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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天国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实心熊
“艾琳,艾琳,”塔索低声在女仆耳边叫着,这让伦格觉察到他在罗拉斯的确对这女人注了意。否则怎么会知道她的名字呢“你醒醒艾琳。”
“……呃……”女仆微弱的喘着气,她有些呆滞的眼神从塔索脸上晃过,不过看上去完全没有认出他来的意思。然后她就看到了旁边的伦格。有那么一会,她似乎想挣扎着坐起来,可最后还是无力的躺倒在干草上“……小姐……玛蒂娜小姐……”
“是的,我们知道,”伦格蹲下身子看着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女仆“我们要去救她,我们一定会救她的。”
“他们,他们把小姐带走了……他们说要把小姐带到埃及去。”女仆情绪激动的说着“那个向导,是他们的人……他带着我们到处走,我们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后来,后来那些强盗就来了,他们……他们杀了里奥老爷……还杀了其他人……可他们留下了小姐和我……他们说要把她带走。我听他们说要去过圣西门港。他们还提到个叫马多里曼的地方。后来,小姐给了我那把匕首,她让我……”说到这,女仆抬起头看着伦格“小姐让我去找你,她说‘你是她的守护天使’,是上帝派来守护她的,你一定会把她救出来。”
说到这儿,女仆几乎已经彻底暗淡下去的眼神突然活动了起来,她抬手抓住伦格的袖子。
“看在上帝的份上,去救小姐!求求你……去救小姐!”女仆大声喘息着,可她的手却越来越用力,直到在一阵剧烈咳嗽之后被塔索轻轻掰开紧扣的无指,她才无力的软倒在干草上。
看着这个几乎完全走形的女人,伦格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压抑。说起来他并不认识这些人,甚至这个女人还曾经用很蔑视的态度对待他。可他还是被她那种对主人的忠诚震撼了,他无法想像一个女人会这么忠于一个人,这对于一个曾经浸淫在物欲横流年代的人来说,既无法理解,又充满了震撼。
“我要去救她。”伦格终于下了决心,尽管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个决心究竟是因为被这个女仆的义举所感动,还是被玛蒂娜·埃·约瑟林小姐那句‘是她的守护天使’所打动。可他还是做出了这个决定。
“你会送命的,小家伙!”塔索在女仆昏昏睡去之后低声劝阻着“那只是个小女孩,甚至还不是个小女人。你为了她会死的,这不值得!”
“可是这对她值得吗?!”伦格几乎是吼了出来,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激动,但是在内心里,他知道自己是为放弃对她们的寻找而自责。
“你不是天使,”塔索尽量平静安慰着眼前显然已经有些暴跳如雷的小伙子“也不是圣徒,上帝对你的眷顾不可能永远跟着你,你会送命的。”
“送命?”伦格看着塔索摇了摇头“如果你是说‘死’,那我已经死过一次了。”
“你疯了,”塔索无奈的向后退去,然后他突然转身,手里短刀带着一道弧光飞快抹过那个猥琐男人的脖子!
“啊!”惨叫声从背后响起,伦格一下跳了起来,可他回头看到的只有已经已经倒在地上还在抽搐的猥琐男人和塔索再次从另一个人胸前拔出的短剑。
伦格没有犹豫,他同样飞快的拔出短刀,挡住了最后一个试图逃跑的人。不过他不知道究竟自己该怎么做,在剧烈的喘息中,他和那人相互僵持了一下,直到塔索从后面冲过来一刀刺进了那人的后背。
看着一蓬喷出的鲜血溅到自己的鞋上,伦格终于忍不住蹲下身子呕吐起来。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亲眼看到一个人在自己面前被杀,也是第一次参与杀害一个人。就在这短短的一瞬间,他似乎感觉有什么东西永远离他而去了,虽然他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
“必须有人照顾她,”伦格看了看昏迷的女仆,在塔索还没有张嘴,他继续说:“如果没人照顾她会死的,可我们已经没时间了,我必须去救玛蒂娜,那就由你来照顾她,我去救她的女主人。”
“你决定了?”塔索有些意外的看着年轻人“小家伙,你没经验,甚至不知道该怎么走。你离开我会迷路的。”
“我可以跟着到圣西门的商人走,在这很好找到那些人的。”
“可你不知道该做什么,更不知道不该做什么,你会惹麻烦的!”
