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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朝暮暮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七微
站在外面的我却一时懵住。
那时的我,自然不太明白什么是rh血型,更加不明白养父话里隐藏的涵义。但我却明白了一件事,他们收养我,是别有目的,这令我十分害怕。
那一整晚,我都没有睡着,我担心的仅仅是,他们是不是要把我卖掉呢?
第二天放学后,我没有回到那个漂亮的家,我也不敢再回福利院,所以,我背着书包逃也似地回了古德先生的家。那时我已经换了一所学校,我问了好几个人,才终于回到那里。
到杂货铺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昏黄的灯光下,古德先生趴在玻璃柜台上面,破天荒地没有打开他最爱的电视,也没有听收音机,只是傻愣愣地趴在那里,他的面前,放着一只十分破旧缺了半只耳朵的毛绒兔子。
我听到他在喊那只兔子的名字,“珍珠。”他耷拉着嘴角,十分不开心的模样。
我默默地走过去,想开口喊他却又有点难为情,头抬起低下又抬起,如此反复,他终于发现了我,惊喜地蹦跳过来,嘴里大声嚷着:“珍珠,珍珠…”又跑出去抬头往二楼高声喊:“江阿姨,珍珠回来啦!”
我看着古德先生熟悉的夸张的举动,闻着杂货铺里熟悉的味道,忽然就生出了一个感觉,我哪里都不想去了。
初中毕业后,我没有升高中,而是选择了五年制的大专,学的是医药护理专业。我没有想做一名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的伟大志愿,我学护理仅仅只是想要学着更好的照顾古德先生。他已经四十五岁了,智商依旧只有八岁,可身体却比同龄人差很多,生病的次数也多了起来。他对医院十分恐惧,所以每次感冒发烧这些并不十分严重的问题,都是我在家里给他注射。
我们依旧开着那家杂货铺,但已经没有人再敢给古德先生递jia钱,也不敢少给。因为人人都知道,古德先生有一个十分彪悍的女儿,如果有人敢欺负古德先生,她是真的会跟你拼命的。
江阿姨经常笑话我说,珍珠,你可恶名远播了,以后要嫁不出去啦。
我才不介意。十五岁的我非常骄傲地对江阿姨说,我才不要嫁人,我是要跟古德先生过一辈子的。
但十六岁的我却将那时说的话忘记得一干二净,我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儿,他叫丁诚,他有着比阳光还炫目的灿烂笑容,牙齿整齐洁白,浓眉,眼睛亮若星辰,他喊我名字的时候仿佛那是全世界最动听的声音。
更令人快乐的是,丁诚也喜欢我。
我们交往的第三十天,他拉了我的手。
我们交往的第五十五天,月华如水的夜色中,他在杂货铺门口亲吻了我的嘴唇,却被古德先生拿着铲子追了整整三条街,最后被打断了两根肋骨,住进了医院。
我去医院看丁诚,却被他的父母拒之门外。他的母亲衣着光鲜,气质卓然,出口的话却是那样恶毒不堪。她斜着眼睛看我,叫嚣着说,不管你爸爸是白痴还是智障,这件事我们会追究到底。
她说到做到,将古德先生起诉了。
以他的情况,就算起诉,法律终将会酌情处理。但在调查过程中,他依旧饱受了心理上的折磨。
我看着他在侦讯室里不安的表情与微微颤抖的身体,心里对他既埋怨又心疼。他将我心爱的男孩打伤住院,甚至让我的感情陷入危机,我无法对他心无芥蒂。可一想到他的举动只不过是出于潜意识里对我的保护,便又不忍心太过责怪。
那样纠结交织的矛盾,令我感觉有点累。
而我预料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丁诚出院后,我终于找到一次机会与他单独见面,可他对我再也没有从前的热情。他对我说,珍珠,我依旧喜欢你,只是,我没有办法接受你有那样一个爸爸。
他的言下之意十分明显,在古德先生与他之间,我只能选择一个。
我静静地望着他,良久良久。他的眉眼依旧那么好看,他依旧是我很喜欢的男孩儿,只是,他却抛给了我一个这样的难题。
最后我笑了,仰着头对丁诚说:“再见。”我难过得想要流泪,可我却还要佯装微笑地对心爱的男孩说再见。
因为我没有办法告诉他,古德先生对我来说,是多么重要的存在。
他也不会懂的。
