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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朝暮暮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七微
可惜他忘记了,或许压根他就从未记得过。只有自己,傻傻地一记记了三年。
那是她十八岁的春天,美国西雅图的傍晚。她留学生涯里的第一次独自旅行。她从小被家人保护得太好,觉得全世界都是好人,丝毫没有戒备心,在火车上与对面座位的金发女生聊得很欢,下了车一起结伴走,去厕所时傻乎乎地将所有行李都让那个女生看管,出来才惊觉自己遇见了骗子。
她坐在火车站附近的广场阶梯上左右开弓扇自己耳光,大骂自己蠢货。更要命的是,她除了记得自己手机号,家人朋友的电话一律记不得。绝望地挨到了傍晚,暴躁地揪着乱糟糟的短发发疯般地用中文大声嘟囔着“啊啊啊啊疯了疯了要死了要死了”之类的怪音。或许是她的奇怪举动与中文引起正从她身边路过的狄彦的注意,他在她面前停了下来。
那一年,是狄彦结束留学生涯之前的毕业旅行,西雅图是他最后一站,他不像如今西装笔挺的冷峻模样,他灰t牛仔裤,肩膀上挂着一个黑色背包,他站在傍晚昏黄的光线下,对她说,hey,需要帮忙吗?
异国他乡的街头,她最绝望无助的时刻,一句轻巧的乡音,令她“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他请她吃晚餐,不过一杯可乐与一只面包,尽欢却觉得那是她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他们坐在湖边的长堤上,那是多雨的西雅图难得的好天气,金色的夕阳慢慢沉入湖底,水面波光粼粼,美得一塌糊涂。
她侧头,望见他安静喝水的侧面。十八岁的心,轻轻一动。
她将这场短暂的遇见称之为初恋,宿舍里的好友笑话她说,什么初恋呀,你连人家名字都不知道,不过萍水相逢一场,快快忘记吧!
可她不,固执地记了这么多年,记得他的脸如同记得西雅图那面金色的湖泊。她固执地相信,总有一天,她会再次遇见他





朝朝暮暮 章节20

幸运的是,她终于再次遇见他,并且命运如此巧妙,她嫁给了他。不幸的是,他从未记得过她,更不幸的是,她曾天真地以为,只要去到他身边,爱情可以慢慢来。只是,她到底晚了一步。

尽欢站在病房门外,望着房门上挂着的病历卡上的名字:沈幼希。她深呼吸,握拳,给自己打气,然后抬手敲门。
四目相对,空气中有瞬间的沉寂。
尽欢率先开口:“你好,我是许尽欢…”她的话被病床上的人接二连三的喷嚏打断。沈幼希捂着鼻子,指着她怀里开得热烈的香水百合低喝道:“拿出去拿出去…”说着又是一个喷嚏。
尽欢急忙转身,将花搁在了走廊上。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花粉过敏。”尽欢抱歉地说,心里苦笑,第一回合,自己似乎就没占到上风。
沈幼希拍着喘息的胸口,原本就苍白的脸变得惨白。
尽欢望见她左手腕上缠着的厚纱布,那上面隐约可见血迹。她心头不禁打了个寒战,要多有爱,才能这样绝望,以死相许。
“你来这里,阿彦知道吗?”沈幼希终于抬眸看她,她声音轻轻的,却带着赤裸裸的挑衅。
尽欢微微一笑:“他知道,他刚接手公司,很忙,所以我替他来看你。”而其实,狄彦压根就不知道。她颇费了一番力气,才查到这家医院的。
果然,沈幼希脸色一变,但很快恢复自若,挑眉望着尽欢。“你想干什么?示威?还是用你们有钱人的一贯手段,威逼利诱让我离开阿彦?”
