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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探长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奉义天涯
一个小时后,这附近所有金店的男性工作人员的信息都摆在了三队成员面前。金店的销售人员以女性为主,从事相关工作的人也不算很多,由于有标准的嫌疑人身形等建模,也就是半个小时左右,这些信息里的人全部被排除掉了。
这倒是让大家都有些吃惊了,不是内部人员作案?
这个时候,王亮等人对多次来店内的年轻男性的视频分析报告也出来了。这个店里的柜子顺序每隔一段时间就变化一次,主要是为了让顾客每次来都有新鲜感。而上次转换这些柜子,是在一个周之前。
这是个很容易分析的状况,既然不是附近的内部工作人员,那么就一定有人近期进来勘查过地形,否则哪有那么容易找到放镯子的柜子?
这个案子一上来,就只有这两个选项。
而王亮等人对这一个多周录像的分析也是有些瓶颈,一个周以来,没有一个身形与小偷相似的人员曾经进来过,这是其一。
其二就是没有任何人曾经对金镯子的摆放位置、锁的位置、金镯子柜子的结构有过过多的观察,所有人都像是只对购物感兴趣,没有一个异常的。
金店不是菜市场,这个店这七天一共只有几百位顾客来过,这么多警察把这些人分析了几遍,也没发现什么问题。
如果排除这个可能,那么,就只能是内部人作案?那么,会是谁呢?





警探长 第二百六十九章 紧迫事态
李队等人也分析过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小偷并非内部人员,但是这个事情有内部人员指点,而且指点的很详细。
这种情况当然是有,可是这样想的话是没办法查的,就只能考虑其他线索了。
这个案子,这就遇到问题了。
李队比谁都清楚,想找出来小偷很容易很容易。
这个小偷购买了太多的东西,有的是在店里买的,有的是在网上买的,有的是通过一些非法的渠道买的。这些一个也跑不掉,都能查到。
除此之外,小偷留下的线索太多,每一条追下去都一定能找到他。
但是,问题是,大晚上的,这些都没法查,很多单位、公司、网店都不在,甚至某宝的某些部门,这个时间段也不一定有人值班。
如果明天白天再查到这个案子,或者说到时候再抓到这个嫌疑人,那李队这工作做的,就实在是有问题了。
为什么一定要连夜把案子破了呢?明天天亮了再查不可以吗?让警察休息一下不可以吗?
不可以!
这个不得不讨论一下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小偷如何处置这些黄金?
如果小偷把这些黄金卖了,那么依然可以追回来,今天晚上,他卖给谁,都能追回来,而明天,就不一定了。
我国有一个制度,叫做善意取得制度。
什么是善意取得制度呢?
法律原文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这句话的解释就是,假如一个坏人,他对某个东西没有支配权,比如说,小王借了小张的相机,那么小王是没有对相机的处分权的。
处分权属于支配权。
学习法律,任何一个系的法律生,都一定要学习民法,这是最基础的法律。民法很简单也很复杂,简单地说,民法,四个字可以概括。
也就是说,如果你想知道一个人学没学过民法,问他知道不知道这两个词即可。
请求、支配。
这两个词,包罗万象,概括了整本民法学的始终,编查世界民法,万变不离其宗。
请求权是相对权,比如说债权;
支配权是绝对权,比如说物权。
处分权是支配权,是绝对权,借用相机的小王对相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这个大家都好理解。
那么,如果小王把相机以合适的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小李,小李是否有权获取该相机?
这里的善意第三人,指的就是,对这个事并不知情的第三人,也就是说,小李确实是认为小王是相机的主人。
这种情况,按照善意取得制度,保护合同的有效性和促进交易等原则,小李会根据善意取得制度,拥有这个相机,获得这个相机的支配权、所有权、物权。而因为小李获得了相机的物权,所以,小李有权不把相机还给小张。因为小李是善意的,无辜的。
是的,无情!
当然,前提是小李是按照合适的价格购买的,如果明显低于市场价,那么,这个制度也不生效。
那么,小张咋办?
