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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半书(全集)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李惟七
开元二十四年,安禄山讨伐契丹失利,依军法应处死;但安禄山深得圣宠,许多官员都替他求情。只有中书令张九龄和监察御史杜清昼力排众议,请求治安禄山死罪。杜清昼上书称“大唐律法,不可不尊;国之硕鼠,不可不除”,皇上将他们的奏折放到一边,保下了安禄山。
不久之后,张九龄被贬官;杜清昼被构陷入狱,而杜姐姐被安禄山的部下抓走,不堪受辱,触柱而死。
“老师说邪不胜正。但,你错了。”杜清昼说得云淡风轻,但空气中仿佛有根弦,无声断了。
四周沉默得死寂。
突然,一支羽箭突然自黑暗中射来,正中张九龄胸膛,他像融雪般缓缓倒下。
杜清昼几乎是本能地伸出手,想要扶他,可迟了一瞬间,便只抓到黑暗的虚空。

那天后来发生的事情,齐硕实在不愿意再想起。
天快亮的时候,将军驾着马车赶回来了。
也许他是在半路上发现了什么不对——他原本就是很难被骗到的聪明人,或许,只是因为对老师的话无条件地信任,于是当时没有细想其中的蹊跷吧。
他扑到尸体上的表情,齐硕一辈子也忘不了。
那时她躲在暗处,看着将军的背影,不知为何就想起他在张九龄面前手足无措的样子,规规矩矩地摆放着手脚的样子。
张九龄的手里不知道紧握着什么,至死也没有放开。
她远远地看着,看着将军掰开逝者的手,里面是一朵已经干枯的花,花瓣染了血,别有一种艳色惊心。
那是岭南梅关古道的七角梅,颜色枯且脆,像是存放了多年仍然有残香的记忆。
那是关于故乡的记忆。
那一趟永远不能实现的归家的旅程。
“如今,我只想回故乡看一看。”她想起张九龄说这话时微笑看着窗外的样子,那种温暖比绝望更能击溃人心。于是,齐硕在这一刻崩溃地捂住嘴,在黑暗中无声哭了出来。
与她的泪水同时爆发的,是孩童们毫无顾忌的痛哭,所有的孩子都在星空下大哭了起来。
一个孩子将大把的桂花糖拿出来,狠狠地仍到地上:“我不要桂花糖了!我要张叔叔——叔叔你快醒来啊,我用全部的桂花糖换,这还不行吗?”

不行。
齐硕想告诉他们,无论拿多少东西,都无法阻止那支离弦的箭。
要取张九龄性命的,并不是几个小贼。
那晚,几名盗贼杀人之后什么都没拿就无声撤退,齐硕从那一刻就知道,他们根本不是抢劫而来。好奇心让她尾随那群“盗贼”,最后竟然来到荆州刺史大人府中——刺史大人是一州父母官,也是如今张九龄的上司。他听到几个杀手的禀报,脸上的神色似乎松了口气,随后摒退他们,突然朝内室跪了下来。
礼行得盛大庄严,而里面的人泰然受之。
月光下,齐硕看到了一张苍老威严的面孔,眼底的浑浊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曾经扫荡四海沾满血光却被无情锈蚀的铁剑。
他的衣袖里露出明黄色滚边。
是皇上微服到荆州,亲眼目睹他曾经钟爱的臣子被处决。
一代名相,没有死在政敌的手上,却死在了自己效忠的君王手上。有些猜忌,要用死亡来证明。烛光烧到了帝王指间,赐死的密旨瞬间化为灰烬,火焰将那比夜色与人心更暗的墨迹吞没在一片金黄橙红中……
天子的眼底,比烛光更动荡。
齐硕于是明白,杜掌柜从一开始就什么都了然于胸,四海之大,再无张九龄的容身之所,只有那件玉衣能天衣无缝地藏匿他的行踪;只有高明的殓妆师,可以让替身的尸体瞒过大多数人的眼睛。
当初,杜掌柜把将军关进暗室,送了送那尊玉像给将军,原本是想让他带着老师逃走的吧?