“所以我更要自己去!”伦格这样告诉自己,他知道在这个时代自己只是一颗小小的沙子,可是另一个躁动的声音却又不停的扰乱着他的心神“我必须知道自己在这个时代里究竟该做什么,究竟是为什么才来到这个时代。”
怀揣着这个无法对任何人表明的困惑,伦格跟随一小队准备返回欧洲的朝圣者一起走上了通向圣西门港的漫长道路。
“你知道他们究竟会把她带到那去吗?你知道那个叫马多里曼的地方究竟在哪吗?你甚至不知道怎么去圣西门港。”
在临走之前的最后时刻,塔索曾经试图打消他这疯狂的想法,可是伦格用默默收拾身上的东西做了回答。他最终走上了由塔索指点的大致方向的道路,在这段时间他始终是那么沉默,直到他的身影就要消逝在通往闪着落日余辉的光亮中的时候,他才转过身,对着站在路边的塔索大声的喊:
“我们会再见面的,我会把玛蒂娜·埃·约瑟林小姐救回来,我也会遵守咱们的约定,和你去大城市里看看!我会活着回来的!”
“好小子!”塔索用力挥舞着拳头同样大喊“我们还要一起去圣城朝觐,别忘了你是上帝的宠儿!”
“这个孩子,是上帝在眷顾吗……”
塔索看着伦格·朱里亚特·贡布雷的背影轻轻的说。他不知道是否还能再见到这个奇特的孩子,可是他感觉的出来在这孩子身上似乎发生了某些说不出的变化。
“贡布雷家的小伦格,可能真的会成为一个人物呢。”老兵痞看着远处已经模糊的身影这样嘀咕着。





征服天国 第十七章 在路上
中世纪是个什么样的时代?这曾经是作为游历过很多名胜古迹背包族的丁超很感兴趣的问题。
游吟歌者,拉丁情诗,贵妇的花冠和勇士的传奇,这是那个时代令人想望的故事。
但是,阴冷的天气,野蛮的生活,宗教审判和烧死异端则是这个时代另一个显著深化的描述。而那些身穿铠甲,披着带有鲜红十字披风的十字军则是这个时代不可忽视的代表。
十字军是勇敢的,怯懦的;虔诚的,虚伪的;高尚的,卑劣的;真实的,虚幻的……
这似乎搀杂着无数矛盾的结合体对后世散发着无法抵御的诱惑。使得无数人如痴如醉的沉迷于对十字军及其时代的探索揣测之中。
丁超也曾经是这众多对十字军拥有兴趣的人中的一个。
但是,当他真正置身于似乎全世界都充斥着十字军鲜红标志时代的时候,那个曾经叫做丁超的年轻人才发现,这个世界是既执拗又可怕的。
所以这也成了他决定离开老塔索的最主要的原因。当他看到塔索因为自己念出一个拉丁词汇就惊诧不以的时候,他突然明白,作为一个叫伦格·朱里安特·贡布雷的拜占廷{东罗马}帝国的农兵,他没有任何理由去解释自己怎么会读书识字。在这个即使是贵族也可能是文盲的时代,一个有知识的贵族或僧侣可以得到广泛尊重敬仰,但是一个会读书识字的普通农兵,却可能被当成异端受到最可怕的惩罚。而且他担心,随着时间的推移,不论是塔索还是任何曾经熟悉伦格的人都最终会对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产生怀疑。
而这种怀疑可能会带来的灭顶之灾,让他想起来就不由得毛骨悚然。
“我是安达契村的伦格·朱里安特·贡布雷。”伦格不停的这样提醒自己“我必须记住我是个农兵,这是中世纪,是可以以宗教名义处决一个人的中世纪,是在几百年之后为了日心说烧死过一个科学家的中世纪。是……我必须存活下去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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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过干燥荒芜的戈壁,当辛苦疲惫的旅行者闻到第一丝微带潮湿的海风时候,圣西门港就已经远远的矗立在安条克深入腹地的海岸边上,站在略微高耸的克拉科里丘陵顶端,甚至可以俯视整个圣西门港的全貌,而如果向北方望去,就会看到隐约浮现的安条克城的蒙胧轮廓。
