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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苏盎
出息。





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第三十四章 我好不好?
连续半个月的路途,让车马劳顿的几人都疲惫不堪,尤其连喻还熬夜看了好些天的账本,早就困倦的不行。
及至婆子将被褥都铺好,他二话不说就抱着王守财爬了上去。爬的是小榻,即便是眼睛困的睁不开了,他也知道把床让给方婉之。
厢房的屋子不大,小榻和大床之间离的挺近的,却连道帘子也没挂。
两人都困极了,也都没在意那些,躺着躺着就都睡着了。
这一觉酣睡,再醒来时已经快过申时了。连喻睡眼惺忪的抱着猫坐起来,眼睛还有些发直,再一看方婉之的小床,人不在。心里顿时有点不大舒坦。
伸手推开窗子,他迎进满眼的午后的日光。
淡金色的光晕之下,正是方婉之翘着脚站在院子里晾衣服的背影。整个身段窈窈窕窕的,即便穿着最普通的襦裙,也能看出那一截纤细的小腰,不盈一握的样子。
她的手里还拿着一件正红色的交领官袍,被洗洗的干干净净的平铺在两树之间架起的竹竿上,正在伸手抻平上面的褶皱。
连喻不知道怎么就觉得挺美,一只胳膊放在窗栏上歪头倚着,一边有一下没一下的戳着还没睡醒的王守财的脑袋。
他问它。
“你知不知道她洗的那个是谁的?”
王守财哪里听的懂,不过便是听懂了,大概也不十分想搭理他,它向来是高冷的。抻着猫爪子稳稳按下他的手指,它带着一种睥睨天下的不能招惹眯了眯猫眼。
连喻显然也不需要它回答,从嗓子眼儿里哼出一句。
“我的。”
莫名带出一点小骄傲,也不知是在说,这衣服是我的,还是这人是我的。
王守财被他打搅了困意,也就抖着一身的毛坐起来了。一人一猫都安安静静的坐在窗户边,一眨不眨的看着方婉之。说实话,说实话,这两个货的表情都有点呆,仔细一看又颇似嗷嗷待哺的孩子样。
因此,当方婉之晾完衣服转过身看见他们两个的时候,实在没忍住笑了个前仰后合。
她用帕子擦了擦手上的水渍,大笑着说。
“饿了?”
连喻和王守财对视一眼,都点了点头。
后厨的灶台上还生着火,是她方才熬梅子汤时留下的,四下瞅了瞅灶台,她熬了碗鱼片粥并两样小菜出来,人和猫都能吃,都省得费事了。
端进屋时,‘爷俩’已经准备好了,一个面前铺好了小炕桌,一个面前放好了小空碗。
她突然有些哭笑不得,手上的托子却已经被连喻接过去了。
他拍拍身边的位置说。
“吃饭了。”
方婉之也不矫情,学着连喻的样子盘腿坐在他旁边,拿着勺子舀粥喝。
此时的日头已经逐渐落下,金色里泛着红红的晕,像个玩累了,一路小跑着归家的孩子。
连喻侧头看了看方婉之,正对上她蒙着半边‘胎记’的脸。
想到周遭的人都说方婉之丑,他觉得方婉之一点也不丑,就算这样了也不丑。而且他也不想让别人觉得她好看,方婉之好不好看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方大姑娘见他总吃小菜,就伸着筷子按住了他的,老娘教育儿子一般的教训。
“吃些清淡的,别总贪嘴吃咸的。”
她曾经读过医典,知道晚上不宜多吃过咸过腻的东西,连喻吃饭不挑嘴,但是极重盐,显然是不好的。
连阁老就嗯了一声,待到方婉之不注意的时候又偷偷夹了一筷子。
赶上今天方大姑娘心情好,她看见了倒是难得装没看见。笑眯眯的咬着半截筷子,露出整洁的一排贝齿。
她问连喻。
“我好不好?”
连喻侧头瞅瞅她,笑了。
“好。”
方婉之窃喜,索性连粥也不喝了,弯着一对月亮眼凑近他。
“哪里好?”
连喻自从将方婉之当成自己人以后,对于她向来是有问必答,且答的从来老实的。
“不凶的时候哪都好。”
方婉之点点头,再问。
“我跟皮皮哪个好?”
