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叫我歌神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君不见
他看着新娘,心中似乎还有点莫名茫然。
我今天就结婚了?
这个女子,就是我的新娘?
好奇怪哦。
旁边,谷小白手持笛子,站在那里,静静看着。
仲兔是谷小白第一个结婚的朋友,这也是他第一次参加自己朋友的婚礼。
仲兔的年龄,其实和谷小白的同学们差不多,所以谷小白有种突然参加自己同学婚礼的感觉。
这种感觉很怪异。
大概就是“唉,二兔儿都结婚了……而我还是单身狗,嫉妒死了。”
“世界何其不公,让我们烧死这家伙吧!”这种。
嫉妒使谷小白丑陋,他真想打个电话报警:“歪!警察大叔吗?快把这只欺凌幼女的二兔子抓起来!”
伸手摸手机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是在古代。
唉,不开心啊!警察大叔,需要你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在!
今天他算是男方的宾客,从这个角度看结婚,别有一番感觉。
对谷小白来说,找到了小蛾子,知道她还安全,就已经很满足了,他心里放下了一块大石,又开始放飞自我,看着仲兔和新娘,被司仪人员扯着,像是傀儡一般进行繁琐的仪式,很是好奇,扯着白干不停问东问西。
旁边瞽乐师盲伯侧耳聆听着喧闹的现场,笑道:“小蛾子到了明年,就也能嫁人了……”
小蛾子回头剜了盲伯一眼,小声道:“哪有……我才不……”
盲伯双目皆盲,根本就看不到,但不用看也知道小蛾子什么表情,笑得像是偷到了鸟蛋的老海龟。
小蛾子又剜了他一眼,偷偷抬头,看向了前方好奇宝宝一般的谷小白,脸一下子就红了。
还好小白哥哥没有听到。
我才不要嫁人呢,呸!
嫁人有什么好!
时间推移,按照流程,该乐师上场了,仲兔的父亲向谷小白恭敬施礼:“有请师白。”
谷小白点头,招呼了一声小蛾子和盲伯,双手抬起,笛子凑在了唇边。
身后,盲伯已经敲响了面前的两只鼓。
这是一对鼍鼓,使用鼍龙的腹部之皮蒙成的。
所谓鼍龙,就是扬子鳄,扬子鳄虽然有一身坚硬的鳞甲,但它腹部的皮,若是硝制好了,却极为柔软坚韧,是最上等的皮料。
扬子鳄多生在南方,北方较少,加上鳞甲坚硬,武器简陋,扬子鳄又多在水中,所以捕猎不易。
即便是古代扬子鳄数量很多,远不是珍稀动物,扬子鳄的皮也依然华贵。
而鼍鼓需要的腹部皮料的宽度,必须是成年大鳄,才能提供的,所以鼍鼓这种乐器,是经常和特磬配对,只有宫廷之人才能享受。
真不知道,这样一位衣不蔽体的瞽乐师,是如何拥有这么一对鼓的。
这种感觉,大概就是特困户家里摆着一架斯坦威大三角那么诡异。
看得出来,盲伯对这鼓格外爱惜,上面每一片贝壳装饰都擦拭的一尘不染,两只鼓下方的鼓墩没有上漆,但是做工非常精良,摩挲得油光发亮。
他自己衣不蔽体,平日却用一块干净整洁的葛布,将那对鼓包裹起来,背在身上,行走从不离身。
两只鼓一只高瘦,发出的鼓声洪亮,是雄鼓,一只矮胖,发出的鼓声低沉,是雌鼓。
今天的曲调欢畅,所以多用雄鼓,他的两手在雄鼓上,或拍、或摸、或切,手掌与鼓面一触即分,敲出来了音高变化,节奏型也很丰富的拍子,动-次次-大大次,动次-次次-次大次……
中国古代音乐的节奏,叫做“板眼”,这大概就是“一板一眼”这个词的来历。
板是重拍,眼是轻拍,换句话说“一板一眼”如果是一首歌的话,一定是2/4拍。
盲伯的这节奏,是“一板两眼”,也就是3/4的三拍子。
他的身体随着节奏微微晃着,脖子一点一点的,像是一只蹦迪的老海龟。
果然,掌握节奏,哪里用大脑,用身体就够了!