最终丁诚撤销了对古德先生的起诉。虽然我们在同一所学校,但那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对古德先生的态度都是冷冷淡淡的,他大概也感觉到了,所以总是有意无意地讨好我,将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冷笑话讲给我听,做各种搞怪的动作、跳着乱七八糟喜感的舞步,试图逗我开心,可我心里始终压抑着一口气,我想我甚至有点恨他的,也恨命运对我的残忍。
所以那个暑假,我收拾了行李,趁古德先生睡着之后,去了火车站。票是一早就买好了的,江南的n城,我要去寻找我的亲生父母。至于为什么会选择往江南方向,是因为当年包裹我的棉大衣里,塞着一张纸条,写着我的生辰八字,用的是“囡囡”这种称呼。除此之外,我半点线索也无。
至今想来,那一次的出逃,更像是负气的离家出走,对寻找亲生父母这件事,没有抱半点希望,也没有多大的兴趣。我只是跟古德先生生气,跟自己生气。
火车一路南下,旅途漫长,无聊中,我与同座的女生聊开了。巧的是,后来我与那个女生竟然住进了同一个小旅馆,因着这样的缘分,我们的话题也变得更多了。我才知道,她比我大了两岁,也是偷偷离家出走的,她到n城是想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因为她在那个家里实在没有办法再继续待下去。她现在的父亲是继父,对她很不好,动辄便对她骂骂咧咧,喝醉酒时还会动手打她。她终于熬到了高中毕业,便独自跑了出来,n城连个亲戚朋友也没有,所以只得暂时住在旅馆里,一边找工作。
为了节省房费,我们在第二天搬到了一间房子住,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也讲了自己的故事给她听。
她听完后一直沉默,过了许久才出声,问的却是毫不相干的问题:“珍珠,你为什么叫你爸爸古德先生?”
“啊,这个,”我忍不住笑起来,“因为他很喜欢看外国电影,里面的男人不都被先生先生的叫吗,所以他十分固执地要求大家都叫他古德先生。”
“他真可爱。”她说。
我一时愣住,长这么大,她是第一个说古德先生可爱的人。
那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住进领养家庭后,古德先生托江阿姨打听到那个地址,他每天清晨冒着严寒走很远很远的路过来,然后等在小区门口,一直等到我出门上学,他眼巴巴地站在一边望着我被养母牵着手从他身边走过,我看见他的右手放在胸前的衣服里,那里应该捂着热腾腾的早餐,一定是他最爱的双黄汉堡…
我是从床上摔醒的,伸手一摸,发觉眼角一片湿凉。
当天下午,我便订了返程的火车票。
我要回家,我发觉自己有点想念古德先生了,想念他的双黄汉堡,想念他傻嘿嘿的笑,想念他跑调的歌声,想念他凌乱不知所谓的喜感舞步。
也许所谓爱,就是如此。
7我们都会孤独的长大
7我们都会孤独的长大
有些人注定是生命中匆匆过客,陪看过一程风景,同饮过一瓢水,教会我们爱,信任,感动,幸福,也带给我们伤害,然后在某一天却忽然离场,遍寻不获。
而我们,终究要一个人孤独的长大,但不会再害怕。
【喀纳斯的湖】
宋宋迷蒙中听到争执声,男的,女的,纠结交缠。她以为自己又开始进入到一些乱七八糟的梦里,可那些争吵声愈加激烈起来,一声高过一声,直穿透墙壁与黑暗撞击着她的耳膜神经。
她醒过来。
声音渐渐变得清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尤为刺耳――
“老子是一家之主,难道连这个权利都没有!”是爸爸怒气腾腾的声音。
“我呸!你还好意思说,这个家就差点没被你败完!”妈妈充满鄙夷的尖刻声仿似一道利器刮在锅底一般,发出“滋滋”的余音。
“吵吵吵,你们吵不腻我听得还烦呢。这笔钱给你们去浪费不如买套房子给我做嫁妆,我一大把年纪还怵家里,你们不嫌丢人我还要脸呢!”姐姐噼里啪啦一气呵成,成功地盖住了父母的声音。
三个人的声音胶在一起,比着嗓子,气势,以及出口成脏的速度。
宋宋渐渐习惯这近乎荒诞的闹剧,自从家里的老房子贴上拆字后,他们就为了这笔还没有到手的拆迁费闹腾起来。爸爸美滋滋地开始构造他一直梦寐已久的古董店蓝图,妈妈的心脏每天都随着股票的涨跌而起伏,而姐姐,固执地认为她之所以30岁还嫁不出去是因为缺少一份丰厚的嫁妆。
至于宋宋,没有人想到她,她是多余的人。妈妈当年冒着高龄产妇的危险在姐姐13岁时想生一个儿子,没想到依旧是个女儿,还因为早产让她差点丧命。体弱多病的宋宋从小不惹人喜爱,寡言淡漠如同不受人注意的小猫咪。
屋外争吵声依旧持续涨高,宋宋在黑暗中摸索着打开老旧电视机,她将声音拧到最大。终于,那些聒噪声渐渐被淹没在电视声里。
宋宋以每秒切换一个频道的频率按着遥控器,声音与画面自动遁去,她不需要这些,她需要的只是这黑暗中一点点闪烁的荧光。
等等!