而张九龄最后的选择,让齐硕潸然泪下。
活得太过通透,终究不能长久。
正如世间无暇的美玉,都难以长久留存;能保全自己的,大多是些石砾瓦片。
那时,杜清昼告诉张九龄:“前不久皇宫翻修集贤院时,有工匠挖出了一块石头,上面刻着‘祸起曲江,乱及九州’,皇上下令打死了工匠,从那个时候,皇上开始频繁过问荆州的情形。”
张九龄是韶州曲江人,“祸起曲江,乱及九州”八个字,直指他谋反!帝王的疑心一旦燃起,就再也不会熄灭。
“无论皇上怎样看待我,我待皇上始终如一。”张九龄身形不动。
“就为了你所谓的坚持,当初你宁可被贬黜到荆州——”杜清昼的眼里闪烁着奇怪的光,“你的政敌抓住了你所有的弱点,他们消磨你的意志,剥夺你的尊严,禁锢你的理想,粉碎你的希望!最后你只能与孤独为伍,没有荣耀,没有自由,甚至——如今连生命也要失去。你还是不愿妥协?”
张九龄温和回答:“只有我才能令自己消沉。如果我说‘不’,没有人能剥夺我的尊严,禁锢我的理想,粉碎我的希望。”
他的神色里有种傲然,从容迎接即将到来的,他再也无法看见的黎明。
看到他的身体缓缓倒下时,齐硕突然想,君子之心,坦荡如月,其实,皇上对张九龄的杀心里,多少有一点嫉妒在里面吧。

后来,齐硕又去了一次长史府,把杜掌柜想要的东西偷了出来。
那不是什么机密书信,只是一只陶罐,外表丑陋得可笑,形状甚至都歪歪扭扭。
“为什么让我去偷这只陶罐?”齐硕破天荒地,第一次问杜掌柜偷东西的缘由。
“这是我小时候做的第一只陶罐。”杜掌柜把玩着手中旧物,“当时每个人都笑我,我恼怒地把它丢在地上,老师却将它捡了起来,他说,最初的热忱,总是最为珍贵。”
“连我自己都丢弃的东西,老师却一直带在身边……他,真是个固执的人啊。”
杜掌柜说到这里,眼里的黑暗更浓,那么浓得令人窒息的黑暗中却隐有水光。
但,那也只是转瞬即逝而已。
他随即拿起一本账簿,声音亲切:“你可知道,我这些年除了经营玉器铺子,还做什么生意?”在玉器铺的账簿下面,压着另一本更厚的账簿,杜掌柜把那本账簿打开,满纸朱红:“我的货物,是‘秘密’。那是极危险的货物——特别对那些身居高位的人来说。看看,你替我肃清了多少人……越是看上去没有缺点的东西,越是有致命的缺陷,在人眼不能及的地方。人也一样。”
齐硕一直以为,自己只谋财,不害命。原来,她报酬丰厚的每一单生意,进出的都是人命。
看到齐硕脸上的神情,杜掌柜淡淡问:“怎么?觉得我很可怕?”
他冷勾唇角,昂首的神情目空一切:“我比任何人都清楚,那些身居高位者的禀性。老师固然是真君子,可朝堂上更多迂阔的伪君子。房屋的建造需要石砾瓦片,帝国的楼台也一样。那些所谓的君子聚集在一起,用纯白玉石构建起的楼宇太脆弱、太容易倒塌了——他们经不起敲击。
“他们说李林甫是小人,可只有这个小人,能令安禄山那些异族将领马首是瞻,冷汗淋漓,如履薄冰。他们瞧不起李林甫是白字连篇的‘弄獐宰相’,贬黜萧炅因为他是‘伏猎侍郎’,可是,他们不懂得办成一件事,比读对一个字,要困难得多,也重要得多。
“水至清则无鱼,他们无法藏污纳垢,也就无法对抗真正的黑暗。”
他这一番话谈论的是国家大事,齐硕听不太懂,但不知为何,她只觉得空旷无奈而苍凉。杜清昼在黑暗中幽冷的眸子,与将军明亮慵懒的目光,在她眼前交错……
道不同,便是如此吧。
就像光明与黑暗,一旦走向相反的方向,便永远无法共存。
“我只是觉得,”红衣少女侧过脸去,“你一个人走这样黑暗的夜路,太寂寞,也太冷了——
“你和将军,原本不该是敌人的。”
“是啊。”杜清昼的声音竟然有点温暖的错觉,“原来,故乡和故人,已经离我那么远了,比整个白雪覆盖的冬天还要远。”
梅花暗香如旧,当日并肩看雪景河山的少年呢?
他指下用力,陶罐顿时四分五裂!“要杀他的人不是我。可浩荡四海有天罗地网在等他,既然他一定会死,我宁可他死在我手上。”
齐硕怔住。
“呵呵。”杜掌柜漫不经心地拨弄着陶罐:“不必为他可惜,更不必为我可惜,你听说过‘玉不双带’吗?”