连喻就看了看面前的小菜想了一会儿。
“皮皮吧。”
皮皮会做很多大菜,糖醋排骨,醋熘鱼丁,莲藕烧肉,还有
没有了,连喻连面前的鱼片粥都被端走了。
方大姑娘怒气冲冲的将东西收拾回厨房,连个后脑勺都没多做停留。
情商这么低,等着活活被饿死吧!!
雁南的天比上京的蓝,空气也更加湿润,早起朝露粘在人的身上脸上十分的潮。
按照刘凌和张良的尿性,不到日上三竿是不会愿意起床的,尤其还是这种黏腻的天气。然而铁锹教主罗盘儿偏偏选在清早让教众朝拜,也只能打着老大的呵欠起来了。
连喻其实也不是什么勤快人,跨坐在宝马良驹之上也是困眉困眼的。
昨儿晚上他跟方婉之聊八卦聊到好晚,隔着一层单薄的白纱帘子,点着烛火的屋子里,清清楚楚的勾勒出佳人侧卧床榻的剪影。
他觉得,他挂了个帘子的行为显然是明智的。因为方婉之毕竟是姑娘,跟他再亲近也是跟皮皮不同。但是挂了,他又觉得有些碍眼,朦朦胧胧的,让他看不到方婉之说话时生动的眉眼。
屋外静悄悄的,屋内的私语也因着逐渐爬上来的困倦越来越低。
连喻摸着王守财的脑袋,尚且在问着刘凌带来的婆子为什么拧了俏丫头的耳朵,却一直没有得到回音。他睁着眼睛等了一会儿,听到帘子那头均匀的呼吸,估摸着是睡了。
自己却因着晌午的时候睡的太多而毫无困意。
屋里安神香的滋味丝丝缕缕侵入鼻尖,那是他惯常的习惯。
常年的熬夜,让他的睡眠一直都不大好,睡前总要点上一支。然而今日更不好。不光是因为晌午睡多了,而是他用袖子蹭了蹭鼻子,白帘子那头的女人香缭绕的他更加难以入眠。
连喻烙饼似的翻了个身,平躺着盯着上头的房檐,心中莫名有些骚乱,也有些燥热。他是男人,身体上的需求和渴望自然也会有,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对于女人他似乎一直心如止水。并不是因为不想,而是觉得单单只是因为想要做那种事儿而抬了一个女人进门,他不愿意。
上次闲聊时他曾问过皮皮:“你知道什么是爱情吗?”
皮皮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他说:“当然知道,就是找一个自己喜欢的姑娘,然后睡了她。”
连喻觉得他粗俗极了,并且很长一段时间没再找他聊天。
他想,爱情跟睡觉是两码事,因为那是一种长久的相濡以沫和穷其一生的陪伴。真睡了,就得睡一辈子,睡到两个人都躺在棺材板里。喜欢是很容易的,相爱却很难。
想到最后,他自以为到达了一种很权威的境界,便也逐渐上升成了一种精神层面的至高无上,谁也看不上了。




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第三十五带我装*带我飞
帐子那头的呼吸声很均匀,也没有翻身打把势的乱动。
连喻不用侧耳朵细听也能脑补出她规规矩矩睡觉的画面。因为耳力太好了,好到今夜自己都有些嫌弃了这份好耳力。
深深呼出一口叹息,他好像有点想睡了方婉之,但不是那种层面的睡,而是想将她收拢在自己怀里,将头歪在她顺服的长发上。她的身段那样好,一定跟自己很契合。
夜深人静的胡乱心思实在是要不得的,孤芳自赏多年的连大人烦躁的坐起身,垂头丧气的走到小几边儿上给自己倒了一盏凉茶,狠狠自我反省了一番。
省过之后,他自觉悟了,掌风一抬熄灭了蜡烛。方婉之都睡了,理所应当的,他不应该再点着灯。
可是原路绕回去时,他却在那道白帘子前驻了足,几乎也没有天人交战,就那么撩开了那面碍眼的帘子。
天公作美,莹白的月光将床榻上那个小小的人影照的异常清晰。他看到了熟睡中的方婉之的脸,那张挂着红红胎记的面具已经被摘下来了,露出干干净净素面朝天的容颜。月光打在她脸上,是水灵灵的剔透,唇色有些淡,如春日里初初绽开的花儿一般娇嫩。
连喻知道方婉之的唇很软,因为上次他们,那样
他立在床头望着她,眼神流连过她的眉眼和唇瓣,觉得自己非常的傻,也非常的无耻。
大概是撩帘子的动作惊动到了方婉之,让她下意识的翻了个身,他几乎立时放下帘子躺回了自己的榻里。
宁静的夜,如鼓的心跳,像是这世间最磨人的爪子骚动在连喻的心头,又像是幼时做了什么坏事担心旁人窥探到一样的手粗无措,他已经许久没有这般慌乱过了。
躺在榻上又翻了个身,连喻突然有一种做贼一般的心虚。心底又多少生出些庆幸,没人知道他这等不好的古怪心思。然而翻过去了,却又吓了一跳。因为王守财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跟个人儿似的坐在他床头,正睁着一双猫眼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看。
一双视线在黑暗之中绿幽幽的泛着光,似是还挂着一抹耐人寻味。
连喻十分气儿不顺的拍倒它,第一次有些脾气的斥责。
“你有病啊,睡觉!”
