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米遇上熟饭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三木目
李莎揉着两边的太阳穴,有些头痛地说:“应该是有人在后面使坏,故意在那几个供应商面前挑唆,让他们来要钱抢东西。那几个供应商的确是想要回他们的货款,可是那个录口供的男人就不知道究竟是受谁的指使、想对付谁了。”
西门子直嚷嚷:“早知道我给他两拳,看他说不说。”
李莎赶紧制止:“算了,凡事安全最重要。我还没说你们呢,怎么就拿着菜刀和人杠上了?一个是大学老师,一个是电子工程师,做起事情来却跟黑社会一样,像话吗?我现在想起来都害怕,如果他们当中真的有一个不怕死冲了出来,你们该怎么办?真拿刀砍他们吗?你们真被他们砍死了怎么办?我拿多少钱都赎不回你们这两条命啊。”
熟饭一边开车一边检讨:“这事不怪西门子,怪我。主意是我出的,当时也是情况紧急,想不到别的办法,脑子一热,就这么滴了。我保证,下次不会了!”
“没有下次!”李莎命令道。
“是是是!”两个男人唯唯诺诺地遵守命令,哪还有半点匪气,简直比绵羊还绵羊。
我看着虎背熊腰、粗枝大叶的西门子,问:“你是电子工程师!”
“是啊!”西门子回答,“怎么,熟饭没跟你说吗?”
这年头,果然人是不可以貌像的。熟饭如此,西门子亦如此。
第八十九章
话说当年西门子在和熟饭一起上中学的时候,也是一个不安分的主,没少和熟饭一起在外面惹事生非,他挽起袖子给我看他胳膊上的一道疤:“这是我跟熟饭两个人去偷人家院子里的桃子吃,不小心从树上摔下来留的纪念。”
“活该!”向来说话斯文的李莎骂道。
这道疤过了这么多年都没有消失,由此可以想像得到当时伤得有多严重。我一阵唏嘘:“看你还敢不敢偷人桃子。”
“不敢了不敢了!”西门子连连应道,“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爬过树了。”
李莎摇头叹息:“别以为他们是孺子可教,他们改成偷人家西瓜了,说是不用爬树,安全系数比较高。”
李莎训斥熟饭和西门子的时候,两个人都很听话,不敢顶半句嘴,尤其是西门子,黝黑的脸庞竟然泛起了红色,显得特别不好意思。
熟饭的脸皮要厚许多,开始向我们邀功:“姐,这次我们立了大功,有没有什么奖赏?”
“你们想要什么奖赏?”李莎问。
熟饭想了半天,说:“算了,我想要的,你给不了。”
“西门子,你呢?”李莎又问。
“自家人,不用那么客气。”西门子憨憨地说。
我捂着早已空空如也的肚皮,有气无力地问:“难道你们都不饿的吗?”从一大早到现在,折腾了那么久,连口水都没有喝。
西门子的肚子十分配合地响了起来,引得大家哈哈大笑。
李莎一挥手:“走,我们去碧云天!”
“好贵。”现在公司的财务状况不是那么乐观,我比较心痛钱。
“我还没有说完呢,碧云天旁边的那家东北菜馆,我们吃饺子去。”
“我要吃三鲜馅的。”西门子说。
“我要吃鸡蛋馅的。”今天被鸡蛋给砸了,我要在饭桌上吃回来。
“我要喝醋。”熟饭说。
……
吃完饭,洗完澡,换上睡衣,我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养神:“货已经安全转移,明天就能发走了,啊,我终于可以踏踏实实睡个好觉了。熟饭,今天晚上我要早点睡,不许吵我!”
“嗯。”熟饭在看书。
我翻了个身,像是想起了什么,又从床上爬了起来,从柜子里抱出一床电热毯:“熟饭,你去把这床
当生米遇上熟饭 章节_54
毯子送给西门子,别晚上冻着。”
“嗯。”熟饭拿着毯子就出了房门,不一会,又拿着毯子回来了,“西门子说,他晚上不冷,还热得慌。”
“身体真好。”我忍不住赞叹,“熟饭,西门子有女朋友吗?”
