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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的战争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如水意
托米笑着摇了摇头,道:“不,不是,我不叫杀人蜂,我的绰号是工蜂,这个绰号,和我的技能基本无关,只是对我人生状态和生活方式的一个总结。”
高扬耸了耸肩道:“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起错的外号,你的绰号叫工蜂肯定是有理由的,那么,是什么理由呢?”
托米沉思了片刻后,道:“工蜂这个绰号,是扎伊霍夫送给我的,他说我就像蜂群里的工蜂,为了整个蜂群的繁衍而努力工作。没有交配权,没有后代,随着年龄的不同,担负起不同的工作来,保育、筑巢、采蜜,直到在保卫蜂巢的时候死亡。”
崔勃耸了耸肩,道:“辛勤的小蜜蜂吗?听起来好伟大。”
托米沉声道:“不。不是辛勤的小蜜蜂,而是杀人蜂,杀人蜂的工蜂,对于蜂群来说,我是个工蜂,对于蜂群之外的任何物种来说。我是致命的杀人蜂。”
高扬拍了拍手,道:“好了,关于绰号的讨论到此结束,我们还有很多要紧事要处理,现在,我们来讨论是否去哥伦比亚的问题。”
高扬说完后,格罗廖夫沉声道:“我们昨天晚上就已经商量过了。接下这个任务吧,虽然雨林确实很讨厌,但这是个难得的高价活儿。”
高扬点了点头,道:“现在我收到了新的消息,等我介绍过最新情况之后大家再做决定吧,托米,你是新加入的,但你同样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
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报。雇佣我们的是哥伦比亚民解下属的一个阵线,同时也是一个毒枭,而我们的敌人,则是哥伦比亚最大的反政府武装革武的一支阵线,情况很复杂,还有,我们这次要作战的区域尚无法确定。已知的范围是哥伦比亚的西北部,囊括了安第斯山脉和平原雨林的大片地区。”
格罗廖夫皱眉道:“哥伦比亚革武和哥伦比亚民解,这是南美两个最大也是实力最强的反政府武装了,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这两个反政府组织会打起来?”
高扬摇头道:“哥伦比亚革武和哥伦比亚民解虽然名义上还是很大的反政府组织,但他们内部实际上很松散了,现在就是一个哥伦比亚革武的阵线在扩张地盘,而哥伦比亚民解下属的一个阵线受到了打击,所以要找雇佣兵反击回去,我们可以把他们之间的争斗看作是两个毒枭间的战争,而不是两个反政府武装,另外,我们的任务是干掉名义上属于哥伦比亚革武阵营的一个大毒枭就行,不管是强攻还是刺杀都可以,只要杀了那个毒枭,我们的雇主就给钱。”
格罗廖夫点了点头,道:“还能得到更详细的情报吗?这样的任务听起来似乎很简单,但实际上却很难的,没有详细的情报,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的。”
高扬苦笑道:“现在,唯一能确定的,就是雇主指定要干掉的目标有足够明显的特征,雇主手上有目标的相片,只要把雇主提供的相片上的人物干掉,就算完成任务,不过没有更详细的情报了,我们的雇主对于他的敌人了解并不多,就连敌人的确切踪迹都没有掌握,缺乏足够的情报,这一点才是我们面临最大的困难。”
李金方也皱起了眉头,道:“情况不妙,这么含糊的任务,没法接啊,别的不说,雇主要求干掉地方的指挥官,可是我们怎么确认战果呢?难不成我们远距离射杀了目标,却还得靠近拍张照片以确认不成?”
高扬摇了摇头,道:“雇主会派人随我们一起参加行动,以确认我们是否干掉了目标,这是唯一的方法了。”
崔勃皱眉道:“听起来其实能干,可是我们的佣金怎么拿呢?先给佣金雇主估计不答应,可是完事儿再给钱的话,别到时候再节外生枝,所以得了解我们的雇主是不是可靠才能做决定吧。”
高扬看向了乌里杨科,而乌里杨科耸了耸肩,道:“雇主还是比较可靠的,另外,我在美洲区的同事愿意当中间人,也就是说,雇主先把钱给了我的同事,如果你们完成了任务,我的同事会把佣金支付给你们,如果你们没能完成任务,我的雇主把钱退还给雇主,当然了,我的同事肯定可靠,这一点我可以替他担保。”
崔勃笑道:“中间人都有了就行,现在我没问题了。”
格罗廖夫他们几个人也都纷纷表示愿意去哥伦比亚,现在就等高扬做出最后的决定了。
高扬叹了口气,道:“这次是个大活儿,但是去哥伦比亚的话,我们面临的肯定是丛林战了,可丛林战极度削弱了我们的装备优势,而我们却并没有丛林战的专家,兄弟们,这可是我们全然陌生的战场,你们考虑过这一点了吗?”