她忽地回过神,遥控器按回上一个频道,前一秒突兀跳进她视线的画面再次清晰起来。是一片蓝得纯粹透明的湖泊,如梦似幻。旁白的声音轻柔地传入耳膜。
电影《天地英雄》里出现的喀纳斯湖,是新疆乃至全国最美的湖泊,是最接近天堂的地方…
喀纳斯湖…宋宋轻声念出这个名字,真的是天堂么?
【追公车的男孩】
晨曦未现的空气中氤氲着一片浓浓的秋雾,有冷风迎面吹来,宋宋紧了紧衣,将长耳朵帽子压得更低点,加快脚步往公交车站去。
清晨5点的首班车上空无一人,宋宋坐在最后一排心情特别好特别兴奋地哼起歌来。
这种兴奋一直持续到她看到路亚奋力追着公车奔跑,她一改平日里的沉默,带着刺激的心理将头伸出窗外,卖力地冲他招手:“喂――快点儿呀!”一边回头对司机大喊:“停一下,有人在追!”
被惊扰的司机偏头来看,吓得差点儿丢掉方向盘,赶忙一个急刹车,怒气冲冲地跑来将探出半个身子到窗外的宋宋拎了进来。
“你不要命了啊!”司机怒吼,“你想自杀可别连累我!真不知现在的小姑娘脑袋里在想些什么…”
他的怒气被猛烈拍打车门的声音打断,车窗外路亚微微喘着气,脸色有点儿泛白。
“给他…开门吧?”宋宋怯怯地抬头望向司机。这个地段是近郊,公交路线少,的士也很难打,他一路追了这么远,想必是为了赶火车。
司机骂骂咧咧地开了门,路亚欣喜跳上车,拎着包往宋宋走来,人未落座,就露出和善的笑,“刚才真是谢谢你了。”他的声音如同他的人他的笑容一般,清澈而明朗。
宋宋扯了扯嘴角,微微点头,算作招呼。她并不太习惯与陌生人交流。
路亚偷偷打量宋宋,他很怀疑此刻这个沉静的女孩与先前冲他招手大喊的女孩是否是同一个人。而且她真奇怪,分明才秋天,却戴一顶厚绒线帽。
“你也是去火车站吗?”问过之后路亚立即觉得这个问题傻透了,不等宋宋反应,自己先不好意思地笑起来,看着她的背包改口问,“去哪儿呢?”
去哪儿呢?
宋宋怔怔地,很简单的问题,可她却无法回答。手指不自觉地抚摸上背包里侧的位置,那里放着她从家里偷出来的五千块钱,他们大概要等到发觉丢了钱的时候才会觉察到她失踪了吧,她的存在感从来都是极为淡薄的。
而她脑海里那个如梦似幻的目的地是她心底如今最隐蔽的小秘密,她要去的目的也无法对任何人启齿。
路亚等了许久也未等到宋宋的回答,却见她神情变了又变,从发愣到浓浓悲伤攀上眉





朝朝暮暮 章节31
头,却始终没有要开口的意思。他只得讪讪地坐直了身子。
近一小时的车程,路亚没有再搭腔。
下车时,路亚走了几步忽又回头,扬起清朗的笑容对宋宋说:“不管去哪儿,一个女孩子在外面,要多注意!”顶多20岁的年龄,语气却老练似一个走遍万水千山的长者一般。
宋宋逆着光看着路亚瘦削的背影,嘴角蠕动,逸出轻飘飘的两个字,“谢谢。”陌生人的善意与温情令她心底泛起一片微微的潮湿。
【人生何处不相逢】
宋宋与路亚都没想到他们会再遇见彼此。
洛阳的白马寺外,宋宋从寺庙里出来后被一个笑意盈盈的中年女人以带她去住物美价廉的旅馆为由骗进了小巷子里,亲切善良的阿姨化身为恶魔,忽然跳出来的男人晃动着手里明亮的刀,“值钱的都交出来,快点!”低吼的声音被渐渐黑下来的夜幕压成一道暗夜里的惊雷,砸在宋宋瑟瑟发抖的身体上。
她咬紧嘴唇,死死护住胸前的包,想大声呼救,可仿似哑了般,喊不出一个字来。女人来夺她的背包,宋宋拼尽全力不肯松手,男人狠狠地推她一把,宋宋一个趔趄,身体跌落在地,背包已被男人抢了过去。
他们拎着包转身要走,宋宋却猛地跳起来扑了上去,扯住背包不肯放手。
