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暮暮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七微
回应她的,依旧是满室的寂静。
她在雨声中一夜无眠。
第二天陆年将她送到学校,离开时他对她说,没事最好别找我。
岁岁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每一次,都是她目送着他的背影远去,她心里泛起浓浓苦涩。因为有你在,我才奔赴异国他乡,来这个常年多雨的国度。可是,陆年,如果这是你所期望的,那么我会如你所愿。
她学校离他住的地方不是太远,她养成了慢跑的习惯,每个夜晚,从宿舍楼下出发,终点是他公寓楼下。她站在街灯下,抬头仰望他的房间,暖黄的灯光亮着,他的影子从窗户上晃过来,又晃过去。她站在那里,久久凝视。下着雨的夜晚,她撑着一把大黑伞,踩着水花,慢慢走到他公寓楼下,站在同一盏街灯下,抬头仰望。路过的行人纷纷朝她投来好奇的目光,她视若无睹,把自己站成一个路标,只为抬头便可看见那一抹恍惚的影子。
从夏天到最寒冷的冬天,再到春天,从她学校到他公寓楼下的路,她闭着眼睛也能畅通无阻地走到。
整整八个月,她真的没有出现在他面前一次。
岁岁再见到陆年,是来年初夏,她在半夜忽发急性肠胃炎,被室友送到医院,那个室友是她在英国唯一的朋友,是知道她这段心事的,悄悄打了个电话给陆年。
第二天清晨,她睁开眼,就看到他坐在病床边,她以为自己在做梦,闭了闭眼,睁开,他还在。
她的眼泪哗啦啦就掉了下来。
犯病时腹部那样痛,她都没有掉一滴眼泪,可见到他,仿佛这些时日所有的艰辛、难过与想念,都找到了出口。
“多大了,还动不动就哭?”他皱了皱眉,递纸巾给她。
她不接,就那样泪眼朦胧地望着他,仿佛要将他的面孔深深地镌刻在脑海里。
“生病也不知道打个电话给我吗?”
岁岁哭得更凶了,低低的声音里有着委屈:“是你说不要找你的…”
“你…”
忽然,病房门被推开,有人抱着一束鲜花探进来:“赵岁岁,好久不见。”
真的好久不见了,顾婕。她变得更美了,大波浪卷,精致妆容,脸上架着一副大墨镜,看起来就像女明星。
只是,以她们两个的交情,还没到抱着鲜花探病的份上吧?
顾婕放下花,挽起陆年的手臂:“走吧,大家都到了,就等你了。”语气动作都十足亲昵,陆年皱了皱眉,似乎想挣脱她的手,但瞟见岁岁正望着他们交缠着的手臂的目光,便没有动。
“既然你没事了,我走了。”陆年淡淡地说。
顾婕微微笑说:“我们回头再来看你。”那笑容,如同几年前在陆年房间里的那个笑容,一模一样。
我们。最亲密的一个词组。
岁岁望着他们相携而去的背影,恍惚回到了多年前,她站在学校大礼堂最后面,遥遥地看着舞台中央,镁光灯下,他与她,也是这般亲昵。
岁月倏忽而过,无论四季如何变迁,她怎样努力想要走到他身边去,可他身边的那个位置,站的始终不会是她。
自这场病后,陆年倒是偶尔会打个电话给她,虽然只寥寥几句,对岁岁来说,却已觉得无比满足。
这么多年来,只要他给予她一点点的温情,她就觉得那些漫长的黯然与暗夜里无望的想念,都得到了安抚。
岁岁不知道顾婕到底怎么想的,自从探病之后,竟频频约她见面,吃饭喝茶逛街,仿佛她们真的是许久不见的老朋友。
她不喜欢她,却又舍不得拒绝她。因为从她那里,可以得到陆年的消息。
那年夏天,陆年毕业,与顾婕还有一个英国朋友一起成立了一家艺术画廊,工作室刚起步,他变得特别忙碌,全世界飞来飞去。
岁岁能见到他的时间自然更少了,他是从来不会告诉她自己的行踪的,岁岁得知他近况的唯一渠道,便是顾婕,但她从来也不会对她说很多,只言片语,然后就转移话题。岁岁渐渐明白了,顾婕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微微笑着看她想知道却又不肯开口问她的纠结样子,是她约她见面的最终目的。