ps:最终还是决定用杀人蜂当托米的绰号了,听到声音就要倒霉,这一点确实挺符合迫击炮弹落下来的情况的。
之所以没有有直接用杀人蜂当绰号,而是用工蜂但绰号,嗯,跟托米当雇佣兵的理由是有关系的,回头给大家解释。
最后,多谢给托米起外号的兄弟们了哈,虽然只能选一个来用,但是非常感谢大家的参与,嗯,下次再有搞不定的绰号,我再请大家帮忙,哈哈。





佣兵的战争 三百八十九章 难打的丛林战
丛林战,在人类的战争史上,绝对是最让人头疼的战斗类型了。
都知道城市作战伤亡大,可丛林战的伤亡一点都不比城市作战来的小,人类历史上的大规模丛林战比城市作战要少很多,但每一次丛林战,都伴随着超高的伤亡率。
在军事上丛林战通常指的是发生在热带森林里的战斗,而丛林战最大的麻烦之处就在于,森林为交战双方都提供了无与伦比的隐蔽性。
在丛林里作战,决定胜负的最主要因素是地域因素,是否对当地的环境绝对熟悉决定了战斗的成败,对当地地形地貌以及植被、气候、生物都特别熟悉的人,就算只拥有最基本的武器,也会占据绝对上风,而对这些完全不了解的话,雨林本身就会成为最大的障碍。
高湿高热,大量的降雨,对人和装备来说都是严酷的考验,而极其有限的视野,让其他环境下出色的战士,在这里也只能一筹莫展,试想一下,高扬是个出色的精确射手,他本可以在几百米外甚至上千米外就能解决敌人,可是在雨林里完全没有视野的情况下,他的远距离优势彻底作废了。
撒旦佣兵团人手一具夜视仪,所以发动夜战是他们最常用的选择,但这在除了雨林之外的任何环境里有用,而在雨林里,有了树木和茂密植被的遮蔽,不管是微光夜视仪还是热成像夜视仪,统统没用,照样还是看不远。
重武器在丛林里是别想用了。坦克大炮进也进不去。飞机扔炸弹也看不到目标。不管是那种重武器,精确打击是别指望了,玩地毯式覆盖轰炸还差不多,而且丛林环境对战斗的影响还不只限于距离,还有火器能发挥的效果问题,树木会挡住子弹,还能吸收爆炸冲击波和碎片。
最近的两次大规模丛林战,一次是美军打的越战。一次是华夏的越战,结果大家都知道,美军在越南的丛林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空有最先进的武器,却拿北越的游击队无可奈何,而华夏,虽然取得了胜利,但也付出了惨重的伤亡。
对于华夏和美军的将军来说,最让他们头疼的不是越南的军队,而是无边无际的丛林无论。没有丛林,越南人早被轰成渣了。可是有了丛林,越南的士兵就成了能上蹿下跳的猴子。
打越南战争的时候,美军使用了橙剂,橙剂是一种落叶剂,用来对付的是树木而不是人,而华夏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为了对付越军隐藏在浓密树木中的火力点,使用的方法是大规模的密集火箭炮轰炸,等着火箭弹的气浪把植被炸开后,再用身管炮挨个的端掉越军的火力点。
美国和华夏这种大国在打丛林战的时候都感觉棘手无比,遑论那些小国弱国了,哥伦比亚的**武装几十年来都打不掉,不就是因为**武装只要战事不利就可以往丛林躲,要是没有丛林,哥伦比亚的**武装早被剿灭无数次了。
想到要打丛林战,高扬是真心觉得头疼,撒旦佣兵团有装备优势,也有技能优势,可是在丛林之中,他们的优势被削弱到了最低点,而敌人毫无疑问是熟悉雨林的,就凭这一点,高扬他们就彻底处于了劣势的一方,而敌人一旦拥有人数和火力优势的话,战斗的结果极大的可能会是非常非常的惨。
高扬没有经历过丛林战,但他知道丛林战的可怕,而在高扬问出了他的问题之后,崔勃愁眉苦脸的道:“是啊,到了丛林里,我可就废了。”
高扬叹了口气,道:“我们之中,有谁打过丛林战吗?”