听着盲伯的鼓声,谷小白也忍不住感叹,这节奏,玩得漂亮!
比台上的黑熊精鼓手稳多了!
盲伯在那稳定节奏之中,还会闪电一般在旁边的雌鼓上摸一把,咚一声,铺出了漂亮的低音音色。
两节雄鼓一声雌鼓,又分出了另外一种轻重,不对,这不是三拍子,这是6/8拍!
充满律动的鼓声,铺满现场,仅仅是两只鼓,玩出来的花样,竟然不逊色黑熊精鼓手的一套架子鼓。
谷小白也很是赞叹,原来这个年代,就已经有这种造诣的卓越乐手。
也难怪盲伯拥有这么好一对鼓,这真是吃饭的家伙,估计全部家当都投资进去了吧。
在这稳定的鼓声之中,谷小白抬起了笛子。
“哩……”一声,清丽、欢快的笛声起,稳定的八六拍,正适合谷小白的三吐音,摇头晃脑,好不欢快。
鼓声笛声之后,小蛾子的声音起。
“俟我于著乎而,充耳以素乎而,尚之以琼华乎而;”
“夫君候在影壁前,冠垂白绦在耳边,玉坠摇我心儿乱;”(注)
《诗经·齐风·著》!
小蛾子今天的唱腔,完全不同于往日里那爆发性的高亢嗓音。
她的声压依然极大,传遍全场,但控制得极为柔和婉转。
这首歌,是完全用新娘的角度称颂新郎的。
它的感情,并不像《燕燕》那么感情强烈,而是温婉含蓄,透着一股娇羞与惶惑。
所谓著,就是正门与影墙之间的空间,当新娘踏进了这方空间时,就相当于已经进了男方的家门。
未来会怎么样?婆家会不会对自己好?托付终身的丈夫,又是什么样的人呢?
新娘心中很紧张,于是抬起头来看去,就看到了未来的丈夫在前方恭谨地引路,看不清他的面容,只能看到帅气的背影,耳畔的丝绦,以及下方缀的美玉,一时间,又是不安,又是期待。
《著》的曲调,简单质朴,但小蛾子却将这样的一首歌,唱得婉转又丝丝入扣。
特别是后面的“乎而”双语气词,一句一变,层层递进。
简简单单的三句,却似乎将人的心儿都摇乱了。
谷小白听得如痴如醉,差点忘记了吹笛子。
谷小白自问“白氏唱腔”超进化之后,在音域和音色的控制上,应该已经超越小蛾子了,但是这种语感,这种乐句的处理,这种细腻的感情……
果然,这就是我的小蛾子啊。
(注:依然是哈叔的意译版本,请不要拿去糊弄语文老师!)
:。:
别叫我歌神 第182章:我们蹭摊吧
简单的曲调,唱出细腻的感情,真的是太难了。
越简单的歌,越不炫技的唱法,越难唱。
这方面是谷小白的短板,但小蛾子的表现,简直也是教科书级的。
听小蛾子第一段唱完,谷小白眼睛一闭,欢快的笛音,突然变得缓慢而悠扬。
盲伯的鼓声变化,雄鼓节奏也变得简单了起来,雌鼓低音变多,铺满全场。
曲调,显得有些悲伤了起来。
大喜,向来是大悲。
人类的感情,就是如此奇怪。
仲兔的母亲,听着那婉转的笛曲,看着仲兔轩昂的身影,身穿礼服的模样,却不由自主地悲从心来,又开始抹泪。
我的儿子,我含辛茹苦拉扯大的儿子,他已经长大了,是个男子汉了,已经要娶亲了。
从今天开始,他就要成家立业了。
新娘也被这乐曲勾起了心伤,她低下头去,强忍着不让自己的眼泪流出来。
她抬起头看着前方仲兔的背影,后方看不清他的脸,只能看到他高大的身影,头戴的冠帽上垂下的各色丝绦,以及丝绦上缀着的美玉。
这就是自己要托付终身的人?
