大家都是一路一起走着的。除了赵霁华是带着家小,还有两个同窗也是已经成亲了的,把自己的妻子带着。赵霁华还是一个例外的,因为他还带着自己的弟弟。
不过人多也挺好的,热热闹闹的,并不孤单。
这一次去均州府考试,包括下面的各个县,还有各个镇子的考生,都是要去均州府的,所以一路走来,路上有很多赶考的人。像赵霁华家这样的有马车的,还是大多数。因为能够支撑去念书的人家,家里面多多少少都是有点家底的。
但是也有一部分是寒门弟子,家里面的银子是不够租一辆马车的,有的就直接骑一个小毛驴,或者是靠着自己步行,遇到了合适的车,就搭一截子,坐一下顺风车。
一一这是在古代的第一次长途旅行,她觉得自己的一身骨头都要散架了。因为这里的路不像是现代的水泥路,都是泥巴路。还好现在是大夏天,这里还没有雨季。天上没有下雨,地上的泥土路就没有泥泞不堪。不然的话,马车想要继续前行,简直就是灾难。
瑄和坐在马车上面,虽然他是一个小孩子,但是他要比一一的情况好一些。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好动的孩子,天生的性子就是沉稳的。只不过后面遇到了一一,让他变得爱笑活泼开朗了一番。
现在在马车上,因为颠簸的厉害,所以不能够练字写字,但是他和赵霁华有着其他的乐趣。
两个人现在在下棋,主要是赵霁华教着瑄和下棋。一一坐在旁边听了一番,但是听着听着就感觉要睡着了,并且她根本就听不懂。
一一对这些真的是没有啥兴趣,并且感觉自己没啥天赋。以前就是那种玩五子棋都能够输的人,更不要说现在的围棋了。
所以瑄和坐在马车上,总是和赵霁华讨论者下棋的事情,兴致颇高。一一则是觉得很无聊,有的时候起来看看书,但是看一会儿就觉得眼睛很难受;看得难受了就躺在这里睡觉,但是一天到晚躺着身体也不舒服。
赵霁华是知道一一的无聊的,但是现在坐马车就是这样的。不过这一天到了另一个镇子上休息的时候,赵霁华就提出来了出去转一转。
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家的一直赞同,然后一行人就兵分两路,几个没有成家的人抱成一团,自己去书社或者是戏园子逛逛了;三个成婚的(赵霁华和一一还没有成婚,但是要是让别人知道一一是赵霁华的未婚妻,就跟着他一起去赶考,人家心里面会瞧不起她的。所以,赵霁华对自己的同窗介绍的时候,说一一是自己的妻子。不过两个人是有本本的人了,虽然没有办婚礼,一一确实是赵霁华的妻子。所以他这么说也没有错)
三对小夫妻最后就是各逛各的,因为总是有一些悄悄话要说,别人跟着一起也不方便说,所以还是大家各走各的,到时辰了回到客栈就好了。
今天到了白桑镇了,这里是一个养蚕的大镇,以丝绸闻名。白桑镇之所以取名为白桑,就是因为这里的树木,主要是桑树,这里的商铺大多也是主要销售蚕丝和丝绸。村民们主要不是种地,而是养蚕。
这里的特产不是吃的,而是那些丝绸制品。
莲花镇富裕繁荣的原因就因为交通便利,有好几个码头,通过便利的交通,莲花镇就成了一个中转站。各种货物在这里都能够买到,不管是南边的还是北边的。rén liu量大的地方,就带动了这边的客栈,酒楼等的生意,所以莲花镇一直都是比较富裕的。
白桑镇跟莲花镇的又不太相同。莲花镇是水多,这里多得是平原,当然了,村子里面也有山,但是跟其他的山沟沟相比较,莲花镇这边的山就不是那么多。一一根据自己的观察,她觉得莲花镇应该是位于一个盆地,因为水源充沛,环境优美,风调雨顺的,所以百姓的生活,都是安居乐业的。
这个地方,有点儿感觉像是现在的四川盆地,天府之国。但是这里的气候和四川那里又是不一样的,所以一一也没有办法推测。不过这里感觉又像是长江中下游平原,但是夏天也没有那么多的雨。不过总体来看,莲花镇这里的生活环境是非常适宜人的居住的。