“克拉科里丘陵是安条克城的灯塔,”一个和伦格一起旅行的老头指着不远处的一座烽火台“许多年前,就是在这儿,曾经点燃过迎接第一支东征大军的火焰。”
就是说,这里是第一个见证这流血时代开始的地方。伦格低声自语着,然后弯腰拣起了一块干裂的石头仔细看着。
“快到圣西门港回潮的时候了。”老头看着远方的天空独自说着“很快这就要热闹起来了。”
“这港口难道还要靠涨潮决定船只进港吗?”一个朝圣者把手搭到眼前皱着眉看着圣西门的方向,对这些远离家乡来到圣地的人来说,当他们完成了朝觐圣城的伟大事业之后,希冀尽快回到故乡的焦虑自然逐渐替代了对圣地的憧憬。
“当然不是,”老头好像很满足这种被别人识为博学者的感觉,他一边缓慢的催动胯下的驴子,一边炫耀似的对四周的人讲述着“圣西门安条克的外港,这个港口最先是由萨拉森人建造的。后来十字军到了这里清除了那些异教徒,还用一位伟大圣徒的名字命名了这座港口,就是圣西门。他可是和圣普罗西斯一起被授予圣徒称号的大人物。”说到这,老人有些得意的看了看四周的人“我的曾祖父曾经聆听过圣普罗西斯的布道,那可是上帝赐予的声音……”
老头不由自主吹嘘起来,直到看到人们不耐烦的表情才有些不好意思的继续说:“圣西门不只是安条克的港口,它还是一个重要的中转地,不论是经过陆地去君士坦丁堡还是沿海岸到的黎波里,圣西门都是东方最主要的枢纽。它就象一个巨大的分水岭,可以把人们从这里尽快的送到不同地方。在这儿,海流是最重要的,可以让你们感受到在地中海上旅行的便利和爽快,所以对绝大多数人来说,盼望着有个好潮向就是最关键的。”
“他可真是个博学的人。”一个衣衫褴褛却满面光彩的男人对旁边的同伴说“等我回到家乡,我要告诉人们我在圣地见到过的一切,我要让他们知道这里的人是多么高贵和虔诚,这地方又是多么富裕,这里简直就是上帝赐给我们在人间的天堂。”
“可惜这个人间天堂里还有异教徒,”刚刚发表了一通讲演的老头用脚后跟撞了撞驴子的下腹,这让那头驴子立刻发出了不安的吟叫“如果所有的异教徒都死光了,那这地方就是真正的人间圣地了”
“只有死的异教徒才是好异教徒!”一个稚嫩的声音从队伍里响起来,然后人们看到一张小脸露出在人群头顶。那是个只有几岁的小男孩。这个时候他正骑在他父亲的脖子上用天真无邪的声音大声喊着:“杀异教徒不是杀人,杀异教徒是在拯救他们!”
“哈哈……”人们听着这孩子还不利索的声音大笑起来,而那个老头则点着头对四周的人说“听呀,这是真正的赤子之声。只有最纯洁和最接近上帝的孩子才会连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这些。”
说到这里,他有用力踢了踢驴子,然后用一种鄙夷的语气对四周人说:“至少,这样的孩子都知道我们和异教徒是势不两立的,这可比那些胆小怕事,甚至还和异教徒相互勾结的懦夫勇敢虔诚的多。”
“有这样的人?”
“和异教徒勾结的基督徒?”
“上帝,这不可能吧……”
人们被老头那种故作神秘的态度引起了兴趣,人们根本没注意到因为这个话题队伍几乎已经半停顿下来了。
“当然是真的。”老头向四周看了看,就好像防范什么人会在偷听似的用小了些的声音对旁边的人说:“你们知道吗?有个人,还是大贵族,他出身显赫,是基督世界里最高贵家族的后代,可他的行为给他的家族抹黑。他不配穿骑士铠甲,更不配触摸十字架。他和那些异教徒签和约,甚至还帮助他们镇压和杀害那些试图惩罚异端拯救灵魂的朝圣者,这样的人怎么能称的上是基督徒?简直就是撒旦和犹大!”
