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岁月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严七官
之后老迷糊中学毕业之后,家里的环境已经不允许他再读高中,何况就算读了高中,考大学又是一笔支出,老迷糊的成绩虽然不差,可也没到那种牛逼地可以拿到奖学金的程度。
作为家中长子的老迷糊最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出门打工,供弟弟妹妹上学!
和中国绝大多数农村贫困家庭的长子一样,老迷糊十几岁就扛起了养家糊口的重担,远走他乡南下打工。
这几年里,每年回到老家过年,老迷糊都要上门拜谢恩师,也顺道见见杨梅。
杨梅一直在县中学里读到了高三,她的脾气一直没变,还是那么乐观那么刚烈,那么的大大咧咧又乐于助人。
不过,他没想到,杨梅居然会选择去当兵。
几年后,老迷糊的妹妹考上了大学,弟弟也上了高中,他觉得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于是,在出门打工后的第三年,老迷糊回了老家,去村长那里死缠烂磨了好几天,送了一条烟,终于拿到了一个当兵的指标。
没想到的是,在应征入伍时老迷糊居然意外地在武装部里遇到了杨梅!
杨梅告诉他,自己考大学成绩不理想,靠了个不靠谱的自费大学,所以干脆去当兵,锻炼锻炼。
老迷糊喜出望外,他仔细查询了一下,发现自己和杨梅居然去的是同一个部队。
那几天,老迷糊连睡觉都睡不着,翻来覆去煎烙饼一样难受。
他唯一担心的就是自己体检没过关,被人刷了。
还好,最后的结果公布,他应征成功,正式入伍。
可惜,百密一疏的是,老迷糊根本不知道,就算去的同一个部队,也许不会在同一个地方。
老迷糊分兵的时候被分到了273团,人家杨梅去了师部直属队。
俩人就这样再一次分开,但期间一直保持着联系。
老迷糊在连队里像老黄牛一样勤勤恳恳,为的就是争取进入教导队,除了军校梦,他还有另外一个目的,毕竟教导队就在通讯营旁边,去到那里,就能见到杨梅。
足足熬到第二年兵,老迷糊付出了比其他士兵多几倍的汗水,这才成功被作为预提班长的苗子,送来了教导队。
“噢!”庄严听完老迷糊的故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你跟杨梅怎么熟,还有这么一段故事。”
他觉得自己挺佩服老迷糊的。
相比起老迷糊,自己真的太幸福了。
从小不愁吃穿,更别说被迫辍学了。
可是,自己又把自己的人生经营成了什么样子?
抽烟喝酒***打架,庄严比同龄人真的不省心多了。
而和自己差不多年龄的老迷糊,在自己整天浪荡街头打游戏泡妞的时候,人家已经是加里经济上的顶梁柱了。
他觉得心头有些沉重,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过得十分富足,自己只是幸运一点点而已。
庄严忽然觉得,父亲庄振国把自己坑来这里也许早有预见。
他是个老兵,在部队待了十几年,他知道这里是一个怎样的情况,知道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精锐部队是个怎样的环境。
庄振国相信部队是个大熔炉,也许可以将自己儿子这块烂铁炼成真正钢!
“庄严,我的事,都告诉你了,答应我,不要告诉别人。”老迷糊央求道。
庄严将自己的胸脯啪啪地拍得山响,大声保证道:“你放心!我又不是王大嘴,我可没那么多嘴。”
忽然又问,“老迷糊,原来你当兵的理由还那么浪漫啊,为了爱情!啧啧啧,我怎么觉得自己是在看电视剧一样!”
老迷糊的脸色瞬间又严肃了起来,说:“不!当兵对我来说,是很神圣的!我是去了武装部才知道杨梅也去当兵,之前我兵不知道,她也没告诉过我。我来当兵,是另有原因的。”
庄严的好奇心瞬间洪水泛滥,抓住老迷糊的胳膊一顿摇:“说说,说说!告诉我嘛!我保证不泄密!我对军旗发誓!”