小张只能去告诉小王,赔偿原物或者赔钱之类的,不然小王可能构成侵占罪等罪名。
所以,不靠谱的人,就不要把自己的贵重物品借给他。
但是,善意取得制度,有例外。
盗脏物不可善意取得。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是小王偷了小张的相机,卖给了小李,即便小李对此事不知情,即便依然是合理的价格,但因为这是盗脏物,小李依然要归还,因为此时他没办法被保护。盗脏物,只能追回。
所以,不靠谱的人,卖给你东西,尽量别买。
这里的盗脏,不仅仅是盗窃所得,抢啊之类的,都不行。前文讲过,盗窃、抢夺、抢劫是一家...
这里,又存在一个例外。
有资质的当铺可以善意取得盗脏物!
因为当铺不属于个人,总能收到各种各样的二手货,比如说二手相机。
如果说,当铺收到之后,警察来找,说这个是盗脏,要收回...如果长此以往,当铺就该倒闭了,毕竟,当铺的工作,就是回收二手物品。
虽然说,正规的当铺一般都不会乱收东西,但是,谁也无法保证,这个小偷明天会不会去想办法拿着这些金首饰去当铺做抵押。
如果他这么做了,即便抓到了小偷,黄金也拿不出来了怎么办???
价值40万元左右的黄金,和10万元左右的钻石,只抓到了人,东西没追回来,意义又能有多大?
解释了这么多,其实就说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天亮之前,必须抓到人!
说到这里,有人会问,那不能明天早上提前去各个当铺门口堵吗?
问这个的人...哥,直辖市,1000多万人口的直辖市,有多少家当铺,了解一下?
而且,这个人卖给当铺的概率反而是最低的,藏起来才是最有可能的!
这些,都不是最让李队麻烦的。
目前最烦的问题,是如何抓到人,尽快!
第二烦的问题,是有媒体来了。
也不知道是谁,说金店发生了b炸,被z出来一个大洞!结果各路记者蜂拥而至,都想进警戒带里看一眼。
这个也难免,案子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一些行人。老板老现场,打开门之后,还有一些人围观,自然也有人看到了那个洞,而这种洞是如何形成的呢?
很多人就指挥想到b炸这种暴力手段,而且,这种事情传播地比什么都快!
网络上的热闹,有时候比现实凑热闹还可怕!
现实中,很多人怕危险还不敢往前凑,网络上...那简直是海量的流量。
众所周知,浏览量、流量、关注度=钱。
这样的大新闻,各路记者纷纷各显神通,纷纷想要获取第一手的资料。
这也就是马局长高瞻远瞩,把警戒带拉的够远,不然的话,被记者拍到几张照片,就难以控制了。
毕竟现在的大门和窗户都很完好,从外面看来没任何问题,不像是发生了b炸。但是,这也只是权宜之计,事态着实紧迫。




警探长 第二百七十章 推演
现场的情况让李队面色有些阴沉,这还是白松第一次从李队脸上看到这个表情。职责所在,是他,也只能是他来承担这个责任。
目前主要有四五条路可以走得通,但是好走的路已经都走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需要时间。
与李队的压力大不同,白松现在反而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这个案子里。
他考虑的,是犯罪心理学的范畴。
任何一个人,犯罪,总是需要动机的,这个案子的动机非常简单,就是需要钱,而且通常是有一定文化水平、看过一些电视剧,还会上网、爱研究的这么一个人做的。
但是,是什么能让一个年轻人,铤而走险,如此这般中二,绞尽了脑汁,做这样的一件事呢?这个理由倒是有不少,可是,一般人不会着急需要这么多钱。
估计沾了du的概率比较大。这个du,可能是二声,也可能是三声。
所以,犯罪嫌疑人应该也是一个边缘人士,让白松想起了李坤。
灰毛这个小年轻,其实就是典型的有些中二,曾经的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虽然没什么本事,但是总是觉得自己特别厉害,谁也不服。