她一口一个阿彦,叫得那样亲切自若,好像在提醒着她与他的关系有多么亲密一般。尽欢心里不舒服到极点,但依旧还是平静地说道:“我来,只是想告诉你,我与他已经结婚了。不管你跟他有着怎样的过去,一切都结束了。”她望了眼沈幼希的手腕,“以后你别再做这种无谓的傻事…”
“你知道什么!”沈幼希打断她,“谁说我们结束了!不要一副同情者的嘴脸,该被同情的是你!他压根就不爱你,你们之间只是一场交易!他永远都不会爱你。”
你们之间只是一场交易,他永远都不会爱你…
尽欢走出医院,沿着街道漫无目的地走,耳畔反复响起沈幼希的这句话,像是一句咒语。
关于狄彦与沈幼希,她已经有所了解。他们青梅竹马,认识了近二十年。她晚的何止两三年,而是隔着他与她的整个年少时代。她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明明有恋人,狄彦为何还会答应与自己结婚。他是私生子,与狄斐同父异母,他十九岁那年父亲病逝,才得以回到狄家。狄斐的母亲自然容忍不了他,狄老爷子将他送到国外,四年后学成回国,进入狄氏。他不像狄斐,有母亲家族的强大后盾,他所有的一切,都靠自己拼命争来。他曾受尽了白眼,因此比谁都有野心,都想要成功,所以,哪怕他不爱她,依旧会选择这桩婚姻,因为许尽欢背后,是整个许氏。
她提起力气与勇气来宣战,想要捍卫自己的领地与幸福,结果却令溃败而归。
手机铃声打断她的神游,屏幕上显示的是狄彦的号码,尽欢心里一喜,急忙接起,那边却劈头盖脸一顿急喝:“许尽欢,谁准你去找她的!你到底对她做了什么?如果她有什么事情,你也别想好过!”
不容她开口,电话已切断。
她站在车来车往的十字路口,举着手机,阳光明媚,她却觉得好冷,打心底冷。原来爱一个人的感觉,不是甜蜜,不是幸福,而是这么心痛与难过。
那是她第一次对这段才开始的婚姻,生出无力感。

那天晚上狄彦没有回家,本是意料之中的事,尽欢心里依旧难过得要死。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失眠到天亮。
第二天她再次去了医院,照顾沈幼希的看护却将她拦在病房外,说狄先生吩咐了,除了他,不允许任何人探病。尽欢心里冷笑,保护得可真好呀。本想发作,转念一想换上笑容,拜托了好一会,才从看护口中得知到,原来昨天她离开后,沈幼希也悄悄离开了医院,后来晕倒在马路边,幸亏有好心路人拨打了120。狄彦赶到医院时,发了好大一通脾气,将看护狠狠骂了一通。看护所不知道的是,沈幼希醒后,拿出一只厚信封,里面是若干现金,哭着对狄彦说,这是许尽欢开出让她离开他的筹码。
很低幼的把戏,可对不了解许尽欢为人的狄彦来说,足够了。
狄彦与许尽欢开始冷战,应该说,是他冷淡她。他每天早出晚归,下班回来,也是睡在书房。每次尽欢刚开口想说点什么,便被他以“有点累想休息”为借口阻止。要不就是他出差十天半月的,好些日子见不到。出门前,尽欢将他换洗的衣服整理好,各类维生素与常备药片归纳在一个小包里,放在行李箱的内袋中。这些生活细节,她从前大大咧咧的从来不注意的,每回假期结束回学校,都是母亲给她整理好。可自从嫁给他之后,她开始向母亲取经。她费尽心思想要做一个好妻子,可她颓丧地发觉,很多事情,并不是她努力,就可以的。
狄彦看到那些药片,怔了许久,拿过手机翻开通讯录,手指停留在许尽欢那三个字上,良久,却终究没有按下去。
沈幼希给他的那只装又若干现金的信封,像是一根尖锐的刺,梗在他心间,挥之不去,就像多年前狄斐的母亲趾高气昂地将同样的一只信封甩在他母亲脸上一般。他始终记得那场景,母亲的脸颊被信封尖锐的角划伤一道细微的口子,很浅,这么多年来,却如一道烙印,深刻地印在他心间。
有时候,误会就像一个结,愈系愈紧,时光渐渐将之缠绕成一个死结。慢慢可以淡化,却始终解不开。
冬天的时候,尽欢报了一个烘焙班,失败很多次之后,她终于做出了一个外形完美的提拉米苏。她看了看时间,五点一刻,她给狄彦打电话,却是关机了。
那晚上,她趴在餐桌上,望着那个蛋糕,听着墙上时钟滴答滴答一分一秒走过,空旷寂静的屋子里那声响突兀而寂寞,一声声敲打在她心坎。
零点的钟声敲响之前,她将蜡烛点上,轻轻地唱了一曲生日快乐,唱得满脸都是泪痕。
狄彦打开门时,看到的便是她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她脸上挂着未干的泪痕,时钟指向凌晨两点,蛋糕上插着的蜡烛早已燃尽,蛋糕上那句小小“狄彦生日快乐”已被蜡烛滴得有点融化。
狄彦心里一软,想要叫醒她,手伸到半空中又顿住,转而轻轻将她抱进了卧室。她蜷在被窝里,喃喃地说:“妈妈,我好累喔…”他以为她醒了,却见她一个转身,又将头埋进被窝里。
他在床边站了一会,沉沉地叹口气,到底还是转身出去了。

尽欢没有想到自己会跟狄斐熟悉起来。
有一次她带着烤的布朗尼去狄家老宅陪老爷子喝下午茶,恰好狄斐也在,于是三人一起。狄斐嗜甜,吃了一块大为赞赏,说比他吃过的都要好吃,又问在哪儿买的。
狄老爷子哈哈大笑,指着尽欢说:“那你可得好好巴结这位大师。”
狄斐眼睛一亮,夸张地叫道:“天呐,许尽欢,真的是你做的?”尽欢比他小三岁,他不肯喊嫂子,从来都是连名带姓地叫。
后来狄斐便隔三差五地过来蹭下午茶,慢慢熟悉起来。尽欢发觉,他跟狄彦清冷沉默的性格完全相反,有说不完的话题,又风趣,总逗得老爷子与尽欢哈哈大笑。
自从狄彦接手公司后,狄斐便只挂了个闲职,乐得轻松自在,他趁老爷子走开时偷偷跟尽欢说,其实从前我跟狄彦争来斗去,多半是因为受不了我妈的唠叨,也想证明下自己的实力,免得老头子一天到晚说我只会吃喝玩乐。
他送尽欢回家,下车时忽然叫住她,指了指天空:“你看,天气这么好,窝在家里会发霉的。不如我们出海去晒太阳?”