老迷糊叹了口气,说:“行,反正杨梅的事你都知道了,这事告诉你也不是啥丢人的事。”
于是,他将自己为什么来当兵的原因开始向庄严一一道来。
庄严这才知道,老迷糊来当兵,原来还有这么一段曲折的故事。
特种岁月 第172章 你听说过迷彩服上有个特字的部队吗?
老迷糊第一年打工的时候,平时省吃俭用,除了留下一点维持必须的生活支出外,全都去邮局汇到了老家。
年底的时候,在南方打工的老迷糊拿到了一笔过年的奖金,将他缝在衣服的里子中打算直接带回去,毕竟汇款的时间太长,人回到家,钱还有段日子没到,过年没了这笔钱,也就没那么滋润了。
等到了火车站,老迷糊一看广场上黑压压的人头,寒毛都倒竖起来。
好不容易排了一天一夜的队才买到了一张火车票,却又要等36个小时后才能上车。
为了省钱,他只能在火车站的角落里找个地方,就着自己带的面包和水对付一下。
等到了夜晚,老迷糊忽然觉得身上有一双手蛇一样在滑动。
他惊醒了,却看到了几个凶神恶煞的流氓地痞。
“把钱交出来!不然给你放血!”
看着面前这几张丑陋的脸,老迷糊欲哭无泪,他明白了,自己这是遇上抢劫的了。
看看周围,刚才还睡在一旁的几个滞留的旅客早早就溜了,没谁愿意招惹这种亡命之徒,更没人敢站出来主持公道。
“别想着喊!告诉你,等警察来了,老子早就在你身上开几个天窗了!”
为首的一个歹徒朝地上吐了口唾沫,晃了晃手里那帮明晃晃的弹簧刀。
老迷糊毕竟只有十六岁,当场就吓得浑身筛糠一样。
他陷入了绝望。
真的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没人可以帮自己。
这帮抢劫的歹徒估计是老手,早已轻车熟路,翻了几下老迷糊简单的行李包,就知道钱不在那里,首位的劫匪手一伸,摸到了老迷糊肋下缝了钱的地方,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是你拿出来,还是我帮你拿出来?”他说。
“求求你了,这是我过年的钱……”老迷糊舍不得那平时攒下和过年发的拿笔奖金。
“少特么啰嗦!”
匪首一把将他推倒,伸手就去拿钱,发现取不出来,直接就用刀子割开。
嘶啦——
清脆的布料割裂声让老迷糊忽然清醒过来。
他也不知道哪来的胆量,用力超强一冲,撞在了匪首的身上。
匪首猝不及防,被撞了个四脚朝天。
人穷,钱就是命。
老迷糊猛地朝外冲去,大喊着,救命啊!抢劫了!
“拦住他!干死这个小子!”
在匪首的一声令下中,老迷糊被追上来的一名歹徒一脚踹在了屁股上,直接铲倒在地。
他翻过身,看到朝自己扑来的四五个持刀的歹徒,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正当老迷糊闭眼等死的时候,突然不远处传来一声暴喝:“住手!妈了个巴子的!想干什么!?”
几个歹徒停住脚步,起初以为是警察,一看,是个穿着迷彩服的士兵。
老迷糊挣扎着,转过头看到了那个士兵。
用他对庄严的话说,他这辈子都记住了那个伟岸而高大的身影,他第一次觉得,迷彩服穿在人的身上,居然可以这么好看,就像天神一样威风凛凛!
几个歹徒见是当兵的,放松下来。
匪首说话了:“臭当兵的,关你个毛事,一边去!不然连你一起给捅了!”
那个当兵的也不说话,慢慢地走过来。
一步一步……
一步一步……
几个歹徒忽然发现,自己正被一种巨大的压力震慑着,就像有一堵十多米的巨浪慢慢地朝自己压来。
匪首和自己的几个手下都在冒冷汗。
他们第一次看到面对自己这些亡命之徒如此镇定的人,一般的人,看到那几把弹簧刀,早就吓得瘫软在地,要么就拔腿逃跑。
而眼前的这个兵,却一步步朝他们走来,脚步坚定,目光锐利如刀,仿佛他们手里拿的不是可以杀人的凶器,而是一把把学校周边玩具摊子上一元一把的塑料玩具。
咕嘟——
匪首吞了口唾沫。
“干死他!”