玉不双带,岂有君子同佩二玉?可张九龄门下两个学生,就像两块绝世的美玉——
“我从不卖第二块玉给同一个人,也从不和人分享。哪怕我的光芒比他明亮,也不行呢……我只喜欢独自站立,宁可做某片黑夜唯一的星,也不做后羿时代的九个太阳。”
杜掌柜平凡的面孔带着某种令人畏惧的黑暗与力量,他是齐硕见过的唯一一个,有资格却从不佩戴玉的男人。
齐硕听说,当日将军将孩子们送走之后,却第三次返回荆州城——为了张九龄的骨灰。那时张九龄微笑的视线看着窗外,说:“我只想回故乡看一看。”于是她明白将军一定会回来。
他会带他,回家。
他怎样做到的齐硕不知道,但那个人就像朝阳,会拼尽一切燃烧,令旁人也能在绝境中看到希望。听说他带着张九龄的骨灰被人围追堵截,身受重伤,最后被人救走了。
听到这个消息时,齐硕不知为何松了口气。
将军一定能完成那个人最后的心愿吧?
其实,多年前,齐硕曾有一次去过张九龄的故乡,那里千湖水波婀娜如画,夕阳没有一丝暮气,五岭山脉的天然屏障隔绝了中原文明与礼法拘束,四季沐浴日照的玉石争奇斗艳。她也看过张九龄当年开凿大庾岭驿道时亲手种植的梅树,枝干虬髯,傲骨凛冽,白色的花海更胜雪景。
齐硕还想告诉杜掌柜一些事,那些她自从被雇佣之后,就很少想起来的往事。
尾声
她是齐硕,也是麒獡。
她是红衣夜行的小贼,也是皮毛鲜红的小妖。
麒獡不会偷时间,只会偷玉——它虽然也吃人类的食物,但更爱吃的,是玉。
在没有被雇佣时,麒獡游荡四海寻找美玉。到过市井,也到过皇宫。
有一阵子,它躲住在天下至为华美的大明宫藏宝阁,享受四方进献而来的美玉,与达官贵人供奉的珍宝,它从来不缺食物。
可是那些贵重的玉,渐渐地都味同嚼蜡。
它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也许是吃过的玉太多了,再也尝不出当初美好的滋味。
直到它捡到那块玉,从少年御史身上偷来的那块玉。
四四方方的一块白玉,冷硬如石头,看上去半点儿也不名贵,它放到嘴里咬了一口,却再也没法忘记那味道。
那是它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玉。
麒獡喜欢偷玉。
每个人都有一块珍贵无价的玉,失去了那块玉,男人和女人都会加速地老去。天子也不例外。
那日在铜镜中,令天子感到凄惶的,并不是流逝的时间;让他颓丧疲惫的,也并不是衰老本身。张九龄说得对,重要的不是被偷走的时间。而是被时间偷走的那些东西啊。
所以,御史杜清昼自从丢了那块白玉,终身不再佩玉。
“当你应对敌人时,也要当心,别碰碎了自己与生俱来的那块玉。”老师张九龄曾告诉两个学生:“最好的玉和最好的自己,一旦失去,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真正的美玉,是你年少正直的初心。”
燃烧着梦想的热忱,浸透了友情的汗水,朝阳般璀璨无畏的勇气——年少正直的初心。可世上很多人,不知不觉地,亲手将这块无价的玉丢弃了。
这,就是麒獡的秘密。





浮云半书(全集) 第6章 沐猴衣冠

叶铿然在做他这辈子最尴尬的一件事。
他抱着一个比他还高的男人奔出澡堂,在众目睽睽之下骑上快马,又在众目睽睽之下策马绝尘而去。怎么看怎么像哪里不对的抢亲……
特别是当这个男人嘴里还在大声喊“你干什么快放下我!”时。
作为一名军人世家出身、严谨自律的年轻将领,叶铿然的忍耐力向来很强,但这个男人接下来诸如“大家都在看我们这样真的好吗”、“请高一点我的臀部被马鞍硌到了”之类的喋喋不休,终于让他在隐忍的沉默中爆发了。
“将军,闭嘴!”