尽欢犹豫,他像是看穿她心思,笑了,“许尽欢,你在害怕什么?”他的笑那样坦荡,倒显得她想多了。
她点了点头。
狄斐这个人,真的十足会享受,竟瞒着老爷子买了一艘小游艇。冬天的南方海域,依旧很温暖,连风也是暖暖的。尽欢躺在甲板上,眯着眼睛看天空,湛蓝湛蓝的,就像这片大海。她忍不住深深呼吸,自己有多久没有好好地停下来,放空思绪。这半年来,她将自己缠绕在一张密密麻麻的网里,那里面所有的爱与怨都是她自己的独角戏。她想要冲破,却总找不到出口,最后只是弄得自己筋疲力尽。
从前那个生动的、精力无限的许尽欢正在慢慢枯萎,快要死去。她猛地睁开眼,阳光刺得她眼睛生疼,但她却忍不住笑了起来,嘴角的弧度一点点上扬,最后竟然笑出了声。
狄斐正端着饮料点心走出来,抬眼就看到她坐在椅子上傻兮兮地笑,恣意而放肆。菲薄的阳光落在她眼角眉梢,那么生动的模样,那是他从未见过的许尽欢。
他一时怔住。
尽欢跳起来,冲他嚷嚷:“狄斐狄斐,靠岸,快靠岸,我要回去。”
“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我现在浑身舒坦着呢,充满了活力。我要去拯救许尽欢。”尽欢孩子气的握拳。
“嗯?”狄斐一头雾水。
她眨眨眼:“这是秘密。”又催促:“走啦,快送我回去。”
靠岸后,尽欢抢了狄斐的车钥匙,一溜烟消失无踪。她一路开得飞快,很快就抵达狄氏集团大楼。她从停车场的电梯上十九楼,然后闯过秘书的拦截,径直冲进狄彦的办公室。她喘着气,忽略掉他抬头时的惊诧,语速飞快地开口:“你说这桩婚姻没有感情基础你觉得这只是交易,可是在我心里,它是我的爱情我的人生。我说过我对你一见钟情这不是玩笑不是调侃这是真的。我喜欢你,已经很久很久了。这段日子我因为患得患失让自己变得畏惧,但是现在不会了,狄彦,你可以拒绝我的爱情但你不能阻止我。我说完了,再见。”
语毕,她转身离开。
出了大厦,尽欢抬头望着天空,阳光刺目,她闭上眼,深深呼吸。这一刻,她觉得从未有过的轻松。
她握拳,对自己说,加油,许尽欢。
狄氏大厦十九楼。
狄彦站在落地窗边,点一支烟,目光遥遥投放在马路上的许尽欢身上,他看见她孩子气地握拳给自己打气,看见她像个得到莫大嘉奖的小孩般蹦蹦跳跳着穿过斑马线。隔着这么远的距离,又是一个侧影,看不到她的表情,他却仿佛能窥见到她脸上欣喜生动的神情。
他回想起前一刻她风风火火闯进他办公室,一口气说着那一大通话时郑重而坚定的表情,那一刻他心里除了震惊还是震惊。电光火石间,他脑海里闪过一些遥远的零星片段,是了,几年前的西雅图,那个哭得像个傻瓜的小女孩。他是真的从未放在心上过,不过是萍水相逢,短短两个小时的相处。没想到的是,世界这么大,他们竟再次遇见。
他终于明白了许尽欢决定嫁给他的缘由。
他微微阖眼,揉了揉眉心,在心底沉沉地叹了口气。
他的心忽然就乱了,这样的一个许尽欢,他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了。

尽欢约狄斐在外面喝下午茶,带了自己新烤的布丁。
她常听爷爷说,比之朋友,敌人才是最了解你的人。所以她缠着狄斐让他告诉她狄彦的喜恶。
尽欢从未谈过恋爱,不知道怎样做才能打动一个人,但她想,第一步应该是了解这个人,投其所好。她却忽略了,爱情并不是你付出百分百的好,就能得到相同的回报。
狄斐望着她,良久,忽然嗤一声笑了,“许尽欢,你以为谈恋爱是谈生意?掌握对方喜好与心理就能马到功成?”