他已经骑虎难下,在自己的手下面前,自己不能怂。
江湖上,说的就是狠。
要狠,底下的人才会服!
那名士兵一看这个匪首,居然是直握刀,动作滑稽可笑,属于典型的地痞流氓握刀方式,居然还直接朝着自己的胸口刺来,不由得自己都笑了。
这不就是送上门让自己空手入白刃的吗?
士兵一个侧身让过刀,左手抓住他的手腕一扭,右手一掌把刀打掉。
匪首大惊失色,手腕感到一阵剧痛,抬都抬不起来,有种脱臼的感觉。
他想想抽回手,但是被那名士兵两只手牢牢抓住,然后一个跨步移动到他右侧,将匪首的手翻过肩膀,肩部顶着他的手肘,然后两手用力向下一折——
“啊!!!!!”
匪首发出杀猪一样的惨叫——他的手,竟然被生生从关节处折断了!
也许他根本不知道,面前的这个士兵有多大的本事,他更不会知道,这是典型的部队格斗术——出招非死即伤!
士兵顺势将他的手又扭回来,用膝盖对着他的肋部狠狠来了个膝顶!
咔——
这一下,匪首直接疼得翻起了白眼。
士兵松开手,匪首像一条死狗似的瘫倒在地。
整个过程没用到三秒钟……
老迷糊整个人都惊呆了!
当然,惊呆的还不止是他,还有旁边几个持刀的歹徒。
他们根本没见过这么狠的人!
没见过这样疯狂的人!
一招!
老大就趴下了!
“滚蛋!”士兵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话。
几个歹徒战战兢兢靠过来,扶起那个已经晕厥过去的老大,很快消失在黑暗中。
那天晚上,老迷糊一整晚都跟着那个士兵,他甚至咬牙从自己的钱里拿出一部分,买了条烟,要送给那名士兵。
不过,别人没要。
直到第二天,士兵也要上车了,临走之前,老迷糊一直缠着要别人的部队番号和地址,不过对方总是笑笑不说。
最后,只告诉他一句话:“如果你要见到我,那就去当兵,也许你有本事进了特种部队,就能见到我了。”
说罢,笑着离开了。
老迷糊一直没搞清楚什么叫特种部队。
但是,有一点他记得十分清楚。
那个士兵虽然穿的迷彩服上没有任何标识,直挂了个四条杠的上士军衔,可他的迷彩服右臂小口袋上有一个白色的油印的特字,不过可能是磨损的原因,看起来已经十分模糊。
“庄严,你知道有没有什么部队的迷彩服右臂口袋上有个白色的‘特’字吗?”
庄严摇头,撇撇嘴道:“鬼知道,我这是第一次当兵。”
老迷糊说:“入伍之后,我一直都在问别人,后来有老兵告诉我,那是军区的特种大队士兵,他们日常训练装上有这种标记。”
庄严说:“啊?你还想去特种大队啊?”
老迷糊说:“为啥不行?我告诉你吧,我都打听了,特种大队偶尔会在我们部队招人,当然,一般是在侦察连,可是每年的集团军大比武,他们也会留意比武场上的尖子,一般第二年和第一年兵都有机会,第三年兵就没机会了……”
庄严忽然想起了什么,瞪着大眼问道:“你绑沙袋练障碍,想去比武为的就是这个?”
“嗯!有这个意思。当然了……”老迷糊的神色稍稍暗淡下去,说:“这样的机会很渺茫,我也知道,老七的那年兵,新兵的时候特种大队来我们这里招过人,可是之后一直没来过,已经两年了……”
庄严忽然觉得老迷糊这人还真的很有理想,别说平时打枪有些迷糊,可是人家心里还就有个奋斗目标。
自己呢?
啥都没有。
就是一个混字!
他混觉得脸上有些发热,觉得脸红。
和老迷糊一比,自己似乎太烂了点。
“老迷糊!”他重重拍了拍老迷糊的肩膀,“你一定会成功的!”
老迷糊咧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就连笑都像石头那么朴实,“行!成的那天,我请你去老油店里好好搓一顿!”