而这个案子的罪犯,就是典型的这种人,而与李坤不同的是,他比李坤多一些文化,多懂一些东西。但是,这些东西并不是什么好事,也正是这些知识,造成了这么大的祸事。
现场终于可以进去看看了,有害物质也终于降到了临界值以下,白松获得了许可,可以穿着必要设备进现场看看。
现场勘察人员再细致,也有一些东西,需要侦查员用眼睛看。
现场的警察很多,都想进去看看,但是这肯定不行,不过好在白松在李队的眼里还是比较重要的,获得了许可。
这个现场很熟悉。
为什么说熟悉呢?因为这所有的一切,勘察人员都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记录了下来,白松看了很多遍,把这一切都已经在脑海中思考了好多遍,基本上已经能做3d绘图了。
除了3d绘图,白松还模拟了这个小偷从下来那一刻的所有动作,因为全部在监控录像里有显示。
这些动作,白松做得行云流水,因为这些动作也在他的脑海中多次重现过了。
犯罪现场重现之后,白松停在了柜子旁。
这个案子,一定是内行人。
白松自认为自己也算是聪明,如果他去当这个案子的小偷,很多地方可以做得更加机敏、破绽更少一些,但是一些动作一定没有这个小偷专业,更没有这个小偷对这里的安排这么熟悉。
白松已经在脑海中把整个金店的样子想了很久了,所以非常非常熟悉这个金店的样子,但是即便如此,下意识的,白松还是感觉没有小偷对金店更加熟悉。
那仿佛是一种...是一种白松对派出所的熟悉。
比如说望湖路派出所,白松一次都没有去过。但是身为警察,白松只需要去派出所转一圈,甚至不用转,只有有人告诉他,哪层楼哪个屋子是干嘛的,大体说一声,他就能对这个地方很熟悉。
为什么?因为白松在派出所待的时间很久了,算是这方面的内行人。
但是金店不行,白松也不是没去过金店,但是这种熟悉感是装不出来的。
其实,关于内部人作案这个想法,是所有人第一时间的感觉,但是随着对周边金店的调查范围越来越大,几个小时过去已经没人再提此事。
但是白松不这么认为,他站在被撬开的柜子前,几乎可以肯定,犯罪嫌疑人一定是在金店工作过很久的人。
同时,这个人还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心灵手巧,二是现在没什么正经职业。
心灵手巧,这个白松深有体会。地板并不是那么好翘开的,而这个人撬得很好,如果不是干过这个活,那就是手真的很巧。
没什么正经职业,这个也是白松的推算。有正儿八经的金店工作,而且经验丰富,还有一双巧手,如果真的很缺钱,几十万就真的要这么铤而走险吗?
而满足这么多条件的人,又能是谁呢?
离开现场后,李队准备连夜对这家的租户小姑娘审讯一番。
白松默然,这是有点急了,这个小姑娘,白松觉得,人品这里来说,她还没有王若伊好呢...别看王若伊是杀人犯,但是她只是个傻姑娘。而这个,精明似鬼...当然,也不能这么想,王若伊到现在这一步,也是罪有应得。
只是,白松也知道,李队这不是一个好的选择,这样去审讯这个女租客,有可能得到大量的假消息,这个女孩儿太能说谎了。而这些假消息的证实也会耽误很多的时间。
想到王若伊,白松又想到了王千意。
据说,王若伊的二审马上就要开始了,而王千意的案子,经过多次补充侦查,多次发现其他犯罪刑事案件,多次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此时的一审还遥遥无期。
一般来说,逮捕是有时间限制的,最长就7个月,一个案子总要走到法院判决的。但是如果有新的犯罪线索,这个逮捕的期限可以重新计算,所以到现在还没有一审,也是正常。
但是,以王千意犯下的这么多年的各类罪行,加在一起,死刑可期,也没什么让白松可以期待的。
而与王千意一起的从案犯,诸葛勇,也就是金店的店长,也被王千意坦白的过程中摞上了几个案子,估计罪行也轻不了。
甚至,不仅是诸葛勇,就连当初的一些店员,也被警察查了个底朝天...
