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道诸天
作者:墨羽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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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道诸天 第1章 孤独的沙漠行者
秦至庸大学读的是历史专业。二十一世纪,是工商业时代,学历史,很难找到工作。秦至庸的那些要好的大学同学,几乎都选择了到学校教书。
学历史,唯一的选择,好像就是教书,去做个历史老师。
历史知识,不能给公司带来收益。
秦至庸出了学校,感觉自己的一身所学,就没有了用武之地。大家都是在谈经济,谈赚钱,而不是谈文化和历史。
秦至庸来深城闯荡四五年,依然一事无成。
唯一能给秦至庸心灵带来一点安慰的是,女朋友“唐霞”很温柔,对自己很好。让他在迷茫中还有点希望。
上午十点。
秦至庸带着自己的私人物品离开了公司。
他失业了。
秦至庸去了一趟银行,取出了一年的积蓄,六万元。
秦至庸记得唐霞说过,若是有机会,她想要去大漠看日落。
因为她觉得沙漠的夕阳很美。
他想要带唐霞一起沙漠戈壁旅行。
拿出手机,拨通了唐霞的号码。秦至庸用平静的语气说道:“唐霞,我订了两张去北方的机票。你不是一直想要看沙漠的日落吗?我现在就带你去。”
唐霞的声音传来:“至庸,你怎么会突然想起带我去大漠旅行?你实话告诉我,是不是又失业了。”
秦至庸装着无所谓,说道:“我在那家公司做得不开心,想要换一个工作环境。”
唐霞叹了口气,道:“那就是失业了。至庸,旅行你一个人去吧……”
秦至庸心中一慌,有了不好的预感,连忙说道:“唐霞,你先不要急着拒绝。我机票都订好了。我知道你有时间。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吧。”
唐霞沉默了十几秒,声音再次传来:“至庸,我们分手吧。和你在一起,我真的好累。更何况,我看不到我们的未来和希望。以后,你不要再打电话给我。我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
她说完,直接挂断了电话。
秦至庸拿着手机,眼神没了焦距,心中一阵刺痛。足足过了三分钟,他才回过神来。
“唐霞……”
唐霞是秦至庸的初恋。
秦至庸对她用情至深,是真心想要和她在一起,白头偕老。
可惜,事与愿违。还是以分手而告终。
唐霞的离开,给秦至庸心灵很大的打击。
秦至庸回到出租屋里,大哭了一场。
男儿有泪不轻弹。
只是未到伤心处。
第二天早上。
秦至庸打开手机,看着航空公司发来的订票信息,说道:“唐霞,既然你不愿意和我一起去看沙漠的日落。那我就一个人去。我代替你去看看大漠的风景!”
………………
秦至庸背着背包,独自一个人行走在沙漠戈壁。
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老长,显得特别孤单。
黄沙,夕阳。
天地间,一片金黄。
秦至庸的内心深处,充满了独孤。
“唐霞,你说得对,大漠的日落,真的好美。只是,这样的美景,我一个人欣赏,你已经不在我身边。”
秦至庸站在沙丘上,放下了背包和手机,拿出矿泉水,喝了一口,站直了身体,迎着夕阳。
秦至庸没什么赚钱能力,但是他有个优点,那就是感情专一。唐霞离开,在他心灵中造成的伤害,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愈合。
秦至庸向前走了几步。
突然。
身体陷入到了沙子当中。
秦至庸惊骇道:“是流沙……”话还没有说完,他就被流沙淹没。
************
明朝,万历年间。
大漠边缘,有一客栈。
知道这家客栈的江湖豪客和盗贼,都称这家客栈为龙门客栈。
清晨,天刚蒙蒙亮。
掌柜就带着屠夫“刁不遇”来客栈外面取水。
龙门客栈虽然是开在沙漠戈壁滩上,但是旁边是有水源的。没有水源,别说开店,就算想要活下去,都不可能。
毕竟,人想要生存,离不开水。
掌柜对身后提着水桶的刁不遇说道:“刁不遇,快点。你小子,只要离开了老板娘的视线,你做事就慢吞吞。一刻不训斥你,你就偷懒。”
刁不遇是鞑靼人,汉话说得不是很清楚:“知道……了……掌柜的。”
刁不遇比掌柜年轻,眼神好。他一眼就看到了原处躺着一个人。
“掌柜的……”
刁不遇提着水桶几步跟上了掌柜。
掌柜问道:“什么事?有话就直说,痛快点。”
刁不遇说道:“那边……有个人……”
掌柜顺着刁不遇的眼神看去,果然躺着一个人。
“走,过去看看。”掌柜说道,“昨天老板娘正在抱怨包子馅不够。要是人死了,刁不遇你就带回去剁成肉馅。”
刁不遇是屠夫,切人肉,他可没有一点心理负担:“好。”
………………
到了躺着的人身边。
只见此人一头短发,皮肤光滑,相貌年轻,二十多岁的样子。
他穿着怪异。不过,衣服倒是好料子,价值不菲。掌柜猜测,此人可能是大家族子弟。只是不知道怎么会出现在大漠?