王守财歪着猫脑袋,也不知道怎么就惹了他。不过它本来就贪睡,也无所谓再倒回去继续它全鱼盛宴的美梦。只不过连喻却在床上翻来覆去了一晚上,一直未能完全入眠。
及至如今,顶着两只硕大的黑眼圈,跟昨夜遭了什么大难似的。
方婉之见连喻的呵欠一个挨着一个的打,开始还以为他害了病,伸手探探额头,也不觉得热啊。就总有一下没一下的戳他,逗弄着他说话。连喻因着昨晚的胡思乱想,有些不太敢亲近方婉之。如是几次爱答不理之后,让‘阿桃’彻底发了脾气,瞪着眼珠子骂了好几句,就又恢复了正常。
刘凌张良二人对此早已习以为常,偷眼这么看着,竟然也平生出阿桃是连喻夫人的错觉。
一行人一路上得山来,并没有让手底下的兵跟着上去,而是全部留在了山脚。
他们打算亲自上去看一看,摸准了情况再说。
说来也是醉人,这花果村是驻扎在雁南县小阑山上的一座村落。占地面积不是很大,小阑山也并不很高。粗粗看过去,就像是个有些高的小土坡似的。
刘凌跟张良平日没出过什么苦头,亲自爬山真格是古往今来头一遭。再一看那花果村,倒似有些土匪寨的样子。顶上一个硕大的木制大门,歪歪扭扭的着写着铁锹寨三个大字。
白晏沉围着他们一路转圈乱晃,手上的汗珠已经不记得往官袍上擦了几次了,紧紧张张的说。
“这字儿是罗盘儿写的,听说这上面有咒术,谁冒然闯进去了都要倒霉的。”
刘凌一直觉得白晏沉拿罗盘儿当成了自己的亲爹,虽嘴上不说信奉他,心里却已然一败涂地的臣服。他不爱搭理他,只是看着远处建的老高的阁楼发怔。
铁锹寨的门口无人把手,朝拜的教众也都跑去锹阁沾教主的‘福禄’去了。他想到之前跟先生学过的登高望远的那句话,想来若是能站到那最高的阁楼顶上,定然能将里面的情形看的一清二楚。
但是那么高,要怎么上去?
他看到了不远处打着呵欠的连喻,霍然开朗。大刀阔斧的走到他近前,让他带着自己飞。
连喻是大堰难得的文武全才,会轻功的,他知道的很。
连大人倒也和善,趴伏在马背上压低了身子。
“五百两。”
刘凌的眼睛都直了。
“五百两飞一次?你问我要银子?!!!”
他觉得这实在是不可理喻的一件事儿。
连喻这次过来不是做军师的?他们一个绳上的蚂蚱,凭什么带他飞还要钱?
再者,他是臣子,他是王爷,他比他官儿大呢。
连阁老对于银子一事向来有着无与伦比的耐心,十分配合的告诉傻子。
“军师贡献的只有脑子,出谋划策,不负责上战场杀敌,个人都有个人的本分。这就好比您去饭馆吃饭,大师傅炒好了菜,您让他再去宫里烧条鱼,是不是得再付他银子?”
刘凌没从这里面绕出来,只模模糊糊觉得,状似是这么个理,就点点头。
“是得付,但是”
“再好比您家里请了木匠做活,木匠做的好了,您觉得他手艺不错,让他再帮忙挑挑木头,是不是得多付银子?”
刘凌脑子不够用了,下意识的认同。
“好像是。”
连大人面上挂出几分孺子可教,坐直了身子顺了两下王守财的毛。
“那你让我带着你飞,凭什么不给我银子?”
