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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贵媳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燕小陌
宣倩柔算是因祸得福,那一场自杀,并没有让她丢掉性命,只是脑子摔得惨烈,又昏迷了近一个月,因为脑部长期缺氧萎缩,脑部机能大降,不但没了过去的记忆,还回到了孩童时期。
医生曾经说过,她这样的情况,能活着已经很幸运,想要再恢复如过去常人一样,只能看老天的安排。
所以现在的她,天真,纯善,只是一个没有记忆的孩童罢了。
在治疗的期间,凌烈曾经前来探望过宣倩柔,如风清云所料想的一样,尽管宣倩柔让她失望乃及寒心,可她的心,却仍然栓在她的身上,着实难得。
风清云给了她一个机会,签了谅解书,疏通了关系,让她只坐五年的监狱,至于她在里面表现如何,能否争取到减刑,就看她自己了。
而宣倩柔的亲生母亲王艳也表示,凌烈出狱以后,就会将宣倩柔交给她,是离开是隐世,都随她们的意愿,不会阻扰。
王艳经历了这些变故,性子倒是收敛了许多,像是看透了一样,少去争些什么,一心为儿子女儿积福行善,而宣明德为着儿子,到底是没和她离婚,两人相敬如宾,不咸不淡的过着日子。
宣雨在清醒后不久就看了风清云交给她的录像,看到宣倩柔对自己说的一番话,亦是震惊无比,想了许久,才想起当年的一个错误。
原来在不经意间,她为后来的人生种下了这样的一个因。
她有些怅然,兜兜转转,所有的恩怨情仇恍若走马观花,却原是有着这一个因在,所以才会有后来的果。
她间接害到宣倩柔遭受凌弱而性格更变,继而宣倩柔有心陷害报复,她憋屈离国,又带着不甘回国,又有了后来的一大堆杂事,因果循环,原来是这么一个理。
她回国尚不到一年的时间,已是天翻地覆的变化,一切过后,却又回到最初的,实在让人嗟叹。
所以这个世界,自古以来,总有一个永恒不变的定律。那就是因果必然,有因必有果,有果缘于因,两者如同双生儿在母体一样,即使分离,仍连着不可磨灭的血脉。
因果,连着一条命中注定的韧线,在他们不经意间种下。
清楚明白到这一点,宣雨对过去很快释怀,事情发生到今天这结果,要怪谁,又要怨谁,都无法给出一个合理的定义,干脆选择遗忘和释怀。
不怨不恨,不亲不近,就这样,相忘于江湖,一笑泯恩仇,如此便好。
“所以,其实她也是个有福气的。”宣雨又看了宣倩柔一眼,转过身,慢慢地走在鹅卵石的小路上说道:“我只希望,她这样的福气,可以一直延续到老。”
如若不是,当回忆归体的时候,那又该是怎样的痛不欲生?
风清云搂着她圆滑的腰身,小心翼翼地扶着她走,说道:“都过去了,你也别想太多,好好养着身子才是正理,我看你还是瘦了些。”
“你这是存心想把我养成猪啊。”
“其实你不懂,猪也是幸福的,吃饱了睡,睡饱了吃,常人是盼不来的。”风清云故作一本正经地道,停下脚步,看着她笑的月牙弯弯的眼睛,拨了拨她的发丝宠溺第道:“我只希望你能像猪一样快活。”
宣雨嗔怪地剜他一眼,说道:“说来说去,你还是说我是猪。”话毕,转身,朝前走去。
风清云看着她撑着沉重的腰身的背影,再看一眼明媚的天色,嘴角的笑纹一勾,追了上去扶着她。
“人也看过了,可放心去爱尔兰了吧。”
“去那里干嘛。”某人故作不知。
“注册,结婚。”
“谁说嫁给你了,不知羞。”
“你忘了,在你昏迷的时候我就说结婚,你不开口就当答应了。”某人狡猾地说道。
“风清云,你无赖。”
“我只是对你一个人耍无赖。”
“。。。。。。”
而长椅上,那如孩子般天真的宣倩柔忽地看了过来,那双清澈的大眼睛看着前方的一对男女的背影,目露不解,却很快就撇开头去,咯咯地笑着。
有微风吹过,卷起树上的落叶,落英洒了一地,有些甜蜜的争吵声顺风传来,又有些银铃般的笑声顺着风飘远,充满了生机和阳光。
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珍惜所有的感动,每一份希望在你手中。。。
有歌声顺着风传来,天上棉絮般的云朵散开,太阳露出脸来,和熙的阳光铺陈大地,这是一个新的世界,而未来,又是一个新的故事。。。
《全书完》
作者的话:这样的结局大家一定会不满?好吧,番外会送上,你们想看啥呢?