特种岁月 第173章 爸爸,我爱你
从医院回来,庄严参加了夜间训练。
今晚老七开恩,简单地搞了几动俯卧撑加折返跑之后,就让所有人拿着教案到营房外的大草坪上苦背。
所谓的“四会”教学,顾名思义,就是会说、会做、会教、会做思想工作。
这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升任班长所必须掌握的一门专业。
简而言之,就是将所有的军事专业技能,小到队列动作,大到组织进攻或者防御之类,都可以形成教案,然后通过这种四会教案,把军事知识传授给手下的士兵。
这门专业虽然看起来斯文,没有搞体能或者搞步兵专业训练那么又脏又累,可是却让不少参加预提班长集训的士兵头疼不已。
“四会”教学第一项就是“会说”。
怎么说?
当然是用国家规定的普通话。
可是当兵的都来自五湖四海,很多人的普通话并不十分标准,南腔北调一锅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反正一到背教案,整个教导队的营房前就像一口蛤蟆坑,还是各种不同品种的蛤蟆。
教练班长在这时候往往是最烦躁的,就像个小学老师一样纠正每一个学员的发音。
“王大嘴!收起你那该死的粤式普通话!是‘标准’不是‘包准’!”
“许大头!你在那里‘鹅’什么‘鹅’?是‘我’!”
……
庄严的四会教学在全区队里算是最好的一个,一来庄严的文化程度还行,二来是因为他从小在学校里打基础的时候,班里的老师都是北方的,操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所以基础还算可以。
每个人如果觉得自己背熟了,可以到班长罗小明那里背一次,过关了才可以进去睡觉。
庄严当然是第一个回到排房里睡觉的。
放下蚊帐,躺在床上,庄严怎么都睡不着,于是翻身起来,趁着还有时间,赶紧拿出信纸给加里写信。
今天从老迷糊那里回来,他心里多了几分感触。
加上最近心态上的变化,庄严觉得自己有一肚子的话想和家里人说。
信写到最后,按照惯例,从前他只会例行公事地写上“此致,敬礼”,可是这一次,笔在信笺的最后落款处停住了。
他想起了老迷糊在医院里和自己倾谈的那些话,想起了老迷糊讲述的那些童年和少年岁月。
相比起老迷糊,庄严是幸福的。
他这才发现,从前的自己是多么的任性,是多么的任意妄为。
而这一次,他终于跳出父子之间对峙的擂台,第一次跳出圈外,用一种第三者的目光审视着过往的自己,甚至,他还把自己代入了庄振国的父亲角色里,审视作为儿子的自己。
从前庄严最恨的就是庄振国永远不会在身边陪伴自己,小学时代的所有重要事件中,作为父亲的庄振国无一例外缺席。
可是现在,当自己穿上这身军装之后,当自己也成为一名军人,他这才发现,原来当年的父亲也并不容易。
更何况,当年还是南疆战役打得如火如荼的年代,作为父亲的庄振国,当时也一定曾经在大家和小家之间左右为难过的吧?
犹豫片刻之后,他写下了一句从未写过的话——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只是简短的一句话,庄严在过去人生中的十八年里从未对自己父母表达过如此直白而热烈的情感。
即便心里的确深爱着自己的父母,可是碍于各种原因,或者因为说不出口,或者因为双方处于一种冷战的状态下,又或者因为父子之间长久形成的代沟,庄严从没对庄振国说过一句“爸爸,我爱你”。
……
第二天一大早,所有人都接到了通知,将会在明天早晨进行为期五天的野外生存加识图用图训练。
这就意味着,教导大队开始进行每月例行一次的小拉练。
1师部署在南方,想来擅长丛林和两栖作战,所以,野外的丛林训练和识图用图对于一名未来的班长来说,尤其重要。
雨林,永远是士兵的噩梦。
在南方的茂密雨林中,树冠高密,遮天蔽日,没有受过训练的人只要进去走上一段路,很容易会迷失方向。
所有的学员前几天才刚刚上过两堂理论课,也只在附近的山上实地训练过半天判定方向、对照地图和识别野外野生植物、捕猎等野外生存技能。
当然,这完全是不够的。
现在,整个教导大队里的学员中,除了一些本身在连队就参加过一些拉练,懂得一些野外生存知识的第二年兵之外,新兵学员在这一块几乎就是幼儿园的水平。
当天晚上,晚饭过后,所有的中队区队长全都集合到大队部的会议室开会,内容是宣布未来五天野外作业的训练安排和受领任务。
等到晚上九点多,会议足足开了两个多小时,罗小明这才回到了排房。
“都过来!都过来!”他招呼所有人:“拿着自己的小板凳,过来坐下!”