白桑镇则是以山区丘陵为主,这里的山地多,所以到处都能够看到桑树。这边主要就是种桑养蚕,路上随处可见的就是桑树。现在的桑果还没有完全成熟,但是树上哦都市挂满枝头的,看着很是喜人。要是成熟的时候,就能够站在树底下,伸手就能够摘下来吃了。
“一一,这个东西好吃吗?我以前偶读没有见过这样的果子呢。”瑄和被赵霁华抱在怀里,他看着路边上的桑树,充满了好奇。
一一在莲花镇上,包括村子后面的青龙山,都没有看到过桑树。反正就是很奇怪,一棵树都没有看到过,更不要说来吃了。
“瑄和,这个是桑树,桑树的果子叫桑葚或者是桑果,吃在嘴巴里面之后,你的嘴巴也会变颜色。但是桑果很好吃,特别的甜。现在这个还没有成熟,就是不知道我们回来的时候,能不能赶上吃桑果。”一一给瑄和解释着。
“这边的果子都没有人摘呢!这边很低的地方,果子都长得好好的。一一,你还记得村子门口的那一棵柿子树吗?每次柿子还是青的时候,靠近下面够得着的地方的柿子,就被人给摘走了。”瑄和看着这边桑果,觉得很意外。桑树本来就长得不高,寻常的十来岁的小孩子就能够够得着下面的桑果。
一一觉得,孩子都不来摘,那说明这个镇子上的人,应该是祖祖辈辈都特别的爱护桑树。这只是她的猜测,就像是她以前在电视上看过一个报道,就是有一个村子,世世代代的信仰就是河里面的鱼。每年还会举行隆重的仪式,把鱼放进村子里面的小河里面。
“白桑镇是均州府下面历史最悠久的镇子,就是莲花镇都没有白桑镇的历史悠久。白桑镇世世代代都是以养蚕缫丝为主,祖祖辈辈相传。桑树是这里的圣树,不管是孩子还是老人,斗特别的崇拜桑树。所以,这边的桑果,到现在都没有人摘,因为他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要爱护桑树,包括它的果子。在没有成熟的时候,也不能够去摘。”赵霁华在旁边补充着。
这些都是在《地域志》里面看到的,里面对每个镇每个县,都有明确的记载。
“哥哥,你知道的好多啊!”瑄和就特别崇拜地看着赵霁华。
“瑄和,你知道哥哥怎么知道那么多东西吗?因为哥哥看的书比较多。所以你也要像哥哥一样,多看书,这样的话,你也就能够掌握很多知识了。”一一也觉得赵霁华很厉害,最起码自己都静不下心来看那么多的书。
自己能够看的进去的书,就只有小说了。那些自己才能够有兴趣去看,其他的东西,自己真的看了就懒得看了。
学霸就是学霸,不管是什么书,都有涉猎。人家不光是看的进去,还能够背下来。过目不忘,是真的存在的。一一觉得自己要是没有下意识地去背诵的话,那就算是看个十遍,那都是背不下来的。
三个人接着往前走,因为白桑镇最著名的就是丝绸,一一因为在做着羽绒服的生意,就想要来看看这里的布料。家里面的布料都是从锦绣坊那里进的,那些布料就是普通的布料,那些名贵的也没有很高档。
所以一一觉得,这次正好有这个机会来这里,自己就来实地考察一番,看看能不能在这里采购布料。因为要是把羽绒服卖到京都龙城那里,普通的布料也就是卖给一般人家,真正那种做工精致的高档布料,才能够在那些贵族中流传开来。
“果然,贵是有贵的道理的。”一一手里摸着这个丝绸的料角,就觉得不一样。店家可能是觉得要是一整匹的布都放在这里的话会被弄坏,所以就专门弄了一个三角形的料角放在这里,让大家来看看货。这个方法很聪明,怪不得这一家的铺子,直接就是三家大铺子连着在一起,不光是有丝绸,还有制成的成品衣服。
这样的话,在这里能够买到各种想要的东西。
“这些花色都很好看,这几匹比较适合你,你买回去裁衣服穿。”赵霁华本来对这些是一窍不通的,但是这两年家里面做的生意跟布料有关系,他也多多少少的了解了一些。
“我都已经有很多衣服了,做那么多放在那里也是浪费。”一一也很喜欢这样的花色,但是家里面都有的,何必再去买呢?并且真的有那种感觉,很多布料或者衣服,第一眼看着好喜欢好喜欢,但是等到做好了之后,自己就不想要穿在身上了。
就像有句话说,女生的衣柜里面,永远少一条裙子。衣柜里面可能有的衣服都落灰也不愿意穿,但是还是想要去买新裙子。