真变态。可自己明知她是这个意思,却还是忍受着她胜利者的姿态与嘲弄的目光,不一样变态吗?岁岁自嘲地想。
爱得卑微固执的人,从来都别无选择。
陆年天生会做生意,顾婕大学主修的是绘画艺术,眼光一等一,而英国合伙人在本地有着很好的人脉,才两年时间,他们的画廊从工作室扩大成公司,搬去了更大的场地。
为了祝贺乔迁与两周年庆,画廊举办了一场patry。邀请函与礼服一同送到岁岁手里时,她刚刚结束打工。她拿起那件湖水蓝的长及脚踝的礼服,不得不佩服顾婕的眼光,她从未问过她的尺码,为她挑选的衣服却像是量身打造。
party就在画廊举行,岁岁到的时候,里面已是人头攒动。party很随意,有人端着香槟寒暄,也有人站在墙上的油画作品前静静端详。
岁岁站在门口,人潮里一眼就看见了陆年,他今天穿着黑色正装,系着领带,抬手将酒杯送到嘴边时,银白色的袖扣光芒微微闪了闪。岁岁是第一次见他穿得如此正式,微微侧头与人交谈,举手投足间,是成熟男子的优雅。她却忽然想起她十二岁时第一次见到他,他穿着黑色的英伦大衣,系着烟灰色围巾,沉着嘴角坐在他母亲身边,一言不发的样子。
那个冷漠别扭的少年,长成了英俊沉着的男人。
“岁岁。”站在陆年身边的顾婕端着酒杯朝她走过来。“你来了。”
陆年闻声朝她望过来,眼神微微讶异了下,但很快,就恢复如常。
顾婕将她带到陆年身边,为她介绍了几个朋友,说她是她的小学妹,也是好朋友。岁岁心里忍不住冷笑,真虚伪。
那几个老外言语直白,直夸岁岁漂亮,有一个法国男人甚至执起她的手吻了吻。
岁岁脸微微红了。
陆年端着酒杯抿一口香槟,视线轻轻地笼在她身上,他第一次见她穿长裙,湖蓝色很衬她的白皮肤,长发柔柔地披散着,她微微低头羞涩的样子,与印象中那个总是爱流泪在他面前怯怯的小女孩,宛若两人。
他才想起来,她今年已经二十一岁了。二十一岁,到了女孩子的适婚年龄。他又想起外婆那个荒诞的遗言,他的脸沉下来,视线从她身上移开。
“岁岁,陪我上楼去补个妆好不好?”顾婕亲昵地挽着她的手臂。
如果能预料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再不好拒绝,岁岁都会果决地说no。
当走到二楼楼梯口的顾婕忽然扯了扯她的手臂,然后尖叫着从楼梯上直接后滚下去的时候,岁岁仿佛被人重锤击了下,脑海中一片空白…
party乱成一团。
岁岁茫然地下楼,扒开人群,走到顾婕身边,只见她头破血流地躺在地上,见到她,颤抖着手指指着她,声音痛苦吃力:“岁岁…你想让陆年做你的舞伴,你可以跟我直接说啊…你为什么要推我…”说着,她的眼泪就掉下来。
屋子里瞬间陷入死一般的寂静,无数双目光朝她望过来。
岁岁脑子一懵,然后,便明白了过来。
她嘴角扯起一抹冷笑,想说的话被陆年大声打断:“快叫救护车!”
他抱起顾婕,离开时转头看了她一眼,那眼神,很冷,很冷。
好好的一场庆祝party,最后以惨剧收尾。
顾婕不仅脑震荡,还摔断了腿,需要住院一个月。
岁岁坐在病房外,面无表情。
陆年从病房里出来,她站起来:“陆年…”
他目不斜视地从她身边走过去。
她走进病房,顾婕醒着,她腿上吊着石膏,姿势怪异,她头上也缠着白色纱布,脸色苍白,再也没有往常的明艳动人。可岁岁知道,这个样子的她,足够让陆年心疼,足够让他相信她。
岁岁看着顾婕,她也正抬头望着她。
良久。
岁岁冷笑着说:“你不觉得这样的手段很低下吗?”
顾婕淡淡笑着:“虽然低下,但很有用,不是吗?”顿了顿,她说:“反正他很讨厌你,我不过是让他更讨厌你一点而已。”
岁岁咬牙:“你以为你赢了吗?”