格罗廖夫苦笑了一声道:“丛林战嘛,我倒是在刚果的雨林里打过,不得不说,丛林战真的是很难打,不过还好,我面对的是刚果的叛军,他们的战斗力很低下,不能把熟悉丛林的优势完全发挥出来,但是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托米犹豫了一下之后,也是低声道:“我曾在森林里作战过,但不是雨林,所以我不能说熟悉丛林战,但是我对于在森林里作战还是有些了解的,至少我知道该怎么在森林里发炮。”
高扬很有兴趣,道:“哦?说来听听,你曾在那里的森林作战?”
托米沉声道:“1999年,科索沃战争的时候,为了避免北约的轰炸,南联盟曾将大量的部队部署于森林中,我那时作为民间武装的游击队成员,也在森林里待了一段时间,后来对阿族人作战的时候,经常从森林里发起战斗,也经常在森林里开炮。”
高扬很是欣慰的道:“很好,非常好,虽然不是雨林,但至少你有了一定得经验。”
布鲁斯沉声道:“哥伦比亚人,可不是刚果的那些笨蛋,他们都是丛林战的专家,大狗,你对丛林战有多了解?”
格罗廖夫沉思了片刻后,低声道:“称不上专家,但是有些了解,我在刚果待的时间其实不算很短,所以也有了一定的经验,不过和那些生活在丛林里的土著想相比肯定差的很远了,还有,刚果雨林和亚马逊雨林的环境可是还不一样。”
高扬耸肩道:“你们看,问题就在这里,我宁可去北极打一仗,也不愿意去亚马逊的雨林走一圈,别忘了,亚马逊雨林的环境比刚果的雨林还要恶劣,所以,你们可以好好的考虑一下是否去哥伦比亚的问题。”
弗莱笑道:“有什么可考虑的,管他是那里,撒旦统统都不怕。”
格罗廖夫道:“虽然雨林作战真的是很恶心人,但是只要我们做好准备,我认为还是可以去的。”
布鲁斯也是笑道:“我知道丛林战很难,可是我更想搞定这次任务,英国人说过,能在丛林里作战,就能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作战,我想去丛林里试试。”
几个人的态度不变,还是坚定的要去哥伦比亚,高扬点了点头,道:“很好,那我们现在确定要去哥伦比亚,托米,你有什么想法吗?”
托米摇了摇头,道:“你是团长,你说去就去,你说不去就不去,我没有任何个人意见,另外,如果我参加战斗就有奖金可拿的话,我非常期待这次的哥伦比亚之行。”
高扬拍了拍手,道:“好了,既然达成了一致,那我们现在要考虑的是装备的问题了,我们现在的装备肯定不适合丛林战,所以,我们得全面换装才行,作为新人,托米,你将得到一整套的装备,通讯器材和服装是通用的,但武器由你个人指定,现在说说你的要求吧。”
托米毫不犹豫的道:“我的定位肯定首先是个炮手,所以我需要一门迫击炮,只要一根炮管就可以,如果能够选择的话,能不能给我一门华夏产的pp8960毫米迫击炮?这种炮重量很轻,我可以单人携带,虽然炮管稍微长了些,但是最大射程能够达到2700米,而射程增加的好处就是我能让两发炮弹同时落地,第三发虽然稍微会有些时间差,但是能保证时间差在半秒钟之内。
另外,我还想要pp93式60毫米远程迫击炮,这种炮的炮管有些长了,但重量还能接受,而射程能达到将近5600米,在某些必要的时候,我能得到需要的最大射程,而精度又不至于像火箭炮一样差,不过pp93对我来说最大的问题是,我单人操作有些困难,当然,我指的是只用一根炮管的情况下。”
高扬立刻道:“你只需要这两种迫击炮吗?这当然没问题,有没有其他的需要?还有,我想知道你的选择是这次要在丛林战用到的,还是以后正常情况下使用的?”
托米思索了片刻道:“没有别的了,别的炮都太重,至于这次要用到的,我想只需要pp八9和63式,pp89的炮管全长是830毫米,63式只有550毫米,相比较而言,还是63式更方便,可是pp89的长射程对我而言还意味着更大的瞬间火力密度,所以,在不清楚我们要面对什么样情况时,我无法准确的做出判断,最好的选择,是到达哥伦比亚之后,搞清楚要面对的情况之后再做决定是最好的。”
高扬非常满意托米的严谨态度,面对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武器,这是个好习惯,至于迫击炮这种价格便宜量又足的东西,托米想要多少都行,哪怕打一仗就扔一门迫击炮都没关系,63式迫击炮才区区几百美元一门了,当做一次性的武器,把炮弹打光了之后就扔也不用心疼。
高扬看着乌里杨科道:“你的生意上门了,托米要的东西,对你来说不是问题吧?”