“一点儿都不浪费,你每天穿一件,换着穿,不带重复的。”赵霁华现在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把一一给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天天油嘴滑舌的。”一一戳了戳赵霁华的肩膀,在这里转了一圈之后,准备去下一个店铺逛一逛。
因为到时候回来还要经过白桑镇,所以一一就没有先买。因为要是买了的话,还是放在马车里面,到时候还要把带回来。
“我们把这些都给转一圈,看看每家的差价是多少。”一一走在前面,赵霁华抱着瑄和走在后面。其实瑄和是不愿意被抱着走的,因为他觉得自己是一个男子汉,要自己走路。
但是现在街上人多,并且天色也黑了,别人可能一不小心就把他给撞到了。
三个人一起走,要是瑄和的年龄再小一点儿,就更加像一家三口了。
一一现在是不施粉黛,但是正是二八芳华,就算是不涂脂抹粉,人也看着水灵灵的,特别的耀眼。
现在是晚上,因为古代没有现代的白炽灯,所以路上还是昏昏暗暗的,看人看得不是那么仔细。所以,一一走在赵霁华的前面一点点,她的容貌并没有引起那么大的注意力。这要是白天就不一样了,回头率家肯定会很高的。
“这里的馄饨闻着好香好香啊,我们去吃一碗好不好?”一一闻着香味,感觉自己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她想到了以前晚上和小伙伴出去逛街的时候,总是会一起去先吃烧烤,然后再去买一碗炕土豆或者是臭豆腐,拿在手上,一边走一边吃。可是自从来到了这里之后,自己压根儿就没有吃过烧烤了。不行,这样不行,自己怎么能够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給忘记了呢?还有心心念念的火锅,因为没有找到辣椒,到现在还没有吃过一顿地道的火锅。
一一觉得自己很倒霉,来到这里之后就遇到了人伢子,然后比较走运被赵霁华用几个小动物等价交换把自己给带回家了;接着本来就要磨刀霍霍准备发家致富了,结果很多倒霉的事情接踵而来。
然后心心念念的辣椒,一直都没有找到。这都拜托王仁生找了好几年了,结果一点儿消息都没有。一一觉得,没有辣椒的生活是不完整的。可是一直就是找不到,自己能够怎么办呢?
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没有从国外传过来,反正到现在是没有见到的。一一想要赶紧找到辣椒,然后自己就能够放大招,发家致富。
“走,你要是饿了的话,我们这就去吃。”赵霁华对一一是百依百顺都,并且刚才在客栈里面吃的饭,因为味道太难吃了,所以大家都没有吃几口。
馄饨摊子这边的灯火比较亮堂,一一带着赵霁华过来之后就找了个地方坐下,正好她的脸抬起来之后,被后面一桌子的人看得清清楚楚的。
啪啦一声,一个杯子掉在了地上,然后碎片在冲击力的作用下,溅开了。




穿越之田园贤妻 第四十二章
一一听到了声音之后,心里面很纳闷,也很奇怪,自己就抬头往那边看了看。就只有这一眼,两个人就对上了视线。
一一说不清楚当时的自己是怎么样的感觉,就是觉得这个人给自己的感觉很熟悉,很舒服。特别是他的那一双眼睛,自己似乎是在什么时候见过,只是这一刻想不起来了。
他的眼神里面包含了太多太多,一一一眼就看出来了,那隐藏不住的惊喜。对,就是惊喜,就像是自己中了五百万彩票的惊喜一样。他的眼神儿太过炽热,自己有点儿承受不住。
一一不敢跟他对视,自己就像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孩子一样,一下子就把头给低下来了。她莫名的有些心虚,似乎感觉自己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情一样,现在根本就不敢看着他。