说完,她转身就走出病房。
她依旧坐在病房外的椅子上,没有离开。
一个小时后,陆年拿着顾婕的衣物回来,她站起来,拦住他,第一次用那样冷的声音对他说话:“陆年,你说过会娶我,
朝朝暮暮 章节12
这个承诺,还算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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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生已到不了乌斯怀亚
1今生已到不了乌斯怀亚
他离开后,我总是做同一个梦。他在苍茫的雪地上疾走,我追在他身后,不停地喊他的名字,让他等等我,等等我。可他却置若罔闻,将我远远地抛在身后。
我追得气喘吁吁,最后跌倒在雪地里,望着他的身影愈来愈远,渐渐消失。我坐在冰天雪地里,绝望地哭。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我母亲的婚礼上。
那是一场非常寂静的婚礼,空荡荡的教堂里,除了证婚的神父与新郎新娘,只有两位观礼嘉宾。
那天我穿了一件鲜红的外套,戴着一顶圣诞红的毛线帽,脚上是一双红色漆皮鞋,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团会移动的红色火焰,但母亲很满意,因为喜庆。
红色火焰面无表情地坐在长椅上,看着穿着白纱的母亲挽着傅叔的手走向神父,在心里想,这一段婚姻,又会持续多久呢?
他是在仪式正要开始的时候才姗姗来迟,一路小跑着进教堂,微微喘着气对傅叔说:“哥,对不起啊,从机场到这里塞车实在太厉害了。”
我看到母亲望向他的眼神里有感激,松了一口气般。她到底还是在意是否能得到傅家人的祝福的。
傅叔也是,欣慰笑道:“还好,赶上了。”
母亲比傅叔大了四岁,有过两段短暂的婚史,还带着我这么大一个拖油瓶。而傅家,在本城是有头有脸的生意人。这桩婚事,自然遭到了强烈反对,听说傅父甚至扬言要跟儿子断绝关系,可最后,母亲还是如愿嫁了。
姗姗来迟的人在我身边坐下来。
我侧目看了他一眼,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脖子上缠绕着黑色的毛线围巾,将半张脸孔都遮住,只露出短短的黑发。
我忽然“扑哧”笑了。
他正在解围巾的手指顿了顿,侧目看着我:“嘿,你笑什么?”
我立即噤声,正襟危坐,摇摇头。
他微微俯身,将面孔凑到我面前,低声问:“嘿,你叫什么名字啊?”
他靠得太近,我能闻到他身上从外面挟带进来的寒气,以及他呼吸间清冽的气息。
我将身子往后靠了靠,低声回答:“寻。”
“寻?”他退开一点,“姓呢?”
我沉默。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这些年,我分别叫过季寻,周寻,母亲每结婚一次,我就会换一次姓。
好在他没有再追究,朝我伸出手:“嘿,小寻,你好。我叫傅家宁。”他顿了顿,说:“你应该听你妈妈提起过我吧?”
我握了握他的手,点头。
我当然知道他是谁,母亲对我说过,寻,明天还有一个人要来,傅家宁,你傅叔的弟弟,以后是你小叔叔。
仪式结束后,我们驱车去预定好的酒店午餐,傅叔开的车,母亲兴致勃勃地跟他讨论着蜜月行程。我跟傅家宁安静地坐在后座,我望着窗外发呆。忽然,他伸手碰了碰我,我转头望他,他凑近我耳边,压低声音问:“你之前到底在笑什么呢?”
噢,他还记着那个突兀的笑呢。
我指了指自己鲜红的衣服帽子鞋子,再指了指他全身的黑。
他愣了愣,然后也笑出声来。
傅叔侧头问我们:“家宁,你跟小寻在说什么呢,这么开心?”
他笑着朝我眨眨眼,说:“秘密。”
他长得并不英俊,但他有一双乌黑深邃的眼眸,睫毛浓密细长,眨眼时,仿佛有细碎的星光在眸中流动。
那时候的我,并不能预料到,这个人,将会牵引我这一生所有的欢喜与哀愁。
那一瞬,我只是望着他的侧脸,在心底偷偷地想,这个人,他笑起来可真好看啊。
傅叔与母亲当天傍晚的航班飞往热带岛屿蜜月。
机场告别后,我被傅家宁带回了他的公寓。他住在一个陈旧的小区,是那种老式的红砖房,小区林荫道两旁种满了高大的法梧。他的公寓在六楼顶层,小小的两居室,客厅里有一整面墙的大书柜,里面摆满了书,以及碟片。角落里一盏落地台灯与一把舒适的躺椅。而他的阳台,简直是个杂乱却生机勃勃的小花园,藤蔓嚣张地爬满了红砖阳台,姹紫嫣红的花从那些绿葱中探出头来。
我瞬间就喜欢上这个又旧又冷的公寓。
可这份喜欢很快在半夜里被一只硕大的老鼠打碎。
傅家宁是被我的尖叫声吓醒来的,他找到阳台上来,震惊地望着裹着厚毛毯蜷在躺椅里的我。
“小寻…你大半夜在这里干嘛?”