名门贵媳 冬子番外之那些年,我曾遇见的女孩
孟尔冬在京城圈子里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谁不知道冬少这个名称代表着什么,不说他的家世,父亲是军中的司令,大哥同是部队里的一把手,整一属螃蟹的。所谓幺儿幺心肝,由于母亲早死,孟司令是将这个儿子捧在手心里养大的,以至于养成了他不可一世又风流不羁的性格。
这不,随意的打了个招呼就跑到了英国,所谓的游学,其实也就是打着这个名儿去泡妹妹。
孟尔冬来到伦敦一个月了,活跃在各个知名的校园中,天天眯着一双妖娆邪魅的桃花眼四处放电,勾搭着有些姿色的女孩儿。
哈马斯商学院,是远离闹市的一所较为偏僻的大学,和伦敦众多大学不同,它规模不大,学生也少,还远离闹市,但胜在环境清幽,倒是个避世的绝佳好去处。
孟尔冬百无聊赖地逛着这个校园,时值四月,郁金香盛放的好时辰,校园里处处可见郁金香,芬香扑鼻,而种植在路边的树木,同样繁花盛放,风一吹,落英缤纷,煞是好看。
孟尔冬就不懂了,英国人何以这么喜欢花儿,处处都种植着大量的鲜花,恨不得将屋子都打造成花的世界一样,瞧瞧那学堂的古堡屋顶,那些藤蔓爬满了,花朵在迎着阳光颤巍巍地摇曳。
哼了一声,孟尔冬撇了撇嘴,有些不屑。
抬手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时间,他不由烦闷,皮特那小子到底是跑哪去了,要不是那小子说这里漂亮妹妹多,说什么他也不愿来这个龟不拉屎,鸟不生蛋的破地方。
鬼影儿都没见一个,哪来的漂亮妹妹?
孟尔冬呸的一声,瞅着左右没人,折了一朵粉色郁金香放嘴里叼着,顺着校园的小路拐了个弯,他停下了脚步。
长长的一条花树路,一个穿着牛仔裤,米白色薄毛衣的女孩儿正站在那里,怀里抱着两本书,仰起头不知在看些什么。
她看起来不过20岁,阳光从她的侧面投射过来,将她的脸一半藏在阴影里,一半映在阳光下,细瓷白玉般的皮肤,比起那些满脸雀斑的鬼妹,看着不知滑嫩多少。
一阵微风吹来,卷起她落在颊边的发丝,轻舞飞扬,她头顶上的花树吹落些花瓣来,洋洋洒洒的,像是下了一场花瓣雨,而她在雨中,岿然不动,气质冷然绝伦,淡泊得恍若尘世外中人一般。
孟尔冬心里一动,呆愣地拿下口中叼着的郁金香,看着她良久,美人啊,在英国游荡了两个月,见惯了气质各异的女孩,热情的,天真的,甜美的,狂野的,却唯独没有遇见这一类的,让他看着就觉得心被猫挠了一般,痒得很。
果然不枉走这一遭!
孟尔冬放轻了脚步,拿着手中的花走了过去,站在她身边,等着她发现自己,可等了好一会,她仍然是仰着头,看着花树上的某一点。
他不由好奇地顺着她的目光看去,什么也没有啊,她在看什么?
孟尔冬咳了一声,猛然将花朵扬在宣雨的跟前,看了一眼她的眉眼,用生硬的韩语打招呼:“安尼哦!啊嘎斯。”
女孩先是看了一眼他手上的花,皱了皱眉,不理。
“你是日本人?”孟尔冬以为她听不懂,继而又用日语问道,可她仍然没有搭腔。
难道是祖国同胞?
孟尔冬的桃花眼一亮,用国语说道:“中国人?嘿,老乡。”
女孩终于扫了他一眼,却没有说什么,径直从他身边走开。
孟尔冬一愣,第一次有女孩不受他这一套,难道刚才他的笑容不够俊美吗?还是搭讪的开场白不够帅气?