赵霁华看着一一的动作,心里面很是纳闷,抬头看了看一一,然后就扭头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当他扭头的时候,看到了视线里面的男人的时候,瞳孔都不禁放大了。
年轻的脸色苍白的公子,看着赵霁华的时候,也是大吃一惊,没有想到在这里遇到了他。再想想自己曾经还见过他,这个时候他的对面坐着的是自己心心念念的小姑娘,两个人什么关系已经不言而喻了。
就在赵霁华震惊的同时,年轻公子就已经开口了。“真的好巧,在这里又遇到了。”
他说话的声音很柔弱,就像是重病之人。现在是大夏天的,一般人都不会这样的,那么这个人就说明了他身体不行。并且赵霁华听着声音,觉得他似乎比上次见面的时候,他的身体更加弱了一些。
“是啊,这么巧。上次多亏了恩公的帮忙。”赵霁华反应很快,赶紧就跟着说上了。
“这位是?”年轻公子那一双眼睛,就盯着一一,眼神中的炽热都被他给收起来了,现在看着很正常了。
“这位是我的妻子,这是我的弟弟。”赵霁华就借机介绍了一下。
“你的妻子?你的妻子看起来年龄不大。”年轻公子虽然心里面已经有了这个答案了,但是真的听他这么说,心里面还是扎心地疼着。
“嗯,我们刚刚成婚不久的。”赵霁华只能够顺着自己的话说下去。
“既然相见也是一种缘分,不介意我们过来坐在一起吃饭吧?”年轻公子虽然是询问着话,但是他在说话的时候,身子都已经动了。
赵霁华还能够说什么呢?他知道这个男子打的是什么主意,但是此时此刻自己根本就没有办法拒绝。“来来这边坐着。”
赵霁华挪动了一下,自己和瑄和挨着一一坐着,然后一一就坐在了两个人的中间。他的想法是不能让一一跟这个男人坐在一起。
不过人家也没有这么想,现在的座位是那个人正好就坐在了一一的对面,也更方便他盯着一一看。赵霁华有些后悔自己刚才的坐法,但是现在要是再换座位的话,就比较尴尬了,也显得自己很心虚,所以这个时候就只能够这么坐着了。
年轻公子看着一一,他感觉到自己的手上有东西在滚动着,他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双手,那根红绳中,原本淡淡的像血液的东西,现在变得热烈,在欢快的流动着,就跟要燃烧了一番。
红色的液体这个时候似乎也是非常兴奋的,在手镯里面翻腾着。
年轻公子看着自己的手脖子,心里面狂喜。因为这样的话,就表示对面的那个姑娘,就是自己心心念念要找的一一。
“咳咳!咳咳!咳咳!”年轻公子一时有些激动,开始咳嗽了起来。
旁边的那个年纪大一点的老头,就赶紧给他倒水,“少爷,少爷,不要激动。”他拍着他的脊背,给他顺了顺气儿,等到咳嗽强一点之后,他才把水杯子递给他。
“你这个是怎么了?怎么咳嗽这么严重?”一一不知道为什么,刚才明明是不想要跟他对视的,但是现在还是忍不住和他说话,想要了解一下他的情况。
“我,咳咳,我没事儿。就是以前的时候,家里面着火了,然后吸入了烟,后面就开始咳嗽了。”年轻公子在说话的时候,眼睛就是看着一一的。他想要看看她,有没有什么反应。
现在已经过去四年了,她要是忘记了以前的事情也是很正常的。但是心里面还是有些期待的,希望她能够对自己有点记忆,不要把自己完全给剔除在外了。
一一的眼神儿闪了几下,心里面觉得有点儿奇怪,大火,几年之前,还有他看着自己的眼神儿,是不是说明他跟自己以前有关系呢?不过一一现在不敢冒着个险,只能够小心翼翼地应答他的问题。
“那你这个用冰糖煮雪梨,润嗓子润肺的,应该有效果。”一一能够想到的就是这个了,其他的偏方自己也不知道了。
“这个法子姑娘你是怎么知道的呢?”旁边的老头儿惊喜地问着。
“这个就是以前遇到的一个和尚告诉我的,不过我就知道这一个,不知道有没有效果。”一一当然不能够说真话了,再说了按照自己断断续续的记忆来看,自己是被奶娘带出来,然后两个人逃离,最后奶娘去世了,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所以,就算是自己路上遇到了一个老和尚,他们也没有办法去查证。