“没有。”
“没道理啊,他长得高高大大的,五官端正,为人又很义气,不可能没有女人喜欢他啊。”我有些想不通。
熟饭似乎不太想与我说话,依然看他的书。
“哎,熟饭,你说西门子会喜欢哪种类型的女人啊?”从今天西门子在车上的表现来看,我总觉得他有点喜欢李莎。
“你不是说要早点休息吗?怎么还在这里研究别人?”熟饭把头从书里面抬了起来,“我跟你说,他喜欢哪种女人都和你没什么关系,你也没有机会。”
“怎么说话呢。”我纯属八卦而已,对西门子又没有兴趣。
熟饭“啪”的一声把书合上,非常严肃非常认真地说:“我说的是事实,因为在他眼里,你是我的女朋友,他的‘嫂子’,朋友妻,不可欺,西门子又怎么可能会对你有意思?”
“我又不是你的真女朋友。”
“但他认为是啊。”熟饭似乎很不高兴,“咋了,你还真看上他了?打算对他下手?我可跟你说,别看西门子外表大大咧咧,但他内心还纯情着呢,你可别去招惹他,万一伤到了他那颗纯真的少男之心,罪过就大了。”
“都这年纪了,还纯情,真难得。”我真心实意地夸赞着,可惜啊,李莎已经有秋南了,西门子这颗纯真的少男之心注定是要受伤了。
“米!”是我眼花吗?我怎么看到熟饭的表情酸溜溜的,他气鼓鼓地说:“你怎么不问问我晚上冷不冷,需不需要电热毯?你怎么不问我喜欢什么类型的女人?我内心也很纯情啊,你怎么没发现?”
我瞪大眼睛张开嘴巴望着熟饭,半晌,问:“你生什么气啊?”
“我生什么气?”熟饭捶胸顿足,急得在房间里转圈圈,伸出双手似乎想要抓住我狠狠地打我一顿,又把手缩了回去:“我生我自已的气。”说完,他往地上一倒,背一转,比我还先睡了。
莫名其妙。我看着床上的电热毯,小声问:“熟饭,你晚上冷不冷?”
“不冷!”熟饭似乎气得不轻,“就算冷死了,也是我活该!”
……
第二天,我下班回家的时候,发现西门子已经把行李收拾好了,正在客厅,等我回来。
“你这是干嘛?”
西门子憨厚地说:“嫂子,我得回去了,今天晚上的飞机!”
我没有做好心理准备,昨天这家伙还跟着熟饭替我们公司出头装大哥呢,今天怎么说走就走了。“别啊,多住几天吧,是不是我这些天怠慢你了啊?”
“怎么可能呢?嫂子你对我够好了,熟饭有你这么一个老婆,我这个做兄弟的很安慰。”西门子说,“我在这里都叨扰半个月了,该回去上班了,那边也给不了我这么久的假。”
我有些舍不得:“唉,如果你也在这个城市该多好啊。最近我也是太忙,都没有带你出去转转。要是你也在这个城市,这节假日大家不就可以凑在一起聚聚么?”
城市的生活太冰冷,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也比较生分,有西门子这么热心而义气的朋友,是一种财富。
西门子呵呵直笑:“嫂子,放心,会有这么一天的。我这次来不只是来玩这么简单,最主要的是来了解一下这里的生活和工作状况,总体上,我很满意,如果有机会,我会把那边的工作辞了,来这里发展的。”
“真的啊?”我激动地握住西门子的手,“那我可等着你啊!”
“咳咳……”熟饭拎起西门子的包,“走吧,不然,飞机就要误点了,有什么话,我们兄弟俩在路上说。”
“我也送一送吧!”我说。
熟饭反对:“不用了,我们兄弟俩的体己话,女人不方便听。”
“可我还有几句休己的话想跟嫂子说。”西门子把我拉到阳台上,关上玻璃门,十分诚恳地说,“嫂子,其实我知道——你跟熟饭根本就不是恋人。”
“咳咳……”现在轮到我咳嗽了,我转头看熟饭,他站在那里,一脸疑惑地猜测着我们究竟在说些什么。
西门子接着说:“这事怪我,当初总想撮合他和我妹,我想他应该是被逼急了,所以才找你来演这出戏给我看的。”
“你怎么看出来的?”