仲兔按照司仪的指示,在影墙之前停下,傀儡一般做着繁琐的礼仪,忙里偷闲回过头来,看了自己的新娘一眼,然后悄悄咧嘴,做了个鬼脸。
新娘看到了,眼睛垂下,不去看他,嘴角却忍不住勾起。
她眼中的两滴泪再也含不住,顺着面颊流下,在敷粉的脸上,留下了两道泪痕,然后她飞速抬起头来,看向了前面的仲兔,翻了个小白眼,一双泪汪汪的眼睛格外明亮,就看到仲兔被司仪的长辈轻轻踢了一脚,差点笑出声来。
这一刻,新娘那梨花带雨,笑中含泪的模样,把仲兔完全看呆了。
这一刻,他的心中,油然生出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幸福感。
这……就是我的新娘!
我的新娘!
我结婚了!
我也有妻子了!
旁边的司仪,又狠狠拽了他几下,他才反应过来,继续向前走。
歌声继续:
“俟我于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琼莹乎而;”
“夫君侯在庭院间,冠垂青绦在耳边,玉坠晃我心儿羞;”
合着这首歌的曲调,仲兔一路引领新娘向里走,一路走过影墙之前,走进庭院,又站住了。
新娘抬起头来,想着仲兔会不会再回头偷偷看自己。
从今天开始,她就是这个人的新娘了。
不再是一个待字闺中的女孩子。
或许被踢了好几脚的缘故,仲兔终于学乖了,老老实实一步步向前走,再没回头。
新娘有些失望,她低下头,也认真地走路。
突然,觉得前方仲兔动了动。
他是不是又看自己了?
新娘抬起头去,看向了前方的仲兔,依然只能看到他的后脑勺。
他到底有没有再看我?
仲兔似乎真的没有回头看,规规矩矩的向前走。
谷小白则走在仲兔身旁,像是一名伴郎,陪着自己的朋友走进婚姻的殿堂。
竹笛横在他的唇边,像是有魔力一般,让人哭就哭,让人笑就笑。
而他的身后,小蛾子亦步亦趋地跟着,唱着歌。
盲伯坐在门外,雌雄二鼓的声音稳稳传来。
“俟我于堂乎而,充耳以黄乎而,尚之以琼英乎而。”
“夫君侯在正堂前,冠垂黄绦在耳边,玉坠荡我心儿甜。”
小蛾子唱完最后一句,抬起头来,看向了前面认真吹笛子的谷小白的背影。
眼中,放佛又映出了梦境中,另外一个小白的影子。
“小白哥哥……”
走到了正堂门口,谷小白停住了脚步,目送着仲兔进入了正堂,完成仪式。
身为朋友,他也只能送仲兔到这里了。
“唉,有些人他虽然还活着,但是在我的心里,已经死了,仲兔你就安心的去吧……”谷小白嫉妒啊。
此时此刻,愁绪满怀的不只是谷小白,白田站在谷小白身侧,哀怨地看着仲兔,对白干道:“叔父,你何时也帮我提一门亲事啊……”
谷小白转头看着白田,咦,原来白田这家伙也是单身狗吗?
好同志!日后一定好好重用你!
然后他就听到白干道:“我近些日子也在想此事,咱们还不知何日回去,说不定要在这里长久居留下去……这样吧……”
他问旁边陪侍的仲兔叔父原吴:“你家可还有待嫁的女儿吗?”
“我尚有一女,年将及笄。”原吴回答。
“许配给我侄儿可好。”
“好!好!”原吴也乐得合不拢嘴。
什么?谷小白都惊呆了。
白田这个混蛋,竟然这样也脱单了!
看,这是你未来的待遇,撕拉,没了!
就在此时,谷小白听到了一个声音:“小白……小白……小白……”
“咦?”谷小白茫然,谁叫我?
他左右看了看,没有人叫他啊。
那个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响,直到他觉得有一股力量,将自己拽了出来,然后身体又猛然一沉,睁开眼睛。
眼前是王海侠的脸:“小白,小白,快醒醒,你看,有人在卖唱!”
“还卖唱呢,人家仲兔都结婚了……”谷小白嘀咕一声,才突然意识到不对。
等等,我醒过来了?我是在哪里?