这里又不是现代,处处都有监控可以查看的。
“好,等会儿我就给少爷试试,说不定就真的能够治好了呢!”老头心里面很兴奋,那是恨不得现在就去给他弄冰糖雪梨水来喝。
这个老头就是齐伯,这个年轻公子就是上次救了赵霁华的那一位。今天也真是太巧了,就这么遇上了。有的时候真的是,怕什么来什么。并且在你万万没有想到的时候,突然就过来了。
赵霁华心里面很害怕,他害怕一一在遇到跟自己有关系的人的时候,想到了以前的事情,然后离开自己,离开瑄和,离开这个家。他虽然相信自己和一一的感情,但是内心是在恐惧着的。
“来了,馄饨来了!”就在饭桌上陷入一阵尴尬的时候,送来了两碗馄饨。
因为一一和瑄和是小孩子,所以他俩就先吃东西。然后就是安静,一一和瑄和低着头吃东西,剩余的三个人都视线就盯着一一看着。
一一自己也觉得尴尬,现在就只能够硬着头皮吃下去了。其实此时此刻,一一真的很想问对面这个男的一些问题,但是碍于瑄和还在这里,有的话不能在这里说,她只能够忍住了。
“赵霁华,一会儿你带着瑄和去那里等我好不好?”在吃完了尴尬的馄饨之后,一一带着祈求的眼神,看着赵霁华。
她虽然现在过得很幸福,但是她还是想要知道自己以前的生活。特别是那一场大火,在自己的脑海中一直挥之不去。那就说明当时家里面肯定发生了严重的事情,要不然自己也不会被奶娘给带着逃出来。
自己既然现在来到了这边,现在就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柳一一了,而是一个全新的柳一一了。原主的亲人,原主所经历的事情,自己都要弄清楚。要是真的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自己肯定会想办法给原主的家人讨回公道的。
所以现在这两个人,明显是认识自己的。所以,自己不能够放弃这个机会。
赵霁华真的很害怕,很担忧,但是看着一一的眼神儿,拒绝的话是怎么都说不出口的。“好,你记住了,我和瑄和就在那边等着你。你什么时候说完了,我们就一直在那里等着。”所以一一,一定要回来找我和瑄和,不要跟着他离开。
“好,你放心好了。瑄和你乖乖地跟哥哥过去,我一会儿就来找你。”一一蹲下来,捏了捏瑄和的脸蛋。
“好,我和哥哥去等你,你要快点过来哦,我们还要接着去买东西呢!”瑄和虽然有点儿不愿意,但是刚才听到哥哥这么说,他还是遵从一一的意愿。
“瑄和乖。”一一亲了亲他的脸蛋,自己才起来看着。
“我失忆了,我的脑子里面只记得有一场大火,其他的事情,我都不记得了。”一一对着年轻的公子,直接就这么说了。
这个时候,一一恍然间发现,这个人的眼睛,不就是自己以前做梦中的那个小男孩的眼睛吗?小男孩的五官长相自己都记不太清楚了,但是那一双眼睛自己却记得。因为在梦中,那双眼睛,自己看到了整个星空,看到了蔚蓝的大海……
所以,要是那个梦境没有出错的话,这个男子,就是自己的青梅竹马?
“你失忆了?”年轻公子非常的惊讶,他万万没有想到她竟然会失忆了。怪不得她记不住自己了,怪不得她一点儿印象都没有了,怪不得……“这个,这个你还记得吗?”公子把自己的手腕伸出来,让一一看着。
一一看着那个红色的手链,但是看着很奇怪。因为材质看着像是用绳子做出来的,但是中间有一部分,感觉就像是红色的液体在流动。这样的话,那外面就不是绳子了,而是一种特殊的材质。但是一一这个时候是一点儿都想不起来了,就算是看着这个红绳,明显是跟自己有关的,但是看着就是很好奇,再也没有其他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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