“细节啊。我第一天来,熟饭喝醉酒那天,我就知道了。做饭的时候,熟饭对厨房不熟悉,看碟的时候,熟饭不知道你把碟片放哪里了,后来他喝醉,睡沙发上,我去卧房拿床被子给他盖,结果把拒子打开一看,里面没有一件男人的衣服……还有你们的眼神,熟饭的眼神一直追着你跑,而你却一直在想自己的事情,很少注意到他。这些足以说明——你们根本就不是什么已经谈婚论嫁的恋人。”
这男人粗犷的外表下,却是一颗心思慎密的心。也亏他能忍得住,这么多天来也不戳穿我们的谎言,我和熟饭还当自己演得有多么天衣无缝呢,哪知道早已露洞百出。
“对不起。”我低下头,“我们不该骗你的。”
西门子连连摇摇头:“自家人,别说这种话。”
“你和熟饭是自家人,我……不是。”
“嫂子,我还是喜欢叫你‘嫂子’,我也希望有一天,你能真的成为我的嫂子。”
“这不太可能。我和熟饭只是朋友而已。”
“你们很配。”
这年头相配的人往往都不是恋人。我窘迫地笑着:“我们相互嫌弃,彼此都看不上对方。”
“怎么可能?”西门子似乎有点不太相信,“我觉得熟饭很重视你啊,你这次出事,他多担心啊。”
“我们是哥们,他这是义气。”我有些郁闷地数落着熟饭的恶行:“他常常说我太笨,太丑,没有女人味,朽木一根,成不了大器,如果哪个男人看上我,一定是他的眼晴被牛屎a到。”
西门子听了直叹气:“这家伙这张嘴啊!嫂子,相信我,你们真的很配,如果不能在一起,那就太可惜了。”
我看了一下时间,不早了:“这事以后再说吧,我现在只想好好跟莎姐把公司做好。”
一提到李莎,西门子的眼神变得复杂起来,柔肠百结。
熟饭有些等不及了,跑来敲玻璃门:“喂,再不走,飞机就飞走了!”
“知道了。”西门子拍了拍我的肩,算是告别,“嫂子,记住我的话啊!我走了。”
我站在阳台上,目送着这对肝胆相照的男人离开。
第九十章
晚上十点,熟饭回来了,还带回一瓶酒和几样小炒,不知道他是想小酌一番还是想大醉一场。
我坐在沙发上假装看电视,偷偷地用眼晴的余光瞄他,想证实一下他有没有真的如西门子所说的那样眼神一直跟着我转。
只见他跑到厨房拿出一副碗筷和一个酒杯,自饮自酌,压根就没有意识到这个房间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喂,你怎么可以吃独食。”我有意见。
熟饭夹了一片猪耳朵,咬得嘎嘣响:“想吃就自己去拿碗,想喝就自己去拿杯。”眼睛抬都没有抬一下,哪有什么眼神一直跟着我转啊?西门子一定是眼花了,再不然就是熟饭为了配合剧情,故意做出来给人看的。也许是挚友离开的缘故,今晚的熟饭显得有些伤感,就连说话的声音里头都带着淡淡的离愁:“西门子走了!”
“嗯。”挺好的一个小伙子,希望他也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熟饭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又给自己满上:“我也要走了”
“啊?”他不会想追随挚友而去吧,“你去哪?”
“回学校啊,西门子走了,我也不能再住在你这里了!”熟饭说,“不过今晚太晚了,可能还要再麻烦你一个晚上。”哦,原来是这样。如此算来,今天晚上熟饭是在为自己饯行了。想到这里,我跑到厨房拿来餐具,坐到熟饭对面,为自己倒上一小杯酒,冲他举起了杯子:“庆祝一下!”
“庆祝什么?”熟饭抓住我的杯子,不肯喝那杯酒,“庆祝我离开吗?”
“庆祝你终于可以不用再睡冷冰冰的地板了!庆祝你终于可以回自己的家。”
熟饭端起酒杯与我碰了碰,又一口干了,他用右手托着下巴,眼神有些迷离地看着我,突然傻兮兮地笑了起来:“米,你长得挺普通的。”
我差点学西门子的妹妹把手中的酒全部泼到他脸上:“你不想活了是吧?”他拼命摇着头,不知道是表示想活还是不想活。
“一脸老婆样!”这句话我不知道他究竟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老婆样是什么样?我并不清楚。依照熟饭的惯性思维,应该是当一个女人普通到了极致的时候,就会成为老婆的最佳人选。老婆样是大众化的另一个衍生词。就好比一个女人问一个男人我长得漂亮吗?那个男人回答:你长得挺主流的。同样的道理。
熟饭继续盯着我:“还痛吗?”