女孩越走越远,孟尔冬迅速追了上去,跟在她身边,像只麻雀似的开口:“你好啊,我叫孟尔冬,你可以叫我冬子,大家都是祖国同胞,在这里人生路不熟的,所谓他乡遇故知,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咱两交给朋友吧。”
孟尔冬口不择言,什么出名不出名的国语一溜口的爆了出来,也不管人家是不是愿意听,也压根没注意到人家连口都没张开过。
等说了好大一通话,孟尔冬才察觉女孩儿没有应他一个字,不由有些不高兴,伸手一拦,拦着了她的去路:“妹妹,我和你说话呢,出于礼貌,你好歹要应我一个字吧。”
女孩对他失礼的动作显得很反感,秀气的眉皱得老高,却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不语,又是一眼。
孟尔冬被那虚无又毫无焦距的目光给一震,不自觉地放下了手,眼睁睁地看着女孩消失在学院的门口拐角处。
等人不见了,他才反应过来,一个激灵,真是见鬼了,被那孩子一看,他怎么就那么听话的就让开了手了?不过这女孩是谁,他真是来兴趣了。
孟尔冬扫了一眼学院门口的招生简章,浓眉一挑,有了。
不过一天时间,孟尔冬就成为了商学院的学生,并迅速打探到了那个女孩的资料,宣雨,中国人,二十岁,单身,性格孤僻近乎自闭,戒备心极强,没有朋友。
看到对她的性格印象描写,孟尔冬像是吃了一个大馒头而没有喝水一样,心里堵得慌,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儿?在她身上,又有着怎样不为人知的故事?
他像一颗细微的灰尘一样,开始出现在宣雨的周围,在她跟前晃悠,时常拉了她说话,将自己的缠人之功发挥到了极点。
终于在第五天,宣雨第一次对他开了口:孟同学,如果你离我远点,我想我会很快乐。
尽管宣雨对他说的是无情的拒绝和驱赶,可孟尔冬是谁?出了名的蚂蝗,那一个黏功,有谁不怕?
宣雨不喜欢说话,他就说了她听,她不笑,他就说无数个幽默的冷笑话,当看到宣雨嘴角终于浮起一个浅的难以窥见的浅浅笑纹时,孟尔冬几乎没跪在地上痛哭三声。
整整大半年,他费尽了力气和心机,终于打进了宣雨的世界,尽管她的话仍然很少,笑容也很少,却已经不再排斥他,至少还会和他说上几句话,这已经让孟尔冬欣喜若狂。
日子一天天过去,越和宣雨接触,孟尔冬就越被她吸引,被她身上的谜所吸引,她就像一个神秘的未知,等待着他去发掘,去揭开那层面纱。
随着时间的流逝,孟尔冬不得不承认,他被宣雨这个谜一样的女子所牵住了心魄了。
孟尔冬虽然是成了学院的学生,但也不过是为了泡妹妹而占着个名额,得到宣雨的认同成为朋友后,就没有常驻英国,毕竟他开展了自己的事业。
宣雨似乎早已习惯他的三不五时失踪,却也习惯了他在耳边说着冷笑话,少了他吱喳的烦躁声,少了他拖着自己去赶些她根本不愿意做的事,她似有些不自在了。
消失两个月,孟尔冬又从中国回来重新出现在她面前,还给她带了一些北京麻花小吃特产,她还是那么少话,听着他絮絮地说着回国的事,心底又渴望又苦涩,却又忍不住想去听,如饮鸩止渴。
“我告诉你,我已经在佟城开了一家公司了,就叫远东科技公司,你觉得如何?”孟尔冬一边嚼着麻花,一边说道。
宣雨正拿着一只玻璃杯喝水,听到佟城二字,她的手一颤,手中的水杯掉落在地,脸色煞地变得惨白,看着他艰涩地问:“佟城?”
孟尔冬看着她的反应给吓了一跳,点了点头说道:“是啊,你没听说过吗?那是个很繁华的城市,以后我就将重心放在那了。你,你怎么了?”
他看着她的脸色越来越白,双手还不自觉地抖了起来,孟尔冬吓了一跳,想向她靠近,却被她尖叫着吓了一跳:“不要过来,滚,给我滚出去。”
“小雨,你怎么了?”孟尔冬不明白她怎么突然变了个人,有些凄厉,有些绝然。
“滚出去,听到吗?”宣雨一直推着他走到门外,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就这样,孟尔冬好不容易走进宣雨的世界,又被她无情地赶了出来,任他如何开口,如何讲烂笑话,她都没有再笑过,也没有开口,她又回到了他认识的最初,不,甚至比当初更自闭。
这样的宣雨让孟尔冬害怕,佟城,究竟那个地方发生什么,让她如此闻之色变?