是的,叶铿然劫持的是他的上司,统帅十万边疆骁骑的将军——此刻,这人的身上有七八处刀伤都在渗血,腿上有一个箭洞,深可见骨。若不是叶铿然架起他,他一步也挪动不了。之所以用抱的,而无法用背的,因为对方胸前抱了一个大大的白色的瓷坛。
瓷坛里装的似乎是骨灰。
若不是要保护这坛骨灰,将军大概也不会沦落到被人追杀到澡堂而且伤得这么狼狈的地步。毕竟,是西南边陲战功赫赫的修罗将领,十四招“浮云剑”万夫莫敌的战神。叶铿然出现时,将军的第一句话是:“瓷坛要是打碎了一点,我打碎你的脑袋。”
这并不是开玩笑。年轻的将军平常很爱笑,笑起来潇洒快活,完全没有三军将帅的架子。但说这句话时候,他的眼神就好像粉饰的漫天云霞都被罡风吹走,露出一片铅灰色的天空。
那种眼神,比流血的刀伤和裸露的白骨还要可怕。
所以叶铿然直接横抱起将军和他的骨灰,哦不,不知道是谁的骨灰,策马突围逃逸。
千里江陵,两岸猿声。
一叶轻舟把荆州城甩在身后,远山近水苍翠欲滴。甩开追杀者之后,二人走水路顺江南下。将军把头从船舱里伸出来:“猴子真吵啊。”
“……”你更吵。
“只听得到猴子叫声,怎么看不见猴子呢?停船去岸边怎么样?”将军跃跃欲试,不顾自己浑身伤口连动弹都很难,“听说猴子能穿戴衣服,模仿人的样子,跳到小船上喝酒,哈哈。”
他说到这里突然打住了。
叶铿然本来沉着脸不想理他,此刻顺着他的目光往岸边看去,突然看到一个少女窈窕的身影在树梢惊鸿一瞥!小船离岸边不远,可以清楚看到随风起伏的绿叶掩映着一袭宽摆长裙,醒目的红蓝双色,正是时下楚地丽人流行衣装。但那少女行动敏捷迅速,在树梢间穿梭的姿势却更像猿猴。
两人诧异对视一眼。将军满脸期待:“女人?”
“穿衣服的猴子而已。”叶铿然面无表情。
的确有顽皮的猴子偷取人的衣衫冠帽,穿戴成人类的模样玩耍。就在他们对话的片刻,岸边少女身影很快消失不见,天地间只剩下摇船的欸乃水声,打碎了两岸青竹倒影。

天快黑的时候,小船到达了汉阳郡。
诗里画里的汉阳小镇临水而立,金色晚照涂抹得远近屋瓦小巷都有种温柔味道,炊烟与饭菜的香味袅袅飘来。不知是谁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将军半死不活地问叶铿然:“你带铜钱了吗?”
“没有。”叶铿然冷冷回答。
将军顿时哀嚎:“叶校尉,你果然不靠谱!”
叶铿然额角青筋微暴,死里逃生舍命相救,原来比不上带钱靠谱……
“吃喝住宿怎么办呢?洗澡更衣怎么办呢?女人花酒怎么办呢?”将军悲痛地控诉,“更别提汉阳城的招牌鸭脖子了!”
叶铿然顿时有种“你还是先拧断我的脖子吧”的严重挫败感,他沉着脸说:“我们是在逃命,不是在游山玩水。”
“游山玩水赶景点的那些家伙,有时候也忙得像逃命,”将军笑眯眯地一瘸一拐,“反正我腿受伤了走不快,只能慢慢走了。”说完惬意地打了个哈欠。
叶铿然咬牙切齿地架起身边的无赖,突然听不远处的小巷传来一个焦急的声音:“圆圆,快跟我回家吧。”随后是女子哽咽的声音:“我不回去。”
夕阳下,只见一个书生穿着洗得发白的布衣,满头大汗地站在巷口,样子很焦急。不肯回家的女子看来是他的小妻子,被小巷拐角遮住,只露出衣裙的一角。
叶铿然朝那里看了一眼,便觉得莫名眼熟,那露出来的一角红蓝二色宽摆长裙,与他们在小舟上看到的,竟有几分相似!
衣服有重款不足为奇,人脸却肯定没有重样的。等他走过去想把那姑娘也看个仔细时,却不由得确认般地回头,愕然看了那书生一眼。
“……”一定有哪里不对!
叶铿然身高近八尺,因为气度挺拔,看上去比实际还要高,无论是身材还是气场,都足以俯视大多数男人。
但那种近乎不可思议的“你弱爆了”的完败感,从这个文弱书生……的小妻子身上散发出来。
巨大的阴影整个遮挡了叶铿然愕然的目光。姑娘比他高出整整两个头,半袖小衫露出的雪白臂膀也比男人还粗,放在那样一个身影上却毫无违和感。
没错,至少从比例上来看,姑娘的身材窈窕动人,甚至在以肥为美的大唐丽人中,显得稍微偏瘦。
这位姑娘不是胖,只是高大——比常人眼中高大的男人还要大上整整一圈!