“你说的是……是……”一和胖呼呼商人模样的男人刚想说什么,又立刻捂住了嘴巴。
“对,我说的就是……”看到有人接茬,老头立刻用心照不宣的神态点着头,然后还有意担心似的看看四周,好像真怕这些议论会带来什么祸事。
不过这样一来,人们更被他那种神秘的态度吸引了过去,以至队伍干脆停了下来,人们围拢着老头和那商人,都想知道这个身份尊贵可又罪孽深重的‘大贵族’究竟是谁。
老头好像特别享受这种被围拢在中间急剧关注的感觉,他在胸前划了个十字,然后看了看四周的人,接着他就用一种布道似的语气说:“这个人拥有的权力是我们想像不到的,他的财富是我们所有人的财产加起来的几百倍,他的领地大的足够让那些欧洲的君主嫉妒的发狂。这一切都是上帝赐予他的,可他对上帝的回报呢?是和异教徒谈和约,是和魔鬼一起追杀那些可怜的骑士,甚至他还怂恿开放耶路撒冷,任由那些萨克森魔鬼自由进出圣城。”
“这简直是犹大的行为!”人们被老头描述的这些情景震惊的说不出话,更多的人大声的质问这人的名字,同时高喊要惩治这个叛徒。
伦格站在人群后边心不在焉的看着这些义愤填膺的人,如果不是因为如果单独离开会引起这些人对他是否忠诚于上帝产生怀疑,他早就已经启程向圣西门港进发了,一想到这座近在咫尺却要等待老头枯燥的炫耀结束才能继续前进,伦格就觉得这个时代简直就是狂热和愚蠢的化身代名词。
可是也许连上帝都对这老头的拿腔作势愤怒了,以致注定不让他这次露脸出风头,就在老头攒足气势准备宣布那个罪大恶极者姓名的时候,一声长长的号角声从丘陵下响起,随着号声,人们紧张的看到一小队骑士突然绕过从安条克城方向通向丘陵的一个拐角,从坡地下向他们奔来。




征服天国 第十八章 胆怯与决心
人们立刻紧张了起来,有些携带武器的人甚至已经举起了手里的刀枪。伦格也本能的握住了马鞍边的手斧。他知道尽管从很远就可以看到那队骑士前面飘摆的十字旗帜,但是这个时代实在是无法分辨一个骑士和强盗之间的不同。有些骑士尽管出身显赫却有时候客串强盗,有的则干脆原本就是强盗,当骑士反而成了兼职。
那队骑兵在人们紧张的注视下攀上了丘陵的顶端,不过他们始终保持的行进队形和并不激烈的速度让这些可怜的旅行者放心了不少,而且这时那个喜欢出风头的老头已经指着队伍里一面旗帜高兴的喊了起来:“上帝保佑,是安条克波的骑士,那是波希蒙德三世殿下的纹章。”
听到老头的话,人们立刻高兴的松了口气。他们知道那些既然是安条克的骑士就不会对自己有什么危险,至少他们在自己公国境内还是知道守点本分的。
黑色底纹上白色斜斧的旗帜迎风飘摆,旗帜下的骑士则骑在高大的战马上透过遮盖面颊的头盔面具窥孔看着前面的人们。
伦格有些意外的发现这个骑士穿的并不是这个时代常见的那种由无数环扣组成的索子甲,而是更近似后世的板甲,只不过和后世板甲不同的是,这件甲胄是又数块不同的甲片拼凑而成,而不是完全的铸造板甲而已。
不过即使这样,这甲胄也已经透露出了主人身份的高贵,因为在伦格的记忆中,板甲一直是以昂贵出名的,特别是以精巧坚固著称的米兰铠甲,更是中世纪骑士年代里身份和财富的象征,甚至有的骑士终其一生也没能凑够打造一套完整米兰铠甲的费用。
见到朝圣者们纷纷对这个这个骑士鞠躬,伦格也只好随着人们弯下腰,不过对于十字军骑士的强烈好奇心终于压过了一切令他微微的抬起头,偷偷看着这队引人注目的骑士。
不能不承认,这是一队真正的十字军。和罗拉斯堡垒的骑士比较起来,他们显得更加令人震撼和畏惧,他们手的长矛矛尖泛着乌黑的暗红光泽,这是只有经过鲜血的浸淫才会拥有的色彩。他们的甲胄上也露出各种大小不同的残痕,有些人盔甲的锁环和露在甲胄外的衬衣上甚至也泛着相同的可怕色迹,这一切都说明他们是一群真正经历过血腥和屠杀洗礼的战士。
“上帝保佑朝圣者,上帝保佑你们所有人。”那位走在前面的骑士在超过旅行者们时候对站在队伍前的老头举起了手臂,他手上镶嵌着铁片的手套在阳光下闪着一丝寒光,就如同他面具后透出的低沉腔调。
“愿上帝保佑。”老头有些受宠若惊的回答着,然后他对整个骑士队伍划了个十字“圣乔治于你们同在。”
“勇气,佑护!”骑士们习惯性的纷纷发出应祈。小说整理发布于.1.