乌里杨科笑道:“当然,我都不需要亲自给你们准备,等你到哥伦比亚之后,各式迫击炮随你们挑好了,南方工业往非洲和南美出口了大量的60毫米迫击炮,pp捌9和pp93都很多,至于63式更是遍地都是,我会让同事给你们准备好的。”(未完待续。。)
ps:感谢san_lee001兄弟和夜蝙蝠007兄弟的万赏,非常感谢。
另外为了避免无法显示的和谐词,只能用捌9炮这种奇怪的写法了,嗯,大家知道捌9炮是什么就得了。




佣兵的战争 三百九十章 装备的选择
托米的主武器肯定是用炮的,但是枪也必不可少,不过这次托米用什么枪,肯定就不是托米喜欢什么用什么了,而是得看什么枪更适合这次的行动才行。
高扬大声道:“这次要进行丛林战,我们的武器必须做出些调整了,大狗,你有经验,你认为我们该做出什么样的调整。”
格罗廖夫毫不犹豫的道:“丛林战射程是次要的,近距离内的密集火力更为重要,我的枪肯定要换,把m60换成m249,冲锋枪和霰弹枪最适合丛林战,我们该多几个人换装冲锋枪和霰弹枪,至于兔子,我不认为他还有携带大口径狙击步枪的必要。”
在丛林里,12.7毫米口径巴雷特绝对是个废物,崔勃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他无奈的点了点头,道:“好吧,我放弃狙击步枪,换成自动步枪或者冲锋枪吧。”
李金方沉声道:“我们还应该多带些手榴弹,大量的手榴弹,我没有接受过针对性的丛林战训练,但是我接触过的教材里说过,在丛林战中,尤其是夜战,手榴弹比任何枪都好用,这是对越自卫反击战时得出的经验。”
格罗廖夫点头道:“没错,手榴弹,大量的手榴弹,在夜战时开枪会暴露方位,而极近的距离上,暴露方位就是死,而手榴弹不会有这个问题,在我们无法确定会遇到何种战斗形态的前提下,携带大量的手榴弹是个好选择。”
弗莱举手道:“我就不带火箭筒了,我用冲锋枪加手榴弹,冲锋枪比较轻,子弹也轻很多,我可以节省些重量多带几枚手榴弹。”
布鲁斯也是沉声道:“我用霰弹枪不怎么样,我也用冲锋枪好了。”
托米沉声道:“我会用霰弹枪,但是不太擅长,如果要加强近战火力。我也用冲锋枪好了,较轻的冲锋枪和子弹可以让我多带两枚迫击炮弹,我想,我可以带上四发杀伤弹。”
崔勃无奈的叹了口气,道:“小苍蝇,试管,还有工蜂用冲锋枪了。那我用突击步枪吧,我和蛤蟆用步枪作为尖兵。”
高扬沉思了片刻后,摇了摇头,道:“我带上我的狙击步枪和霰弹枪,保留远距离射杀的能力,另外。我们每个人都帮工蜂带上一枚炮弹,手榴弹也要加强,另外,兔子,发挥你特长的时候的到了。”
崔勃一脸疑惑的道:“我的狙击步枪都不带了,还能发挥什么特长?”