我哆嗦着手指指着角落里的花架:“老…老鼠…好大一只…”
他蹲在我面前:“这是老房子,有老鼠很正常的。可你不睡觉,在这里干嘛呢?”
我拍了拍胸口,慢吞吞地说:“我…我在等下雪。”
“啊?”
“天气预报说,圣诞节的凌晨会下雪。”我抬头望向阳台外的天空,嘀咕道:“可是我等了好久,都没有下。天气预报是骗子…”
他“扑哧”笑了,揉了揉我的头发:“真是个小孩子啊!”
他问我:“小寻很喜欢雪?”
我点点头:“我没有见过雪。”
“这个城市也很少下雪的。”顿了顿,他说:“想不想去北方看雪?”
我想那一刻我的眼睛一定变得很亮很亮,可我却还在琢磨他话里的可信度。
他了然地笑笑,伸手捏了捏我的脸颊:“真的。明早就出发。”他起身将我抱起来,哄小孩一般:“所以现在,你乖乖去睡觉。”
那一年,我才十二岁,在二十七岁的他眼里,确确实实是个小孩子。
我们在第二天清晨出发。
他开着一辆好破旧的越野,真的很破旧,我怀疑狠狠踹两脚,车门都会掉下来。
一路上,我们没有过多的交谈。车内放着音乐,是外文歌曲,悠扬的调子,低沉磁性的男声。
后来我在那歌声里竟然睡着了,还做了一个梦。梦里我回到了七岁那一年,母亲嫁给了一位姓季的叔叔,婚礼过后照样是去蜜月。临走前,母亲领着一个阿姨到我面前,对我说,她不在的这些天,家政阿姨会过来帮我做饭。最后她摸了摸我的脸,说,寻,不过晚上你要一个人睡觉了,害怕的话,就开着灯。当天晚上,下起了大雨,雷鸣电闪。季叔叔的房子很大,我把房间里所有的灯光都打开,可依旧还是很害怕很害怕,我蜷缩卧室角落里,紧紧抱着一只玩偶,雷声轰鸣里,眼泪滚落如窗外的大雨…
“嘿!嘿!醒醒,醒醒,小寻!”
我缓缓睁开眼,对上傅家宁担忧的眸子,他问我:“做噩梦了?”
我呆呆地望着他。
他忽然伸出手,在我脸颊上擦了擦,我一怔,然后伸手摸脸颊,原来我在梦中哭了。
他说:“下车吧,今晚就在这个小镇住。”
下了车,我才发觉,竟已是深夜,陌生的小镇里灯火阑珊,这已属北方地界,冷冽的寒风如刀般扑在脸上。
我们是在第二天下午抵达h城的。
看着车窗外洋洋洒洒飞舞的雪花,我忍不住摇下车窗,伸出手去接。北国冷冽的风呼啸而入,傅家宁也没有阻止我,只让我将围巾蒙住脸。
我们没有在城里停留,他将车直接开到了一个大型的滑雪场。他说,这是他最喜欢的户外运动。
我从未见过那样辽阔的雪地,一望无际的白,没有尽头,就像梦境一样。我站在这片盛大的梦境里,眼睛追随着傅家宁从坡上俯冲而下的矫健的身姿。
我静静地想,他的姿势可真漂亮啊。
没想到第二天晚上,我竟然病倒了。我蜷在被子里,越来越难受,头痛得厉害,浑身都在冒冷汗,却不敢出声。不知过了多久,我昏昏沉沉中,房间里的灯亮起来,有一只手覆在我滚烫的额头上,我听到他低低的声音:“原来发烧了…我就说你怎么不睡觉在床上翻来翻去的呢…”
我再醒来时,已是第二天的中午,人在医院的病房里。
我环视了一圈,病房里空荡荡的。我心里一慌,翻身坐起来,病房门这时被推开,傅家宁提着粥走进来:“醒啦?饿不饿?我买了燕麦粥。”
我的眼泪忽然就哗啦啦地落下来。
“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去喊医生!”他急匆匆地往外面跑了。
我流着泪摇头,不是的,不是的。我只是害怕被抛下,害怕一个人。
我们在医院住了两天就又回到了滑雪俱乐部,我感冒初愈,傅家宁也不敢再将我带上滑雪场。趁他去活动的时候,我就在俱乐部里溜达。俱乐部里有一些卖纪念品的商店,我站在一个玻璃橱窗前,盯着里面一套瓷娃娃看,那套娃娃一共十只,各种滑雪的动作活灵活现。
我看了良久,忽然,有人站到我了身边,过了一会,我听到傅家宁的声音:“你喜欢啊?”不等我回答,他已经喊来导购员,指着那套娃娃说:“这个帮我包起来。”
“不…”
我的话被他打断,他蹲下来,握着我的肩膀扭向他:“小寻,痛呢,就要喊出来,喜欢呢,就要说出来。这才是快意人生,知道吗?”