“什么结婚?你做梦了?快醒醒!看,那边在卖唱,我们去蹭摊吧!”
谷小白花了十多秒钟,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哪里。
今天是金工实习课程的参观日,他们乘坐学校的大巴车,到一家工业园区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参观学习,到了晚上才回来。
一天过得很充实,也很累,四个人在大巴车上睡着了,进入市区之后,王海侠被走走停停的大巴车晃醒了,无意间向外看了一眼,就发现车窗外正是东方广场,广场上很多人围着几个卖唱的队伍。
然后他就把寝室的几个人全喊醒了。
谷小白茫然了半晌,突然意识到什么,连忙拿出手机看了一眼。
他最近太疲劳,所以都没刻意去激活试练,却没想到在车上睡着自动激活了试练。
就看到手机上显示着:“试练暂停,剩余时间67:23:08。”
“系统,我的试练还可以临时中断?”谷小白瞪眼,还能这样玩?
“当前试炼场景已经多次进入,魂穿躯体与宿主的联系较为稳固,可中断次数2次,每次中断时间不超过五天。”
谷小白放下心来,这才问王海侠:“你说什么蹭摊?蹭什么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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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叫我歌神 第183章:他们没有梦想
从河,郊外,城乡结合部的一座平房里,黄元平背起了吉他,刚想出门,就听到大院的门呼一声打开,父亲像是沉默的活火山一样,踩着沉重的步伐走了进来。
糟糕,父亲提前回来了,一定是查岗自己不在。
“你陈叔说你今天又没去打工。”黄父开口,却不像是想象中的那么怒气冲冲,但语气之下,却依然听得到压抑的怒火。
“我不想去打工。”黄元平回答,却有些心虚。
“这事儿不是你说不去就不去的,我已经跟你陈叔说好了,你也快毕业了,现在去也是为了提前适应一下,以后进了车间表现好,说不定还能混个管理当当,也不用那么累。”黄父语气还算是平静。
黄元平就读的学校,不过是一个职业技术学院,大二结束之后,基本上就要离校去实习了。
而黄元平已经大二暑假,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而《放歌街头》的第一期,上周末已经播出了,收视率据说不错,有很多街头卖唱的人,其实实力还不错,修完音之后还能听。而且有些人有故事,有些人有热情,这种完全草根的演出,给人了完全不同的体验。
当然,重头戏是足足十五分钟的,306卖唱团在现场表演《左手指月》的画面。
很多人完全是冲着谷小白和石导与306卖唱团的隔空互动去的。
黄元平从头到尾认认真真地看了《放歌街头》的节目两遍,却没有在里面看到哪怕一帧自己的画面。
然后失望到想哭。
果然,我们还是太弱了吗?
那之后,黄元平曾经一度想要放弃,但他还是决定再坚持下去。
至少,他们还没有被淘汰。
于是找爷爷继续练声,练习《少年行》,练吉他……但父母,并不是特别支持。
“我和你妈也商量过了,如果这比赛你真能赢,我们就不再多说什么了,如果你比赛赢不了,就乖乖回来打工实习,也别去卖唱啥的了,丢人。”
黄元平想要问,卖唱哪里丢人了?在车间流水线上打工就高贵?
你打工了一辈子,失业了几次?全家不也就是挣扎在温饱上?