想到这里,白松一把拉住了准备上车离开的李队长。
李队脑子里还在想一会儿审讯的事情,一下子被人拽住了,有些不习惯,转身才发现是白松,而且面色有些奇怪,不由得站住了,“啥事?”
这么多人呢,警察拉扯警察,成何体统?
“李队,我突然想到,有一批人,咱们没有查。”白松直接道:“您还记得诸葛勇的那个金店以及王千意的首饰加工厂吗?”




警探长 第二百七十一章 金子呢?
一语惊醒梦中人,李队并没有直接参与李某被杀案那个案子。但是诸葛勇是住在爱荷花园的,那是九河桥派出所的辖区,白松又参与那个案子这么久,九河区就这么大,一起恶劣的碎尸案,李队怎么会不知道?
甚至他不仅知道,而且对案子的来龙去脉还非常了解。
白松一说,他立刻反应了过来。
是啊,关闭了的金店,那也是金店,关闭了的首饰加工厂,那也是首饰加工厂!
而且,正因为关闭了,所以,这些工作人员,才更有犯罪的可能性!
李队看了看表,还不到晚上12点,先不急,先按照白松所说,先查这个再说。
实际上,这个首饰加工厂和金店的所有工作人员,警察都曾经找过,因为涉及的王千意的案子还是比较严重的,所以这些人的信息都是有的。
很简单的一查,也就是十分钟的事。
十分钟后,一个疑似是本案的嫌疑人的男性信息发到了临时组建的群里。李队立刻联系了当初给这个人取过笔录的二队民警,经民警回忆,这个叫王枫的年轻男子,与本案犯罪嫌疑人的身形高度吻合,综合考虑,具有重大犯罪嫌疑。
随即,技术部门立刻跟上,不出十分钟,这个人就被锁定了身份,就是他!
李队就在车旁边站着,看到手机里传来的确定信息,不由得情绪有些复杂。
当他第一眼看到这个嫌疑人的信息、照片和身形的时候,他就在心里已经确定了,就是这个人。一点错都不会有。
王枫,正如白松所想,确实是个手艺人,是王千意那家加工厂的人。王千意并不占有加工厂所有股份,但是加工厂还是因为参与了一些违法犯罪行为被封停。
这些年,因为手艺还不错,王枫没少被王千意照顾,而且总被带着出入一些高消费场所,王千意被抓之后,他也没了安身之处,本想找个好地方继续拿高薪,但是没人认可他,他又不想从基层做起,就一直闲着。
其实以他的能力,本可以轻松找一份月薪三四千的工作,但是习惯了高消费的他,对于这些工资根本看不上。王千意是什么出身他知道,这些年跟着王千意到处转,也知道了王千意不少事情,可以说,这次的犯罪也是曾经收到王千意影响的结果。
因此,他自己就这么筹划了这么一起案件。
李队收到技术部门的答复之后,长舒一口气,“抓人。”
现场附近的三辆车子,接到了命令后迅速出发,离开了这里,一些不甘心的媒体还在这里等着,还有一些不知道通过什么路子,已经到了望湖路派出所那边。
马局长可是谁也不见,要新闻?等明天早上再说。
现场已经彻底封闭,金店的大门锁好了,所有的窗户和门帘子也已经拉上,需要暂停营业,一些人想拍摄也没了办法。这毕竟是金店,密闭性非常好,想找个缝隙拍摄都变得极有难度,但是记者们也不担心,毕竟天一亮,公安部门总会提供相应的通告的。
抓人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复杂,尤其是这样的一个人,没有丝毫难度。
凌晨三点钟,王枫在其位于天东区的平房被抓获。
而此时在抓获现场的所有人,其实并没有那么轻松。此时大家都赶到了那里,虽是深夜,但是王枫的住处,灯火通明,几个探照灯都拉进了院里。
王枫不承认自己的盗窃行为。
这不是什么大问题,这哪里是他不承认就可以抵赖的?