庄严坐在床边,推了一把旁边的严肃:“看,老七这副慎重的样子,恐怕明天的拉练怕是很难受了。”
“野外生存外加识图用图,你觉得让你在丛林里待几天,给你几块压缩饼干和一点水和米,你会好受?”严肃看起来倒是一点都不担心,“走吧,反正躲不过去。”
在床铺前面的过道上,整个区队几十号人整整齐齐排了长长的两条队。
“听口令了,放凳子!”
咣——
所有人齐刷刷将凳子放下,几乎同时砸在地板上。
在部队,任何事情都有标准动作。
“坐!”
哗——
所有人齐刷刷坐下,双手放在膝盖上,昂首挺胸。
“跟你们说,你们六个月集训中最有趣,但是可能又是最危险之一的训练科目来了。”
他从挎包里取出一叠军用地图,拿在手里晃了晃,目光扫过每一个学员。
“军事地形学,识图用图、按图行进,还有,野外生存,作为最精锐的野战军的班长,你们必须有能力保证自己在野外作战时,万一和大部队失去联络的时候能活下去,重新找到部队;又或者你们必须执行一个穿插任务的时候,不至于在丛林里迷失山林里想没头苍蝇一样,最后贻误战机。”
他将地图递给旁边的八班长,轻声道:“发下去,一人一份。”
说罢,又抬起头看着所有学员:“明天,就是检验你们学的理论知识的最严格考验,我们要在五天时间里,负重行军200公里,并且是全装!记住,明天戴上你的枪,背上背囊和战术背心,还有防毒面具、指北针、开山刀、工兵锹之类,一点东西都不能少!平时吹牛逼说自己在小时候在乡村野外里多厉害都没用,明天进真正的大山里蹦跶五天,是骡子是马,遛一遛立马就现形!”
庄严接过一张地图,展开。
这是一张新地图,显然是因为这次任务而从库房里取来统一发放的。
上面密密麻麻地划出了等高线、河流、村庄、树林之类的标记,还有用高斯投影的方法标定出来的网格。
对于军用地图,庄严已经不陌生了,之前在理论和和实地操作的时候,他的成绩都不算差。
那些理论知识,早已经在心里背得滚瓜烂熟。
说到记忆力,庄严觉得在全中队里也没怕过谁。
可是,当他真的要面对一幅1:50000的实地绘制军用地图的时候,想到明天将要将要在荒无人烟的丛林里行军五天,而且是在规定粮水的状态下,想想就有些慌。
地图上,一道细细的红线吸引了庄严的注意。
他仔细看了看,不是本来绘制的,而是之后用红色的铅笔加上去的,上面是一条长长的路线,穿过各种地形,似乎平均分为了五段。
庄严心里猜想,估计是五天的总行程了。
全装五天野外行军,这地形看起来有不少是穿山过岭的,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突然,他注意到了地图一角上写着一行小字——1978年绘制。
这幅地图的绘制年份,居然跟自己岁数差不多了。
罗小明指着地图上的红线大声道:“现在打开你们的地图,看一看上面的那条红线……”
果然是路线!
“你们这五天,就必须按照这条红线绘制的路线前进,记住,我个人给你们一个良好的建议——不要想着抄近路!之前的理论课上,教员也告诉过你们抄近路的后果,之所以这么定制是经过验证的,不是乱来的,如果你们想抄近路,我会踢烂你们的屁股!这五天,我会全称监督着你们,时刻不离,但是,我不会为你们提供任何帮助,如果你们走错路,对不起!你们的成绩将会是零分!这是记录在案的,将来作为你们毕业时候的参考,记录在你们的分数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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