昏迷的年轻人,正是秦至庸。
掌柜对刁不遇说道:“你去查探一下,他死了没有。”
在大漠里开店,掌柜遇到的人,大多都是阴险狡诈之徒。无论多谨慎,都不为过。
刁不遇上前几步,用手指试探了一下秦至庸的鼻息,说道:“掌柜,人还活着。只是昏迷了。怎么办?要不要……”
刁不遇用手比划了一下切肉的动作。
意思是要不要杀了秦至庸。
掌柜眼神一闪,说道:“先不要杀。带回去,让老板娘定夺。”
刁不遇点头道:“好。”
扛起昏迷的秦至庸,刁不遇大步向客栈跑去。
………………
客栈的老板娘“金镶玉”是一个美女。
她刚起床梳妆打扮好。
店小二敲门:“老板娘,刁不遇和掌柜带回来了一个穿着怪异的年轻人。掌柜让小的来问一下老板娘,要不要杀了他做肉馅?”
金镶玉打开房门,笑着说道:“杀了他?那说明此人还活着。穿着怪异。老娘见过怪异的人,不知凡几。老娘倒要看看,此人能有多怪异。”
能到龙门客栈吃饭住店的人,都不是普通百姓,怪异是再正常不过。
金镶玉的确见过了许多怪异的人。
阴狠的,毒辣的,伪善的,霸道的……她都遇到过。
那些想要打她金镶玉主意的男人,都被剁成了肉馅,做成了人肉包。
金镶玉走了几步,回过头来问道:“对了,掌柜和刁不遇带回来的那个人在什么地方?”
店小二说道:“放在了厨房的案板上。只要老板娘您一句话,刁不遇就下刀。”
………………
金镶玉带着店小二来到厨房,果然见到了一个穿着怪异的短发年轻人躺在案板上。
金镶玉愣了下。
她还真没有见过这样穿着打扮的人呢。
“此人是在哪里找到的?”金镶玉问道。
掌柜说道:“就在客栈外面,离水源不远处的沙丘上。老板娘,怎么办?要不要杀了。”
金镶玉瞪了掌柜一眼,说道:“把他弄醒,看看再说。要是邪恶之徒,就将他剁碎了做包子馅。”
掌柜笑着说道:“莫非您又准备色诱这小子?老板娘您的美貌,可没有几个男人能抵挡得住啊。”
店小二和刁不遇脸上都是带着笑意。
金镶玉娇声呵斥道:“废话少说。给这小子喂点水。先把他弄醒。快点。”
在场的人,除了昏迷的秦至庸,每个人都会武功。
刁不遇上前,在秦至庸的身上不断拍打,轻柔的掌力震荡。
“嗯哼。”
秦至庸眉头一皱,轻声道:“口渴……水……”
店小二端起一碗水,给秦至庸喝下。
有了清水的滋润,秦至庸觉得嗓子一阵清凉,稍微恢复了体力,眼睛缓缓睁开。
刁不遇退到金镶玉的身边说道:“他醒了。”
秦至庸眼神迷茫,过了一会儿,才清醒过来。他问道:“多谢你们相救。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是在医院吗?”