无论是他的手机、他的家里的点点滴滴,都能确定王枫就是小偷。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黄金找不到了。
现场十几个警察,专业的不专业的都有,把王枫的家,仔细地搜查了好多遍,依然没有找到黄金。
钻石找到了,被埋在几个花盆的土里。
王枫的家不大,这处平房比起东三院那里的也就稍微好一些,很破旧,而且因为远离市区,这个地方也没什么开发价值,这房子也不值钱。
经查,这还真的是实打实的王枫名下的财产,是他父母过世前留给他的。房屋的架构就是普通农村的家庭结构,有个院子,家里很破败,感觉不是经常有人来住。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王枫手巧,心也有点巧的原因,他还挺爱花的,家里的几盆花都开得不错,而几个钻戒,就藏在了花盆的土里。
这些花盆的土质不错,以黑土和棕色的土壤为主,要不是大家侦查的足够仔细,根本找不到这些钻石。
但是,即便如此地认真仔细,依然没有人找到本案遗失的黄金。
院子里是水泥地,而且没有任何变动的痕迹,这么多人,都要把这里找的底朝天了,还是没有找到金子。
钻石被找到了,王枫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盗窃的事实。
但是,他不承认盗窃了黄金。
白松的脑海中几乎可以整体复播金店被盗的全过程。
从几个摄像头里都能看到,小偷把黑色的兜子放在了柜子的旁边,就往里面扒拉,但是具体扒拉了什么东西,谁也看不清楚。
从现场的勘查中可以认定,这个柜子里,这个位置平时是有放东西的,而且确实是镯子状的东西,不可能是钻戒这么小的东西。
但是,金镯子呢?
按理说,金镯子可比钻石好找的多,几十个金镯子,去哪里了?
如果说,没有镯子这回事,是任谁都不会信的。
王亮这会儿找来了完整的监控,拿笔记本电脑现场播放给大家看。
从监控里可以看出,金店的售货员,确实是在下班前,把金镯子放到了下面的柜子里,然后锁好。
后来被王枫偷了之后,金子就没了。
视频是连续的、完整的,自始至终,也只有王枫一个人碰过这个柜子。
如果说是有人要坑害王枫,任谁也不会相信,毕竟,偷东西的是他。
小偷的话,怎么能信呢?
但是不信归不信,现实很残酷,所有参与的警察都显得很是烦躁。
金子呢?
(新建了q群,看一下这几章的作家的话)




警探长 第二百七十二章 这样就破案了?
并不是说,金子就只能在这个屋子里,当然可能被放在了别的地方。也因此,搜索范围连夜多次扩大,把一些王枫可能藏匿黄金的地方都搜了一遍。
不仅仅是王枫的家,他的所有的行进路线、可能藏匿的地点,一些有痕迹的郊外、河边,等等地方,全部开始广泛的寻找。
“黄金到底放在了什么地方?”
早上六点钟,三队的讯问室里,李队等人对王枫展开了讯问。
“我没偷黄金,我只偷了一些钻戒。”王枫对此不承认。
“没用的,监控录像非常清楚,本来柜子里是有金镯子的,你偷完之后就没了,你的狡辩有什么用呢?”李队直接掐住了王枫的死穴。
“我没偷黄金,我只偷了一些钻戒,已经被你们找到了。”王枫还是原话。
“你可知道,主动退赃,你这个盗窃案的判刑,将比起不退赃,刑期差多少吗?”王教导员苦口婆心:“三四十万的东西,你为这个多判好多年,值当吗?这些年,你出来做什么行业你赚不了?何苦呢?”
哼。王枫对此置之不理。
按理说,这个王枫不应该如此。
人是不是在撒谎,有时候难以看出,但是王枫在撒谎,傻子都知道。
可是,这个人这么聪明,为什么就不招呢?
这么自信警察找不到吗?主动交代出来,和被警察找到,那可是两回事。除非他真的扔到河里不要了,否则怎么藏,按说都是可以找到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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