尽欢瞪他:“那是我自己的事。下次还想吃到布丁,就别 嗦啦哼!”她在狄斐面前,总是最本性,孩子气的张牙舞爪。
狄斐经不住她缠,到底还是告诉了她。
后来想起来,尽欢觉得自己的真正成长,就是苦追狄彦的那段时间。她从前多娇懒的一个人呀,可却因为他而变得温柔体贴,学会了生活中大大小小的琐事儿。他有胃痛的毛病,她买了家庭医生之类的书,又去咨询了老中医,跟妈妈学着煲汤,为他食疗。每天早早起来去菜市场选新鲜的食材,到药店买回大堆药材,她从前可讨厌闻这些味儿了,可都忍了下来。熬几个小时,中午送到他的办公室。他晚上应酬多,总免不了喝酒,醉酒是家常便饭。她就偷偷将醒酒药放在他的西装口袋里。他有半夜起床喝水的习惯,又总不晓得提前预备好,她便每晚不管他是否回家,都倒一杯柠檬水放在他卧室的床头。她做糕点的手艺愈发精湛,知道他有时候忙起来连晚饭都忘记吃,她每天下午烤好了送去他办公室,狄斐说他很讨厌公私




朝朝暮暮 章节21
不分,所以她不去打扰他工作,托秘书转送,总不忘给助理秘书们也送一份。大家都赞她友善贤惠,狄总有她这样的太太,真是好福气。说得尽欢心里甜甜的,再辛苦也都觉得快乐。
是呀,那时候的许尽欢,在她心里,爱不问值不值得,只有愿不愿意。
更何况,狄彦并非全无感觉,她的好,点滴他都看在眼里。他对她,不再像从前那样冷漠,有应酬不能晚回,总会给她打电话,也会温柔地嘱咐让她不要等门早点睡。出差回来竟然记得给她带礼物,虽然后来从秘书失言中得知不过是秘书挑选,但尽欢依旧心存欣喜。
这原本是夫妻间十分正常的状态,却让尽欢视若珍宝,令她信心大增。至于沈幼希这个名字,尽欢对自己说,谁没有过去?谁还能没点过去呢是吧?一遍一遍,催眠似的。于是渐渐地她也就真的相信,那个人,只是他的过去。
在狄彦面前,她真的是个非常非常好满足的人,他一点点好与给予,都让她欢喜好久好久。那样卑微。
四月,狄氏五十周年庆,又是狄彦接手集团后第一次庆贺,因此举办了一场非常隆重豪华的答谢会。从前尽欢讨厌参加此类宴会的,觉得那些场面上的话真是虚伪透顶。但这一次却充满期待与热忱。
尽欢穿着狄彦亲自选的礼服,早早打扮好,在美容会所等狄彦来接,他事先说好的,结果来的却是助理,只说狄总太忙实在走不开。尽欢虽失落,但表示理解。没想到的是,离晚会开始只有三分钟了,依旧不见狄彦出现。秘书一直在打电话,神色焦急。尽欢也是,她心里突突地跳个不停,担心的却不是他能否准时出现,而是他此刻人在哪儿,究竟有什么天大的事儿,在对他来说这么重要的时刻分心。
“别担心,没事的。”狄斐走到她身边,他饮一口酒,望着她:“今晚你很美。”他嘴角轻轻上扬,眼睛微眯,似是带着些许的醉意。
尽欢皮肤白,穿红似火的修身小礼服,衬得她更是明眸皓齿。她笑笑,此刻哪有心情接受赞美。
忽然她眼睛一亮,狄斐随着她的视线望出去,门口缓步走来的可不正是狄彦。
大大小小的宴会无非都是那些套路,尽欢提出陪狄彦一起敬酒,他蹙眉,她附在他耳边嘻嘻笑说:“别小瞧我,我酒量好着呢。等下我帮你挡。”她其实不太会喝,也很少喝酒,只是昨天他的胃病又犯了,还吃着药,这一杯接一杯下去怎么能行。
所以敬酒时,尽欢总是眼疾手快抢过他的一干而尽,狄彦瞪她,她就偷偷做个鬼脸回他,令他哭笑不得。
逞强的后果是,很快尽欢便微醺,香槟后劲大,酒意慢慢涌上来,胃里难受得很,但她却忍着没吭声。她抬头去望狄彦,却发觉他在走神,眉毛紧蹙,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其实整个晚上他都有点心不在焉。