孟尔冬为了方便接近宣雨,租住了她隔壁的屋子,死皮赖脸的跟在她身边,企图让她再度打开心防。
他的努力,确实得到了成果,宣雨又一次接受了他,只是她还是没有透露自己的心事,直到有一晚。
孟尔冬睡到半夜,猛然惊醒过来,仔细倾耳听了,没错,宣雨确实在大哭大叫。
他一个激灵,鞋都来不及穿,打开房门就奔过去宣雨的家,拍门,听着里面传来碰啦的声音,门却没有打开的意思,孟尔冬用脚一踹,将那扇门踹开。
入眼的是一地的狼藉,而那个在哭喊发疯的人,还在疯狂的将屋里的东西往地上砸。
“小雨,怎么了,怎么了。”他冲过去抱着宣雨,阻止她的动作。
宣雨嚎号大哭着,双目无神,痛苦地抓着孟尔冬的手:“为什么,为什么要将我放逐到这个地方,为什么?呜呜,我想他,我想他,清云,我要清云。”
清云是谁?
孟尔冬在心里打了个问号,却顾不得深想,将宣雨轻言哄着,直到她睡过去。
看着宣雨睡梦中蜷缩成一团的身子,秀眉紧紧蹙着,脸上的泪痕还没干,孟尔冬伸出手触及她的脸颊,一滴新的泪珠滴落在他的手背上,一颤。
他怔愣地看着手背上的泪珠儿,像是一滴清泉咚的一声,清脆地滴落在他的心上,又酸又涩,一股子难以言喻的忧伤从心底深处蔓延开来。
孟尔冬一惊,一个激灵从她的床上站了起来,张着口看着她抽噎的吸鼻声,连连退了两步。
那个谁的声音忽而荡来,当有一天,你为一个人感到忧伤疼痛的时候,那么,你爱上她了。
爱!
孟尔冬捂着胸口,不敢再看她那张凄戚悲凉的脸,转过身飞快离开,开什么玩笑,他一个没心没肺的只注重下半身感觉的花花公子,怎么可能会有爱。
经此一晚,宣雨忽而又沉寂了,哀伤和漠然又重新倾注在她的身上,整个人越发的变得虚无缥缈起来。而最让孟尔冬忧虑的是,他发现她不仅不愿交流,晚上也不睡觉,常常坐在那窗子上,一瓶酒,一包烟,一抹忧伤。
这样的宣雨让他心慌意乱,生怕她作出些什么疯狂的事来,孟尔冬只好日以继夜的看着她,要喝酒,陪着她喝,要抽烟,陪着她抽烟。
她很多时候不说话,有时候喝多了,就会朝着一个方向仿若无人般幽幽开声,断断续续的,孟尔冬已经将她身上的秘密给串了起来。
难怪对佟城那么大的反应,原来那里有着她曾经的家,曾经的爱人,曾经的回忆,却因为那样的冤屈而离开。
他有些怒其不争,但更多的心痛,这傻丫头啊!
孟尔冬特意回了一趟佟城,特意去查了那叫风清云的人,很好,年纪轻轻,已是市长人选了,可是,他的女友却是?
带着这样的消息回到英国,孟尔冬不敢在她面前多说什么,直到有一晚宣雨又在酿酒,他才怒道:“你死心吧,风清云已经和宣倩柔在一起几年了。”
呯的一声,宣雨手中的酒瓶掉了下来,怔愣地看着他,良久才漠然说道:“出去。”
孟尔冬还想要说什么,宣雨却以无比冷漠和凌厉的目光瞪着他:“我叫你出去。”
孟尔冬也是有脾气的少爷,见她这样不识好歹不领情,气得拂袖而去。
自从听到孟尔冬传来的消息,宣雨的抑郁症愈发的严重了,人瘦的厉害,孟尔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硬是拉着她去看心理医生,亲眼看着她吃下抗抑郁的药,可饶是如此,孟尔冬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英国的冬夜似乎特别的寒冷,孟尔冬从宣雨屋子里回来后,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心里总疑着有什么不好的事会发生似的。
到底是放心不下,他从床上爬起来,走到自己的阳台爬过宣雨的阳台,透过橘色的灯光,一眼就看到宣雨昏死在床上,一只手从床上垂了下来,正欢快地滴着血。
孟尔冬的脑袋嗡的一声,顾不得多想,将阳台的落地玻璃用力一踹,就冲了过去:“小雨,醒醒,小雨。”
他使劲拍着她的脸,可直到她的脸颊一片发红,也没有清醒,孟尔冬只好从浴室里抽了一条毛巾将她割破的手腕包着,一把抱起她就往医院里赶。
就这么伤心吗?就这么难过吗?难过得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吗?到底有多大的痛,痛得连自己的命也不愿意要了?
孟尔冬守了宣雨一天一夜,她才从昏迷中醒来,看着白花花的天花板,那白炽灯,她忽地露出一个自嘲的笑容。
连死,也是这么不容易呢!