我忽然就想起母亲的话来,她说,寻,你要学会坚强,学会忍耐。人生忍一忍,也就没什么过不去了。
后来很多年,我总是问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傅家宁,明知道我跟他是那样的一种关系。
是从这一刻开始,他对我说,痛,可以喊出来,喜欢,就要说出来。那是一个战战兢兢内心敏感的十二岁女孩子,最想听到的话。
我十三岁到十五岁的这三年间,没有再见过傅家宁,一次都没有。
那年春节过后,他被单位外派到南美州。他是一名时政记者,满世界的跑。
他临走的前一晚,过来同傅叔道别,那晚母亲亲自下厨,做了满满一大桌的菜,很多是我爱吃的,可我却没有半点胃口。低着头,扒拉着米饭。
他离开时,傅叔与母亲送他到门口,母亲又叫我:“傅寻,过来跟叔叔道别。”
我从沙发上站起来,看见傅家宁正笑望着我,我转过头,一言不发飞快地跑上了二楼。
我站在卧室的窗户边,将窗帘拉开一角,看到他正穿过花园,走到铁门边时,他忽然转身,抬头往我房间的方向望了眼。
我忽然飞速跑下楼,出门时,撞到了正进来的母亲,我推开她,不要命地跑出去,将她的惊呼声抛在身后。
我气喘吁吁地站在傅家宁的车边,他刚打开引擎,偏头见了我,惊讶地放下车窗。
我望着他,却不知说什么。
他将引擎关掉,趴在车窗上,静静地等我开口。
僵持了片刻,我终于低声开口:“可以…可以给我写信吗?”说完,我忐忑极了,低着头,双手紧张地绞在一起。
“好啊。”他轻笑一声,然后发动了引擎,离开之前,他忽然伸出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小寻,记住我对你说过的那句话。”
他没有食言,他离开一个月后,我收到他从哥伦比亚寄来的第一张明信片。他的字迹龙飞凤舞,像他那个人一样随性恣意。明信片的版面有限,他只写了寥寥数语,我却将那短短几行字,反反复复看了几十遍。那天晚上,我抱着它甜甜地沉入梦乡,后来我还做了一个瑰丽的梦。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只方方正正的铁盒,那里面,装着三年间傅家宁从南美各地寄给我的明信片。那些明信片的图案,都是当地的风景,有漫长的海岸线,也有茂密的原始森林。其中我最爱的一张,来自阿根廷的乌斯怀亚,苍茫的海岸线上,静静地伫立着一座灯塔。背面他写着:人人都说乌斯怀亚是世界尽头,这里是通往南极时最后的补给站,这里有着世界上最迷你最遥远的小邮局,这是来自世界尽头的问候。我一切都好,勿念。
我一切都好,勿念。
这是他每一张卡片上的最后一句。
可是,他不知道,我想念他,没有哪一天不想念他。
我指腹缓缓滑过那座灯塔,乌斯怀亚,乌斯怀亚,我在心底轻轻地念着这个名字。总有一天,我会亲自去到那里,仰望这座世界尽头的灯塔。
与他一起,走到世界的尽头。
那是我十五岁时,最大的,唯一的,心愿。
再见到他时,有点猝不及防。
是在医院里,他躺在床上,脚上打
朝朝暮暮 章节13
着石膏。
我站在病房门口,眨眨眼,再眨眨眼,生怕是自己的错觉。
母亲回头喊我:“傅寻,你愣着干嘛呢!快过来!”
我慢慢地挪到他的病床前,他瘦了很多,大概有伤在身,胡须也没怎么刮,下巴上青青的,脸上尽显倦容。我看着他的石膏腿,眸中忽然涌起大片的雾气,握紧拳头,不敢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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