好不容易熬到结束,狄彦因喝的少,宴会场离家又近,便自己开车回去。驶到半路,他的手机忽然响起来,他接起,下一刻,忽然一个急刹车,吓得闭眼假寐的尽欢心脏怦怦直跳。电话还在继续,那端声音太大,她听得一清二楚。
狄彦挂掉电话,揉了揉眉心,没有看她,只说:“对不起尽欢,我现在得去一个地方,你在这里下车打车回家好吗?”他声音很低,浓浓的疲惫。
尽欢提着的一颗心,瞬间跌至谷底。
她不记得自己是否有回他的话,还是默默下的车。当思维再次清醒一点点时,她已经走在了车水马龙的街头。一月份的夜,极冷,她紧了紧身上的大衣,还是冷,冷得钻心。寒风扑面而来,她伸手,将盘好的头发扯散,却没有用,半点都没有用。好冷。她跺跺脚,搓搓手。还是好冷啊。
原来,心冷的时候,穿再多也是无用的。
电话的那一端,她听得分明,是沈幼希的哭声。
她都明白了,他那么晚来,他的心不在焉,原来都是因为她。
原来,沈幼希从来不是过去,她始终横亘在她与狄彦的现在。
有出租车停在她身边,司机探头出来问她是否要车,她摆摆手,继续往前走。她很少穿高跟鞋,走得很不平顺,酸疼传来,但那点疼跟心里的难过比起来,简直不堪一提。不停有出租车停下来问她,她被问得烦了,索性拐进身边的一条小巷。
事故发生得那样迅速,尽欢还来不及反应,她手中那只宴会包已被飞车党抢走,人被带倒在地,惯性令她跌出了好远,钝痛与昏眩一齐击来,那刹那头脑混沌,只觉得整个人痛得快要死去了般。她在地上躺了好久,眼前景物才慢慢清晰起来。她试图站起来,却发觉左脚完全无力,高跟鞋落在了不远处,脚踝肿得老高。她抬手,发觉一双手掌心鲜血淋漓,钻心地疼。
她慢慢坐起来,想呼救,却发现巷子里空无一人,昏黄路灯下,只有她,与她的鞋子孤零零地躺在路边。
眼泪大颗大颗地掉下来,止也止不住。
忽然有声音响起来,侧目,发觉路边植物丛里有荧光闪烁,那声音很熟,是她手机短信息的提示音。手机本来被她拿在手里,大概是被甩了出去。尽欢单脚跳过去,捡起手机,是狄斐。他说,好想念布朗尼啊,明天下午茶可否?
尽欢立即拨过去,未开口,泪又掉下来,吸着鼻子。
“尽欢?许尽欢?”狄斐急迫的声音传来。“怎么了?”
尽欢“哇”地一声,放声痛哭起来。
狄斐赶到时,看到的便是尽欢将自己蜷缩成一团,抱腿坐在植物丛边,像一只无家可归可怜兮兮的小野猫。他顿住脚步,脸上神色复杂,眼底划过一丝心疼,他走过去,将她整个人抱起来。
他的车子停在巷子口,有几百米的距离,他抱着她在夜色中慢慢地走,叹息声似呢喃,响在她耳边:“原来你是真的爱上了他。”
他什么也没问,他什么都懂。沈幼希与狄彦的事,他知晓一些。当初尽欢缠着他问狄彦的喜好时,他就提醒过她,可她一副无谓的样子。原来都是装的。
尽欢闭着眼,像是睡过去一般。过了许久,她的声音才低低的传来:“三年。”
“嗯?”
“我给自己三年时间。”
“说什么呢。”
“我曾喜欢了他三年。现在,我再给自己三年时间,如果…”尽欢睁开眼,抬眸望着昏黄的路灯,声似喃喃:“如果,他还是不爱我,我就放自己一条生路…”
狄斐顿住脚步,将手臂收紧一点,片刻,才再次迈步,摇了摇头。
“真傻。”
也不知道是说她,还是说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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