就在这些骑士声调各异的应祈声中,伦格在离他只有几步远的地方听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而且在这个时代几乎可不认识几个人的伦格立刻就听出了那是谁的声音。
伦格的脸深深埋在树起的衣领里,他的眼睛紧盯着从面前经过的一双双马蹄,直到骑士队伍完全过去,他才暗暗的喘了口气。到这个时候,他才发觉自己的内衣已经湿透,同时他也终于确定自己活了过来。
“没错,我绝对不会听错,刚才回祈的人里肯定有那个冒充向导的人——那个叫哈里多的强盗!”伦格内心里清楚确定着自己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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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格混在那些朝圣者队伍里向圣西门港的方向走着。超到前面的骑士队伍已经看不到影子,伦格却看着路上依然在飞扬的尘土不知道该怎么办。
从他听出那个冒充向导的哈里多的声音开始,伦格就意识到对玛蒂娜所在商队的袭击可能并不简单。也许那些骑士有时候会充当一次强盗的角色,但是为了一个并不显眼的商队派人冒充向导却有些小题大做了。何况,那个骑士不论从哪个方面看都不是那种缺几个小钱的人。
伦格不知道这究竟是为了什么,可他知道一点,自己好像无意中卷进一个麻烦里了。
四周的人不停的在他耳边说着话,其中那个总是喜欢显露学问的老头最兴奋。虽然他宣布某个罪大恶极的“大贵族”的话茬被不速之客无意间打断,可他的话题立刻就转移到了那些刚刚过去的骑士身上。
而人们显然对刚刚见过的那为骑士的风流韵事的兴趣更大。他们催促着老头想尽快听听那位骑士的故事。
“那位骑士是安条克波希蒙德三世殿下的表弟埃里奥特勋爵。”老头炫耀的对四周人说“他的父亲苏玛尔的埃里奥特是耶路撒冷的鲍德温三世国王时代最伟大的骑士。他本人也很了不起,据说安条克的波希蒙德三世殿下很依仗他的。”
耶路撒冷的鲍德温三世?!心不在焉的伦格突然觉得眼前有些发晃,他小心的靠近老头,然后用谨慎的语气轻轻试探着:“那这位骑士大人,他自己也效忠耶路撒冷的这位国王吗?”
“那怎么可能!”老头子夸张似的大吃一惊。他看着伦格,然后又立刻用教训的语气继续说:“以埃里奥特勋爵的年龄怎么可能去效忠鲍德温三世呢?虽然他很勇敢,可即使是鲍德温三世的弟弟,睿智的阿马里克国王的时代他也没有赶上呀。不过据说他曾经到圣城向鲍德温四世国王宣誓效忠,愿上帝保佑可怜国王的灵魂,他在去年到天堂陪伴上帝去了,不过这也已经完全说明勋爵是个愿意为主献身的伟大骑士了。”
老头在人们的关注中继续开始讲述那为埃里奥特勋爵的故事,可是伦格已经没有心情再听下去。即使他知道多听听这些事情也许对解救可怜的女孩子有不少的帮助,也无法立刻注意老头在说什么。
从降临这个时代开始,他就一直希望真正知道自己究竟来到了那个年代。可以因为畏惧被怀疑,他一直懵懂的度过了这苦闷的几个月。现在,他终于知道了自己身处这个年代的确凿时间。
尽管不是专业的历史学者,作为前世一个靠写游记赚取稿费的自由撰稿人,丁超还是知道历史上耶路撒冷王国的鲍德温四世国王死于公元1185年的3月,而他之所以记得这个年份,完全是因为就在这一年之后的几年间。就在这块广阔的土地上,即将发生对人类历史产生巨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自己居然来到了中世纪的1186年,来到了即将掀起滔天巨浪的时代。而这里,恰好就是这将要兴起无数腥风血雨的发源地!
………………
随着越来越靠近圣西门港,伦格也感觉到了四周的人逐渐的增多起来,自从来到这个时代,他还是第一次真正见到这么热闹的情景。
自从在这个时代复活,后世熟悉的那种摩肩接踵的拥挤感已经很久没出现过了。不论是偏僻的安达契村还是作为要塞的罗拉斯堡垒,在曾经游历过世界上诸多最大都市的背包族面前都显得无比简陋,不过每当想到即使是整个欧洲在这个时代也只有不到5千万人口的时候,伦格就不能不接受这让人不习惯的事实了。
可是当来到圣西门港的时候,伦格终于从新找到了那种置身于闹市的熟悉感觉。
随着被拥挤向前滚动的人流穿过象征着圣西门港的巨大木制城门,展现在伦格眼前的是一个完全被忙碌熙攘充斥的世界。
从眼前身边走过的既有身穿奇异装束,全身如同黑墨一般的非洲佣兵,也有披着欧陆宫廷里最时髦的短袖日德兰绒外氅的贵族,既可能遇到还用麻布绑腿和连膝外衣炫耀自己身份的乡下小贵族,也可能会看到正和人争论价格的全身光鲜,头带扁平圆盔帽的突尼斯商人。
甚至伦格还诧异的看到,一群用长长的布袍把全身包裹起来的萨拉森人,正向一群即将返回欧洲的朝觐者兜售手里的羊毛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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