肯定不是在医院。
周围的环境和在场的人,秦至庸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古代。
金镶玉笑起来就是风情万种:“此地乃是龙门客栈。小哥说的什么医院,我不清楚是何物。不过,的确是我们救了你。敢问小哥如何称呼?为何会独自一人到大漠?”
秦至庸目光清澈,看着美貌的金镶玉没有一点邪念,平静地说道:“我叫秦至庸。我代替一个人来看大漠的夕阳。踏入了流沙之中。再次感谢大家的救命之恩。”
秦至庸太累,说完便又昏睡了过去。
金镶玉被秦至庸清澈的目光触动。
她以前认为,任何男人见到自己,都会充满了占有欲。她从来没有想到,一个男人见到花容月貌的自己,眼神竟然还能如此清澈干净。
金镶玉转身离开厨房。
掌柜问道:“老板娘,包子馅不够。杀不杀,您倒是给一句准话啊。”
金镶玉的声音传回厨房:“留着此人,将其送到十八号客房。包子馅省着点用。”
儒道诸天 第2章 命如草芥
秦至庸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简陋的房间里。
房间虽然简陋,但已经是龙门客栈最好的客房。
“吱哑。”
房门打开。
店小二拿着一套衣服走了进来。
“秦公子,老板娘给你找了一套儒衫。你先换上吧。”店小二将衣服递给秦至庸,“你这身打扮,真够怪异的。根本就不像是个中原人。若是被千总大人见到,肯定会把你当做奸细抓起来,将你刺配充军。”
秦公子?
中原人?
千总大人?
刺配充军?
都是古代的用语。莫非,自己真的回到了古代。
秦至庸接过衣服,问道:“请问现在是哪一年?”
店小二想了一下,说道:“我听老板娘和千总大人说过,好像是万历年间。具体是哪一年,那我可就不知道了。”
秦至庸惊呼道:“万历年,明朝!”
秦至庸学的就是历史专业,他对明朝的历史,知之甚详。
店小二说道:“秦公子不懂武功,细皮嫩肉,肯定没有干过粗活,应该是读书人吧?”
秦至庸点了点头。自己好歹是大学毕业,当然是读书人。
换衣服的时候,秦至庸发现儒衫上有几大块暗灰色的印记。
店小二满不在乎地说道:“哦。那是血迹,洗不干净。之前客栈里来了一个书生。嘿嘿,那家伙是个穷酸,满嘴之乎者也,仁义道德,但却是个伪君子。老板娘稍微一撩拨,他就色心大起,原形毕露。老板娘一刀结果了他的性命,让刁不遇给剁成了肉馅。”
秦至庸见过一眼金镶玉,知道她是个大美女。被那样的美女撩拨,是个男人都把持不住。不过,说到杀人,秦至庸还是有些不信。
人命关天,岂能随意杀之?
店小二察言观色的本事不错,一看秦至庸的表情,就知道他不相信。
“不信?吶,那穷酸书生的四书五经都还在桌子上。”店小二笑着说道,“秦公子肯定没有经历过大场面。以后你会见识到。希望不要吓着你。换好了衣服,到客堂吃早饭。我就先告辞了。”
………………
秦至庸换上了儒衫,走到客堂,没有客人,只有金镶玉、掌柜、刁不遇在吃早饭。
金镶玉抬头看了秦至庸一眼,点头道:“嗯。换了衣服,看起来就顺眼多了。不错,不错,一表人才。只可惜头发太短。”
秦至庸的相貌普通,中等身材,并不出众。只是他没有经过风吹日晒,皮肤有些白,脸上没有刀疤和风霜之色,显得年轻了些。
他在金镶玉和掌柜们的眼中,可能就有二十岁出头。但其实秦至庸已经快二十七岁。
金镶玉的穿着打扮,还是一如既往地露骨。
秦至庸对唐霞用情至深,现在不可能对其他女人有兴趣。他看向金镶玉的目光,依然清澈干净,没有一丝邪淫。