“发挥你的牲口本职,兔子。当驮夫的重任就交给你了,你帮工蜂带两枚炮弹,帮小苍蝇带上几个手榴弹,帮我带上几个阔剑,另外帮大狗背些机枪弹,你知道,咱们的持续火力还是得靠大狗,另外。如果你还有空闲的地方,帮我带个激光测距仪什么的吧,万一有远距离射击的机会,咱俩弄个狙击组,把握更大一些嘛。”
一脸幽怨的看了高扬一眼后,崔勃很是无奈的道:“扬哥,你又拿我但骡子使了。好吧,牲口就牲口,我替你们背好了,不过。背这么多东西,我就不能当突击手了。”
高扬很是愉快的道:“没关系,我肯定没什么用步枪的机会,这次我的主武器是霰弹枪,我补充到尖兵的位置上跟蛤蟆搭档。”
李金方呵呵一笑,道:“那成了,我就多带个几个基数的手榴弹,别的不用我考虑了。”
高扬把手一挥,道:“好了,武器就这么定了,另外我们的衣服也得换,去雨林里,肯定得换成迷彩服,把衣服换成cp公司的multicam迷彩,靴子换成丛林靴,另外还有防蚊虫的药品,嗯作战背心和防弹衣是个麻烦事儿,这次必须使用单独的作战背心了,唔,可以用jpc,至于防弹背心嘛,法克,一直穿着防弹背心会被捂死的。”
格罗廖夫立刻道:“轻型的,必须轻型的,我记得有种轻型防弹背心与身体隔着一层透气网,如果能买到的话可以用哪种防弹衣,否则的话,轻型防弹衣和重型的也没什么区别,一样的捂。”
布鲁斯愁眉苦脸的道:“可以不带防弹背心了吗?轻型防弹背心在近距离上几乎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而重型的又太重了,而且不光是轻型还是重型的防弹背心一直穿着都热的受不了,我宁可选择不穿防弹背心了。”
防弹背心的选择确实是个麻烦事儿,在雨林里的战斗必然是近距离的,可是轻型防弹衣在近距离上能起到的作用又很有限,而重型防弹衣的话,不仅很重,而且一直穿着真的会让人崩溃的。
犹豫了半天,高扬还是叹气道:“不行,安全总是第一位的,四级防弹背心必须带上,大不了带着不穿好了,如果是我们主动发起攻击,可以临时穿上防弹背心,如果是遭遇战,也不是一定就没有机会穿上防弹背心的,总之,宁可多背几公斤重量,也必须带上防弹背心。”
四级的防弹背心一般都是带插板了,而带着插板的防弹背心重量可是不轻,起码得有个七八公斤的重量,但是多了这七八公斤的重量,换来的却是躯干部位的良好保护,说是多了一条命也不过分,而高扬的原则是宁可少带些进攻性的东西,比如炮弹手榴弹之类的,也必须带上防弹衣。
高扬拍了板,决定必须带上防弹衣之后,这件事也就不用讨论了,高扬扭头看着乌里杨科道“乌里,你那里有我们需要的现货吗?”
乌里杨科耸了耸肩,道:“枪有货,不管你们需要什么枪,我肯定都能满足你们的要求,但是衣服靴子还有防弹背心这些东西,我给你准备时间上有些来不及,所以还是让你的经纪人在美国买好了。”
高扬沉思了片刻,道:“好吧,让小唐尼在美国买好送去哥伦比亚,正好让摩根帮忙买一套电子设备给托米,除了摩根,其他人真不好买到跟我们一样的东西。”
乌里杨科一脸艳羡的道:“你认识了个好朋友,那些设备还真是不容易买到,如果方便的话,能不能问问你的朋友,我想从他那里采购一批高端货色。”
高扬摇头道:“这个我可不敢答应你,但我回头可以帮你问问,好了,我们的自动步枪不需要更换,但是冲锋枪嘛,你们想用什么?”
弗莱立刻道:“mp5,那是我最熟悉的。”
布鲁斯也是点头道:“那我也来mp5好了,这是挺不错的冲锋枪,选这枪至少不会有什么错。”
托米犹豫了一下之后,沉声道:“好吧,mp5可以。”
高扬用手指了指托米,道:“你的手枪呢?用什么?你可以随意指定的。”
托米再次犹豫了一下之后,显得有些为难的道:“抱歉,先生,我能问一下我的个人装备是个人出资购买还是佣兵团购买吗?如果是我个人出资的话,我好像买不起您说的那些东西。”
托米之所以会问这个问题,是因为在绝大多数的佣兵团里,除了基本的武器装备是由佣兵团提供之外,其余的个人装备都是由自己出钱买的,当然也有佣兵团提供全套装备,但那些装备的所有权还是属于佣兵团或者军事承包商,而不是使用者。
高扬他们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是超小型的佣兵团,而且彼此的关系非常的铁,不可能有老成员退出的可能,所以也就不像其他的佣兵团那样,对于装备的所有权问题会讲的很明白。
严格说起来,撒旦佣兵团的通用装备,还有消耗性的东西比如说子弹火箭筒之类的,都是撒旦佣兵团的公共资金买的,而个人专用的武器,却是自己掏钱购置的,比如高扬的撒旦之刃,崔勃的狙击步枪,都是这种情况。
撒旦佣兵团每个人身上的装备加起来至少也值十万美元了,但高扬他们对于买装备的那点儿小钱不看在眼里,可是对于托米来说可就不一样了,即便军服和迫击炮由撒旦佣兵团提供,可托米自己的电子设备和个人武器是要自己掏钱购置,还是由撒旦提供就必须得问清楚才行了。
高扬愣了一下之后,才微笑道:“哦,忘了告诉你,你的全套装备都是由我们提供,你不必为装备的问题发愁的,当然了,如果你要离开撒旦,或者被开除了,那就得把装备还给我们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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