“放手!”男人扬了扬手里明晃晃的刀,女人使出蛮力狠狠掰开宋宋的手指,再重重一推,宋宋又被推倒在地,她想爬起来再去追那对已拔腿狂奔的男女,忽然有人按住了她的肩膀。
宋宋吓得弹了起来,抬眼,竟是路亚。
是宋宋的长耳朵帽子让路亚认出她,他跨出白马寺时看到她跟在一个女人身后,消失在拐角处,他心里有不好预感,就跟了过来。可那女人真狡猾,带着宋宋七拐八拐地走小巷,路亚跟丢了。当他再找到宋宋时正看到她扑过去扯住背包不放,路亚躲在巷子口的墙后吓得心惊胆战,他想这姑娘真是不要命呀。
他没有立即跳出来,而是迅速举起胸前的相机。
“我的包…”宋宋顾不得再遇的惊讶,此时她才感觉到后怕,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般往下落。
直到坐在派出所里做笔录,宋宋还颤抖着流眼泪,负责的警察安慰她说:“不用担心,幸好你朋友拍下了清晰的人像,包很快可以找回来。”
“谢谢你。”站在派出所门口,宋宋轻声向路亚道谢,可她的眼睛并没有看他,而是望着路边昏黄的路灯,心内既挫败又难过,恨自己太过轻易相信人,原来并非所有的笑容背后都是善良。
“你有去处吗?”话才问出路亚再一次觉得自己明知故问,她整个家当就只有那只被抢的黑色背包,人生地不熟,身上又没有钱,能去哪儿呢?
宋宋抬眼看了眼路亚,没有立即回答。她虽是第一次出远门,可也不是那种全然没有脑筋的女生,她把那五千块分开存放,包里的现金只有几百块,其余的她藏在袜子里。可经过刚才一劫,她不知道该不该相信眼前这个才第二次见面的男生。
“要不你跟我一起去住青年旅馆吧,看来你得在洛阳逗留几天了,希望包能快点找回来。”路亚顿了顿,想起什么似的笑说:“不要有负担,青旅这个季节房价很便宜,我先帮你付。”
宋宋点了点头,也只能如此了,不管怎样,见过两次的路亚比之这个陌生城市的人,到底亲切了一点,而且他的语气与表情都极其真诚,宋宋在刹那间选择相信他。
【那么,就一起走吧】
路亚住青旅六人间男女混搭的房间。宋宋站在门口迟疑地蹙起眉头,她看到靠门的床位上一个男生正在看书,忽然有种误闯男生宿舍的尴尬。
安顿好后路亚带宋宋去吃烩面。
“你…离家出走了吧?”路亚犹豫了很久,终是问了出来。其实在第一次见到宋宋时,他就猜测大概是与父母吵架离家出走的小孩。
“不是。”这次宋宋想也不想就回答道。离家出走的人,总有一天要归家。而她,并不打算再回去。想到这一点,夹起的面条僵持在嘴边,迟迟也没有送进嘴巴。
“没什么事是过不去的。”路亚忽然冒出没头没脑的一句话。
宋宋楞了下,才明白过来他以为她在撒谎,而且还安慰她。她想他一定是在家教甚好父母和睦给他很多爱的家庭长大,从未经历过伤害、病痛,所以才能轻巧地安慰别人说,没什么大不了,没什么事是过不去的。
宋宋没有再说话。
回旅馆的路上,路亚跟宋宋说起他念完大二休学后的半年时间走过的地方,看过的风景。迷恋成都的美食,夏天的青城山令人不想再离开;去云南深山丛林里探访早已消失的部族;黔东南的农家腊肉与折耳根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家常菜;在西藏海拔最高的地方因缺氧差点儿就下不来…
“流浪在很多人心目中是一件美好而浪漫的事儿,可其实很艰辛。”最后路亚如此总结道:“痛并快乐着。”
可宋宋对那些美景与他的经历并未太多兴趣,她问,“你去过喀纳斯湖吗?”
“没有诶,据说那里美若仙镜,有机会一定要去。”路亚看着宋宋,“你的目的地是喀纳斯?”