“再次感谢各位的救命之恩。”秦至庸说道。
金镶玉说道:“坐下吃早饭吧。”
早饭是稀饭、馒头、咸菜。这样的饮食,在二十一世纪根本不算什么,可是在明朝就显得非常珍贵。普通百姓家里,可吃不到白面馒头。
早饭还没有吃完。
三个带着长刀的壮汉走进了客栈。
金镶玉放下碗筷,站起身来,笑得花枝招展:“哎哟。三位客观,随便坐。请问你们想要吃点什么?我们店里有刚出锅的大肉包子。”
三个汉子见到金镶玉,都是眼睛一亮。目光中充满了邪淫和欲望。金镶玉这样的美女可不多见,更别说还是在大漠之中。
大漠黄沙,加上美女,想一想都令人激动。
为首的汉子冷哼一声:“好酒好肉,都给老子端上来。还有,你这小娘子模样倒是俊俏,过来陪大爷我喝酒。”
大早上的就吃肉喝酒,说话还如此霸道,想要老板娘陪酒。秦至庸有些紧张和畏惧,这三人绝非善类。
金镶玉走到三个汉子身边,笑着说道:“有,有,有。你们要的酒肉,都有。小二,快点给三位客官上酒肉。想要我陪酒……不是不可以,只要有银子。你们想怎么样都行。”
店小二去厨房,给三位拿酒肉去了。
为首的汉子一把将金镶玉搂在怀里,霸道地说道:“银子,老子没有。不过,老子有刀子。你这小娘子今天一定要把老子给伺候舒服了。否则,老子不介意让我的刀见见血。”
另外两个汉子顿时哈哈大笑。
他们都是刀口舔血的强盗,做的是杀人越货的买卖。
给银子,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汉子的口臭和身上的酸臭味,让金镶玉的柳眉微微一皱。
“客官,没有银子,可不成。”金镶玉说道,“实话告诉三位,小女子和三里外驻扎的千总大人,还算有点交情。你们可不要乱来哦。”
为首的汉子哈哈一笑:“拿朝廷的鹰犬吓唬老子?老子可不怕。乱来了,你又能怎么样。”
掌柜和刁不遇都是一脸平静,喝着稀饭,啃着馒头。没有一点要上前帮忙的意思。
秦至庸见他们不帮忙,怕老板娘吃亏,就只能自己上了。
“啪。”
一拍桌子,秦至庸站起身来,大声呵斥道:“你们眼里还有没有王法?还不快点将老板娘放了!”
客栈里的人,都诧异地看着秦至庸。
为首的汉子一愣,残忍笑道:“还真有不怕死的。老二,杀了那个短发小白脸。”
老二说道:“大哥你就瞧好吧。老子一刀就宰了他。”
不等老二动手,金镶玉撞开了为首的汉子,身体一个轻盈后空翻,坐到了身后的桌子上。
金镶玉笑道:“三位客官,你们何必跟一个不会武功的书生一般见识。我们还是谈谈生意。”
秦至庸见到金镶玉的飘逸的身手,心中惊讶,真的有武功啊。
为首的汉子冷笑道:“三个月前,我有两个兄弟失踪。老子查探到,他们最后就是到了这家客栈。你这小娘皮会武功,并且还是个高手。兄弟们,留着这个小娘皮,其他的人,都杀了,给老四老五报仇。老子稍后要慢慢惩治她。”
金镶玉不知道从身上哪儿摸出了三把柳叶状的飞刀。
三道寒光上过,两个汉子被杀。
叮。
为首的汉子武功更高强一些,用刀成功格挡住了金镶玉的飞刀。
金镶玉跳下桌子,一掌打在他的胸膛上。
金镶玉身材苗条,手掌纤细,很难想象,她一个看似柔弱的女子,竟然可以爆发出如此强劲的力量。
嘭。
为首汉子的衣服被掌力震碎。他吐血倒飞了出去。
三个汉子被杀,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金镶玉的速度太快。普通人根本就反应不过来。
秦至庸被惊呆。
真的杀人了!