我摸了摸被嗑破的嘴唇:“不痛了。”
“我不是问你的嘴,我是问你这里。”熟饭捶了捶自己的胸口。
我不作声,默默地喝酒吃菜。我一直都不愿意跟别人提起剩牛排,他是我心中的一道疤,即便已经愈合,但还是会留下难看的痕迹,挥之不去。
“你还爱他吗。”熟饭是一个残忍的医者,揪住我的伤口不放。
“不爱了。”说完这句话,我将杯中的酒一口气喝光,似乎在和心目中的某段故事告别。
“那我给你做介绍,好不好?”熟饭说这话的时候,目光没有离开过我的面庞,注视着我每个一变化的神情和动作。
“不需要。”突然觉得酒很好喝,喝完第三杯酒之后,我真的有点担心自己会变成一个酒鬼。
“你还是牵桂他的。”熟饭把两人面前的酒杯都倒满,“如果有一天,十八楼的那个家伙突然又回来了,你会怎样?”
我整个人被电了一下,闭上眼睛想像着与剩牛排重逢的情形,找不到答案。他怎么可能会回来?他都已经开口说了会永远留在法国,要我别再等他了。对这么一个说走就走的男人,我还会不会再上一次贼船。韩忆是牛排,我的中国式肠胃消化不了他,与他相遇,是我的可喜,也是我的可悲。我没有信心自己还能再经受一次悲喜交加。
熟饭见我一直不说话,也不再追问什么,只不过酒却喝得越来越凶了。
我有些担心地说:“你不会喝醉吧?”
熟饭的语气怪怪的,“我已经醉了,不过你放心,明天我就会醒的,不会再醉了。明天,就是明天!”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客厅里空荡荡的,屋子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洗手间里他的刮须刀,牙刷、口杯,鞋拒里他的鞋子,也全部被他带走了,不留一丝痕迹,似乎这半个月来,他并没有来过、住过,这些天的经历,只不过是我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小马终于结婚了,我做伴娘,伴娘的礼服也很漂亮,脖子裹得紧紧的,裙裾却只齐膝盖,露出一双光洁的小腿。小马瞅着我左看右看:“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对了,是首饰。让我瞧瞧,女人,你连耳洞都没有穿啊?”
“有问题吗?”
“那怎么戴耳环啊?”
“今天是你结婚,又不是我结婚,我要打扮那么漂亮干嘛?”
小马在我额头上轻敲了一下:“笨吧。你以为大家喝喜酒就是为了看新娘子吗?那些男人更多的是为了看伴娘。新娘子结了婚已经是别人的女人了,而伴娘还没结婚,更让他们感兴趣。你可得抓住这个机会,好好收拾自已一下,然后迷死一大片男人。”
“我现在对男人没兴趣。”
“我现在不是要你对男人有兴趣,而是要让男人对你有兴趣。前者代表男人有魅力,后者代表你有魅力,有本质区别。一个女人,尤其是单身的女人,一定要时刻保持着自己的魅力,因为你无法预知自己的真命天子会在哪一刻出现,如果你形象欠佳,把他吓跑了怎么办?”小马有点悻悻然,“我这辈子就这么滴了,所以你要继续去完成我还没有实现过的愿望,不过好像挺难的。这不是重点。你有什么首饰,拿出
当生米遇上熟饭 章节_55
来给我瞧瞧。”
作为一名一直为生活奔波的小白领,我从来都没有给自己买过首饰,抽屉里只放着当初剩牛排送给我钻戒和熟饭送给我的脚镯。
“哇!”小马发现了那只钻戒,“天啊,这枚戒指真漂亮,不行,这个你不能戴,第一,你还未婚,第二,我老公要是见到这枚戒指的话,会没有勇气与我当众交换戒指的。”
我一直把这枚戒指给忘了,据到牛排当初所说的,这枚戒指是他妈留给儿媳妇的,既然我和他已经分手,我想我应该找个机会把它还给韩姐。 小马接着拿起了那只银质脚镯,喷啧赞叹:“好东西,好东西。女人,虽然你只有两件首饰,可样样是精品。你的脚踝很漂亮,戴上它一定很好看。
于是,在婚礼的当天,我听从小马的话,戴上了那只银脚镯。
小马的男人我还是头一回看到,眼睛小小的,但是一副老实善良的模样,一看就知道是那种绝对被小马管得死死的老婆奴,小心翼翼地陪伴在小马的身边,生怕有人不小心撞到了新娘子,动了她肚子里的胎气。伴郎虽然还年轻,却过早地长出了一副啤酒肚,据说他的酒量也是非比寻常,找他来,就是为了挡酒的。
宾客来了不少,整个酒楼的宴会厅都坐满了,说明新郎新娘的人缘不错,平时挺讨人喜欢的。李莎和秋南作为亲友,自然也来了。
“新娘子今天真漂亮!”李莎夸赞道,‘申谜今天也很迷人哦!”