但是他说不出来。
所以他什么也没说,站起来,出门了。
晚上,集合了小伙伴的黄元平,又来到了熟悉的东方广场。
今天是《放歌街头》的battle赛。
所有从出圈赛里出圈的选手,将会抽签两两对战,然后二选一。
battle战将会进行三轮,每次地点都是抽签抽出来的,和其他随机两队在同一个现场,尽可能抹除不同地点、不同日期的状态影响,battle胜利的队伍,才能进入后续的赛程。
今天是黄元平三个人的第二轮battle。
他们不但要和身边的两个对手抢人气,还要和不知道在哪里卖唱的battle对象争积分。
但黄元平状态并不好。
连续的高强度比赛,第一次参加综艺节目的紧张,以及和父亲的争执,都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在高铁上睡了一觉,黄元平发现自己感冒了。
今天这一场,前一个小时几乎都是黄元平的两个同伴在撑着。
黄元平一直在养精蓄锐,等待放大招。
他们专门改编了的《少年行》。
眼看到了晚上人最多的时候,黄元平站到了主唱的位置。
“大家好,下面我为大家唱一首《少年行》。”
台下传来了微小的欢呼声,并不热烈。
但是黄元平已经很满意了,他甚至还有愧疚感。
就算是只有这寥寥的数人,也是专门为了他而来的。
这些人,是之前看过直播的吧。
也有人,将他们唱的《少年行》传到网络上,帮他们收获了一点点的粉丝。
在一波庸俗烟嗓喊麦中间,黄元平结合了戏曲唱法的《少年行》,像是一股清流,受到一些人的好评,还有人到他们的微博下面留言支持他们。
但他们今天状态并不好,没办法给这些人,呈现出自己最高的水准。
“抱歉,这两天的比赛强度太高了,我的嗓子状态不太好,但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唱好这首歌。”
黄元平开唱《少年行》,但唱了几句,就不得不降调。
和第一天比起来,人群的反应并不怎么热烈,很多人都离开了,移动向了其他的两个卖唱队伍。
人群渐渐稀疏起来,站在人群后面的一名中年人,向旁边躲了躲,藏到了一名高壮的观众后面。
他的手里,捏着五张红红的票子,却不知道该不该上前,去投进那琴箱里。
对面传来了《流浪记》的声音,又有人放大招了。
人群越来越稀少,黄元平唱着唱着,突然很想哭,或许自己一辈子,都该在流水线上,在工厂里,或许自己就不该去卖唱,不该去参加这比赛。
他从小到大,都没怎么反抗过父母,这是他第一次自己想要去做什么事。
其实他并没有什么梦想。
出身城乡结合部,却没有成为拆迁户。
学习不好脑袋笨,只能去上职业学院。
没有专业学过音乐,吉他也练了没几年,唱歌也不专业,第一次卖唱,都紧张的快尿了,唱完之后,连一个停下脚步的人都没有。
越长大,就越觉得自己渺小。
像是一个蝼蚁。
这样的他,从来没有梦想,他真的只是不想和自己的父辈一样,一辈子做着连机器都能做的工作,然后静静等着机器取代自己。
但恐怕到此为止了。
……
“师傅,前面请停一下,我们从这里下车。”
306的四个人从路口下了车,才发现现场和他们想象的不同。
“是《放歌街头》?他们的这节目,搞得还蛮有声有色嘛。”王海侠讶然。
“那我们还蹭不蹭了?”周先庭犹豫,“他们这是在比赛吧。”
“当然要蹭了。”王海侠道,“他们这是在街头卖唱,没有人蹭摊,那还叫什么卖唱对不对?”
所谓蹭摊,就是卖唱的时候,经常会有路过的小哥哥小姐姐跑过来要求自己也唱一首。
而且,经常会遇到高手,比卖唱的唱的还好。
很多卖唱过的音乐爱好者,到了外地,见到有人卖唱,也经常会技痒跑去蹭摊卖唱。
这本来就是卖唱中,再普通不过的场景。
是卖唱者之间最熟悉的交流方式。
“再说了,我猜那位石大叔,知道我们要来蹭摊,笑都要笑疯了。”
也对。
“蹭哪个?”谷小白左右看看,在场有三支乐队在唱歌。
就在此时,《少年行》的声音响起。
还用说蹭哪个吗?
“这么有品位,就这个了!”王海侠伸手一指。
几个人走进去,静静听完一曲,礼貌请求:“您好,请问能不能蹭个摊?我们也想唱一首。”
旁边,一名工作人员呆滞半晌,拿出手机:“石导,快来东方广场!出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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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叫我歌神 第184章:谷小白又有了新歌
“啊啊啊啊啊!”
东城,付函的别墅里,又是一声惨叫传来。
付函使把手中的吉他丢在沙发上,使劲地挠着脑袋。
“这是又怎么了?”风和从手机上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
“写不出来,写不出来啊!”付函把自己的脑袋挠得像鸡窝,“怎么写都不对!”
风和无奈地摇摇头,音乐人嘛,总是从一个瓶颈,掉入另外一个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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