金镶玉满不在乎拍了拍手掌,说道:“刁不遇,开始干活儿啦。”
屠夫刁不遇手脚麻利,将三具尸体扛回了厨房。他动作娴熟,轻车熟路,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情。
掌柜笑着说道:“又有肉馅做包子了。”
金镶玉走到秦至庸的身边,用温和地语气说道:“你不懂武功,居然还敢出言阻止那三个强盗。没想到你还有着侠义心肠。实在是难得。”
秦至庸回过神来,惊慌地后退了几步,指着金镶玉说道:“你杀人了……你是杀人凶手……”
秦至庸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普通大****都没有杀过,哪里经历过杀人的场面?金镶玉轻描淡写地击杀了三条人命,对秦至庸的心灵冲击之大,可想而知。
毕竟,秦至庸以前都是生活在和平年代,法制虽然不健全,但是深入人心。
小孩子都知道,杀人是犯法的。
掌柜说道:“小子,刚才老板娘可是救了你的性命。你可不要不识好歹。那三个强盗要杀人灭口,你没看见吗?”
金镶玉对秦至庸说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你不杀别人,别人就会杀你。既然到了我龙门客栈,就要学会适应。当然,你也可以选择离开。你神志恍惚,还是回房间休息吧。”
金镶玉给掌柜施了眼神。
掌柜会意,扶着秦至庸回到了十八号客房。
………………
秦至庸在客房里坐了大半个小时,情绪才逐渐稳定下来。
离开龙门客栈?
秦至庸没有这样的打算。自己不懂武功,周围又都是沙漠戈壁,一个人走出去,是死路一条。
“自己已经不是在二十一世纪,而是在人命如草芥的明朝。”秦至庸心中暗道,“今天遇见杀人的场面,只是个开始。以后,怕是会碰到更多类似的事件。我首先要做的,就是想办法活下去。”
“老板娘武功高强,自己跟她学习武功,不知道她愿不愿意教?”
秦至庸打算过两天探一下老板娘的口风。
儒道诸天 第3章 修身心法
待在客房里,秦至庸的心怎么都静不下来。忽然,他见到了桌子上的,正是先前那个书生留下的四书五经。
秦至庸拿起一本《大学》读了起来。
读书,需要用心。
秦至庸学的是历史,不是古典文学。但是儒家的名篇《大学》,他一样读的懂。以前,秦至庸对论语中庸大学有点了解,可是没有细读过。
现在来读《大学》,还真有点不一样的感觉。
四书五经能传承数千年,其中的学问自然是博大精深,有其深刻的道理。
只是世人不去研究而已。
能做到知行合一的人,那就更少了。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
读书的声音传出了客房。金镶玉和掌柜他们听到,都是一愣。
掌柜说道:“老板娘,秦至庸那小子还真是个读书人啊。他刚才还精神恍惚,怎么忽然就开始读书了呢?莫不是他真的想要进京考科举,当状元郎。”
金镶玉瞪了他一眼,说道:“秦至庸心思纯正,没有邪念,不是伪君子。他是个正真的读书人。中午的时候,给他送饭进去,多弄两个菜。”
掌柜连忙说道:“好的,老板娘。”
他奇怪,老板娘不是痛恨男人吗?怎么会突然间对秦至庸那小子那么好?
读完了《大学》。
秦至庸暗道:“欲修其身,先正其心。心正则身正。《大学》不是一篇普通的文章,而是修身心法。”
不知不觉,秦至庸坐直了身子,让身体端正起来。身体一正,秦至庸感觉呼吸都更加通畅了。他的心态也逐渐平静了下来。
…………
店小二端来了午饭:“秦公子,吃午饭啦。”
秦至庸感激道:“谢谢。”
看到盘子里的肉,秦至庸想到早上被杀的三个汉子,顿时脸色苍白,一阵反胃。
“哇。”
秦至庸扶着桌子吐了出来。
店小二说道:“要不要这么夸张啊?秦公子你放心,这不是人肉,是羊肉。”
秦至庸挥了挥手,说道:“我不吃肉。把肉端走。”
店小二叹了口气,摇了摇头,端走了羊肉。
…………
吃了午饭。秦至庸走出客房,对金镶玉说道:“老板娘,我身上没有银子,不能在你这里白吃白喝。我帮你干活儿。”
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环境,都要嘴甜,手脚要勤快,才能有立足之地。
否则,就会混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