“谢谢!”我和小马异口同声地说。
李莎的眼光落在我的脚稞处,显得很讶异:“你怎么会有这个银脚镯的。”
“朋友送的。”
“男性朋友送的吧?“李莎问,眉毛朝下弯,一脸戏谑。
“是的。怎么了?这里面有什么玄机吗。”看到李莎的表现,我心里不免紧张起来。
“这是一种少数民族的饰品,什么族来着?我忘了。不过我记得:这个东西是未婚男子拿来向未婚女子求婚用的,如果这个女子同意了男子的求婚,就会把这个脚镯套在自己的脚上,意思是自己已经被这个男子给‘套牢’了。”
“啊?”我吓了一跳,“你不会记错吧。”
“不会的,绝对没有记错。”李莎非常肯定地说“怎么,你那个朋友没有告诉你吗?”
“他告诉我只是一件普通的祈福的少数民族饰物而已。”
李莎笑了:“那你可完了,这个脚镯据说是带有某种神秘的巫术的,上面的花纹就是符咒,女子一旦戴上它,就会逃不出送这个脚镯给她的这个男人的手心的。”
“没那么邪门吧?”我害怕起来,这个熟饭真是的,买这个东西的时候也不同清楚了,虽然这种传说很荒谬,一个人的姻缘也不可能被这么一个脚镯子给套住,可也不能把它拿来随随便便地送人啊。我蹲下身子,急着想把这个脚镯取下来,也许过于手忙脚乱,半天都没能成功。
这下,大家都乐了,开始起哄:“看啊,看啊,套牢了。快说,送这个脚镯给你的男人是谁?”
第九十一章
正当我们吵翻天的时候,熟饭领着一个女孩子到达了宴席厅,好奇钻进来:“你们都在说什么呢?”一看到我脚上的镯子——傻了眼。
小马快人快语:“我们在猜送这个脚镯的男人是谁!我跟你说哦,这东西据说是少数民族的未婚男人向心上人求婚用的东西哦!”
“这么有意思啊!”跟熟饭一起来的女孩子也来了兴趣,这女孩子长得很漂亮,青春无敌,说起话来软软的,很有男人们所说的那种“女人味”。最重要的是,她的手挽着熟饭的胳膊,站在熟饭旁边的时候,身子也是朝他那边微倾的,态度很亲密。
如果我在此刻真实地告诉大家这脚镯的来历,非把大家雷得惊天动地不可。我连连告饶:“各位八卦人士,今天是小马结婚,我又不是主角,你们别拿我来消遣,好不好?不就一镯子嘛,又值不了几个钱,至于让你们这么大惊小怪嘛。”
小马不依不饶说:“既然是普通礼物,那我们随便问问,你就随便说说,这普通东西谁送的?”
大家都盯着我,包括熟饭和他的女伴,说谎看来是不得不说了:“上次回家的时候一朋友送的。”
小马问:“没有女朋友吧?”
我笑着摇摇头:“人家有女朋友的,并且,还很多。”甚至现在就带了一个。
大家终于闹够了纷纷入席。我看着大家双双对对地落坐,突然感到一阵寂寞。
宴席开始后,有着啤酒肚的伴郎果然不负所托,酒场上以一敌众,所向披靡,将整个场子绕了一圈,灌下酒水无数,却依然头脑清醒,四肢灵活。我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本来小马的酒量挺好的,但她怀了孕,自然不能一展豪情,大家就把目标放到了我身上,可怜我的那点小酒量,哪经得起这么多人灌,即便他们让步将白酒换成了啤酒,然而几桌下来,依然把我灌得头昏眼花,脚步飘浮,更要命的是,肚子胀得像是要炸开了一般,非常难受。
“快不行了!我嗓子眼就要成喷泉了。”
小马压低了声音在我耳边偷偷地传授经验:“找个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把喝进去的酒全吐出来,你就没有那么容易醉了,啤酒这玩意,最好吐了,不然就有你好受的。”
“吐?”我大声地说。
“嘘,小声点,一般人我还不告诉她呢!如果不是今天看在你替我挡酒的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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