至于她的脸,实在是丑得太惊人了!像猿猴,不,是大猩猩。不,还是猿猴……叶铿然有点分不清这两种动物,但不是猿猴就是大猩猩!能让冷淡自律的叶校尉在心中吐槽纠结到这个地步的,真是一对凛冽的招风耳和巨大的鼻孔啊!
将军的节操在这个时候就显现出来了,他严肃地说:“这位姑娘,你相公是真心劝你回家的,你看他的脚都磨破了,脚趾渗血,估计跑遍了全城才找到你!你可不能让他拖着伤脚回去。”
果然,丑女宽阔的肩膀微微一颤,那书生则朝他们投来感激的一瞥。
“……”叶铿然沉默。那哪里是磨破,是你刚才踩了人家一脚把血沾上去的!
接下来顺理成章的,将军三言两语,谈笑间就把别人的妻子迅速搞定了,不不,应该说他把初次见面的男人搞定了——那个书生对他大为感激,竟与他一见如故,邀请他们到家中做客。
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这正是两个囊中羞涩的人最需要的。
将军嘴上还在“客气客气”,脚步却已经欢快地撒开了。
“晚生书慕清,这是内人袁氏。”书生说话温文有礼,模样清秀倒在其次,举止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才最为难得。
叶铿然冷漠疏离地走在几步开外,袁和猿是谐音……一定是巧合吧。姑娘姓袁,书生又叫她圆圆。那她的名字,应该就是袁圆,或者袁圆圆,不管圆圆还是圆圆圆,听起来都有点怪怪的。
将军只说自己和叶铿然是游山玩水路过汉阳郡的,还指着叶铿然加上了一句:“听说汉阳郡的姚记鸭脖子很有名,他喜欢吃中辣的。”
书慕清连声说着“应该的,应该的”、“有朋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酒逢知己千杯少,鸭脖子十根不多”……之类羞涩的拳拳表态,领着两个饥肠辘辘的家伙往家里走。

书生家待客的晚饭,果然摆上了姚记鸭脖子。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丑女做得一手色香味俱全的好菜,简陋的饭桌上除了鸭脖子还有苕面窝、米粑、豆皮,不值钱的原料被她的巧手做得令人食欲大开。
大家正要动筷子之前,将军突然敛去了笑容,郑重地把那只白色瓷坛放到桌上。
叶铿然手中一顿。将军之前那铅灰色可怕的眼神又浮现在他的眼前,他于是肃然搁下筷子。这种时刻,要先供奉逝者吧。
虽然他并不知道,在荆州城发生了什么,白色瓷坛里的逝者是谁。
也许在心底,他对将军的底线是无条件尊重和敬畏的。
只见将军自己慢慢打开那个白色瓷坛,在叶铿然惊悚的目光下,一股奇怪的腐化的味道飘了出来。
“有鸭脖子,怎么能没有豆瓣酱呢?”将军兴致盎然地伸筷子。
“……”这!这难道不是骨灰吗?
将军丝毫没有注意叶铿然瞬间僵硬的脸色,殷勤地对书慕清和丑女说:“这是我千里迢迢从荆州带来的豆瓣酱,书兄,夫人,你们尝尝。”
叶铿然眼前一黑!你拼死保护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啊什么东西?谁能让他回去那九死一生、鲜血横流的群殴现场,把那个舍命保护豆瓣酱的男人的头狠狠按进澡堂的水池里……
接下来,遭遇重大打击的叶铿然实在不愿意再看不靠谱的将军一眼,当然书慕清一个男人也没什么好看的,座中就这么几个人,他的视线无奈之下只能落在圆圆或是圆圆圆姑娘身上。
丑女替自己的夫君和的客人盛饭斟酒,不看脸的话,她的声音相当好听,笑声清越如同茶水注入杯中。将军和书生在交谈的时候,她的眼睛总是片刻也不离自己的夫君,微笑满足,完全没有别人。
书生家里贫寒,但四周整洁清雅,屋子里收拾得井井有条。
毫无疑问,这是个贤惠细心的女子。
这倒有点出乎叶铿然的意料,原本以为这样硕大的体型和奇怪的长相,可能粗手粗脚性格暴躁呢。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坐下之后,身高差没那么明显,袁圆的存在倒也没那么突兀了。晚霞落在她的笑脸上,其实,忽略硕大的鼻孔和突出的嘴,她的眼睛还是……挺正常的。
“贤妻令人羡慕。”将军举杯,敬书慕清。
“虽说娶妻娶德,但晚生是个俗人,”书慕清满脸不好意思却又真诚地说,“最初对圆圆一见钟情,我是被她美丽的容貌吸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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