刘凌就乖乖交了钱,直到被连喻拽死狗似的拎到房顶上的时候也没反应过来,怎地就没想到讲讲价呢。




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第三十六章 二傻的心思
铁锹阁的竹楼着实挺高的,却因着是木头制成的,平添了几分与之砖瓦不同的摇摇欲坠。刘凌的身子骨奇胖,总觉得一不小心就得歪下去,脚下更是踩出了咯吱咯吱的声音。
好在寨子里头的人都跑去朝拜他们伟大的教主去了,‘铁锹一出谁与争锋’的齐声呼喊瞬间冲淡了一切声响。
确实如知县白晏沉所说,那罗盘儿果真是个地地道道的驼背,而且个子奇矮无比,一身及地黑袍拖拖拽拽拖了老长,登上自己那故意做高的台面时,险些摔了个狗□□。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的伟大,因为只要信奉他的人买账,即便他是一坨狗屎,也依然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力。
雁南本就是个小县城,堆积在花果村铁锹寨的老百姓算将起来也就百来号人。刘凌觉得这气势根本让他不屑于出手,京城脚下捧个唱的好的名角还有百来号人助阵呢。
可是再往深了想,苗疆一带又不止雁南这一小片地界。若是由着这个罗盘儿发展壮大,百来人就有可能变成上千人,上千人就有可能变成上万人。
迷途百姓之于信仰的迷恋,真正发展起来甚至比动乱可怕的多。
刘凌是个脑子跌了管的,根本不懂怎么往深了想。会这般分析厉害的,是连喻。
山呼锹神的声音还在继续,他看到那一地叩拜的百姓甚至夹杂了大批妇孺。都是统一的跪倒,叩拜,姿态和神色都很是虔诚。最关键的,那里全部是百姓,整整一城的百姓!!
事态比他想象的要严重。
刘凌却在这个时候抖着袍子擦着鼻涕说:“要不,咱们直接进去把这些暴民都戳死吧?”
他感觉自己快要冷死了,这地界夏日里的风也这般冷厉粘稠。
连喻看着他那副傻啦吧唧的德行点了点头,也表达了自己的认同。
“王爷所言甚是,戳死了那些暴民之后咱们就将尸体都用坑埋了,到时候圣上要是问起来了,便说花果村村民被起义军屠了城,里头老百姓一个也没跑出去,咱们也顶多担个无能的名头。”
刘凌愣住了,觉得这个不好,他不能让父皇觉得自己无能。埋头想了一会儿,他转而提起腰间佩戴的大刀。
“那咱们就把老百姓救出来,把里面领头的人杀个干净。”
连喻挑眉,顺着他的刀柄摸了摸。
“也好,只要王爷慧眼识珠,能从三百多名老百姓当中分辨出哪些是愿意跟咱们出来的,哪些是死心塌地跟着罗盘儿的就行。不然这动乱之下,再让人给捅了暗刀子,也实在是怪疼的。”
刘凌恼了,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瞪着眼珠一扯连喻的袖子。
“那你说该怎么办?”
连喻拱手,十分的谦逊。
“臣都听王爷的。”
刘凌知道连喻这是在跟他打官腔,冷着脸一甩袖子,也不在房顶上呆了,横眉立眼的说。
“带本王下去!”
连喻没动,
刘凌又推了他一下。
“让你带本王下午呢!!”
连喻还是没动,只是很和善的对他说。
“下去的银子还没给呢。”
刘凌:“。。。”
那日一行人都没在山上多做停留,悄没声息的来,又都悄没声息的下山去了。
回去的路上,刘凌在马车里对张良复述了他跟连喻的对话。
他对他说:“连喻真精。往死里坑我,而且他还让我自己拿主意,表面上是认同我,实际上是一句也没有认同,这是等着我去求他呢?”
这货肯定是知道,他直接说出口的主意自己也不一定会接受,这才用了这个法子。
张良也挠着脑门,觉得这事儿吧,要是他们两能想到更好的主意,就不至于被连喻牵了鼻子走。困惑不已的一呲牙。
“不是咱俩太笨了?”