宋宋仿佛被人看穿了心事般,默不作声地加快了步伐往前跑起来,路亚看着她单薄的背影在路灯下被拉得老长,心想,真是个别扭的小丫头呀。
关于目的地是否喀纳斯这个问题在一个星期后宋宋的包被找回时得到了答案,路亚帮她清点物品时,发现一张地图,喀纳斯的位置用马克笔画了一个圈,还用笔连了一条通往那儿最便捷的线路。
果然是喀纳斯呢。
路亚偏头望着伏案填写领取背包表格的宋宋,她的长耳朵帽子遮住了半张面孔,只能看到长而浓密的睫毛在轻轻颤动。不知为何路亚的心在刹那间变得特别柔软。
回旅馆的路上路亚问宋宋,“下一站是哪儿?”
“陕西。”宋宋说。
“我也是。”路亚顿了顿,说:“不如,一起走?”
宋宋犹豫了片刻,点了点头。
【掩藏在长耳朵帽子下的秘密】
路亚一路上很是照顾宋宋,但也很霸道地要求宋宋:不能成天一句话也不说,不能愁眉苦脸。他说人生苦短,应当及时行乐,把每一天当做最后一天来过。路亚说这句话的时候特别严厉,平时脸上总挂着的温和清朗的笑容遁去,神色还有一点点悲伤。
宋宋没有留意这些,她只是怔怔地回味路亚那句把每一天当做最后一天来过,想了许久许久。然后忽然间顿悟一般,莫名其妙地笑了。
那之后,她果然变得开朗了一点儿,不再对着食物发呆。
到西安的头几天,路亚拉着宋宋一路吃吃喝喝,宋宋不是爱占便宜的女生,总是急忙付自己那一份,看着钱包迅速瘦下去,她开始担心自己能否走到新疆。
一天,路亚从背包里掏出一个小包,沉甸甸地扬在手里,他冲宋宋眨眨眼,丫头,我们现在去把前面花的钱赚回来!
华灯初上,夜市活络起来,衣鞋袜帽包凉皮泡馍烧烤,吃的用的应有尽有。路亚在角落里占到了很窄的一块地方,铺开黑布,小小照明灯拧亮,哗啦一声,小包里的东西悉数倒出来,惊艳了宋宋的眼。
雕花的木头手镯,式样别致古朴的藏银戒指,镶嵌着蓝孔雀石的民族项链,明信片…小布包里仿似一个万花筒,宋宋看得一愣一愣的。
“嘿,好看吧,都是我从各地淘到的宝贝。”路亚一边整理一边得意地说。
宋宋忙不迭点头,望向路亚的眼神直接升级到一种近乎崇拜的光芒。原来他这些天吃喝玩乐的终极目标是踩点呢,真是太有经济头脑了!
那一晚他们带去的东西卖了三分之一,因为式样别致又比店铺里便宜,女孩们蜂拥而上。
收摊时宋宋开心地数着一叠厚厚的零钞,把成本挪出来之后,她兴奋得哇哇直叫,“路亚,我们赚了三百多块呢!”那是宋宋第一次自己赚到的钱,虽然她只是跟在路亚的屁股后面收收钱。
路亚看着难得如此开心的宋宋,宠溺地拍了拍她的头,“那我们明天继续来好不好?”
可第二天晚上他们却没那么好运气,应该说整个夜市的小摊贩们都很倒霉,碰上了他们的天敌――城管!路亚眼尖,拉起正在收钱的宋宋就跑。宋宋一时未反应过来,边回头边大叫,“哎呀,还没有收钱的呀!”
“算了。”路亚头也不回地喊。跑着跑着他忽然觉得不对劲,回头,看到宋宋蹲在几百米之外,整个人蜷缩成一团,大口喘气,嘴唇乌青,手死死地摁住胸口。
“宋宋…”路亚急了。宋宋虚弱地抬头,倒在路亚的怀里,声音轻不可闻,“带我回旅馆,药…药在背包里。”
路亚抱着宋宋飞奔至马路中央,拦下一辆有乘客的出租车,颤抖着声音,“可以先送我们吗?”没有人知道路亚此时心里有多么恐慌与害怕。
所幸在喂宋宋服过药后,她逐渐清醒了。看着路亚一脸担忧,宋宋很是自责,“对不起,害你担心了。”
路亚没有出声,只是定定看着脸色依旧苍白的宋宋。良久良久,她轻轻笑了,缓缓摘下连睡觉都戴着的长耳朵绒线帽,露出一头极短被帽子压得没了形的短发,也将她一直隐藏着的自卑与秘密曝露出来――在她的右耳旁边,多出了一块形状丑陋的东西,仿佛第三只耳朵。
“我早产,差点使妈妈丧命,生下来就被放在氧气箱里,才活下来。医生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缺失3,而那缺失的部分就长在了我的耳朵上。婴儿时期只有一点点大,年纪长大,它也跟着长大。”宋宋的声音很平静,仿佛讲述别人的故事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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