“你舍得醒过来了吗?”孟尔冬咬牙切齿地从牙缝里挤出一句,阴森森的,认识他以来,这是他第一次以这样的语气说话。
宣雨幽幽地转了过去,说道:“为什么?”
“有什么不能解决,非要去死。你这样,不是让亲者痛,仇者快吗?宣雨,你对得起你母亲。”孟尔冬死死地瞪着她的眼,说了一句:“我救你一次,如果你还是要死,认为这条命不值得,不矜贵,随便你。”
说罢,恨极离去。
母亲?宣雨的脑海里浮现起那个有着娴静笑容的女人来,如果母亲还在,今天的一切,是不是就是不会发生。
母亲,母亲,宣雨嘤嘤地哭了起来,越哭越大声,眼泪不住地往下滑落。
许是孟尔冬的话起了作用,从鬼门关转了一圈回来,宣雨倒是变了个人,积极地配合治疗,努力地往外走,一天比一天阳光起来,整个人也有了生气,恬淡又娴静。
孟尔冬对她还是那副痞子心性,仿佛那晚的凶狠失望,是别人做出的一样,没多久,送给她一份毕业礼物。
一只血红色的手镯,看着很古老又很精致,他戴在她的手上,恰恰遮住她手腕上的那条疤痕,血红色的镯子趁着她白皙的手腕,极是耀目。
比起前两年,许是在商场上浸淫了一些时日,孟尔冬变得有些沉稳了,也更俊美了,看着她疑惑的目光,不自在地轻咳一声:“送给你的,拍卖会陶回来的玩意儿,不值钱。”
宣雨看着手腕的镯子,再看他别扭的表情,忽地一笑,诚挚地说了一句:“谢谢。”
她心里明白,眼前的人对她的好,再多的话,千言万语,也难以尝还,更别说,她还欠了他一条命。
没有他,她走不出来那个漩涡,也走不出那个黑暗的世界,冬子,是她的另一个亲人,彷如大哥。
日子就在两人吵吵闹闹中度过,一年又一年,孟尔冬还是中国英国两处飞,时常给她说些国内有趣的事儿,只一点,不说佟城,抽了空也陪着她四处游荡游玩,日子过得轻松愉快。
到了她到英国的第十个年头,秋天萧瑟时,孟尔冬又飞过来了,和她疯了两天后,看着她认真地说道:“风清云要和宣倩柔订婚了,时间在五天后。”
宣雨正拿着画笔在为幼儿园作着壁画,听了这话,手一颤,画笔画了长长的一道线痕。
孟尔冬看得真切,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看着她姣好的侧面,良久说道:“你,想回去吗?”
宣雨没有回答,又重新拿着笔涂画起来,孟尔冬也知道这事逼不了她,只能看她自己的意思,说了一句我在英国有笔生意还要谈,三天后就回国了,如果你想回去。小雨,我在机场等你。
他其实有些矛盾,希望她忘却过去重新生活,但看着她的笑容,她偶尔露出的惆怅和落寞,他就知道,她放不下。
她才二十五岁,以后的人生还长着,他不希望她就这样封闭着自己的心一直过下去,是好是坏,不如勇敢地去面对。
那天的机场,人头涌涌,直到班机临出发时,他到底是看到了袅袅婷婷的身影,不由一叹,却是露出了笑容,向她走了过去。。。
回忆如镜花水月,孟尔冬看着台上那一双笑得灿烂的新人,有些怅然,但更多的是释然。
只要她幸福,又有什么打紧呢!
宣雨和风清云相携着走了过来,怀里还抱着个粉雕玉啄的娃娃,他整了整心绪,粲然一笑,迎了上去。
“瞧这小子,就跟我一个模子印出来似的。”孟尔冬用手指戳了戳宣雨怀中孩子的小脸,笑着道。
“冬子!”宣雨听了,嗔了一声,眼角瞥了风清云一眼,有些好笑。
感到身边的人瞬间变化的气息,孟尔冬唇角的笑容愈发的大了,看也不看风清云,径直对宣雨说道:“我可提供了不少奶粉给他,这一声爹,我可是受定了啊!”
“孟尔冬!”风清云咬着牙,拥着宣雨,叫声含着隐隐的警告。
“啧啧,瞧你紧张的,不就是干爹吗,还亏了这小子不成?”孟尔冬对他挤眉弄眼地说道:“放心吧,奶粉钱我少不了的。”
“虽然是两袖清风,这点钱我还出得起。”风清云不示弱地讥诮地道:“就不劳烦你了,你留着给你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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