而后各自想了一会儿,异口同声的说。
“肯定不是。”
大堰第一傻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智商技不如人,难免钻牛角尖似的窝在房间里想主意。当然,他还得拉上一个张良,因为那样即便他想出来的主意不甚体面,也能推说是二人一起的杰作,不算自己完全的傻。
如是几天,他找了无数次的连喻,也说了无数次的主意。当然统一的没有受到反驳,只是认同的时候,会夹枪带棍的奚落一番。是的,刘凌听出来了,连喻是在奚落他,他想要翻脸,可是人家态度好,说的又都在理,想翻也翻不起来。
方婉之也明白连喻的意思。
他要让刘凌自己开口让他出主意,这一趟皇差出的不容易。刘凌即便再傻,那也是皇子,是王爷。他不认同的事情,连喻不能自作主张,那叫逾权。朝中党派明争暗斗了那么多年,之所以连家能够立于不败之地,完全是因为连家从来懂得分寸。
有才干是真,然而懂得如何敛去锋芒才是最关键的。
连喻知道怎么做官,更明白如何做生意。
刘凌和张良跑了几次之后终于明白了,他这是要银子呢。
又是一日晌午,二傻睡醒了之后十分开窍的拿了一箱子银子走到了后院。
阿桃在溜猫呢,凶神恶煞的让王守财在院子中多走几步路。
最近这货越发的胖了,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晒着肚子仰躺在地上,像一只翻了壳的王八。
连喻搬了小塌在树下纳凉,隔三差五也要听到几句唠叨。
大致是在说,他将王守财惯的没了样子,几乎要吃成一头小猪。连喻依旧是没脾气,懒洋洋的窝在塌子里抽空喂了颗拨了皮的葡萄给她吃。
刘凌和张良对视一眼,进门之后很有眼色的跟阿桃也打了声招呼。
两货最近跑后院跑的很勤,方大姑娘也习以为常了,拿眼往他们身后的大箱子一瞟,明白了。
笑眯眯的端了盏茶让他们坐下谈,自去屋里陪着王守财玩儿去了。
方婉之最大的优点就是懂得如何掌握分寸,该她管的事儿,如王守财的手贱,以及连喻的住行,不该她管的事儿,如花果村,如朝堂,她一概不管。
屋外一直传来断断续续的说话声,方大姑娘也没出耳朵去听,她自来相信连喻会将事情处理的很好。约莫是一个时辰之后吧,她听到连喻在院子里唤她,说是自己渴了,要喝茶。
她便去后厨取了他带过来的茶叶,那是上好雪雾香茗。至于其他两个茶盏,她抓了点茶叶末子随手丢到里面。
连喻说了,雅人品茗,闻香浅缀。刘凌跟张良那个两个大老粗,再好的茶也是牛饮,分不出什么好坏的。
方大姑娘一面将茶在托盘上放好,一面忍不住自嘲。
这抠外人省自己的做派,倒是越发随了连喻的性子了。
恩,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呢。
想完之后颇有些开心,笑眉笑眼的将茶端出去,脚步轻快的很。




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第三十七章 来日方长【一更】
方婉之出去的时候,外头的三个显然已经谈完了。
一个神色如常对着光照擦银子,另外两个就闷声不响的看着。
方婉之粗粗瞧了瞧,觉得这二人此时的神色,那就跟自己爹当时忍痛撒银子的模样分毫不差,想笑,又硬生生的憋回去了。因为得了便宜不好再卖乖。
连喻见她只拿了三个杯子,本来想将分给张良的那盏拿回来的。结果这手刚一抬起来,就乐了。
张良那满盏的茶叶沫子都快飘起来了。
他歪头挑了眉眼,觉得方婉之真是越来越像自己了,粗粗饮了一口润了喉,将剩下大半盏都喂给了方婉之。自己则又去后面倒了一盏。
叶随风动,有几片落叶飘在连喻的发间,方婉之见了,伸手替他摘下。衣袖微微滑下,他看到了她清瘦无比的手腕。
不动声色的在自己腕子上比了比。连喻对方婉之说:“我晚上要吃好的,带过来的泸州血燕该炖一炖了。”
方大姑娘实在没忍住笑出了声,心道你哪天不吃好的了?
只是嘴上什么都没有说,即便方婉之不知道连喻是心疼了,心里依旧爱死了他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任性样。
刘凌跟张良听的直咽口水,他也没有要留饭的意思。
连喻说:“阿桃只会做两个人的饭,多了炒不过来。”话里话外挺明显的,你们矗在这里也没用,该走就走吧。
方婉之对他笑的挺无奈,抬头对上刘凌和张良的脸的时候,已然是一本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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